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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幕 黑夜黎明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答案就在游戏里。”

刘烈攥着手中轻飘飘的卡片,指关节微微泛白。

这是他初恋女友兼未婚妻陈傲珊阔别三年以来第一次跟他联系,采用的还是如此儿戏的方式。

常言道字如其人。陈傲珊的字就好像她的人,庄严肃穆、一丝不苟,仿佛机械、冰冷的印刷体,人们很难从她身上读出情感。

压抑着内心想要揉碎、焚毁、撕裂这张卡片的冲动,刘烈将这张便签叠得整整齐齐,收进了钱包里。

既然这么狠心扔下我,一句话一个字都不留给我,一次也没有回应过我的寻找……

那么,你为什么又来找我?

合着晨风,刘烈轻声呢喃。

有时候人生就像是一本刚看到高潮但是却突然太监了的书。

又好比明明山盟海誓彼此约定白头到老的情人,忽然一句话都不说就跑了。

人生大起大落得太快,根本不给人反思、检讨、改正的机会,甚至连解释和质问的机会都没有。

很多事情人们都得不到、找不到结果。

哪怕是个让你无法接受的结果也好。

但很多时候你却连一个无法接受的结果都没资格拥有。

因为人活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确切主宰的事情实在太少。

人生就像是一次知道有终点,但不知道何时抵达的列车,在它经历名为甜蜜、悸动、困惑、绝望等小站时我们只能被动地去感受人生,你以为你会在这些令人难忘的节点停留,但无情的列车却挟裹着你继续向着未知飞驰,我们所能抓住的,仅有回忆。

但悲哀的是连我们的回忆都会被时光模糊得扭曲不清。曾经立誓永不相忘、决意为之付诸生死的东西,最终却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淡忘。

又或者是被面目全非的我们主动抛弃。

人总在不知不觉间,活成了自己最讨厌的样子。

(一)

人们初识刘烈的时候,都觉得他是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他有一副遗传自母亲的绝世好皮囊,安静的时候无形流露着一种迷人的忧郁。他面如白玉,斜飞的剑眉仿佛两柄出鞘的雁翎刀,冷冽的星眸深邃而又孤高,整体面相极富古典侠韵,令人过目难忘,继而身不由己地沦陷在他的颜值与气质所织就的情网中无法自拔——想要逃离却又难以自制地靠近;想要亵玩却又惶恐玷污他的纯净。

就好比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初雪。

但人类的天性就是充满了破坏欲和占有欲的,不分男女。

古有《掷果盈车》的潘安,今有疯狂追星坐地排X的狂热脑残粉,对于美好的事物从古到今人们都没有什么抵抗力。

一直以来,我们生活的都是一个看脸的肤浅世界。

刘烈活了二十一年,收到的最多的评价是“有颜任性”。他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偏偏却活成了一个全男公敌——再怎么优秀的妹纸,都没法留住他的心。

甚至,连天亮说再见的机会都不会有。

他就像是纵横花丛的彩蝶,偷走了百花的心却不留痕迹地翩然而去,让那些抱有“得不到你的心得到你的人也好”的自私想法的妹纸们为之捶首顿足。

人们总是习惯性地用自己狭隘的眼光去批判世界,为别人贴上各种各样的标签。

因为妹纸们求而不得,于是刘烈的身上逐渐被贴上了“流氓”、“无耻之徒”、“无情无义穿上裤子不认人”、“心狠手辣连十五岁纯洁萝莉都下得了手的禽兽”等等标签。

对于这些恶意的评价,浪子烈对身边羡慕嫉妒恨的狐朋狗友幽幽叹息道:“我以为那是缘分使然的邂逅,我把她们当知己,她们却总想着占有我。得不到,就诽谤我、中伤我。所以说新时代的男性谈恋爱千万不能走心,因为那样会让你既失去贞操又失去自由——没在一起都这么可怕了,在一起还得了?女人啊,真的是一种贪心不足的可怕生物,得到完美的一夕之欢还不满足,还整天妄想着天长地久,全然不考虑别人愿不愿意,非要把一场风花雪月的浪漫演变成因爱生恨的闹剧,真是令人无语。”

对于渣男的真诚自白,一干狐朋狗友只能集体报以沉默。但狐朋们仔细想想浪子烈说的似乎也很在理——他从来没有用强又或者是欺骗,也没有许诺又或者是暗示,原本就是你情我愿的美好开头,但失智的妹纸们却忽视了“开头就是结局”的真理,继而仗着“OOXX就是女人吃亏”的奇葩理念指责浪子烈拔鸟无情……

话说,明明是两个人都有付出都有爽到的事情,为啥到了最后却是女人吃亏?所谓的男女平等在这个话题上怎么就不见了踪影?

而且自古以来就只有累死的牛没有犁坏的地好吧,辛苦耕耘默默奉献,最终却要被人冠以“拔鸟无情”的污名,这个世界的价值观真的是扭曲得可怕,搞得吃力不讨好的男人们活得好累。

认清事实的狐朋狗友们羡慕嫉妒恨之余纷纷指责刘烈没有这张脸就什么都不是——就好比键盘侠们狂喷王撕葱没了他爹他就什么都不是。

事实上,没了他爹王大少就是万达的老总了兄弟们。

作为一个习武多年、身为G市前任地下拳王的铮铮男儿,刘烈其实对于自己的颜值并不在乎,他甚至觉得天生丽质给他带来的负面影响多于正面影响。

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葩,很多时候你和别人实话实说,别人竟觉得你这人好不要脸——想想“不识娇妻刘强东,悔创阿里杰克马”的典故你应该能理解一二了。

可能别人说的就是事情的真相呢?

你不是当事者,你怎么知道当事者的真实感受?就好比你天天有手机玩、有饱饭吃,但你觉得生活好乏味,每天就是学校/公司、途中、住处三点一线,人生简直毫无乐趣;但你把你的生活与感受说给活在战火交加、随时都有可能失去性命、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国际友人听,国际友人肯定觉得你这厮简直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是故意刺激他们的痛处——这就是换位思考。

(二)

身为一个游历花丛、阅美无数的浪子,刘烈经常被带刺的玫瑰们呵斥为“登徒子”。

如果是其他称呼浪子烈微微一笑也就揭过去了,但每次听见“登徒子”这个称呼刘烈都会收起轻浮的假面,郑重其事地为无知者科普“登徒子”的典故——

登徒,复姓,子,男子的通称。登徒子和宋玉同为战国时期楚国的大臣。

宋玉何其人也?他是和《掷果盈车》的潘安齐名的风流才子,从古至今都是美男子的代称之一。形容男人长得好看,稍微有点文学素养的人脑海里都会闪过宋玉潘安这两个名字。

貌似潘安,情如宋玉。

宋玉长得好看又写的一手如花似锦的好文章,一篇《登徒子好色赋》流传千古,生生将一个好男人、一个姓氏变成了好色之徒的代言词。

一代伟人,当朝太祖曾经为登徒子翻过案。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人一旦被打上了恶意的标签,而且这标签一贴就是两千多年,哪怕太祖是个空前绝后的超级伟人都没法为登徒子洗白。

以现代人的眼光去看登徒子的故事,但凡三观正常的人都会觉得登徒子好冤枉——

在《登徒子好色赋》中,登徒子向楚王说宋玉的坏话,说宋玉长得俊俏又好色,建议楚王不要让宋玉出入后宫。

楚王据言向宋玉质问,宋玉辩解说他的容姿乃受惠于上苍,但他并不好色。

楚王要宋玉给个说法,于是宋玉就说他东边邻居的女儿长得国色天香,有倾城之魅,而且经常登墙勾引宋玉,但宋玉皆不为所动,所以他宋某人并不好色。

接着宋玉把话锋一转,开始反讥登徒子,说相较之下,登徒子的妻子长得又丑又邋遢,而登徒子却能和她连生五个孩子,所以登徒子才比较好色。

先不说宋玉有没有“倾城之魅”的邻居;也不提有倾城之魅的美女邻居干不干得出“登墙勾引”的举止——而且还一勾就是三年;更不说宋玉被美女邻居勾引了三年还能视若无睹是不是生理有问题;单说登徒子和他的原配丑妻生五个孩子就被宋玉抨击为“好色”的扭曲言论——

登徒子和他妻子的事迹不正是“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的最佳佐证吗,怎么就跟好色扯上关系了呢?

但世人的眼光就是这么奇葩,楚王和世人都相信了宋玉的“登徒子好色”论,登徒子就这么被钉上了耻辱柱。

两千多年。

登徒子生不逢时。

浪子烈同情登徒子。因为他也向往“不管贫穷与富有、不管缺陷与完美、不管疾病与健康都愿意终生相伴”的专一爱情,就好像登徒子和他的丑妻一样。

我爱你,是爱的你独一无二的灵魂,而不是千篇一律的皮囊——身为一个有颜任性、阅美无数的美男子,刘烈有资格说这句话。在他看来,再美再帅的人也逃脱不了人的本质,都是要吃喝拉撒的卑贱生命体,如果不是因为独一无二的灵魂,根本就没法分出高低贵贱。所谓的看脸、看身材、看家世实际上不过是处于体内基因物竞天择的兽性以及扭曲的社会拜金价值观使然罢了,白富美/高富帅和土肥圆/矮穷矬从生理角度而言其实并没有任何区别。

甚至可能会因为使用的次数太多反而还没有普通人纯粹干净,远不如灵魂来的有趣、高贵。

但可惜,能够看清这个事实的人寥寥无几。绝大多数人仍旧是盲目地追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事物,乃至于“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入幽兰之室,久而不知其香”,完全丧失了自我审视的能力。

最终人云亦云,和光同尘。

在成为情场浪子之前,刘烈也曾是个干净而纯粹的少年,向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传统爱情。

在他的憧憬中真正的爱情就应该是轰轰烈烈的,就好比扑火的飞蛾,明知道会粉身碎骨,但仍旧一往无前。

(三)

爱情总是来的突然而巧妙。

刘烈在十六岁那年开始了初恋。

怀着对爱情的憧憬以及独特的爱情信条,刘烈从一开始就抱着“从一而终”的爱情观来看待、对待初恋女友陈傲珊。和陈傲珊的这段感情是刘烈人生最强烈的执念,为此单纯的他几乎倾尽了所有。

智商奇高的陈傲珊有种情感缺乏症的毛病,人与生俱来的七情六欲她都表现得非常淡薄。像正常女生都有的撒娇、生气、感动、憧憬、幻想……甚至是人的喜怒哀乐在她身上都很难找到,她家里人都说她自小就是这么个怪脾气,不爱说话,不按常理出牌。

但是和刘烈在一起时陈傲珊还是有着女性,有着人的感觉的。

通过私下里、近距离的亲密接触,刘烈能感受到陈傲珊其实不是生性凉薄,她只是习惯把情绪藏在心里——每每刘烈讨好她又或者是作出捉弄她、故意惹她生气/妒忌等作死的行为时,陈傲珊虽然当时表现得很冷漠,但是事后总是会以她独有的方式加倍奉还,让刘烈痛并快乐着——

眼看着冰山被自己一点点融化,实际上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喜怒不形于色,甚至可以说是缺乏情绪表现的人却突然爆发了极其强烈的情绪,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鬼上身,神经病。

刘烈清晰记得,三年前的重阳节,也即是二人刚刚升入大学没多久陈傲珊的情绪突然出现了极大的波动,当时她要么是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吃不喝不见任何人,要么就是推倒刘烈各种蹂躏,蹂躏就蹂躏吧刘烈也不在乎,毕竟以往刘烈也没少被陈傲珊胖揍,但是蹂躏着蹂躏着陈傲珊忽然就无声落泪,怎么劝怎么哄都止不住,也不知道一贯面无表情的她哪来的那么多眼泪。

陈傲珊情绪失控的那半年刘烈几乎是衣不解带、寸步不离地陪伴着女友,生怕她出现什么意外,甚至连学业和理想都放弃了。但他用尽了方法也没法让陈傲珊恢复正常,到了后期刘烈提出要陈傲珊去看心理医生时陈傲珊甚至让刘烈离她远一点,不要在她面前晃来晃去惹她心烦。

心如刀割的刘烈只能暂时离开了陈傲珊,甚至连消息都不敢给她发,生怕惹得她再度失控。

哪怕自己心急如焚,片刻都不想和她分开。

但真正的爱情,就包含着妥协和迁就,而不是自私和占有。

(四)

经过心理医生的治疗,又或者说是陈傲珊自己走出来了,于是短暂分开的二人重归于好,在激情与荷尔蒙的促使下彼此许下了生死不离的承诺,并且付诸于行动。他们顶着双方家庭的压力,各自施展了浑身解数,排除万难争取到订婚的许可。

尽管当时二人一个才18岁,一个才19岁,根本不懂婚姻和爱情是两码事的道理。

订婚后不久,就在刘烈以为他和陈傲珊会这样幸福地走到终点时,陈傲珊出走了。

没有留下片纸只字,不告而别。

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的刘烈发了疯一样到处找她,心急如焚、食不知味、夜不能寐。

整整两年。

直到一年前陈傲珊那没有列入族谱的堂姐苏眉好心告诉刘烈陈傲珊的下落,这场煎熬的寻找之旅才划上了休止符。

在旁人眼里,陈傲珊离去之后刘烈就像是脱了缰的野马,沉迷于声色犬马、夜夜笙歌乐不思蜀。

但只有刘烈自己知道,午夜梦回、卸下面具时的困惑与痛苦。

他自小就是个认真而执拗的直性子,是个彻头彻尾的完美主义。像他这种人因为太执着所以很容易钻牛角尖,一件事情如果没有答案,甚至能自己把自己逼疯。

故而强迫症患者戴上了浪子的假面,游历于花丛寻找一个永远不可能有答案的答案。

“爱情从来都只是单方面的事情。”

“有了计较,有了抱怨,有了期盼,那就不算是爱,而是参杂了自我。”

“爱情没法去衡量轻重多寡。”

“爱情没法去期盼公平公正。”

“我爱你和你爱我是两码事。”

“人要先学会自爱,才会赢得被爱。”

有关爱情的观点浪子烈三年以来听了无数,但一无所获。

直到两个月前他遇到了温柔娴淑的现任,甘少怡。

(五)

甘少怡并不漂亮,身高不足160,最大的缺点是牙齿不整齐。和刘烈以往那些女人相比甘少怡似乎没有什么出众的地方,唯一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比刘烈大三岁的女孩子有着一副尘世难觅的眉眼,每当她笑起来的时候总会让刘烈想起港湾新月。

恬淡安宁,使人有种停泊靠岸的冲动。

用句不怎么讨喜但是很真实的话来说,就是玩累了想找个老实人嫁了,哦抱歉,是找个老实人娶了。算是典型的渣男从良的例子。

甘少怡不太清楚刘烈的过往。她只知道刘烈是个花心大萝卜。

但是在这个花心大萝卜孤寂地仰望黎明时她会悄悄为他披上外套。

在这个花心大萝卜酒后嚎啕大哭仿佛一个无助的孩子的时候,她会心疼地搂他入怀,轻声告诉他——

“在乎你的人哪怕全世界都背叛了你,她也会微笑着为你背叛全世界;而不在乎你的人,不管你怎么作践自己,她都视若无睹。”

“能救你的,只有你自己。能打败你的,也只有你自己。”

“但不管黑夜还是黎明,我都在。”

有人说时间是最伟大的魔术师。它把有形的变无质,它把有质的变无形,说它能抚平所有的伤痛,冲淡所有的回忆。

但经过三年的沉沦刘烈却发现有些东西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褪色,反而会使得它愈加鲜艳,愈加炽烈。

例如说担忧。

例如说执念。

例如说,爱。

只是这些东西会因为某些因素被我们深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并打算永远埋葬在那个最阴暗、最柔软的角落。

然后关上心扉,戴上面具,故作坚强地登上时光的列车,抵达下一站。

(六)

刘烈从陈傲珊患病的那天起就很喜欢在一片寂静的黑暗中静候黎明。

他觉得人生就像是一次又一次地天黑天亮,但人永远不知道在一片静谧、绝望的黑暗中,何时才会出现一抹希望的曙光。

尽管天始终会亮。

“人活着是为什么呢?”黎明前的静谧中,刘烈的耳边忽然又响起了陈傲珊那迷茫的疑问。

掐灭烧疼手指的烟头,刘烈的目光落到了凳子上的包装盒上——这是陈傲珊托她哥哥陈逸飞转交给刘烈的礼物。

回头看了看屋内,此时刘烈心里充满了矛盾。经过三年的沉沦和探索他仍旧不知道爱情是什么,而且患有选择困难症的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眼下这棘手的、突如其来的现实——

一个是刻骨铭心的初恋、太多太多的第一次的寄托者陈傲珊;

一个是给予自己从未有过的安全感的、内心视作余生伴侣的甘少怡;

前者如同罂粟,致命而艳丽;后者如同饮水,无色却真实。

孰轻孰重?

刘烈衡量不出。

作为一个情场浪子他破天荒地为自己左右摇摆的心理感觉到羞愧,第一次觉得自己就是个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渣男,得陇望蜀、贪婪无度,简直无耻之尤。

刘烈偏激而执拗。身为完美主义,他认为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句号,而不是像陈傲珊那样不告而别。

故而在天色大亮的时候刘烈做了一个决定。

他决意按照陈傲珊的意志进入《恒夜天启》寻找困扰了他整整三年的答案,亲手为过去划上一个句号。

然后放下一切,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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