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方无愧又喊了刘天一声,不过这次就一点用都没了。
“所以……我莫名其妙的就又跑到另一个世界了?”方无愧苦笑一声,有道:“还有那个白毛红眼睛的是谁?也是只鹦鹉吗……”
没等他理出个头绪来,原本晴朗的天空忽然变暗,一时之间狂风大作,似乎下一刻暴雨就会铺天盖地的打下来。
方无愧四下看了看,这里是一片原始森林,连一个躲雨的地方都没有。无奈之下,只好随便找了一个方向跑出去,希望路上可以找到躲雨的地方。
结果等他找到一个足够大的树洞的时候,天上的阴云却忽然退去了,就和它来的时候一样快,一样突然,就好像刚才出现的一切都是幻觉一样。
“这究竟是什么地方!好奇怪的天气!”方无愧从树洞里走出来,感觉有点不妙,“那家伙不会把我丢到什么世界末日里面来了吧?”
这种异常的天气,方无愧有印象的只有2012这个电影了。
刚这么想一下,一阵轻微的呜咽声便从不远处的草丛里面传了出来,方无愧走过去一看,发现是一只最多不过两个月的小土狗。
是最常见的土黄色,因为营养不良的关系,很瘦弱,肚子上也不知是被什么动物咬了好大一个伤口,两只后腿也是有些变形的拖拉在地上,明显是断了。
这凄惨的模样瞬间让方无愧放心了不少,伤成这样到现在都还没死,起码说明这里不像想象中那么危险,甚至比聊斋的世界都要安全,在聊斋世界了,这小家伙伤成这样,早就已经成了别人的食物了。
而且这是狗,只要是家狗,就说明附近有人。
“遇到我也算是缘分!”方无愧提着它的后颈肉把他抓了起来,在它期期艾艾的叫唤声中把它后腿骨给接好,用木头固定住。
他的衣服在时空穿梭中已经破碎成了布条,正好当绳子用。
小土狗在方无愧给它接骨的时候只是叫着,却没有用力的挣扎、撕咬,说明它是很亲人的,绝对是家里养的没错了。
这小土狗让他想起了上上辈子的孤儿院,那院子里曾经就有这么一个小萌物,只不过是属于院长的,他特别喜欢那个乖巧又机灵的家伙。而且从那时起他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有钱了一定要养一只小狗,不用名贵的!就是土狗!不用好看,甚至不用健康,顺眼就好。
只不过他后来是在厂里上班的,住的地方太小,工作又累,回去之后根本就没时间照顾宠物,害怕养不好,因此就始终没有买过。
在杨甾的时候倒是有机会,可惜平日里有个整日缠着学武的慕娥就已经够呛了,同样没什么时间。当时倒是可以让师娘她们帮忙照看,但是如果不是亲自喂养的话,又有什么意思呢?
回过神来,方无愧摸了摸小狗的头,说道:“我看你挺顺眼的,以后就跟着我吧!给你取个名字,就叫……旺财!”
这名字可是随便取的,小家伙的毛色和星爷‘唐伯虎点秋香’里面那只会装死的‘旺财’简直就是完全一样。
旺财伤成这样,很可能是被人给抛弃的,而且它还是自己一路爬到这里的,身后有很明显的一条拖痕。
方无愧顺着这痕迹走了一会儿,便看到了一条不是很明显的道路,顺着道路又走了一阵,人类活动的痕迹愈发的明显了,再爬过一个小土坡,便看到了一垄精心耕种的田地。
“看来离人住的地方是越来越近了!”方无愧长出了一口气,连脚步都不由得轻快了许多,在一个陌生的世界,又是深山老林的,确定有人住在附近真的能让他轻松许多。
没走一会儿,忽然听到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声音很远,似乎是在放鞭炮。
这声音再次勾起了方无愧的回忆,这又是在孤儿院的时候才听过的,虽然只是过年的时候才会放那么一小把,不过大部分时候上去点火的都是他。
“难道这一次跑到现代了?”方无愧有点不敢确定,因为这样的原始森林,在现代实在是少见。
一直往声音传来的地方走去,远远的看到了一点点草屋、围墙的痕迹,但是方无愧的心却提了起来。
“有血腥味儿!”
方无愧捂住旺财的嘴,小心的走进了这个寂静的村庄,村庄是很原始的状态,比聊斋世界中的小村子好不到哪里去,没走两步,便看到了一具尚带余温的尸体。
是一具男尸,长长的头发被头巾裹着,身上的衣服很粗糙,带着点少数民族的感觉,手里还拿着一把柴刀,看上去很有武力,但是胸前却有两个弹孔在那里。
和聊斋世界普通百姓差不多的水平,面对的却是代表着文明才会出现的枪支弹药,真的是很不公平。
方无愧在村子里转了一圈,发现了十几个成年男性的尸体,还有几个老年女性和两个孩子的。
这一发现让方无愧心中发寒,聊斋世界里的妖怪已经很凶恶了,但是他们杀人是为了吃人,一次掳走两三个已经是极限,这原始森林中的小村子居然被一次性的屠戮殆尽,简直比妖怪还不如。
方无愧深吸一口气,压下了蠢蠢欲动的心思,在这种陌生的地方,上来就和暴力机构敌对实属不智,必须要先看清楚是什么情况。
正在离开,忽然发现其中一个人还没死透,过去一检查,发现是被子弹打中了动脉,现在已经失血过多,肯定没得救了,只是还吊着口气。
想了想,方无愧上去扭断了他的脖子。心念一动,电脑屏幕再次出现,里面果然多了一个文件夹。
方无愧用右手拇指在视频上一按,那视频便忽然炸开,消失不见。
……
短短的一瞬间,三十多年的记忆完全印在了方无愧的脑海中,他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看着一个小孩儿在村子中慢慢长大,然后娶妻生子,慢慢成为了村子里最好的猎人‘希达’,变成了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在这天,希达从野外救回了一个受伤的陌生人,第二天,这个陌生人的同伙儿便找到了这里,他们就像是一群人形的野兽,不但不感谢他们,还要抢走他们的女人和孩子!希达拿刀砍伤了几个人,却被冷枪击中,倒在了地上。
又是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
这个希达,似乎是别人,又似乎是自己。
……
“我要报仇!我要救回我的老婆和孩子!”
方无愧大声的吼了起来。
直到话语落地之后,他才反应过来,摸了摸自己的眼睛,居然流泪了。
“该死!是这家伙的执念!对执念哪儿有什么技巧啊!”回过神后的方无愧气得差点跳起来,“难怪刘天那家伙让我少用!居然有这样的副作用!”
这种方法虽然可以很快的得到死者的所有信息,并且掌握他所会的任何技能,但是却会被他临死前的执念困扰,如果不能完成执念,就会对自身的心境修为极为不利,难度大的,或许今生都要止步不前了!幸亏这个希达的执念并不难完成,否则的话就麻烦大了。
方无愧把自己身上破烂的衣服一扯,轻车熟路的跑进房间找了一套还算干净的衣服穿上,又找了些残羹剩饭把旺财喂了喂,然后便将它拴在房间里,独自一人提着一把柴刀向那群人追了上去。
反正肯定是要对上的,早点也无所谓。
从希达的记忆中来看,这群手持枪械的家伙虽然心狠手辣,装备精良,但是却不是正规的部队,因为他们既没有纪律,也没有统一的服装。
对付这样的乌合之众,按理说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是方无愧还是不准备硬来,因为枪这个东西,不确定的地方实在是太多了。
方无愧运起轻功,片刻功夫便追了上去,把前方的情况看得分明。
贼寇包括那个一开始受伤的,共有十二个人,正好分为两队,前面一队带路,后面一队看押俘虏。
俘虏中女人有十一个,孩子五个。分别排成两队被贼寇用手铐铐在了一起,在枪械的威胁下艰难行走着,那几个小孩儿脚都被磨破了,却连哭都不敢。方无愧在俘虏中看到了希达的女人和孩子,他们都很坚强。
在方无愧从村子里出发的时候,就已经是傍晚了,只是这里的白天似乎有些长,又走了一个时辰的功夫,夜幕才堪堪降临。
森林中的夜路是很危险的,这个世界似乎没什么猛兽,但是毒虫却一点也不少。
那十二个人撑起了两个军用帐篷,强行把女人和孩子赶进其中一个之后,便开始生火做饭,调整了起来。
些人虽然是在深山老林里走着,却都显得很放松,可能是因为有枪,对手又是没有反抗之力的女人和孩子吧!
用过餐后,十二个人又分成了两队,其中一队进帐篷休息,另外一队一明一暗分成两拨在外放哨。
看似很专业,但也只是说着好听而已。暗处放哨的是靠在树干上休息,明着放哨的是守着火堆打盹儿,真是白瞎了这么好的安排。
……
方无愧拿着柴刀在暗处耐心的等着,在放哨的几人都已经困得歪着头的时候,便顺着树干轻轻溜下,轻而易举的便扭断了那三个靠在树上休息的暗哨的脖子,接着小心的接近火堆,在到达了自己的最佳攻击范围之后猛然冲出,柴刀如闪电一般连挥三下,三个围在火堆旁的人几乎同时喷出一股血箭,三个头颅一齐掉了下来。
这动静不算大,但是在夜里也不能说小,方无愧注意到关押女人和孩子的那个帐篷里面骚动了一下,又安静了下来,而那些拿着枪的家伙们的帐篷里,竟然始终都是安静的。
方无愧又小心的等了一会儿,直到发现帐篷里的呼吸声没有任何变化后才松了口气。
这十二个人的武器虽然厉害,但是个人身体素质和警惕性,却连方无愧在聊斋世界中杀得最普通的山贼都不如。不过想想也是,做山贼不但要防着捕快人来追捕,还要防着妖怪上山打秋风,不够警惕的那些早就被杀了。
方无愧把柴刀插在腰间,小心的摸进了帐篷,不一会儿便丢出了六具尸体,无一例外,全都被他扭断了脖子。
有些失望的摇了摇头,方无愧带着不可置信的语气说道:“居然连热身都算不上,这帮人真的是……没一个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