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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不怀好意

陶氏会那么好心?

即便是太阳从西边出来,那都是不可能滴~

锅屋里,原先的和气氛围,瞬间就没了。

陶氏也不管她的到来,有没有冷场,眼睛一转,瞧见孙晴在切肉,当即两眼放光。

周氏除了有个已出嫁的妹妹外,家里还有两个弟弟,如今都已成家立室。周永贵早些年赌钱,那是半点家业也没给周家留下,陶氏平日里靠着卖豆腐,将几个孩子拉扯大,又如何能攒下东西?

所以这周家的日子过得远不如宋家。

来此之前,陶氏已经一个月没沾到荤腥了,眼下瞧见那红白相间的五花肉,就忍不住吞口水。

五花肉啊,红烧最是好吃,油汪汪的,肥而不腻,贼香!

当下,她的两腿跟装了风火轮似的,嗖的一下,就跑到了孙晴的身边,一把抢过孙晴手里的菜刀,嘴里还振振有词:“文远媳妇啊,我跟你说,这五花肉啊,这般炒菜,吃着没味,做红烧肉最是好吃。今日刚巧我在,就给你露一手。”

孙晴心底一阵气闷。

宋家的日子虽然过的好点,可一月也吃不了几回肉。

若不是女儿明日出嫁,她想做顿好的,给儿女吃,今日也舍不得买这些肉。

她都打算好了,配着菜炒,这样每道菜都能吃点肉味,炒一半,留一半,剩下的等晚上宋文远回来,再炒掉。

可陶氏倒好,二话不说,跑了过来,哐哐哐就将一整块五花肉给切成了肉块。

看的孙晴那是一阵心疼啊?

谁不知道五花肉红烧好吃?

可这不是没钱,想省着吃吗?

敢情这肉不是她买的,她切起来不心疼是吗?

她上前想要将菜刀夺回来,却被宋挽歌拉住。

“娘,咱还没吃过陶姥姥做的饭呢,今日就让陶姥姥露一手呗,咱们也好好学学。”

孙晴讶异地看着宋挽歌。

女儿这是咋地啦?

宋挽歌对着孙晴眨眨眼,当着陶氏的面,也不好说什么。

那边陶氏压根没注意到女儿的小动作,一心只想着,这红烧肉吃进嘴里,那是何等的美味。

过了会儿,周氏也过来了,陶氏瞧见了,赶紧让周氏去做饭。

分家的时候,李氏就将家里的米粮分好了。

李氏跟着大房吃,所以李氏和大房用一个米缸,二房这边另外用一个米缸。

虽说宋家有地,可耐不住人多,家里那六亩地每年产的米粮,压根不够宋家人吃,到了这个季节,上一季的粮食刚好吃完,这一季的粮食还没下来,是要去买米粮吃的。

昨晚分家的时候,家里的米缸就已经空了。

大房那边的米缸,是一粒米也没有。

二房这边,今晨宋挽歌和孙晴去镇上的时候,刚买回的米。

周氏去掏米的时候,瞅见那满满一大缸的米,就有些眼红。

宋家的日子不好过,平日里就算煮米饭,也是糙米掺着好米一起煮的,可眼前的那一缸,可是白花花的大米啊!

老二媳妇可真舍得,竟然买这等好米。

盯着那白花花圆鼓鼓的米粒,周氏真想挖两碗倒进他们的米缸里,可当着孙晴的面,她也不好做,因此,煮饭的时候,就多煮了两碗米。

这等好米,煮出来,就算没菜,她都能吃两大碗,今日,她就要一下吃个够本。

瞧着周氏一碗一碗往里面倒米,孙晴只觉得心在滴血。

照她这个吃法,那些米能吃几顿?

都分家了,还想蹭他们的吃喝,可要脸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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