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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西北探宝 朱先可

习成高深武功的朱先可。眼前最关心的事情莫过于探宝之事。

朱先可在家中地位仅次于老大朱先河。在朱先河前去归来峰学艺之后,知道自己的武功还不足以应对武林的一流高手。所以,才费尽心机的学习武艺。而要学好武功离不开非凡的兵器和秘籍。也算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设计得到了轩子所拍得的幽灵步法和水波软剑。并且在深山中习有所成。

在父亲未被仇家沈山杀死之前,朱先可几乎见到了全部的所进宝物。深深懂得所进宝物的珍贵程度。为了夺回诸多宝物,尤其是青龙宝剑、翠色指环和藏宝图。朱先可可谓费尽了思量。

朱先可街道,为了购买宝物,朱家几乎倾尽了所有家资,为此,不得不辞退了大部分的武士和家丁。当初,沈山闯进朱家大院报仇时,以至于没有什么可用的武士。只得临时凑钱请来边城游历的大荒门武士防范仇家。并将所购宝物运到深山中藏匿。

朱先可虽然参与了部分进宝过程。也仅仅是对宝物有大概的了解而已,比如,知道青龙宝剑的锋利,并不知道宝贵到可以增加内力那般宝贵程度。青龙宝剑失而得之,又得而失之。对朱先可来讲是沉痛的教训,也是朱先可眼下不去找沈林的原因。以沈林目前的武功,自己是可以与其周旋一番的,但对青龙剑可怕的锋利和增加内力的神奇功能,心存畏惧。若是真的争斗起来,自忖不是沈林的对手。所以,最要紧的是寻找宝藏。获得宝藏中可能存在的神奇功法和内丹才是解决长远问题的关键。

藏宝图朱先可是研究过的,但是,并未研究出什么有用的东西。在准备送到老大朱先河处再作分析时,朱家遭到了沈家的报复,藏宝图也失去了。

事过境迁,回忆藏宝图所描绘的山川等地貌特点。应该是指向西北一带。藏宝图中标示的山脉中有一高峰,高峰的半山腰长有三棵古树,三棵古树呈三角形排列。指向阳面的一侧半山腰就是山洞的位置。问题是西北大山连绵不绝,何止千里。单凭自己一人寻找藏宝之地无疑是大海捞针。

朱先可苦思良久,忽然想到了一条线索。当初,听父亲讲,要临时聘请西北大荒门的武士保卫朱家。如果找到西北大荒门这些人,就有希望得到藏宝的具体线索。

朱先可想好了探宝的事情,当即作准备事宜。如今的朱先可并不缺少银子,买了宝马行囊。挥鞭向西北而去。

几日行路下来,路边的绿树渐疏,枯草渐多。正值秋末,朱先可一身旅途的疲劳和尘土,还有无尽的寂寞。

朱先可信马由缰,慵懒地慢行。身后传来一声尖锐喝叱声,“让开,本姑娘撞了也是白撞!”

朱先可回头察看,见一匹土黄色的高头大马,马上骑着一身红装的女子。那黄色的马比自己所乘的马高出足足有一尺。那雄壮的气势可比龙驹。

朱先可见那黄马飞驰而至,来不及纵马躲避。便轻轻一跃。跃了五、六尺高,自己的座骑被撞到了一边嘶嘶地嚎叫。朱先可在空中一转身,改变了方向。轻轻地落到自己的马上。

“咦!功夫不错。看不出猴头巴脑的样子,还有这般能耐。真是人不可貌相。”

朱先可打量一番眼前的女子。粗壮的身体,大脸庞。一身红色的风衣如一团火焰。背负一柄阔剑,手执牛皮长鞭,豪气干云。

“看什么看!哼,要是不看在你武功还行的份上,本姑娘一剑将你斩为两段。”红衣女子瞪着牛眼说道。

“本姑娘名为百晓不吟。是西北之人。这次回家,能与你相遇也是缘分。说起来,真是你的幸运。本姑娘看重的是武艺而不是相貌,若不然,就你那……噢,那付不入流的面孔,也入不了本姑娘的法眼。公子要到哪里去?可否告知一二?”

“哦,本人朱先可,是边城大家族的二公子,此行的目的地是西北。去,去找故人。”

“西北方圆千里,黄沙漫天。你不说出详细的地名,到何处去找?”

“听说西北有个大荒门,本公子想去大荒门看看。”

“哈哈哈哈!”红衣女子大笑一阵后,说道,“大荒门识你,你不识大荒门。你去大荒门找谁?说不准本姑娘认识你要找的人。”

“哦,是这样。家父与大荒门的人有过交往,姓什么叫什么倒也说不清。”朱先可边回答边观察红衣女子的反映。

“不远千里去大荒门找个不认识的人,荒唐至极。这样吧,本姑娘为你当个向导,到了西北大荒门后,你给本姑娘什么报酬?”

“报酬?”朱先可一时想不起给什么报酬。”

红衣姑娘百晓不吟看着自称二公子朱先可说道。“看你人不怎么样,还有点可爱。我可是答应带你去大荒门了,作为回报,你也应该答应我提出的要求,你可应承?”

“请姑娘说说,看本公子能否做到。”朱先可不知道眼前的红衣女子--百晓不吟会提出什么样的要求。

“我的要求很简单,你,教我轻功如何?”百晓不吟盯着朱先可问道。

“教是可以教,但不知要教多长时间。”朱先可心里没底。

“就教到你的轻功水平,如何?”百晓不吟提出的要求似乎并不高。

朱先可本想将轻功的皮毛教一些,应付过去算了。自己还有重要的事情要做。没想到红衣女子百晓不吟提出的要求这样高。要是百晓不吟资质差的厉害,一辈子教不成。难道让自己一生一世做她的教师不成?

红衣女子百晓不吟看到这位朱公子有些为难。提出了交换条件。“你教我轻功,我负责帮助你在西北办完你的事情,这样如何?”

“当然行。但是,我也提出一点要求,教你轻功不限地点。比如,西北,中原或者是什么地方。”

“成交!”百晓不吟爽快地答应了。她不清楚朱先可的担心所在是长时间待在西北。日后,回到边城或者什么地方,朱先可就成了主宰。那时节,如何办是朱先可说了算。

接下来,双方互相了解了一些情况后。双双驱马向西北而去。

一日黄昏时分,二人来到了一小镇。百晓不吟当先进了镇子,七拐八弯来到一小酒店。还未落座就叫店小二上酒。接着又点了两盘烧鸡,一盘牛肉,一盘花生米。全然一付熟悉的样子。

朱先可不了解行情,不便吭声。看着百晓不吟满月般的大脸庞,疑惑地问道,“你熟悉这里?”

百晓不吟看着朱先可不大的脸说道,“常路过这里,熟悉一些。起码比你要熟悉。一看你就知道是没有出过门的公子小哥。嫩的就像没长大的小羊,就差伸头找奶吃。”

百晓不吟对着店小二叫道,“这么小的杯,是喂蟋蟀还是养小虾?换大碗!”

虽然二人是初次相见,但百晓不吟的爽朗性格不输于男子。喝酒中,闲谈起江湖趣事,倒也对脾性。说到爱好之事,百晓不吟谈道,“我最感兴趣的事情,莫过看到财主失去了金银财宝。那付心痛哀怜的模样,真是一种享受,能够笑死人。”

“哦,还有这样的爱好?那么,日后我就满足姑娘的这个爱好,如何?”

“这可是你说的。如若日后你做不到,可别怪本姑娘不客气。”

朱先可的酒量远不如百晓不吟。三碗下肚就感到昏昏沉沉。朱先可摇摇摆摆去算账,给了掌柜的银子后,又顺手牵回几十两。

这一切自然瞒不过阅历丰富的百晓不吟。百晓不吟哈哈一笑,暗道,“此公子有些本领。日后相随走江湖,不用愁金银。”

结了账,朱先可晃晃悠悠要回客房,百晓不吟伸手提着朱先可到了客房后,随手将朱先可扔在了床铺上,自己回房又叫了几样小菜一壶酒慢慢品尝。

第二日凌晨,二人要继续赶路。才出门,就见掌柜的一脸痛楚的表情。百晓不吟明知故问,“一大早,愁惨的样子。有什么事情看不开?”

“嗳,别提了。昨夜有贼光顾,百十两银子不翼而飞。”

百晓不吟看了看身边的朱先河,笑道“果然有些本事,那盗贼的味口不小。”

二人在路上交谈中自然提到了酒铺遭贼的事。朱先可淡然一笑,“我只不过是为了满足你的好奇心而已。其实,我不缺那点银子。”

百晓不吟对朱先可的偷技可有些佩服。这么快就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

路上二人无所不谈,笑笑嘻嘻的打发时光。二人谈的投机,有些相见恨晚感觉。

二人出了镇,一路向西北方向走。突然,身后马蹄声轰鸣,夹杂着吆喝声。转眼之间,朱先可和百晓不吟就被猛冲而至的十余个大汉围在路中间。一个竹杆般阴沉男子催马上前,对着百晓不吟猥琐笑道,“好马啊,真是好马。不过,骑马的可人儿更对我的口味。跟大爷回去享受一番如何?保你快乐的要死要活!”

百晓不吟没搭话,抽出皮鞭便向出言不逊的汉子抽去。竹杆一样男子正色迷迷地看着百晓不吟,冷不丁脸上中了一鞭。火辣辣疼痛令竹杆男子大叫了起来。身下座骑没听过这样的惨叫指令猛然一惊,窜到了路旁的沟里。连人带马摔了个魂魄出壳。

百晓不吟连挥皮鞭,周围的汉子纷纷落马。剩余的几个汉子连忙抽出兵器攻向百晓不吟。

皮鞭是善于远攻的软兵器。众人一起上前攻击,百晓不吟一时间有些忙乱。连忙抽出背上阔剑自保,但已失了先机,眼看着要伤在众人手下。

朱先可软剑在手,从马背上一跃而起。围绕百晓不吟转了一圈,手腕抖了几抖,众人兵器纷纷落地。一时间不知所措。百晓不吟乘机把两个大汉刺于马下。其余的人见势不妙,吆喝“点子硬,扯风!”一哄而散。

百晓不吟还不解气,对着朱先可叫道,“为何只刺贼人手,而不是喉咙?”

朱先可不紧不慢地回应道。“救人要紧,执剑的手离你更近。所以,先刺手。”

百晓不吟不管朱先可讲的有没有道理,也不再争论。嘴里狠狠嚷道,“下次再遇到本姑娘,管叫他个个命丧黄泉。”

这一日,二人来到一处向阳的山坡前。坡上座落着一个高墙围着的大院子。百晓不吟下了马,走进院子,便有一马夫打扮的老人上前迎接。开口道,“大小……,”老人还未说完话,百晓不吟手指竖在嘴唇上‘嘘’了一声。老人改口道“大姑娘,小的为你牵马。”

院子中有东、西两排马棚。十余匹马拴在柱子上。几个马夫样的人在院中忙碌着。见百晓不吟走过,便退身立在一旁垂首。

休息了半晌。临走时,马夫牵着四头骆驼:两头骆驼驮着水和食物;另外两头供二人所乘。百晓不吟将二人的马匹寄留在了院子里。临行前,大院的主人――瘦小的衣着华丽的老人恭恭敬敬送二人到路旁。并说“大……,哦,姑娘路上小心。回去请告诉、告诉令尊。就说这里一切安好,不必挂念。”

大院的主人说话吞吞吐吐,脸上还有畏惧的神色。

朱先可不解地问道,“未见你给那掌柜的银子,掌柜的为何还要送你到路边?”

“噢,是这样。掌柜的一见漂亮姑娘,就忘记了自己的姓名,所以,忘记了要银子。至于送我们到路边,为的是多看几眼本姑娘。当然,掌柜的如果想要银子也不敢要。他看到你雄壮的身姿,把话咽回到肚子里。”

朱先可呵呵一笑,回首望了一眼雄壮威武的大门,上有三个黑底金色大字--沙驼集。

朱先可没有深究百晓不吟的话语。暗道,“此女子不是一般人家的姑娘。在西北有一定的势力。”

一日傍晚时分,二人正行间。黄沙漫天,滚滚而来,遮天蔽日。疾风掀起的沙子打的人脸生疼。朱先可没有来过荒漠,不知道如何应对。百晓不吟跳下骆驼,将四匹骆驼围作一圈,招呼朱先可爬在当中,盖上了骆驼毛毡子……

朱先可听的风声呼啸不止,身上渐渐沙尘覆盖。朱先可担心地问。“我们会不会被埋葬?会不会永远留存在这里。”

“可能会的,这风沙何时能停止,谁也说不清。如果时间长了。沙丘就是我们的墓地。哎!也不错。临死还有个不算英俊但是武功还行的男子陪伴。”

朱先可有些绝望,自己还年轻。还没娶妻生子,不能这样走了。带着遗憾离开人世。朱先可抱住百晓不吟,感到对方也紧紧地搂住自己,在朱先可身上摸索着。朱先可是成人,感到了浑身火热。两人干柴烈火,在风沙中结合在了一起。

朱先可想,临死前,人们全是一样的想法。谁也不想孤孤单单地离去。有个伴儿,到了哪里也不会感到寂寞。

第二天早上风沙才停。朱先可有着死里逃生的感觉;百晓不吟伸展身体,似从梦中醒来一样。慵懒地起身后,望着朱先可说道,“今后我们就是夫妻了。你要是敢辜负了我的一番情意,我叫你下地狱去找阎王诉说悔意!”

二人穿过大漠,走入一片绿色草地。但见林木茂盛,潺潺小溪。林荫间露出红色的院墙,院墙外立着几位武士。

朱先可问道“这是何地?荒漠中竟有这般好地方。真是神仙的居住地!”

大门前有一人跑过来,嚷道,“大小姐,你可回来了。师傅念叨了几天。”说着话接过缰绳,牵着骆驼。看了朱先可一眼,“大小姐,这位是谁,真是奇怪了,怎么长的跟我一样?”

百晓不吟瞪了一眼来人,介绍道,“这位是我的挚友,名字叫作朱先可,轻功十分了得。你们以后多切磋切磋。”说着一指牵骆驼的瘦小汉子,“这位是我的四师弟,飞天猴薛地可,善用飞刀。那飞刀使得与他的嘴一样,能刺穿牛皮!”

临进院门时,百晓不吟对朱先可说道,“我有四个师弟。这四个师弟总想把自己的位置向上靠一靠。我在场时,他们按入门顺序排。称我大师姐;我不在场时,他们的顺序都升一位。尤其是大师弟冯叶成,其余师弟都叫他大师兄。由于我经常单独出游,也不在乎这个。叫这帮家伙养成了这个坏习惯。

百晓不吟和朱先可二人到了门前,一位精神矍铄的灰衣老者迎出大门,身后跟着三个弟子模样的年轻人。齐声叫道,“大师姐,你可回来了。师傅整天挂念着你。我们也是想念着你,而且想师姐想的不行。”

百晓不吟没理会师弟们的虚情假意,走到灰衣老者面前叫了声爹,把朱先可拉到身边,说,“爹,这是我在路上上交的亲密朋友,武功一流。比你那四个不争气的弟子还要强上几层。”

朱先可对着灰衣老者鞠了一躬。“老伯好。小辈朱先可,边城朱家二公子。家父被仇家沈山所杀,如今无家可归,不远千里前来投奔。还望伯父收留。小辈在这里给伯父鞠躬。”

灰衣老者正是当初朱沉浮请到朱家的百晓夫子。虽然百晓夫子没见过朱先可,但听朱沉浮说起过。自然知道朱先可的身世。

“请起,既然是不吟的朋友,就不必客气了。”百晓夫子扶起朱先可,一同进了大门。

百晓夫子回到大荒门后,一直在为由于自己对朱家的事情处理不当,致朱家家主朱沉浮死亡而愧疚。如今见朱家二公子朱先可来到家门,又是女儿的朋友,自然是客气的招待。

百晓夫子抽空档把女儿叫到身旁,详细地问了二人相识的经过。当得知百晓不吟已与朱先可行了夫妻之实后,气得失声骂道,“你带什么人回来不行?非要领回一个猴样的人。如今,那朱先可是丧家之犬,他与你结合,必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百晓夫子仰天长叹,暗道,“如今生米已经做成熟饭。再说那猴子一般的女婿武功还可以,只有暂时将就了。以后只能边走边看。”

百晓夫子推想,当日朱沉浮请自己前往朱家。朱家的两位公子均不在场。朱家大公子去了归来峰学艺。二公子应该在本地,而朱沉浮支开二公子的原因,显然是为躲避凶险。由此可见,朱二公子的武功平平。如今听女儿讲朱二公子武功不凡,一定是朱二公子有了奇遇。不然,如何也说不通。

朱先可向百晓夫子讲了朱家的不幸遭遇。目的是引起百晓夫子的愧疚和不安。并向百晓夫子打听藏宝图中所标三棵古树的位置,谎说是家父交待的,那里有朱家的藏物,如若将家中所寄之物找回,变卖后可重新安家立业。并许诺,如果找到了藏物地方,可以将藏物分给百晓夫子一半。以感激百晓夫子的诚心帮助之情。

百晓夫子在西北扎根几十年,对西北的地势很是熟悉。根据朱先可的叙述,藏物之地应该是龙盘峰。龙盘峰距大荒门百里之遥,要想前去,需要准备几日方可前行。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百晓不吟整日缠着朱先可学习轻功。令朱先可惊异的是,百晓不吟虽然长的粗壮性格粗野,但修习武功一途却是聪颖远胜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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