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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听说

2002年6月5日 天气:非常棒

今天在图书馆看到一本科普杂志上琥珀的照片,清晰而美好,我总算相信了关于“琥珀是上帝的眼泪”这种林黛玉式的说法,真是太美了。一只可怜的虫子,在树枝上散步时,老天爷估计要么是看琼瑶看得太入神,要么是正在切洋葱,那一滴金黄色的眼泪跌落,把这只虫子包围,或许它在这之前还在做着美梦,这一瞬间却被死死地关押进这滴巨大的眼泪当中。

再次被人发现它,是在数万年后的今天。我对着这张照片出神很久,陆丹笛还以为我在偷看什么色情图片呢,一把抢过去,然后不屑地扔回来说“嘁,看只虫子都这么着迷,小样儿病得不轻呢”,接着继续和她的安佑宁亲热。

这个疯丫头怎么会懂呢?这个没心没肺的妖孽,怎么会懂嘛!

她永远不知道这是多么珍贵的东西,眼泪凝结成永恒的生命。过得开心惬意的小姑娘是不会明白生命的重要性的,她们往往只能等到青春消逝后才会愕然惊醒,那些承诺的天长地久在哪里,那些激动的山盟海誓为何不能兑现,那些在身边团团转的马路求爱者哪里去了。而我,此刻就羡慕这只虫子,它就在我的眼前,这么安静地存在着,它青春永驻,它的一切美好都定格在这个突如其来的瞬间。它如果还有思维,一定是万分骄傲的,一定不会后悔从那根树枝上路过吧。

——《苏荷日记》

“说吧,你要怎样?我虽然势单力薄,但姐妹众多,陆丹笛和杜薇薇都不是省油的灯,你有胆量就放马过来吧。”苏荷还未坐稳就劈头盖脸地问,怒目圆睁,妄图在气势上先压住夏寂这小混混。

这似乎是她头一次在“今天”啤酒屋厉声呵斥,呵斥完她竟感到悲哀,小小的熟悉的酒吧里,她竟感觉到排山倒海而来的悲哀。这是她和龙泽曾经常来的地方,再强大的心脏,都抵抗不了一句物是人非。

“我真这么讨厌吗?下午还逗我来着,说变脸就变脸。”他也不敢正视苏荷,“你看看要喝点什么。”

“你还没回答我,你到底要怎样?”

“不要怎样。”

“你耗了整整一天,何苦呢,我不是说好了咱俩的合作从明天开始吗?服务员,要一壶薰衣草,不要糖。”她语气缓和了一点儿,这小男孩挺倔强的没错,但应该不至于有什么坏心眼。与其和他斗争到底,不如宽容一些,做个朋友。更何况,他的模样并不讨厌,也许是从未遇见过这样的男生,所以她还无法适应吧,她原本就是个疲于与人沟通,少有朋友的女孩。不管怎么样,比起当初抑郁而沉闷的龙泽,眼前的这个男孩有一种特别的……怎么说呢,就像一个小小的太阳,温暖又明媚地闪耀着。

“谢谢你能如约来,事后想想,我觉得自己挺过分的,擅自跟踪你去‘罗密欧事务所’,但你可别误会,我不是那种惹是生非的小流氓啊。”他抿抿嘴,像只偷吃蜜枣的小浣熊,因为晚上降温,他还换了一件灰色的牛仔外套,戴一条红底白花的薄围巾,“不过,说真的,你干吗会去唱片行工作呢?刚刚才下班吧,不累吗?”

“这是个秘密,以后再告诉你吧,不过,我挺喜欢那儿的。”

“我原以为,陆丹笛交的朋友都是杜薇薇那样的妖孽,庆功宴那天见到你,觉得你挺特别的,总之,和她们俩不太一样。”他说得绝不谄媚,而是娓娓道来。

“我现在就打电话告诉陆丹笛,得罪她可没好下场,你等着被她五马分尸。”

“别别别,我没丝毫诋毁她的意思,只是觉得和你挺有缘的,没想到这么巧,咱们居然可以一同主持下个月的比赛,我正念叨着怎么讨好陆丹笛制造个咱俩偶遇的机会,这机会就这么从天而降了。”他得意扬扬的模样,让苏荷捏紧拳头时刻准备好扁他一顿,但这些甜言蜜语,第一次听到有人对自己说。虽然表面抗拒,但她暗自心怀感激。

“我觉得,你也让我挺诧异的。”她显然已经消气,“我以为像龙泽那样不怎么说话的家伙,不该认识你这么油嘴滑舌的小子。”

“龙泽?他就知道装王子,欺骗你们这些无知少女,嘿,不过,他可比从前改变了不少呢!”

“是吗?难道也跟你这样油腔……呃,健谈?”她试探着问。

“他交了个女朋友,过得快活着哪,正盘算着开一家服装店,还放话出来说,这店子里除了卖一些时尚衣饰,还要卖他女友最喜欢的东西,这样,她就犯不着去别的店,安安静静地守着他就行了,这俩人,整天在我们面前晃荡来晃荡去,酸死我了……”

“夏寂,不早了,我得走了,要不咱们明天再约吧。”

“啊?屁股都没坐热,你的薰衣草还没上呢!”

“明天,一定,我准备跟唱片行请长假,一个月时间,专心准备咱们的活动,我想起还有点事儿没办完,心里不踏实,好吗?”

“那行,我送你。”夏寂叫来侍应生买单。

“不用了,我挺着急的。”她拿好包,转身离开。开门,关门。

“真是个怪诞的女孩。”他还没来得及挽留,她已消失,剩他一人在冷清的“今天”啤酒屋嘀咕着,“真让人……琢磨不透。”

雨恹恹,在窗前。

C市其实很少下雨,最近似乎有些反常,风起雨落,市民们都习惯了老天爷如此的善变。苏荷躲在街道某处,刚从“今天”啤酒屋出来就赶上这场阵雨,真是不凑巧。

这辈子,总是一次又一次的凑巧,凑巧保送到联大,凑巧在开学的演讲比赛中被学校领导看中,转到传媒学院播音系,凑巧认识了龙泽,凑巧分手,凑巧知道了他的新恋情。

那个默不作声的龙泽,那个骄傲的、任性的、内向的龙泽,那个在篮球场上奔驰进球最多的龙泽,那个握着苏荷的手要求给予更多的时间的龙泽。现在居然懂得了如何取悦女孩,懂得了说浪漫的字眼,也懂得了世俗的快乐,总之,那个远远的龙泽,已经更远更远了,远得站在眼前也盼不到明天了。

他曾说:我需要时间,了解你喜欢什么。而现在,他正拥有更充裕的时间,去了解另一个女孩喜欢什么,然后在他承诺的那个小店里,为别人兑现诺言。那个女孩喜欢的是什么,不知他是否已经清楚,那么,苏荷喜欢的是什么,根本就不重要了。

是不是这样的呢?

应该就是这样的。

她开始痛哭起来。街角的屋檐有水滴下来,她也不躲开。

怪谁呢?

怪自己。

她提出的分手,又凭什么要求他痴心不改呢?

她一直在想,也许有一天,当他们成长了,在一个更美好的时刻,他们可以重新走到一起。她是一个不奢求什么的人,但她不知道,这样的等待或许就是一种奢求。她等的是那个人,而那个人,并没有等,她现在是明明白白的孤身一人了。眼泪就这样滑落,雨水蔓延。这样一直站下去,是不是可以看见明天呢?

“我就知道你没有走远。”是焦急的夏寂,他打着一把蓝色格子的伞,裤脚已全湿,看来是在附近寻找她。

“没想到会下雨,倒霉透了,不是吗?”苏荷挤出不太自然的笑脸。

“总算找到你了,你不是急着回宿舍吗,我送你吧。”他把她拉进伞里,并未留意她脸上的泪水,雨实在太大了,“傻瓜,就这样傻等着,我猜你没走远,立马去附近的超市买了伞来找你,回宿舍后早点休息,没有生姜熬汤就用热水泡脚,水越烫越好,这天气最容易感冒了。你可别误会哦,我不是为你啊,是为了咱可亲可敬的上官老师,你要是病倒了,咱们怎么合作呢?”

苏荷没有力气回敬一个笑容,只是默默地走着,双手抱肩。冰凉的感觉,从心底往上涌,灵魂都要被冻结。

夏寂脱下那件灰色的牛仔外套,披在她身上,说:“不许嫌弃哦,你的身体现在不仅仅属于你自己,是属于咱们主持人大赛组委会的,你得好好照料等着机会报效祖国。”

她对他温柔地笑笑,说不出话。她害怕自己哭出声,她不是一直被人认为坚强无敌吗,那就得保持下去,做一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顶级妖孽。

他们走着走着。

身旁的人,名叫夏寂。这是不是另一个开始?

或者,仅仅是忘记龙泽的开始。

就像中学时,老师说,值日生记得擦黑板。苏荷便乖乖地起身,拿着黑板刷,从左至右将黑板擦得干净。回到座位,看前方,偌大的黑板真的就一个字也没有了。

清空记忆,欢乐与伤害,全部擦掉。

苏荷回到宿舍,浑身透湿,开始换衣服。

四人宿舍很宽敞,陆丹笛在接电话,另两个姐妹躺在床上看书。她悄悄地洗澡,收拾,然后钻进被子,突然想起夏寂的外套还搁在靠椅上,于是起身拿衣架,想把它挂起来。放在柜子里的衣架不知被什么卡住了,使劲,再使劲,仍拿不出。怎么回事,这衣架也在跟她过不去吗?她无力地抱着外套,突然放声大哭起来。

陆丹笛甩掉电话跳过来:“苏荷,你怎么啦,快告诉我,怎么啦,没事儿吧?谁把你弄成这样了你告诉我,说!”

她更是肆无忌惮地哭了起来,她本不是坚强的人,女孩子应有爱哭的权利。另两个姐妹也凑过来,扶着苏荷坐在床沿。

“苏荷,你倒是说话啊,有我在你哭个屁啊。”陆丹笛捧着她的脸,焦虑又暴躁地问,“你就说名字,姐姐我不问你什么事儿,你说谁欺负你了,你报个名儿给我,我立马把他们家祖宗从祖坟里掏出来鞭尸,别怕,出了天大的事儿我给你顶着。”

“没有,丹笛,我想静静,我难受。”她已经泣不成声。

“这是谁的?”陆丹笛一把抓过苏荷怀里的牛仔外套,“谁的?说!是不是就是他欺负你了?告诉我,本宫绝不饶他。”

“夏……寂的衣服,丹笛真不关谁的事儿,是我自找烦恼,真的!”苏荷一把抱住陆丹笛。

“我找他去。”陆丹笛咬牙切齿地站起来。

“真不关他事,你相信我好吗,他刚才见我淋了雨送我回来,我感激他还来不及呢!丹笛让我静静好吗,我现在只想静一静,答应我好吗?”苏荷泪汪汪地望着她,生怕哪句话没说对,惹怒这只母狮子去把夏寂剪成十八块。

苏荷很快入睡,好像往后倒下去,沉入五十米深蓝的海底。

玻璃窗被雨轻敲,陆丹笛却睡不着。

她极少见苏荷这样泪流满面,即便是中学时苏荷家遭受了重大变故,也没见她怎么痛彻心扉过,只是淡然地坐在陆丹笛和杜薇薇中间,像个等待命运判决的小孩子,颤抖着,浑身冰冷,不知道明天在哪里。

从那时起,陆丹笛就对自己说:苏荷以后就是她的家人了。虽然自己家境也没好得春光灿烂,但毕竟有个出手阔绰的大款老爸,比起苏荷的境遇,更不敢再怨天尤人了。杜薇薇更是了得,她老爸就是C市一中的校长,妈妈是教导主任,所以她们那时才敢在校园里“横行霸道”。

当年C市一中响当当的三头妖孽,从同一个中学到同一个大学,摩擦没少过,但感情却如同北极的冰山,坚不可摧。

高二的时候,有个不知天高地厚倒了八辈子血霉的小混混骑着单车路过苏荷时,拽了一把她的头发,还说些不堪入耳的脏话羞辱她,陆丹笛和杜薇薇不由分说,拽着那可怜的小混混就是一顿锣鼓喧天的河东狮吼,骂得他几乎耳膜爆裂,最后跪地求饶,听说那小混混从此便改邪归正了。但偏偏这三个小姑娘,成绩是一个赛过一个,杜薇薇还钢琴舞蹈样样拿手。高考前,学校开动员大会公然对班主任要求:她们仨全报联大,一个都别漏掉。结果,苏荷保送,陆丹笛考了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高分,杜薇薇也作为艺术特招生考入联大艺术学院学她喜爱的表演专业。

领通知书那天,三人喝了个四仰八叉,陆丹笛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一想到这俩比亲姐妹还瓷实的妖孽,就由衷地感到温暖。她是个仗义的急性子,见着朋友被欺负就暴跳如雷,所以晚上冲动了点儿。

她突然想打个电话给杜薇薇,拨号,响几声,接了。

“你大爷的!都凌晨两点了,能让我清静点儿吗,什么事儿这么性急啊,怀孕了啊?”才接通就传来杜薇薇的抱怨声。

“你这妖孽怎么就这么贫哪,老娘白对你好啊,当年被前任甩的时候,是谁凌晨三点哭着喊着要我陪喝酒啊,还在大街上差点被公安当失足妇女给抓了,那时候怎么没见你要清静啊。还有,你那前前任,半夜在你家楼下弹吉他求你原谅他,是谁打给我求救,最后被我一把火赶走,还夸我比110靠谱,都谁啊?”

“亲妈,您就是我亲妈,我欠您的,您就吩咐吧,什么事儿,这么晚了还劳您亲自打电话过来,女儿我真是受宠若惊。”

“行了,是这样,苏荷今晚哭个不停,问她原因,一个字儿都不说,简直不像她了。”陆丹笛话锋一转,严肃起来,“以前屁大的事儿,她绝对都跟咱们一五一十说得清清楚楚,今儿不一样,担心死我了。”

“没事儿,咱们明天约一起吃午饭吧,审审她,也许没你想的那么严重,你说呢?相信我,苏荷就这么一伤春悲秋的主儿,搞不好是今天看见路上有一片落叶,所以就林黛玉上身了呢!”

“那行,明儿见,今晚不折腾你了。”陆丹笛欲挂电话。

“对了!明天可是闺蜜内部聚会,你要敢叫安佑宁来凑热闹,我一定灭了他,记得了哦。”她义正词严地交代。

“行啦行啦,知道。拜拜!”

靠着床头,陆丹笛虽然心事重重,但这没心没肺的妖孽,仍然很快入梦了。

她做了一个温暖的梦。穿着小花兜的三个小女孩在公园里玩耍,那是一个没有疼痛与寒冷的公园,她们在里面翻滚打闹,永远不会遇见危险,即便是摔倒了,另外两个也会立即把她扶起来,拍掉腿上的尘土,然后又哈哈哈地笑。她真希望这个梦能够永久地做下去,她们若一直是小孩子,那么,整个世界都将是满满的纯真。

是金子在哪儿都发光,这三块超级无敌大金子,一路走来都光芒万丈。

陆丹笛、杜薇薇和苏荷三人,早把中学时的那股子霸气带到了大学校园。杜薇薇在艺术学院号称“鼻血薇”,这绰号是有典故的。据说,当年因为她有一副敢笑黎姿不好看的漂亮面孔和祖贤见了也自卑的大长腿,刚进校便成为新生们公认的院花,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妖们便展开了薇薇争夺战,但无一例外全军覆没。有个胆儿大的,看见杜薇薇跟某中年男子在光天化日之下勾肩搭背之后,他冲上前去,鼓足勇气又怯生生地说“我的女神,怎能被你这糟老头暴殄天物呢”。杜薇薇上前一拳打得他耳鼻开花,丢下一句“臭小子,那是我爸”。从此,“鼻血薇”在联大声名远播。

而陆丹笛则是联大传媒学院众星捧月的气质美人,鬈发披肩,长了一张大青衣的脸,个头高得鹤立鸡群,中学时就成为众男生的头号话题,如果说杜薇薇是女神,那陆丹笛简直就是图腾,因为跟男生甲多说了两句话,男生乙立马买瓶老醋昂头咕噜直灌,结果呛进气管送医院了,男生丙为表忠心,用圆规在胸口刺上陆丹笛的名字,男生丁为争输赢直接在后背文了她的头像……关于陆丹笛的拥趸们的传闻,在联大不胜枚举,她只当作笑话听听。进大学后不久,她便跟安佑宁好上了,但凡有追求者凑过来想要手机号,她会直接在对方手上写:110。她不想待价而沽,早早地把心给了安佑宁,任凭狂蜂浪蝶围堵,永远是一副不可侵犯的母夜叉的架势,应了那句——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焉……

只有苏荷,聪明却内向,虽然也是百里挑一的面容,但因为前两位的锋芒而让她略显平凡。这也符合她的性情,低调温和的人生,安全又踏实。她是害怕大起大落的,内心总觉得,精彩是需要惨烈作为代价的礼物。她只要宁静,平平安安的宁静,即便是索然无趣也罢,好歹是安全的。其他人或许不懂,经历过惨烈的人才会懂。

此刻,这三人又嚣张地凑在一起,昂首阔步地走在校园里,绝对是一道风景线。

“上车!”陆丹笛拦了辆的士。

“上哪儿去?”杜薇薇边问边往里钻,“绝不吃海鲜,上周你男人请吃海鲜,我足足拉了三天,拉得我面黄肌瘦,辅导员见了一把抓住我问是不是去吸毒了。”

“说好了不带家属啊,我们可不想做电灯泡。”苏荷紧紧倚着杜薇薇,也顺势发牢骚。

“不带不带,他如果敢来,杀了他下酒吃。”

司机乐了,问:“这都开了五分钟了,咱们上哪儿去啊?”

“两位大小姐难伺候,去吃泰国菜吧,我也想不出更有创意的地儿了。”陆丹笛拿出小梳妆镜照来照去,“师傅,去国贸的Tasha(泰纱),什么世道,谈恋爱的被歧视,嫁不出去的还有理了。”

的士飞驰而过,离开学校。

扬起一阵灰尘在半空中飞舞旋转。

三年前,她们也曾这样挤在的士后座上,一起逃课去买包包和手镯。当车开出校外的马路,她们会为胜利的逃亡大声欢呼,吓得司机心惶惶,不停地念叨“姑娘们冷静点儿”,生怕她们仨用力过猛把车盖给掀了。

她们仨在一块儿总是杜薇薇和苏荷蹭陆丹笛的饭居多,且不说她有个做包工头的大款老爸,就冲她那取之不尽的ATM男友,也活该被压榨。她向来爱抢着买单,习惯性动作便是趁着众人皆做好买单准备时从包包里像抽暗器一样抽出一张亮闪闪的金卡说“今儿谁跟我抢我挖谁祖坟”,谁都不想被挖祖坟,有人甘愿做“白斩鸡”当然是件好事儿。每当这时,杜薇薇和苏荷都会相视一笑:“谁要跟你抢来着,多虑了!”

Tasha是C市最贵的泰国菜,她们喜欢吃辣。陆丹笛订了位置,坐下,熟练地点菜。

上菜很快,三人大快朵颐起来。

“天哪!”杜薇薇一声尖叫,陆丹笛一口汤差点没喷出来。

“能不能冷静一点儿啊,见着鬼了啊?”陆丹笛踢了她一脚。杜薇薇的尖叫声惹得周围客人纷纷看过来。

“薇薇,小声点儿,这儿不是路边摊。”苏荷埋头喝汤,随口说了句。

薇薇指指左边不远处靠墙角的座位说:“那不是潇湘卫视的白羚吗?就那主持《音乐中心》那个妞,说话嗲声嗲气那个,还拍了个火腿肠广告,拿着根火腿肠竭尽全力搔首弄姿,跟羊痫风似的,想起来了吗?”

“真是她。”苏荷说,“她本人真漂亮。”

“比我漂亮吗?”杜薇薇不服气。

“比你漂亮。”

“苏荷你找抽是不是?”

“我说实话。”

的确是潇湘卫视的主持人白羚,天还不见炎热,她却穿了一件紫色的吊带,眉目明艳,杜薇薇见了都眼红。她坐在角落,似乎是在等人,姿态优雅,却有种盛气凌人的气焰。

“别看了,咱们吃咱们的,谁也不碍着谁。”陆丹笛招呼着她们,她在五秒之前和那白羚有了一个瞬间的对视,胆比天大的陆丹笛竟然不禁打了个寒战。白羚那眼神,像极了躲在灌木丛深处眼镜蛇寒冷的目光。

正吃着,从Tasha正门的深红色窗帘后走进一人,径直走向白羚的位置,然后坐下。

杜薇薇一巴掌拍在桌上激动地说:“喂,那不是龙泽嘛,安佑宁的哥们儿,敢情那妞是在等他。这小子,什么时候搭上白羚了,真行!”

苏荷放眼望过去,心里明白了。

夏寂说的,那个正与龙泽浪漫生活着的女孩子就是眼前这美得让人自卑的白羚。

今儿真没白来。

“龙泽,巧了呵。”杜薇薇冲着他打个招呼,“干吗,装陌生人啊。”

“真是巧了巧了,没想到遇见你们,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白羚,潇湘卫视的主持人,上次庆功宴她录节目没随我来,今儿认识认识吧。”龙泽拖着白羚走过来。那白羚穿着细长细长的高跟鞋,优雅得像在走台步,每一步都克制得恰到好处,居高临下的姿态陡然而生。

龙泽逐一介绍:“这是陆丹笛,我好友安佑宁的女朋友。那位是杜薇薇,人赠外号‘鼻血薇’。这位……”停顿一下,他继续说,“这是苏荷。”

“苏荷你好,早听龙泽说过你,说你……挺事儿的。”白羚伸出白皙的手,指甲上绘着玫瑰花的图案,她的声音拖得长又软绵绵,没等她们反应过来立马改口大笑起来,“呵呵,开玩笑开玩笑,很高兴认识你们。”

陆丹笛冷冷地看着白羚,有点惶惑地问:“你什么意思?”苏荷拉拉她的衣袖,于是她心领神会地也伸手握了一下。

“陆丹笛,对吧?我这人说话就是不经大脑,我没什么意思,别往心里去。”白羚仍然面带微笑,矜持美丽得让人不想靠近。

苏荷心里堵了团气,却无处可发,那气一冲上喉头,竟说不出话来,眼眶红了。

龙泽尴尬地笑笑,无奈地看着大家。

杜薇薇见状,继续装着热乎劲儿说:“你们吃你们的吧,咱们得换个地儿聊天,在这儿影响你们俩了,再联络?”她做出个极其难看的打电话的手势,那动作转换得超音速,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准备伸手给白羚一耳光。

她们跌跌撞撞地离开Tasha,像三个被打败的士兵,心情糟得没法说。今儿这偶遇,似乎不太正常,而且不正常得有些狼狈。

出租车转来转去,离学校最近的适合密谋的地儿只有“今天”啤酒屋了。

“都跟我说了,全说了,你要不想提就说个大概,起码得让姐明白怎么回事儿,我答应你,不杀人不放火,说说,昨晚哭得跟泪人儿似的就因为这个?”陆丹笛轻声问,她不敢太逼迫,即便刚才那情形她已经做好提着白羚去喂狗的准备,但她头脑清醒着,面对自己姐妹的事儿,她头脑比奔四还清醒。杜薇薇不敢作声,她觉得自己不该那么没心没肺地大声叫嚣,尽管她闭着嘴,她们还是会看见龙泽和白羚。

“龙泽,是我半年前的男朋友。”苏荷低声一句像声响雷,差点儿把二位给轰上云霄。

“男朋友?”陆丹笛眼珠子差点就弹了出来。

“男朋友?你确定?”杜薇薇一脸疑惑。

“对不起,原谅我偷偷恋爱,又偷偷分手,是我的原因,我担心这样的恋爱是一个错误,万一……我是说,万一我们做不到长长久久,最后落得两败俱伤,所以,我提出了分手。是我先离开他的,我一直等啊等,我以为某一天我们都长大了,会在一个特定的时刻特定的场景,如果我还有足够的勇气,或许我们可以重来,可我现在明白那已不可能了,龙泽没错,是我太简单,或者说,是我这人太麻烦,一直以来都在给人添麻烦。”她缓缓地诉说着,眼泪吧嗒吧嗒地落在地上。

“哼,我现在就去……”陆丹笛正欲起身,恶狠狠地捏紧拳头,却被杜薇薇一把扯下来,瞪了她一眼,暗示她听苏荷说完。

“其实没什么,真的没什么,只是挺失望的,也……挺嫉妒的,那么漂亮的新女友,当然不会再对我有任何牵挂,也许是我真的不适合他,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会离开他。如果不能给我安稳快乐的生活我宁愿一直一个人,因为我有你们。真的,这事儿就到此为止了,咱也别为难人家,他们俩没招谁惹谁,自由恋爱受法律保护哪,你们放心好了,我会很积极很乐观地面对接下来的生活,今天看到这些,我也死心了,也明白了,我知道该怎么做的,好好地照顾自己,好好地活下去。”她慢慢停止了哭泣,反而坦然起来,似乎中了一箭,却释放了郁结心底的毒液。

“你还爱他吗?”陆丹笛问。

“那重要吗?我这么卑微的人,有什么资格爱不爱的。”

陆丹笛和杜薇薇紧紧握着她的手,两年前,苏荷遭受严重的家变,在崩溃边缘的时候,她们俩也是这样握着她的手。说好永远不分开。

“你们也别追问以前的事了,很简单的一段恋爱,但是教会了我成长,如果再遇见一个心爱的男孩子,我会知道怎样去珍惜。”苏荷拉着她们的手说,“总之,今后咱谁也别提这事,也别跟任何人说,能忘记的都忘记吧。从明天开始,我会是一个崭新的苏荷,我还要跟你们俩继续横行霸道呢,哈哈。”眼泪尽情流,直到某日凝结成晶莹琥珀,粒粒分明地放在掌心,再想起这曾经的伤心,还会不会重复地伤心呢?

“苏荷,我不会再让人弄哭你的。”陆丹笛摸着苏荷的短发,一字一顿认真地说。

地上堆放了无数CD和空易拉罐,墙上是一溜儿的海报,桌上除了电脑便是杂志,牛仔裤和衬衣随处可见。小艾上午才帮忙收拾好,中午一回来立马恢复原貌,夏寂这小子真是不识好人心,倒在床上边看最新的一期《时尚》,边大声嘟囔着:“小艾,叫你别给我收拾了,你一收拾,我好多东西就找不着了。”

夏寂最喜欢自己的小窝,美其名曰“雀巢”,别看他衣着整洁又讲究,但他的房间就跟被原子弹炸过一样,白色单人床上堆积成山的CD、杂志和衣服,还有数条他喜爱的围巾。他喜欢在脖子上系一条薄薄的柔软的围巾,那感觉,像被人轻轻地搂着。他的房间原本被设计成明亮又洁净的日式风格,偏偏被这小子活生生糟蹋成一犯罪现场。

“你说说,都丢了啥,问我就成。”小艾继续忙里忙外,她是夏家的小保姆,勤快得很,闲来无事便跟这小少爷斗斗嘴。只是夏家的这套结构复杂的别墅,要进行一次大扫除,确实难为这小姑娘了。

“行行行,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夏寂图着嘴皮子快活,只因为他压根没把这小保姆当用人使唤,小艾聪明好学,清秀可爱,还能写一手好字,他佩服都来不及呢,私下两人兄妹相称,所以说起话来也没个分寸,“要被我妈见着了,你就说,是夏寂拼命保护阵地,誓死不肯让你打扫,你尽了全力只差没献出宝贵的性命,还是奈何不了这厮,怎么样,理由够充分吧?”

“不行不行,阿姨交代了就不能马虎,咱俩可不一样,不然挨骂了,你能罩着俺?”小艾在客厅用吸尘器清扫地毯。

“嗬!就我妈那老顽固,我还斗她不过?你也太小看我了吧,我哪,在家里忍气吞声,是给她面子,你不知道,我妈正值更年期,内分泌严重失调,这种更年期妇女最需要的就是咱们退一步海阔天空,你说有道理没?”夏寂跷着二郎腿抑扬顿挫地絮叨着,他的妈妈——C市赫赫有名的地产商人已如丹顶鹤一样优雅地站在了门口,小艾早不敢作声,吐吐舌头,继续清扫地毯,心里却忍不住暗暗发笑。

“这是谁家的小孩,口才这么好啊。”夏妈妈双手抱在胸前,眼睛并未近视却戴着一副昂贵又张扬的暗红色镜框,穿一身黑色的套装,年过四十仍然仪态翩翩。她可不是靠背后的老公支撑的金丝雀,而是白手起家的女强人,虽然老公也在大企业任高层,但远远不如夫人这般强悍。不过,所幸的是,他们的家庭还算健康和谐,玩笑天天有,争端倒是极其罕见的。

“妈,您什么时候回来的啊,不是说中午忙吗?”夏寂一脸堆笑,手里的杂志啪地飞了出去,他一个翻身跳起来把妈妈拉过来坐在床边故作谄媚地揉肩捶背,尽显其调皮秉性,“我刚才正说呢,像我妈这样有身份有地位有美貌的大老板,谁见了都得自惭形秽啊。”

夏妈妈一巴掌轻拍过去,说:“德行!跟你爸当年如出一辙,尽会拣好听的说,你啊,真不知道你要谈起恋爱是不是也像你爸一样。”

“一样什么?”夏寂好奇地问。

“一说起什么星星月亮来就舌灿莲花!”夏妈妈故意做出一副悔不当初年幼无知被无情的谎言欺骗的模样。

“妈,你中午回来干吗?”

“小艾说你在家,我刚巧路过,回来跟你聊聊,怎么你不想见妈了是不是?”她抱着一个可爱的圆抱枕做出要跟他深聊的架势。夏寂一听便眼前发黑,预感这更年期妇女又要大肆念叨了。她继续说道,“我听你们上官老师说,你最近在筹备一个主持人大赛,你担任主持。我说你怎么还不能沉下心来学习啊,你高考填志愿背着我和你爸报了新闻系,这事儿我一直耿耿于怀但也没跟你计较什么,就指望着你将来能考个MBA,帮妈妈打理生意,现在眼瞅着快大三了,你还不抓紧时间学习,还参加这种毫无意义的活动,说实话,妈不赞成。”

“妈,您就把我当个屁放了吧,您看看,从小到大,我也没让您操过什么心,我答应您,这MBA咱是铁定要读的,但活动,您就让我参加这最后一次,行吗?”他死缠烂打。

“这个月的零花钱还要不要?”

“零花钱,要,活动也要参加。”他谄媚地搂着妈妈,撒娇功夫一流,而且屡试不爽。

夏妈妈无可奈何地看着儿子,眉目俊朗,头发如蒲公英柔软,正如二十年前他的父亲那般风华正茂,他们在大学校园里相识,因为夏父出身贫寒所以他们的恋情遭到了家人的反对,她愤然离家,和夏寂的爸爸从无到有,经历不少波折与坎坷,最后才有了现在的身家。直到现在,除了从小便亲近的三弟还有来往以外,她对待娘家人,仍然不冷不热。

后来的后来,便有了夏寂这爱情的结晶,自然是宠爱有加。当然,有宠爱便是因为有期许,她一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早日接替她的位置,她便可功成身退,安稳地跟老伴去游山玩水。

见老妈默许,夏寂趁热打铁说:“妈,我昨天逛街看中一条超级漂亮的围巾,天啊,打从第一眼见着它,就觉得是为您量身定做的,我当机立断掏钱买了下来,您一定得戴上,一定倍儿漂亮,再说了,儿子的心意哪。”他翻箱倒柜找出一条浅紫色围巾,迅速缠在老妈脖子上,那架势像极了丝袜劫匪用麻绳捆绑人质,“怎么样,是不是感动得想哭?”

“得了吧你,臭小子。”她做嫌弃状扯下围巾说,“你上个星期戴过,别以为我不知道,今儿就这么着吧,我先回公司了,你中午别睡过头了,下午好好学习。”随即便对小艾交代几声,转而离开。

下午学习?除非是脑子进水了。

昨天和苏荷以及组委会别的成员开了会,一致商定由他们俩撰写流程草案。约好今天等苏荷的电话,开始第一次私人会晤。第一次“约会”可不能毁了。

夏寂不是没喜欢过别的女孩子,只是从小到大老妈管他跟管犯人似的,他压根没机会单独跟女孩子亲近,高考时老妈把公司都丢下不管了,每天像个门神一样守在家里盯着他学习,并强迫他考联大的经济系,可他早听说经济系的女孩子都长得挺灾难,所以悄悄把志愿改成了新闻系。大一开学他又后悔了,原来传媒学院的美女们都进了播音系,新闻系全是类似西西这样的实力派,所以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来懊恼。大二时,他被好哥们安佑宁拉着去参加辩论赛,庆功宴上看见迟到的苏荷,突然有种“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想遇见的人”的感觉,那感觉用一句琼瑶得不能再琼瑶的话来说,便是——这就是我命中注定的一场浩劫。

所以才有后来女生宿舍门口的傻傻等待,“罗密欧事务所”里的纠葛,以及雨夜的共伞和那件披在她肩上的灰色外套。

手机响了,是苏荷,他蹑手蹑脚地关上门。

“喂。”他咳嗽两声,很认真的模样,另一只手在穿袜子,“苏荷,我刚巧在看相关资料呢,还借了一些台湾的综艺节目来参考,你呢?”

电视里其实正放着《海贼王》。

“我也是呢,我和陆丹笛初步聊了一下,做了一点儿记录,然后请教了大三大四的学长,他们也提供了不少意见,我想今儿约你见个面,咱们尽快把流程拟定,再向上官老师汇报。”

“行,就约在‘今天’啤酒屋吧。”他心里在哈哈大笑,但又忧心忡忡,他这懒虫,回到家就知道看碟听音乐,心里幻想着和苏荷的约会,早把这案子的事儿置之脑后了,“我……我脑子里也已经有了个雏形,这样,事不宜迟,咱们半小时……嗯……四十分钟后见吧。”

“行,我顺便把你的外套还给你,对了……谢谢你。”

他开始忙乱起来,疯狂地梳洗打扮,从头发到睫毛,从额头到指尖,逐一清洗得干干净净。白色棉衫加米色条纹军装外套,再配一条碎花围巾,他抱出那一堆不同牌子不同色彩不同质地的围巾,像抄家似的翻来翻去,终于找到,系好。再找出老妈从香港带来的生日礼物限量版卡地亚手镯,戴上。为了找那瓶同学送的Givenchy(纪梵希)香水,他几乎要把房子给拆了,任凭小艾在旁边大呼小叫也绝不停手。

照照镜子,真是品质优良的好少年,OK了!

短短的路程,他还不停催促的士师傅“您快点儿快点儿”。师傅面色凝重抓着方向盘像摆弄火箭那样唰地就到达了目的地。

总算准点到,苏荷却迟到了。夏寂找好一处僻静的角落坐好等她,先是端坐着,觉得苏荷一进门见他这副姿态会不会太正式了,如果这样开场那接下来就很难扯到什么题外话,随即换了个姿势,右手托腮,左手装作无所事事的模样把玩玻璃杯,但这样又太累了,才保持两分钟脖子就酸痛起来,要不干脆拿本杂志来假装漫不经心地在看书吧。他起身正准备在书架上挑一本,就看见苏荷推门进来。

“嗨,我在这儿。”他兴奋地举起手,这姿势他已在家里对着镜子练习了好些遍,他正盘算着怎样努力纠正之前苏荷对他的不良印象,但他的笑容随即尴尬起来,手也变得不自然,他看见苏荷身后还有一人,“西西也来了啊,你们……一起?”

“对啊,西西是个优秀的军师,她有不少好点子,听起来很不错,有点儿眼前一亮的感觉,有她帮助,咱们一定能成功的。”苏荷饶有信心地说着,西西黝黑的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西西可不好约,才气不外露,要不是陆丹笛几声咆哮,估计今儿还不肯赏脸呢。”她递过那件折得整齐的灰色外套,用一个橙色纸盒装好。

“荣幸荣幸,那先要点儿喝的吧?”夏寂招呼着她们坐下,眼前金星横飞,那一瞬间连海啸都看到了。

唉,瞎忙活了,还是专心致志地讨论活动方案吧。

西西如同电视剧里的煞风景女配角一样,总是不合时宜地出现,但她脾气好,明事理,任何人心底的小九九都被她看得一清二楚。虽然她其貌不扬,但黑皮肤不代表就是黑心肠,她人特好,乐于助人,思维敏捷,是个非常负责任的陪聊好伙伴。

夏寂也不傻,他明白这活动是他与苏荷感情发展的枢纽,若做得成功了,两人的关系自然会升华。

三人聊得特畅快,夏寂也因太专注而忽略了内心深处的心猿意马,在“今天”啤酒屋门口与两人道别。

歪歪头,他叹了一口长长的气。

苏荷陪着西西在附近的商城转悠,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西西有着极其狂热的化妆品情结,尤其是名牌化妆品。因为她自知容貌落伍,皮肤黑,所以一直坚信一白遮百丑的美容思路,巴望着有朝一日能把皮肤给化白了。苏荷不喜欢逛街,却很喜欢听西西闲聊感情,她曾说,西西就是那种典型的理论知识干将,说起感情来一套一套的,字字珠玑,一针见血,实际上自己从未谈过恋爱,连男生的手都没碰过。据说那次他们辩论赛的主题是《大学生在校期间谈恋爱的利弊》,急性子杜薇薇在场上被西西逼急了差点指着她骂“她懂个屁就知道意淫”,事后西西还拍着杜薇薇的肩膀说“小样儿,光有实战经验是不够的,要有理论知识做依据”,杜薇薇气得当场吐胆汁。不过,纸上谈兵也有纸上谈兵的乐趣,旁观者清,也是不无道理的。

“我看那小子对你有意思,绝对没错,他若不是爱上你了,我把头割下来给你当陀螺使。”西西边试指甲油边说,她抓住苏荷的手要给苏荷试试,苏荷紧张得一把抽开说“不用了,这颜色不适合我”。

“你就那么肯定啊,他可能是因为……比较重视这次活动?”苏荷假装不明白。

“你脑袋被驴踢了啊?夏寂家富可敌国,他妈妈心血来潮能把潇湘卫视给买了,会稀罕这比赛?”

“也是……”

“听我的,没错,这没吃过猪肉还见过猪走路呢,别看我虽然没谈过恋爱,有时候智慧可以解决一切。我就定睛一看,就明白了,那小子爱你爱得可不浅,一见着我就蔫了,像被捅了两刀似的,你看看,原本你们可以孤男寡女过二人世界,结果这美梦被我给一炮轰没了,啧啧,指不定现在躲在家扎小人儿呢!”

“随便他啦,反正,我……不可能的。”苏荷垂着头,也应和着。

“什么不可能,你也老大不小了,谈恋爱不犯法,再说了,这种条件的男孩,你以为满大街都是?逮到一个赶紧拿下,过了这村儿就没这店,我要是你,三下五除二,赶紧确定关系见家长,一毕业就生孩子,稳坐钓鱼台,一辈子不用愁了。”

“但我对他没感觉,讨厌那种死缠烂打的男生,总觉得……不正经。”

“哟,这年头,有男生死缠烂打是你的福分,你可别把话说那么满,指不定过几天你便被他打动芳心,女人最善变了,有时候越是藏着掖着做矜持状,越容易一不小心爱得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还不如顺其自然,尝试尝试,万一俩人情投意合岂不皆大欢喜?如果不合适,一拍两散互不相欠。像你这么漂亮,不能挥霍老天爷赐给你的机会,要换成我这模样,够你哭的。”西西像个巫婆一样神神道道地说着,她这么说是有原因,因为皮肤黑,陆丹笛赐她外号“黑山老妖”。

“谁说的,我觉得你挺好看,肤色很健康,还有人为了皮肤黑点儿特地去晒灯呢。”

“得了吧,你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陆丹笛有天说,西西呀,你可怎么办啊,你这皮肤,就是去做鸡,也只能做只乌鸡。”

两人笑得前仰后合。

“别说我了,西西,你有什么打算,一个人,就不觉得孤单啊?”不仅仅是为了转移话题,苏荷对西西这样的女孩的感情生活也很好奇。没有人可以撇去感情而真正快乐地生活,这一点,无一例外。

“有,当然有,其实我一直在等一个人。”

“谁呢?我认识吗?”

“你不认识,说起来还挺浪漫的,是我中学时的同学,他名叫元朗清,很瘦很高,也很内向,但是他的大提琴拉得特别好,每次学校搞文艺晚会我总是最期待他的节目,他朋友很少,咱们俩好像心有灵犀似的,我想听什么曲子,晚会上他就会拉什么曲子。但高中三年,我们竟然一句话也没说,毕业后我考来联大,他则去了美国学音乐,在他走前对我说了我们认识三年以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要我等他回来,他说他喜欢了我三年。”

“哇,好浪漫啊,那你们现在联系得多吗?”

“因为在国外,联系起来也不方便,我们从未通过电话,但我潜意识里一直隐约觉得他也在默默地等待,也许还真能让我等来那一天,又也许,他早忘记了我,不过也好,反正我现在也没别的牵挂,没有人爱,就顺便爱一爱他喽,有一个目标和期待总比孤家寡人好啊,你说呢?”西西极平淡地说,但掩盖不住内心的渴望,也许这背后也有着巨大而悲痛的思念,只是,她简单地一语带过了。

“西西,我真的佩服你,这样无望的等待你还在坚持,真希望你的等待可以有一个结局,不像过去的我,等着等着,等待幸福的到来,却等来一个结束。”

“唉,傻瓜,有时候自欺欺人也是非常好的人生态度,什么事儿都追问一个究竟,活得累啊,倒不如骗骗自己,人生到头来还不是一死,何不让自己多一点梦幻和等待呢。我打算,就这么一直等着等着,他没回来我就随便找个人结婚,他要是回来了,我就去给佛祖烧高香。”

离开化妆品柜台,上电梯,到三楼看衣服。刚出电梯门,她们就看见杜薇薇在试衣服。

“黑山老妖!没想到在这儿撞见你!”杜薇薇一个箭步杀过来,一把拽住西西,开玩笑地厉声叫嚣着,几个老实的店员面面相觑、不吭一声,“姐姐我可是骂遍艺术学院无敌手的吵架王啊,居然在辩论赛决赛时输给你,人生一大污点。”

“喂喂喂,自己技术含量低就甭怪别人,你在这儿干吗?”西西推开她,整整衣服,苏荷开心地挽着她们。

“在这儿当然买衣服啊。”杜薇薇在试一件白色外套,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嘴里噼里啪啦说个不停,“我正琢磨着穿什么衣服参加主持人大赛呢,陆丹笛那妖孽已经开始行动了,估计安佑宁的卡又将被刷爆一次,我也不能歇着啊,辅导员说了,比赛是其次,态度是关键,能力低点儿没关系,在外形上可不能给咱大队伍丢脸啊,你们看看奥斯卡颁奖,那得奖的没得奖的,不都穿得光彩照人吗,你要穿一牛仔裤,都不好意思掏请柬,所以,我杜薇薇这次的参赛宗旨就是,比赛第二,风骚第一。”

“看不出您老人家觉悟还挺高,看来古人那句老话说得也不全对。”西西也不甘示弱,极挑衅地看着她。

“哪句老话?”杜薇薇一扭头。

“头发长,见识短!”几人大笑。

“贫嘴。”薇薇伸手在西西脸上捏了一把,仍目不转睛看着镜中的自己,“你啊,嘴比陆丹笛还贫,我手里要有把斧头就劈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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