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读者可能接受不了第一人称,我事先声明一下。
第一二章是第一人称,第三章开始是第三人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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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马一城。
怎么说呢,我现在正经历着……说不清的事儿。
这可能跟我的工作有关。不,也不是,应该是跟我的记忆有关。
如你所见,我是个殡仪馆拉尸体的,俗称“业务”,主要是开着馆里的车,哪儿有“业务”就去哪儿,从搬动到载回,再到搬动交给其他工作人员,基本都是自己完成的。
当然,偶尔也会有家属陪同,或者闲来无事,胆子大的几个兄弟。
我记得今天大清早的就接到领导电话,说T县北区郊外有趟活儿,让我早去早回。
我去了,并且也到了电话中说的那个地方。可是才刚进村子,车子抛锚了。
好在村口处就有家修理铺子,虽然摆的都是些破烂自行车,但老板听了我的话后,操着一口本地方言说到:“抛锚嘛?小意思,我分分钟给你搞定啦。”
说完,在杂乱的零件堆中翻出几个惯用工具,提着就往车子方向走。
临走前还不忘交代我留下替他看着店,有活儿就接,他马上回来。
由于早上起的早,眼睛都还没睁开呢就被叫了起来开工,一路又马不停蹄的赶路,根本没休息过。这一闲下来,又犯困了。
趁着老板去修车的时间,门口摆了把陈旧的太师椅,我干脆就这么躺上去,迷迷糊糊睡着了。
然而,说不清的事情就出现在这个时候。
我才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那个修理铺中了。
不,不对,严格来说,我已经不在那个村子了,而是在……另外一个村子。
怎么说呢?
我现在在的这个村子,不是T县,也不是我工作的G县,而是生我养我的老家——S县的一个偏僻村庄。
偏远的村庄总是比较落后,这里也不例外。好在五年前,我姐嫁了个好人家,愿意把我妈也接到城中一起生活养老,还给我介绍了今天这个工作。
我很感恩。
就这样,我们一家人,算是走出了农村。
不不,我并没有歧视农村的意思,事实上我的好多发小都还在农村,他们并没有我家这么好的遭遇。我还是挺想念大家的,也怀念那天不怕地不怕,光着膀子套山鸡的肆意时光。
然而想归想,突然一觉醒来就来到这儿,还真是有点接受不了。
尤其是……发小之一的毛玉明的婚礼?
“我靠,一城你总算来了,哥们儿我结婚,你也不说提前来帮帮忙什么的,感情踩着点的来蹭饭啊?快进来快进来。”
贴着喜子挂着红绸的门口前,站着的就是毛玉明。
他这人吧,从小到大给我的印象,身高是我们这一辈中长的最高的人,体格偏瘦。怎么形容他呢?“尖嘴猴腮”说的就是这样。
他平时穿着很不讲究,由于家境不好,经常一套衣服穿个三五年,人长得又快,不是吊着裤脚就是露着肚脐,常常被调侃“全村最时尚的崽儿”,于是后来有了个光荣的绰号,“毛骚气”。
不过今天毛骚气大婚,一米九的身高穿了套长短合适,大小却不合适的西服,又梳了个大背头,虽然很不搭,倒也有模有样,算是容光焕发了。
他旁边站着的,从服饰上来看应该就是他的新媳妇儿。
之后又见毛骚气长长短短说了几句话语,但具体说的什么我也没听清。可自己心中的想法,却是一清二楚。
我想的是,做我这行的,谁见了不说阴气重?况且自己还穿着某某殡仪馆的工作服,开着拉尸体的车,实在不好上去道贺。
于是我就这么呆呆站在原地,进退不是。
再后来,要么是勾肩搭背,要么动手动脚的发小接二连三出现,搂着我便要入席酒宴。
就像做梦一样,我甚至都没尝口酒的滋味,一转眼天已经黑了,婚宴结束,接下来该闹洞房了。
我根本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或者该干什么,真的跟做梦一样,无意识的跟着大家去了毛骚气的新居,闹洞房。
直到期间不知谁拍了我一下,说:“一城,海峰喝醉了,你把他送回去。”
海峰,我儿时的发小之一,体型是所有人中最膘肥体壮的,一百二十公斤的体重,一人能占二人座。也是人称“全村最肥的崽儿”。
呃……你问我有几个崽儿?
七个。
我也是其中之一,我们七人当时在村里,那人气高的,那,这么说吧,我们七个在一起,被称为“全村的希望”。
嗯?我被称为什么崽儿?
呵呵一笑,无可奉告。
言归正传,我也不知道这一路是怎么把那种体积的海峰搀回去的,等我有意识时,已经到了海峰家,他的房间。
把海峰放到床上以后,我已经几乎累瘫了,可还没等我喘口气,手机响了。
我也不知道是谁打来的电话,只接听以后,传过来的话语是——
一城,不好了,大奇被河水冲走了!
我愣住了,大奇也是全村的希望之一。刚刚酒宴的时候他不是也在吗?不是还好好的吗?怎么一转眼跟河水扯上关系了?
我低沉着声音问道:“怎么回事?”
对方回道:“刚刚吃完饭我们没去闹洞房,大奇提议去歌厅继续喝,唱歌。我们拧不过他,只能一起来了。可都还没到呢,来到河边他又说想游个夜泳,醒醒酒。我们拦不住,只能让他去,怎么知道他才下河,一转眼人就没了!”
“河?”我说道:“村后头那条淘沙河?”
“是啊是啊。一城你水性好,赶紧来看看有没有办法找到他?我再叫些人来!”
电话挂断。
看了看床上睡得鼾声如雷的海峰,见他醉成这样,应该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我拔腿便电话中说的那个地点跑去。
一路上我边跑边想了半天,怎么也想不起来给自己打电话的人,到底是谁的声音。
可是心系着大奇的安危,几乎每一步都脚下生风,恨不能飞着过去。
来到电话中的地点时,果然有很多人围在岸边,年轻的,年长的,男的,女的,看热闹的占多数,帮忙的人都已经下了河。
这条淘沙河的历史,可能比我的年纪都大上几倍了,从它里面产出的河沙,算是附近两个村落的一部分经济来源。
但是因为运输的旅途较远,山路不容易走,渐渐的也就没人愿意来买了,毕竟一车沙拉下来,称好的与实际运送到的差别不是一般大,几乎没了五分之一,都是路上颠簸抖掉的。
从淘沙行业彻底断绝后,这条河几乎荒废了,只夏天偶尔有几个偷偷跑来玩水的孩子,就很难再见到人影。河沙日喻累积,可能还没到孩童身高触及到的深度,但对成年人的来说,应该是可以的。
再换句话来说,恐怕大奇不是被河水冲走了,而是被河沙陷在河底了。
这么想着,我立刻拨开人群挤了进去,只见河边的几颗竹干上,系着几根绳子,每根绳子上都圈着两三个人,以此来防止被河沙陷着。
他们个个拿着手电筒,深深浅浅,前前后后的低着头在河中仔细寻找,有的甚至刚从水下冒出来,一甩头发,摇头说道:“没有。”
“我这边也没有。”
好嘛,大家已经把答案都说出来了,也省得我再去问。
他们这么搜索都没能找到,到底大奇,是被陷住了,还是真的被水冲走了?
我正思考间,突然有人拍了一下。等我回过头,看到的是一名戴着黑色眼镜框,看起来斯斯文文的男人。
他面色很焦急,一开口就说道:“一城,你总算来了,你也快帮忙找找吧。”
听他的声音,应该就是刚才打电话给我的人,可是他是谁?我一点儿也想不起来。怎么知道我的号码?又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还找我求救?
算了算了,这些事以后再说吧,现在最重要的,是先找到大奇再说。
“他从哪儿下的水?”我问。
眼镜男回道:“就是这里,他就是从这里跳下去的!”边说着,连忙指向被翻了个底朝天的那一代水域。
看来,大家的想法与我不谋而合,也显然是错误的了。
“找根绳子给我。”我话才说完,一捆圈成圆圈的绳子便递了过来,我一愣,看来大家都准备好了,并且很充足。接过绳子后,我往下游走去,对准备跟过来的眼镜男说道:“随便叫个有手电的人过来吧,你在这里守着,把接下来赶往救援的人都叫到下游来。”
“好!”
来到下游,我把绳子结结实实绑在竹干上,也学着他们往自己身上绕了一圈,刚准备下水时,一个姑娘提着手电匆匆来了。
她话不多说,估计是眼镜男交代过她该怎么做,只调整着光束随着我的水下移动而移动。
然而,也是随着我扎入水底,找了几圈下来,除了沙什么都没有。
不一会儿河岸边传来了零零散散的脚步声,我钻出水面,看到几个人也拿着绳子往竹干上绑,跟我一样准备下水。
和他们简单交谈了几句我寻找后的结果,又深吸了口气准备再次入水。
然而,在我进入水前,眼角余光似乎看到了白乎乎的一团东西。
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