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逍浮动的头发落了下来。贸然跟狂神纹战斗的风险太大了,他决定,还是不冒险同狂神纹一战了。
“但你要答应我最多只做你的徒弟,而不是做你的狗腿子帮你办事。”凌逍道。他可不想做黑帮干坏事的帮凶。
狂神纹点头笑道:“这个自然。”
于是凌逍莫名其妙又成了这个怪人的徒弟,每天学习他的硬功“无限硬体大法”。
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凌逍便知道自己错了。
“师父,你的‘无限硬体大法’我已经学得差不多了。我是不是已经可以跟我的两位朋友走了?”
“走?想得美,”狂神纹变脸道,“你现在既然是我‘狂帮’的人,我又传授你一身神功,你不帮我对抗莎祭司府你想走?”
“莎祭司府?原来你一早就打算利用我帮你对抗莎祭司府?”凌逍大感受骗。
“废话,莎祭司府若不是过于强大我拉拢你过来干嘛?”狂神纹道。
“我若不从呢?”凌逍问道。
“你们每天吃的饭喝的水里我都加了无色无味的慢性毒药,你觉得你们能逃得开我的手掌心?你们离开这里一旦毒发就只能等死。”
“你……”凌逍捂住喉咙,“好卑鄙!”
狂神纹笑道:“年轻人,你别太天真了,你以为我没有制服你的手段我会教你那么强的武功让你翅膀硬起来反抗我吗?”
“你究竟想怎样?”凌逍怒道。
“不想怎样,莎祭司府最近对我们黑市的压制太严重了,我要找她讨个公道。让她知道我狂神纹,比原六大恶人还更难惹。”狂神纹恨恨道。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你不是已经很强了么?”凌逍道。
“还不够。”狂神纹道,“你知不知道被你打败的沈魂,孤雪,其实只是莎祭司府的中层高手里最差的。不说别的,就是四大暴吏里剩下的那两个——————吴晴和赵钩,实力都远在他们之上。”
“是吗?”凌逍听了简直惊呆,浑身有毒的沈魂和让人无路可逃的孤雪竟然只是实力最差的两个。
“是的。最近黑市的原六大恶人,也是我的六大护法,韦笑,萧春水,郭庆春,张丑嘴,沙狼,苦婆婆跟莎祭司府的人有过一些摩擦,吃了不少苦头。我才知道原来以前雷宇莎不想管这里只是因为没兴趣。”
“但你呢?你这么强,雷宇莎敢不给你面子?”凌逍道。
狂神纹苦笑道:“我一个人强有什么用,我一个人再强我能打得过一大群强人?”
凌逍道:“所以你宁可泄露自己武功的机密也必须拉拢我站在你这一边增强你们的实力才能对抗莎祭司府。如果不幸我被他们拉拢过去,你就只能等死。”
狂神纹道:“你说得没错,这一次你倒是很聪明。不过后面你猜错了,莎祭司府并不屑拉拢你。”
看来凌逍过高地估计了自己的价值。
凌逍叹了口气,道:“好吧,既然你是为了对抗莎祭司府,而你们两边都不是什么好人,帮谁都一样。而且莎祭司府,的确还是要更恶心一点。我就答应帮你吧,但是事成之后你必须放我们离开这里,并且答应我以后再也不许用任何卑鄙的手段要挟我做任何我不愿意的事。”
“好,小意思,成交。”狂神纹爽快道。
“口说无凭,你必须立个字据。”凌逍道。
“像我这样的人,如果我不想放你走,你拿着个字据跟我理论又有什么用?你出得了这个噩多斯黑市吗?”狂神纹道,“是不是太多此一举?”
“那倒是。好,算你狠,字据也不立。”凌逍叹了口气,“所以我们现在真是羊入了虎口,一切都得看你脸色。”
狂神纹道:“也别这么说嘛,把我说得多坏一样。我保证,只要解决了莎祭司府对我的威胁,一定放你和你的朋友离开,绝对不会强迫你加入我们‘狂帮’。”
凌逍笑道:“那就好,希望你最后会信守承诺。”
狂神纹道:“那是一定的。”
其实莎祭司府和狂帮争夺最凶的,是黑市门口的一家赌场“忘心赌场”。
这家赌场日流水之大,人流之多简直是整个噩多斯之最。像这么一块肥肉,又刚好地处黑市与外面世界的交界之处,所以无论是官方还是黑市本身,都不想放过这一块肥肉。
听说最近已经恶化到了莎祭司府的四大暴吏里最强的两个,吴晴和赵钩,公开进来赌场里杀人的地步。简直可以说为了抢夺归属权,完全不给狂神纹面子的地步。但狂神纹又不想杀官方的人,毕竟莎祭司府的人再怎么恶劣,也是皇权承认的存在,而狂帮,再怎么强也只是民间地头蛇势力。官与民相斗,最终民怎么可能斗得过官呢?
但狂神纹又实在不想交出这块大肥肉。
于是他才想到拉拢凌逍,这个很强的青年,出来临时帮一把手,看是否能将莎祭司府的人逼退。
凌逍体内中了狂神纹的慢性毒药,花飞燕和岳铃儿又是把柄落在他手上,虽然不想插手双方的过节,却又不得不就范插手。
高高宽阔的赌场大厅内,一个短发英俊的青年男子正在斜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他的眼睛犹如天上的明星,在闪闪发亮,简直从头到脚都是一个“帅”字。只不过,他的剑上全是血,显然已经杀了数人。地上横七竖八倒着的尸体就是明证。
他身旁一个蒙面的黑衣人,戴着帽子不像帽子头巾不像头巾的古怪头饰,身材不高却瘦削,脚还有点跛,那些被人从腰部一钩钩成两段的,都是他的杰作。
这两人的确是莎祭司府四大暴吏里最强的两人“铁血无情剑”吴晴,“一钩两分离”赵钩。
韦笑和萧春水,杀狼,应付这两人都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他们实在想不到,莎祭司府这两个招牌暴吏,实力会这么强大,竟然以二敌三都能杀了他们这么多手下。
凌逍一走进这个大厅,便被成群的尸体,与两人的杀气所镇住了。除了苍天月他简直从没见过杀气这么强烈的人。
凌逍干咳了两声,这尸海简直令他窒息。十足的令人作呕。
“两位为了抢夺这个赌场杀了这么多人,请问以后这赌场还怎么经营,不怕名声被这浓浓的血腥味搞臭么?”凌逍问道。
吴晴眼神从天上慢慢移动到地上,再慢慢移动到凌逍的脸上,问道:“兄台说话一套一套的,请问你是谁?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你?”
凌逍道:“叫我‘狂侠’就好。”
吴晴道:“‘狂侠’?你也是狂帮的人么?名字怎么这么奇怪?黑社会也有自称侠的么?”
这哥们的智商跟他的帅气很显然并不成正比。
凌逍懒得跟他解释,道:“我没有义务回答你。如果你问我是不是狂帮的人,我可以告诉你,是。狂神纹临时邀请我加入的他们。”
吴晴道:“好啊,那可好玩了,你既然是狂帮的人,那就准备好受死。狂帮的人都得死,你也不例外。”
凌逍淡然道:“好啊。你以为我会怕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