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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齐拉领我上楼时,嘱咐我把蜡烛遮起来,不要出声,因为主人对她领我去安歇的那个房间,存有奇怪的念头,从不乐意让任何人住在里面。

我问是什么缘故。

她回答说不知道。她在这里才住了一两年,这家人怪事就是多,她也就不去留意了。

我自己昏昏沉沉,也无法探问,便闩上门,向四下望望,看看床在哪里。全部家具只有一把椅子,一个衣柜,还有一个大橡木箱,靠近箱顶开了几个方洞,像是马车的窗子。

我走到这只箱子跟前,往里面瞧了瞧,发现原来是一张奇特的老式卧榻,设计得非常实用,省得家里每个人都要占一间屋子。实际上,这里构成一个小房间,里面有个窗台,可以当桌子用。

我拉开嵌板门,拿着蜡烛走进去,再把嵌板门拉上,觉得安全了,希思克利夫和其他人监视不到我了。

我把蜡烛放在窗台上,只见有几本发了霉的书堆在一个角上。窗台的漆面上有些乱写乱画的字迹。不过,这些字迹只是用大大小小各种字体,翻来覆去写下的一个名字——凯瑟琳·厄恩肖,有些地方改成凯瑟琳·希思克利夫,然后又变成凯瑟琳·林顿。

我无精打采地把头靠在窗子上,不停地念着凯瑟琳·厄恩肖——希思克利夫——林顿,直至合上眼睛。但是,眼睛还没闭上五分钟,黑暗中忽地闪出一片白晃晃的字母,像鬼怪一样活灵活现——空中云集了一大片“凯瑟琳”。我惊醒过来,想驱走这搅人的名字,发现烛芯倒在一部旧书上,使那地方发出一股烤牛皮的气味。

我剪了剪灯芯,在受寒和恶心不止的夹攻下,我感到很不舒服,便坐起来,打开那本烤坏的书,放在膝上。这是一本细体字的《圣经》,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霉味。扉页上题着“凯瑟琳·厄恩肖藏书”,还注有日期,大约在二十五年以前。

我合上这本书,又拿起一本,再拿起一本,直至全部查看了一遍。凯瑟琳的藏书是经过挑选的,那磨损的状况表明,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虽然用得并不完全得当。几乎没有一章,逃过了钢笔写的批注——至少,看上去像是批注——书页上留下的每一片空白,全给涂满了。

有些是孤立的句子,有些采取正规日记的形式,出自孩子那未成体的手笔,写得潦潦草草。书中有一张额外的空页,当初刚一见到它时,恐怕还把它当作宝贝呢。就在这空页的上端,我看见了我的朋友约瑟夫的一幅绝妙的漫画像,画得虽然粗糙,但却粗犷有力,觉得十分开心。

我对这位素昧平生的凯瑟琳,顿时发生了兴趣,当即开始辨认她那模糊不清、难以识别的笔迹。

“可怕的礼拜天!”下面一段这样写道。“但愿父亲又回到人世。欣德利是个可恶的继承人——他对希思克利夫太残暴了——希和我要反抗——我们今晚采取初步行动。

“整天都在下大雨。大家不能去教堂,约瑟夫必须在阁楼里聚众做礼拜。这时候,欣德利和他老婆却坐在楼下暖烘烘的火炉前烤火——我敢担保,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去念《圣经》。而希思克利夫,我,还有那可怜的小庄稼汉却好,受命拿着祈祷书爬上楼。我们列成一排,坐在一袋谷子上,一面哼哼唧唧,一面哆哆嗦嗦,指望约瑟夫也跟着哆嗦,这样一来,他为了体恤自己,也会少布点道了。真是痴心妄想!礼拜整整持续了三个钟头,可我哥哥看见他们下楼的时候,居然还有脸惊叫:

“‘怎么,已经完啦?’

“过去,我们礼拜天晚上还可以玩玩,只要不吵吵闹闹。现在,只要哧哧一笑,就得罚站墙角!

“‘你们忘记你们还有个主人呢,’那暴君说道,‘谁第一个惹怒了我,我就要他的命!我要你们一个个规规矩矩、安安静静。啊,小子!是你吧?弗朗西斯,亲爱的,你走过来时给我揪揪他的头发,我听见他用手指打响指呢。’

“弗朗西斯狠狠地揪了揪他的头发,然后走过去坐在她丈夫的大腿上。他们就像两个小孩似的,一直不停地又是亲嘴,又是胡扯——全是些愚蠢的废话,我们听了都感到害臊。

“我们挤在餐具柜的圆拱里,尽量搞得舒适些。我刚把我们的围裙系在一起,挂起来当帷帘,谁知约瑟夫有事从马厩里出来。他一把扯下我挂的东西,打我耳光,扯着哑嗓子嚷道:

“‘东家才下葬,安息日还没过完,福音的声音还在你们耳边回响,你们竟敢玩起来了!没羞没臊!给俺坐下,赖孩子!只要想看书,有的是善书。坐下来,想想你们的魂灵吧!’

“说罢,他就硬逼着我们端端正正地坐好,好让我们借着远处炉火的微弱光亮,读他塞给我们的那本破书。

“我可受不了这差使。我抓起那本赃书的书背,猛地扔进了狗窝,发誓说我讨厌善书。

“希思克利夫一脚把他那本书踢到同一地方。

“这一下可捅了乱子啦!

“‘欣德利少爷!’我们的牧师嚷道,‘少爷,快来呀!凯茜把《救世盔》的背皮撕下来啦,希思克利夫拿脚踢开了《走向毁灭的宽阔大道》的头一卷!你让他们这样胡闹,太可怕了。唉,换了老主人,非狠狠抽他们一顿不可——可惜他不在啦!’

“欣德利连忙从火炉边的天堂赶来,抓住我们俩,一个抓住衣领,一个抓住胳膊,双双投进了后厨房。约瑟夫断言,魔鬼一定会来抓我们。受到这番安慰之后,我们便各自找了个角落,恭候魔鬼降临。

“我从书架上拿到这本书和一瓶墨水,把房门推开一点,透进几丝亮光,写写字消磨了二十分钟。可是我的同伴不耐烦了,建议我们俩拿上挤牛奶女工的外套,披着到荒野去溜一溜。一个好主意——就是那个凶恶的老头子跑进来,他也会以为他的预言应验了——我们哪怕跑到雨地里,也不会比待在这里更湿更冷。”

我想凯瑟琳完成了她的计划,因为下一句话说起了另一件事:她哭起来了。

“我做梦也没想到,欣德利会让我哭得这么伤心!”她写道,“我头痛,痛得都不能睡在枕头上,可我还是禁不住要哭。可怜的希思克利夫!欣德利骂他流氓,不许他再跟我们一起坐,一起吃饭。他还说,不许他和我一起玩,并且威胁说,我们要是违抗他的命令,他就把他从家里赶出去。

“他总是责怪父亲(他怎么敢呀?)待希太宽厚了,并发誓说,要把他贬到他应有的地位上——”

我对着字迹模糊的书页打起盹来,目光从手迹溜到铅印字上。我看见一个红色花饰标题:《七十个七次[7],与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在吉默顿沼泽区小教堂的虔诚布道》。当我迷迷糊糊地苦苦猜测杰贝斯·布兰德哈姆如何阐发他这个题目时,我却倒在床上睡着了。

唉,都是坏茶和坏脾气带来的苦头啊!不然我怎么会度过如此可怕的一夜呢?我自从学会吃苦以来,记不得还有哪一夜能与这一夜相比。

几乎没等我忘记自己置身何地,我就做起梦来了。我觉得是早晨,动身往家里走,约瑟夫给我带路。路上的雪有几码深,我们踉踉跄跄地往前走去,我的同伴喋喋不休地抱怨我没带一根朝圣用的拐杖,说什么不带拐杖就进不了家,还神气活现地挥舞着一根大头棒,我领会,这就是他所谓的拐杖了。

起初,我感到很可笑,我怎么会需要这样一个器械,才能进得去自己的家。接着,我脑子里闪过一个新念头。我不是回家,我们是去听大名鼎鼎的杰贝斯·布兰德哈姆宣讲《七十个七次》的经文。不管是约瑟夫牧师还是我,只要触犯了“第七十一个七条的第一条罪”,就要当众揭发,逐出教门。

我们来到小教堂——我散步时,还真打那里走过两三回。小教堂位于两山之间的一个山谷里——一个填高了的山谷里——附近有一片沼泽,据说,那里的湿气中含有泥炭的成分,对于存放在那里的几具尸体,足以产生防腐作用。房顶至今保存完好,但是,鉴于牧师的俸禄每年只有二十镑,加之一座两间屋的房子眼看要变成一间了,没有哪个教士愿意来这里担任牧师的职位,特别是最近传说,他的教民宁可饿死他,也不愿从自己的腰包里多掏一个便士,来增加他的俸禄。然而,我梦见杰贝斯会众满堂,一个个聚精会神。他布道了——天呀!多么了不得的一篇布道啊:共分四百九十节——每一节完全相当于一篇普通的布道——而且每一节讨论一种罪过!他是从哪里搜索到这么多罪过的,我也说不上来。他对那四百九十条有着独到的见解,仿佛教友每次都要犯不同的罪过。

那都是些荒诞不经的罪过——我以前连想都不曾想到过的奇怪的罪过。

唉,我太厌倦了。我一个劲地扭动,打呵欠,打瞌睡,再醒过来!我一个劲地掐自己,扎自己,揉眼睛,站起来,又坐下,用胳膊肘碰碰约瑟夫,要是牧师终于讲完了,让他告诉我一声。

我无可奈何地只得听完——最后,他终于讲到“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在这紧要关头,我突然来了灵感,不由得霍地站起来,当众谴责杰贝斯·布兰德哈姆是个罪人,犯下了基督教徒不用饶恕的罪过。

“先生,”我叫道,“我一直坐在这座教堂里,忍受并且宽容你在讲道中列数了四百九十条罪过。我有七十个七次拿起帽子,想要离去,你又有七十个七次荒唐地逼迫我又坐下来。这第四百九十一次可就太过分了。难友们,别放过他呀!把他拖下来,砸个稀巴烂,让这个熟悉他的地方,再也见不到他这个人!”

“你就是罪徒!”肃静片刻之后,杰贝斯从讲坛的垫子上探出身子,大声叫道,“你有七十个七次打呵欠做鬼脸——我有七十个七次与自己的心灵商量——瞧,这是人类的弱点,也是可以宽恕的!第七十一个七次的第一次来啦。教友们,对他执行圣书上写的判决吧!所有的圣徒都有这种荣耀!”

话音刚落,全体会众举着朝圣的拐杖,一窝蜂地向我冲撞、我没有武器拿来自卫,便与离我最近、对我攻击得最凶的约瑟夫扭打起来,夺他的手杖。人群蜂拥中,有些棍杖交错在一起,本来对着我击来,却落在别人的头颅上。霎时间,整个教堂噼噼啪啪响成一片,你打我,我打你,每个人都向身边的人大打出手。布兰德哈姆也不甘袖手旁观,劲头一来,雨点似的拼命敲打布道坛,只听见敲得震天响,最后终于把我惊醒了,使我感到说不出的轻松。

究竟是什么让我觉得发生了这场大混战?在这场骚乱中,又是谁扮演了杰贝斯的角色?原来,只是狂风呼啸而过时,有棵枞树的树枝擦到了格子窗,它的干果在窗玻璃上碰得砰砰作响。

我满腹狐疑地听了一阵,找到了捣乱的根源,便翻了个身睡着了,又做起梦来。如果可能的话,这一次比前一次还不好受。

这一次,我记得我躺在那个橡木箱似的小房间里,清晰地听见风在怒号,雪在纷飞。我还听见枞树枝反复发出戏弄人的声响,而且也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这声音太烦人了,如果可能的话,我非要让它静下来不可。我想我爬起来了,试着想去打开窗子。不料窗钩给焊在钩环里,这个情况我醒着的时候就发现了,可是又忘了。

“不管怎么样,我非要让它静下来不可!”我咕哝了一声,用指节骨敲碎了玻璃,伸出手臂去抓那捣乱的树枝。怎料我的手指没抓住树枝,却握住了一只冰冷的小手的手指头!

我突然感到梦魇的极度恐怖。我想把手臂抽回来,可是那只手却紧抓不放,只听一个极其凄惨的声音呜呜咽咽地说:

“放我进去吧——放我进去吧!”

“你是谁?”我问,一边极力想把手臂挣脱出来。

“凯瑟琳·林顿,”那声音颤抖地答道(我怎么会想到林顿呢?我有二十次把林顿念成了厄恩肖),“我回家来了,我在荒野上迷了路。”

就在那声音诉说的当儿,我隐约看见一张孩子的脸在向窗里张望。恐怖使我狠了心;眼看甩不掉这小东西,我就把她的手腕拉到碎玻璃口上,蹭来蹭去,直蹭得鲜血淋漓,浸透了被褥。可那声音还在哀泣:“放我进去吧!”并且紧紧抓住我,简直把我吓疯了。

“我怎么能呢?”我终于说道,“你要是想让我放你进来,就先放开我!”

那手指果然松开了,我猛地把手从窗洞外抽回来,赶忙垒起一大摞书抵住窗子,捂起耳朵不听那悲戚的哀求。

我似乎捂了一刻多钟,可是等我放开手再听时,那凄厉的声音还在哀叫。

“滚开!”我叫喊道,“我决不会放你进来,你就是央求二十年,也没有用!”

“已经二十年啦,”那声音凄楚地说道,“二十年啦,我流浪了二十年啦!”

随即,外面响起了轻微的抓扒声,那堆书动了动,仿佛有人在往里推。

我想跳起来,可是四肢动弹不得,于是便惊恐万状地大喊大叫。

使我惶恐不安的是,我发现这叫喊并非虚幻。急促的脚步声朝我的房门口走来:有人猛地一下推开门,几丝亮光透进了卧榻上方的方洞。我还坐在那里哆嗦,抹着挂在额头上的冷汗。闯进来的人好像有点犹豫不决,喃喃自语。

最后,他用近乎耳语的声音问了一句,显然并不指望有人回答:

“这儿有人吗?”

我想最好招认我在里面,因为我听出了希思克利夫的口音,如果我不作声,恐怕他还要搜查。

我主意一定,便转身打开了挡板。我这个举动产生的后果,我是不会轻易忘记的。

希思克利夫站在门口,身上穿着衬衣裤子,手里拿着一支蜡烛,烛油滴到指头上,那张脸就像身后的墙壁一样白。橡木板嘎吱一响,让他像触电似的吓了一跳,手里的蜡烛甩出好几英尺远,他张皇失措,颤颤巍巍,几乎无法把蜡烛拾起来了。

“只不过是你的客人,先生,”我大声叫道,想让他少丢点脸,不要再露出胆怯的样子,“真倒霉,我做了一个噩梦,在梦里惊叫起来。对不起,惊扰了你。”

“啊,上帝惩罚你,洛克伍德先生!但愿你下——”我的主人开口说道,把蜡烛放在一张椅子上,因为他发现拿不稳。

“谁把你领进这间屋子的?”他接着问道,一面将指甲掐进掌心,牙齿咬得嘎嘎响,想抑制住上颌骨的颤抖,“是谁?我恨不能马上把他撵出去!”

“是你的仆人齐拉,”我答道,一面跳下地来,急急忙忙披上衣服,“你撵她我不管,希思克利夫先生,她这是活该。我看她是想利用我再次证明这地方闹鬼——啊,这里还真闹鬼呢——妖魔鬼怪泛滥!我跟你说吧,你完全有理由把它关闭起术。谁也不会因为睡在这样一个陋室里,而对你表示感谢!”

“你这是什么意思?”希思克利夫问道,“你在干什么?既然你在这儿了,那就躺下过完这一夜。不过,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再发出那可怕的声音啦——这没法让人原谅,除非有人要割断你的喉咙!”

“要是那小妖精从窗口钻进来,很可能会掐死我!”我回答说,“我可不想忍受你那些好客的祖先再来折磨我啦。杰贝斯·布兰德哈姆牧师是不是你母亲方面的亲戚?还有那个小妖精,凯瑟琳·林顿,或者凯瑟琳·厄恩肖,或者不管她叫什么吧——她一定是个给偷换了的孩子[8]——可恶的小妖精!她告诉我说,她已经流浪了二十年啦。我毫不怀疑,这是对她罪孽深重的应有惩罚!”

刚说完这几句话,我就想起那本书上希思克利夫和凯瑟琳两个名字的联系,我把这事全给忘了,这才醒悟过来。我为自己的疏忽感到脸红,不过,我没有进一步显示我察觉了自己的过失,而是急忙添了一句:

“其实,先生,我前半夜是在——”我说到这里又顿住了,我是想说“看那些旧书”。那样一来就会露馅,表明我不但知道印刷的内容,而且知道手写的内容。于是,我当即改口说:

“在念叨刻在窗台上的名字。这是个单调的差事,旨在催眠,就像数数一样,或是——”

“你对我这样说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希思克利夫穷凶极恶地吼道,“你怎么——怎么胆敢在我家——天呀!他这样说话是发疯啦!”他气得狠敲自己的额头。

听他说出这话,我不知道是表示愤恨好,还是继续解释好。不过,他似乎大为动情,我便起了恻隐之心,继续叙说我做的梦。我向他申明,我以前从没听说过“凯瑟琳·林顿”这个名字,后来看得多了,也就印进了脑子里,当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它就以人的形象出现在我的幻觉中。

我叙说的时候,希思克利夫慢慢退到床后面,最后索性坐下来,几乎全给床遮住了。但是,从他那急促不匀、时断时续的呼吸中,我猜想他在极力克制极度强烈的情感。

我不想让他看出我察觉了他内心的冲突,便继续穿着梳洗,发出很大声响,随即又看看表,自言自语抱怨夜太长:

“还不到三点啊!我本想赌咒说有六点了。时间在这儿停滞不前啦。我们昨晚一定是八点钟就睡了!”

“冬天总是九点睡,总是四点起床。”主人抑制住了一声呻吟,说道。从他胳膊动作的影子来看,我猜想他从眼里抹去了一滴眼泪。

“洛克伍德先生,”他接着又说,“你可以到我屋里去。你这么早就下楼,只会打扰别人。你那孩子似的喊叫,早把我的睡意赶跑了。”

“我也睡不着了,”我回答说,“我到院子里走走,等到天亮就回去。你不必担心我会再来打扰。我现在已经根治了交友寻乐的毛病,不管在乡下还是在城里。一个理智的人,能跟自己做伴就足够了。”

“可爱的伙伴!”希思克利夫咕哝了一声,“拿着蜡烛,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吧。我马上去找你。不过,别到院子里,狗没拴住。也别去堂屋——朱诺守在那儿,还有——不,你只能在楼梯和走廊那里溜达溜达——你去吧!我过两分钟就来。”

我依了他,走出了那间小屋。到了狭窄的走廊里,我也不知道通向何处,便又站住了,无意中目睹了房东的一桩迷信活动,这很奇怪,他原来并不像他表面看上去那样有见识。

他爬到床上,拧开窗子,用手一拉,一股热泪夺眶而出。

“进来吧!进来吧!”他哽咽道,“凯茜,快来吧。噢,来吧,再来一次!噢!我的心肝宝贝,就听我这一回吧!凯瑟琳,最后一次!”

这幽灵显示出幽灵素有的飘忽无常,就是不肯露面。但是暴风雨却狂啸着卷进来,甚至扑到我站的地方,扑灭了蜡烛。

他那席疯话激发出的悲哀中夹杂着极度的痛苦,我出于怜悯之心,也就没觉得他的举动荒唐可笑。我走开了,既为自己偷听了他的话而感到生气,又为自己叙说了那荒唐的噩梦而感到懊悔,因为正是我的梦导致了他那场悲痛,尽管我不明白个中缘由。

我小心翼翼地走下楼,来到后厨房,只见一堆火拨弄在一起,便点燃了蜡烛。

这里没有一点动静,只有一只带有深色斑纹的灰猫,从灰堆里爬出来,乖戾地喵了一声,算是向我致意。

炉前摆着两条圆弧形的长凳,几乎把炉子围起来了。我在一条长凳上躺下来,老花猫跳上了另一条。我们俩都打起盹来,不料有人闯进了我们的栖息所。来者是约瑟夫,他从天花板的活门里放下一架木梯,我想这就是他上阁楼的通道吧。

他朝我在炉栅里拨弄起的火苗狠狠瞪了一眼,忽地一下把猫推下板凳,自己坐在那空出的位置上,动手把那三英寸的烟斗装上烟。我出现在他的圣地,显然被视为无礼的冒昧行为,根本不屑一顾。他一声不吭地把烟斗塞进嘴里,叉起胳臂,喷起烟来。

我让他自得其乐,不去打扰。他吐完最后一个烟圈,深深吸了口气,便站起身来,像来时一样,板着脸走开了。

接着,有人迈着轻快的脚步进来了,我张嘴想说一声“早安”,可是没有问候成,嘴又闭上了。原来,哈雷顿·厄恩肖想在屋角找一把铲子或铁锹去铲雪,嘴里轻声祈祷着,每碰着一件东西都要发出一串咒骂。他向板凳后面瞥了一眼,把鼻孔张得大大的,觉得对我就像对我的猫伙伴一样,用不着客套。

从他的准备情况看,我可以走了。于是,我离开了我的硬板凳,准备跟他走。他看出我想走,便用铲子尖戳戳一扇内门,嘴里含混不清地咕哝了一声,算是告诉我:我要是想挪动位置,只能往那里走。

那扇门通向堂屋,女人们已经忙活开了。齐拉拉着一只大风箱,把火苗吹上了烟囱。希思克利夫夫人跪在壁炉边,借助火光看一本书。

她把手遮在眼睛前面,挡住火炉的热气,仿佛在专心致志地看书,只有骂仆人溅了她一身火星,或是不时推开一只愣把脖子往她脸上凑的狗时,她才会分分心。

我惊奇地发现,希思克利夫也在那里。他站在炉火边,背对着我,刚对齐拉发过一顿脾气,那可怜的女人不时地停下活计,撩起围裙角,发出一声气愤的呻吟。

“还有你,你这个没用的——”我进去时,他正转过身冲着他的儿媳发作,使用的无外乎鸭子、羊之类的无伤大雅的字眼,不过往往又用破折号来代替。

“你又耍无聊的把戏啦!别人都在挣饭吃,你却靠我的施舍过日子!丢开你那件破烂,找点活干。你总是在我面前烦我,我一定会跟你清算这笔账的——听见了没有,该死的贱货?”

“我会丢开我的破烂的,因为我就是不肯丢,你也会强迫我丢开的,”少妇答道,一面合上书,丢在一张椅子上,“不过,你就是骂烂了舌头,我也是除了我愿意干的事以外,别的什么都不干!”

希思克利夫举起手,说话人显然知道它的分量,连忙跳开到一个比较安全的距离。

我无心观赏一场猫狗争斗的场面,便快步走上前去,好像一心想到炉边去烤火,并没意识到打扰了他们的争吵。他们两人都还顾全体面,没有再争吵下去。希思克利夫把拳头插进口袋里,省得忍不住又要动手。希思克利夫夫人噘着嘴,走到远处的一张椅子那里,并且遵守诺言,在我逗留的余下时间里,就像一座雕像似的,始终一动不动。

我也没有逗留多久。我谢绝了跟他们共进午餐,等天一放亮,就趁机逃到了户外。外面的空气既清新,又沉静,还像无形的冰一样冰冷。

我还没走到花园尽头,房东就喊住了我,说是要把我送过荒野。幸亏他来送我,整个山脊像一片波涛滚滚的白色海洋,外表的高低起伏并不相应地表示地面的凸凹不平——至少,有许多坑凹给填平了;还有那一道道的山冈,一座座石矿的残迹,也从我昨天走过时脑子里留下的图像中,给统统抹掉了。

我还曾注意到,在路的一边,每隔六七码,就竖着一块石碑,一直延续到荒野的尽头。石碑都竖立着,涂上了石灰,以便天黑时用作路标,同时也是为了防止遇上眼下这样的大雪,将路旁的沼泽和坚实的路径搞得混淆不清。但是,除了这里那里露出几个黑点之外,这些石碑全都不见了踪影。我自以为准确无误地顺着弯弯曲曲的路径行走,我的同伴却不得不一次次地告诫我向左或向右拐。

我们很少交谈,他在画眉庄园入口处站住了,说我到达这里就不会再迷路了。我们只是匆匆地鞠了个躬,算是告别,接着我就凭着自己的能耐,继续往前走去,因为门房那里还无人租住。

从大门到田庄,距离是二英里,我想我却走了四英里:时而在树林里迷了路,时而又陷进雪坑里被雪埋到脖颈,这种苦头,只有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总算还好,不管我怎么乱跑,我踏进家门时,时钟正敲十二点。这样一来,若照从呼啸山庄到这里的通常路线计算,恰好是每英里走一小时。

我附带租下的女管家及其下手们跑来欢迎我,七嘴八舌地嚷嚷说,她们对我已经完全不抱希望了;大伙都猜想我昨晚一定没命了,正琢磨着应该如何去寻找我的尸体。

我叫他们别吵了,他们不是看见我回来了嘛。我浑身都冻僵了,步履艰难地上了楼,换上干衣服以后,踱来踱去走了三四十分钟,恢复点热气。我又来到书房,像只小猫一样虚弱,就连仆人为我生起来的暖烘烘的火炉,给我端来提神的热气腾腾的咖啡,我也差一点无法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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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重生前,韩绍棋就是她的天,她的地,她的春暖花开,她的全世界,她的眼里除了他什么都看不到。重生后,韩绍棋于她而言,即便不是生死仇人,却也再不是她的天,她的地,她的全世界。只要这辈子他不再来招惹她,甘心跟她做个陌生人,那么她可以看在上天有好生之德的份上放他一条生路。如若他非要不知死活的再次卷入她的世界里,那么就别怪她心狠手辣,虐死他虐死他虐死他......而那个上辈子疼她,宠她,爱她,她指东就不敢往西,无论她要什么都会不计代价,倾尽所有亲手捧到她面前的男人,却被心盲眼瞎的她弃若敝履,一而再,再而三的,一次又一次的伤害,践踏。最后甚至为了救她这个众叛亲离的蠢货,跟她一起被炸得粉身碎骨,死无全尸。这一世,顾琇莹早已擦亮了眼睛,不管上一世这个男人的身边有多少的桃花,她轻轻一笑,道:“不好意思,这个男人是我的,谁若想抢尽管放马过来,来一个就灭一个,来一双就灭一对,不怕死的你就上,姑奶奶我来者不拒。”面对着这画风突变,却一心一意只想要爱他,护他,睡他,外加无时无刻都要霸着他的小女人,穆其琛重重的点了点头,嘴角微微一勾,笑说道:“这我怎么好拒绝。”随着顾琇莹的重生,这个世界就仿佛向她敞开了一扇全新的大门。上辈子她所没有接触过的,这辈子全都接触到了,若非她重活一世,只怕怎么都不会相信那些古怪离奇,神秘莫测之事。妖魔也好,鬼怪也好,难道不是神话故事里才有的?却原来,在她所生活的这个世界里,她以前所不知道的那些,并不代表它们就不存在。历经过前世眼瞎,冥界千年孤苦沉浮,今生她才得以心明眼亮的活着,是以她一旦认准了目标就坚决不放手,没有任何困难险阻能够让她退后。PS:本故事纯属虚构,还望读者朋友们不要对文中的某些情节太过较真,看文其实就是图个开心欢乐,莫要气到自己哈!!!距离铭荨上本文完结至今已过去差不多一年半左右吧,从怀上宝宝到生下他,时间简直过得飞快,之前因为宝宝还小就没有开文,担心更新会跟不上,每天有时间的时候就存上一点,今天就正式开文了。最重要的是荨荨这次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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