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这话还得从头说起。”大将军陷入回忆,“天荒年,大陆一片混乱,各城邦部落氏族征战不断,生灵涂炭,领主古腾格带领我们浴血奋战最终统一了安海、庆山、平水、定中、古桑、洛多六大散族部落,建立阿巴斯国,定都炎武城,与西方的波多王朝形成东西对立,暂时稳定了混乱局面,老百姓得以安居乐业,到处一片繁荣祥和——”
“这是好事啊。”郑诺插话,没听出来哪里不妥。
“听我把话说完。”大将军继续说,“最近几年阿巴斯下属的几个城邦发展迅速,尤其是古桑城,经济和军事实力已经远远超过其他几个城邦,而古桑族人私下一直跟兽族有牵连,又不安分守己,我担心这次结亲只是个幌子,造反才是他们真正的目的。”
“真的有这么严重?”
郑诺惊讶不已,完全没有了食欲,他没想到这个异世真的暗藏汹涌,危机四伏,貌似水还挺深!
“如果我的担心是对的,后果将不堪设想——”大将军十分忧虑。
“那千雪公主岂不成了牺牲品?”
郑诺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失落,高兴有高兴的理由,失落也有失落的理由,对他披着的这具肉身来说,如果自己深爱却又背叛自己的女人成为牺牲品,爱不能继续,恨也无力。
对他自己而言,千雪公主和前女友长得太像,他心里多有怜惜,更不希望她落得如此下场。
“恐怕是这样的。”大将军点点头。
“难道国主看不清这一切吗?”郑诺又问。
“国主沉迷于修仙炼道,加之道师从中蛊惑君心,朝政日渐荒废,就连我这个大将军也被国主冷落在了一边。”大将军有些失落,“更可笑的是今天国主召我进宫竟是为了炼制‘长生丹’之事。”
“炼丹?”
“国主听信道师谗言,说用雪山白狼的血骨可以炼制长生不老神药,这次古桑城少主巴克送来迎娶公主的聘礼便是一只雪山白狼。”
大将军接着说“这雪山白狼属于稀世物种,常年生活在落雪山,数量屈指可数,得来更是不易,所以道师进言要我进宫亲自去药神殿看护,不得发生意外。”
“昏庸,真是荒谬至极,人的生老病死乃是自然规律,哪有长生不老之说。”
郑诺听到这里肺都快要气炸了,现世历史上昏君不少,看来在这异世他也遇上一个。
他吐口气,摸把额头说,“你真的要去看护那只雪山白狼?”
“国主有旨,我身为大将军不得不从——”
大将军忠诚道,他虽英勇盖世,面对这样荒唐之事和王威的施压却也无能为力。
郑诺敬佩大将军的忠诚,突然又脑中灵光一现:
“如果跟着大将军混进国宫,便有机会见到千雪公主,说不定还能改变她的命运!”
想到这里,郑诺向大将军恳求道:“爹,我想跟您一起进宫看护雪山白狼可以吗?”
“你没有官职不能进宫,就算可以带你去,你只懂得舞文弄墨能干什么?就别跟着添乱了!”
大将军不同意。
“爹,以前逝儿不听话,没有好好修武吃了亏,从今往后,我要弃笔从戎,与您一起驰骋沙场,为国效力,希望您能答应我的这个要求,给我一次历练的机会。”
郑诺再次恳求,现在他和大将军的关系日渐融洽,不再像刚开始那样一见面就唇枪舌战。
“风雷,逝儿有意改过自新,你好好带着他便是,这不正是你希望的吗?”夫人也在一旁劝说。
“你真的要弃笔从戎,没有骗我?”大将军难以置信。
“是——”郑诺态度坚决。
“好,好,这才像我风雷的儿子,看来你真的变了,这次进宫爹就带着你。”
大将军拍拍儿子的肩膀,激动的老泪纵横,想他以前费尽心机要让儿修武都没有成功,今日儿子却主动要求修武从戎,怎么能不让他高兴?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大将军送给郑诺一把金刚宝剑,是他杀敌缴获来的心爱之物,还把祖传的“暴风十三剑”传授给了郑诺。
郑诺照着大将军教他的修武心法修炼,果然气顺体爽,比之前强壮了不少,这让他暗自高兴,练会暴风十三剑,再加上金手指,他的外挂人生正式开启。
至于两世资源兑换能力的提升,他当然也没有松懈,坚持每天使用金手指,财富也在慢慢积累,只等从乞丐级升至农民级。
……
这天天气晴朗,碧空万里,郑诺感觉浑身舒爽,意欲到外面搞点娱乐,但这里不是21世纪的现代社会,没有乒乓球,篮球可打,也没有足球可踢,着实无趣。
“我还是去练习暴风十三剑吧!”
郑诺心想,遂吩咐丫鬟说:“小五,帮我去书房把宝剑取来。”
“少爷要练剑?”小五问。
“对,很快就要随大将军进宫看护雪山白狼了,我要练出些真本事来!”郑诺一本正经道地说。
“少爷说的是,我这便去取。”小五说完去了书房。
“我在后院等你。”
郑诺也离开寝房,来到后院。
后院地面平坦宽阔,院中景物一览无余,院边东南西北对称种了八株碗口粗细的青花树,靠西南方向的那株下面放着一个圆形石桌和四个石凳,靠墙两边还放了四个兵器架,架子上摆着长枪和大刀等普通兵器,但都不是郑诺喜欢的。
不一会儿工夫,小五便取来了金刚宝剑交与郑诺,气喘吁吁的说:“这柄宝剑太重了,小五差点没取来——”
“重是重了些,不过肯定是柄好剑!”
郑诺接过宝剑,重新打量一番:这柄宝剑约有20斤重,其长一米有二,剑柄和剑鞘均由黄金镶造而成,单看外表便知不凡,只可惜大将军不知它的由来,少了可炫耀的说词。
郑诺拔剑出鞘。
只听“刺棱”一声,剑身离鞘,银白色的剑身在阳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照的他快要睁不开眼睛,他模模糊糊的看到剑身上篆刻的八字:“金刚宝剑,削铁如泥”。
“好剑——”
郑诺再次感叹,情不自禁的拿着宝剑挥舞起来,不可思议的是他还挥舞得有模有样,每一个招式都有板有眼,时而前劈,时而左护,时而右刺,时而后挡,就连腾起和飞踢都很到位。
“看招——”
郑诺腾空跃起,握剑一个前劈,地上竟然裂出一道缝隙。
“好一招力劈山河,可惜内劲不足,徒有其形,没有真正发挥出暴风十三剑的威力来。”
大将军不知何时来到后院,待郑诺耍完一番点评说。
“爹怎么来了?”
郑诺收起宝剑嘴甜道,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他觉得大将军这人还不赖,有担当有作为,尊称他爹并不丢人。
“我来看看你练功有没有偷懒,顺便告诉你一声,国主已经下旨,明日便要我进宫看护雪山白狼。”
大将军淡淡道,脸上无惊无喜,好像全在意料之中。
“太好了,终于可以进宫了!”
郑诺却是满脸兴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