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沈朝暮才发现她抓到鬼了!
还是个脾气不好的妖孽鬼。
沈朝暮攥着衣角,本能性吞了吞口水,她想动,可她的身体跟本不听她使唤。
男孩长的极好看,惊的沈朝暮全身上下无不清醒,似乎连肚子都因为这一幕,变的听话了许多。
后来沈朝暮才知道,不是她不清醒,是她见了帅哥才清醒。
那一幕,活像一幅漫画一样,落入沈朝暮的眼底,至今都逼真的让她无法忘怀。
男孩的眼睛尤其迷人,是那种无法用任何方式表达出的美,世间山水皆不可比,他的眼型狭长,眸角微勾,不艳不俗,五官在那个时候,虽略显稚气,可却是上天最完美的雕刻,黑色的发丝极细,在阳光的余晖下,泛起云霞般的彩色光晕,就连发梢都染上了阳光的样子。
他的身型修长,是那种书上说的衣架子,穿什么都掩不了自身的矜贵之气。
沈朝暮第一次看见长的这么好看的男孩子,简直比电视上的男主角还美,不,世上所有的东西,都抵不过一个他。
连她自己都不行,连她最爱的零食都不行,连她最喜欢的床和钞票都不行。
对于沈朝暮来说,那张脸,那个人,就是她的一辈子。
她是什么时候反应过来的,大概是江之寒低吼着让她放手的时候,又或者是她被自己咬住自己的舌头的时候。
总之,有一百种可能,导致她没有听见江之寒说的话,一直沉醉了整整三天个日夜,一共72个小时零259200秒。
他们都说,沈朝暮傻了三天,可她们不知道的是,她是因为江之寒傻了三天,甚至她想…傻…一辈子。
很久以前沈朝暮就在想,第一眼看他时她没出息的傻了三天,那等她怀上他的孩子的时候,会不会再傻十年,甚至二十年也说不定。
那场遇见,沈朝暮被江之寒亲手送进了警察局。
到了那,连警察叔叔都看着沈朝暮一个劲的摇头叹气:“这孩子,估计是病了,还病的不轻,待给汇报汇报,让人先带去医院看看,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
沈朝暮只记得,自己当时像着了魔一样,喊了江之寒好长时间的白无常,搞得一大帮的警察叔叔都直呼受不了。
也不知道江之寒是怎么忍过去的,估计是被拯救回去的那天早上到家就吐了。
至今为止,这件事依旧是沈朝暮最想知道的事情之一。
好长一段时间,他们身边的人都以为江之寒和沈朝暮一度谈恋爱了,在警察局里不但叫了各自的家长不说,还把老师叫来了对峙。
结果一个说是一个说不是。
一个说认识,一个说不认识。
大抵一般人看见两个人的颜值后,都会沉默的选择前者吧。
几天后,沈朝暮硬是被人拉着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尤其的脑子这块,最最重要的一点的是,医生告诉她,这次检查的钱全是江之寒出的。
简直就是沈朝暮梦寐以求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