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星期六
好些天没写了,今天想起来了,就写了。
我最近很累,但我不知为什么累,每天吃了喝,困了睡的,为什么还会累呢?
可我不仅累,偶尔还会头晕。
朱允闻说我这是平日里疏于锻炼,所以抵抗力下降,他建议我应该多运动,还很是大方地送了我一副网球拍,让我没事多对着墙壁打网球。
可是既然送了我网球拍,好歹也送我个网球啊,不然我拿这拍子干什么?拍墙还是拍苍蝇?
我只能去体育用品店买了个网球。结果这一趟,竟还碰到个认识的人。
那人叫阿红,是大学期间,在餐厅打工时认识的。她是来末城旅游的,因着孩子想玩乒乓球,这里离得近,所以才来这买。
阿红比我还要小好几岁,但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她现如今在家私人公司做前台,月薪不高,也没有五险一金,但胜在工作单位离她的租房很近,而且工作比较清闲,所以一干就干了好几年。
她问起我做什么工作,我没好意思说我现在是无业游民,就说我是做文案的,阿美听了还很羡慕我,觉得我这工作高大上。
实际上,我也就偶尔画个图什么的,报酬要么低要么没有。
阿美跟我说了几句话,就因为要赶火车,就先离开。
我们没留电话,也没留微信。她没提,我也没提。大概因为我们可能不会再遇见了吧。
跟阿红比起来,我突然觉得我很失败。不管是婚姻,还是事业,都是失败的。
等等……我就是来买个网球,怎么好端端就弄出失败感了?
都是网球拍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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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星期四
距离那次巴掌事件后,我就没和莫云洲说过话,更没见过面。
我在那第二天就回了朱家住了,不管是莫家,还是莫云洲的那个别墅,我都没回去过。
没说过话不要紧,反正本来我就跟他没什么话;没见过面就更不要紧,反正我本来见他就不多;没回莫家没回别墅,就更不要紧,反正我也不常在那待。
就算我消失几个月,怕是都没人会管的。
本来我还有个属于我自己的房子,但是因为某个原因,房子没了。
我挺想念我那房子的,虽然很小,很简陋,但周边清静,而且绿化环境很不错,尤其是从阳台外就能看到颗大树,风景甚好。
当初也是因为有个房子在,才能让我感觉甚有归属感。
房子没了后,我又继续住朱家了。
朱家没多少人。朱家老太太要么在花园里喝茶晒太阳摆弄花草,要么就在房间里听戏,家里有个帮佣的阿姨,除此以外,就只有俩姐弟和我。
我挺喜欢和那姐弟凑一起看电视的。
不过朱丽更喜欢去逛街,朱允闻更喜欢打游戏,所以大多时候,我都是一个人看电视,没电视看,我就玩电脑,现在倒是玩手机更多些。
结了婚的女性,大多人不是围着丈夫转,就是围着孩子转,围着人转的同时,还要围着工作转。
我就没有这个顾虑,所以我过得很清闲。
有时候我会画几张稿子,然后投出去,如果能被采用,就能得到稿费,不过采用的机率通常都很低。
但是今天运气很好,我得到了采用通知,那边说很快就会发给我稿费。
我知道可能没多少稿费,但是我还是很兴奋,因为我的付出得到了回报,这让我很有满足感。
这样的满足感,就足够抵消这些天的不愉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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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星期五
可能是画稿被采用,让我心情大好,这心情一好,我又开始画漫画了。
哎呀,又是写日记,又是画漫画,我真的忙得过来吗?没事,反正两者不冲突。一个写,一个画,都是用笔,不影响的。
关于漫画,几年前我画得多,但是现在就很少了,没办法,画漫画太费神,我不仅要思考人物形象,还要考虑剧情,可偏偏这两样都挺难为我。
说实话,画花画草画树,哪怕画动物,这些都不算难,可是也不知我是没这天赋还是什么的,画人总是画不好,不是比例不对,就是左右不对称,要多怪有多怪。之后我决定扬长避短,专心画动物,结果,呵呵……动物是画出来了,可是剧情就崩了……然后我就放弃了。
提起动物,我倒是想起一事。
几年前,我画了个关于某动物的漫画,就是随便画的。然后投了,却没被录用。后来也不知怎么的,过了几星期,我竟然在某个知名网站上看到了我的漫画,但是上面的署名不是我,是个陌生的名字。
我去投诉过,网站那边却说什么画稿是那作者几年前就有的,让我不要找事,不然采取什么法律途径啊,我那个气啊,直接把我画的,原先的手绘稿子贴上网。
后来,那网站倒是下架了抄袭我的那漫画,但是那边给的说辞却是什么弄错了。
没多久,我看到某网友爆料,说那网站有个作者经常抄袭别人作品。巧了,网友说的那作者名,就是我之前“弄错”的漫画的作者。不过那作者和网站的老板是亲戚关系,所以就算抄袭,网站那边也是帮那作者的。
听说那经常抄袭别人漫画的作者,抄着抄着,突然有部作品火了,还拍成电视剧了,人现在混得风生水起的,网上还有不少人称那作者为“大神”。
关于那个“大神”,不仅我发过帖子揭露过,很多被那人抄袭过的原作者也发过帖子,有的还贴上了证据,可最后都消失于无数铁粉的谩骂中,有几个被抄得狠的原作者还联名上诉了,但结果至今没定论,看样子是不了了之了。
事情已经过去几年了,再想起来倒是感慨得很,到底这抄袭的定义含糊,没有明确佐证,加之没对方名大打,所以说的话没有什么说服力,不足以使人信服。
本以为法律慢慢完善,现在会好些,没想到类似的事层出不觉的。
这世道真是越发让我看不透了。
要不下次画个漫画,就拿这当故事?好像可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