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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没有人注意火红花在泥土下的成长

人人都觉得她创造了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神话”。但是,又有多少人注意到她在变成“白天鹅”之前那些不为众人所知的艰辛。正如火红花的成长,那些深埋在泥土中悄悄长大的根,强壮得已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靠着这些默默积攒起的能量,火红花才得以在生命最灿烂的季节里长成花中之冠!

为谁

文/龙应台

我不懂得做菜,而且我把我之不懂得做菜归罪于我的出身,我是一个外省女孩;在台湾,外省其实就是难民的意思。外省难民家庭,在流离中失去了一切附着于土地的东西,包括农地、房舍、宗祠、庙宇,还有附着于土地的乡亲和对于生存其实很重要的社会网络。

因为失去了这一切,所以难民家庭那做父母的,就把所有的希望,孤注一掷地投在下一代的教育上头。所以我这个难民的女儿,从小就不被要求做家事。吃完晚饭,筷子一丢,只要赶快潜回书桌,正襟危坐,摆出读书的姿态,妈妈就去洗碗了,爸爸就把留声机转小声了。背《古文观止》很重要,油米柴盐的事,母亲一肩挑。

自己做了母亲,我却马上变成一个很能干的人。厨房特别大,餐桌可以围坐八个人,是每天晚上的沙龙。另外的空间里,我放上一张红色的小矮桌,配四只红色的矮椅子,任谁踏进来都会觉得:咦?这不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客厅吗?

当我打鸡蛋、拌面粉奶油加砂糖发粉做蛋糕时,安德烈和菲利普就坐在那矮椅子上,围着矮桌上一团新鲜可爱的湿面团,他们要把面团捏成猪牛羊马各种动物。

蛋糕糊倒进模型,模型进入烤箱,拌面盆里留着一圈甜软黏腻的面糊,孩子们就抢着用小小的手指去挖,把巧克力糊绕满了手指,放进嘴里津津有味地吸,脸上也一片花糊。

我变得很会有效率地做菜。食谱的书,放在爬着常青藤的窗台上,长长一排。胡萝卜蛋糕的那一页,都快磨破了;奶酪通心粉、意大利千层面那几页,用得掉了下来。

我可以在十分钟内,给四个孩子端上颜色漂亮,而且维他命ABCDE加淀粉质全部到位的食物。

然后把孩子塞进车里,一个送去踢足球,一个带去上游泳课。中间折到图书馆借一袋儿童绘本,冲到药房买一只幼儿温度计,到水店买三大箱果汁,到邮局去取孩子的生日礼物包裹,同时寄出邀请卡,然后匆匆赶回足球场接老大,回游泳池接老二,回家,再做晚餐。

母亲,原来是个最高档的全职、全方位CEO,只是没人给薪水而已。

孩子大了,我发现独自生活的自己又回头变成一个不会烧饭做菜的人,而长大了的孩子们却成了美食家。菲利普16岁就自己报名去上烹饪课,跟着大肚子、带着白色高筒帽的师傅学做意大利菜。17岁,就到三星米其林法国餐厅的厨房里去打工实习,从削马铃薯皮开始,跟着马赛来的大厨学做每一种蘸酱。

我呢,有什么就吃什么。不吃也可以。一个鸡蛋多少钱,我说不上来,冰箱,多半是空的。有一次,为安德烈煮泡面,加上一点青菜叶子。汤面端上桌时,安德烈吃了两口,突然说青菜哪里来的呀?

我没说话,他直追问,是上星期你买的色拉对不对?

我点点头。是的。

他放下筷子,一副哭笑不得的神情,说那已经不新鲜了呀,妈妈你为什么还用呢?又是你们这一代人的习惯,对吧?

他不吃了。

过了几天,安德烈突然说我们一起做菜好吗?

他把顶级的澳洲牛排肉展开,放在一旁。然后把各种香料罐,一样一样从架上拿下来,一字排开。转了按钮,烤箱下层开始热,把盘子放进去,保持温度。他把马铃薯洗干净,开始煮水,准备做新鲜的马铃薯泥。看得出,他心中有大布局,以一定的时间顺序在走好几个平行的程序,像一个乐团指挥,眼观八方,一环紧扣一环。

电话铃响了,我正要离开厨房去接,他伸手把我挡下来,说不要接不要接,留在厨房里看我做菜。

红酒杯,矿泉水杯,并肩而立。南瓜汤先上,然后是色拉,里头加了松子。主食是牛排,用锡纸包着,我要的四分熟。最后是甜点,法国的soufflé。

秋天,海风徐徐地吹,一枚浓稠蛋黄似的月亮在海面上升起。

我说:“好,我学会了,以后可以做给你吃了。”

儿子睁大了眼睛看着我,认认真真地说:“我不是要你做给我吃。你还不明白吗?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

一支痛哭的金色钢笔

文/一路开花

我们平等地相爱,因为我们互相了解,互相尊重。

——列夫·托尔斯泰

这是我第五次在她的作业本上愤然留笔:“请用钢笔写字!”

她是班里的学生,念五年级,矮小,瘦弱,怯懦不堪。很多次,我真想在分发作业的同时,当着众人的面,狠狠地批评她,告诫她改用钢笔写字。但又怕这一个小小的举措,会刺伤她敏感而又脆弱的心灵。因此,我只好每每作罢,悄悄地在那篇被铅笔抹盖的纸页上,写下我要说的话。

她没有一次照做。一如既往地用铅笔打发着布置的作业。我不明白,为何在她文静纯真的背后,深藏着那么让人不可捉摸的倔强。

当我在她的作文本上再次写下那句老生常谈的话时,我决定对她进行点名批评。于是,那个阳光遍洒的午后,便有了这样一个让人倍觉心酸的场景——我一面踱着步子解析优秀作文的词句,一面时不时地用余光安抚在角落里默默流泪的她。

她开始躲我,不是面色仓惶,就是神情狼狈,像春花躲秋风一般,硬生生地要远隔一整个炎炎夏季。譬如,我明明见她在那头的路口独自朝我迎面走来,却会在猛然不经意的时刻里,恍然看不到她的踪影;明明见她在球场呼哧呼哧地拍着篮球,却会在旁人寒暄过后的视野中,唯剩一个篮球在空荡荡的地方跳跃;明明见她在厕所的出口耷拉着脑袋洗手,却在惊鸿一瞥之后消失,再度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我并未从她的躲藏中找到一位老师该有的威严。相反,我内心有了一股悲哀的洪流,随她的日渐成熟的躲藏而越发奔腾,直至波澜壮阔。

黄昏后的校园里,多了几分静谧与清冷。我独自在窗明几净的走廊上散步,猜想到底该如何化解她心中的惊恐与不安。

透过窗帘间的缝隙,我能看到她和她的同桌正喃喃地说些什么。那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小男孩,家境颇为拮据,经学校减免过的学费都得拖上几个月才能勉强缴清。

我心怀期待地看着他们在空旷的教室里窃窃私语,可是又怕他们那片刻的嬉笑里有我的名字。正当我预备推门而入时,一幅永生难忘的画面瞬间雕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她满目感激地合起手中钢笔,微笑着说了声谢谢。她把书包摊开,接过那支破旧的钢笔,轻轻地将它搁置在里面。那神色,如同手捧至宝一般。临行前,他略带豪情地说了一句:“放心吧,这次你是用钢笔写的,老师不会再批评你了!”

金色的余晖透过渐渐宽大的缝隙,丝丝缕缕地交织在他们的脸上。在那一场童真的友谊里,我无法找到自己该切入的借口,只得暗自逃离。第二天,在宽敞的办公桌上,我看到他俩紧紧挨在一起的作业。同样的本子,同样的笔色,同样的日期。

市里举办长途赛跑的时候,他奋不顾身地报了名。接着,他毫无悬念地成为了代表学校去市里参赛的选手。

五千米的路程,对于台下这帮稚气未退的孩子来说,的确是一场艰难的耐力战。他在人群中穿梭,呐喊,坚持不懈。我和看台上的老师们一起,情不自禁地为他加油,鼓掌欢呼。他如一支离弦的箭,在临近终点的时刻里,一发不可收拾。

惊人的一幕终于出现了。他愣愣地站在终点线附近的跑道上,看着后来的选手们牙关紧咬,奋力冲刺。人群中一片哗然。没有人明白,在冠军唾手可得的紧要关头,他为何选择了止步。

当有一人冲过终点线后,他才狂喜高呼着奔向领奖台。毫无疑问,他受到了又是一例最严厉的批评。要知道,他所代表的是一所学校,而不仅仅是一个人。他的无人可解的行为,已经辜负了所有随行老师的希望。

那是我第一次对他怒吼、斥责。我以为,他是想用特立独行的方式来博得众人注视的目光。

“你明明能跑第一,为什么要在终点前停下来?你知不知道这是整个学校的荣誉?”我一遍遍地责问,让他顷刻间泪流满面。

“老师……第一名和第二名的奖品都不是一支钢笔!我……我只要一支钢笔。这样,我的同桌就不会再烦恼,也不会因为用铅笔写作业而受到批评了……”他呜呜的悲咽,尽诉了他在一路奔跑中所受的委屈。

我恍然觉察到自己的渺小与狼狈。面对这样一个不谙世事的孩子,顿然心生余愧。

校门口的喜报栏上,赫然写着他的名字和所获的奖品。我见过,那是一支多么精致却又痛哭不止的金色钢笔啊!

载于《读者》

我们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就是不明所以自以为是地去怀疑和针对某个人,后来才发现是自己过于浅薄,并不了解对方的痛处。孩子的世界,总是那么单纯和美好!

一只丢失的花鞋

文/李兴海

没有无私的自我牺牲的母爱的帮助,孩子的心灵将是一片荒漠。

——狄更斯

他是我记忆中最特别的学生。当我第一次批评角落里那位迟迟未缴学费的女孩时,他便勇敢地站起身来,与我大吵了一架。

事后,我从陈年的档案里得到了许多关于那位欠费女孩的家庭信息。譬如,她与奶奶相依为命,是班里最贫困的学生。我用刚结的稿费帮她垫清了所欠的款项。为此,她给我写了一封长长的感谢信。

这封语病百出的信件还未读完,他便摁响了我办公室的门铃。他情绪过于激动,以至于有些语无伦次。他态度诚恳地朝我鞠躬,为当日的莽撞向我道歉。他说,他只是太过于了解那位贫困女孩的苦衷。

当天,有46名学生坐在台下,有46名学生了解她的内情,可只有他,在第一时间里站了出来。因为这份不计后果的善良,我原谅了他当日的鲁莽。

他的成绩平平,学习亦不够刻苦。我曾三番五次鼓励他,向他讲解人生的道理,可最终却总是收效甚微。我很想找他的母亲谈话,为此,我征求了他的意见。

他毫不犹豫地回绝了我的提议。甚至,在期末邮寄成绩通知书时给我留了一个虚无的地址。我到底还是对他束手无策。

很久之后,我从他室友的口中得知,他的母亲每月都会来学校一次。为了能与她碰面,我安静地潜伏在校门口的人群深处。当她的母亲从口袋里匆忙将生活费递给他即将转身离去时,我忽然出现在他们眼前。

他在刹那间惊得目瞪口呆。事情没有任何意外,15分钟后,我们三人占据了操场旁的同一把长椅。

这是一位质朴的农村妇女。她的衣衫破旧,手指粗大,就连笑容都有些生硬。我开始慢慢地提问,试图在这次来之不易的谈话中找到他懒惰的根源。

无意中,我瞥见了她泥泞的裤管和双脚。审视片刻之后,我还是忍不住询问:“大姐,你的另一只花鞋呢?”

她尴尬地笑笑,不知如何是好。我没有继续追问。倒是他,片刻间发起了无名烈火:“你怎么能这样呢?鞋都不穿就跑到这儿来?你知不知道这是学校?”

我制止了他对其母亲的咆哮。他愤然离场,谈话最终不欢而散。

他母亲走后,我再次找到了他。我全力遏制胸中的怒气,与他慢慢行走在乡野的小路上。林中微风使他渐渐平静,夕阳余晖洒满了他的发隙。我们聊得很投机。

他在一片泥沼前停住了脚步,春日的余晖静静地盖满他的睫毛。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一只似曾相识的花鞋闯进了我的眼帘。

面对这样的情景,我不知该说点什么,只能默默地看他卷起裤管,蹚进泥沼。

归来的途中,我们始终一言不发,即便我心里有千百个疑团无法自解。他为何会对那一只似曾相识的花鞋热泪盈眶?那只花鞋又为何深陷泥沼?我又为何不由自主地沉默?

次日,他托人请了病假。我去宿舍找过他,未见踪影。傍晚,他主动找到了我,仅仅说了一句:“老师,昨天那只花鞋是我母亲的。”

后来,他如同变了一人,谦逊勤奋,求知若渴。我一直没能明白他霍然转变的原因。

毕业后,我收到了他的来信后才终于知道他母亲当年的艰难。为了能节省十元的路费,又不让他担心,他的母亲竟哄骗他说,每天清晨五点,村里都有进城的小车。他对白天的车次了如指掌,唯独这班,他一无所知,因为他从未起得如此之早。

直到遇见那只遗落的花鞋,他才明白,为了这个善意的谎言,他的母亲每月初都要披星戴月赶往学校,给他送来那一笔微薄的生活费。

捧着花鞋回家那天,他一面在山路上小跑,一面擦拭着滚落的泪水。他在信中说,他从来没有这么心疼过。

一只丢失的花鞋,帮他寻到了心灵的归家之路。

载于《读者乡土版》

一只鞋子,是母亲对孩子最深沉的爱。母亲就是这样的坚韧和无私。向全天下的母亲致敬!

勇气从何而来

文/杰夫·怀斯 孙开元编译

人的勇气能承担一切重负;人的耐心能忍受绝大部分痛苦。

——塞缪尔·约翰逊

在一个寒风瑟瑟的秋日下午,美国佛罗里达州弗莱明岛,41岁的女士梅利莎·霍金森开车送她的5岁双胞胎孩子去学校。忽然,她看到前方不远处的多克特湖湖面在翻着水花。“那是什么?”她想。等车开近了一些,她看到一辆轿车在离岸大约27米远的水里,已经下沉了一半。“它下沉的速度很快。”霍金森回忆说。她在岸边停下车,跑向了湖边。

她脱下外衣和皮靴,迈进冰冷的水里,朝下沉的汽车游了过去。游到汽车旁时,她看到5岁的卡梅伦·多尔西正坐在车座上,身上系着安全带,正渐渐被湖水淹没。

霍金森试图拽开车门,但是车门反锁着。于是她摇、按了几下没关严的车窗玻璃,终于能伸进胳膊,从里面打开了车门。她把孩子拉出了汽车,抱着他游上了岸,把他交给了在码头上看热闹的人们照顾。而车上的司机——也就是孩子的本想自杀的爸爸——自己游回了岸上。霍金森坐在岸上,身上裹着毯子。“我冻得哆嗦了有十多分钟。”她说。

梅利莎·霍金森是个全职妈妈,一笑两个酒窝,外表上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那一次下水救人,让她与码头上的旁观者形成了鲜明对比。

在陌生人遇到危难时,为什么有的人能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是什么力量让他们奔向危险之处,而不是逃之夭夭?

更进一步说,勇气是后天学到的,还是与生俱来的一种品质?对于这个问题,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勇气蕴藏在人的智慧、大脑和心中,在本能、后天培养和同情心的驱使下展现出来。现在,神经学家、心理学家和其他一些学者正在对人类的勇气进行研究,试图解开其中的奥秘。

恐惧的大脑

基础生物学告诉我们:当我们面对一种意想不到而又危险的情况时,扁桃体就会让大脑前额叶皮层发送一种干扰我们分析能力的信号。“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它能使一个人的思维陷入瘫痪。”纽约西奈山医学院神经学家丹妮拉·席勒说。

但是勇气不会屈服于恐惧,有些时候还会因为恐惧的刺激而变得更强大。2013年7月6日,韩亚航空214航班在旧金山机场降落时机尾撞上了海防堤,飞机坠毁在地面,起了火。40岁的乘务员李恩惠一边把灭火器扔给同事救火,一边帮助200多名乘客从飞机残骸中撤到地面。几乎所有的乘客都安全撤离,这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乘务员们的镇定行动。

“我们是按照训练时的要求做。”李恩惠后来告诉采访她的记者,“当时我没时间多想,身体随着情况的需要而行动。”事后,医生们检查出,李恩惠是带着摔折的尾骨营救乘客。

李恩惠这种在面对危险也能坚守岗位的能力蕴藏在她大脑里基底神经节这一区域。当一个人反复训练一种行动,将来在需要的时刻,大脑外皮层会把行动指令传输给基底神经节,基底神经节指挥身体自动采取行动,而不会受恐惧的影响。

军事家在几千年间一直懂得这个道理,指挥官会通过反复的残酷训练,将打仗所需要的无畏精神灌输进新兵的头脑中。这样,即使士兵的恐惧感超过了理性大脑,他或她仍然能够下意识地采取行动。

友谊战胜恐惧

还有一种品质让人们拥有救人于危难之中的勇气:本能。这种品质与生俱来,而且和后天培养的能力同样重要。2010年11月,美国海军士兵兰斯·卡朋特和战友们在一个阿富汗村庄执行守备任务。21日,塔利班武装向他们发动了进攻。在战斗中,一枚手榴弹落到了卡朋特身旁,卡朋特扑向了身边的战友身上,用身体掩护了战友。

军事心理学家说,保护我们所爱的人这种本能,是战场上最具力量的勇气源泉之一。士兵舍己救人,不是为了奖章,完全是为了保护同伴。“在那一刻,他们对于战友的爱超越了对于自身安危的考虑。”西点军校心理学家米歇尔·马修斯说。

人们在战场上或在其他任何地方能够表现出非凡的勇气,也许是源于后叶催产素的释放,这是一种能够推动人们社交活动的荷尔蒙,包括能增强母婴间的亲密感。多次实验发现,后叶催产素似乎还能减轻人们的恐惧感,有些专家甚至在研究如何将后叶催产素制成药剂——一种“勇敢药丸”——只要你敢吃。

面对恐惧

令人惊奇的是,一定程度的恐惧的确能促使一个人拿出非比寻常的勇敢行动,原因在于恐惧感会刺激人体释放出荷尔蒙和去甲肾上腺素,这两种物质可与中枢神经兴奋剂安非他明的效果媲美。在恐惧的刺激下,人的注意力集中起来,时间仿佛慢了下来,人体释放出的荷尔蒙和去甲肾上腺素如同可待因一样缓解了伤痛,能让有些人在极度危险时对自己的骨折都浑然不知。肾上腺皮质醇释放进血管,刺激人体打开能量库,于是在危险面前,人就有了平时所不具备的速度和力量。

了解你的周围环境和你必须要做之事,同样能促使你拿出勇敢的行动。心理学家发现,人们相信自己了解所遇到的危险时,恐惧感会降低,原因可能是我们对未知有一种本能的恐惧。在实验中,当受试者看到一张陌生面孔的照片时,他的扁桃体会活跃起来,而当他看到熟悉的面孔时就不会这样。

哈佛大学社会学家、曾经当过消防员的马修·德斯蒙德在他所著《火场上的生与死》一书里,讲的大多是有经验的消防员们的故事。“勇气是在你认识所面临事情的危险程度的基础上产生的。”德斯蒙德说。救火时,久经火场的自信会让消防员降低对危险的评估度,随之降低的是他们的恐惧感。“第一次上火场时,你会害怕”,他说,“见过100次大火之后,肾上腺素早就不起作用了。”

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强烈的危险感本身就是从没有过的体验。一大群旁观者对于梅利莎·霍金森的救人壮举也许会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他们以前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而霍金森是有经验的:多年前,她和她的丈夫遇见过一起车祸,他们对已经受伤昏厥的司机实施了心肺复苏,直到救援人员赶到。她说,在此之前,她对于如何处理类似的紧急情况一无所知。自从有了救助受伤司机的经历,她对自己临危不惧的能力就有了信心。“我能够保持镇静,做需要做的事情。”霍金森说。

换句话说,对于“勇气”的奥秘,她通过亲身经历寻找到了答案。最后,让我们看看几个勇敢者的故事吧:

奥克兰德·加布里埃尔·诺特摇着轮椅从离家不远的一个火车道口经过几十次了,但是是2013年2月的一天,轮椅的一个轮子卡在了轨道里。她想把轮椅摇出去,可是轮子卡得很紧,这时,两个过路人——25岁的马修·梅罗和35岁的马泽娜·辛普森看到一列火车正朝这个方向疾驰而来,于是赶快跑过来帮她。他们使劲全身力气把她从轮椅里拖了出来,并且把轮椅拽出了轨道。没过几秒钟,火车就驶了过来。由于躲闪不及,火车上的铁钩刮住了他们三个人,把他们拖行了90米远,这才停了下来。幸运的是,三个人都没受伤。

尼尔·夏洛克斯是南非尼斯纳镇人。一天,他看到一辆满载着孩子的小学校车从一个陡坡上倒滑下来,冲进了冰冷而且水流湍急的卡萨特里福特河。夏洛克斯跳进了水里,用力打开了车窗,从急速下沉的校车里一个接一个地把孩子拽了出来。校车里共有57个孩子,14个孩子遇难,夏洛克斯救出了43个孩子和司机。为了表彰夏洛克斯的勇敢行为,南非总统雅各布·祖玛为他颁发了银制“勇敢者”勋章。

2013年1月,新加坡人林宏佳在快车道开车行驶。突然,他看到前面的一辆小轿车车轮打滑,先是撞在了一辆货车尾部,后又和另几辆车相撞,导致轿车的发动机部位冒起了火苗。林宏佳停住车,跑过去营救司机。一些路人在旁边拿着手机给车祸现场“拍照留念”。林宏佳和卡车司机合力将轿车里的两个人拖出了座位。他们刚把这两名伤者抬到安全地带,整个轿车就被大火吞没了。

林宏佳为何如此勇敢?25年前,他和他的妻子也遇到同样车祸。那次没有别人帮助,是林宏佳把妻子从着火的汽车里救了出来。从那以后,他就下决心,如果以后别人遇到车祸,他一定要用自己的经验提供帮助。

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台湾中华大学两名学生——苏安和康春浩看到一名女子站在台湾大桥旁边,正要跳河自尽。两名学生冲过去一把抓住了女子的胳膊,她的身子悬在了大桥边。两名学生的胳膊眼看不堪重负,但还在劝说跳河女子要保持冷静。

一位警察看到了这个情况,跑过来帮助他们,可是三个人合力也无法把女子拉上来。6分钟后,几名救援人员赶到,合力把这位情绪低落的女子拉上了大桥。事后,两名学生在大众的赞扬声中表现得很淡定,说他们为救了一个人的生命而感到高兴。

2013年6月一个温暖的下午,荷兰鹿特丹市90岁老人亚普·考伯斯正在马斯河岸边钓鱼。忽然,他听到“扑通”一声,然后是一个人绝望的呼救声。原来,一个女孩从停泊在不远处的一艘船上掉进了河里。考伯斯不顾自己年事已高而且水流湍急,跳进河中把这个落水的19岁女孩救上了岸。和很多见义勇为者一样,考伯斯在“英雄”这个称号面前表现得很低调。“有些人在遇到这种意外事情时会吓得呆住,但是我不会。再次遇到时,我还会这样做。”他对采访他的当地电视台记者说,然后他又微笑着补充了一句,“好在她不是很胖。”

载于《读者文摘》

勇气和恐惧是并生的,共存的。都是本能,所以恐惧也没什么可丢人的。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勇敢地去献身,这关系到很多因素,比如身体条件、会不会游泳等等。所以,勇敢并不是一种盲目的行为。

绿拇指

文/[美]戴安娜·詹金斯 庞启帆编译

童年乃是人生的重要阶段。人的品性在童年开始形成。我们长大后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童年时的所学与所为。

——夏巴尼

我努力向我的小妹妹解释植物是如何种出来的:挖一个小坑,放下种子,填上泥土,浇水,然后种子发芽……

“瞧,莱妮”,我一边在一个小坑里放下种子,一边说道,“一株植物将由这颗小小的种子长成,我们要做的就是给它浇水。”

莱妮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莱妮有一个小浇水壶,所以她可以帮我给花园里的花草以及刚播下的种子浇水。一天早上,浇完水后,她突然说道:“布莱德,我忘记一件事了。”然后,她跑到篱笆旁,开始给另一个地点浇水。我走过去,看见篱笆旁有一小堆新鲜的泥土。

“你种了什么?”我问。

“一支铅笔。”

“什么?”

她停止浇水,说道:“我的紫色铅笔变短了,所以我把它种了下去。这个法子可是你说的。”

“但是,莱妮……”

“要多久才能长出一支新铅笔?”

我本应该向她解释清楚,但是我嘟囔道:“嗯……我以前没种过铅笔。”

中午,我似乎有了一个不错的主意。我把莱妮的短铅笔挖出来,然后“种了”一支全新的紫色铅笔下去。

第二天,莱妮看到了那支新铅笔。“我的铅笔长长了!”她兴奋地大喊道。那天的整个下午,她都在用那支新铅笔画画。

几天后,莱妮又给同一个地点浇水。“要多久才能长出一支新蜡笔?”她问。

“嗯……呃……”

“我等不及了!”她咯咯地笑道。然后,她蹲下来,轻声说道:“蜡笔蜡笔,快点长,快点长!”

两天后,一支新蜡笔从泥土下钻出尖尖的头,向我表示感谢。莱妮跳着欢呼道:“它们就像花儿一样!”她拿起蜡笔,飞快跑回了屋。

接下来,莱妮“种”出了一把新剪刀、一个新汤匙、一把新镜子。当然,这些都是我花钱买来的“杰作”。不过,看到莱妮兴奋的样子,我也觉得很开心。

一天,我看见莱妮正在填土,我知道她又种下了某种东西。“这次是什么?”我问。

“是莫利。”

我倒抽一口气,莫利是莱妮养的金鱼。

“它又从鱼缸里跳了出来。”莱妮说,“我没有及时发现它。”然后,她拿起她的浇水壶,开始浇水。“布莱德,要多久才能长出一条金鱼呢?”

我没法回答。

“我猜用不了多久。”莱妮说。然后,她跪下来,轻声说:“快点长,莫利,快点长!”又一番祈祷后,她蹦跳着跑回了屋。

我一屁股坐在地上,背靠着篱笆,问自己:“这下该怎么办?你能‘种’出一条新金鱼吗,绿拇指先生?”

我想了很久。最后,我叹了口气。我知道我要做的只有一件事。我从我的房间里拿出了一些东西。

当我把一支短铅笔、一支几乎用完的蜡笔、一个旧汤匙、一块镜子的碎片和一把旧剪刀放在桌子上时,莱妮怔住了。“这是我的铅笔吗?”她问。

“我们得谈谈。”我说。然后,我把自己是如何把她的东西挖出来,如何把新的东西埋进去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你是说我的铅笔根本不是长出来的!”她大喊道,“还有蜡笔!还有……所有的东西都不是!”

“对,它们都不是长出来的。”我说道,“是我……”

“不!”她尖叫道,小脸涨得通红。然后,她用力一推,桌上的东西都掉在了地上。

“莱妮。”我轻声说道,“莫利也不会长出来。”

她的泪水喷涌而出,转身跑了出去。我觉得自己就像一个卑鄙小人。

我走出屋外,看见她正坐在埋葬莫利的地方。我也坐下来,说:“我做了一些错误的事情,真的对不起。”

莱妮把脸扭到一边。我继续说道:“瞧,你可以用种子种出东西,而不是铅笔或者剪刀,或者……死物。明白吗?”

“只能是种子吗?”她问。

“只能是种子。”我说,“对不起,莱妮。”

莱尼看着我,好一会儿,她才说道:“好吧,我原谅你了。”

我们给莫利举行了一个葬礼。然后,我们在莫利的坟上种下了一些“勿忘我”的种子。莱妮天天给它们浇水。

这天,我看到莱妮又拿着她的浇水壶走到花园的角落。我的心提了起来,喊道:“莱妮,你在做什么?”

“我在给你种东西。”她一边浇水,一边答道。

“是用种子吗?”

“当然啦!”她骄傲地宣布,“我正在种篮球。”

等莱妮回屋后,我赶紧把她种下的东西挖了出来。

那些“篮球种子”很小,很轻,它们的味道闻起来就像橘子。我笑了,重新把它们种了下去。

载于《读者·校园版》

孩子的心灵是美好而单纯的,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觉得孩提时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代。

“呆头鹅”碰上“青花瓷”

文/安一朗

友谊是一棵可以庇荫的树。

——柯尔律治

班上的同学都在背后叫我“呆头鹅”,说我呆头木脑,面无表情。我无所谓,他们爱叫什么是他们的事,与我无关,就像我笑不笑,跟他们有什么关系呢?

我在班上没有朋友。我不喜欢和别人交往,他们也不喜欢沉默寡言鲜有笑脸的我,我们彼此之间就像陌生人。一个班六十几号人,同学半年了,我几乎都没和他们说过话。

自从父母离婚后,不善言辞的我更习惯了以沉默面对。我判给了母亲。父亲很快就再婚了,母亲成天在家里哭哭啼啼。我弄不清楚大人的事,也不知道他们谁对谁错,只是听见母亲哭时,我会同情她,心里特别恨父亲。母亲在半年后经人介绍也再婚了。看着笑逐颜开的她,我觉得我成了多余的人。继父对我很客气,但我本能地疏远他。

我严严实实地把自己包裹起来,对谁都以“冷淡”应对。我觉得敞开自己的心扉,只能让别人看见正在流血的心。我不需要别人的同情,那些怜悯的目光会让我更加难堪和痛苦。我不喜欢上学,成绩也不好。

我每天独来独往,漠然的表情让人退避三舍,谁都不愿意搭理我,我也不愿意融入别人的世界。可是,一次偶然,我却和班上一个外号叫“青花瓷”的女生熟悉起来了。

那天中午放学后,我在校园游荡到吃午饭时间才出校门。我不想早早回家,不想看见家里因为我的回去而突然微妙地变得尴尬的气氛。

我骑着单车慢悠悠地穿行在树荫斑驳的街道上。已经过了下班高峰期,晌午灼热的街上行人廖廖。我还沉浸于自己天马行空的思绪中时,突然听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一个急刹车,我单脚跨坐在单车上,四处张望。

“罗小宇,你能过来帮我个忙吗?”一个穿着米黄长裙的女生在叫我。我看了看她,感觉很面熟。“我们同班,你不会不认识我吧?我是池青花,大家叫我‘青花瓷’。”女生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我轻声“哦”了一句。“你快来帮帮我,我的单车脱链了,我弄不回去。”她急切地说。可能因为我没什么反应吧,她的脸倏地涨红。

我停好单车,走到她身边,看了看倒在路旁的女式单车,找了根韧性好的木棍,三两下就帮她把车链条弄回去了。池青花在旁边感叹地说:“你们男生就是厉害,我弄了好久都没弄好,你一会儿就搞定了。谢谢你呀!”我依旧没说话,只是窘迫地想离开。单独面对一个女生,我有点慌乱。“你为什么不爱说话?在班上也少见你和同学交流。”她好奇地问我。“车弄好了,我先走。”说着,我转过身。“我们一起回家吧!”她热情地说。面对她的邀约,我不知如何拒绝,就扶着单车等她。

一路上,池青花叽叽喳喳问了我很多问题。她的笑像迎面吹拂来的风,让人感觉特别舒服。只是对视她的眼睛时,我又会莫名地把目光转开,心跳加速。我从来没有和女生单独一起骑过单车回家,更不曾这样近距离地与女生聊天。在她的询问下,我也不好一直沉默不语,时不时也会回应一声。

阳光透出树梢洒满一地跳跃的光斑。在我抬头看她时,有一束光正好落在她的脸上,闪烁着细瓷般的光泽,我一时看呆了。“放学后,我们出黑板报,那几个没良心的,画好他们的插图后,就留下我一个人写板书。”池青花说。看我没回应,她扭过头来说:“看什么呀?又发愣了。”我朝她傻笑。她也笑了,乐呵呵地说:“罗小宇,幸好遇见你了,要不,我都不知怎么办?对了,你怎么也这么迟才回家呀,早放学了。”“早回迟回都一样。”我说,心里突然奇怪地产生一种想和她交流的欲望。

“你为什么那么爱笑?”我突兀地问。池青花看着我,愣了一下,随后又露出灿烂的笑颜,说:“笑有什么不好呢?多笑一笑,心情也开朗。”在她的感染下,我也咧开嘴,唇角上扬。“你笑的样子看上去更帅哟!”池青花乐着说。她像一只无忧无虑的鸟儿,在晌午的阳光下,在凉爽的风中,自由飞翔。马尾辫摇摆着,像一面青春飞扬的旗帜。

这个溽热的夏天,一下子变得清凉起来,我的心仿佛也不那么沉重了,似乎也找不到需要愤世嫉俗的理由。池青花每天放学时都会约我一起骑单车回家。她爱说爱笑,有时还会哼唱几句周杰伦的《青花瓷》。

在教室里,池青花也常主动找我说话。虽然我没什么反应,但漠然的表情也变得更生动了。这是池青花说的。她还说,她始终觉得我笑的样子更帅。

我已经知道了,池青花之所以被大家叫作“青花瓷”,并不仅仅和她的名字有关,还因为她的皮肤是班上女生中最白皙的,还有她清脆的笑声尤如轻叩瓷瓶。大家都很喜欢爱笑的她。我的同桌说,和池青花讲话,面对她笑盈盈的脸,心情也会变得舒畅。池青花热情洋溢,笑声飞扬,而且她的成绩很好,就连我们老师都说,如果班上多几个像池青花这样的学生,那么老师也会觉得自己的教学工作更有成就感。

以前我从来没有在意过任何人,紧闭心扉,沉溺在自己一个人的世界中,我找不到让自己快乐起来的理由。在和池青花渐渐熟悉起来后,我把自己经历的事情都告诉了她。

我不在乎她能否理解,但她能够聆听,我能够把压抑在心里很久的痛苦说出口,已经很满足了。我说话时,池青花盯着我看,她的眼眶突然间就湿润了。她哽咽说:“小宇,我从来都没有想过你居然正在承受着这么多的伤心事。原谅我,我以前也嘲笑过你,觉得你愣愣的,像‘呆头鹅’……”我连说没关系,那些压抑在心里的话说出来后,我感觉自己顿时轻松了。有个可以倾诉的朋友真是一件快乐的事。

池青花对我比以前更好了。有一次,班上一个同学好奇地问她干吗对我那么好?我装作毫不在意,却是屏住呼吸仔细听。池青花背对我,她对那个同学说:“大家都是同学,为什么不能对他好?”“那个‘呆头鹅’笨头笨脑的,一点都不好玩。”“你又不了解他,其实他和大家一样,你多了解就知道了,他一点都不呆,而且人很好。”池青花说。她根本不知道我就坐在不远的角落,她的话完整地传到我的耳中,瞬间温暖了我的心。

我很珍惜与池青花的友谊。我感觉得到,她在努力帮助我融入班集体,努力说服班上的同学不要对我“另眼相待”。她主动调来和我同桌,帮助我学习。

池青花还给我写过一封信。

她在信中说:“当别人用微笑相迎时,我们怎能不回报以更灿烂的笑容?父母的人生终究是他们的,他们有权利作出自己想要的选择。作为子女,我们有我们应尽的义务。好久没和你父母交流了吧,找个时间,好好和他们谈谈,也请给他们新的另一半一个机会,可能他们并不会像你想的那么难相处。千万不要用沉沦的方式折磨自己,折磨父母,其实最终毁掉的却是我们自己的人生。快乐是自己的,没有人可以抢走……”

在这段喑哑无言的青春时光里,我很庆幸自己遇见了池青花。她是一个青花瓷般高洁的女生,她爱笑,笑声脆脆的,带有暖暖的气息。她的快乐感染了我,并且把我拉出了沉默的烂泥潭。

池青花教会我如何用微笑赢得微笑,让我明白了快乐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事,不仅要自己快乐,还要让身边的人都快乐。

载于《意林》(原创版)

似乎我们每个人都是幸运的,总是在时刻遇到一个人,不管是同学还是朋友,还是暗恋的人,总之,就是这样一个人,帮助我们走出了封闭的自己。

偏食的孩子

文/杨宝妹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论语》

他曾是班上穿得最为体面的学生。由于生性聪颖,谦逊好学的缘故,在众多学生中,我对他尤其偏爱。

他在我的岁月中逐渐成长,我熟悉他就像熟悉自己的孩子一样。我尽心全力地将一切关于写作的技艺传授给他,并与他的父亲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逢年过节,他必定协同儿子一块儿登门,为我送来家乡盛酿的美酒。

金融风暴使他父亲的企业几度陷入困境。最终,他的父亲不得不狼狈地在市报等媒体上宣告破产。我时刻担心家道中落的逆变会使他走入成长的死角,只好与他父亲协商,将他领到我的家中暂住一段时日。

我到底过惯了清贫的日子,家中也无任何先进的摆设。我怕他住不习惯,特意请求母亲加大每日荤菜的分量,尽量多换些口味。毕竟他生来过惯了那样富足的日子,我即便想要改变他的心志,也得慢慢入手。况且他刚巧遭逢了这样的巨变,我实在不想令他伤怀。

我的生活由此变得越发窘迫。他父亲陆续看过他几次,对我说了许多感谢的话,也恳求我务必将他的孩子照料周全。我大抵能想到他目前的处境。饭前在厨房里帮忙,我听闻母亲说起关于他家的消息,不免心生悲叹。

他兴许还不知道,为了抵债,他父亲已经变卖了所有的家当,包括昔日那辆经常接他上学放学的小轿车。我没有告诉他实情,对于一个未满十岁的孩子来说,这显得过于残忍。

后来没过多久,他父亲便给我打了电话,要我把孩子送到车站,跟随他们一同回到北方老家。我心里极为不舍,但却没有任何挽留的理由。我和他说:“你将要去北方了。”他点点头,暂时没能明白。这意味我俩将要长久分开。

我顶着纷纷雨雪将他送到了车站,他以为自己将要去远方旅行。直到火车缓缓开动,直到他透过车窗看到我湿润的眼眶,才忽然懂得其中的悲伤。我见他在他父亲的怀里拼命挣扎,疯了似的拍着车窗,泪湿的小脸贴在玻璃上,洇开一层厚厚的水雾。

没过多久,我便接到了他父亲的来电,说他偏食得厉害,现在几乎不吃荤菜了。我心里有些不安,他毕竟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能缺乏肉类的营养。于是,我想我该亲自和他在电话里说点关于饮食的道理,可他只要听到我的声音,便在电话那头哭成一团,使我心乱如麻。

他实在偏食得厉害。听他父亲说,他瘦了很多,整个人也沉郁了不少,为了使他能更好地成长,不得不将他送回原先的学校。

我听说他爱吃青菜,特意和母亲一道做了许多不同种类的素食。盛饭前,他到厨房找到了我,悄悄地跟我说了一句话。这句话,几度使我哽咽。他说:“老师,待会儿你夹菜的时候能少给我夹点肉吗?我爸妈都很长时间没吃过一顿好饭了。”

当天,我为他的父母夹了很多肉。他一直在对面的位置上凝视我。那百感交集的眼神让我终生难忘。我想,他不是一个偏食的孩子,因为他比谁都懂得如何向有恩于自己的人释放心中藏匿的爱。

载于《意林》

有些爱总是那么含蓄,好像表达出来,对方就得不到爱了,人性因爱而伟大。

母亲的牙齿

文/何东

全世界的母亲多么的相像!他们的心始终一样。每一个母亲都有一颗极为纯真的赤子之心。

——惠特曼

没有哪一位少年由衷地厌恶过足球。广袤的蓝天下,踩着碧绿的草尖在午后的阳光中狂奔,欢声和笑语淹没了成长里莫名的忧伤。我也一样,曾那么热切地迷恋过足球。

我有一位很好的伙伴,他踢得一脚好球,被誉为“神射”。当时,很多女生都暗暗倾慕于他。不过,他有一个恼人的缺陷,虽说旁人看不见也不知晓,却仍是那么实实在在地困扰在他的心间。他有一双奇臭无比的汗脚。

起初,我们以为是他踢球的时间过长,导致汗液分泌过多,累积在鞋子里不得排泄造成的。于是,我们建议他勤洗脚换鞋。为了根除这个恼人的毛病,他一丝不苟地按照我们的建议去实践了。别说鞋子,就连袜子他都是一天一换,洗得异常勤快。可很长时间之后,他还是不得不躲到暗处去换球鞋。

宽敞的更衣室里,只要他的鞋子一脱下来,立刻便会呼声四起。我们知道,这深深地刺伤了他。尤其是每次遇上规模稍大的比赛,他更是表现得越发狼狈。譬如,与其他学校的踢友谊赛时,球员更换的衣物等都是由拉拉队成员来看管的。唯独他,从来不敢让拉拉队的成员帮忙,独自一人走过球场,在暗藏的角落里更换完毕,才一脸自信地飞奔出来。

他与母亲的关系非常恶劣。要知道少年时期,不论是谁,心中总会隐藏着一些叛逆因子的。他们不喜欢随波逐流,强调个性,爱表现自己,但也因此严重影响了学习。他的母亲经常会来球场上找他,原来是见到他和我们在球场踢球,发现他旷课跟着疯狂了一下午。

毕业后,他请我们去家中做客。刚进门,一股浓烈的脚臭扑面而来。我们细看才发现,他的母亲正在客厅里为他补袜子。那些不论干净的、脏了的袜子,只要是有破洞的,她统统都收拾出来,坐在客厅里一针一线地慢慢缝补。

我们都没作声。唯独朋友一脸不悦,但也不好表态,毕竟他的母亲也是出于一番好意。他的母亲为人很热情,几次招呼我们在家中吃饭。我们推诿不过,便答应了。

她一面匆忙地补着袜子,一面嘀咕着要赶紧上街买菜。那天,没有一个人不被感动。因为她的母亲从始至终都是用牙咬这种极为简单的方式来切断缝补之后的线头。我们讶异地看着她,长大嘴巴,凑上那些袜子上的线头,狠狠地将他们咬断,而后放在手里反复搜寻,是否有遗漏的洞眼。

那顿饭,我吃的异常艰难。回来之后,我第一件事儿便是检查了母亲的牙齿。她起初不愿,但经我哄骗说,老师布置了作业,说要数数成人的牙齿有几颗,她才缓缓地把嘴巴张大,接受我的审视。

凹凸不平的牙面上,一些黑色的印记像刀口一般切割着她的牙齿。她努力地长大嘴巴,含糊不清地问,看清楚没?看清楚没?

深夜,我躺在床上,总忘不了母亲那口因为岁月和苦难而越发灰黄松动的牙齿。或许,自己就是一块块黑色的抹之不去的残渍,残忍地、毫无保留地停留在母亲的生命里,食尽她一生的精力。

载于《意林》

人生路上,母亲就像是站在我们身后的拾荒者,一路辛苦,一路狼狈。可是我们都来不及回头看看,母亲就已经老了。

没有人注意火红花在泥土下的成长

文/李红都

当时间的主人,命运的主宰,灵魂的舵手。

——罗斯福

从小,她就是一个不起眼的孩子,似乎从来没引起过别人的注意。每年过了“五一”,音乐老师就会来各班挑小主持人和舞蹈演员排练节目,为“六一”儿童节文艺会演做准备。她也和别的同学一样,把小手举得高高的,小脸兴奋得像一颗红樱桃。

但老师的目光总是如风,漫不经心地从她身上掠过。那种短暂的对视,像平静的湖面上偶尔泛起的微波,只一会儿,就找不到了踪影。

放学后,老师把挑中的同学集中起来,领到舞蹈室去排练节目。看着那一个个如花似玉的女孩子骄傲地仰着脸,她的眼泪忍不住从眼眶中滚了下来。

回到家里,她从枕头下掏出小镜子,细细地打量着镜子中的自己:宽宽的方脸,塌塌的鼻梁,黑黑的肤色,像乡下来的小妞妞。她叹了口气。难怪老师不挑她,就这么个长相,即使真能站到台上,也不过是为了映衬红花娇艳的绿叶,充当一个小小的配角。

可是,看到镜子中那双淳朴而清澈得如山泉般的丹凤眼,心底那个梦想又如风吹火焰般地燃烧起来。那个梦想,萌发在她五岁时的一个夏日。那天,妈妈的同事来家里做客。看到她,阿姨转身对妈妈夸她:“你家小姑娘眉眼挺像电影《牧马人》中的丛珊,好好培养……”

《牧马人》这个片子,她和妈妈都看过。丛珊阿姨那双明净的眼眸果真和她有几分相像。妈妈逗她:“我们丫丫是只丑小鸭,不漂亮,不过嗓子好,口才也很棒,将来当播音员或主持人吧?”

她还是第一次听说主持人这个名词,虽然还不懂这是干啥的。国庆节,妈妈陪她看电视,指着联欢会上报幕的阿姨说:“这位阿姨就是主持人……”

看着台上漂亮的阿姨落落大方的形象,她的心怦然而动。她开始趁父母不在家的时候,学着电视里那位漂亮的女主持人的样子,拿起用硬纸壳卷成的话筒给自己报幕……

那个时候,她是个羞怯的女孩子,从来不敢对别人说出这个梦想,只会把它深埋在心底,一次次地期待在学校文体活动中,能有被老师挑中做节目主持人的机会。可是,学习中等又相貌平平的她,总是不被老师看好。小学五年一晃而过,她一次也没能站上舞台……

中学时期,她依然是班里最不起眼的那个。无论她多么努力,学习永远都是中等居下的那一类。她怀疑自己不是学习的料,但又不想放弃学业,失去考大学的机会。听说参加艺考的学生,文化课分数线会稍低些,她说服父母报名参加了一个艺考辅导班,学习播音主持专业。

高三那年年底,班主任问她能不能担任主持人,主持他们班在高中生涯的最后一次元旦晚会。她惊喜地跳了起来:“当然可以!”

为了主持好那场晚会,她足足花了一周的课余时间做准备。晚会很成功,她也付出了代价,一周后的阶段测评,她有两门主课都亮起了红灯。

有人笑她傻:“马上就高考了,别人都不想接主持节目的任务,就你缺心眼儿……”

她的笑容僵在了脸上,泪水在眼眶里打起转儿来,强忍着,才没让眼泪流出来。

她继续用课余时间坚持去上艺考辅导班,希望考上北京广播学院。可惜,时运不济,她最终高考失利。她觉得自己已经很尽力了,却如此失败,她越发相信自己不是学习的料。两个月后,她拒绝了母亲让她复读的请求,背起行囊加入了南下打工的行列。

春节回家,她给妈妈说了她的迷茫和空虚,妈妈给她讲了一个故事……那晚,伴着新年的鞭炮声,她想了很多很多。

之后的几天,她买齐了播音与主持专业的自学考试教材,决定业余时间攻下来。

六年后,已25岁的她终于获取自学考试播音专业的本科文凭。曾经上台主持节目的梦想,更加清晰而迫切地涌上心头。28岁那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得知家乡电视台正在公开招聘社会访谈节目主持人,她果断地辞去质检员的工作,返回小城参加应聘。

参加应聘的人很多。从年龄和相貌上来看,她显然不占优势,但是,与那些应届生相比,多年在社会中打拼的经验,让她的言谈举止更添了几分成熟而不失优雅的韵味。她个性化的主持风格,理智又不乏亲切的提问,给评委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两天后,她接到了电视台录用的电话……那晚,她和母亲相拥在一起,喜极而泣。

一年后,已成为电视台骨干人员的她,在主持一档青年励志话题的社会节目当中,动情地向大家谈起那年春节母亲给她讲的故事:巴西有一种植物名叫“火红花”。最初的形态是卑微地长在泥土里,弱小得几乎难以被人发现。整个春天,当别的花草树木都在蓬勃生长的时候,它露在地面上的模样仍是像拇指般小而丑的苗儿。之后的八个月,它的根,能长得像大树那么粗壮。到了十月,它便会像被施了魔法似的,一天扩展好几米。短短的几天,它的枝叶便把一亩地长满,开出一大片耀眼的红花……那晚,伴着新年的鞭炮声,母亲送给她的祝福便是——做一株火红花吧,在泥土里不声不响地成长根基,当你的根基远远超过别人之时,便是将要见证奇迹之时!

人人都觉得她创造了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神话”。但是,又有多少人注意到她在变成“白天鹅”之前那些不为众人所知的艰辛。正如火红花的成长,那些深埋在泥土中悄悄长大的根,强壮得已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靠着这些默默积攒起的能量,火红花才得以在生命最灿烂的季节里长成花中之冠!

载于《意林》

只要暗自努力,永不放弃梦想,丑小鸭也总有一天会变成白天鹅。因为使人美丽的不仅是美貌,更是从心底散发的气质和优雅。

最值钱的宝贝

文/庞启帆编译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但丁

克里斯与他的母亲住在比洛斯坦大森林附近的一间小屋里。

为了维持母子俩的生活,克里斯的母亲从早到晚都在缝制衣服。日复一日,她的手掌因此结满了老茧,她的视力也因长期在昏暗的灯光下工作而降低了。她只有一件破旧的羊毛披肩,因此在冬天缝制衣服时经常被冷得发抖,不停咳嗽。

克里斯憎恨自己年龄太小而帮不上母亲的忙。一个冬夜,看到母亲的身体在微微颤抖,克里斯说:“妈妈,我长大后一定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到那时,我会给你买很多很多衣服,让你每天都吃上丰盛的饭菜,并且让我们的火炉燃起熊熊的火焰。这样,你就不会再冷得发抖和咳嗽了。”

“我不需要很多衣服与丰盛的饭菜,克里斯。”他的母亲说,“只要你在妈妈的身边,妈妈就满足了!”

那天晚上,克里斯躺在床上想:没有办法迅速长大,但有办法迅速找到财富吗?一定有某种东西使一个小孩也能变成富翁。

突然,他听到从比洛斯坦大森林深处传来一声巨人的怒吼。这个可怕的声音使他有了一个主意。比杉树还高的巨人在森林里漫游,小精灵也在里面急匆匆地跑。克里斯曾听老人说过,如果精灵被人抓住,为了换取自由,他会实现那个人的一个愿望。“我就请求小精灵赐予我财富。”克里斯在心里对自己说。但是他必须在巨人发现他之前找到精灵,要不他就会被巨人活活踩死。

第二天一大早,克里斯从床上爬起来,偷偷溜出家门,朝森林的方向跑去。他毫不畏惧地走进森林。越往里走,光线就越弱,最后几乎看不清眼前的路。但克里斯没有停止脚步,因为他知道只有在森林的最深处才能找到精灵。前方传来的巨人伐木的声音,也没能阻挡他继续往前走。

终于,克里斯再也走不动了。前面的树紧紧缠绕在一起,使他没法走过去。于是,他在一根藓苔覆盖的树干后坐下,睁大眼睛,静静等候精灵的出现。

大约一个小时后,一个细长的身影从他眼前滑过。是精灵!克里斯一跃而起,抓住了他。精灵疯狂地挣扎。

“你想干什么?”精灵满脸痛苦地问,“实现你的一个愿望,是吗?”

“是的。”克里斯答道。

“你们这些人类”,精灵叹了口气道,“永远让我们无法安宁。”

克里斯看着在他手里扭动的精灵,大脑飞速思考该向精灵请求什么。宝石比黄金更贵重吗?他的母亲喜欢红宝石还是钻石?或者一座城堡?

“嗨!快点作出决定。”精灵抱怨道,“我还有工作要做呢。”

精灵只能满足我的一个愿望。母亲最喜欢什么呢?

“给我的母亲对她来说最值钱的宝贝”,克里斯最终说道,“保证她永远也不会失去它。”

精灵问道:“就这个?”

“是的。我希望她得到的是她认为最值钱的宝贝,并且只要她活着,她就能平安地拥有它,请你马上实现我的愿望。”克里斯答道。然后,他松开了双手。

马上,克里斯发现自己站在了自己的家门前。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没错,在他的眼前,是那间最熟悉不过的平房,看上去还是那么破旧。不是他预想中的城堡。也许屋内的母亲已经得到了某个宝贝。他想。

他撞开门,屋内还是老样子,没有别的东西。披在他的母亲肩上的仍然是那条破旧的羊毛披肩。

母亲看到克里斯回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克里斯,我的孩子。”她哭道,“你去哪儿了?”

“我去寻找宝贝,妈妈。我走进森林,抓住了一个精灵。我请求他给予你对你来说最值钱的宝贝,让他保证,只要你还活着就不会失去它。那个小精灵欺骗了我,我们还是这么穷。”

说完,他的泪水忍不住流了下来。他的母亲摇摇头,笑了。“小精灵没有欺骗你,我的宝贝。”她说,“你就是妈妈最值钱的宝贝,妈妈一辈子都会珍惜你。”

她紧紧地抱着克里斯,用结满老茧的手轻轻地抚摸他的头。克里斯的泪水仍然不停地流着,但他的母亲却开始大笑起来。最后,克里斯领会了母亲的话的意思,也跟着母亲笑了起来。

“你也是我最值钱的宝贝,妈妈。”他说。

载于《意林》

每个孩子都是母亲最珍贵的宝贝,是用多少钱都买不来的。无论贫穷还是富有,母亲有了自己的孩子,那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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