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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说好的一见钟情呢?

廿一和梓陌认识。

这一点在我听到廿一主动向梓陌打招呼的时候我就猜到了。

但我确实想不到,廿一和梓陌的关系会那么好。

好到什么程度呢?

两个人都是我约出来的,她们两个面对面坐着聊得贼欢快,至于我?搭不上话,正扒饭呢。

嘤嘤嘤,明明是我先的,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呢?

打死……

我自己还是不打死了。

吃到一半,我忽然感受到了某种不可抗力正催促我去一趟卫生间。

和另外两人打了声招呼,我背上书包起身向卫生间走去,等到解决完生理问题离开卫生间时,一个异样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朵。

那是利器刺入血肉的声音。

犹豫片刻,我改变方向走向声音传来的地方,顺便随手找了几根筷子防身。

虽然我也不知道有没有用。

因为心理上存在阴影,眼睛这个弱点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主动捅的,想想那样做了之后会发生什么就能直接把人吓得肝胆俱裂好吗!

饭馆后巷,一具身上遍布刀伤的干尸旁边站着一个容貌清俊,脸色苍白的男人,他嘴里有两只犹在滴着血的獠牙。

牙的形容词我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

我下意识从书包里拿出那本记录了这个故事的笔记本,草草翻过几页,上面没有任何关于我眼前这一幕的记录。

显然眼前这个吸血鬼并不是什么高等的魔族。

“桀桀,小妹妹,你知道飞起来是什么感觉吗?”吸血鬼向我走了两步,苍白的脸上全都是贪婪垂涎。

“不知道。”

我眨眨眼睛,自然而然地摆出一副天真无辜的表情。

“那叔叔来让你感受一下吧!”

这只吸血鬼直接一个闪现到了我面前。

……

两分钟后,一只蝙蝠被我踩在脚下,死的不能再死。

呵,真以为我没有半点自保的力量就敢在这个鬼神共舞的世界里出来看热闹?

当我傻吗?

随手把新添了句题外话的笔记本丢回书包,我潇洒地转身打算离开,然后在下一秒再也潇洒不起来。

梓陌和廿一比肩而立,站在巷口用一种奇怪的表情看着我。

……

我,我有点慌。

这两位身上咋莫名有种奇怪的大佬气场呢?

梓陌觉醒后真正拥有实力的时间是在一年以后,廿一更是从一开始我就没给她安排什么非人类命格,她们两个身上会有大佬气场?

我想多了吧。

……

看了一眼隔着一截巷道突然飚过来抵在我脖子上的长剑,我决定收回我说过的上一句话。

“美女!梓陌大美人!”我小心翼翼往后退了一步,那把剑也跟着往前递了一段距离,仍旧抵住我的脖子,“冷静!冷静一下啊!”

如果不是自控能力够强我估计直接就已经掉头跑了吧。

虽然那样做可能直接身首异处……

太痛苦了!

为什么还没到手的美人突然就成豺狼虎豹了啊!

我原本还想带着美人去刷级提高好感度呢!

现在倒好,用不着带她去刷级,她刷我升经验啊!!!

长剑忽然绕开我往我身后划了一下,血的味道闯进鼻腔,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一团蝙蝠一样的黑烟在这柄剑上一闪而逝。

妈耶!梓陌小姐姐杀吸血鬼了!

……

这不符合她人设啊!

叶梓陌的人物设定和白绯雪是完全相反的两个极端。

她是在魔性的极恶压迫下,因物极必反而衍生的一缕世所仅见的纯善意念。

从扶老奶奶过马路到尽己所能保护世界,只要她能做到的善事就没有一件她不会去做的;反之,别说是杀人了,叫她有意杀个生都是件费力气的事情。

虽说生而为人多有不便,但叶梓陌平生奉行的信念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求回报,无愧于心”,也正是因为这样,白忻光才会对她一见钟情,并因此导致叶梓陌后期的不得好死。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能会让自己手中的剑染上活吸血鬼的血?!

作者的脑子冲浪去了吗?!

抱歉,我忘了我就是作者。

既然我是作者,我就肯定不会让自己的世界设定里出现这么大的bug!

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一定是有什么事情被我忽略了,一定是……

是什么呢?

陷入沉思的我完全没有把注意力分摊一星半点给外界的想法。

“幽非羽!!!”暴走的声音略微耳熟。

“啊?”我愣愣抬头,“有事?等等啊,我在想事情。”

“你在想什么?”

“梓陌那么漂亮善良可爱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杀人呢?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

我刚刚是不是说了什么,不太合场景的话?

“噗嗤!”我不用半秒就分辨出来这个笑声是廿一的。

这次我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有问题的不可能是廿一,她就是个纯粹的凡人,既然这个世界从一开始就存在于我的定义当中,廿一的设定也不应该会轻易更改才对。

“难道他不该死吗?”

我知道梓陌说的是那只吸血鬼,确实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只屠杀无辜的吸血鬼都确实该死,就连我刚刚也并不是没有起过杀心。

可问题在于,这只吸血鬼死在任何人手中都不足为奇,唯独他死在叶梓陌手上,这一点就成了大大的不合常理。

我颈间的黑色长剑忽然被一柄白色的剑挑开。

“这一出狗咬狗的闹剧不错,不过这个人,我要保了。”

白色长风衣下面是一身剪裁得体的纯白色西装,肤色也要比正常人白上七八个色号,若非手持的白色长剑上还流淌着玄奥莫测的金色光华,此刻这个人大概要比天上的白云颜色还要再纯正一些。

这是一个男性。

手持的是神族的圣物审判之剑,身上穿的是被神族族长加持过神力的至宝光明羽衣,鞋子的名字就更响亮了,它叫“风行靴”。

号称穿上它的人能一步万里,有比肩飓风的速度。

emmmm

其实飓风的风速主要靠不断的旋转维持的。

忽视题外话。

以上所有的介绍都足以证明一件事,那就是这个莫名出现的救兵,应该就是那个被所有人族以外的生物称之为“烂好人”的家伙——神族王子,白忻光。

……

说好的白忻光会和叶梓陌一见钟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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