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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蜻蜓

他腻了那个世界又腻了这个世界,

所以他选择去了别的世界。

那个夏天不太热,阴雨绵绵。只有蝉不依不饶的叫声提醒着人们现在仍是夏天。

我的心像被一双无形的大手握住,不能呼吸。我想去外面的世界寻找一些快乐,也顾不上这样之后会不会更痛苦。我想寻找快乐的急迫就像……像什么?就像在荒无人烟的沼泽地你陷了进去,周围汩汩的泥浆水将你慢慢淹没,从小腿到膝盖……现在已到了胸前,你气息薄弱……到了脖子,沼泽上露出你的头,上面两只惊恐无助的大眼睛在四处张望,你希望能有一根救命稻草……

我陷入了心灵的沼泽,差不多快要死掉了。与沼泽处境不同的是我还可以移动自己。

世界很大,寂寞的人不止我一个,几个人向着想象的快乐出发。一架破车,一张能驶向快乐老家的心中的地图。

副驾驶位置上的人不许睡觉,怕影响驾驶。我不明白人活得这么痛苦为什么又不想死?!历经磨难的姥姥总是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想想也有道理。我很会讲笑话,荤的素的都敢说,又能唱歌,这种人这个座位非你莫属。我也不知道是哪家的道理,可能是经验之谈吧,同行的人里哪怕只有一位陌生人(最少是一对,因为陌生是相互的),旅途就会变得快乐无比。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动物,人心也是最让同类捉摸不透的。这次也不例外,驾驶就是一个陌生的男人,确切地说是个男孩子。

我是最后一个上车的,接了我之后,车子没出市区笑声已经飘出车外。这是一个好兆头,我一向迷信。

车子到了人烟稀少的地方,大家抽签轮流说自己的初恋,不许瞎编。尽管对有些人的情况已经了如指掌,但大家还是不厌其烦地听,总能从他的再次描述中发现蛛丝马迹,引诱他向纵深发展。讲述人沉醉其中娓娓道来,眉宇间流露出在别处看不到的纯真与宁静,就像小心翼翼地捧着一块水晶玻璃,眼睛里顶礼膜拜的神圣光芒感染了周围的每一个人。毫无例外,每个人的初恋都是以水晶玻璃破碎收场。那种清脆的破碎声连同你的心一起碎成了无法弥补的千万个碎片,在太阳下依然闪着璀璨的光芒,最后定格在你的内心,对方的一举一动深深地刻在你的骨头上,牵动着你每一根神经,心痛的感觉让人彻夜难眠,醒来的你满嘴苦涩,你却只回忆其中的甜蜜与美丽。

我们不会放过每一个人,轮到驾驶了。他说如果要他谈初恋一定会出车祸,能不能找一个人替他开车。我说我来开。他停下车跟我换位。我坐在驾驶位置后问他哪一个是油门哪一个是刹车。他一愣。后面的人笑得喷出了水,谁不知道我连自行车都骑得歪歪扭扭的,像蚯蚓回它姥姥家。与他换回位子时,在车头前交叉处他轻轻触了触我的指尖。我对男人的感觉又来了。

天色阴沉沉的,温度与湿度鬼斧神工的结合恰好适合出游,车上这群生物钟倒置的人们已经响起了鼾声。他眼睛的余光不时地溜到我这边。我拉了件牛仔衣搭在我穿短裤的腿上。他扭过脸朝我笑笑,嘴角弯弯的,一副什么都看过的样子。我不想理他,我还没有从初恋的回忆里走出来,我把帽子拉下来盖住眼睛。“这样不好,”他开口了,他说的不好是指我想睡觉,“你既然坐在这个位子就应该为全车人负责。再说风吹到脸上就是帮你按摩,又省去一笔美容费是不是?”

他的建议如此合理,让人很乐意接受。我暗自叹气自己差点儿忘了此行的目的。全封闭的高速路,100码的车速,全开的窗子,窗外抬眼看到的是整齐的农田,还有望不到边的荷塘,如果不是在高速路上,我会去摘朵待放的白莲花给这个到处充满粗犷的男性化的车子增加些许温柔,深吸一口气,灿烂笑容便绽放于脸上。他说我太善变,刚刚还沉思不语,眉头不展,一会儿又笑容满面。我说善变是女孩子的本性,其实女孩子很简单,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只要你多些关心便不会失恋。要不要我教你一些关于女性的心理知识,免得再败走麦城?他点点头,虚心讨教,如果现在这种状况他首先应该做些什么?我说应该送她一朵粉红色的莲花,最好是含苞待放的,我指着窗外即将到头的荷塘说。

车子猛地停下,身后的兄弟姐妹被巨大的惯性抛过来,重重磕在我们的座背上。大家睁着惊恐的眼睛:“怎么了?出车祸了?”我也吓出了一身冷汗,我的脚在前面台上低低地蹬着,急刹车把我的腿压得一阵疼痛。我总是骨头疼、肌肉疼,第一次坐过山车时,抱着安全箍的胳膊竟疼了几天。心理医生解释说,敏感自卑、悲观厌世、逃避现实的人一向肌肉疼、骨头疼。他笑着跳下车,翻过护栏向高速路下走去。“这小子,尿急。”车上的人一阵哄笑。时间过去了十五分钟。“这小子,肯定是便秘了。”有人开玩笑。

他上来时,手里拿着一枝荷花,尖尖的、粉粉的花苞。我看到已是吃了一惊,心不规则地跳了几下。众人大笑:“记得电视广告上青蛙便秘时拽掉的是荷叶,没想到人便秘时拽的是荷花!下次打电话让你去拍广告片。”车里的人笑得肚子疼,有人还夸张地捂住鼻子。荷花像烫手的山芋,他从这手换到那手,终于他看了我一眼将荷花扔出窗外。我松了一口气,算他聪明。如果不是这样,我真的不知道我有没有勇气接这朵花!不只是前面的广告说法,主要是身后坐着的青青,我最好的朋友,也是他现任女友的姐姐。他的女友在国外,他也在国外上学,这次休学回来的目的是做一个工程。

大家似乎睡醒了,话题也多了起来,对着高速路上奇形怪状的警示牌大发议论。大大的警示“酒”字设计很巧妙,左边是三滴水,右边是一辆小汽车,大家都明白是酒后驾车出了车祸流两行清泪,可不懂为什么是三滴水。我望着顶棚苦思冥想了半分钟,恍然大悟。“是鼻涕。”我兴奋地喊。后面的五人已是笑出了十行眼泪,青青揉着肚子要我闭嘴:“否则我要跳车了。”“到底你是天真还是故意?”他小声问我。“不是故意也不是天真。”我回答他。“那是什么?”他追根问底。我翻了翻眼,咧出一个坏笑:“是童贞。”青青上来捂住我的嘴,对他说:“她是个疯子,你别理她。”

我与青青是多年的好友,她分享过我初恋的甜美,也替我擦过失恋的泪水。她最知道我的痛在哪里。我玩世不恭,不停地伤害别人,然后再虐待自己。此后的几个小时里无论别人怎么睡得睁不开眼,她再也不肯合上眼皮,一双大眼睛在后面注视着我俩的一举一动。其实我虽没见过开车的这个人,但其拈花惹草的作风我略闻一二。我在想,愉快的旅程如果再发生点什么肯定会添色不少,可惜……

“青青,送你个礼物。”他把一只手伸过去,青青伸手接住。我顿时笑得没了气,那是两根一厘米左右的火柴棒。“我看你快睁不开眼了,用它把眼睛撑起来比较好。”他慢条斯理地说,并做好了躲避的动作以免挨青青的拳头。青青咬牙切齿,也不能怪青青,她还有自己的任务,就是帮着妹妹看住他在国内的一举一动。“啊——”青青歇斯底里地吊了个高音来发泄她的烦躁。众人惊醒:“你们又怎么了?”“唉……”“今天非被你们给折腾死不行。”

“我睡觉了,留一个人不许睡觉,驾驶不知道路,别开出国界了。”青青真是撑不住了,也不管是谁的腿趴上去就睡。“小姐,你醒醒,让我垫块纸巾好不好?你会流口水的。”大头的声音都发抖了。“谁知道是别人流的还是你自己流的?”乐乐不失时机地说。人们又是一阵放肆的狂笑。

青青睡了,其余的人也睡着了。窗外的风景很美妙,可惜与我无缘。他轻轻地吻上了我的左脸颊,确切讲像调皮的小鱼儿啄了你放在水中的脚,麻麻酥酥的,又像蜻蜓点水在心口荡起一圈圈涟漪。我看他,他也看我。没有声音,我俩在用眼神交流。一切会好的,不要灰心,他鼓励的眼神。我常年冰封的心遭遇了温暖的春天,小小的心早已盛不住融化的水,我的眼皮水闸拼了命地关住不让它们外溢。

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饿了,后面的人一个个地醒了过来,我建议到前面的路口下高速找个饭店吃了饭再走,大家一致赞同。

他的目光扫过来,你心疼我开车累了。我报他一笑,这一笑应该是勾人魂魄的,我对着镜子苦练三年终得正果:不骄不冷,不俗不媚,甜如蜜,化心里。这是某某人给我下的评语。

坐在左边的他不停给我夹菜,青青的脸上有更多的不悦。我说:“好在青青没有坐在你旁边,要不然你只顾为我们夹菜也没有时间自己吃饭了。”我这句话是为讨好青青说的。我虽然虚荣,爱跟人斗嘴取乐,但要是女友妹妹的男朋友在大家面前为自己鞍前马后我也有点受不起。他看了看我,眼睛黯然。我了解他的想法,谁愿意让别人永远当自己是谁谁的某某某。他为我当他是青青妹妹的男友而失落。我明知道这样会伤了他,可我还是这样做了。我在心底请他原谅,这里是中国。中国有句流传已久的古话,大意是朋友的什么不可什么。

我刹不住车地想哭,自己跑进饭馆的厕所里流了一阵子泪。人总是这么矛盾,渴望快乐,当快乐来临时又举棋不定、患得患失直到最后失去机会。哭过后才发现厕所里没有水管,我用纸巾在脸上一点点地拭,不想让人看到我哭过的痕迹。

心情更加郁闷了,高速路上的行驶有些单调,只能听见风在耳边呼呼地响,后面那几个人昨天也不知道干了些什么又开始睡了。高速路上的蜻蜓漫天飞舞。儿时的夏日傍晚,每天都要拿起长长的竹扫帚在打麦场上扑蜻蜓,晚上放在蚊帐里让它吃蚊子。久违的纯真触动了我。

“砰”一声轻微的碰撞,一只蜻蜓撞在车子的前挡风玻璃上,他快速伸出手去把它捡过来递给我。这只蜻蜓已经不会动了,我小心地放在手掌里,另一只手轻轻摇它的尾巴,希望能刺激它的神经帮它复苏。终于它有了反应,虽然只是头部与第一对脚有反应。我把我的未来交给了这只蜻蜓,如果它能醒来我就与他发展,相反我就放弃。蜻蜓在我的手掌里一动不动,我想喂它点东西,或者它需要的是水,我不知道怎么才能打开它的嘴巴。就这样我看着它慢慢失去了生命……我绝望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我的希望也随着它消失在我的手上。它在暮色里显得孤单,近于无色透明的带有七彩暗纹的双翼斑斓地闪在夕阳下,楚楚动人的体态显得更加美丽。潜意识应了我的思想,死时宁愿孤单也要美丽。同时我也知道,我的灵魂已留在这条高速路上了。

那次旅行玩的什么我不记得了,只记得送我回家时,他抱了抱我说好好休息明天下午来找我喝酒。我答应了。第二天早晨,我便离开了那个城市,开始四处流浪,伴随我的是那只依然美丽的蜻蜓。每每想起那天就像蜻蜓掠过心头……

人世里,不是每一个相识的人你都能记起;相对而言,也不是每个一面之缘的人你都能忘记……

“良子。”是轩然的声音,后面接着是呜呜的哭声,一听就知道她又失恋了。每一次失恋她都要寻死觅活,而不出一个月又会与新男朋友出双入对。她换男朋友像走马灯,我从心底里佩服这样洒脱的人。

“良子,我不活了,宋西竟然在我床上与别的女孩子鬼混,”哭,接着哭,“全怪我妈,没事儿要我回什么老家?要不是他哪有可乘之机?”

这就是轩然,出了乱子全世界找垫背的,她从来没有考虑是不是自己把关不严、交友不慎,也没有想过为什么总选花哨的男孩子来往。她这个宋西我没见过面,不过他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光着下身的男人”。真是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我清晰地记得三个月前的一个夜晚,轩然打电话向我讲述宋西时的幸福与骄傲。

“良子,你回来吧。要不然我去你那里,你帮帮我,你眼睁睁地看着我痛苦却不管我?你别忘了,我只有你一个亲人了。良子……”后面又是一阵拉长的哭声。

别说是男人,我一个女人家家也被轩然搞得乱了手脚。我彻底明白为什么轩然能对男人招之即来挥之即去,而我至今还光棍儿一条!我不会哭,也不会发嗲,更不会离开谁要死要活。还记得第二个男友跟我说分手时,是在我住所门口。那天我俩一起出去吃饭,他问我吃什么,我说随便。送我到家门口时他又说:“每天我送你回家,你上楼时就不能回头看我一眼吗?”我说:“明天会记得。”他立即火了:“随便,好的,你能不能说句别的?”“那你想让我说什么?”我头也不回地问。可能他觉得一个男人向女人讨温柔很失面子,而且又没有得逞。他咬牙切齿:“咱们分手吧。”我说:“好吧。”他嘴里骂了一句,脚狠狠地踢在楼梯口的防盗门上。

这可能只是分手的导火索,具体原因还有很多。比如,第一次我给他洗衣服是一次雨后,洗裤子时洗来洗去只洗了一条裤腿儿,晾干时另一条腿儿上还沾着星星点点的泥巴。他相当失望,他找了一个与贤惠不沾边儿的女朋友;他不满意我总是看书,从不陪他与朋友搓麻将、喝酒;他不满意的还有很多。

我是从什么时候不满意他的呢?当他知道我的一个肝炎朋友来我家吃饭后就再也不肯在我家吃饭,我不满意他,已经蒸过了煮过了,你还想怎样?我从心底蔑视他,我想让这段感情自生自灭,所以说他提出分手正合我意,这样的分手我为什么要哭?

“良子,你说话呀?”轩然还在那头,不过已没有了哭声。

“好吧,我赶今晚的火车回去。”我答应了她。

轩然的房间被强盗抢了似的,人也是一番被非礼的模样。乱七八糟的头发披在肩上,眼睛肿肿的,脸皮发黄,与平日盛装的她截然两个人。她歪歪扭扭地躺在床上,垃圾桶也洒了,地上一团团的纸巾、小食品包装袋。

“良子。”她一见我便抱住我,未语泪先流。我为自己穿的是T恤庆幸。

“够了够了,又不是第一次失恋。”我还是要推开她。

“你什么意思?回来也不安慰我,你不会也烦我了吧?”说着眼泪又出来了。

“谁有胆量敢厌烦轩家大小姐,他活腻了吧?”我替她收拾着屋子。

“我听着你的话怎么这么不对呢,越听越像嘲笑我,你在嘲笑我吗?”身陷囹圄的人极度敏感。

“说吧,宋西是怎么回事?”我可不想惹她,忙转移话题。

“我对他可是真心的,这三个月里我没有跟其他男人出去过,偶尔碰见我也打声招呼就走。你看他怎样对我的?竟然还领到我床上来了……”又是一阵眼泪。

“你是刚知道他这个样子吗?电话里你不是早告诉我他的大号了吗?自作自受!”

“嘿嘿。”抱着枕头的轩然笑了,眼睛里闪现出往日的光芒。

我心里一惊,不是打击太大,精神失常了吧?我拿过来一面大镜子,把灯全部打开,让她好好照照自己现在是什么德性。

“啊——”她果然尖叫着从床上跳下钻进浴室。

半个小时后,她出来已是光彩照人。翻手是云覆手为雨是轩然的特色,不服你就与她较量,你准备着落荒而逃吧!她曾经把我们公司总经理那位高高在上的小姨子搞得灰溜溜地滚出了我们公司。她有天分,自然条件优越,譬如身材是撩人的火爆,每次与她一起买内衣回来我都是一肚子的气。皮肤呢?皮肤嫩得能掐出水来。大大的眼睛,长睫毛刷刷地带电。

如果说轩然是一颗艳光四射的钻石,我就是装在钻石外面那个黑不溜秋的木盒子。瘦弱的身体,黑黑的皮肤,虽然轩然屡屡说我的皮肤不是黑色是蜜色,某国正在大大地流行,但中国男人似乎更喜欢皮肤白皙的女人,他们只留恋女人的容貌,懒得去了解女人的本质是什么,他们不在乎这些,所以在中国我这样的女人不吃香。说这些的时候我有点惭愧,仿佛我真是个内在美的女人。

“咱们出去吃饭。”听她说到吃我感觉她大概恢复得差不多了。

门铃响了。轩然的声音温柔得不能再温柔:“好的。”看来今天我要独自一人了。果然,“良子,正好来了个付账的,一起去?”轩然温温柔柔地开了口。应该是男人,否则哪来的小女人相?

“走吧,走吧。”我推着她出门,我是女人,不能代替男人弥补她失恋的伤害。“喂,是谁?”在她进电梯时我叫住了她。“宋西。”她答了一声连忙钻进电梯。“噢。”我点点头,关上了房门。

宋西,宋西,这名字,宋西?不是刚刚分手的男友吗?“喂!”我喊着冲了出去,轩然已经没有了踪影。从十二楼的窗子看下去,她正往一辆白色汽车里钻,那个给她开车门的人一定是宋西了。我在屋子里转了几圈儿,想找个烟灰缸之类的东西砸下去,我要把那个不知羞耻的男人的汽车砸出个大坑。

天亮时我才回来。我昨晚去了安峰那里。我与安峰是小学时候的同学,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他没娶我未嫁,但我俩从来没有过什么,有时的手拉手是因为一起过马路时他怕我不会躲车。我也曾异想天开我俩会不会发生点什么,可一见到他就像见到了我哥,没有任何的私心杂念。

我们最初去吃饭,然后又去酒吧,最后去他的住处。我们一直在聊天,喝着热咖啡。想着自己二十八岁的年龄,我多少有些伤感,我记得自己的眼眶湿润了那么几回。在安峰面前我就是个小妹妹,我有些依赖他,我可以把所有的不愉快说给他听,他总是有条不紊地给我作分析,帮我解决问题。

我打开了房门,轩然应该还没有起床,睡眠是美女的制胜法宝。走进自己的卧室,扑在床上,刚才没流出的眼泪又朝外涌。我很想被一个人抱住给我点安全感。我慢腾腾挪进了轩然的卧室。

“啊!”在我揭开被子时赫然看见轩然的床上还有一个男人。我尖叫着跑回自己的卧室。

“别怪我,要怪就怪你不敲门。”轩然追了过来,一身的慵懒一脸的缱绻,唯两只眼睛熠熠生辉,这种表情我太熟悉了。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的约法三章?我在家里,你不能留男人过夜。”我一夜未睡又惊又吓,浑身在哆嗦。

“情况特殊嘛,我们刚和好。再说我们三点钟回来,你不在家,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我保证没有下次了。”说着就往我床上钻。我用手推她,她身上还留有那个男人的东西呢。她变本加厉,故意抱紧我:“你昨天去哪儿了?老实交待。”“你管不着。”我不想理她。“你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个女人呢?”她不无遗憾地说。

“我是男人吗?女人的象征明明在这里摆着,你却视而不见。”我指着自己的胸部问她。

“我问你什么时候才能成为一个懂风情的女人。算了,不与你说了,顽固不化、木头、石头……”她给我加了一串罪名,回了她的卧室。我听得隔壁一阵嘻嘻的笑声,随着是一波波的嘈杂声,我用被子蒙住了头。

“良子,”我刚迷迷糊糊睡着之际,她又来烦我了,“能不能去楼下的超市给我买一包短裤?”

“别烦我,我一夜没睡呢。”

“那你说你昨晚跟谁在一起,不说就出去给我买东西。”她的手伸进被窝儿。

我最怕痒,又不想起床:“安峰。”

“天哪,怎么又是他?”她直着嗓子大叫,我忙捂住她的嘴。

“你跟他在一起有什么可做?一对儿感情白痴。”

在她的大叫大嚷下我只得起床了。她又胜利了,我不仅告诉了她昨晚与谁在一起,我还要去给她买东西。

“还有,再买一包男式的。”她诡秘地朝我笑笑便把我推出了房门。

我站在电梯里气得找不到一楼的按钮,我怎么那么倒霉?大早上去给别人买短裤,还是一个负心的男人!

站在男式内衣货架前,男式内衣包装让人好笑,画面太过夸大包装盒的造型也太过怪异可笑,非得搞得像导弹的模样吗?一室一厅?有一个包装上面竟写着一室一厅!

旁边有人瞅我了,随便拿一包走就是了。我忽然看见了上面标注的尺码。宋西是个什么样子呢?胖还是瘦?昨天在十二楼模糊地看到不太胖,腰围是多少呢?他不是号称“光着下身的男人”吗?要短裤干什么?这里有没有皇帝的新装?

我闭着眼睛把短裤扔进轩然屋里,静静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效果。

“我的呢?怎么是个空盒子?”应该是宋西的声音。

“良子,让你买的男式的呢?”轩然跑了出来。

“我给他买了一件皇帝的新装。”我捂住了嘴偷偷地笑着,然后附在轩然耳边,“这下他真名副其实了。”

“等会儿再找你算账。”轩然切切地走向卧室。只听得里面一阵耳语,那个男人咚地跳下床像要出来与我拼命,轩然死活拉住他,随后卧室里的轩然发出一阵痛快的笑声。我释然,替轩然出了这口恶气也不枉回来一次。这下我可以睡觉了,睡之前我没忘反锁房门。

黄昏,我去公寓的花园小坐。我们来住的时候还漂亮的花园现在不伦不类。设计时假山喷泉小溪一应俱全,设计师显然忘了这是个缺水的城市,常年干旱少雨,喷泉不喷水还不碍观瞻,房子没卖完时开发商将小溪伺候得波光粼粼也算可爱。可现在完全不同了,干了的小溪蓝色的马赛克底部处处是黑泥、树叶、瓜子皮、塑料袋,破败不堪得让人心寒。我诅咒这个城市,我诅咒背信弃义。

一个男人走过来与我搭话,我不认识他。他自我介绍他叫李立,住在八楼,早上在超市见过我。我的脸顿时有一些麻嗖嗖的。晚秋的蚊子在我们周围转来转去。

“反正都是一个人,咱们一起吃饭吧。”他指着公寓的餐厅。

李立是武汉一公司的工程师,来这里一家食品厂进行一个水处理项目,大概要一年的时间。小时候有个轶事大约是讲某位科学家撞到电线杆还说对不起。这个故事给我的印象太深了,所以想象中工程师都是呆头呆脑,戴着酒瓶底眼镜,生活粗糙,要靠家人照顾自己。单身的更糟糕,只好请康师傅做保姆。眼前的李立却让我大为改观,虽然有一些书卷气,但对于时事、音乐、体育却有着很大的兴趣。而且他反应极快,最少能跟得上我的思维,嘴里偶尔蹦出的粗话在语言表达上更能锦上添花。

我本来请假准备陪轩然的,现在成了陪李立。只要他一下班,我们就耗在一起。只三天,我们已经无话不谈了。我提起那天买短裤的事情,他笑得前仰后合,他说当时看到了我买短裤时的表情变化就知道我不是盏省油的灯。

我走的头天晚上,李立吻了我。当时我们坐在他房间的地上喝咖啡,嘴里有些苦,我伸出舌头在嘴唇上转了一圈。他盯着我看了两秒钟,一把把我拉在他怀里,吮着我嘴角的余液。我斜在他的腿上,心跳得厉害,他一只手托着我的头,另一只手轻轻地捏着我的脖子与耳朵,他的手掌很温暖,这种温度与气味让人不能反抗。我不知道接下来他要干什么,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拒绝。后来我不经意看到了墙上的钟表,推开了他,8点了,轩然说要给我饯行。他放开了我:“傻丫头。”我心中有一种熟悉的温暖,当年秦冲也是这么叫我来着。

我与李立的关系暂时还没让轩然知道,她很三八,几年前就说过我的男朋友要她先审核过关才行。我怕她问来问去不好回答。

“我是宋西。”宋西的眼睛很邪气,也不太友好,可能他还在生气。

“你好,我是良子。”我得用正气压住他的邪气。

轩然是有眼光的,宋西高高大大,人长得也可以,眼睛里闪着看准一切的鹰一般的犀利,还有一种张狂。我知道轩然完蛋了,宋西正是她喜欢的类型。我没有心思计较宋西的态度,我的心还在狂跳。或许我不应该来这里,我应该静等事态的发展才对。

“魂不守舍,不是因为见了宋西吧?”轩然小声在我耳边说。

我自知失态,脸又红了。一晚上我面对美食味同嚼蜡。

“轩然,你今天陪良子吧。”我只记得宋西把我们送到家门口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我感激地朝他笑笑。轩然这个死丫头几天都没回过家了,我真怕自己在晚上控制不住跑到八楼去,自动上门,很没面子。

我在N城一家广告公司旗下的杂志社工作。这本杂志叫《花花世界》,专门从事软性广告,即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感染读者,更贴切地说是怂恿读者去追随我们杂志的内容。它的涉及面很广,包括衣、食、住、行、健康、时尚休闲等各种区别于传统理念的五花八门的新兴生活。我是编辑,也负责潜在客户。这个工作很有挑战性,是否成功得益于你对现行经济的理解、对各行业发展的准确判断以及对新兴需求的敏感程度。我经常在大街上、互联网上、各种刊物上用专业敏感的眼光捕捉稍纵即逝的客户群体。

“良子春风得意哟。”主任看着我的脸色。

我笑笑。

“看来是枯木逢春了。”

枯木?我有这么不堪吗?心情好得出奇的我不置可否地再笑,没有计较他的话。

当初我应聘是总经理大笔挥上的同意,分到客户服务部。服务部名义上是内勤,说穿了就是陪客户吃饭。广告行业是个暴利行业,客户也都是重量级的人物,见到漂亮的女孩子出手很大方,女同事差不多在重金的诱惑下都没有把持住自己。反正谁也没有强迫谁,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我的成绩并不怎么样,服务部主任看我不开窍就拉下了脸,工作不是为了赚钱吗?给钱不就行了?我也拉下了脸,你怎么不让你女儿来做?当时闹得相当僵。因为要给总经理面子,他就央求杂志部的主管调我过去。

我对后来这个工作还算满意,做的时间也不短,在公司多多少少也算是有用的人。主任不喜欢我也不敢得罪我,总经理就是喜欢我编的东西,因为能给他带来大把的钞票。我做着喜欢的事,拿着该拿的钱,心里也惬意。

“良子,电话,二号线。”有人喊我。

拿起电话,李立低厚沉稳的声音立即紧紧将我包围,我的牙齿竟然打颤了。他说这个礼拜五来N城看我。

周三,安峰来N城出差。在我的住处我煮咖啡招待他,我说:“我恋爱了。”

安峰虽然意外还是面带肯定:“一见钟情的。”

“你怎么知道?”

“大小姐,我比你都了解你自己。”

“说说我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与安峰交往这么多年还没有听他评价过我。

“表面看起来落后得近于古板,冷漠得近乎绝情,你的内心却是狂热的,有着强烈的罗曼蒂克梦想,你拒绝平庸的生活,拒绝理所当然的安排,除非一见钟情式的相遇才能打动你。这就是这么多年以来咱俩只是好朋友的根本原因,若你换了别人,哈哈,咱们的孩子都有了。”

“你说了这么多我还是没有听懂,我到底是可恶还是可爱?”听他说了这么多,我如坠雾里。

“我说什么管用吗?让他告诉你吧。”

那几天的天气是十几年里最怪的,周三短袖、周四毛衣、周五棉衣。周五晚上我去车站接李立。站台上冷冷清清,我缩着脑袋在那里等。站台高高挂起的灯光不明亮却也温暖。他上身穿一件黑色羽绒服,一见我便张开臂膀把即将冻僵的我抱在怀里:“傻丫头。”

我煮了碗方便面,上面卧两个荷包蛋招待李立。我有点难为情,天天忙叨叨的我除了这个再也不会别的,我天天美食只不过都是沾了工作的光。他一只手搂着我,一只手拿着筷子大口大口地吃。我挺感动。别人不嫌弃可能是客套,可他不同,看得出他真的不介意这种简单的欢迎仪式。

接下来的自然而然让我有些吃惊,我们坐在地上听音乐,他把我搂在怀里手随着节拍轻轻地拍在我的背上。音乐听完了,我们自然地去浴室放水、洗澡、刷牙,两个人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再后来是静静地接吻,静静地上床,颇似已婚几年的夫妻。

当我把这一切告诉轩然的时候,轩然大叫起来:“你疯了,保留了二十八年的东西轻易给了一个刚认识十天的男人,你是不是疯了?气死人了。”轩然啪地挂掉了我的电话。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发这么大的脾气。

我与李立就这么两地来回跑,这周我回去,下周他过来。我自己也长大了不少,我拿着菜谱学做饭,居然还学会了擀皮包饺子,也知道男人衣服的袖口、领口容易脏。我在轩然的指导下又知道女人的安全期是前七后八。我坦然承认我爱上了李立。爱情没有理由,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爱就是爱。况且我渴望相濡以沫的爱情生活。曾有一个不屑于相濡以沫生活的朋友问我什么是相濡以沫,他说那很乏味。我回答主调调是温和默契的爱,它犹如一盏灯会辐射出各种有意思的小调调,这样的生活才称得上相濡以沫。

“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充满激情的,我看你与李立像结婚数年的夫妻,索然无味。”轩然很不以为然,“安峰,你也发表一下意见,坏人全让我当了。”

“我提三个问题考试一下她才知道她是不是恋爱,你听着。”安峰朝我伸伸下巴,摸出一支笔,正经的态度让我想笑。我谈恋爱你们紧张个什么?

“你了解他多少?比如他的工作、家庭、个人喜好。”

“水处理工程师。我还没有问过是哪个单位,家庭也没问过。这重要吗?他喜欢吃鱼,喜欢音乐、体育、咖啡,还有我。”我吐了吐舌头。

轩然白了我一眼,安峰抽了一大口烟吐出来,轩然用手烦躁地挥着,安峰见状掐灭了烟。我觉得轩然与安峰挺般配,就是安峰的经济状况差了一点。

“第二题,你爱他什么?”

“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他不可爱的地方。”我满不在乎的态度惹得轩然直骂我被李立带轻浮了。

“你想过会与他结婚吗?”

“没想过。”我老实回答。

“轩然,看来她真的在恋爱,她已经昏头了,现在的智商差不多为零。不过你最好收敛一些,你不像轩然这么拿得起放得下。”安峰警告我。

轩然不乐意了:“安峰你说的什么话,我怎么了?失恋时候我哭得老天都下了几场雨,你还要我怎么着?你就是偏心,为什么对良子那么好?仅仅因为你们青梅竹马还是有别的原因?”

我也连忙去看安峰的表情,安峰在烟雾里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似笑非笑。

事情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好,对我个人来说什么事情总是坎坷的。意外终于发生了,李立说他要回武汉几天。那天正赶上克莱德曼钢琴演奏会,走路酷似赵本山的老克来这里的次数应该不会多。反正买好了回来的票,我从N城回来与安峰、轩然、宋西四人去听。出口大厅竟然遇上了李立搭着一个女孩的腰走在我们前面。安峰喊住了他。李立有些慌乱,手迅速从女孩子的腰上移开来握安峰的手。轩然老熟人似的把女孩子拉到边上,安峰要出手的时候我分开了他们。李立感激地看着我,他知道他一个人根本打不过安峰,更别说还有旁边的宋西。本来我还想着他有难言之隐,但他那种眼光让我明白了一切,那种眼光让我作呕,我用上了毕生的力气朝他胸口一个直勾拳,他吃惊地看着我,然后痛苦地坐在地上。旁边的女孩子似乎明白过来,穿了细细高跟鞋的脚踩住李立地上的手,又用力拧了一下。整个过程只有一分钟。

我回到家里闭上房门,眼泪还是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我知道这个世界逢场作戏的男人不算少数,没想到我一向认为较老实的工程师也是如此。床头放着我替李立买的短裤,我是第一次正式为男人买短裤。在商场里,我大大方方地挑,仔仔细细地挑,旁若无人地挑,丝毫不去理会旁人的眼光与轩然的提醒。我隔着窗子把它扔了出去。我的又一段恋情结束了,它只活了三个月。

李立肋骨骨折,他起诉我。我一切都承认了。宋西给我做了取保候审,期间他们三个用尽全力为我活动。事情因李立撤诉而终结。宋西找到了李立的合同单位向武汉李立的单位施压,如不撤回诉讼请求就单方面撕毁160万的合同,原因是李立工作时骚扰了本公司的女职工。与李立听音乐会的那个女孩子向公司出的证明,她是公司总经理的千金。

他们三人为我压惊,我没有喝一口酒,虽然我很想喝。我必须理智,否则他们不会放心我一人回N城。几次张口被宋西阻拦的轩然还是摆脱了宋西:“大小姐,有教训了吧。”

“这次打他的地方人太多,下次会找个没人的地方把他修理成生活不能自理。”我微微笑道。

宋西的杯子叮当掉在桌子上。

我要回N城,很长一段时间不打算回来。

从小我就与倒霉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与老师作对、成绩不好回家挨打,历时三年的初恋毁在父母的干预下,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要逃避,好不容易碰上个以为是自己真命天子的人又是个感情骗子。我都不知道我怎么这么倒霉?

我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了吗?生活应该是什么样子?管他是什么人,笑脸相迎的客户拿到钱后就翻脸?人与人之间到底要怎么相处?相互需要时男女就上床,天亮各走各的路?仔细想来除了对这个社会厌倦之外,我找不出一点儿感觉。

倦鸟归林,我有家却不想回。父母每次见了都是无休止的唠叨,怎么还不嫁人?他们真的不晓得我在初恋被毁之后整整七年都没有心思再找男朋友?两位哥嫂一副你永远欠他们的表情,下次回来时带点什么什么。小侄子一脸的陌生,拉着门环儿看着你,生怕一松手被你这条大灰狼叼走。还有家里新养的黑狗把我当成外人,一刻不停地朝我狂吠。

我很怀念初中时家里那条大狼狗哈利,虽然别人嘲笑它罗圈的前腿,我却喜欢它。每晚学校放学时它就去接我,乖乖地蹲在学校不远的桥头等我。晚上回来时我给它讲故事,讲学校的事,就连课本里男生夹的情书我也给它看给它念,它似懂非懂地听着。每次我都是拿东西放在手里让它吃,不像别人一扔了之。它对我也绝对地忠诚,每每在刮风下雨的日子它去得更早。其实我的初吻就给了它。它每次见到我时便竖起身子两只前爪分开搭在我的肩上,可那天它给我个猝不及防,嘴就那么迅速地贴在我的嘴上。那年我十三岁,记得我脸红了。

后来它给人毒死了,我家里人剥了它的皮,煮了它的肉。放学后我摔了他们给我留的肉碗,又哭又闹,母亲揍了我一顿。母亲抬手就打人早已是习惯。所以,我觉得从我出生在这个家里起,我就开始倒霉了。

青青转来的消息,说秦冲开了间网吧,6月6号正式开业,当天他要我们回家剪彩。秦冲就是我的初恋男友。我有些犹豫,秦冲已经结婚五年,结婚次日与妻子来找过我一次,挺漂亮的一个媳妇儿。听说在二人的努力下,在不生儿子不罢休的家族精神指导下,第二胎喜得贵子。为什么要请我呢?青青说:“秦冲说了,这次死活也要把你整回去。”我笑了,女人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我想不光是女人,就是男人,也不会希望与他有过干系的女人轻易地忘记他。我答应青青回去。

忘了介绍轩然,她不是我家乡的人,我俩曾经在一家公司做事,情投意合就共同租房子住。我征求她的意见。她扯着嗓子说:“回去干什么?相见不如怀念。”看说不动我,又说:“要不先回这里来,让宋西开车送你回家?”

我不想回去。

“那个姓李的伤好后就滚了。我每天都在他房门上贴乌龟王八蛋,他敢不走?”轩然的声音里掩饰不住的得意。

我笑得有些苦涩,这些招数都是我教她报复负心人用的,现在反用在我身上。

“让宋西去N城找你,然后你们再一起回老家。要不要把青青也接上?”轩然很热心,我只得点头。

6月6日,天上下起了小雨,今天开业实在不是一件好事。我们是在上午九点半回到小城的,七年未回的小城,早已变得不敢相认。从高中到电影院的那条路,原来觉得是很长的路程,现在站在这头就能看到那头。青青探出身子寻找秦冲的店铺。路口不远处传来了唢呐声,我正吃惊谁家在办丧事,青青已经在喊:“嫂子,我们在这儿。”一位正在四下张望的妇女走了过来,走到眼前才看出有秦冲媳妇的影子。我又惊愕了,结婚时瘦高白净的秦冲媳妇怎么成了胖胖邋遢的中年妇女?她上身穿一件大花儿粉色短袖,下面是一条红黑格子的八分裤,一看就知道是十块钱一条的地摊货。粗壮小腿下面肥厚的脚上趿着一双男式拖鞋,上面粘着零星的泥点子。

我低下头看自己身上800元的套裙和300元的鞋,不管这趟回来的动机是不是纯正,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溜。宋西看着我笑:“你还没有完全把他忘掉。”我笑笑,嘴唇有点哆嗦。青青跟着嫂子上了楼,意在避开我与嫂子正面接触。宋西用水冲掉了我下车时蹭在腿上的泥,又给我买了杯热果汁定心。我发现以花哨著称的宋西还有这么细致的一面,如果换了安峰这么做,一点也不觉得奇怪。我在楼下一会儿去看邻家商店的内衣,一会儿又去书店翻书,一会儿又说要带他吃我们家乡的小糟鱼。我犹豫着要不要上去,直到嫂子再次下来接。我硬着头皮上了楼,心里连念阿弥陀佛,保佑旁边的宋西能抵消一些嫂子的醋意。

上天不太公平,岁月根本就没有在长老婆四岁的秦冲身上逗留,他还是那么年轻。小板寸根根竖起,方正的脸上闪着蛋白质过剩的光泽,那双狡黠的眯眯眼一眯起就知道他心里又开始琢磨谁了,瓦蓝色衬衣打着暗红领带,腰上别的是最新型号的手机。他忙前忙后给宾客递烟倒茶。在座各位都是他的衣食父母,文化局、消防队、工商税务。这小子就是能折腾。他看见我身边的宋西愣了一下,只是两秒钟,圆滑的他很快把我们安排入位。

不知道是哪位领导高喊:“祝贺星星网吧开业!”剪彩同时挂在二楼的鞭炮噼里啪啦响了开去,让人耳朵发麻。记得高三的一天,秦冲燃着鞭炮接我下晚自习,他说是娶媳妇回家,我被“娶”进他家,但他下一步的实际行动并没有得逞,他一直怕我考上大学与他分手。“想什么呢?”宋西用胳膊肘碰了我一下,我皱眉头,这种动不动就碰女孩子身体的轻浮动作我不喜欢。正待发作间看见秦冲扫过来的目光,我立即对宋西施以甜蜜的微笑。秦冲将视线挪向别处。领导的长篇演说结束时,正是中午的开饭时间。有些人天生就是当官的种子,把时间掐得不差分毫不是普通百姓办得到的。

中午吃的什么我已经不知道了,全是与那些人的应酬。我心中有些懊恼,疑虑我们是被拉来作陪衬的,以示他秦冲朋友多、路子广。席间我不止一次地听他给人介绍:“这是良子,我朋友,《花花世界》的编辑,新闻界关系熟,有什么事尽管找她。”话音刚落就有肥头大耳的人叫喊:“良小姐,来,碰一杯。”“我替她喝了,她不能喝,她酒精过敏,我得对请过来的朋友负责。”秦冲左右开弓为我抵挡一杯杯白酒。我也一次又一次起来与不相识的人打哈哈。午饭后我的脸还不能回到原位。

饭后我进了网吧贵宾室,十五平的贵宾室,四台液晶显示器的电脑,一张厚厚的大床,足能看出秦冲是个生意精。十几年前我们这里有种白酒闻名全国,他就开始做假酒,以次充好。

当年我为了逃避母亲,高中时逮住住校的机会便不再回家。每个星期天在教室看看书,或者去看看电影就这样过了,偶尔也在小城的街头像无家可归的孤儿拿一串烤鸡翅或者烤鹌鹑边啃边游荡。

最需要温暖的我遇上了当时最得意的秦冲。他总是骑一辆野狼摩托到处跑,见多了我,他便跟踪我。他说看我的样子像是想自杀。他很疼我,对我的好经常让我鼻子酸酸的。差不多我的东西都是他送的,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就连内衣、卫生巾这样的事他也包揽。他可能也不知道,在卫生巾还属高档品的那个年代,给我买的差不多要被青青用光。

高三最后一学期,秦冲总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就像前面提到的放炮娶媳妇这样的事情不胜枚举。虽然我们因为这些会闹别扭,但总体的形势是好的,我很依赖他,我也很爱他,在我的词典里没有分手。直到父母发现后,母亲歇斯底里地发疯,对我又打又骂,最终以母亲心脏病的屡屡发作战胜我们而告终。那段回忆对我们两人来说都是美好的,分手的迫不得已又是刻骨铭心的。

我与宋西坐下来玩游戏,手忙脚乱地开心笑着。秦冲百忙之中不止一次找机会进来与宋西聊上几句,当我想起是屋里这张床的缘故时,心顿时被他的醋意感染得酸酸的。

“我今天没有白来。”宋西看着我说,“他还没有忘记你,要不要让他死心?”“怎么让他死心?”我话一出口就看见了宋西的坏笑。你做梦去吧,想占我便宜找错对象了!

还是那双手放在我的肩上,是老位置,也是我久违的动作。他的下巴搁在我的头顶上,手有力地握着我的两个肩头,能嗅到他身上的味道。心脏绷得有点疼,我不敢呼吸,生怕惊扰了这个梦。只有电脑轻微的咝咝声,我想永远拥有这静谧的时刻。

“这样做有什么好处?”我还是开口了,声音也有点儿哽咽。

他的手犹豫了一下还是挪开了。秦冲点了一支烟:“他是你男朋友?”

“你希望我永远单身?”我转过椅子朝向他,努力挤出轻松的笑容。

秦冲的眼睛闪过一抹疼痛。我问他要烟,他点燃后递到我嘴边,我摇了摇头,示意他重新拿一支。

“你恨我,恨我结婚是不是?我再说一次,今天与七年前没什么变化,只要你开口,就是要我的命,我眼睛都不眨一下。”

秦冲说话常带有一股血腥味。高中时邻班号称“小城第一”的男同学大写情书骚扰我,时不时在买饭打水时对我进行拦追堵截。不知轻重的青青告诉了他,当天晚上,“小城第一”变成了“小城第二”,见了秦冲就喊大哥。

“你能给我什么?我会要一个已为人夫为人父的人抛妻弃子来娶我?你明知道这么卑鄙的事情我做不来。”

“就算是卑鄙一点儿,只要想想咱俩能够在一起什么都值得。”秦冲把我揽在他胸前。我的理智在一点点地崩溃。

宋西开门。我推开了他。

“你今天很漂亮,爱情的力量是巨大的。”我不理他,他又接着说,“要是我,干脆要他离婚嫁给他。”宋西弓起食指欲刮我的眼泪,我向后闪开。

“你是个残忍的女人,还有自残的倾向。一个连自己都伤害的人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给你个建议,除了他,你嫁谁都不会心甘情愿也不会幸福。”

“我可没有这么想,比如我曾经想嫁给李立。”我颇不服气。

“李立?哼!”宋西冷笑了一声,他认为李立不值得一提,“听轩然说还有一个是青青妹妹的男朋友,你去N城后他发了疯地找你?”

“我认为很平常,只是你放弃的有些可惜,有些荒诞。不要装伟大,也别装坚强。你远不如想象中的自己坚强,比如下车时你想逃跑,你不敢面对秦冲的老婆。这证明你说忘记过去是骗别人的,可你仍然不承认,硬撑什么?秦冲的眼光追逐你时,你视而不见还装模作样地朝我笑。与其说你高尚,不如说你卑鄙,你明知道秦冲忘不了你,却时时刺痛他、提醒他还爱着你。说白了,你在勾引他。”

他以为他是谁?我朝他吹了一口烟:“什么时候改行成正人君子了?一个光着下身的男人凭什么教训我?”

他狠狠地瞪着我,上来抽走了我嘴里的烟,扔在地上并用脚狠狠地踩了上去。他肯定在骂轩然为什么连这种事也要告诉我。

秦冲不停地检讨白天没有照顾好我们,晚上要吃什么随便点。他不敢招架宋西的眼神,可宋西总是盯着他不放,搞得现场有些微妙。

“现在是老板了,当然要宰你一刀。”我嘻嘻哈哈,就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过。

青青失踪了半天。我给她打电话,果然在她初恋男友那里。“叫上那个谁,今天要对秦冲动刀。”

“这里能有什么好吃的?我不回去。”看来我惊扰了青青的好梦,她的声音是刚睡醒的样子。

“海鲜,等你十分钟。”

这招儿果真能用,十分钟刚过一点儿,她就回来了。

如果你的爱人找种种理由拒绝你参加他的所谓的大场面,你就要考虑他是不是有了外心。我也有幸见识了秦冲的无情,全世界有外心的男人都这样。在嫂子也整装待发时,他满脸堆笑:“妈刚才打电话让你回家,孩子一天不见你,哭着找你。”

嫂子的眼泪都要掉下来了。

“宋西,你开车与嫂子一起把孩子接过来,来回也就是十分钟。”我忙打圆场。大家都在,又不是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干吗让她走开?白白地让人恨我,这事我可不干。

嫂子瞅了瞅秦冲的脸色,后者还是在笑,但眼睛里已经没有一丝可通融的表情。“不用了,我也累了,你们好好玩。”嫂子低着头走了。

我的心情变得很糟糕,对着一桌子鱼虾蟹贝没有胃口。男人很可怕,只要他不爱你,或者他有了外心,你就能看见他不容商量的绝情。

秦冲首先想知道宋西是我什么人。“这是宋西,我朋友的男朋友。”我轻描淡写地说了出来。酒桌上的气氛顿时轻松了许多。中午的饭还在肚子里没有消化,只有饿死鬼附体的青青在狼吞虎咽。我在她耳边说:“做什么剧烈运动,饿成这样?”她没理我。“别吃这么多的高级蛋白,你身上已经有了一股高级蛋白质的味道。”我又在开她玩笑。她被啤酒呛得咳个不止,脸色通红,桌子下她伸手在我腿上狠狠地捏了一下。

“良小姐,我是陈家良,虽然没有见过你,却常听秦冲提起你的大名。”

我不能听出他的话语到底是恭维还是讽刺,平常遇到这种事情我都当是前者,要不然怎么办?

“这是我的合作伙伴,网吧是我俩共同投资的。”秦冲拍拍陈的肩膀。

“良小姐一定要与我干了这一杯,我有话要说。”陈家良举起杯子。

我举起杯子与他碰过后浅浅地喝了一口。

“七年前你刚去上大学,我与秦冲就是那时候认识的,在酒馆里我俩一见如故。就是因为我叫陈家良,因为我的名字里有一个‘良’字。他就说,好,我这一辈子就喜欢良子,咱们是朋友了……”

我的眼泪想往外流。那时候我刚与秦冲分手,我知道他那段时间以酒度日,我也是在那个时候学会抽烟的。酒桌上顿时寂静了,连青青也停止了胡吃海塞。“来,干了这一杯。”我端起酒杯与陈家良碰过后把剩下的酒喝了个精光。秦冲上来拦我被我推开,推他时我清晰地看见他左手腕上刻着的我的名字依然存在。那是在我家人反对最强烈的时候,他自己一针一针刺上去的。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心痛,一杯接一杯地找出各种理由与人碰杯。

仿佛已经在梦境了,手脚都不太听使唤,别人的声音也不能听清楚,思维却是恼人地清晰。人仗着酒精可以胡来,没人会与一个醉鬼计较,于是我大口大口地喝。喝醉酒做错事,清醒过来,一句“我醉了”就能解决所有的难堪,于是我又大口大口地喝。可我就是不醉。宋西夺下了我的酒杯,把我从酒店楼上背下来,扔进车里。

我醒过来时,太阳已经出来了。我摇醒了在另一张床上酣睡的青青。“干吗?”“回去。”我语气坚定得让自己都吓了一跳。

“好些了?”宋西关心的眼神。

“本来就很好。”现在我心里有个小小的要求就是让所有的男人都从我面前消失。

“要不要回家看看?”

“不。”

他们两人面面相觑不敢多说一句话。

我从家门口走过,外面下着小雨,父母分别坐在门槛里的两边,一边说话手里一边剥着花生之类的。我一阵心酸,他们已经老了。我不想见他们,特别是又与秦冲见过一次的现在。我从家门口走过,绝情地走了。我告诫自己,当我们有孩子的时候,绝不要干涉孩子的感情生活。

轩然来电话说安峰恋爱了,让我猜是谁。我猜不出。她的回答吓了我一跳,是与李立听演奏会的那个女孩子。我愣了半天。“是不是后悔了?安峰也是个不错的人选,你要是抢,准能抢过来。”轩然叽叽喳喳替我着急。“我要与安峰能来电,会等到现在?那个女孩子看来也不错嘛,她还踩了李立一脚。”“啧啧,听你的声音就是酸的。”我就不知道轩然怎么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小说、电影里三八的长舌妇才会这种发声吧。

李立给我带来的伤害不及这次见秦冲产生冲击波的1%。我总结如下,初恋犹如一场高级别地震,断断续续的余震可能会持续人的一生。秦冲隔两天就打一个电话,我从听到他的声音眼泪就开始流一直到挂机。与他分手后我从没因他流过泪,我哲学地认为,恋爱时幸福是两个人的事,分手后痛苦是我一个人的事。我选择分手,所以我理应承担痛苦。我以为分手就代表着结束,现在才知道完全错了,七年过去我依然会崩溃。别与自己的初恋情人见面,这就是恶果。

我疯狂地工作,稿子交付印刷前的一个星期每天都是通宵。每一天我都要喝下二三十杯咖啡。

万无一失的稿子走了,我把心放在肚子里,黎明摇摇晃晃走在街上,我眼睛都睁不开。看好前面的路况,闭上眼睛从一数到五,然后再睁开,再看路,再睡觉。虽然只是间歇的短短的几秒,效果却很好。我曾为自己这个发现惊喜不已,走着路睡觉,听着都酷。我闭着眼数着台阶上楼,眼也不睁地从包里摸钥匙,极不情愿地睁开眼找钥匙。我吓了一跳,赫然看见宋西站在我的门口。

“轩然。”我大声叫着,她肯定躲起来了,我为他们来看我感到高兴。

“我来办公事的。”宋西平时的笑极有亲和力。

“哟,谁这么大面子让大老板亲自上阵啊?”我开了防盗门,又找钥匙开木门。

“挺棘手的,我甚至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宋西拿过我手中的钥匙,把环上的钥匙来回倒腾几遍,“外屋的钥匙在右边,里屋的挨着在它左边,这样闭着眼就能开。”

“我早就知道,只是懒得调换。”我傻笑一番,与工作时严厉的我判若两人,“吃了早点没有?要不要我去买?”

“这么懒的人要为别人买饭,一听就不是真心话,去睡觉吧,我来照顾你。”

宋西聪明地点透了我,我也顾不上害羞,连声道谢,扑到床上眼睛再也没睁开。

轩然打电话来问我是否见到她的宝贝宋西。听到他在这里又急急地让我帮她盯着,免得又搞出什么乱子。我说:“轩然你累不累,嫁了他一辈子都要这样了,你不觉得遗憾?”轩然说:“谁说我要嫁他了?我的男朋友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我与宋西已经快一年了,他的好日子快到头了,可能就在最近的某一天我就会不理他的。”我说:“宋西,你听听,轩然说要甩了你。”轩然大惊:“宋西,女人之间吹牛,你不会当真吧?”我咯咯笑:“逗你玩儿呢?宋西没在边上。”“该死的,你吓死我了。”轩然长出了一口气。我知道轩然对宋西认真了,看得出宋西也很喜欢轩然,两人郎才女貌,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我把轩然给我的任务告诉了宋西,并告诫他不要在这里给我惹是生非,要不然我多没面子。

“我住你这里岂不是更好?你可以日日夜夜帮她盯着。”他浮出独有的邪气,眼底的内容高深莫测。

“我可是良家妇女,与你这种人住在一起我怕嫁不出去。”

“你用不着怕,嫁不出去我来收拾残局。”他燃起一支烟。

“与大龄女青年开玩笑要注意措辞,说不准会引火烧身。”我笑着警告他,“你的工作到底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回去?”

“你是关心我,还是要赶我走?”他抽了一口烟,眼睛夜猫子似的亮,“又不是没谈过恋爱,装什么工业酒精?”

我假纯(甲醇)?我当时就愣在那里。

他仰在沙发上吐出一个大大的烟圈儿,然后若无其事地看着我:“我想我可能爱上你了。”

盘腿坐在椅子上的我听到这里差点从上面掉下来。我想说什么,牙齿与舌头却在打架,哆哆嗦嗦什么也说不出来。

“咱两个是不是很有缘分,从未谋面的你给我买短裤,这就已经注定了你与我脱不了关系。还有轩然给我说你是怎么细致地为李立挑短裤时,我竟有点嫉妒了。这么大方的人应该是我的。”

不愧是光着下身的男人,看来他的旧病又复发了。他提到了轩然,我冷静下来,看在轩然的份儿上暂且不与他闹僵。

“哈哈,谢谢夸奖。”我面无表情。

“你好像无动于衷。”

“要我怎么样,感动得扑进你怀里痛哭流涕?还是对付李立似的替轩然揍你一顿?我劝你收收心吧,别让我难做。”

“经过了上次的打击,让你相信男人是不容易,我会给自己足够的时间。”他从地上捡只靠垫儿当枕头躺在沙发上就睡。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讲理?这是我的家。”我朝沙发踢了一脚,他动也不动。

我在卧室困兽似的走来走去,浑身冒火,怎么办?我怎么惹上他这样的无赖?我又骂了句脏话。好吧,算我倒霉。无论如何不能与他共处一室,他是什么人?光着下身的男人!惹不起躲得起,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身上汗津津的衣服也顾不上许多了,我从他身下抽我的手袋,那里面不止有办公室的钥匙,还有钞票,这个世界离了它能过吗?

这男人这么快就睡着了,还真不认地方,谁的家都能睡得着!又一想,人家是什么人呀,要不然怎么对得起那个大号?我坐在地上一点点地向外拽我的包。

惊魂未定的我在办公室睡不着,打电话试探轩然,轩然提到那个人时浑身甜蜜。“这个混蛋果然是出来偷腥!”当初在小说上看到这句话时我还笑过作者庸俗,现在觉得这个比喻真贴切。男人有谁是好的?举例说明才服人。

“我给轩然打电话了。”我冷冷地对着宋西。

“好啊,我正不知道如何解决。”流氓啥样他啥样。

“你有点责任心吧。你已经与轩然好了快一年了。男人有点花花肠子可以理解,现在碰壁了就乖乖地回家找轩然,趁她一切都不知道。”我恨不得掐住他的脖子,但我还是保持语气的相对温和。

“你挺懂男人的,怎么就不懂我呢?我现在喜欢的是你。”他伸出手来摸我的脸被我打飞。

“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以为我不知道你这种人一天少不了女人。来N城出差也要搞出一段风流韵事才甘心,你敢否认你不是临时起意?轩然在床上还没有那么傻吧,她能不发现点儿蛛丝马迹?”我十分生气也十分艰难地说出最后一句。

“你问来问去是问我与轩然最后一次性生活的时间?”他邪笑着靠近我,手轻轻地抚过我的脸,我的脸顿时红了,向后退着。我这时很矛盾,若换是别的男人巴掌早就挨在脸上了,可他是轩然的男朋友!硬硬的墙挡住了我的退路,我双手用力往外推他。他扣住我的双手在墙上,身子便贴了上来。“你感觉一下便可知道我有多少天没有过性生活。”

“混蛋。”我缩着身子,头来回地摆动想避开他的嘴。我明显地感觉到他的呼吸越来越热,再不制止就晚了,我抬起膝盖顶在他的要害部位,他捂着肚子倒在地上,我夺路而逃,哭着给安峰打长途电话。

安峰先去医院看了宋西才来见我,他责备我下手太重,对宋西来说这比要了他的命还要糟。“到底伤得怎么样?”我着急地问。“医生说最少一个月不能过性生活,也就是说,一个月内回家肯定会被轩然发现。”安峰看了我一眼。“别让轩然知道。”我大叫,“我咋就这么倒霉呢?”“良子,说不定宋西真的爱上你了。”“你别添乱,上次不是你说我与李立的就是爱情吗?也怪我,一个没谈过恋爱的人的话也能相信?”我抱着脑袋尖叫。

轩然哭哭啼啼地打电话,说把宋西的车子撞了。“你没事吧?”我急忙问。“没事。”“你没事就行,车子撞了就撞了,你的宋西有钱,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在想象宋西听到消息后是什么样的表情,二十几万,他肯定会跳起来,然后震疼伤处又捂着肚子躺下去。这么多天我第一次得意地笑了。

宋西已经在我这里住了两个礼拜,我天天得给他做饭、洗衣服,还得防范他的毛手毛脚。我声明不给他洗内衣,他刚动手就捂住伤处爹呀妈呀地喊疼,说流氓话的时候笑得要岔气怎么不疼?我只好买了台小洗衣机专门给他洗臭袜子、短裤之流。

我在包饺子,他夸我包的饺子好吃。人一向吃软不吃硬,被人夸奖的感觉也很受用,我只好屡屡包给他吃。“你偷偷在笑,是不是喜欢上我了?”他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的身后,小小的厨房使他有点贴着我。我拿起小擀面杖朝他下面一比划,他立即逃之夭夭。“那么凶干吗?我又没有干什么?”他还委屈?

“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你的车子被轩然撞出个大坑。”我乐出了声。“嗯,保险公司已经通知我了。”有保险,怪不得他稳如泰山!“你那么讨厌我吗?我的东西坏了就值得你这么高兴?”他显然不满意我的幸灾乐祸。我也觉得自己有些小人作为。“你干吗不回去处理?放心,我不会告诉轩然的。”“咱们好不容易有了点起色,你看你还给我包饺子吃我怎么舍得离开?”他说着伸出手又在我的四周假装拍蚊子、捉苍蝇,企图一不小心意外碰到我。

“你知道我的车子怎么撞的吗?”吃饭的时候他问我。

“轩然是个马虎蛋,还不是不小心撞的?!”

他苦笑了一声,“轩然开着我的车子与一个男孩子在车上kiss,结果就撞了。”“你开什么玩笑?”我被饺子噎住了。我有点明白撞车后轩然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宋西而是打给我。

我把一只饺子蘸了醋放在他碟子里:“看你酸溜溜的,证明你还是在意轩然的。”

“我准备趁这个机会与轩然说了,有了接班人她就不会又哭又闹了。”

“你们的事儿跟我没关系,不要扯上我。”跟他在一起时他说什么你都不要在意,事不关己地对待他才能占上风。

“顺便告诉你,明天我去相亲,不回来吃晚饭。饺子在冰箱里,你自己煮着吃。”

我们热心的总经理要给我介绍男朋友,是他的一个战友的儿子,什么一表人才、家财万贯。这么好的人为什么还没找对象?我私下里撇了撇嘴。我到底哪里好?让总经理女儿般待我,还操心我的婚姻大事。轩然曾说胡经理肯定是黑道上的人,好男人很少能欣赏得了我这种野性格,秦冲,青青妹妹的男友,一颗红心两样准备的李立,现在又来了一位宋西。又比如我与老实巴交的安峰相处二十几载却相安无事。

“农村来的人真老土,还相亲?”宋西恶语相向。

“这叫千里姻缘一线牵。”我笑笑。

“我的胃有点不对劲。”他用手捂住肚子。我才不上当。

胡总的拐了八个弯儿的侄子的外形还算可以,高高的、壮壮的,一脸的憨厚。开个大奔来接我到一家西餐厅。我们一直没有太多的话,除了一些礼貌用语。我被他身上的古龙水味呛住了。相比之下还是香皂味比较舒服。

“听胡伯伯说你很能干,忙得没有时间谈恋爱,他说你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不可能吧?”酒过三巡,他终于开口到正题了。

我有点愕然,二十八岁的人没谈过恋爱?胡总胡说你也信?

“正是因为胡伯伯说你没有谈过恋爱我才约你的,你懂我的意思吧?”他接着说。

我摇摇头表示不懂,事实上我还真没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

“没有恋爱就证明她没有过……证明她是处女。”他发了狠终于说出来了。

哦?我恍然大悟。我忍住想顺势把酒喷他脸上的强烈欲望。“不知道胡总给你说我的条件没有?”

他显得惊愕,意思很明显,女人还要与他谈条件?

“我的条件是没有看过女人一眼的男人。”我投过去一个妩媚的笑容。

“良小姐真幽默,哪有这样的人呢?”他长出一口气。他认为我在撒娇。

“所以这么多年我也很苦闷,咱两个在这件事情上也算志同道合了。我就向你讨教个问题,你说这验证女人可以用那张纸,可如何验证男人呢?”

他的脸顿时变成了猪肝色。

我气咻咻地回家,宋西正对着煮好的饺子没胃口,我端起就吃。“你不是说不回来了吗?”他有点吃惊。我翻了翻白眼。他连忙起来端水。我连吃了两大盘饺子,心里多少舒服了一点。

可能是气急了,也可能是又冷又硬的饺子吃多了,我半夜里胃胀,肚子疼得在床上翻来覆去。“你怎么了?要不要我帮忙?”门外是宋西的声音。“滚开。”我的声音已经接近哀嚎了,“全是臭男人。”

宋西踹开门给我抠脊柱上的穴位,就是用手捏起后背上的皮使劲往上掂,疼得我杀猪似的嚎,皮估计都掂熟了还是没用。

宋西送我去急诊。我患了阑尾炎。医生建议动手术,我问他会不会留疤。他笑着说伤口痊愈后可以做美容手术,一般不会留疤。我像狗一样地绝望,一般?从小到大我都是倒霉的二班。我坚决不做手术,急坏了宋西。他说:“我原以为只有轩然这样的女人才会虚荣到只要美丽不要命呢,没想到你也不能脱俗,你想身体那么漂亮是为谁保留的?”我哭了起来:“你知道什么?我什么都不好,眼睛不大,睫毛不长,皮肤不白,身材又不丰满,我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身上没有一处伤疤,连个黑点也没有,要是凭空让我多了一条伤疤,公平吗?”我哭得一塌糊涂。

老天有意帮我,我在家休息了数天,慢慢地不疼了。医生说,说不定哪天还会复发,让我小心,不要吃生冷的东西,不要快速吃饭,饭后不要剧烈运动……医生说得像吃根灯芯草那么轻松。我还要吃饭,虽然我不想见父母,可我每月还要往家寄钱,我这工作又是这种性质的,生病的日子里不也是稿子都发到家里解决吗?我怎么这么倒霉?

宋西带病上阵服侍我,我有点怀疑,他的病是不是早好了?

人不能闲,无聊时会生出许多整人的法子,譬如我让他讲过去的数不清的女朋友。他边讲边看我的反应,他唾沫星子乱飞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解闷呗。他似乎很坚持原则,一顿饭只讲一个。有两次我以不吃饭相威胁又加演一个,共讲了二十个之多。

最烦的是他每天去饭店给我订汤,无一例外地提着一壶猪肚汤回来。我反抗:“为什么总让我喝这汤?”“吃啥补啥,肚子出毛病了,当然要喝猪肚汤。”他振振有词。“我是肠子,不是肚子!”我烦得要死,我不喜欢吃肉,特别是猪肉。第二天他又换成了羊霜肠汤,声称这是地方特产,我快要被膻味熏晕过去了。

“吃什么补什么?对了,要不要给你买点什么鞭回来?”我讽刺他。“好啊,”他笑得阳光灿烂,“我早就想补补了,因为你现在是病人怕你受不了才忍着的。”我拿一只拖鞋扔过去:“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怎么只想着占我的便宜?”

生病的两个礼拜是我最幸福的日子,有人服侍,有人讲故事,也圆了我小时候的梦想。小学时我就羡慕别的同学生病,他们爸妈来学校把他们背回去,伏在爸爸妈妈宽厚温暖的背上该多幸福。生在我那种家庭的人命特别硬,我就从不生病。我故意冬天喝井水,疯玩出汗后脱得只剩下单薄的绒衣,我想尽了法子,可就是不生病,所以我趴在母亲背上的计谋现在还没得逞。

宋西握着我的手听我讲过去,听我讲与秦冲曾经幸福的过去。他隔着被子把我抱在怀里,轻轻地拍着,其实你很软弱,你需要人来保护。我融化在他温柔的眼神里。他伸出手擦我的眼泪,然后轻轻地吻了吻我的眼睛,那一刻我们竟然都无法挪开。他开始抚摸我,我也没有力量阻挡他的下行。在他的手指探到我小腹时,我阑尾处一阵痉挛推开了他。

轩然、安峰,还有他的女朋友李雯来看我。宋西蒸发了。李雯是个单纯爽快的女孩子,不过我听到她的名字时感觉她像李立的妹妹。我听着她欢快地安峰长、安峰短,而安峰时不时投过去疼爱的目光,我竟有点酸酸的。什么爱情不爱情,结婚就要找一个疼爱自己的人就行了,你死我活的爱情有什么用!

今年夏天广场活动猖獗,偌大的广场你方唱罢我登场。我挤在人群深处随着零点乐队的《爱不爱我》摇摆。有人轻轻地捏了我的屁股。我猛回头,竟是一个十五六岁乳臭未干的男孩子!我扭着他的衣领到灯柱下,掏出身份证朝他晃晃:“小子,睁开你的眼看看,我可以当你妈了,快叫阿姨。”“阿姨饶命,我下次不敢了。”我放开他朝他挥挥拳头,他一溜烟儿跑了。

我哭着说给轩然,为自己被小王八羔子当成同龄人而气愤,可见我的身材如何的不堪。“你的胸罩里面不能垫个海绵垫儿吗?何必把自己搞得这么惨?”轩然哈哈大笑,随着动作她的乳房来回地抖动。我闭上了眼。我是男人的话也会找轩然这样的女人,我敢打赌,凡二十六岁以上的男人都会找丰满的女人。坚硬的瘦是冰冷的抵触,柔软的胖是温暖的融合。海绵垫儿被未来的老公拆穿怎么办?我可怜兮兮的。“干脆去丰胸。”轩然又出主意。“能骗得了自己吗?听说弄不好连这块儿也没有了。”我迷惘的双眼。“你这人很烦知道不?非要这样理智吗?多点风情好不好?那才是女人。”“你当我是男人好了。”我故意搂着她,挤她。她吓得鬼哭狼嚎跑出了我的卧室。

轩然让人佩服,她与男人玩儿来玩儿去,不知有没有厌倦过?我看都看花了眼。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是我显得小还是她显得成熟,反正别人总说她比我大,也总是劝她结婚。“你二十七了,你是不是就这样玩下去,不准备结婚了?”我问她。“婚当然要结,我不是正在找个可靠的男人吗?”她不无遗憾地说,“没有一个人能让我决定要嫁。”我说:“宋西不是挺好吗?”“现在来说宋西是最好的人选,可我有一个多月没见他了,并不怎么想他唉。”轩然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你那边又有个替代品。”我朝她撇嘴。轩然大惊:“你怎么知道的?喂,你怎么知道的?有没有在宋西面前说漏嘴?”“是宋西告诉我的。”我不得不说出实话。“天哪,我完蛋了。”她倒在床上捂住眼睛,而后又跳了起来,“怪不得,我打电话他总是说忙,我怀疑他,他就说有良子看着我会做什么?他在这里没有别人吧?”我的脸红了:“没有吧。”“良子,帮帮我,怎么办?”她边说边晃着我的胳膊,快把我晃晕了。

我给宋西打电话,说轩然来了。他淡淡地说他知道。因为内疚我语气中有恳求的成分:“你态度好点,来看看她吧。”“你现在生病,情绪不能太激动,等等再说,不过我真的想过去,几天没见你还有点想你。”我摔了电话。

我真的很烦,连续一个多月的相处,我发现了宋西不少优点。比如幽默,比如体贴,又比如激情与活力。而我问及轩然关于宋西的优点时,她却说宋西有钱,人长得帅,并且床上功夫也很好。我的心一抽一抽地疼,宋西在轩然面前很失败。我在反省自己是不是爱上宋西了?如果是的话,我怎么会如此冷静地发现他的优点?如果不是,当他贴近我时我心跳加速又如何解释?特别是那一次,只是,只是……但他是花花肠子,这种男人我能驾驭得了吗?

轩然与宋西见面后哭着离开了N城。我送她上火车时,她趴在我的肩上说,为什么她可以原谅宋西与别的女人鬼混,宋西却不能原谅她一次?我心里酸酸的,这个世界男女是永远不会平等的,事业与家庭均得意的男人比比皆是,女人却只能二选一。女人要承担家务,要怀孩子,在怀孕期间谁知道男人是不是憋得住不去外面鬼混,生过孩子后的性生活男人又唉声叹气没有之前的紧迫感。全天下的男人都是一样地绝情,下定决心追逐一个女人时,他不顾一切,他要抛弃一个女人时也会毫不犹豫。“轩然你不要哭,以后要记住,男人是靠不住的。”轩然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的心情坏到了极点,踢着满地的落叶走在路上。

我拒接宋西的电话,家也不回,我知道他肯定会在那里等我,我不想见他。他就是绝情男人的代表。我东游西荡地住宾馆,冲着宾馆服务生的疑问眼神发火,一个人住不行?这个社会做个女人真难,独自住宿也要遭人怀疑!

秦冲打电话来,说他要娶我,问他与老婆离婚后我会不会嫁他。“你是向我求婚吗?”我有些虚弱。“是的。”他斩钉截铁地说。嗅觉灵敏的他又问我发生什么事儿了,我的声音不对劲,要不要他来看我。我说他没权利管我,叫他不要再打电话来,我讨厌他这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人。

安峰也很三八,说:“宋西跟轩然分手了,你怎么还不见他?”“安峰你要好好待李雯,如果你们再有个三长两短,我真的要对男人绝望了。”“什么打击会这么大?”安峰关心地问。“我对男人很失望。”我说。“听着有曾经沧海的味道,你总是胡思乱想,这就是你吃不胖的原因,抓住你想要的吧。”现在的安峰不太顾得上与我多讲话。

又是意外,轩然怀孕了,她坚持认为是宋西的。这个消息给了我重重一棒,我瘫倒在地上。她坚决不让我告诉宋西,她说还没傻到用孩子拴住男人这一地步。认识三年的轩然从来没有这么坚强过。我难过地哭了。她让我陪她去流产。我说轩然,这事一定要告诉宋西,他得负责任。

宋西听完我的话冷冷一笑,她那么确定孩子是我的?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绝情的笑,我的心瞬间成冰,我为自己竟对这样的男人动心感到羞耻。我去抓他,不管是什么部位,我追问他最后一次与轩然发生关系的时间。他承认是来N城的头天晚上,并说你也知道轩然的身体是多么的不可抗拒。他头一天与一个女人亲热,第二天便跑来对另一个女人说爱她,且她还是昨晚那个女人的朋友。我的眼泪抑制不住地狂奔。我发了疯似的打他,咬他,踢他。他说也可能是他的,因为那天没准备与轩然干什么,所以没有预防措施,但他不准备负任何责任,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明知道这种游戏会有什么后果,该谁承担的谁就要承担。他说得那么冠冕堂皇,让我绝望。

妇科里的人还真不少,有做霉菌化验的,有做尿检的,也有确定怀孕后做人流的。脸色苍白的轩然靠在我的怀里,我们在走廊上排队等候。化验室女大夫一声高喊:“9号,谁是9号?你的分泌物咋这么臭?”9号病人满面通红。轩然更是眼泪汪汪,大夫怎么搞的,病人要是知道是怎么回事,还会来这里找你?

最里面那间是手术室,玻璃门上挂着个蓝色布帘子,上面写着几个字:男士免进。手术室里有数台屏风,每台屏风后都有一张手术台,上面躺的女孩子,两腿高高分开架起。轩然紧张得手都出了汗。医生面无表情:“怎么不穿裙子来?脱掉裤子,快点!”

手术中,轩然很紧张,仪器放不进去,放的过程中,轩然疼得叫了一声。“叫什么叫,现在知道疼了,原来干什么去了?知道滋味了吧?”大夫声音很冷。我想踢那个大夫一脚,可轩然还在她刀子底下呢。我的一双手被轩然紧紧握着早就失去了知觉,我不能给她及时擦掉额头上的冷汗,自己的汗水也顺着脖子流下来,毛毛虫爬样的难受。看着一些血块一样的东西被吸到个大玻璃瓶里,我的胃在痉挛,肚子曾经被宋西抚摸的地方冷得出奇,我怕自己坚持不住要晕倒。

术后的轩然脸色苍白,她坚持要看那个充满红色液体的大瓶子。她虽然拼命压抑着自己,眼泪还是从她的脸上滑落下来。我搂紧她,想安慰她,自己的眼泪却是哗哗流个不止。这个世界让人失望,全天下的男人让人绝望。

轩然要我陪她回老家休假。我不顾总经理的好言相劝辞去了工作。离开城市吧,走得越远越好。

轩然的家是一个小山村,冬天的山村别有一番景象,脚下是树林,头顶是树林,看不完的山头,数不清的云彩。路两旁尽是黄黄的树叶与细细的茅草,偶尔还有一两只大鸟飞过。

轩然的母亲是一位能干的家庭妇女,轩然遗传了她的长相。她只是把轩然搂在怀里,什么也没有问。她父亲问过我们的工作情况,就坐在一旁抽旱烟,抽完一锅,在门槛上磕磕,从烟杆前挂的小布袋里捏出一些烟草揉揉塞进烟锅里再抽。

晚饭时,我与轩然坐在灶台前烧火,听着伯母讲轩然小时候的趣事。这种情况只在梦里或小说里才出现过,我母亲从来都不要别人插手她的事情,如果你围着她,她总是骂骂咧咧嫌弃你在那里碍手碍脚,如果你不识趣地还站在那里,她就会打你,直到把你打哭她才停止。我这才知道轩然为什么女人味十足,而我凶巴巴、冷酷得像个男人婆。火光映在轩然的脸上,她一副恬静的样子,看样子她今晚一定能睡个好觉。不只是她,我都有点意兴阑珊了。

“下雪了,然然,快起床。”伯母喊。

睡了一夜,我与轩然的精神好多了,轩然说带我看看山村的雪景。伯父天不亮就趁着雪光去林子里下夹子了,说不准今天还会捕到一只野兔呢。在我们出门时,伯母拿了一只羊皮筒子让我套在手上,又拿了件羊皮袄披在轩然身上。“别冷住了。”一句关怀略带责备的话让我鼻子发酸,轩然早已倒在母亲怀里痛哭不已。“别哭了,小心你爸看出来了。”轩然的妈妈撩起围裙擦拭一下眼睛又叮嘱着。

厚厚的雪已把昨天看到的一切都改变了,只有白茫茫的一片,高大的古树枝丫被雪压得低低的,少了昨日的高高在上的黑壮威严,白白的,低低的,显得与人更亲近了些。回首看刚才走过的路,坡下的景象更像童话世界,星罗棋布的村舍,家家都是棱角不明显的尖尖的房顶,上面的烟囱向外冒着绵绵的细烟。院子里男人在劈柴,女人往返于厨房、水井、猪圈之间,小孩子在雪地里打闹,还有一个院子里一个小伙子在训练一只黑狗跳起来接食。我的鼻子又酸了,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而幸福的家庭却都是相同的幸福。

宋西还是找来了,除了赞叹他的勇气,还得佩服他的脸皮。轩然出奇地平静,静静地听他抱怨大雪害得他在十里外就抛下了车子,步行上来的,静静地听他说车上有带给她的好多补品,静静地看着他那一刻也不肯停下来的上下翻飞的两片薄嘴唇。

“宋西你不要白费力气了,破镜如何粘补都会有裂痕。”轩然轻启朱唇。“轩然你误会了,我是来找良子的。”宋西的回答让我像被一群饿狼围困的小绵羊一样内心发出一阵哀鸣。轩然看着我,不相信地看着我,眼神毛骨悚然。然后她说:“你们走吧,天黑前还能赶到车子那里。”“轩然你听我说,我没有……”我用手捧住了头,宋西谁欠你什么?你太过分了,你凭什么跑到轩然家里伤轩然的心?你就这样随意践踏爱过你的人吗?我又与你发生过什么,你非要把我扯进来才舒服?我向你说清楚,我以前没与你有过什么,以后也不会发生什么,我根本就不想看见你。我的声音不高,却似掉在冰窟里的冷。这个男人他凭什么要再三挑拨我与轩然的关系?

“良子,你真傻,何必要说那么绝情的话?”轩然虚弱地靠在被垛儿上,“即使你与宋西发生什么我也不怪你,他的魅力不是一个普通女人能抵挡的。看得出来宋西是爱你的,他从没有像紧张你那样紧张过我。你知不知道你确实有很强的吸引力,你总以为你不具备一个妩媚女人的外形,你不是常说,上帝对你关上一扇门也一定会为你打开一扇窗。你的优点数也数不完,你独立、冷静、有主见、幽默、机敏,还有心肠特好,我自己也在暗暗羡慕你呢。”她摆了摆手阻止我张嘴,“男人有些地方绝情是应该的,你也不会希望你男朋友与他的前女朋友藕断丝连对不对?只是因为那个女人是我,你才这么不忍心。我知道你珍惜友情,你不想因为这些失去朋友,上次逃避青青妹妹的男朋友就能证明这一点。最主要的是你对爱情期望值过高,不想纯洁的它受到一点污染。爱情来了是逃不掉的,即使没有你,我与宋西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我都不知道呢!”

“轩然你说的是真心话?”我泪眼婆娑。

“关于你的完全是真话,关于宋西也是为你着想才说的。”轩然笑笑,两唇往后拉动,很凄惨的那种。我的眼睛酸酸的,我说:“轩然,我要是现在搂着你哭,你是不是觉得我假惺惺地有怜悯你的嫌疑?”“怎么会呢?”轩然说着,泪珠已滚了下来。她抱住我:“你放心,我一定要找个比宋西好几倍的男朋友。”看我瞪大眼睛看她,她又说:“我指的是爱我比宋西多几倍。”我松了一口气。

“宋西是个商人,唯利是图、为富不仁、背信弃义已成他的本性,我与宋西怎么样全看我们的造化,你觉得我会比你更吸引他吗?我从小过够了提心吊胆的生活,我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如果能在你们这里生活,我宁愿不走。”我看着世外桃源似的三家庄。轩然这个村子叫三家庄,当时我还以为是轩家庄。轩然说当初这个村子只有三户人家所以叫三家庄。

从我们回来,雪已经纷纷扬扬下了十几天。轩然的脸色渐渐好了,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我开始在身上抓痒痒,即使大雪封尘,自己的新陈代谢也会有死细胞不断产生,堆积在身上就成了污垢,身上好像被什么糊住了似的不通畅。“半个月不洗澡就受不了了,我还说在村里给你找个人家嫁了呢。”轩然笑我。

“良子。”宋西来了,提着半瓶酒。在我面前做这种姿态还早,我不吃这一套。他的脖子都是红的,我推他出去,喝醉耍赖的事谁没干过?这是我的新公寓,我不知道这个男人有什么魅力,竟然让与我两小无猜的安峰告诉他我的住处。

安峰与李雯要结婚,我送上一个婴儿床给他们。安峰脸红得不得了,问我怎么知道李雯怀孕。“你妈给我说的,我也很意外,原以为你这种人要上了婚前培训班以后才会呢。”安峰更是脸红。站在对面的这个老实的男人现在是稀有动物,自己错过了多多少少有点遗憾。

身穿白婚纱的新娘千娇百媚,举手投足都显示着她是幸福的。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让我满眼热泪。席间我滴酒没沾,我怕喝醉。安峰的妈妈流着泪说安峰终于结婚了,她也可以放心了。又拉着我的手说:“小良有时间回家看看,你妈想你想得不得了。”“我知道。”我裹紧披肩。

这晚宋西来了,我没有拒绝他。他抱住我亲我,我睁开眼睛看见对面这个男人是伤过轩然的男人,闭上眼睛又是轩然人工流产时痛苦的样子。我推开他说还是喝醉了再来比较好。我们开始喝,真实地说只有我一个人在喝。我喝酒他喝咖啡,我越醉他越清醒。

早上醒来我已不记得昨晚都干了什么,身体酸痛,地板上烟灰缸里遗留的烟头证明有男人来过,昨晚睡在这里的男人除烟头之外没有留下任何东西,哪怕只是一张字条。

父亲得了急病,可能不久于人世,得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都惊得不能动弹。半晌,我带着哭腔说:“我马上回去。”妈说:“不行,得找着小光,你们一起回来,你爸临走前要见他一面。”小光是我的弟弟。一盆凉水从头泼了下来,父亲在临死时也只是想见他的儿子,而女儿……

我们家人的感情相当冷淡,弟弟与我在同一个城市已有四年,我们却从来没有过任何联系,又加上我们都不爱回家,大概有好几年没见了。“弟弟什么样子?高吗?他住在哪里?”我问妈。“你弟弟身高一米八三点五,原来在一个小李庄住,现在不知道,你一定要带他回来,你爸最疼他,见不到他死也不会瞑目的。”后面是母亲一连串的哭声。

我在那个村庄折腾了六天才找到了我的亲弟弟。那个村好几百户人家,灰色的薄薄的楼板建成的五层到七层不等的楼房,楼与楼的间距使得邻居之间足可以这边做饭递到那边吃。每户人家又千篇一律地相似,都有几十到上百的房间。楼下红的或绿的大铁门半开着,门环上挂着一块小黑板,上面写着本院没有空房,或本院有单间套间出租等,再往里走就是一大堆破烂不堪的自行车,它们大多是从黑市花二三十元买来的,也不乏是黑夜里从哪里顺手牵羊推来的。上了楼梯便是脏乎乎的走廊,墙上被烟熏油渍得一块一块;煤灰、煤球、烂菜叶,与洗菜、洗衣服时弄湿了的地面连成泥浆一片。走着时还要小心楼道里千姿百态的晾晒衣物抚过你的脸庞,因为有些衣服仿佛是没有洗过的。我就是这样先问过房东,听到有相似体征的人后我就上楼一个个地敲门。

第六天我终于找到了弟弟的住处,粗黑的女房东一见我便大声嚷嚷:“你是小光的姐姐,小光出差了。”说着又冲着楼上大喊:“史林,史林。”看来我弟弟的人缘还挺好。史林也出去了,女房东去楼上找了一遭下来给我说:“你进来等他一会儿吧。”我谢绝了女房东的盛情,坐在大门外水泥台阶上。

都市村庄的街道没什么可看的,所谓街道它也只有五米宽,它的风景可以用触目惊心来形容,一楼临街的房子无一例外是小商店、小吃店、杂货店。杂货店前一捆捆的扫把、拖布,一堆堆的火钳子、撮斗子,一层层摞起的煤炉子、装满气的煤气罐子。最让人触目惊心的是与这些罐子几米之隔的熊熊燃烧着的炸油条的大炉子,油一直沸腾着冒着黑烟,下了锅的一小条面迅速滚动向前膨胀成一根成品油条来。收了炸油条家什的小吃店又摆出了凉皮、米皮、米线、麻辣烫。天也渐渐热了起来,我看了看太阳,大约十点半。我早已被满街的杂乱闹得睁不开眼来。

我下巴搁在膝头上,看着路人来来往往的形形色色、大小各异、贫富有别的鞋。浓妆趾甲、高跟凉鞋、裙袂飘飘的是女人,且不一定是良家妇女;踩在三轮车上、廉价的拖鞋、小腿粗壮的是小本儿生意人,卖菜的,卖水果的;皮鞋锃亮、长裤加身、脚步匆匆的是刚毕业的没有职业或刚谋到职业还不稳定的大学生……我就这样打量着路人的脚,已发现了不下二十个行业的人。

我就是这样被史林吸引的,他这天去打公话,站在我坐的马路对面,一双鹅黄的小腿,细溜溜的身材,没有穿上衣,丝丝缕缕随风飘逸的头发在轻抚着他柔美细滑的肩,我第一时间愣在那里,我以为是女人。男人,肯定是个男人。我半天才醒悟过来。从路人走到他前方装作不经意地回头便不再回头,还有店老板视而不见的眼神我终于断定那是个男人,是一个像极了《东京爱情故事》里日本影星江口洋介的男人。

这个人就是史林,弟弟的朋友。

他把我带进房间的时候还是赤着上身,狭小的空间让我无处逃遁,看惯了男人身上疙疙瘩瘩热气腾腾的肌肉,知道这样的身体应该是冰凉爽滑。刹那间,我心里涌出了无限温柔的爱怜。

父亲葬礼的第二天,我与弟弟就返程了。我看着坐在旁边的弟弟,他把脸扭向窗外。他的脸上残存着青春痘感染的伤疤,弟弟成熟了,青春痘的起因是年轻人无处散发的激情,只有在婚后身体的激素正常排泄才会消失,所以我猜想他有过不少的性生活。但我不知道同性恋会不会有异性恋的效果,我祈求弟弟与史林不是同性恋。

“别招惹史林,你俩不会有好结果。”弟弟冷冷地抛出一句话。

我与史林有过一次亲密接触,我细细的高跟凉鞋在马路下水栅栏里卡住,他细长的手掌握住我脚踝帮我解开鞋的袢扣,我的身体顿时热了。柔美的橘黄色的路灯下,他的嘴唇轻轻贴在我的脸上,一如秋夜露水般的清凉扫却了我心底的燥热与不安分,纯净极了,我像一个初生的婴儿在接受洗礼。

史林没有经济来源,这可能也是弟弟说的我们不会有好结果的原因。我总是在夜晚将大把大把的钱塞进他的口袋,是不是还有像我这样的女人给他钱我不知道,但他从来不缺钱花。他也似乎不需要这世俗的东西,一起吃饭、看电影、泡吧都是我付钱,他没有习惯付钱,也从来不因为是女人结账而难堪,再别扭的东西放在他身上都合情合理,史林就是真理,是榜样。他就像一个弟弟,或者是一个跟着母亲的孩子,天经地义地正常。在他面前,我的母性绽放得一露无遗。

我们躺在床上,喝薄荷酒,加冰的香槟,对望一眼,亲吻三五秒钟,伴着音乐入睡。这种安静和幽远常常让人忘记这还是人间。

第一次我们这样的时候彼此眼里湿湿的,我也感动我终于达到了理想中的境界。那晚我躺在他怀里,尽量贴近他,想给他多一点温暖。

我没问过史林的过去,也没问过他对将来有何打算,我不是救世主,那样做除了徒增别人的烦恼以外于现实无补。我羡慕他这种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的自在与纯真。

史林一年四季吃青菜,这与男人嗜肉的性格不同。吃肉从远古时代就是人们显示自己强大的象征。更早的石器时代族群中捕到猎物的人才能分得到好肉。一代又一代,这种显示男人征服欲及能力的男性特征在不知不觉中被男人沿袭。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历史小说里的绿林好汉的豪爽也可见一斑。女人这方面就弱得多。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我不认为史林是男性。

史林每天都要下楼打几个电话,我的手机他从来也不用。隔着窗子往下看,他还是斜斜地站在台阶上讲电话。赤着上身,背对着我,一如初见他的模样。我不能看到他讲电话的表情。我猜想,对方是谁,情人吗?

“去我公寓住吧。”我提出了第一个要求。低头看书的他抬头打量着我。“我受不了早上排队去街口的旱厕,”我实话实说,“我也不喜欢一排十几个毫无遮蔽的蹲坑,别人会看见你穿什么颜色内裤也会知道你用什么牌子的卫生巾。”“住在那里太寂寞我不一定习惯,”史林抽一口烟又说,“试试也行。”我从后面搂住他的头,我有了一些欣慰,因为这个你认为是孩子的人竟然肯为你做些事情。

我把地板擦得一尘不染,下水道与马桶请人清理一通,又买回来几盆鲜花绿植。其实在家务方面我是低能,史林反而剪枝浇水洗衣服的什么都会做。我们的住处有一间卧室是朝西的,在后半夜便有月光洒进来,如水的月光,旁边又有一个如水的人绕了上来。“我们生个孩子好不好?”如水的人在我耳边呓语。“今天很美。”我答非所问。他抱住我:“我想跟你永远在一起。”月光下能看见他泪光点点。

美好的东西转瞬即逝,史林总是莫名其妙地离开我,他还是坚持去打公话。在史林又一次失踪了一星期后,我得到了通知,史林自杀。他的样子很安详,纤长的十指交叉放在胸前,带有异域风情的细长的眼睛眯在一起,太平间上面的窗子射进来的阳光照在他的脸上,就像夕阳下我手上那只渐走渐远的蜻蜓。我摸了摸那酷似蜻蜓翅膀的眼睛,还有些温度。

那个冬天我特别怕冷,手触到冷水整个骨头便针刺般地疼痛。

我更瘦了,确切地讲是枯萎了。这是喝酒、抽烟、一个人跳舞到半夜的结果。阔领的衣服从脖子处随时可见锁骨,腕骨尖尖地凸起,窄窄的裙子前面两根髋骨斜在那里,不留神的话会误以为我是哪国的模特儿。我没有朋友。我不过刚刚三十岁,完全有艳遇的可能!我笑着安慰自己。可我也知道没谁会找个酒鬼过日子。重新开始吧,换了手机,再找个工作,旧家具连同里面的衣服都送给收废品的。

服装店促销小姐一直给我推荐一件浅驼色的束腰长大衣,说日本韩国的正在流行。“有没有红色的?”我问。小姐显得为难,说日本与韩国的白领很少穿鲜艳的。她又豁然开朗:“你是不是要结婚了?我们这里有一款红色的。”穿上那件红大衣,我没有脱下来就付了钱。出了商店心情还是同样地糟。因我旁边没有人陪着,这样的新娘显得更加落魄。路人看我的眼神里充满着怜悯,好像我是个弃妇。

我还是回去换上了老衣服,虽然暗淡但没人注意我。穿过了一条条街道,天色渐暗,我不知道要去哪里。路上全是与我不相干的人,他们幸福,他们痛苦,统统与我无关。这个世界有什么留恋的?是毫无感情的水泥丛林,是令人作呕的汽车尾气,还是人与人之间灿烂纯净的关系?

这个城市只有一条河,却因与无数条马路相交造就无数座桥,我坐在其中一座桥的桥头抽烟,“鱼”,是史林爱抽的牌子。来往的车辆打着灯在我身边停一下又忽地开走。我突然想到费雯·丽与罗伯特·泰勒演的那个电影。

史林葬后的第十五天,是我往他抽屉里放钱的日子,抽屉里有一只新盒子,盒子上写着我的名字,我手忙脚乱地撕开。盒子里只有一张便笺,上面写着一串地址还有一些文字。

那是一座摸不清年代的小红楼,木质结构。油漆剥落的栅栏锈迹斑斑,院子里杂草丛生。院儿门没有上锁。便笺指示在门左手的花坛的第三块砖下有房门钥匙,砖下的蜈蚣、蝎子、臭虫成堆成团,钥匙却干干净净,史林死之前一定来过这里。我打开门,一股潮湿的霉味扑面而来,我找不到窗帘的开关,解下围巾系起窗帘。光线射向屋里,光束里的灰尘上下翻飞。客厅里灰蒙蒙的红木家具威严依然。吊灯斜挂在高高的中厅,随着门口吹来的风叮当作响,摇摇欲坠。

楼梯咯吱咯吱地响着,二楼的第一个房间是书房,豪华的大书房。黑黑的认不出什么材质的书架上放着古老的厚重的书籍,似一排卫兵面无表情地站立,黑沉沉的书桌上摆着一方乌黑无光的虎头镇纸,几只红杆狼毫竖在一个巨大的雕花木笔筒里。阴冷的气氛包围着的我激凌凌打了几个寒颤。墙上一幅画像与史林很像,红顶花翎。我仿佛看见一个清代甚至还要久远的朝廷命官日夜不休在此伏案批阅奏折。

梦,一切都像一个梦。我目光呆滞,面无人色。史林是一只转世的狐狸,他腻了那个世界又腻了这个世界,所以他选择去了别的世界。

我踉踉跄跄从那个房子里出来,太阳照得眼前白茫茫一片,我竟找不到来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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