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让司机在我被抓的那个酒店前停车,完全是一种下意识。我至今也没有弄清楚在那个服务员所说的四颗星酒店(后来我才知道是扯淡,这个市接待省级领导的也不过是三星级)前停车到底是出于啥动机。
并且,我头一天晚上并没有作梦。或者说根本就没有作关于小红的任何梦。小红刚离开我,还没有产生能够思念的时间距离。
再说我只是一个劲儿的思考我跟领导的关系,还有就是在单位可能保持住的位置。
就在跟张运生的几席话之中我找到了可能的一些答案:第一要谨慎,第二对于已经成规则的东西不管是潜还是明,都要下手。第三不能厚此薄彼。因此我已经决定,坚决不再鼓动领导再去什么地方了,而是要踏踏实实闷着声气儿的赚钱。要不显山不露水地过上张运生式的日子。
我的确,当时就是这种想法。要不的哪能火烧屁股似的都等不到天亮?
我没有再想这个化名小红的女子,她就是一只鸡。
其实,都不用离开久了,小红也不一定能对我产生什么思念。
我是她啥人?
但是,就是这么一个临时起意的决定让我相信了有冥冥之中。
我下了车,就看见停了一大溜警车。我也是好奇,就靠过去看。
我看到了沿着楼往背面走有一些群众围观。警察喊:“散了散了!”还是有些人没散。这些人我估计都是晨练的。
我平常并不爱凑热闹,再说我又急着回去上班,找领导作检讨。可就是这天也不咋了,我的心就咯噔一下。
我第一个念头不是出事儿了(废话!不出事儿来这么多警察干啥?),而是小红。我脑子里一下子装满了小红,我就往人群里挤。挤到了前头。
拉着警戒线,警戒线里躺着一具尸体。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认定这肯定是小红。我伸着脖子看,几个警察正拍照,尸体面部朝上。脑浆子被甩出了一米开外,我看见了那一张脸。没有血,还算安详。
就在这一刻把我打回了原形,我怎么能不痛心?就在我写这段话时我都无法控制泪水,一个活生生的美女。
那真是小红!
我晕了过去。
把警察也吓了一跳。他们赶忙叫过来一个法医,把我弄醒。
警察把我带到一边,查看我的证件,问我是不是认识死者。我说我是昨天晚上没咋睡觉,刚才是困的。警察半信半疑,因为。因为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
警察用怀疑的眼光看我,足足盯着我盯了五分钟。我知道这是警察的心理战。果不其然,立刻就问起我昨天的行踪。警察还用我的手机分别给高佩和张运生通了电话,折腾了老半天总算证明了我的无辜。
法律相信证据,不能胡乱怀疑。虽然是那一年,警察们也没有继续为难我。也许他们把我当成是一个心慈面软见不得死人的活菩萨了?
是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忘不了第一个跟他做过爱的女孩儿?我不知道。
就是昨天我问张运生时还没有感觉到我爱上了她,但现在我却是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她。我就涌起了巨大的悲痛。这样的悲痛不仅仅是让我痛不欲生,更让我的表现就像是死去的是自己的女人。
警察们也许见多识广,渐渐地就没人再看我。
我可以放心大胆地哭,我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停止。
都赶上那个哭死在考棚里的周进了!
也许,从科学的角度说,是因为我的身上还残留着她分泌的体液缘故吧?
我不知道。
警察用一张白布把她盖上,弄了个担架就把她装上车了。我目送着警车走远,心里缓不过劲儿来。
这时候一个围观的大爷就说:“小伙子,善人,善人呀!”
我擦了擦眼泪,看着大爷。我的脑子缓不过神儿来,也不知道大爷要说啥。
大爷说:“小伙子,你看这些围观的,个个都面无表情,就像是看一条死狗。只有你不同。君子有恻隐之心。我看了她摔得这个惨样,我也哭了。不过是我哭不出眼泪罢了。你哭得这样凄惨,我就知道你有善根。哭吧,哭吧,多俊的姑娘呀。小伙子,那一年小鬼子把我们村的人都杀了,就因为藏过八路!小伙子,从那一年开始我就哭不出来了!你在哪儿上班呀?好人!只有我相信你跟这个女孩子没瓜葛,就是头一回见着这么惨的死尸。我头一回见着死人,是个饿死的。恶心的我三天没吃下饭。你善良,好孩子呀。”
我说:“大爷,这个人咋摔到楼下了?”
大爷说:“作孽呀,作孽!(小声的)这个楼里净干坏事,祸害小姑娘。要是毛主席那会儿,早把老板抓起来枪毙了!这会儿没人管。民不举官不究。我也是刚听两个妇女说了那么几嘴。说这个丫头是站在窗户外面来着,失足滑下来了!”
我摇摇头。
大爷挺认真,就急头白脸地对我说:“小伙子,你咋还不信呢?我这大岁数还能骗人?那俩妇女说,半夜查房来着。警察准听着举报查房来着。这个丫头怕警察,就躲在了窗户外。那不是有窗帘嘛,窗帘一拉就看不见她。就是这么回事儿。是看不见她了,可她掉下去了!唉,干啥都不容易!”大爷摇摇脑袋继续遛弯儿去了。
我这才想起来看看表,七点半了。
我不知道跟谁来倾诉我内心的痛苦,只是我再也用不着犹豫了。
她已经完全不可能跟我再有进一步的发展,甚至是性伴侣。我痛恨癌症,跟着就痛恨她爹。她爹还活着,活着不也就是按着天数痛苦着等死吗?
她却已经死了,没有了任何机会。
我想,如果她老爹死了不用再做该死的化疗,也许她就会过正常人的生活了吧。
她高中毕业,想好好报答她爹,就做这个力所不能及的事儿。我知道她肯定得做下去,只要继续烧钱。
为什么她生得这么美,下场却这么惨?
我晕晕乎乎地截了一辆车。
按着我平时的习惯,这个点儿我会坐长途客运。反正也赶不上上班时间了,早到一会儿晚到一会儿也没有啥差别。
我在想我们俩说的话。
想她对我欣喜若狂的样子,想她为了见我而跟矿主打听我的房间。
想起因为警察的破门而入我都没来得及给她一分钱!
我想起我曾经的挣扎,就在昨天。
即使张运生那么说了之后我还是决定至少我要把她当成是一个朋友,等这一段我在单位站稳脚跟我就会去找找她,资助她一笔钱。就算四千块都给了她又能咋地?也算是我对她的愧疚的一点儿补偿。
可这一切都不存在了。
她无声无息地走了。
而在一年前,她或许还在幻想大学校园里的样子呢。
一个人生下来是为了死的,但不是这个样子为了这个样子死的。她活着没有尊严,死了也没有尊严。人们寻找她这个尸源还得费很多周折,因为她用的是假身份证。但我相信,她说的她爸的病是真的。因为我相信她的话,我思想着她的言谈话语就知道她生命所能达到的高度。
这一切,都不复存在。
她的美甚至带给我小小的自卑。
假如我带着她走在某一处繁华的大街上,这一点点儿自卑同时又是我的一点点儿虚荣。那么多的回头率会增加我的幸福指数,让我感觉到做男人的尊严。
这一切,都不复存在。
主呀!
我攥着她那冰凉的手指是我们俩躺在同一张床上,可这种冰凉也已经成为记忆。她结束了我的处男生涯,制造了我生命里的第一次高潮。
美丽可爱的姑娘呀,你要再跟我说说话。
你不能把我引到井底下,割断了绳索就走掉。为了你那美丽的笑容,我要跟谁说去喝一杯美酒?我懂得了男女之间的欢喜,知道了打情骂俏所蕴含的甜美。
我刚明白男女之间的合欢,就一下子陷进了最最彻底的孤独!
这不公平。
第一次就挨抓的耻辱,也许根本就算不了什么。也许这就是老天爷要规矩我别干坏事儿,所以就在第一次把我抓了!我服,我没有怨言,也没有痛恨。
我不过是心疼4000块钱。但这种心疼,过不了几天也就忘了。
可为什么要把这个女孩儿从人世间带走?
她罪大恶极吗?
为什么只给了她22岁的生命,也不打一声招呼,就在那一刹那把她送入冰冷的世界?
为什么不能毫无印象地从我的脑海里清盘?为什么更加激烈地撕扯着我的每一根神经,几乎让我崩溃?
那雨后的泥泞制造出来的颠簸一点儿也没有减轻我内心里的苦痛,每一个细节都不可遏止地生动。从她故意的高傲和不肯低下头来但又恳求我的“面试”,到愤怒而又不甘心的“回马”。她特意跑到那个房间就是为了给生命制造一个死亡的机会吗?她刚刚被抓过,对这紧跟着又被抓所充满的恐惧,我能够理解。我能够理解又管个屁用?我又不能代替她去卖身!
为什么明知道自己不是什么意志坚定的超人,偏要那么装腔作势一次次拒绝呢?拒绝了心里又渴望,碰上拒绝不了的或者无法拒绝的就缴械投降。如果拒绝就拒绝到底,这个叫小红的女孩儿也许还能够继续她的快乐生涯。
我撵走了两个小姐,就把第三个小姐逼死。
我把第三个小姐也撵走,就什么事儿都不会发生了。
人在某一时刻,总会有一些劫难。躲过去就万事大吉了。因此会有那么一句古话: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可她死了,死于失足。
她失去了不死这个前提,就什么也不可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