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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不做仙女好多年

凭本事吃饭的金银花在徐夫记立住了足,被分在后厨专门开发创新菜。毕竟是被当今圣上钦点过的人,厨师长待我很客套,月俸也给得足。

安顿下来了,我就着手寻亲大事。可我托了很多人查访,他们仍然没能带给我爹爹的音讯。来京城大半个月了,爹爹竟还像当年一样,石沉大海,无声无息。

我还把爹爹的画像带到烤场去问往来客人,仍是颗粒无收。但渐渐地有人认识我了:“你就是那个把白切鸡做得很好吃的姑娘?”

“真是书里说的那样,玉白鲜亮鲜嫩滑爽啊!姑娘,人材啊!”

还有人扬扬手:“姑娘,你帮我看看,我烤的鱼怎么这么腥啊?哎哟还糊了!”

徐夫记的生意做得大,丁丁不但收购了几家老字号的点心店,还把后厨外的一大片空地办成了烤场,食客可自带食材,徐夫记则收取炭火和酒水费用。每到傍晚,烤场都人满为患,我闲了也会去当当帮工,帮技术不佳的客人烤烤鱼虾什么的。

在绿岛待久了,我算个海鲜行家,无论变什么花样,都能把味道做得还行。但饮食文化博大精深,我要学的挺多。常常在篝火升起时,我帮客人们烤着鱼,邻位的同仁熟练地烤着乳猪和全羊,我们交流一二,互通有无。

吃水不忘挖井人,我计划要做几道菜对锦袍少年和欢美人聊表谢意。这天一大早,我就跑去水产市场,想买些新鲜的鱼虾和蟹。

刚走到常去的那家摊子,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女声高兴地说:“哇,纯天然无污染!我要吃个痛快!老板,挑只最大的龙虾给我!”

我一望,是个戴草帽的姑娘,帽沿压得低,只看得到秀气的鼻梁和红润的嘴巴,正手舞足蹈地对老板说:“这龙虾往死里便宜啊!你可得给我挑最大的!”

老板满脸堆笑:“好好好,姑娘稍等,稍等。”

这么贵她还觉得便宜,若是去绿岛,她还不乐得发了疯。可她看上去不像个有钱人,穿的是比我好,但也是荆衣布裙,多半来自小门小户,却不晓得怎能这么大手大脚。

再一看,老板欺负她不懂挑虾,给她找了一只个头很大但奄奄一息的龙虾,亮给她看:“姑娘,这只好!又大又鲜!”

姑娘掀起帽子,露出一双晶莹灿烂的眼眸:“好,帮我称称。”见我在打量她,咧嘴一笑,“你也爱吃龙虾啊?”

热情友好的人类很容易让我心生好感,我回个笑给她,拿过网兜捞了一只龙虾递给老板:“称这只。”

一箱龙虾里,闹得最凶猛、最难驯服的才是好龙虾。我刚发现老板在挑龙虾时,这只钳住了他的手不放,甩了几下才摆脱,它才是最好的,肉会很活很鲜嫩。

老板已帮姑娘称好了重量:“两斤八两。”

“咦?”姑娘不傻了,狐疑地问,“有这么重吗?”

老板的秤翘得高高的,摆出“你羞辱我了”的表情:“你看你看!”

姑娘不作声了,抓起龙虾不停地抖啊抖,抖得一地的水。我怀疑那只龙虾都要被她抖得昏死过去了,忙制止她:“龙虾得吃活的!别弄死了!”

姑娘挠挠头,嘿嘿笑:“水也有重量呢!这个钱得抖掉!”

我对她的好感顿又深了一层,天下财迷是一家,有追求的人理应惺惺相惜,比如我,比如她,比如那位绿岛食品店老板贵公子。既然是一家人,我就不能让她吃亏,把我挑的那只让给了她:“姑娘,龙虾又不是胸,越大越好。”

女人是很容易同仇敌忾的,老板苦着脸收回了大龙虾,他本想欺负不懂水产的人,却被识破了,恼火得紧。姑娘心满意足地拎着龙虾,向我道谢,又道:“你怎么爱吃皮皮虾啊?都没两口肉!剥了半天全是皮,费劲!”

皮皮虾也能做得好吃啊,我笑笑,刚想跟她说做法,她一拍手:“除非是徐夫记家的小炒鲜!用了十多种海鲜炒出来的,配了玉米酪,口感很脆嫩!”

我心说,这小炒鲜就出自我手呢,姑娘你真不赖。但做人要谦逊,就笑道:“喜欢吃就常去呗。”

姑娘舔了舔嘴唇,叹道:“太贵了,吃不起啊,寡妇门前冷清清,手中银两干巴巴。”

寡妇?我和鱼老板都不可置信地看着她,她抹抹眼睛,做哭泣状:“唉,真是闻着伤心听者落泪啊……可怜我这26载的人生,实乃跌宕起伏、狗血无比啊!”

狗血?姑娘用词很特别,我不大听得懂。更意外的是,她居然比我大十二岁?瞧上去最多十六七岁嘛。她像看出我的疑问,嘻笑着:“我是二十六岁的心,十六岁的身,你怕不怕?”

“不怕。”我还觉得自己的心已在四十岁开外呢,不也没被当怪物。

“我穿越来的,你怕不怕?”

“穿——越?”我脑子不够用了。

见有听众了,姑娘把龙虾放到一旁,给我讲故事:“我来自另一个时空,那个时代的龙虾很贵很贵,一般人舍不得吃。”

时空?我被她一个又一个奇怪的词语弄得晕头转向,她想了想,张开双臂作飞翔状:“我是乘一只铁鸟来的,它在天上飞,然后……”

我打断她:“可人们不是常说驾鹤西去吗?”

她鼓着眼睛看我:“你可真毒舌啊!我是骑鹅少女不行嘛?”

“哦,你是仙女啊?”我想起年画上的寿星老头子常和仙鹤相伴,可这姑娘打扮朴素,活泼热闹,还自称寡妇,跟仙女实在……呃,实在很不像啊。

“嘁!”姑娘不屑地说,“我不做仙女好多年!是这样,我的飞机,哦,我坐的那只铁鸟飞到半空时,忽遇暴风雪,就迫降在另一座城市,刚落地,我想出去透透气,空姐不让……”

我和老板对“空姐”又不懂了,姑娘笑了:“就是我的童儿啊!我说我就想朝外望一眼……因为窗外的城市是我初恋情人的故乡,我从未踏过那片土地,还不许我看一看吗?”

我被故事迷住了,问:“后来呢?”

姑娘一摊手:“我向甬道走去,想看看他的故乡,几十步的路程,却被我走了很久,直到走进一片池水里。我一回神,发现走到你们的世界来了,再一回头,来时路一片黑暗,有几个人忽然扑过来说,四姨太,你可别想不开!”她皱皱鼻子,又叹,“我就明白了,我也穿……越……了……”

四姨太……十六岁的四姨太,号称是从另一个时空飞来的……我挠着头,这个故事太玄妙了,可她除了遣词古怪外,看起来也和我们无异呢。我问:“你们和我们也没什么不同吧?”

“不同!”她又兴奋了,“我们有手机!呃,就是哪怕隔了几十个时辰的路程,也能说话!”

“千里传音嘛!”老板说,“江湖人都会。”

姑娘略一怔,咂摸道:“江湖……唔,我们那里可不就是江湖,职肠江湖刀光剑影,可不比打打杀杀好过。”她一边说着,一边拎上龙虾,叨咕着走了,“我得回了,省得她们还……”

老板目注她的背影,摇着头:“神叨叨的,八成头脑不正常吧?”

我倒瞧她正常得很,人挺好玩也友善,就是有点迷糊。其实她的故事我蛮好奇的,不知下次还会不会碰到,我蹲着挑虾,头也不抬地对老板说:“下次她来了,帮我问问她是哪家的四姨太,我还要听故事!”

老板却不答话了,我仰头一望,他一脸惊吓之色,怏怏道:“这怪人不好惹!”自认晦气地掏出银袋迎了上去,“哎哟姑奶奶,你……”

那姑娘提着龙虾回来了,身后还跟了几个人,走在最后的人我看不清,但白色衣角若隐若现,甚眼熟。

他们还未走到近前,姑娘后面的那个人窜了出来,大叫道:“金银花,是你?”

竟是元宝!尽管只是短暂地相处,他却让我有故人重逢之感,我也很惊喜:“真巧啊!”

银子也看到我了,嘴角弯出一个浅笑算是招呼。他们的主子贵公子已走了过来,一身白衣,笑得灿漫:“姑娘,久违了。”

这清贵的男子素衣飘扬,晨光映在他脸上,像碎金子般耀眼。我激动得只顾傻笑,他还记得我!

姑娘可不理我们的欢乐祥和,一下子把龙虾连同袋子摔到老板怀里:“短斤缺两,古来有之,世道真阴暗!”蓦然又想到了什么,心疼地把袋子抓了回来,小心地看了又看,确认龙虾还活跃着,这才定了心,“你太黑了!我刚去复了秤,你短了我三两!足足三两啊!你自己算算,那是多少钱?”

这姑娘太好玩了,买龙虾时眼睛都不眨,却又记得去复秤,折回来讨个公道,还带了一帮打手。

凭元宝和银子的身手,估计半招就会把老板打得脑袋开花,这就有好戏看了么?我亢奋地伸长了脖子。

老板惊恐得口歪眼斜,我自觉地撮牙抱臂内心翻涌静待猛料,谁晓得他不战而降,二话不说地就递过银子:“姑奶奶,小人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了!这只虾就送你吃着玩吧,啊,送你了……”

被八卦吊得老高的胃口没得到满足,人民群众很伤感。我真瞧不上老板啊,之前他还欺负姑娘不懂龙虾的挑法呢,这下却装起了孙子,自必是冲贵公子的面子了。我瞧他衣饰虽然不十分华丽,但穿行在腥臭的水产市场都有种不染纤尘的贵气,必不是等闲之辈了。像那皇帝路云天,微服出入市井,却也难掩风仪。若四姨太姑娘都说自己是仙女,那贵公子就该是上仙了呢。

元宝是个直脾气:“你又不是头一天做生意,市场的规矩你不懂?”

老板点头哈腰:“是是是,大人教训得对,小人一时鬼迷心窍,这就给姑娘赔不是!”继续向姑娘装孙子,“姑奶奶,你就大人大量,别计较小人吧,以后你再来,我一定把最新鲜的留给你!”

瞧这欺软怕硬的嘴脸,我存心落井下石:“那徐夫记的货呢,你打算怎么办?”落水狗当然要痛打,不然他更不长记性,老百姓赚钱可比他当鱼贩子还辛苦。

徐夫记是老板最大的主顾,也得罪不起,他的脸苦得都快哭了:“这……”

贵公子努努嘴,元宝心知肚明地替主子发话:“下次再被发现,你的摊位就不保了啊!”

姑娘乐开了花,冲贵公子道:“你们是收保护费的吧?”

贵公子点头又摇头:“我们保护,不收费。”

我对他肃然起敬,生意做得又大又广,富豪到底是富豪,产业多如牛毛。

姑娘看看元宝,看看银子,目光落在贵公子脸上不肯挪开:“不收费?那你们黑社会的钱从哪里来的?看你们穿得也挺有钱嘛!”

黑社会?贵公子跟我一样都听不懂她在说什么,她自问自答起来:“我想明白了!保护费是你们的原始积累,早就洗白了是不是?”

元宝嚷道:“你说黑话,我不懂!”

姑娘仍不舍错开眼珠,仍直直地盯着贵公子:“好多人洗了白也洗不掉眼神里的凶残呢,你却没有,人又年轻,我想你是个富二代。”

贵公子笑得温淡干净:“姑娘说话很有意思,是说我是世家子弟么?”

姑娘摆手:“黑社会也能算世家吗?我猜你爷爷和爹爹爹都是大坏人,到了你这代才想着要变成书香门第。”

元宝和银子俱是一惊,这两人也很好笑,性格迥异动作却能整齐划一。老板反应却还大些,扑通跪下了,哆嗦着嘴唇道:“小的,小的什么都没听见……”

姑娘被他唬了一跳:“咦?”看着贵公子,“是你爹还是你在京城捐了个官当当?把他吓成这样,定是个一心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

老板看样子真的要被她吓死过去了,磕头如捣蒜:“小的跟这姑娘素不相识,大殿下,你可千万明察!”

殿下?皇子殿下?我瞅着贵公子,无怪乎他生得好看呢,他爹娘是人中龙凤嘛。也无怪乎老板吓傻了,姑娘口不择言,说皇帝和先皇是大坏人,这可是砍头之罪呢!可贵公子却温然道:“无知者无罪,起来吧,不关你事。”

老板战战兢兢地爬起来,后背汗湿了一大片。我心下暗讽着他,还没怎样就急急撇清,生怕跟姑娘有瓜葛,这男人真怕死!傻瓜也知道啊,他们若有交情可言,他又何必短她的斤两?

却见姑娘愣愣地出神,哈地笑了:“殿下?我一听到这个称呼,就看到一群乌鸦从眼前飞过了……”心花怒放极了,“第一次出来找吃的就碰到了个殿下,我还真是穿越女主的命啊!”

我彻底相信她异于常人了,她说的,可真费解呢。贵公子淡然有礼地笑问:“姑娘的言论很别致,不是本国人?”

唉,你以为人人都是从外国逃难来的?人家是从另一个“时空”来的呢。

“我啊?”姑娘难得脸红了一下,“我初来贵地,请多指教!”

“那姑娘可要好好体会体会我大夏的风土人情呢。”贵公子不愧是皇子殿下,跟谁都不忘推介夏朝风光。

“咳,别提了!人情体会够了!当个寡妇过的哪是日子,好不容易攒了点钱想打打牙祭,还被坑了!”姑娘意识到说漏嘴,捂住了嘴巴,“我是说,呃……”

贵公子学着老板的口吻:“我、我什么都没听见……”

我和元宝爆发出一阵大笑,连银子也牵了牵嘴角。贵公子把眼光投向我:“姑娘在京城可还安适?”

“挺好挺好!我在徐夫记做厨子呢!”

“哦?给我爹爹和娘亲做菜的就是你?”

“是啊!”我洋洋得意,拿梨花白做菜算是押对宝了。菜式可口又投其所好,皇帝皇后对我有印象了,跟儿子闲谈时说上几句也不足为怪。

姑娘问:“小炒鲜也是你的绝活?”

再谦逊下去就沦为虚伪啦,我笑:“你给我讲故事,我就做给你吃。”

“我不在江湖,江湖却有我的传说。”姑娘自言自语,“这古代居然也有事业女性。”

事业这个词我还是听得明白的:“既是事业,也是赚钱手段,我要双赢。”

贵公子赞许地笑着看我:“我等这就走了,下次去徐夫记捧你的场。”

“那我要跟银子比拼!他做菜也是一绝呢。”我笑了。

“那我和元宝可就有口福了。”贵公子一身白衫长身玉立,真是一道不错的风景。

“这就定下约会了?那我的小炒鲜要拖到几时?”姑娘有点醋意了,她自己可能还没察觉到,我可闻得见酸味了,厨子嘛,嗅觉敏锐是必备功。

女人的友情真经不起推敲,一个俊雅的男子就改变了立场,刀戈相向。待“市场秩序调查及维护秘密小分队”一行走后,我取笑姑娘:“春心动也?寡妇嘛,我理解的。”

她否认:“呸,我哪有那么花痴?”

欲盖弥彰的迹象太明显,我看得好笑:“你看着他,那眼睛可笑开了花。”

她反唇相讥:“一看到你就觉得你一副要去约会的喜气,我忍着没说而已。”

我们对视一眼,都笑了起来。同是天涯好色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可我哪是去约会啊,我是去谢恩好吧……

离开市场的一路我们都谈得很投契,姑娘说她在这个世上叫月奴,是个唱曲的女子,四个月前被一个盐商买回家当四姨太。

盐商病得不轻,想纳房小妾冲冲喜,不想洞房花烛未入就一命呜呼。可怜月奴一嫁人就守了寡,在家中也处处受排挤,命比黄莲苦,终日以泪洗面,万念俱灰之下,她逃出家门,向池塘深处走去。

“然后我就莫名其妙穿越到她身上了……”姑娘说,“从此我就不再是倪笑闹,人人称我为四姨太……穿越成小寡妇,手上又没钱,你说我是不是能入选最衰穿越榜前十强?前世今生都是个霉女!”

“没钱,就努力攒啊。”我跟她说,“人不怕穷,就怕懒。”

她诡谲地笑了笑:“没错,有钱就能摆脱那里了,我正在想法捞钱呢!哎呀,女人越大越爱钱。”

她二十六岁,很爱钱,我才十四岁,可也已然很爱钱了,真可谓自古英雄出少年!和倪笑闹道别后,我脚步轻快地回徐夫记。一天之计在于晨,一早就交了个很谈得来的朋友,还和贵公子重遇了,又买到了很好的海鲜,今日将会是圆满的一天吧……

我边调香草酱边想,我当贵公子是富豪,原来是豪富。行事虽然低调,但气度相当折服人,京城第一儒商的名头名不虚传。而那锦袍少年呢,是另一类了,动静相宜,大俗大雅,颠覆了我对浪子的想象。

傍晚时天落了小雨,我把几道菜装入篮子里,向厨师长告了假,撑伞向酒库走去。雨并未影响它的生意,照常穷奢极欲、艳帜高张。我被一个陌生的姑娘迎进去,她问我是找人还是吃花酒,我提起篮子给她看:“我来找欢美人,上回我和他定下了再来的约定。”

姑娘错愕地挑起眉看我:“欢美人从不见相同的女客呢。”

架子真不小,可我的面子也挺大,开心道:“我不同,我是新纪元开创者。”

姑娘把我送至长廊,我就让她走了。熟门轻路地来到了欢美人的窝,却只看到易公子,仍半躺在卧榻上,怀中抱着一只玉色的果盘,正一颗颗地剥葡萄吃。他赤着脚,随意搁在几上,灯光下那双脚丫子白晃晃的,看得我很费神,都秋天了,他不冷么。

即便有人进来,他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我刚想开口,却只觉风声微动,一颗葡萄划空而来,击向我手背。我一怔,葡萄已骨碌碌滚到一旁。

偷袭得手,他笑了,转过脸问:“姑娘是何人?”

我大大地愣住了。这和我预想的半分不像,原来,我高估了自己,他不仅不记得我花一文钱买了他,也不记得他曾经,曾经抱过我,更妄论我带来亲手做的食物是何居心。

我望着他,少年的笑颜如春柳清漾,乌黑瞳仁好耀眼,我不得不设计开场白——“我买过你”,不,买他的人肯定好多,我只是其中一个;“我用你的梨花白做了菜,从而找到了工作”,不,也不好,太老实巴交了,我该说什么呢……

他看着我,我看着他,气氛太沉闷了,我咬紧牙,掀开篮子上的布:“请你们吃东西。”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太平淡了,这个开场既不雅致又不俏皮,糟透了。可他不看篮子里的食物,只看着我,然后就嘿嘿嘿地直笑:“有人给我送香囊,有人给我写情诗,有人给我弹琵琶,送吃的嘛,你是第一个,有想法有想法!”

啊?他把我当成了爱慕他的春闺女子了,真让我想死。他扫一眼篮子,自己动手打开食盒,每样都看了一遍,眼睛里的光像蓝天下的湖水一样波光粼粼:“以后记住哦,我从不吃鱼,只爱吃虾。”

以后……

他以为我真是在向他示好?我气不过,拽过篮子:“有得吃就不错了!我又不是你老婆,要以夫为纲。”

“哟哟哟……”他夸张地努着嘴,“冰山,看来你很想当我老婆啊……”

冰山?我明明长得很喜庆,他却叫我冰山,真让我喜出望外。这个词向来是跟美人挂在一起的,他在变相赞我美貌?我半推半就地问:“你喊我什么?”

他要是再强调一次,我就笑纳了,嘿。可他拍拍卧榻,注视着我:“来,排排坐。”

我很执著,非要问个清楚:“冰山?”

“视感情如浮云,好一颗冷酷的心。不是冰山是什么?”他漫不为意地吃着葡萄,哧溜一声。

咦?他其实是记得我的嘛,我怒:“不捉弄人你会死吗?”

“不反击我你会死吗?”

“会!会气死憋死郁闷死!”我拍着胸口,“忍气吞声不是我爱好。”

“死有什么不好嘛,真是。”欢美人闻香而动,适时醒来,人未到声先至。

我愣愣地看着从里屋走出的那一大团红慢腾腾地挪近——这身衣服……实在是……太……犒赏大众了!

红得凄厉的锦缎长袍层叠拖曳,被他穿得像挂在衣架子上,松塌塌的随时会滑落在地上的感觉。随着他的走动,那低敞的衣领愈发低了,隐隐春色欲露未露,妖魅风骨好似能吸魂夺魄,看得我喉头一干。

呃……这样的装扮连平常女子都嫌太艳丽,他却穿得理直气壮。换一个男子来穿,一定恶寒无比,他竟只给我惊艳的感觉。

欢美人渐渐走近,显是听到了易公子安给我的名头:“冰山就冰山,烈火融化它。”

烛火照耀下,易公子的眼眸越发灿亮,他没有束冠,只用锦带粗粗束住长发,唇边掠过浅笑:“不是火,是水。”

他的双足还搁在几案上,我拿根筷子敲敲:“麻烦让一让。”

我一样样地拿出食盒,欢美人正跟易公子争执:“火。”

“水。”

“火!”

“水!”

这两人真无聊,争论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对一桌好菜直接无视,我挫败了:“易公子,你有没有常识?冰火两重天,当然是以火克冰。”

欢美人拿起筷子夹了一只虾球尝了尝,眯起漆黑幽深的凤目:“哪儿买来的?”

“我自己做的啊,你们请我喝了梨花白,我要回礼呀。”我介绍着,“你们吃出来了吗,这碧玉虾球就是用梨花白的酒糟酿的呢,我们老板专程弄给我的。”

易公子也吃了一筷子,却来打击我:“拿好食材做出美味有何难?用边角料做出大餐才是本事。”

我就冰山问题站在欢美人一边,他就当即报复了,我不甘示弱,推过小炒鲜给他:“试试这个。”

他瞥我一眼,吃了一口,不吭声,吃了第二口,不吭声,再吃第三口,还不吭声,就这么一路沉默地吃个不停。我不由得暗笑,这可是用海盐腌制再用椒盐爆炒的,等下你就会咸得发齁,咸死你!

欢美人很好奇,也夹了一下吃着:“咦,冰山,你有两下子嘛!具体是些什么?”

“都是要下市的大甩卖的河鲜海鲜,河虾、鱼仔、蛏子……零零碎碎十多种,一共才一文钱。”我指指易公子,“跟他一样便宜。”

我出价一文钱,他就忙不迭地答应了,大好反攻机会岂可错过,我讽道:“一文钱的食材,算不算边角料?”

几缕乌发垂在易公子胸前,很有几分颓废美,他快把小炒鲜吃完了,恨声道:“你怎么还记得?”

“那你为什么也还记得我?你又有姿色又便宜,女客们肯定都觉得你最划得来,排着队等着叫号。”

这样挖苦他,他都宽宏大量不予计较,眉梢流露笑意,伸手又捞过一道蟹黄酿酥瓜:“你再想想,是火还是水。”

我想也不想:“火!这是常识啊!”

才夸过他挺有思想,这就沉不住气了,暴露了没文化的一面。简单得一目了然的问题,他却想不通,非要胡搅蛮缠不可,像个年幼的小童,执意想让所有人都夸他聪明又见地。

易公子凝眸望我,薄蓝轻装洁净利落,曜石般的眼里像有泉水荡漾:“水滴石穿,何况冰山?烈火是能融化冰山,但结果只会两败俱伤,至少烈火将不复存在。水就不同了,柔情似水破坚冰,才会使两者水乳交融,自如舒适。”

用力地思考啊思考,公子你说的话好艰涩,好无法理解……

房间里,只有易公子的声音:“融化过程将会很慢很慢,但是慢,多像一种天长地久的陪伴。”

天长地久……他是在说自己和白素月吗?

欢美人闻言眉峰微皱,清透双目好似蒙上了一层隐隐薄薄的晨雾,唇边现出一个苍凉得近乎茫然的微笑。一改浪荡得跋扈的作风,像个深闺情思的少妇,落寞道:“像水消失在水中,了无痕迹。多年来,我从未想过,烈火是会灼伤人的……”

“我先前以为是阳光,但它高高在上,永不与冰山会合,所以,只能是水。”易公子的面容很沉静,把情爱问题当玄学来探讨,这风月场中人竟如此“禅”,太惊人了……

出污泥而不染,这青楼并蒂莲真让人心生感动。

只一瞬,欢美人就恢复了常态,全无方才一丝一毫幽怨:“你比我文艺多了,何不吟首词助兴?”

易公子望了望娇卧在旁的欢美人,响应得很快:“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换一首换一首,太哀怨了!要奔放!”欢美人不满,“还有,不许拿别人的糊弄我,要自作一首!”

易公子张口就来:“汝着纱衣翩翩来,金银珠宝抱满怀。色衰之时何处去,扁舟清歌花自开。”吟完挠头不已,“平仄全无,好吧,我的文采是越发出凡脱俗了……”

我拍拍手赞:“这诗好,这诗好!既符合我的心声,又暗含了我的名字,我叫金银花。”

欢美人又吃上了东西,含糊不清道:“的确是好诗,小易,你让白素月写一幅过来,我裱在墙上激励自己。”

我笑他:“你以为你会断然否认会年老色衰呢。”

欢美人翻眼:“我巴不得那天早点到来。”

他又觉得死也没什么不好,又盼着快点老,这大夏朝的水也太深了吧,我认识的人能不能不这么新奇啊,一个二个想法异于常人,我的脑子这就不够用了呢。更不够用的是,白素月不请自到,仍是白衣古琴,温温淡淡立在灯影里:“棋局早已摆好,公子不陪我手谈一局么?”

她敢对他提要求,是笃定了他不会拒绝吧,恃宠而娇,她很熟练呢。然而看着她愈久,那种熟稔感就又涌上心头了,我望着她,她也望着我,深眸也是同样的迷惑。

我究竟是在哪儿见过她?何以这般面熟,我揉了揉额,凝神想了又想,却全无着力。

四周夜风缓缓流动,易公子倏地起身,我一个晃神间,他跃身而上,落在我身侧:“怎么,冰山,脸拉得这么长,你不想让我走?”

有吗?我摸摸脸,对自己的神情一无所觉。但我有什么“想”与“不想”的,他撇下我赴他人之约又不是没有过。我横他:“我谈我的天,你下你的棋,各有各路,好走不送。”

欢美人始终冷眼旁观,直到这时才拉了我一把:“冰山反客为主,却叫我好生欢喜。”

我抹了一把感动的泪水,摆脱困境还得靠熟人啊!

白素月收回目光,风把她的白裙吹得飘飘若仙,更见幽静娴贞,声音软软,态度却坚定:“公子不是答应过我的么?”

明明谈性正浓其乐融融,她一来就打破了局面,本该识相离去,却步步紧逼,半是求恳半是命令,说话时还刻意瞟一瞟我。我忽觉这气氛很怪异,她莫不是以为我想抢她男人?我可没有棒打鸳鸯的恶劣兴趣,易公子是不错,但天下男儿万万千,我还不至于非得吃窝边草不可!

我反身拿根筷子在盘子上敲着,只向欢美人道:“吃得可还满意?下次跟你带甜品。”

易公子不置可否地扫了我一眼,拢起氅袍披了,回向白素月,声音一低:“这回我必不输你。”

白素月便展齿一笑,有清媚的味道。有她在此,我一点都不想被唤为冰山,冰山是她才对,我是有名字的!我是金银花,别名毒舌花!

能融化冰山的竟果真是水啊,以柔克刚,易公子方才就是想到了她,才有这一结论吧。

转瞬间,俊男美女扬长而去,剩我和欢美人大眼瞪小眼。哎,他还是赤足呢,地面就不脏不冷么?

欢美人凑近我,妩媚中带着几分邪气,摸着下巴问:“作何感想?”

我想了想:“她很可怜。”

“嗯?”

“宛如月宫仙子似的人物,本应高高在上不可方物,可一旦爱了,就会暴露出窘迫和弱势,生怕他不在,生怕失去他。心不安于其位,就不那么快乐和自在了。”

欢美人好整以暇地打开折扇,凤目微挑,气息如兰:“是,一个人最快乐的时光,是尚未开始爱一个人的时光。”

我补充:“还有谁也不爱的时光。”我娘一生痛苦,就坏在为情所困,我又何必重蹈覆辙,“爱是件危险而痛楚的事,甜美时刻太短暂。”

忽地人影一闪,一人衣袂翩然,往我面前一站,挑着浓眉笑呵呵:“你真是冰山。”

“不,我叫金银花。”我留神看他的脚,竟没有黑乎乎一片,这酒库人来人往,清洁倒做得不赖。

欢美人抬手一掷,一颗葡萄破空而去,被易公子稳稳接住:“回了?”

“耳根痒,心知你们在说我坏话,特来一探究竟。”

“自大狂啊你!”我不客气了,“我们在说白素月,你可以走了。”

他才不肯走呢,一双眼睛中流转着变幻莫测的光彩,让人一看就知此人心思多变,不安于室,刚被情人寻了去,转过脸就换场子继续行乐。

“那怎么行,雕花大床我也要分一杯羹。”他大咧咧地落座,挤在我和欢美人中间,“上次的提议,你们不都没反对吗?”

世风日下啊,满脑子都是三人行,太情色太龌龊太可耻了!我侧眸看易公子,玉树临风,肌肤如玉,生得一张好皮相,只可惜一肚子淫乱污秽。他探脚够了够,从卧榻底下勾出鞋子穿上了,口水乱喷天花乱坠地提议:“侠女,玩点江湖把戏,夜袭如何?”

夜……袭……这个词真隐晦,但配上他的表情就不难领会了,我袖子一甩:“你可邀请白素月入伙,兔子吃尽窝边草。”

欢美人的声音横插进来,直接了当:“不行,我不喜欢她。”

他可真不给易公子面子,怎么说她也是他的相好,我来了精神,竖起耳朵:“为何?”

有三角恋的八卦可听了么……

欢美人一柄扇子摇个不停,脸色一沉,没好气:“她穿白衣裳跟我一样好看,我很厌恶。”

这都秋天了,夜晚还是有点凉的,男人们都如此康健吗……我求知若渴:“你穿过白衣吗,我没见过。”

“我多年不穿白,但她总是白衣飘飘晃来晃去,我烦。”欢美人当着易公子的面抱怨着,“天下穿白衣的人那么多,但我深居浅出不常瞧见,能回避就尽量回避,她却时时出没,好不苦恼。”

“你嫉妒她穿白,从此见不得这种颜色?”

欢美人一怔,喃喃低语:“从此见不得这种颜色……”蹙眉看着我沉默了许久——真的是有点久,连易公子都不出声打破这窒息的气氛,想来他也难堪,一边是友情,一边是爱情,他既不好跟白素月说,“别穿白了,欢美人有心理障碍。”也不好跟欢美人说,“你别太纵容自己的弱点,下雪你怎么办?”

女人一定会跟他闹:“凭什么让我迁就他?”男子一定会振振有词,“我总在睡觉,很少出门,看不到。”

可怜的易公子,真像我做的那道霜降雪饼中间夹的樱桃酱,焦头烂额稀巴烂。我不顾欢美人的眼神,自顾自地收拾着食盒,已出师未捷过一次,我没空再死第二次。

我把食盒都收拾好了,欢美人才转了转眼珠,我疑心方才他是睁着眼睡了一觉,今日他醒着的时辰确实太长了点,超出了他的负荷,我很理解。见我把食盒都装进了篮子,他问:“干什么?”

“回家!”事不宜迟,我要趁他们攻击力还弱时走人,“我要回去挣钱,开发新的菜式。”

抬头看一眼,正对上易公子的视线:“挣钱很有乐趣么?”

他的钱来之不易竟也不觉得钱财可爱?我语重心长,谆谆教诲:“年轻人,别太挥霍了,把钱看得重要些没坏处。”那个穿越姑娘四姨太倪笑闹说过“女人越大越爱钱”的确是至理名言,越大就越明理,越懂如何让自己舒服地待着。

不想易公子是个死心眼:“有钱就能买到一切吗?包括梦想?”

我叹口气:“有钱是不见得能买到梦想,但至少非常接近它。”抬头看到他那双被闪动的火光衬得更加清亮的眸子,亮得像两朵跳动的小火苗,想去捂,想去……捧在手心……

脑子里飞速晃过在绿岛时,和彩虹分享过的情情爱爱的小说,不停地在心里呐喊着不要这么勾人啊我受不了啊我会沦陷的啊,可喊归喊,心还是一乱,情不自禁地抚上他的面容:“你是很多人的梦中人吧,但如今我有钱,就可以摸一把。”

心头忽觉一颤。

他不仅抱过我,还离得非常之近,也没觉得太怎么样的……为什么现在只碰了碰他的脸,就感到莫名的慌乱和局促?

我自觉唐突,想缩回手,他却顺势执着它不放,捧在手心笑问:“就这样?”

砰砰,砰砰——我的心跳声比擂鼓还响,他却看定我,双目中荡漾着清光,像一斛可以醉死的酒。啊不,两斛。这一幕也太给欢美人眼福了吧,我不敢再体会下去,掐了掐他的手背,迫他放手:“不早了,我真的得回去了。”

欢美人这才开腔,把易公子的歪诗改头换面:“汝着纱衣绝尘去,惟余两人空回顾。待得明日天已暮,相思开满来时路。”

既然不讲究平仄规整,我也乱来一气:“汝等二人美如玉,伤害芳心难尽数。在下清醒不糊涂,勤扒苦做敛财富。”甩开易公子刚才勾在我肩上的手就走,“你们赠我梨花白,我还以热饭菜,两清啦。”

再相处下去,我这个好色之徒难免把持不住,直想扑扑扑扑倒他,上!可是连那美貌的白素月都不大能降得住他,时时记挂陪小心,这足够说明他太不可靠呢。既不可靠,何不赶紧跑?

这少年的五官虽然不及夏朝皇帝路云天完美,但胜在年轻,还是相当销魂的。似乎单是看着他,就能体会“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含义,他举手投足有轻裘白马的风流意,既有样貌又有气韵,上苍待他真是很偏心。

那么,上苍待我如何呢?乡下孩子没见过世面,认识的男子很有限,结果一出国就遇上这等绝色,幸或不幸?美男当前,色令智昏也有情可原吧?毒舌花心智健全,泯然众人,深具弱小良民的道德取向——嫉恶如仇敌,讴歌真善美。

在真善美跟前昏了头很值得理解吧?但昏下去就不值得原谅。我娘的血泪情史如丰碑横在我的情路上,我大可不必以身试法,摔个鼻青脸肿大马哈。

我的国王娶了四个老婆,生了十三个娃;大臣们也不甘落后,置房产,娶美妾,开枝散叶;略有薄产的老百姓也紧随其后,一房妻一房妾,孩子好几个,房子一溜烟。

可我只想要一个人呢,无声无息朝夕相对一辈子,谁都知道他属于我,且只属于我。但这样的人必须是个平凡之人,才不会招人惦记、被人撬跑。就像我,是个“还可以”姑娘,赚还可以的钱,享还可以的生,嫁还可以的人。

夏朝皇帝只有皇后一个妻子,可我只把这件事当童话看,然而我早已不是孩童了呐。

传说之所以成为传说,在于它的稀缺罕见。既然稀缺罕见,我怎能奢望我能成为传奇女主角?我既不比彩虹年轻,也不比白姑娘美,还不如丁丁的女儿有钱,我的人生凭什么就能活成奇遇?我又不是那个穿越女倪笑闹。

金银花,冷静,冷静,漂亮男人靠不住!漂亮风流又有相好的男人,根本就不是应该结识的人呢。我大步向门外走去,没两步,那易公子就如飞鹰一般凌空而来,按住我的肩,叫我动弹不得,只面无表情地对我说:“我也要回家,夜太黑,我很怕,你送送我。”

“你不住这里?”我问,“你个大男人,怕什么!”

“怕被劫色。”他揪了揪自己的脸,一本正经道,“依你的话说,它能卖钱,若被歹人免费摸来摸去,就太亏了。”

孺子可教!这么快就意识到钱财的好处了:“你为什么不住这里?”

“狡兔三窟。”他对答如流。

“那我为什么要送你?我们两清了。”我真不想再跟他打交道,这个人可怕至极。欢美人至少比较安分,他只爱睡觉和喝酒,又以稳重为目标……我看着欢美人笑,端庄稳重得看跟什么人比了,如果同时修行,他比易公子的可能性大多了。

但易公子会以此为目标才怪,他歪理胡说一大篇:“那好,你出你的门,我出我的门。”

我松口气:“好。”他却跟了上来,亦步亦趋,我问,“不是两清了吗?”

“是啊,两清了,所以我何时启程、走哪条道都无需向你报备。”

“无赖!”我没奈何。

“谢姑娘赏识。”他不卑不亢地继续跟着。

“我花了一文钱买的不是男人,而是牛皮糖吗?”

“有劳姑娘破费。”

身后,犹能听到欢美人被八卦喂得心满意足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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