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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写在半农给启明的信的后面

《写在半农给启明的信的后面》一九二五年三月三十日初刊于《语丝》第二十期。

写在半农给启明的信的后面

我看了一九二五年一月二十八日半农给启明的信,非常地愉快;原来半农还是五年前顽皮惫赖的半农,并没有“望之俨然”的可怕样子。这话怎讲呢?请半农别见气!近年来我对于半农常要起不敬之念,疑心他有了某种态度,这便是当年吴稚晖老先生讥诮现在所谓“章法长”也者的一句话:“ㄓㄣㄊㄌㄇㄣ的臭架子”。因为我有时看见半农给别位朋友的信,观其言辞之庄重,想见气度之安详,于是我便起不敬之念了。今乃知我之不敬全属谬误,此其所以“非常地愉快”也。但我对于老友竟起了这样谬误的不敬之念,殊属不合;用特“不打自招”以志吾过。

半农信中的话,我有要附议的,有要答辩的,有要抗议的,有要璧谢的,现在把它们写在下方:

半农和启明都“觉悟只有自己可靠”。我虽无似,却也有这种觉悟;我说的自己,便是指各人独有的“我自己”而言,不是指中国人共有的“我们中国”。中国国民内固然太多外国人,却也太多中国人。ㄏㄚㄇ当然不应该笑纳,而金腿云腿也同样地不应该哂收(至于区别ㄨ主义和ㄚ主义下的火腿之孰苦孰甜而定领受与否,这更是卑劣猥贱之至的行为了)。半农说,“无论是中国人英国人俄国人,他若踢我一脚,我便还他一口。”这话真干脆极了;我赶紧霍地一声站起来,把两个手都举得高高地道,“本席附议!”

至于“打破大同的迷信”,我也可以相对的赞成。我相信大同的世界将来必有实现之一日;现在自然还只在文人和学者的著作中。既然目下还未能实现,则暂时不去迷信它,自无不可。但我却要提出一个修正案:“同时还应该打破国家的迷信”。年来国内最时髦的议论有三种:一是成日价嚷着“赶走直脚鬼!”者。他们很赞美拳匪;他们说,中国的财匮,匪多,兵横,都是“直脚鬼”闹出来的。二是大喊“爱国!”者。他们的议论,我见的很少;偶然想到的,是说,蔡元培提倡美育教育,应该弹劾,因为艺术是没有国界的,所以提倡艺术即是不爱国,况且美育是“古已有之”的,便是礼乐,蔡氏“数典忘祖”,可见不爱国,故应受弹劾(这不是原文,我括其意如此)。三是所谓:“国民文学”的主张者。他们“要夸我们民族历史的浩浩荡荡,澎澎鼓动,放浪汪洋”,“要歌颂盘古、轩辕、项羽、仲尼”,说“《关睢》是乐而不淫呀!但他们尽在淫中贪恋”,“不要管他们的时代思潮……。我们作顽固的人罢!”;并且还要“复活精美的古文古话”。这三派的一切主张,虽然并不相同,有时或且相反,但痛恨“洋方子”之心是一致的;他们对于“国故”(最广义的),有的要复活它,有的要保持它,至少也不咒诅它,不排斥它。在这一点上的一致,真好像“老子一气化三清”!二十年前的老新党盲目赞美德国和日本那种血腥气的爱国主义,不自知其丑的“保存国粹”“宣扬国光”主义,现在复活了!站在青年导师地位者倡之,于是一群青年学子和之。盖这些青年学子的血管中本潜藏着他们祖传的老病的种子,他们放学回家,还“闻诗闻礼”(我竭诚希望他们府上的“君子”要“远其子”些才好,我实在不忍见“其子”之被“庭训”宰割屠杀,净尽无遗),这已经够受的了。现在他们又饱聆这些爱国的明训,于是奇谈更日见其多。我偶然看到有些专载浅薄无聊的文章的报纸(如上海《时事新报》中之《青光》和《上海》,又北京《晨报》中之《北京》之类),什么称“ㄇㄧㄙㄊㄛ”而不称“先生”,写公历(他们称为西历)而不写民国纪年,穿公装(他们称为洋装或西装)而不穿袍子马褂……都要挨青年们的申斥。所以鲁迅说了青年“要少——或者竟不——看中国书,多看外国书”的话,便几乎——实在已经——蒙了“卖国贼”之名,有一位青年质问他,“想做点……事吗?”(原文如此);而研究教育的报纸上,竟有中等学校的外国文一科应减少时间或改为随意科等等的荒谬主张发现了!据实说来,现在的古怪思想,比二十年前的老新党还要古怪些。那时无论青年的指导者或青年,都还知道自惭形秽,应该“去其旧染之汙而自新”,就是那主张保存国粹者,也还没有因为吃了外国人的亏而赞美拳匪的。《ㄨㄟㄌㄧㄅㄠㄗㄨㄟ一句话:那时的人都还知道“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而现在则……

我的谬见:对于帝国主义的压迫是绝对应该抗拒的,但同时更绝对应该“要针砭民族(咱们的)卑怯的瘫痪,要消除民族淫猥的淋毒,要切开民族昏愦的痈疽,要阉割民族自大的风狂”!!!(这是启明的话)。亡清末年,鼓吹排满的两派报纸:一派是痛骂满清政府而讴歌汉族文化(如《民报》、《国粹学报》);一派是痛骂满清政府而同时并排斥汉族文化(如《新世纪》)。现在抗拒帝国主义,与十几年前排满有些相类;这时候对于“国故”(最广义的),我主张取后一派的态度。

我也很爱国,但我所爱的中国,恐怕也和大同世界一样,实际上尚未有此物,这便是“欧化的中国”这句话。(老实人若要误解,尽管请误解,我可不高兴负解释的责任。)至于有些人要“歌诵”要“夸”的那个中国,我不但不爱它,老实说,我对于它极想做一个“卖国贼”。卖给谁呢?卖给遗老(广义的)。他们爱磕头,请安,打拱,除眼镜,拖辫子,裹小脚,拜祖宗,拜菩萨,拜孔丘,拜关羽,求仙,学佛,静坐,扶乩,做古文,用“夏曆”(手民注意!这里不可排“歷”字!),说“中国道德为世界之冠”,说“科学足以杀人”……,爽性划出一块龌龊土来,好像“皇宫”那样,请他们攒聚到那边咬干屎橛去;腾出这边来,用“外国药水”消了毒,由头脑清晰的人来根本改造,另建“欧化的中国”,岂不干脆!讲到救国,我极愿意——也只愿意——“救救孩子”,救救那“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而已,其他则不敢闻命。

我最佩服ㄧㄅㄙㄣ和ㄚㄦㄘㄧㄅㄚㄕㄝろ的各一段话:

ㄧㄅㄙㄣ对他的朋友说:“我所最期望于你的是一种真实纯粹的为我主义。要使你有时觉得天下只有关于我的事最要紧,其余的都算不得什么。……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好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有的时候我真觉得全世界都像海上撞沉了船,最要紧的还是救出自己。”

ㄚㄦㄘㄧㄅㄚㄕㄝろ借着ㄕㄝろㄧㄦㄧㄛろ的嘴说:“为什么,我应该爱你们人类呢?因为他们猪一般地互相吞噬,或者因为他们有这样不幸、怯弱、昏迷,自己千千万万地听人赶到桌子底下去,给那凶残的棍徒们来嚼吃他们的肉吗?我不愿意爱他们,我憎恶他们,他们压制我一生之久,凡是我所爱,凡是我所信的,都夺了我的去了……我报仇……你都明白了罢!……”

野马越跑越远了。这个问题,暂且搁起。

关于批评溥大少爷出习艺所的事件,半农说我们逃不出“狗抓地毯”的定律。这话我却不服。这位青皮阿二是因为关在特别习艺所中,才做拆梢,偷窃,抢劫,奸淫的事业的;那么,他出来了,我们焉得不额首称庆呢?政治舞台上演那走马灯式的把戏,什么大清早张三打坏了李四喽,晌午(音ㄕㄤㄏㄨㄛ)时候李四打坏了张三喽,到了晚上张三又打坏了李四喽;什么王五与赵六拼命,忽然他们俩儿又勾住肩膀去喝白干(间ㄅㄞㄍㄢ)喽,白干还没有喝完,又各在那儿盘辫子掳袖子喽。诸如此类的把戏,卖了气力去批评它的很多:甲曰,张三是而李四非;乙曰,王五曲而赵六直。这种批评,自然也不可少;可是我们(至少我个人)实在不感什么兴趣,真懒得去卖力气。我要学适之的口吻曰,“不值得一评。”我有一个牢不可破的成见:“狗嘴里总生不出象牙来的。”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之所以是狗牙者,以其生在狗嘴里也。若厌恶狗牙而喜欢象牙,只有一个办法:各人自己努力去变象。所以能够引起我们注意的事,便是偶然(不过偶然而已)看见像象的狗和常常(真是常常)看见发疯的狗。前者感觉到刹那间的愉快,后者感觉到有打死它之必要。仪哥儿的取消伪号和赶出伪宫,总算是一件可以愉快的事,所以我那时不免掉了一下子笔头;夫岂“狗抓地毯”之老脾气发作也欤哉!

我的答辩完了。可是我还要跟半农开一次玩笑,我要回敬半农一箭,以表示报复之至意。我说:“半农兀ㄚ!您怎么ㄌㄚ!‘怎么曹三爷曹总统’‘——他妈的——捧着他脑袋儿走’——这跟您有什么相干,要您卖ㄌㄛ力气做那首《拟‘拟曲’》ㄛㄢ!这也许有点儿‘狗抓地毯’的味儿吧”——盖闻有我的老同学鲁迅其人者曾经说过:“报仇雪恨,《春秋》之义也。”夫鲁迅者,亦半农之“畏友”也。……

半农关于已故“清室举人”林蠡叟(为什么这里要这样称呼他呢?因为该举人请荆生来打金心异那篇文章登在《蠡叟丛谈》中,本金心异恐怕别人不知道这个典故,所以这样称呼他)的话,我却要提出抗议了。本来启明那篇《林琴南与罗振玉》(见第三期),我也有些不同意。我的意见,今之所谓“遗老”,不问其曾“少仕伪朝”与否,一律都是“亡国贱俘,至微至陋”的东西。他们要想比德于顾亭林、黄梨洲诸人,呸!这真叫做发昏做梦!顾、黄诸人是拒洋鬼子之强奸而给自家人守节,所以有价值。今之“遗老”,则因为自家人赶走了洋鬼子,恢复了故业,而帮同了洋鬼子来反对自家人;其人格之卑猥无耻,正与张弘范、吴三桂一样。讲到思想呢,他们既要做遗老,根本思想本已荒谬绝伦了;就“卫”一下子“道”,到也算不了什么。不过孔孟程朱之“道”都是要“尊中国而攘夷狄”的,他们却来“尊夷狄而攘中国”,恐怕孔孟程朱“在天之灵”,不见得乐意他们来“卫道”吧。至于说他们之中,有人在学问上是有成绩的,这是事实,当然不能抹杀,也不应该抹杀;不过这和做遗老全不相干。可是说到这个问题上来,不独林纾有介绍外国文学之功,即罗振玉与王国维之整理甲骨古字,康有为之辨伪疑古,劳乃宣之提倡拼音新字,朱祖谋之传刻唐宋金元词,……,在学术界都有相当贡献。

据我看来,凡遗老都是恶性的。罗振玉说,“盗起湖北”;林纾说,“禽兽真自由,要这伦常何用!”见《蠡叟丛谈》中之《妖梦》;这两句同样“都是最卑劣的话”。我对于启明有些不同意,就在这扬林抑罗之一点。

半农说,“……后悔当初之过于唐突前辈。我们做后辈的被前辈教训两声,原是不足为奇,无论他教训得对不对。”这话我不仅不同意,竟要反对了。反对之点有二:

一,何以要认林纾为前辈?若说年纪大些的人叫做前辈,那么,年纪大的人多得很哪,都应该称为前辈吗?不过这一点可以不去论它。因为我不愿认林纾为前辈,而半农或因喜欢外国文学的缘故,对于这译了许多外国小说的林纾(虽然他是不认得ABCD而译书的),从这一点上愿意称他为前辈,亦未可知。要是这样,自然也很有理由,所以我可以不去论它。

二,何以后辈不可唐突前辈,而前辈可以教训后辈?无缘无故唐突人家,这是无论对于什么人都不可以的,岂独前辈?但前辈若先以唐突加于后辈,则后辈以唐突回敬前辈,恰是极正当之对待。我以为前辈的话说得合理,自然应该听从他;要是不合理,便应该纠正他,反对他;他如果有荒谬无理的态度,一样应该斥责他,教训他,讥讽他,嘲笑他,乃至于痛骂他;决不可因他是前辈而对他退让。前辈后辈,同样是人,本无尊卑贵贱之分。何物前辈,胆敢不管对不对而教训后辈,这还了得!实在说来,前辈(尤其是中国现在的前辈)应该多听些后辈的教训才是。因为论到知识,后辈总比前辈进化些;大概前辈的话总是错的多。一九一九年林纾发表的文章,其唐突我辈可谓至矣。我记得那时和他略开玩笑的只有一个和我辈关系较浅的程演生。我辈当时大家都持“作揖主义”的态度,半农亦其一也。有谁“过于唐突”他呢?至于他那种议论,若说唐突我辈,倒还罢了;若说教训我辈,哼!他也配!!!

半农兀ㄚ!我希望您别长前辈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才好ㄨㄚ。

临了,我要璧还“激昂慷慨”四个字的考语。我看了这个考语,实在惭惶无地。鄙人向不激昂慷慨,今日尤不激昂慷慨;非不愿也,是不能也。五年前的玄同,已经够颓废了;半农!“与子别后,益复无聊”,这五年之中,一星半点儿的成绩也没有,不说别的,单说职务上应该编的一部《声韵学讲义》,从一九二○年某月某日晚上咱们俩在西河沿中西旅馆门口握别以来,至于今,将及五足年了,还没有编出一个字来。观此一端,就可推知近年来的玄同是怎样的颓废,怎样的无聊了。所以“玄同”和“激昂慷慨”的距离,真不止十万八千里。至于在颓废无聊之时,忽然瞪眼跳脚拍桌子者,无他,只是“张脉偾兴”罢了,哪里配得上说“激昂慷慨”呢?

一九二五,三,一七,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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