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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贝特曼·亨特睡得很不踏实。从塔希提岛到旧金山整整两个星期的航程中,他一直在考虑该如何启齿讲述那件无法回避的事情。登岸后坐了整整三天的火车,火车上他一遍又一遍地揣摩每一个措辞。再过几个小时,就要抵达芝加哥,他心中充满了不确定。生性敏感的他心中忐忑不安。不确定自己是否确实尽了最大努力,从道义上讲,他应该不遗余力,令他忐忑不安的是,在这件如此关乎切身利益的事情上,他放任自身利益凌驾于堂吉诃德式的性格之上。强烈的自我牺牲欲望和未能将之付诸实施的现实,令他有种幻灭感。他就像一位慈善家,本欲毫无私心地为穷人建造新型住宅,结果却发现自己从中获利颇丰。他连内心十分之一的满足都无法遏制住。而令人尴尬的是,这种满足背后,他隐隐有种违背美德观的感觉。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良心清白,但不确定当自己把故事讲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听时,面对她冷静的灰眼睛,他能够有多笃定。那双眼睛充满远见与智慧。伊莎贝尔为人谨慎、正直,并以此作为评判他人的标准,凡遇到她不认同之事,多报以淡漠与一言不发,没有什么比这种价值判断更加严苛。她的判断毫无回旋余地,她一旦打定主意,从不改变。贝特曼就喜欢她这种较真儿的脾气。他爱慕她俏丽的身姿——纤瘦,亭亭玉立,神情冷傲——更倾慕她的灵魂之美。她真诚,有严苛的荣誉感,无所畏惧,在他看来,她似乎集美国女性令人爱慕的美德于一身。不过,他还从她身上看出完美的美国姑娘所不具备的东西,他认为她的典雅源自于她独特的生活环境。他断定,世界上唯有芝加哥能够滋养出如她一般的女性。想到他带回的消息将会给她的自尊以致命的打击,他心中一阵抽搐,想到爱德华·巴纳德,心中腾地蹿起一团怒火。

终于,火车呼哧呼哧地驶进芝加哥城,看到街巷里的灰顶房屋,他心中欢呼雀跃。想到斯戴特和瓦巴什大街人行道上熙来攘往的人群、川流不息的车辆和喧闹,他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他到家啦。他很高兴自己出生在美国最重要的城市。旧金山鄙俗,纽约破败,美国的未来取决于经济发展潜势,芝加哥优越的地理位置和活力焕发的市民,必将成为这个国家真正的都会。

贝特曼走下站台时自言自语:“有生之年,我一定能够亲眼看到芝加哥成长为世界第一大城市。”

父亲到车站来接他,亲切地握手之后,两人走出车站。这对父子身材修长,体格匀称,都生着一副禁欲主义的俊朗面庞,嘴唇纤薄。亨特先生的汽车已等候在外,父子俩上了车。亨特先生发现儿子望着街景时脸上写满自豪与兴奋。

“回家很高兴吧,儿子?”父亲问。

“正是。”贝特曼回答。

他眼睛贪婪地望着街上的喧闹景象。

“我猜想,这里的车辆比南海诸岛多些。”亨特笑着说,“喜欢那里吗?”

“我还是更喜欢芝加哥,爸爸。”贝特曼说。

“你没有带爱德华·巴纳德一起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突然不说话了,俊逸、敏感的脸上笼罩了一层阴云。

“爸爸,现在不想谈他。”他最后说。

“那好,儿子。我想你妈今天最开心了。”

父子俩驶出卢普区[3]拥挤的街道,沿着湖滨,一直开到一幢豪华住宅前。这栋房子是几年前亨特先生亲手建造的,跟卢瓦尔河畔的一栋庄园风格完全一样。贝特曼一回到自己的房间,立即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听到电话里传来接听的声音,他心跳得非常快。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兴奋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听出了我的声音?”

“从上次听到你的声音到现在,可没隔多久呢。再说了,我可一直在等你的消息。”

“我什么时候能见你?”

“如果你没什么打紧的事,今天晚上到家里来吃饭吧。”

“你知道,我不可能有比见你更要紧的事。”

“你一定有很多消息要告诉我吧?”

他似乎听出她话里有着一丝隐忧。

“是的。”他回答。

“那好。今晚一定要讲给我听。再见。”

她收了线。这就是她与众不同之处,对于急切关心的事,她却有足够的定力等上几个小时。贝特曼觉得,她的克制越发令人敬重。

晚饭的时候,除了贝特曼和伊莎贝尔之外,只有伊莎贝尔的父母。伊莎贝尔主导谈话,聊些礼节性的话题。这种情景给贝特曼一种感觉:即将上断头台的侯爵夫人,正是用伊莎贝尔这般游戏的态度面对最后的时日。清秀的五官,高贵典雅的上唇,浓密的金色头发,无不透露着侯爵夫人的气质。很显然,尽管没有多少人知道,她的血管里流淌着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餐厅与她柔美娇弱的外表相得益彰。伊莎贝尔做主按照威尼斯大运河畔一所宫殿的风格进行装修,请英国专家仿照路易十五时期风格的家具进行布置。那位风流君主时期的典雅装修风格平添了她的妩媚,她的妩媚同时也提升了装修的格调。伊莎贝尔学识渊博,跟她聊天,再轻松的话题也不会显得轻浮。晚餐期间,她谈论着下午和母亲一同聆听的音乐会,一位英国诗人在芝加哥大会堂举行的讲座,以及父亲新近花五万美金从纽约购买的早期绘画大师作品。听她谈话令贝特曼感到十分惬意。他感觉自己再次返回文明世界,置身于文化与名流之中。他不安的思绪和心中难以抑制的嘈杂,终于平息下来。

“哎,回到芝加哥的感觉真好。”他说。

晚餐结束。大家离开餐厅,伊莎贝尔对母亲说:

“我要带贝特曼到我的书房去。我们有很多事要聊。”

“好吧,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们聊完可以到杜巴利伯爵夫人房间来找我和爸爸。”

伊莎贝尔领着年轻人上楼,领他到曾给他无数美好回忆的房间。尽管他对这个房间十分熟悉,却依然无法抑制住每次都会涌起的兴奋和感叹。她笑意盈盈地打量着房间。

“我觉得装修非常成功,”她说,“主要是,所有的东西都非常搭调。甚至连烟灰缸的风格都那么恰恰如是。”

“我想这就是房间如此美妙的缘故吧。你做什么都如此完美无缺。”

两人在壁炉前坐下,伊莎贝尔望着贝特曼,目光冷静、严肃。

“你想跟我说什么?”她问。

“我真不知该如何开口。”

“爱德华·巴纳德会回来吗?”

“不会。”

许久,贝特曼都没有打破沉默,两人似乎都心事重重。他要讲的故事很难启齿,故事里有不少有辱她视听的部分,他不忍心说出来伤害她。可为了对她公平,同样为了对自己公平,他必须将事情原委如实道来。

故事得从多年前说起。那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还在上大学。在一次为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进入社交圈举办的茶会上,两人与她邂逅。伊莎贝尔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他们就认识了,那时他们俩也只是懵懂少年。后来,伊莎贝尔去欧洲读了两年书。两人无比开心地与这位欧洲归来的妙龄少女再度相遇。两人都无法遏制地爱上了她,但贝特曼很快发现,她的眼里只有爱德华。贝特曼对朋友忠心耿耿,默默地退到知己的位置。他痛苦不已,可又无法否认,爱德华理应受到命运如此的青睐,为了不让百般珍视的友情受损,他小心谨慎,竭力不流露自己的感情。六个月后,爱德华与伊莎贝尔订婚。两人都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要等到爱德华毕业才能完婚。他们还得等上一年。贝特曼依然清楚地记得,伊莎贝尔和爱德华原定结婚前的那年冬天,举办了无数场舞会、戏剧会和非正式欢宴。在这些场合,他作为第三方,从未缺席。他对伊莎贝尔的爱并未因为她即将成为好友之妻而减少分毫。她的欢宴,她偶尔对他说的一句开心话,她的深情信赖,无不令他开心。他踌躇满志,因自己并不嫉妒好友的幸福而恭喜自己。突然,发生了一场变故。一家大型银行倒闭,导致交易所陷入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一夕之间破产。一天晚上,他回到家里,告诉妻子他已经不名一文。吃完晚饭,他走进书房,开枪自杀。

一个星期后,身心俱疲、面色苍白的爱德华·巴纳德来找伊莎贝尔,请求她解除婚约。她紧紧地环住他的脖子,泪流满面。

“不要让我为难,亲爱的。”他说。

“你认为我会让你离开我吗?我爱你。”

“我如何能请你嫁给我?前路渺茫。你父亲不会同意的。我身无分文。”

“那又怎么样?我爱你。”

他将自己的计划告诉她。他要立刻开始赚钱。他家有位老朋友乔治·布伦施密特,主动邀请他到自己的公司上班。布伦施密特在南海一带经商,在很多太平洋岛屿上设有办事处。他提议爱德华到塔希提岛工作一两年,在他最能干的经理手下学习做生意的各种诀窍,之后,他承诺在芝加哥为爱德华提供职位。这是个难得的机会,伊莎贝尔听完他的计划,脸上重又绽放出笑容。

“你这傻瓜,刚才为什么要让我难过?”

她的话让他脸上神采奕奕。

“伊莎贝尔,你是说你会等我回来吗?”

“你难道不觉得你值得我这么做吗?”她打趣道。

“啊,你就别取笑我啦。我请你认真点儿。可能要等两年呢。”

“别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嫁给你。”

爱德华的雇主不喜欢拖延,他对爱德华说过,如果决定接受这份工作,一周内就必须从旧金山起航。临行前夕,爱德华跟伊莎贝尔在一起。吃完晚饭,朗斯塔夫先生说他想跟爱德华单独聊聊,于是带他去了吸烟室。朗斯塔夫先生平静地接受了由女儿转告的这一决定。爱德华无法想象他将面临何种神秘的交谈。看到主人局促不安,他十分疑惑。主人说话结结巴巴。先说了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最后,突然转入正题。

“我想,你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的事了吧?”他说,双眉紧蹙,看着爱德华。

爱德华迟疑了一下。他本可以矢口否认,但生性诚实的他却只能承认:

“嗯,听说过。不过,那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我没太在意。”

“芝加哥没几个人没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痛苦地说,“就算真没听说过,找个乐于分享这一消息的人也不难。你知道他就是朗斯塔夫太太的弟弟吗?”

“哦,听说过。”

“当然,我们已经多年没跟他联系过。他当时以最快的速度离开美国,我想美国也乐得少了他这么个人。我们听说他住在塔希提岛。我建议你离他远点儿,不过,如果你听到有关他的消息,请告诉我和朗斯塔夫太太,我们会很高兴。”

“当然。”

“我们就聊到这里。我想,你一定愿意回到女士们身旁了。”

几乎所有的家族中,都会有这么一个成员,如果邻居们不提的话,家人宁可将他忘记。经过一两代人,此人的荒唐事迹逐渐笼上一层传奇色彩,家人能稍微好过点。但如果这个人仍然活着,而他的行事怪诞若非一句“他唯一的敌人就是他自己”所能搪塞,比如酗酒或拈花惹草,家人便只能绝口不提此人。朗斯塔夫夫妇对阿诺德·杰克逊就是如此。他们从来不提他。甚至不愿从他曾经居住的街道经过。他们不希望杰克逊的妻小因他的罪行而遭受痛苦,多年来一直资助他们,条件是要他们在欧洲生活。他们想尽一切办法抹去与阿诺德·杰克逊有关的一切记忆,可心里再清楚不过,他的丑闻在公众心中记忆犹新,一如丑闻败露初时那样。阿诺德·杰克逊是任何家庭都难以容忍的害群之马。他曾经是一位在教会颇有威望的富裕银行家,广受尊重的慈善家,这些既是由于他的血统(他的血管里流淌着芝加哥贵族的血液),也因了他为人正直。突然有一天,他因欺诈被逮捕。审判结果显示,他犯诈骗非为一念之差,而是蓄谋已久、计划周详的行径。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十足的恶棍。当他被判入狱七年,几乎所有的人都觉得太便宜了他。

这一晚到了最后,一对情人分别之际,说了很多山盟海誓的话。泪眼盈盈的伊莎贝尔,想到爱德华的痴恋,心里略有宽慰。她心里的感觉非常奇怪。跟爱德华分离令她悲痛欲绝,可爱德华对她痴心一片又让她喜不自禁。

这是两年多以前的事。

分别后,每趟邮班都有爱德华给她的信,迄今一共二十四封。邮班每个月一次,信里满是情人间的旖旎,措辞亲昵,言语绸缪,有时幽默风趣,特别是后来那些信,更是情意缱绻。最初的信中能够看出他思乡情重,一心想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这令她很担忧,回信请求他坚持下去。她担心爱德华放弃来之不易的机会跑回来。她不希望自己的爱人缺乏忍耐,她引用了两行诗句:

亲爱的,若我不是更爱荣誉,

我也不会如此深爱着你。[4]

但没过多久他似乎安定下来,伊莎贝尔很高兴地看到他热情高涨地将美国方法介绍到那个被世人遗忘的角落。她了解他,他至少要在塔希提岛待一年,等到年底,她会尽一切努力劝他不要回国。他最好把生意的诀窍学得滚瓜烂熟。既然他们已经等了一年,没理由不能再等一年。她跟贝特曼·亨特反复谈论过这件事。亨特一直是最慷慨的朋友(爱德华刚离开那段日子,如果没有贝特曼,她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两人一致认为,一切应以爱德华的前途为重。时光荏苒,她很欣慰地发现,爱德华没再提起回国的事情。

“他真是个极品,对吗?”她向贝特曼由衷赞叹道。

“白璧无瑕。”

“从他的字里行间我能感觉得到,他不喜欢那个地方,可他还是坚持着,因为……”

她双颊绯红,贝特曼脸上露出暗淡而迷人的微笑,接着她的话说:

“因为他爱你。”

“这让我感觉自己很卑微。”她说。

“你很出色,伊莎贝尔。你已经非常完美了。”

然而,第二年倏然过去,伊莎贝尔依然每个月都能收到爱德华的来信,但很快她就心生疑窦,爱德华绝口不再提回国的事情了。他信中似乎表明他在塔希提岛彻底安顿下来,而且准备长治久安。她非常吃惊。随后,她重新读了一遍他的信,所有的信,反反复复读了好几遍。她突然惊讶地发现,行文的字里行间起了变化,这一点她之前却不曾留意过。后面的信像最初那些信一样情意绵绵,但语气却大为不同。她对信中的幽默隐隐起了疑心,出于女性本能的猜疑,她从信中嗅出的轻率令她困惑不已。她不知道此刻给她写信的爱德华还是不是她曾经熟悉的那个人。一天下午,塔希提岛邮班抵达后次日,她跟贝特曼一起坐车时,贝特曼问:

“爱德华有没有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启程?”

“没有,他提都没提。我以为他会向你透露一点儿消息。”

“只字未提。”

“你知道爱德华这人,”她笑着回答,“他根本没有时间观念。你下次写信时,要是记起来,不妨问问他什么时候回国。”

她表面上显得若无其事,可贝特曼凭着自己的敏感,能够察觉出她的请求中蕴藉着无比的热望。他莞尔一笑。

“好的,我会问他。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几天后,再次遇见贝特曼的时候,她发现他似乎有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后,他们俩经常在一起。两人都很关心爱德华,都急切想谈论这个不在身边的人,而且都愿意聆听对方。因此,贝特曼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表情伊莎贝尔都看在眼里,如今,在她敏锐的目光下,他想掩饰也无济于事。她隐隐预感到贝特曼脸上的烦乱跟爱德华有关,她一个劲儿地要求贝特曼说出实情。

“实情就是,”他最后说,“我辗转听人家说,爱德华已经不在布伦施密特公司了。昨天,我终于得着机会问了布伦施密特先生本人。”

“结果呢?”

“爱德华离开公司快一年了。”

“太奇怪了,他怎么从没说起过呢?”

贝特曼犹豫了好一阵,但是话说到这个份上,他只得继续。他感到十分尴尬。

“他被解雇了。”

“天哪,这到底是为什么?”

“公司似乎警告过他一两次,最后只得让他走人。他们说他又懒又没能力。”

“爱德华吗?”

好一阵子,两个人都没有说话。突然,他发现伊莎贝尔哭了。他本能地抓住她的手。

“噢,亲爱的,别,别,”他说,“我见不得你哭。”

她神情黯然,任由贝特曼握着她的手。他想方设法宽慰她。

“确实令人匪夷所思。这一点儿都不像爱德华。我本能地感觉,肯定是弄错了。”

许久,她一言未发。终于,她迟迟疑疑地开了口。

“你有没有发现,他最近的信有些奇怪?”她问道,眼睛看向别处,泪光闪闪。

贝特曼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的确留意到一些变化,”他硬着头皮说,“他似乎失去了我一直钦佩的庄重认真。简直让你觉得,那些曾经非常重要的事情——都无足轻重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她隐隐感到不安。

“或许,在他写给你的回信中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回国。我们只能等待。”

爱德华又给两人各自寄来一封信,依然没提回国的事。不过,他写信的时候,可能还没收到贝特曼的问询。下一封信肯定会为他们揭晓答案。下一封信到来,贝特曼将刚刚收到的信拿来给伊莎贝尔。可伊莎贝尔一眼看出他脸上的不安。她仔细读完一遍,嘴唇抿得紧紧的,又读了一遍。

“这信真是奇怪,”她说,“我看不明白。”

“给人的感觉像是在捉弄我。”贝特曼红着脸说。

“看起来是有点,但他肯定不是故意的。这不像是爱德华的风格。”

“他只字未提回国的事。”

“要是我不那么笃定他对我的爱情,我会想……我真不知道我会怎么想。”

到了这个节骨眼儿上,贝特曼才提出他在脑子里盘算了一个下午的想法。他现在是他父亲公司的合股人。公司生产各种装配内燃机的车辆,计划在火奴鲁鲁、悉尼和惠灵顿设立经销处。贝特曼提议由他本人代替已经拟定的经理亲自跑一趟。回程途中,他可以经停塔希提岛。实际上,从惠灵顿返回,途中必经塔希提岛。他可以去看看爱德华。

“事出蹊跷,我得去查个水落石出。眼下只能这么办。”

“噢,贝特曼,你真是太好,太善良了!”她惊呼。

“伊莎贝尔,你知道,你的幸福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事情。”

她看着他,伸出双手。

“你真了不起,贝特曼。真不知道这世上是否还有第二个如你这般的人。我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

“我不需要你感谢。我只希望你允许我帮你。”

她垂下眼睛,两颊赧红。她对他太熟悉了,竟然没注意到他也是如此英俊潇洒。他跟爱德华一样,身形高大匀称。不过,他皮肤略黑,面无血色,爱德华脸色红润。当然,她知道贝特曼爱她。她非常感动。她非常关心他。

此刻,贝特曼·亨特正是从这次旅行回来。

生意上耽搁的时间比预期的要久,他因此有更多的时间来思考这两位朋友的事情。他的结论是,爱德华不回国的原因没什么大不了,或许是虚荣心在作祟,他决心在回国迎娶心爱的新娘前闯出一番事业。可虚荣心也必须要符合逻辑。伊莎贝尔不开心。爱德华必须跟贝特曼一起回芝加哥,立即跟她完婚。可以在亨特内燃机与汽车公司为他谋个职位。贝特曼心底在流血,却同时也为自己能够牺牲幸福,成全他在世上至爱的两个人而欢欣鼓舞。他将永远不会结婚。他要当爱德华和伊莎贝尔夫妇孩子们的教父。多年以后,当两人撒手人寰,他会告诉伊莎贝尔的女儿,很久、很久以前他曾爱恋过她的母亲。每当想起这副场景,贝特曼都禁不住泪眼婆娑。

他想给爱德华一个意外的惊喜,因此,去之前没有给他发电报。最后,他踏上塔希提岛,跟在一个自称是鲜花酒店老板儿子的年轻人后面,朝酒店走去。想到朋友见到他这位绝对不速之客走进办公室时的惊讶,他不由得笑了。

“顺便问下,”他一边走一边问,“你能告诉我在哪里能见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

“巴纳德?”年轻人说。“这名字我好像听说过。”

“一个美国人。个头挺高,淡棕色头发,蓝眼睛。他来这里两年啦。”

“当然啦。现在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你说的是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恐怕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人。”贝特曼语气生硬地说。

他吃了一惊。奇怪得很,恶名昭著的阿诺德·杰克逊在此地仍然使用他被判罪时的不体面姓名。不过,贝特曼想不出来,阿诺德认到名下的侄子会是谁。朗斯塔夫太太是阿诺德唯一的姐姐,他并无兄弟。贝特曼身边的这个年轻人一路上用夹杂着外国腔调的英语说个不停。贝特曼瞟了他一眼,之前没有留意,年轻人的身上明显有着本地血统。贝特曼的举止不由多了一丝傲慢。两人到达酒店。安顿好房间之后,贝特曼询问了前往布伦施密特公司的路线。公司位于海滨,面朝海湾。经过八天的海上颠簸,双脚再次踏上坚实的大地,贝特曼感到无比开心。他沿着洒满阳光的道路向海边走去。找到地方之后,贝特曼将自己的名片递给公司经理,他被领着穿过一间高大的谷仓式建筑(一半做店铺,一半做库房),走进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胖男人,戴着眼镜,秃了顶。

“您能告诉我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在哪儿吗?我听说他在这间办公室工作过一段时间。”

“没错。我不知道他目前在哪里。”

“据我所知,他来此地持有布伦施密特先生的举荐信。我本人跟布伦施密特先生很熟。”

胖男人用精明而充满疑虑的眼睛打量着贝特曼,冲着库房里干活的男孩子们喊了一嗓子:

“嗨,亨利,巴纳德现在在哪儿,你知道吗?”

“他在卡梅伦的商店里干活吧。”那小子回答时身子都懒得动一下。

胖男人点点头。

“从这里走出去,往左转,走三分钟左右就到了卡梅伦的商店。”

贝特曼迟疑片刻。

“我想,我得告诉您,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听说他离开布伦施密特公司的消息之后,感到很意外。”

胖男人的眼睛眯成一个小针尖,眼神中的审慎让贝特曼非常不舒服,他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烧。

“我猜,布伦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看法不一致吧。”他回答。

贝特曼不太喜欢这家伙的态度,于是不失庄重地站起身,对打扰他表示歉意,然后就告辞离开了。他离开时,直觉告诉他刚才见到的这个男人了解很多情况,却不愿意告诉自己。他按照胖男人指的方向走过去,不一会儿就找到了卡梅伦商店。这是一家贸易商店,他一路上经过五六家类似的店铺。走进商店,一眼就看见了爱德华,他没穿外衣,只穿了件衬衫,正在量一块棉布。看到他干的是这种卑微活计,贝特曼不由心头一惊。他走进商店,爱德华恰好抬头望见他,兴奋地惊呼一声。

“贝特曼!真没想到能在这里见到你!”

他从柜台里面伸过胳膊,握住贝特曼的手。他神态自若,倒是贝特曼一脸尴尬。

“等我把这块布包好。”

他动作娴熟地裁剪下一块布,折好,用纸包上,递给皮肤黝黑的顾客。

“请到前台付账。”

他转向贝特曼,笑得两眼发光。

“你怎么来啦?哎呀,见到你真是太开心了。老伙计,快坐下。随便坐。”

“我们别在这儿聊。到我的酒店去吧。你能走开吗?”

问得有几分顾虑。

“当然,能走开。我们这里做生意不像塔希提那么死板。”他朝对面柜台后面站着的中国人喊了一声:“阿林,等老板回来,你告诉他我有个朋友从美国来了,我出去跟他喝一杯。”

“好的。”中国人咧嘴笑着说。

爱德华穿上外套,戴上帽子,陪贝特曼走出商店。贝特曼想调节一下气氛。

“真没料到,你居然成了个卖三码半烂布头给脏黑鬼的伙计。”他打趣道。

“你知道,布伦施密特把我解雇了。对我来说干什么都差不多。”

爱德华如此直言不讳,贝特曼十分惊讶,可他又觉得不宜刨根问底。

“可我觉得你做这个发不了什么大财啊。”他尽量不动声色地问。

“的确发不了财。不过,挣个糊口钱,我就心满意足啦。”

“你两年前可不是这样啊。”

“人总是越活越聪明嘛。”爱德华高兴地说。

贝特曼打量了他一番。爱德华穿一身寒酸的白帆布衣服,脏兮兮的,头戴当地产的大草帽。他比以前瘦了不少,皮肤晒得黝黑,但比以前更显潇洒。他容貌中有一种令贝特曼隐隐不安的东西。他走起路来轻松俏皮,举手投足洋溢着快乐,贝特曼对此虽不能挑剔,却又不免十分疑惑。

“真不知道什么事能让他如此开心。”贝特曼心底思忖。

两人来到酒店,在露台上坐定。一名中国侍应生给两人端来鸡尾酒。爱德华迫不及待地打听有关芝加哥的各种消息,连珠炮似的抛给朋友一大堆问题。他的兴趣自然而真诚。可奇怪的是,他似乎对众多话题的兴趣不分高下。他对贝特曼父亲的关注与对伊莎贝尔的关注毫无分别。谈起伊莎贝尔,他没有一丝扭捏,与其说是他的未婚妻,倒不如说更像他妹妹。贝特曼还没来得及细细咀嚼爱德华话里的确切含义,就发现话锋已经转向他自己的工作,以及他父亲新建的大楼上来了。他决计把话题拉回到伊莎贝尔身上,正待寻找机会,突然发现爱德华热情洋溢地朝着外面打招呼。一名男子朝露台走来,由于贝特曼背对着外面坐着,看不到来人是谁。

“快来坐坐。”爱德华高兴地叫着。

来客走到跟前。他身材修长,穿着白帆布衣服,一头漂亮的花白卷发。面容清瘦,大大的鹰钩鼻,嘴巴很美,似乎天生会说话。

“这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提起过他。”爱德华说,唇齿带笑。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认识你父亲。”

陌生人伸出手,用力而友好地握住年轻人的手。这当口,爱德华报出来人的姓名。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脸色唰地变得惨白,手心冰凉。这就是那个因造假被判刑的人,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想努力掩饰自己的窘迫。阿诺德·杰克逊眼睛忽闪忽闪地看着他。

“我敢说,你早就听说过我的名字。”

贝特曼不知道该说“是”还是“不是”,更令他尴尬的是,似乎杰克逊和爱德华都是一副觉得很有趣的样子。不得已跟自己一心想要在岛上避开的人见面,已经够糟糕的了,最令他无法忍受的是,自己居然还因此事被人打趣。当然,他也许过于敏感了。只听得杰克逊接着说道:

“我听说你对朗斯塔夫一家非常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姐姐。”

贝特曼心里默想,莫非杰克逊·阿诺德竟然会以为自己对芝加哥史上最大丑闻一无所知?杰克逊将手搭在爱德华肩膀上。

“我就不坐啦,特迪,”他说,“正忙着呢。你们俩今晚到家里来吃晚饭吧。”

“太好啦。”爱德华说。

“您太客气了,杰克逊先生,”贝特曼生硬地说,“我在此地只稍事停留,船明天就走。请您原谅,我就不去了。”

“咳,不行不行。我请你尝尝本地菜。我妻子手艺不错。特迪带你去。早点儿过去看日落。如果愿意,就在我那里住一晚。”

“那是自然,我们一定去!”爱德华说,“一有船靠岸,旅馆里晚上总是闹死人,我们可以在你家里好好聊聊。”

“我可不能放你走,亨特先生,”杰克逊热忱相邀,“我想听听芝加哥和玛丽的消息。”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说一个字,杰克逊就点头离开了。

“在塔希提,我们可从来不准推辞,”爱德华笑着说,“你会吃到岛上最棒的晚餐。”

“他说他妻子手艺不错是什么意思?我碰巧认识他妻子,她在日内瓦。”

“那样的妻子离得也太远了,不是吗?”爱德华说,“他们已经很久没见面啦。我猜,他说的是另外的妻子。”

好一阵子,贝特曼一句话也没说。他表情严肃。抬头碰上爱德华戏谑的眼神,他顿时满脸涨得通红。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可鄙的流氓。”他说。

“这么说恐怕不无道理。”爱德华笑着回答。

“我不明白,体面的人怎么会跟他扯上关系。”

“或许,我不算个体面的人。”

“你经常见他吗,爱德华?”

“对,经常见。他已经认我做侄子啦。”

贝特曼俯身前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

“非常喜欢。”

“可你不知道,这里的人难道不知道,他是个骗子,被判了刑?他应该被文明社会所摒弃。”

爱德华眼望着雪茄烟圈儿袅袅升起,化在静止、芬芳的空气中。

“我想,他确实是个不折不扣的无赖,”他终于开口说道,“我也不能自欺欺人地说他有什么悔过自新的举动,能够博得世人的谅解。他是个骗子,是个伪君子。这一点谁都不可否认。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比他更令人愉快的伙伴。他教会了我一切。”

“他教了你什么?”贝特曼失声问道。

“教会了我生活。”

贝特曼嘲讽地笑出声来。

“真是个好导师!拜他所教,你拱手放弃赚钱的机会,拜他所教,你学会在廉价店站柜台讨生活!”

“他性格非常好,”爱德华毫不生气,笑着说,“也许你今晚就会明白我这话的意思了。”

“如果你只是想让我欣赏他的性格,我不会跟他一起吃饭。你说破嘴皮,我也不会踏进他家半步。”

“给个面子吧,贝特曼。我们这么多年朋友一场,你不会驳我的面子吧?”

爱德华的语调中有一种令贝特曼感到陌生的东西。语气温和,却令人无法拒绝。

“爱德华,话都说到这个份上,我只好去啦。”他笑了。

另外,贝特曼也想借此机会多了解一点阿诺德·杰克逊。很明显,他对爱德华影响非常大,要想消除这种影响,必须要弄清到底是什么样的影响。他跟爱德华聊得越多,越确信爱德华改变了很多。直觉告诉他,他得小心谨慎,不将局势观察仔细,决不说出此行的真正意图。他开始东拉西扯,谈论他此次的旅行和旅行中的见闻,芝加哥政界轶闻,两人共同的朋友,还有大学里的时光。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上班,五点钟再来接贝特曼,一起乘车去阿诺德·杰克逊家。

“顺便说一下,我本来一直以为你住在这家酒店里,”贝特曼送爱德华走过酒店花园时说,“我听说这里是岛上唯一体面的地方。”

“我可消费不起,”爱德华笑着说,“这对我可是天价。我在郊区租了间屋子。又便宜又干净。”

“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在芝加哥的时候,你对这些并不看重啊。”

“芝加哥!”

“我不明白你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芝加哥可是全世界最棒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快速看了他一眼,但看不出他脸上有任何情绪变化。

“你什么时候回芝加哥?”

“你可问倒我了。”爱德华笑着说。

爱德华的回答,还有他回答的方式,都令贝特曼始料不及。可他还没来得及深究,爱德华就朝一个驾车经过的欧亚混血儿挥起手来。

“搭一下车吧,查理。”他说。

他朝贝特曼点点头,追上已经跑到几码外的车子。留下满脸疑惑的贝特曼。

爱德华来接贝特曼时,坐着一辆由一匹老马拉着的破马车,沿着海边的马路往前行驶。道路两边是种植园,种着椰子和香草。他们时不时会看见一棵大芒果树,浓密的绿叶中掩映着黄色、红色和紫色的果实。偶尔能看见海湾风光,湛蓝、宁静的海面上,散落着小岛,岛上点缀着高大、挺拔的棕榈树。阿诺德·杰克逊的房子坐落在一处山丘上,门前只有一条小路,他们于是把马卸下来拴在树上,让马车停在路边。贝特曼觉得这么做可真有点太随性了。一位身材高大、模样俊俏的土著女人在门口迎接他们。女人不年轻了,爱德华热诚地跟她握手,并介绍贝特曼给她认识。

“这位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来你家吃晚饭,拉维娜。”

“欢迎。”她说,笑了笑,“阿诺德还没回来呢。”

“我们下去洗个澡。给我们拿两条纱笼来。”

女人点点头,走进房子。

“她是谁?”贝特曼问。

“哦,她是拉维娜。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抿紧嘴唇,什么也没说。过了一会儿,女人拿来一捆东西,递给爱德华。两个年轻人爬下一段陡峭的小径,朝海滩上的一片椰子林走去。他们脱下衣服,爱德华向他的朋友示范,如何将称作纱笼的那块红布头折成游泳裤。很快,两人开始在暖洋洋的浅水中洗浴。爱德华兴致高涨。笑啊,叫啊,唱啊,简直像个十五岁的毛头小伙子。贝特曼从未见他如此开心。后来,两人躺上海滩,在清澈澄明的空气中吸烟,爱德华身上洋溢着令人无法抗拒的快乐无忧,贝特曼看了简直目瞪口呆。

“你似乎觉得生活非常愉悦。”他说。

“确实。”

他们听到一阵轻柔的响动,扭头看到阿诺德·杰克逊朝他们走来。

“我下来把你们俩孩子抓回去。”他说,“洗得尽兴吗,亨特先生?”

“很尽兴。”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已经脱下整洁的帆布衣服,胯上裹着纱笼,光着脚。他身上晒得黝黑。长长的白色卷发、俊逸的面庞,再配上那身土著装扮,显得非常怪异,但他自己毫不以为意。

“如果你们准备好了,我们就直接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要去穿衣服。”贝特曼说。

“哎呀,特迪,你没有给你朋友准备一条纱笼吗?”

“我想他可能愿意穿衣服。”爱德华笑着说。

“当然。”贝特曼面无表情地说,他的衬衫还没来得及穿好,就看到爱德华腰上裹好布头,站在他面前准备走了。

“你不觉得光脚走路硌脚吗?”他问爱德华,“我来的时候发现路上小石子不少。”

“哦,我已经习惯啦。”

“从城里回来,换上纱笼真舒服。”杰克逊说,“你要是打算留下来过夜的话,我强烈建议你穿一件。这是我见过的最合理的服装。凉快、方便、经济实惠。”

回到家里,杰克逊领着他们走进一间墙壁雪白、留着开放式天花板的大屋子。屋子里已经摆好餐桌。贝特曼发现桌旁摆了五把椅子。

“伊娃,快来见见特迪的朋友,给我们兑杯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杰克逊把贝特曼带到低矮的长窗前。

“看看那里,”他说,手势非常夸张,“好好欣赏吧。”

在他们下方,椰树林从陡峭的山坡一直延伸到海湾,落日余晖映照下的海湾呈现柔和、缤纷的色彩,宛若鸽子的胸脯。不远处的溪流上,散落着一簇簇土著的棚屋,鳞次栉比。临近岛礁的地方,有一艘独木舟,在夕阳的余晖下剪影清晰,几个土著人正在捕鱼。再往远处,便是宁静的太平洋。二十英里开外,是美轮美奂的穆里亚海岛,虚无缥缈,宛若诗人用幻想织就。如此美景,贝特曼霎时呆立原处。

“我从没见过如此盛景。”他终于开口说道。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他前头,目光凝视,眼里充满梦幻般的温柔。清瘦、若有所思的面孔神情肃然。贝特曼望着美景,再一次被大自然强烈的灵性所震撼。

“美啊,”阿诺德·杰克逊喃喃自语,“很少有机会能够与如此美好相遇。好好体验,亨特先生,你现在看到的景色,以后再也不会看到,这一刻稍纵即逝,但却会是永不消逝的记忆,驻留在心间。一种触碰永恒的味况。”

他声音低沉,似有回响。他仿佛勾勒出一副至纯的理想之境,贝特曼心下暗暗提醒自己,这个夸夸其谈的家伙是个罪犯,是个冷酷的骗子。爱德华似乎听到了什么响动,突然转过身去。

“这是我女儿,亨特先生。”

贝特曼跟女孩握了手。她长着一对闪亮的黑眼睛,红唇展露盈盈笑意。她的皮肤是棕色的,一头漆黑的卷发垂到肩上。身上罩了一件粉红色棉布裙衫,光着脚,头上戴着芬芳的白色花冠。她简直是个可爱的精灵,仿佛波利尼西亚的春天女神。

她有点拘谨,不过,却也比贝特曼好些。对贝特曼来说,这一切都令他极为不自在,即便望着这个体态轻盈的精灵端起摇杯,熟练地将三种鸡尾酒混合起来,那感觉也好不到哪里去。

“丫头,酒兑烈一点儿。”杰克逊说。

她把酒倒进酒杯,笑容甜美地端给三位。贝特曼一向自恃调鸡尾酒手艺精湛,尝了一口,发现口感极佳,心下不由暗自惊诧。杰克逊看到客人表情中不自觉流露出的赞赏,骄傲地开怀大笑。

“不错,对吧?这孩子的手艺是我教的。以前在芝加哥,我觉得城里没有哪个酒吧服务生敢跟我媲美。在监狱里没什么事可做,我就成天琢磨新鸡尾酒配方消磨时间。不过若论真正的好酒,没有什么能赛过干马天尼[5]啦。”

贝特曼仿佛感觉被人猛击了一下胳膊肘上的麻穴,顿时觉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正不知如何是好,一个土著男孩端来一大碗汤,一群人坐下来吃晚餐。阿诺德·杰克逊似乎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开始谈论监狱里的那段日子。他谈起来十分自然,毫无怨愤,仿佛是在谈论自己在国外读大学的经历。他对着贝特曼讲述,贝特曼感到疑惑而又困窘。他看到爱德华的眼睛盯着自己,眼里充满戏谑。他的脸涨得通红,觉得杰克逊是在耍弄自己,继而,又觉得很荒诞,他想不出阿诺德这么做有什么理由,不由得冒起火来。阿诺德·杰克逊厚颜无耻——除此以外,没有别的字眼可以形容他——他的这种不以为意,不管是不是装出来的,都令人无法忍受。晚餐继续进行。杰克逊邀请贝特曼品尝各式各样的美食、生鱼和一些他叫不出名字的食物,贝特曼出于教养不得不吞咽下去,不过,他惊讶地发现这些食物居然非常美味。后来,晚餐上发生了一个整个晚上令贝特曼最尴尬的插曲。他面前摆着一个小花环,因为没什么话可说,他就随口评论了一下面前的花环。

“是伊娃专门给你编的花环,”杰克逊说,“不过,我猜她很害羞,不好意思交给你。”

贝特曼将花环拿在手中,客气地对女孩表示感谢。

“你一定要戴上。”她笑着说,脸色绯红。

“我?我可不戴。”

“这可是此地最有风情的习俗啊。”阿诺德·杰克逊说。

他把面前的花环拿起来戴到头上。爱德华也戴上花环。

“我的衣服跟这花环不搭配。”贝特曼不自在地说。

“换条纱笼好吗?”伊娃立即问,“我马上给你拿一条来。”

“不用啦,谢谢你。我这样穿才舒服。”

“伊娃,你来教他怎么戴。”爱德华说。

那一刻,贝特曼简直要对这位好友恨之入骨。伊娃从桌旁站起身,开心地笑着,将花环戴在他的黑头发上。

“花环很适合你。”杰克逊太太说,“是不是很适合他,阿诺德?”

“那还用说。”

贝特曼的每一个毛孔都在往外冒汗。

“可惜天黑了,”伊娃说,“不然,可以给你们三个人一起拍张照片。”

贝特曼心想,谢天谢地,幸亏天黑啦。他想,穿着这套蓝色哔叽布西装和高领衬衫——衣服整洁,绅士派头十足——头上戴着滑稽的花环,看上去肯定十分愚蠢。他竭力克制着内心的愤怒,用尽平生最大的克制力,尽量做到表面不失分寸。坐在桌首、半裸上身的老头令他愤怒,此人生着一副圣徒般的面容,漂亮的白发上戴着花环。眼下的场景真令他抓狂。

晚饭终于结束,伊娃和她妈妈留下来清理餐桌,三个男人坐在凉台上。天气温暖,空气中飘荡着一种夜间开放的白花的香气。一轮满月,从晴朗无云的夜空中冉冉升起,在广袤无垠的海面上洒下一条银光大道,通往无边无际的永恒之地。阿诺德·杰克逊又打开了话匣子。他声音醇厚,富有音乐感。他讲述土著人的故事,讲述这个国家的古老传说。讲述久远时代的怪诞故事,征服未知疆域的冒险故事,讲述爱恋、生死与复仇的故事。他讲述了探险者们如何发现这些偏远岛屿;讲述船上的水手定居下来,迎娶酋长的女儿;讲述银色海滩上过着千奇百怪生活的流浪汉。贝特曼初时感到窘迫而气愤,闷闷不乐地听着,不一会儿,杰克逊言语之中似有一股神奇的力量将他吸引,他如痴如醉地坐在那里。传奇的幻景使得日常生活如此微不足道。他难道忘记阿诺德·杰克逊正是靠着巧舌如簧,才轻易从民众手中骗取巨额钱财,才使自己差点侥幸逃脱刑罚?论及巧言令色,无人可与之匹敌。阿诺德却突然站起身来。

“哎,你们两个小伙子很久没有见面啦。我得让你们好好聊聊。什么时候想睡觉,特迪会带你回房间。”

“噢,我没打算在这里过夜,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

“你会发现这里更舒服。我们会按时叫你起床。”

阿诺德·杰克逊跟贝特曼礼貌地握手,像身披法衣的主教那般郑重地离去。

“当然,如果你执意要回帕皮提的话,我会开车送你回去,”爱德华说,“不过我建议你留下来。清早驱车行驶在这条路上,那才叫一个棒呢。”

好一阵子,贝特曼和爱德华都没有说话。贝特曼心里盘算着该如何开口。经历过这一整天的各色事情,他觉得这番谈话尤其迫切了。

“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他突然问。

半晌,爱德华没吭声。后来,他懒洋洋地转身望着朋友,脸上露出笑容。

“我不知道。或许永远不回。”

“老天,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贝特曼惊呼。

“我在这里过得很惬意。改变现状不是很愚蠢吗?”

“无论是谁,都不可能在这里住一辈子吧?这哪里是人过的地方。这跟死有什么两样。哎,爱德华,赶快,赶快回家吧。我早就感觉有哪里不对头。你已经被这地方弄昏了头脑,你受到邪恶思想的蛊惑,不过你只要离开这里。只要离开这个环境,就会都好起来的。你会有染上毒瘾的人戒绝毒品的感觉。那个时候,你会发现两年来你一直呼吸着有毒空气。一旦你的肺再次呼吸到祖国新鲜纯净的空气,你简直无法想象,那会让人感觉多么轻松。”

他的话又快又急,连珠炮似的倾泻而出,话语中充满真诚与深情厚谊。爱德华大为感动。

“老朋友,这么关心我,你真是太好了。”

“明天跟我一起走吧,爱德华。你来这里就是个错误。这不是你该过的生活。”

“你一遍遍说着这种生活,那种生活。你觉得一个人怎么样才算是生活?”

“在我看来,答案只有一个。生活就是履行责任,努力工作,完成国家和职位赋予的各种义务。”

“得到的回报呢?”

“回报就是,完成职责的成就感。”

“这一切在我听来非常可怕。”爱德华说,夜色之中,贝特曼看到他在微笑,“恐怕你会觉得我堕落到令人伤悲的地步。我想,有不少事情,若是放在三年前,我也会是同样的看法。”

“这些都是跟阿诺德·杰克逊学的吗?”贝特曼鄙夷地问。

“你不喜欢他?也许不该指望你能喜欢他。我一开始来的时候也不喜欢他。我跟你一样充满偏见。他是个非常与众不同的人。你亲眼所见,他对自己入狱的事毫不隐晦。我从没听他说过为入狱或为自己的罪行感到后悔。他在我面前唯一抱怨的是,出狱的时候,他的身体大不如前。我想,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后悔。他完全没有世俗的道德观念。他坦然面对一切,坦然面对自己。他为人厚道、慷慨。”

“他历来如此,”贝特曼插话说,“花别人的钱当然慷慨。”

“我发现他是个非常好的朋友。我用自己的标准实事求是地评判他,难道不是很自然的事情吗?”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你丧失了明辨是非的能力。”

“没有,是非对错在我心里跟之前一样清晰可辨,唯一令我疑惑的是好人与坏人之间的界限。阿诺德·杰克逊到底是个行善的坏人还是个作恶的好人?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或许,我们对人跟人的区分太绝对。或许,我们中最善的人有原罪,而我们中最恶的人修善行。谁知道呢?”

“你永远没法让我相信白的会是黑的,黑的会是白的。”贝特曼说。

“我敢肯定,我办不到,贝特曼。”

贝特曼不明白为什么爱德华表示赞同时,嘴唇上闪过一丝笑容。爱德华沉吟了好一阵子。

“我今天上午见到你的时候,贝特曼,”他终于开口说道,“似乎看到了两年前的我自己。同样的衣领,同样的鞋,同样的蓝西装,同样精力充沛,同样踌躇满志。上帝啊,我那时浑身有使不完的劲。这里恹恹欲睡的状态简直让我血管爆裂。我四处考察,处处可见发展和创业的机会。这里到处都能发财。干椰肉从这里装袋运到美国去炼油,这种做法太荒唐了。在这里生产岂不更经济?这里劳动力低廉,又节省运费。我甚至已经看到巨大的工厂在岛上耸立起来。这里榨椰油的技术相当落后,我发明了一款机器,能将果仁分离,并将果肉剥离开来,每小时能够剥离两百四十个椰子。港口规模太小。我制订计划扩建港口,然后组建一个辛迪加,购置土地,建两三家大酒店,再建些度假平房。我还制订计划,准备着手改善汽船服务,招徕加利福尼亚的游客。不出二十年,这个半法国式、慵懒的帕皮提小城将被一座巨大的美国城市取代,城里十层的高楼林立,汽车往来穿梭,有电影院,有剧院,有证券交易所,还有市长。”

“那就动手干啊,爱德华,”贝特曼惊呼着,激动地从椅子上跳起来,“你有想法,又有能力。哎,你会成为澳大利亚和美国最富有的人。”

爱德华轻轻笑出声来。

“可我后来不这么想了。”他说。

“你的意思是你不想要钱,大把大把的钱,成万上亿的钱?你知道,有了这些钱你能干什么吗?你知道这些钱的力量吗?即便你自己不在乎,想想你能用这些钱做多少事情,为人类事业开辟新渠道,为成千上万的人提供就业机会?我听了你的这些想法,脑子已经被这些美好的图景弄晕啦。”

“还是坐下来吧,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笑着说,“我发明的椰肉剥离机永远不会有人问津,据我所知,帕皮提无忧无虑的街道上永远也不会出现往来穿梭的汽车。”

贝特曼一屁股跌坐在椅子里。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他说。

“我也是逐渐才适应的。我开始喜欢上这里悠闲安逸的生活,喜欢上这里的人,他们性格和善,脸上永远带着微笑。我开始思考。我以前从没有时间思考。我开始读书。”

“你一直在读书。”

“从前,是为了应付考试读书,为了聊天时的谈资读书,为了获取知识读书。在这里,我学会为兴趣而读书。我学会了聊天。你知不知道,聊天是人生一大乐事?但聊天需要闲暇。我以前一直都太忙。渐渐地,那些曾经对我而言十分重要的事情变得微不足道,无足轻重。纷纷扰扰、忙忙碌碌的生活有什么意义呢?现在一想起芝加哥,我脑海里就勾画出一座昏暗的灰色城市,到处都是石头建筑——简直像座监狱——充斥着无休无尽的混乱。所有那番纷扰意义何在?那就是人们想要过的生活吗?我们来到这个世上,就是为了那样的生活吗?匆匆忙忙赶到办公室,马不停蹄地工作到深夜,匆匆忙忙赶回家中,草草吃完饭,匆匆忙忙赶往电影院?我难道一定要这样虚掷自己的青春吗?青春短暂,贝特曼。等我老了,我还能有什么期盼?继续在早上匆匆忙忙赶到办公室,继续马不停蹄工作到深夜,继续匆匆忙忙赶回家中,草草吃完饭,匆匆忙忙赶往电影院吗?如果你能挣到大钱,那或许还值得。我不知道,这得看每个人的性格。如果挣不到大钱,那样做还值得吗?我想让我的生活更有意义,贝特曼。”

“那你觉得生命的价值在哪里?”

“不怕你笑话。生命的价值在于真、善、美。”

“你不觉得在芝加哥能追求到真、善、美吗?”

“或许有些人可以,但是我不行。”爱德华蓦地站起身,“告诉你吧,想起以前过的日子,我感到恐惧不已,”他说得声嘶力竭,“想起我逃离的危险,我浑身战栗。来到这里之后,我才发现我居然有灵魂。如果我依然做一个富人的话,或许我会永远失去灵魂。”

“不知道你怎么会这么说,”贝特曼怒气冲冲,“我们以前经常讨论这个问题。”

“是的,我知道。以前那些讨论现在想来简直就是跟聋哑人讨论音乐和声。我再也不会回芝加哥了,贝特曼。”

“那伊莎贝尔怎么办?”

爱德华走到凉台边上,倾身凝望魔幻般的蓝色夜空。他再度转过身面对贝特曼时,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

“对我来说,伊莎贝尔太优秀了。我对她的爱慕超过对其他所有女人。她头脑聪明,善良而漂亮。我敬慕她精力充沛,踌躇满志。她生来就该享有成功。我根本配不上她。”

“她可不这么想。”

“但是你必须这样转告她,贝特曼。”

“我?”贝特曼惊叫。“我绝对办不到。”

爱德华背对着皎洁的月光,贝特曼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是不是又带着微笑?

“你在她面前用不着隐瞒任何东西,贝特曼。以她的智商,不消五分钟就能将你看透。你最好如实转达。”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当然,我会告诉她,我跟你见了面。”贝特曼有些恼怒,“说实话,我不知道还能跟她说些什么。”

“告诉她我混得不好。告诉她,我不仅贫困潦倒,而且自甘堕落。告诉她,我被解雇,因为我游手好闲、吊儿郎当。告诉她你今晚所见到的一切和我今晚告诉你的一切。”

突然,贝特曼脑海闪过一个念头,他跳起来直面着爱德华,无尽的焦灼都写在脸上。

“天哪,你不想娶她了吗?”

爱德华严肃地望着他。

“我不能开口要求她解除婚约。如果她希望我信守诺言,我会尽力做个好丈夫,做个体贴的丈夫。”

“你想让我把这个消息带给她吗,爱德华?噢,我办不到。太可怕了。她从来没想过你会不愿意娶她。她爱你。我怎么能让她蒙受这样的打击?”

爱德华脸上再次露出笑容。

“贝特曼,你为什么不娶她呢?你爱了她这么多年。你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你会给她幸福的。”

“别跟我说这些。我受不了。”

“贝特曼,为了你,我愿意退出。你比我更合适。”

爱德华的语调中有种异样的东西,贝特曼迅速抬起头,可爱德华神情非常严肃,毫无笑意。贝特曼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方寸大乱。他猜想爱德华是不是怀疑他来塔希提岛是别有居心。尽管他知道这种想法很可怕,可内心却有一种无法抑制的喜悦。

“如果伊莎贝尔写信给你,跟你解除婚约,你怎么办?”他慢吞吞地说。

“继续活下去呗。”爱德华说。

贝特曼情绪激动,没听清爱德华说了什么。

“我希望你穿好正常衣服再说。”他有些愠怒地说,“你现在做的是异常严肃的决定。你身上穿的那件怪玩意儿太随意啦。”

“我向你保证,我穿着纱笼戴着花环的时候,跟戴着礼帽穿着剪裁体面的西装时同样严肃。”

又一个想法划过贝特曼脑际。

“爱德华,你不是为了我才这么做的吧?我不知道,不过,或许这件事会给我的未来带来巨大的改变。你不是为我牺牲自己吧?我无法接受这种事,你知道吗?”

“不是,贝特曼。我从这里学会一不犯傻,二不感情用事。我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我也同样希望自己过得幸福。”

这个回答多少让贝特曼有些失望。这话听起来有些嘲讽。让他继续扮演那个高尚的角色,也许他就不会如此内疚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心甘情愿在这里浪费生命吗?这跟自杀没什么分别。想想我们大学毕业之际你的宏图大志,而今你却心甘情愿在廉价小店里当个售货员,真是太可怕啦。”

“噢,我只是临时干这份工作,我已经积累了很多宝贵的经验。我已经在筹划另一件事情了。阿诺德·杰克逊在帕莫塔斯有个小岛,距离此地大约一千英里,是绕咸水湖的一块环状岛屿。他在那里种了椰子树。他说要把那块地给我。”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贝特曼问。

“因为如果伊莎贝尔解除婚约的话,我会娶他的女儿。”

“你?”贝特曼仿佛被雷击中,“你不能娶欧亚混血儿。你不能这么疯狂。”

“那是个好女孩儿,性格恬静温柔。我想她会让我过得很幸福。”

“你爱她吗?”

“我不知道,”爱德华若有所思地说,“我对她的爱跟我对伊莎贝尔的爱迥然不同。我对伊莎贝尔崇拜得五体投地。我觉得她是我见过的最出色的人。我一点儿都配不上她。我跟伊娃在一起的时候就没有这种感觉。她就像是一朵异域的美丽花朵,需要有人替她遮风挡雨。我想保护她。没有人会想到要保护伊莎贝尔。我想,伊娃爱的是我这个人,而不是希图我会成为什么样的人。无论我身上发生什么,她都不会失望。她适合我。”

贝特曼什么也没说。

“我们明晨得起早,”爱德华最后说,“该上床睡觉啦。”

贝特曼终于开口说话,语气中饱含痛苦。

“我心里乱透了,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来这儿是因为我感觉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我以为你没有实现自己的既定目标,事业颓唐,不好意思回去。我无论如何都没想到,居然会是这种情况。真是太遗憾了,爱德华。我非常失望。我希望你能成就一番大事。想到你用这种悲惨的方式浪费自己的天赋、青春和机会,我简直无法忍受。”

“别伤心,老朋友,”爱德华说,“我并没有失败。我成功了。你无法想象,我多么热切地向往生活,我的生活看起来多么充实,多有意义。以后,等你娶了伊莎贝尔,你们会想起我。我会在我的珊瑚岛上建一座房子,住在里面,侍弄我的那些林木——用土著人不知使用了多少年代的老办法剥椰肉——我要在我的花园里种各式各样的作物,我会出海捕鱼。我有足够的事情忙活,一点儿都不觉得单调乏味。我有我的书,有伊娃,有孩子们。我希望,除此之外,我还拥有缤纷无限的大海和天空,拥有清新的黎明和美妙的日落,拥有变化多端的夜色。我要在荒芜的原野中开辟出果园。我会创造一切。时光会不知不觉地过去,等我老了,我希望回首往事之际,记忆中充满幸福、简单而平静的生活。我就要用这种朴素的方式活出精彩。你觉得心满意足地活着是那么微不足道吗?我们都明白,如果一个人失去自己的灵魂,即便得到整个世界也于事无补。我觉得我赢得了我的人生。”

爱德华领他走进一间卧室,里面摆着两张床,爱德华一头倒在其中的一张床上。不消十分钟,贝特曼就听到他均匀的呼吸,平静得像个孩子,贝特曼知道他已经进入梦乡。可他自己却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乱糟糟的,直到黎明如幽灵般悄悄溜进卧室,他才迷迷糊糊地睡去。

贝特曼向伊莎贝尔讲述了这个漫长的故事。除了略去他觉得可能会伤害伊莎贝尔或者让自己显得愚蠢的细节之外,原原本本地讲述了事情的始末。他没有告诉伊莎贝尔,他被强迫戴上花环坐在桌旁,也没有告诉伊莎贝尔,一旦她跟爱德华解除婚约,爱德华就准备迎娶她舅舅的混血女儿。不过,伊莎贝尔的敏感或许超过了他的想象,因为,当他继续讲下去的时候,她的眼睛变得更加漠然,嘴唇咬得越来越紧。她时不时仔细打量着他,如果他不是一心专注于讲故事的话,肯定会对这种表情感到惊讶。

“那个女孩儿长得怎么样?”贝特曼讲完时她问,“我是说阿诺德舅舅的女儿。你觉得她跟我长得像吗?”

贝特曼听后大吃一惊。

“我不清楚。你知道,除了你之外,我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别的女人,而且,我也从来不觉得会有谁跟你长得相像。谁也比不上你!”

“她美吗?”伊莎贝尔问,微微笑了。

“也许吧。我想有的男人会觉得她长相很美。”

“唉,反正没关系。我想我们没必要再谈论她了。”

“你打算怎么办,伊莎贝尔?”他接着问。

伊莎贝尔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手上依然戴着订婚那天爱德华送给她的戒指。

“我当时没让爱德华悔婚,因为我觉得我的爱对他来说是个激励。我想鼓舞他。我想,如果有什么东西能激励他获得成功的话,那就是让他知道我爱他。我已经尽了一切努力。事到如今,已经无可救药。我要是不面对现实的话,这便是我的软弱。可怜的爱德华,他没有害人之心,就是跟自己过不去。他是个好人,不过,他身上缺少某样东西,我想,他缺乏毅力。我希望他幸福。”

她从手指上褪下戒指,放在桌上。贝特曼望着她,心怦怦直跳,几乎喘不过气来。

“你太了不起了,伊莎贝尔,你真的太了不起了。”

她笑着站起身,把手伸向他。

“我该怎么报答你为我做的这一切呀?”她说,“你为我付出了这么多。我一直都知道,你是一个值得信任的人。”

他抓起她的手,握在手心。她看起来从来没有此刻这般漂亮。

“噢,伊莎贝尔,我愿为你付出更多。你知道,我只希望你允许我爱你,允许我为你效劳。”

“你真坚强,贝特曼,”她叹息着,“你让我感觉非常甜蜜,值得信赖。”

“伊莎贝尔,我爱你。”

他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将她揽入怀中。她没有丝毫的反抗,笑盈盈地望着他。

“伊莎贝尔,你知道,自从遇见你的第一天起,我就想娶你。”他深情地说。

“那你为什么不向我求婚呢?”她问。

她也爱他。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将可爱的嘴唇伸过去让他亲吻。贝特曼将她揽在怀中,憧憬着亨特内燃机与汽车公司规模渐增,影响力逐渐扩大;憧憬着公司占地面积超过一百英亩,憧憬着公司生产规模达数百万辆;憧憬着他收藏数目众多的画品,数量超过纽约任何一位藏家。他会戴着角质眼镜。而伊莎贝尔,在贝特曼的甜蜜环拥下,幸福地叹了口气,憧憬着即将拥有的豪华宅邸,里面摆满古董家具;憧憬着举办音乐会、舞会,和只有上流人士才能受邀出席的晚宴。

“可怜的爱德华。”她叹了口气。

(辛红娟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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