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逍等人目光望去,只见一个十七八岁的青涩少女,正被一群穿着奇怪制服的人们围着。她跪在地上,一直在磕着头叫“饶命”。
“喂,你这个小偷,你是不是活腻了,连莎祭司的人的东西都敢偷?”一个彪形大汉,魁梧得都不像正常人,此刻正在重重地用拳头捶这个小姑娘的头。
虽然不至于把她打伤,但是那么大的巨拳捶在那么娇俏的脑袋上,也是让人不忍直视。
路人似乎都畏惧于这个莎祭司,不敢出头。但凌逍果然已经看不下去了。
“住手!”凌逍挤开人群走了过去。或者说,是他周身的真气把前方的人群给弹开了一条道。
“你是谁?”大汉愣了愣,一脸不怀好意地笑话凌逍道,“你知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干什么?”
“你不要管我是谁,”凌逍道,“这姑娘偷了你什么东西,你要这样欺负她?”
“我?欺负她?”大汉笑了,“这姑娘敢偷我们莎祭司府的东西,我即使当街杀了她都没什么关系。我这还只是捶了她几拳教训她一下,已经算是对她很仁慈了。”
凌逍想了想,道:“哦?莎祭司?很牛逼吗?”
“很牛逼?还‘吗’?”大汉说着掏出手中的长刀,“如此出言挑衅莎祭司的权威,你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唉哟,凌门弄刀,犀利犀利。”凌逍道,浑身刀气一出,大汉已是一个死人。
人们只看到“哗”的一声,大汉从一个巨人变成一滩血,并没有看清楚任何凌逍出手的过程。
凌逍看了看自己欲拔刀的手,沮丧地叹气道:“唉,怎么每次我还没出刀,对手人就死了,好扫兴,我还没拔刀呢大哥。”
凌逍的刀倒是一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刀,受了苍天月那么多恩惠,他实在不好意思再叫苍天月给自己打造一把神器了,所以只好用质量较为结实的凡铁,打造了这把照着“古月弯刀”模样打造的刀。
凌逍给它取名叫“乌鸯”,也是觉得比较有灵气。
“什么人?竟敢杀莎祭司的人,难道我们莎祭司府对偷我们东西的小偷略施教训也不可以吗?”
凌逍循声望去,才发现原来不远处的地方停了一台红黑颜色的轿子。轿子的造型奢华,可是看上去总是弥漫在一股黑压压的气息里,看上去竟十分的神秘邪门。
那声音正是从轿中传来。
凌逍硬着头皮笑问道:“我杀的这个大块头是你什么人?关你什么事?”
轿中人似乎冷冷一笑,道:“他是我的下人。”
凌逍戏弄他道:“既然我杀的只是一个下人,那兄台何必与我计较。”
轿中人怒道:“放肆,竟然敢这么跟莎祭司府的人说话,你难道不知道我正是莎祭司手下四大暴吏之一的沈魂吗?”
一旁的岳铃儿听了忍不住道:“我想起来了,这莎祭司乃是噩多斯城城主雷鸣王的女儿雷宇莎。据说这雷宇莎一身邪功十分了得,可化狮化虎,自称为‘奉上天派遣普渡不开眼的凡人’的‘莎祭司’,为人十分凶残,鱼肉百姓,威吓力比城主雷鸣王还要高。莎祭司府四大暴吏孤雪,吴晴,沈魂,赵钩。据说满手血腥,黑白难辨,乃是黑白两道都十分惧怕的人物。”
“哦?这么强?那我倒要会会了。”凌逍依旧硬着头皮道,心想怎么这么倒霉,这么巧得罪的全是极度难惹的主儿。
黑压压的轿帘邪乎乎地自然抬起,这个名叫沈魂的男人淡定地走了出来。
这是一个年纪轻轻的男人,一张狰狞凶恶的不好惹的阴煞的脸,看起来却意外的很有朝气。
沈魂看了看凌逍,道:“刚才杀我下人的就是你?”
凌逍道:“没有错正是在下。”
“你是不是活腻了,连我们莎祭司府的人都敢杀?”沈魂怒斥道。
通常说别人活腻了的人,很有可能自己就要死。
但沈魂看起来却不像是这种人。他虽然浑身笼罩在一团说不上来的黑气里。但似乎武功却高深得可怕。
凌逍敏锐地觉察到了这一点,道:“兄台好强的武功。我觉得我们没必要因为一个下人而两败俱伤。”
沈魂似乎也深知这一点,淡然道:“兄台你的武功也很恐怖,本来我是不想跟你动手的。但是你杀的毕竟是我们莎祭司府的人,我回去必须要给公主一个交代。”
原来他们竟然直呼雷宇莎为“公主”。看来这莎祭司不但残暴残忍而且非常自恋。这噩多斯城也真是不法之地,看来这雷鸣王离自己称王也已经不远了。
雷鸣王本来只是一个名字,恐怕真的快要变成王了。
但这些权力斗争的事情,凌逍本来就没有任何兴趣了解。
他本来只是想救这个女孩,因为他深知如果他方才没有出手,这女孩恐怕就不只是被大汉捶头这么简单便会被放了的事。
轻则被敲诈勒索,赔得倾家荡产,重则被送去坐大牢,毁掉青春,如果想要对方消气,恐怕献上自己的身体谢罪都是可能的。就算被人卖到妓院,也是这些恶吏一贯的手段。
像沈魂这类一方之霸,凡事说得轻描淡写,干得却又是最肮脏的勾当。
大家只是心照不宣而已,背后里手段有多肮脏,谁都明白。
“你要交代是吧?好,你说,你一个下人的死,值多少钱?”凌逍问道。
沈魂道:“这不是钱的问题,这是威信和威严的问题,你懂吗?是个人都能当街杀死莎祭司府的人了,以后民众还会甘心服从城主吗?”
“那你想怎么样,要我割喉自刎以死谢罪?恐怕做不到。”凌逍直言。
“好啊,既然你做不到,你杀我个下人,我杀你个朋友。我们一命换一命。这两位姑娘是你朋友是吧,说吧,谁愿意出来一命还一命?”
这说的本是无赖的话,生命可贵,谁愿意出来一命偿一命?但从他嘴里说出来,却好像一本正经,一点也不像无赖的话,好像是非常严肃,又非常认真,而且你必须要去做的事。
这果然是下惯命令的人才会有的气场。
但凌逍可不会给他面子:“你算个屁啊,你说死就死。那我现在叫你滚,你滚不滚?”
只不过一瞬间,沈魂的两根手指已经到了岳铃儿的咽喉,他的人怎么过去的,凌逍完全没反应过来。但同时,沈魂的全身也已经被包围在凌逍的刀气里。岳铃儿如果有什么三长两短,沈魂马上也会变成肉酱。
沈魂觉察出了这个异常,放下手,笑道:“看来兄台的武艺比我估算的要高啊!很好,非常好。那我沈某今日也就不吃眼前亏,还是不跟你计较了。”
“你最好不要跟我计较,而且即使今后,也不要有。”凌逍道,“你最好永远不要跟我计较!”
“好。”沈魂技不如人,有什么办法,黯然道,“今日遇到高手了,看来即使是我们莎祭司府也要低调处理了。我们走!”
他倒是个绝不吃眼前亏的痛快人。
轿夫听命地抬起轿子。轿子一摇一摆地就走了。好像完全没发生任何事一样。
“铃儿你没事吧?”凌逍关切地问候道。
“还好,”岳铃儿道,“你可知那沈魂从小就是一个体感麻木的人,无论怎么被鞭打从高处摔下,都不会觉得很痛的人。这是一种疾病。后来他跟了莎祭司,周身在剧毒里浸泡,,变成了一个毒人。练的也是剧毒的‘黑煞神功’,方才如果他的手指接触到我的皮肤,你若是杀掉他,我反而更无药可救。这真是很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