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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远离的门

可是,无论怎样的时过境迁,那扇绿色的门都将永恒地存在于我的记忆中。尽管父亲已经不在人世,可是推开那扇记忆的门,屋里有父亲的身影,有我们点点滴滴的往事。那炒菜的香味,阵阵飘来……

妈妈的手

文/琦君

忙完了一天的家务,感到手臂一阵阵的酸痛,靠在椅子里,一边看报,一边用右手捶着自己的左肩膀。儿子就坐在我身边,他全神贯注在电视的荧光幕上,何曾注意到我。我说:“替我捶几下吧!”

“几下呢?”他问我。

“随你的便。”我生气地说。

“好,50下,你得给我五毛钱。”

于是他几拳在我肩上像擂鼓似地,嘴里数着“一、二、三、四、五……”像放连珠炮,不到十秒钟,已满50下,把手掌一伸:“五毛钱。”

我笑骂他:“你这样也值五毛钱吗?免了、免了,五毛钱我也不能给你,我不要你觉得挣钱是这样容易的事。尤其是给长辈做一点点事,不能老是要报酬。”

他噘着嘴走了。我叹了口气,想想这一代的孩子,再也不同于上一代了。要他们鞠躬如也地对长辈杖履追随,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所以,作为20世纪70年代的中老年人,第一是身体健康,吃得下,睡得着,做得动,跑得快,事事不要倚仗小辈。不然的话,你会感到无限的孤单、寂寞、失望、悲哀。

我却又想起,自己当年可曾尽一日做儿女的孝心?

从我有记忆开始,母亲的一双手就粗糙多骨的。她整日地忙碌,从厨房忙到稻田,从父亲的一日三餐照顾到孩子们,一双放大的小脚没有停过。手上满是裂痕,西风起了,裂痕张开红红的小嘴。

有时疼得皱下眉,却从不停止工作。洗涮完毕,喂完了猪,这才用木盆子打一盆滚烫的水,把双手浸在里面,浸好久好久,脸上挂着满足的笑,这就是她最大的享受。

泡够了,拿起来,拉起青布围裙擦干。抹的可没有像现在这样讲究的化装水、保养霜,她抹的是她认为最好的滋润膏——鸡油。然后坐在吱吱咯咯的竹椅里,就着菜油灯,眯起近视眼,看她的《花名宝卷》。

这是她一天里最悠闲的时刻。微弱而摇晃的菜油灯,黄黄的纸片上细细麻麻的小字,就她来说实在是非常吃力,我有时问她:“妈,你为什么不点洋油灯呢?”她摇摇头说:“太贵了。”

我又说:“那你为什么不去爸爸书房里照着明亮的洋油灯看书呢?”她更摇摇头说:“你爸爸和朋友们作诗谈学问。我只是看小书消遣,怎么好去打搅他们。”

她永远把最好的享受让给爸爸,给他安排最清净舒适的环境,自己在背地里忙个没完,从未听她发出一声怨言。

四十年岁月如梦一般消逝,浮现在泪光中的,是母亲憔悴的容颜与坚忍的眼神。今天,我也到了母亲那时的年龄,在多方面难以兼顾之下,便不免变得脾气暴躁,再也不会有母亲那样的容忍,终日和颜悦色对待家人了。

有一次,我在洗碗,儿子说:“妈妈,你手背上的筋一根根的,就像地图上的河流。”他真会形容,我停下工作,摸摸手背,可不是一根根隆起,显得又瘦又老。

这双手曾经是软软、细细、白白的,从什么时候开始,它变得这么难看了呢?我的手已经不像五年前、十年前了。抹上什么露什么霜也无法使它们丰润如少女的手了。不免想,为什么让自己老得这么快?为什么不雇个女工,给自己多点休息的时间,保养一下皮肤,让自己看起来年轻些?

可是每当我在厨房炒菜,丈夫下班回来,一进门就夸一声“好香啊”!孩子放下书包,就跑进厨房喊“妈妈,今晚有什么好菜,我肚子饿得咕咕直叫”,我就把一盘盘热腾腾的菜捧上饭桌,看父子俩吃得如此津津有味,那一份满足与快乐从心底涌上来,一双手再粗糙点,又算得了什么呢?

有一次,我切肉不小心割破了手,父子俩连忙为我敷药膏包扎。还为我轮流洗盘碗,我应该感到很满足了。

想想母亲那时,一切都只有她一个人忙,割破手指,流再多的血,她也不会喊出声来。累累的刀痕,谁又注意到了?那些刀痕,不仅留在她手上,也戳在她心上,她难言的隐痛是我幼小的心灵所不能了解的。

我生病,母亲用手揉着我滚烫的额角,按摩我酸痛的四肢,我梦中都拉着她的手不放——那双粗糙而温柔的手啊!

周星驰的第一场戏

文/朱国勇

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

——高尔基

母亲与父亲离异那一年,周星驰才七岁。他和姐姐周文姬、妹妹周星霞一同判给了母亲凌宝儿。在1968年的香港,一个女人带着三个孩子讨生活,其艰难可想而知。为了维持生活,凌宝儿一个人打了两份工。令她欣慰的是,孩子们都特别乖巧懂事,尤其是周星驰,成绩十分优秀,最得凌宝儿钟爱。

只有一件事,让凌宝儿烦心。

三个孩子都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不管多么困难,每个星期,凌宝儿都要称点肉或买尾鱼给孩子们加餐。或许是平时太娇惯了,或许是难得吃上一回鱼肉,菜一上桌,周星驰就把菜端到自己的身边,专拣好的吃。姐姐妹妹却懂事得很,从不和他争。但是周星驰的饭量很小,吃了两块就吃不下去了。然后,他就开始胡闹,总还要捡两块,放到嘴里嚼两下,再吐到碟子里。他嚼过了的,姐姐妹妹哪还肯吃啊!为了不浪费,凌宝儿只好自己吃。

为这事,凌宝儿没少批评周星驰,但是一点作用都没有。好在周星驰别的方面表现都很好,日子久了,凌宝儿就随他去了。小孩子嘛,哪有不顽皮的呢?

可是有一次,凌宝儿真的生气了,狠狠地教训了周星驰一顿。

那一次,凌宝儿两个月没发工资了,好不容易从娘家弄来了一些钱,买了几只鸡腿,烧得金黄喷香。菜刚上桌,周星驰就小猴儿似的爬上桌,用手抓起一只鸡腿就啃,还一边冲着姐姐妹妹做鬼脸。一不小心,手一滑,鸡腿掉地上了,沾满了尘土,落在一摊鸡屎旁边。凌宝儿又是生气又是心疼,买这几只鸡腿容易吗?再想想周星驰平时的顽皮表现,凌宝儿决定这次要好好教训他。她取过一根桑树条,狠狠地抽了周星驰十几下:“让你顽皮,让你不知珍惜?”直到周文姬与周星霞扑过来把周星驰护在身体下面,凌宝儿才放下桑树条,搂着三个孩子抱头痛哭。

哭了好一会儿,才又开始吃饭。凌宝儿把鸡腿捡了起来,舍不得扔,就用开水冲洗一下,自己吃了。

那天晚上,凌宝儿抚着周星驰身上的伤痕:“还疼吗?”

“不疼了。”

“下次还调皮吗?”

黑暗中,周星驰的眼睛十分明亮,他“嘻嘻”地笑着:“睡吧,妈。我明天还要上课呢。”

2001年,周星驰、凌宝儿做客凤凰卫视时,又说起了这件往事。

“是的,那时他可是真顽皮啊,全不知道这饭菜来得多不容易,一点也不珍惜。”凌宝儿笑容慈祥。

“不,妈妈,我懂得珍惜。”周星驰接过话茬儿,声音开始哽咽,“您想想,我要是不把鸡腿弄到地上,您会舍得吃吗?那几年里,有什么好吃的,您全给了我们姐弟三人,您成天就吃咸菜啊!于是我们才想出这个办法,我把几块肉嚼得不像样后,我们就有借口不吃了。只有这样,您才会吃啊!”

听着这话,凌宝儿情绪变得激动起来:“其实,我早该想到。你样样乖巧懂事,怎么偏偏吃饭这么顽皮呢?”凌宝儿哽咽着掏出手帕擦眼睛。

周星驰挂着两行泪水满面微笑。在亿万电视观众面前,这对母子抱在了一起。无数的观众也在这一刻,流下泪来。

虽然周星驰演戏无数,精品众多,但是我要说,他最好的戏,是在七岁那年,演绎的是一份血浓于水骨肉连心的挚爱亲情,唯一的观众,是他的母亲。

载于《读者》

没有无私的,自我牺牲的母爱的帮助,孩子的心灵将是一片荒漠,有这样一个忘我牺牲的模范母亲,又怎能不做一个好孩子呢?

这些都不是理由

文/庐江布衣

世界上其他一切都是假的,空的,唯有母爱才是真的,永恒的,不灭的。

——印度谚语

2004年4月的一天傍晚,美国总统小布什的电话响了。电话是小布什的母亲芭芭拉·布什打来的。芭芭拉·布什的腿疾又犯了,正在得克萨斯州的医院里接受治疗。但是芭芭拉·布什的心情好像还不错,她爽朗地说着:“没事,一点小毛病,过几天就好了。你别担心我,工作才是最重要的,孩子。”

刚挂上母亲的电话,小布什的手机又响了,这回是父亲老布什打来的。老布什的语调显得遥远而深沉:“有空的时候,回来看看你母亲吧,她需要你。”

小布什说:“会的,等忙完这阵子,我就回来看您和母亲。您知道的,我最近真的抽不开身。议会正在为伊拉克的问题争论不休,非洲的援助基金也出了问题,还有阿富汗也颇为棘手,更重要的是反对党的那些家伙,总是暗暗拆我的台……”

“其实,这些都不是理由。”老布什语调幽幽的,说完就挂了电话。

小布什苦笑了一声,又投入紧张的工作。

过了一会儿,小布什收到了一条短信,是老布什发来的:“你八岁那年,有一天夜里下着大雨,你发烧了。你母亲当时正在几十公里外的农场里。她赶回来看你,汽车在半路抛了锚。我让她找个旅馆休息,第二天再回来。可是,你母亲在风雨中步行了三个多小时,夜里十一点终于回到了家里。还有,你十岁那年,我正在非洲访问,你打来电话说,爸爸,你答应陪我过生日的。于是,我中断了访问,回来陪你过生日,因为答应你的我一定会做到。我说这么多,其实只是想告诉你,在爱与责任面前,所有的忙碌与阻碍,都不能成为理由!”

看着看着,小布什便满心愧疚。这几年,自己一直忙于工作,总是没有时间去陪伴父母。但是自己却心安理得,并不觉得有丝毫亏欠。可是父母,他们总会在自己最需要的时候,出现在自己的身边,他们从来没有任何借口与托词。

小布什简单地安排了一下工作,然后就带着夫人与两个女儿,坐上了专机,飞往得克萨斯。当天晚上九点四十分,小布什满脸微笑地出现在了母亲芭芭拉·布什的病床前。芭芭拉·布什看着小布什与劳拉,双手搂着两个乖巧的孙女,灿烂地笑了。笑着笑着,芭芭拉·布什两眼就湿润了。

老布什沉静地站在窗外,一边抽着雪茄,一边朝着小布什竖起了大拇指。

第二天下午,小布什一家辞别父母回到了华盛顿。因为是私人活动,小布什将要为此承担10.8万美元的专机使用费,相当于小布什半年的工资,但是,小布什说它值得!

一个人,无论他是平凡还是尊贵,在父母面前,他永远都是一个孩子。在父母需要的时候陪伴在父母的身边,这是每一个孩子应尽的基本义务。譬如忙碌,譬如生活与经济的压力,譬如时间的仓促与空间的阻隔,这些我们自认为十分充分的理由,在亲情与责任面前,其实根本不能称为理由!

载于《读者》

不要让亲情在熙熙攘攘的现代社会变革中越来越脆弱地面对冲击,至少我们可以从自我做起,不要给自己留下遗憾,俗话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趁现在双亲俱在,为自己的双亲送上一份不算奢侈的温馨问候!

最后一根蜡烛

文/李兴海

我的生命是从睁开眼睛,爱上我母亲的面孔开始的。

——乔治·艾略特

当我因公被调配到这家医院时,我从医已将近十年了。十年的医学生涯,让我在众多的生死和病痛中逐渐拥有了异于常人的领悟。

这个大约十五六岁,一脸忧郁的男孩是在一个周末的清早被母亲送进来的。深夜,他咆哮式地和母亲说话,惹得我和一帮病人急急入内观望后,我才知道他的眼睛是在不久前的毕业晚会上弄伤的。原因,是他的母亲自作主张地给当晚有节目的他买了一双新鞋。新鞋的防滑效果并不好,所以在舞蹈的过程中他失足从台上重重地摔了下来,眼眶恰巧碰到了桌角上。我能想象,那一撞是无法消减掉跌落的重力的,于是,只能依旧的向下,所以,他的两只眼睛应该都受伤了。

男孩的声音开始逐渐地弱了下来,带着哭腔。我能理解,对于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来说,光明可能是他的全部。

此时,他的母亲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一言不发地站在角落里,泪流满面地听着他说话。

“你好,我是这里的医生,对于眼科,我已经有了十几年的经验,我有把握能把你的眼睛治好,并且不会留下伤疤。”我只能暂时这么安抚着情绪激动的他,让他有一个良好的心态接受治疗。而对于是否能真正的不留一点伤疤,我并没有十足的把握。

“真的吗?医生,这是真的吗?叔叔,你一定要把我的眼睛治好,我不想成瞎子。”他情绪显然非常激动,认为我是他唯一的救命稻草,朝着我声音发出的位置慢慢地挪动着。最后,终于抓住了我的手。

“是的,但是你要保持良好的心态,我需要你的配合,那么这个手术才有可能顺利地进行。知道吗?”说完,我拍了拍他略微有些颤抖的双手。他一边不停地对我说,他相信我的医术,一定会好好配合我的工作,一边不停地说着谢谢。

后来,我成了唯一能说服这个倔强男孩的医生。如我所愿,手术非常顺利,可尽管如此,他还是难以原谅他的母亲。为了避免细菌感染,手术后我还是照旧给他缠上了纱布。并且建议他,不要在强光下逗留太久。

当夜,为了庆祝他的手术成功,班上所有的同学都打算来病房看他。我能理解,这一面之后,将是海角天涯。所以,除了叫他们安静一点之外,我并没有多说话。

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主意,当夜,全班同学齐齐来到病房,每人手里都捧着一支蜡烛。为了避免强光照射而把电灯关闭的黑暗病房里,瞬时红光闪耀起来。

他们开始回忆温暖的往事,畅想自己的未来。可最后,还是依然阻挡不了别离的伤感。他们相约,在各自的蜡烛上用笔画出自己的名字,谁走了,就吹灭一支蜡烛,然后把这些载有光明的残体留下,送给这位男孩。

我知道,此时的他已经能够透过纱布隐约看到这些昏红的光亮了。猛然,其中的一支蜡烛灭了,人群里的声音也忽然相应着像是被刀切般暂停了一秒。紧接着,大半的蜡烛开始相继熄灭,整个病房里也瞬时暗淡了下来。男孩努力地清了清嗓子,有些哽咽。

最后,所有的蜡烛都熄灭了,独留那么一支在黑暗中强韧地散发着光亮。男孩一边不断地猜测着捧着这支蜡烛的朋友是谁,一边埋怨着自己的母亲。

“凯丽,是你吗?是你吗?我知道是你。呵呵,想当初,我还悄悄暗恋过你呢。”说到这儿,男孩的声音忽然微弱了下来,带着一点点羞涩。

那一夜,烛光和男孩的倾诉一夜未断。一直到清早,男孩才疲倦地沉沉睡去。可没多久就醒了过来,吵着要我帮他解开纱布。然后急急搜寻满地长短不一的蜡烛,一一数出。

忽然,他顿住了,因为凯丽的蜡烛是最长的,这说明她是第一个走掉的。那么,最后一根多出的蜡烛是谁捧的呢?

隔壁的病床上,安然躺着的是男孩的母亲,手中握着一支没有名字的粗壮的蜡烛。手背上,几道鲜红的印记,俨然是被蜡油烫出来的。我仿佛还能清晰地看到昨夜,她的母亲手握一支粗壮的蜡烛,蜡滴滚落在手也不忍一动的场景。

男孩将被子挪到熟睡的母亲身上,独自走到了窗边。我想,此时的他和我一样都忽然明白了——能在茫茫黑暗中执意坚守,并不顾一切曲解为我们捧起最后一支蜡烛的人,只会是母亲。

载于《意林》

母亲的心是一片大海,在它的最深处我们总会得到宽恕。青春会逝去;爱情会枯萎;友谊的绿叶也会凋零。而一个母亲内心赤诚的爱比它们都要长久。有一颗星星永远闪亮,那便是母爱。

快递给母亲的爱

文/王晓宇

母爱不仅仅是指母亲对孩子的爱,也包含孩子对母亲的爱。

——穆尼尔纳素夫

和朋友小令一起去逛街,她拉着我去副食品商场,左挑右选,最后买了一斤大枣,然后出了门拐进旁边的邮局,把那一斤大枣郑重其事地快递给老妈。

我笑骂,你脑子进水了?买一斤大枣才几个钱?可是让邮局快递过去,少说也得20多块钱吧?你算得是什么蒙古账啊?用脚指头扒拉几下都知道不合算,真不知道你怎么想的。

她笑,说,什么合算不合算的,我就是想让老妈高兴一点。我爸和我妈退休工资挺高的,什么都不缺,缺的就是女儿在膝下承欢。我大学毕业跟着那个人跑到了现在这个城市,爸妈就我这一个女儿,远在家乡,身边没人照顾,很孤单,所以我时常快递点小礼物给父母,也好让老爸老妈知道,女儿没有忘记他们,时刻记挂着他们,永远爱他们。

平常,我觉得小令是个大大咧咧的女人,什么事情都不放在心上,想不到却是心细如发,虽然她和父母远隔异地,却能用快递这种方式,把亲情的纽带联系起来。

她给父母快递过很多东西,过年过节自不必说,就是平常日子,不管想起什么,随时随地就给老妈快递过去,就算是出门旅行,她也会买些特产随时给父母快递过去。

她曾经给老妈专门快递过一把木梳,甚至还专门快递过一瓶擦脸油,还有一些不值什么钱的好玩儿的小腕饰。她的老妈曾给她打电话,告诉她别再寄那些小物件了,又麻烦又费钱。她淘气地回老妈,你想要什么大物件啊?价值连城的翡翠啊古董啊什么的,我可买不起。老妈笑骂,你又带孩子,又要上班,我还不是为你着想,怕你麻烦吗?

小令说,我不怕麻烦,真的不怕麻烦,每次想到老妈收到我的礼物时快乐得像个孩子一样,我就很开心了。她常说,父母老了,天伦之乐对于他们来说很重要,等我有钱了,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一定会把他们接到身边。

毋庸置疑,小令是一个孝顺的乖女儿。

我想起自己的父母,我和父母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从来没有给父母快递过礼物,周末,过年过节,都会跑到家里看老妈。可是对于那些远离父母的人们,快递也未尝不是一个好办法。

亲情需要互动,亲情需要载体,父母不会计较礼物的大小,礼物的多少,父母在意的是儿女心里有他们。

载于《读者》

孩子和母亲之间溢着深深的、真切的、无尽的爱。这种爱才是孩子和母亲永恒的精神支柱,我们体贴老人,要像对待孩子一样。

远离的门

文/林玉椿

父亲,应该是一个气度宽大的朋友。

——狄更斯

读高中的时候,我到县城跟父亲住在了一起,结束了初中时的住校生活。

每天,我都骑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像一只飞翔的小鸟,飞快地从学校往家里赶。

穿越那条不算拥挤的街,扑鼻而来的便是那股浓浓的大院气息,再拐过几个弯,叮叮咚咚地走上楼,出现在面前的便是那扇门,那扇绿色的门。

记不清我曾多少次把钥匙插入,把这扇门开启。推开门,总是看到父亲那略带羞涩的脸和充满关爱的眼神。

父亲一直在一座美丽的山水城市工作,远离家乡;我则从小在乡下的老家长大,和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一年到头很少回家,一直以来,我对父亲的印象并不深。对于我来说,父亲更像是一个抽象的符号。

后来,父亲回到了县城,我就读高中后与他住在了一起,他似乎找到了弥补曾与我多年分离两地的机会,每天都会做很香很美味的菜肴给我吃,每隔一段时间,都会给我足够的零花钱。

可是,由于初中的叛逆,我丢失了小学时的骄傲,我考上的这所高中,是全县最差的一所高中。在这所学校读高中,能实现上大学梦想的人少之又少,想考上本科,简直是天方夜谭。于是,我也成了学校里失望的学子之一。

我每天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不但上课不听课,而且经常不上晚自习,在街上玩到很晚才回家。我的学习成绩一直是班上倒数几名。

那个夜晚我仍然晚归了。我轻轻地取出钥匙,想尽量悄声地进去。但我停住了。我听到母亲的声音,那声音带着伤感,带着无奈:“本以为他能圆了我们望子成龙的梦,现在看,希望真是渺茫,他的前途实在是令人担心呢。”

父亲深深地叹息一声,说:“可惜这孩子,初中学坏了。多好的一棵苗子,看来就这样毁了。还能想着有什么前途?不打架惹事,平平安安就是万幸了。只是,确实,将来怎么办?”

紧接着,屋里变成了一片寂静。虽然隔着这道门,我却能感受到屋里压抑的气氛,能感觉到两张沧桑面孔上的忧愁。

我的心灵被深深地震撼了,我想起往日父亲时常强装的高兴和母亲时常忧郁的眼神。原来,他们一直还对我寄予着希望,一直盼望着我能醒悟。从小我就是一个自负而倔强的孩子,他们很少骂我,或者说不太敢骂我。对我的期望,全部深深地隐藏在他们的内心中,或者在偶尔的唠叨中,只是我一直没有觉察得到,也许也是一直故意躲避。

我难受极了,没有立即就进门去。我一个人游荡在那条冷清的街道上,午夜的灯光照射着我孤独的身影,将我的影子拉得好长好长,仿佛在用力扯痛我的灵魂,想唤醒我那颗沉睡的心灵。于是,我内心中所有的无所谓都消失殆尽,变得彷徨而纠结。

那天晚上,我想了很多很多。

当我带着一身疲惫回到家门口时,门却打开了,我看见了母亲那双红红的眼睛和脸上残留的泪痕。她尽量遮掩自己复杂的表情,只是轻轻地说:“夜深了,回房睡吧,明天还要上课呢。”我走进屋里,偷偷地瞄向父亲,他的脸上仍然挂着勉强的微笑。

回到房间里,关上房门,我的泪水再也忍不住哗哗地流了下来,浸湿了我的枕巾。

母亲回乡下后,父亲仍然一如既往地每餐煮美味佳肴给我吃,每隔一段时间就给我足够的零花钱。他对我,仍然是小心翼翼地笑着。

只是从此,院子里多了一盏深夜不熄的灯。

我的学习成绩迅速从倒数第五名跃到了正数第五名,又从正数第五名跃到了全班第一名,并且从此大考小考一直保持在第一名。

我成了我们学校那群文科学子中唯一的本科生。

我终于要远离那扇门去走我的求学路了。父亲和母亲要送我去那个我从未到过的城市。父亲将我的行李提了出来,母亲跟在后面,轻轻地掩上了那扇绿色的门。我忍不住回头看了两眼,那扇沉默的门在刹那间似乎凝满了深情……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忙碌的大学学习生活,然后是忙碌的在外工作,岁月的流水逐渐冲淡了许多往事的回忆,但那扇门却依然经常闪现在我的眼前。

每次回家,推开那扇绿色的门,总有一张最熟悉的面孔和一双充满慈爱的眼睛等着我。那张面孔上呈现出真诚的笑容。

就这样,一年又一年过去。那扇绿色的门已经很旧了。这时候的我,想到那扇门,脸上温暖地微笑着,眼泪却总是不由自主地淌下来。因为我知道推开那扇门,我再也看不到那张熟悉的父亲的脸——在我工作数年之后,父亲因为绝症去世了。

可是,无论怎样的时过境迁,那扇绿色的门都将永恒地存在于我的记忆中。尽管父亲已经不在人世,可是推开那扇记忆的门,屋里有父亲的身影,有我们点点滴滴的往事。那炒菜的香味,阵阵飘来……

那是一扇绿色的门。

父亲已经不住那儿。

锁已经换了。

可是,我一直保留着那把回家的钥匙。

载于《青年文摘》

父爱是一缕阳光,让你的心灵即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到温暖如春,父爱同母爱一样的无私,他不求回报;父爱是一种默默无闻,寓于无形之中的一种感情,只有长大以后人才能体会。

父亲的山歌

文/卓然客

父爱可以牺牲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达·芬奇

父亲是个壮实的汉子,小时候,与父亲相处的时间总是很少。因为,父亲在二十里的山场砸石头。日薄西山,父亲才在夕阳中大踏着步子回到家。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抱起我,再提起水桶扁担,大踏步去池塘边挑水。

挑着一担水,一只手扶着扁担,另一只很轻巧地抱着我。有一句没一句地逗着我。月亮慢慢从东方升起,映在水桶里,一晃一晃地闪着明光。我看到父亲的肩头额上,亮晶晶的,又细又密的一层汗珠。

父亲是唱山歌的好手,只是一般不唱给我们听。

山场离家远,每天天不亮,父亲和大伯就出发了。边走,父亲边唱。那时,村庄还是寂静的,歌声在辽阔的夜色中,传得很远很远。“哥哥三月下巢州,妹妹守在村子口。不怪哥哥心眼狠,只怪家里没了粥……”父亲唱得顿挫悠扬,粗犷处又透着一股苍凉。最耐听的就是那个尾音,千回百转,若断若续,眼看就要岑寂下去,又忽地一滑,渐渐明亮起来。

歌声在夜色中飘,越去越远。一首歌唱完,那音调就渐渐恍惚起来,最终寂不可闻。说明父亲已经走远了。每当此时,母亲从窗口那边扭过身来,用手抱着我。我眼一合,一会儿就又睡着了。

后来我上了中学,冬日里,天不亮就要出发。每天早晨,我就和父亲一同出发。父亲总是沉默着。我是多么希望父亲能唱几句山歌啊。但是我不敢央求,对我,父亲一直是很严厉的。行到岔路口,父亲立在那儿,朦胧的天光中,看我走远了,他才转身出发。而山歌,便会在这时响起。“人家吃肉我吃油,人家穿丝我穿绸。不是娘家多有钱,而是哥哥赛过牛……”歌声优美深邃,在呼呼的风中透着微微的孤寒。我总会在一个田角立住,听着父亲的歌声越飘越远。天边,挂着鹅毛似的一钩月牙儿。映着荒芜的田野上,父亲灰灰细长的身影。直到父亲的歌声再不可闻,我才撒开腿向前跑去,再不跑,可就迟到了。

高二那年,父亲在山上抬石头时闪了腰。我看到父亲的身形明显佝偻了。在干冷的冬日早晨,父亲走几步就要咳一声。有时候不凑巧了,父亲就会一连串地咳个不停。在寂静的旷野,那咳声,有着惊心动魄的感觉。父亲佝偻着腰,低着头,使劲地咳,不住地咳。我不知所措地立在一旁,真担心父亲一不小心把五脏六腑一同咳了出来。半天,父亲才停止了咳嗽。抬起头看到我时,父亲明显地把腰一挺。行到岔路口,父亲径直走了,他不再等我走远他再走。若是等我,他就迟到了,他的脚力已明显不如以前。

父亲的山歌声又响了起来,只是夹杂着声声咳嗽。“男人已经……咳……五十多,还要……咳咳……上山抬石头。不是有老又……有小,谁肯五更做马牛……咳咳咳咳……”父亲的歌声嘶哑而苍凉,在夜色中,飘得很远很远。他的歌声不再悠扬,再也没了当年的韵味。连那绕梁不绝的尾音也被抑制不住的声声咳嗽所代替。在惊人的一阵阵咳嗽声中,我泪流满面。

后来,我上了大学,离开了故乡。母亲来电话说,父亲为了给我攒学费,干活更勤了。“只是,”母亲迟疑着,“那咳嗽更严重了。”

突然,我泪流满面,恍然又看到了父亲佝偻的身影,听到了父亲那苍凉的山歌。“男人已经五十多,还要上山抬石头。不是有老又有小,谁肯五更做马牛……咳咳咳咳……”

载于《微型小说》

我们总是感念母爱的伟大、无私,常常忽略父亲为我们所做的一切。父爱这字眼是多么的平凡,但这种爱是多么的不平凡。父爱,如大海般深沉,如春雨般润物无声。

爹的幸福很简单

文/积雪草

拥有思想的瞬间,是幸福的;拥有感受的快意,是幸福的;拥有父爱也是幸福的。

——琼瑶

爹来的时候,他正在洗脸刷牙换衣服打领带,司机在楼下等着,今天要开行业会议,他是主持者,不能迟到。

爹从门缝侧身挤进来,带着一股凉风,他把肩上的一袋地瓜轻轻地放到门厅的地砖上,洁净清凉的地砖上立刻落上一层泥土,他看见有洁癖的妻子皱着眉头转身进了另外一间屋子。

他清了一下嗓子,说:“爹。”

爹扎撒着两只手,有些喘,毕竟年岁不饶人,而且他知道,爹肯定没有坐电梯,而是扛着这袋地瓜,一口气从楼下扛到11楼。爹有些骄傲地说:“今年雨水好,庄稼都丰收了,咱家的地瓜各个都有胖孩子的腿那么粗,又甜又起沙,多吃点,对身体有好处!”

他知道,地瓜的学名其实叫红薯,可是爹不知道,爹只知道每隔一段时间,便背一袋子地瓜从郊区送过来,看着他们收下,然后再心满意足的倒两遍车,赶回去。

为此妻子曾数次跟他提出抗议:“告诉你爹,不要再往咱家送地瓜了,咱们也不吃,每次都堆在墙角,等着生芽,抽巴,坏掉,然后再背到楼下的垃圾桶里丢掉,浪费了东西不说,你不心疼你爹汗珠掉地摔八瓣,累得骨头都松散了,做那些无用功?”

爹坐在门边的茶几旁喝水,他停下打了一半领带的手,看着爹。爹赤脚穿一双胶鞋,裤脚挽得高高的,露出一截并不是十分健壮的小腿,胶鞋的边缘粘了一层泥土,而且胶鞋的前尖有些张嘴,爹不是十分讲究的人,但进城时总会换上一套干净的衣服,这次一定是走得太匆忙忘记了。

他张了张嘴,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爹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嘿嘿笑了两声说:“你放心吃吧,没事,爹自己种的,保证没用化肥和农药,用的是农家肥,干净,绿色,别舍不得吃,吃完了,下次我再给你送。”

爹说得很大方,很豪情,可是他再也无法忍受,冲口而出:“爹,城里有卖的,早市、农贸市场到处都有,没几个钱,花10块钱能买一大堆,您老何必苦巴巴地一趟一趟背着地瓜往城里跑?您不嫌累啊?我们又吃不了多少,您老人家每次背来的地瓜,最后都进了垃圾箱……”

他说得冲动而忘情,回头看爹,发现爹面色铁青,呼吸急促,指着他大骂:“你小子有出息了?忘本了?不吃地瓜这种粗粮了?你忘记了你小时候,每次缠着我耍赖,爹,我再吃一个吧?”

那是物质贫乏的年代,和现在的多元化时代无法比拟。但是,此刻,他已无法和爹分辩这些,因为爹被他气得犯了心脏病。

他背着爹,从11楼背到1楼,爹不是很沉,可能和爹每次背那些地瓜上11楼的重量差不多吧,背着爹的时候,他想起小时候的那些事,爹每次把蒸熟的地瓜分给他们姐弟几个吃,他自己不吃,他说他不喜欢吃,可是地瓜那么好吃,又甜又起沙,爹为什么不喜欢吃呢?

把爹送进医院的急诊室抢救,医生说不是心脏病,是急火攻心导致高血压,千万不能再生气了。

那天的行业会,最终他没有去参加,就算是考核他的业务能力,影响升职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爹毕竟只有一个。他天天陪在病床边,给爹讲故事,买好吃的,给爹洗脸擦手,可是,无论他怎样逗爹开心,爹始终一言不发。

无奈,他只好把爹送回乡下老家。爹一回到老家,就去田里看他的那些蔬菜和庄稼,像看他的孩子一样,眼神里写满慈爱,根本不搭理他。

娘说:“儿子呀,别生你爹的气,在你爹的眼睛里,那些地瓜都是他的宝贝,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得上,从春天开始,他就选最好的地瓜,放在暖炕上,用沙子培上,然后浇水,育秧苗,然后再一棵棵栽到地里,浇水,松土,锄草,喂肥,都选上好的农家肥,忙活整整一个夏天,然后把地瓜刨出来,选大小匀称的、红皮的地瓜给你留着,他说红皮的甜,起沙。”

他听娘讲爹和地瓜的故事,心中像被淋了雨一样,湿淋淋的难受,原来地瓜在爹的心目中是最好的东西,原来爹把他最好的东西送给了他,他却并不懂得珍惜,反而把爹的宝贝送进了垃圾箱。

他去田里找爹,爹正看着那些地瓜的秧苗发呆,他嗫嚅地说:“爹,等我们家里的地瓜吃完了,您再给我们送些吧!”爹的情绪果然被点燃了,瞬间快乐起来,爹很高亢地说:“没问题,爹种得地瓜又甜又起沙。”

爹的幸福很简单,就是把他认为最好的东西送给他,而他又能快乐地收下。

载于《文苑》

我们往往不耐烦父母为我们所做的琐事,甚至觉得影响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却没有想过父母为我们每每做那些事的心情。

别在父母面前说老

文/积雪草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

——但丁

父亲一连打了好几次电话给我,问我这个周末有没有时间回家,说是有大事要商量。我一听有大事,那还了得?赶紧放下手中的事情回家,有什么事情能比父母的事情更重要?

回到家里才知道父亲的所谓大事,就是家中的热水器坏了,要买一个新的,所以想和我们商量买什么牌子的好。

换一个热水器居然成了父亲心目中的大事,我忽然觉得有一丝悲凉,从什么时候开始,父亲开始找我们商量事情了呢?家中有大事小情,父亲会总会叫上我们姐弟,大到买家用电器,人情往来,小到过年过节,需要买什么东西,准备什么食物,总要把我们姐弟一起电召回来,一起商量一下,再做定夺。

以前的父亲不是这样的,以前家中的大小事情都是父亲拍板做主,无论是从小城市往大城市迁徙,无论是调动工作,还是婚嫁这样的大事,都是父亲一手操办,什么时候跟我们商量过?记得有一年,父亲去上海出差,回来时给我买了一件外套,价钱不菲,他怎么就不怕已经参加工作了的我不喜欢呢?他怎么就不怕大小不合适呢?父亲自作主张买了那件衣服,估计搁现在,他是无论如何再做不出那样的事情了。

那时候的父亲,意气风发,生杀决断,治家如烹小鲜,手到擒来,根本不在话下,哪里会瞻前顾后,左右观望?而现在,父亲什么事情都要依赖我们姐弟,就连买热水器这样的事情,也要把我们都叫回家,讨论一下。这件事情外延出来的结果,就是让我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父母都老了。

时光真是一个神奇的杀手,杀掉了父母的大好年华,同时也杀掉了我们的青春岁月,父母在变老,而我们也不能例外。

心情不好的时候,消极沉沦的时候,总爱挂在嘴上的两个字就是“老了”。头发里发现一根白发,会对着镜子拔掉,一边拔一边说,真的老了。母亲笑,说你看看我?我还没说老呢!

是的,母亲的头发已经白了大半,母亲不言老,我为什么要轻易言老?为人儿女,无论多大年龄,在父母跟前,都没有资格言老。

父母的年龄大了,儿女就是他们的主心骨,是他们的生活重心,是他们精神上的支撑,儿女若言老,将置父母于何地?

小区里有一个女人,50多岁的样子,天天早晨穿大红的运动服,在小区里打太极拳,跑步,做操,旺盛的生命力感染了很多人,远远地看着,比年轻人还有活力。

平常,她喜欢穿长靴,八分裤,围长丝巾,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很多,别人都说她“装嫩”,她也不恼,说,本来我就不老,还用得着装嫩?至少我的心理年龄比你们都年轻,不信咱们比一比?

大家都笑,说她像“老顽童”。其实,她说得也有道理,年不年轻,心理因素也很重要,心不老,人就不老,这是很重要的心理暗示。

过了一段时间,看见她推着老母亲在小区的法桐树下散步,长长的丝巾在她的胸前飘啊飘的,老人满头白发,面容慈祥,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间或她会停下来,俯下身去听老母亲说着什么,斯时斯刻,真的很美,像一幅画一样,像明信片上的风景一样美,温馨时刻,天伦之乐莫过于此吧!

我忽然就明白了她不老的原因,因为她不敢老,母亲还在,她就是一个孩子,她若老了,母亲的精神支撑就倒了,为了母亲,她要永不老,她要一直年轻。

这世间,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可以在父母面前撒娇任性说点孩子气的话,但却没有资格在父母面前说老,永远没有,因为任他是谁,无论如何都老不过父母。

父母在,不敢老。

载于《青年博览》

当我们总说老了的时候,是我们忘记了父母。当我们在父母面前调侃自己老了,父母笑着说你看看我,我还没说老呢。是因为在父母心里,我们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

母爱绘本让思念“走心”

文/雷碧玉

自从女儿吉吉离开自贡到成都读书后,周艳的心就跟着一起去。每天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等着女儿的电话,汇报在学校的开心事。但是孩子有作业,不能整晚陪着聊,常常是挂上电话,周艳还拿着话筒独自回味。每到周末,周艳更是早早守在电脑前,等着和女儿视频,以解思念之苦。

一天,周艳在整理吉吉的小书橱时,发现里面是一本本从吉吉1岁开始,周艳买给她的各类图书绘本。从《好饿的小蛇》《我们一起来刷牙》再到《跳跳和他的妹妹》《圆的世界》《最棒的便便》……静静的翻阅中,吉吉牙牙学语到学讲故事的画面清晰地在周艳眼前闪现,此刻周艳无法用语言描述内心充盈着的是一种怎样的幸福感。她在心底轻轻地呼唤,宝贝,这个世界因为有了你而多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突然,书中掉下了一张纸,周艳捡起一看,顿时嘴角上扬。那是3岁时,吉吉涂抹的一张画《我的妈妈》。画中的妈妈披着长长的头发,穿着大花的衣衫,吉吉说这样的妈妈最美。小时候,吉吉喜欢跳舞和画画。每次听完周艳讲的故事,她都会想象着画出故事中简易的画面。树爷爷、青蛙大婶、小猫咪、大笨鹅……虽是简单的几笔,却看出了孩子的用心。

就在此时,一个大胆的想法在周艳的脑海里闪过,何不将自己对女儿的思念和爱用手绘信的方式表达出来,寄给女儿。这样不仅可以让孩子感受到远在他乡的母亲对自己的思念,虽然相隔千山万水,但母亲时时在身边相伴;也能让自己在绘画的时光中化解对女儿的万般思念。周艳想到目前吉吉还不认识太多字,只有绘画是最能让她理解的方式了。本身就有绘画底子,字也写得漂亮,所以这简单的绘本对周艳来说也不算难事。很快,她买来纸和笔,开始认认真真,工工整整地绘图写字,将自己对女儿的爱融入色彩斑斓的世界中。

几天后,班主任交给吉吉一封信。吉吉很纳闷:我认字不多,谁会给我写信呢。小心翼翼剪开信封,拿出信一看,吉吉顿时欢呼雀跃。整页信纸是一张卡通画,画面上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暖暖的棉袄,厚厚的大红围巾,漂亮的毛线帽,戴着厚手套的小手调皮的插在口袋里,帅气又美丽。画上还配有漂亮的文字,一字一句,读起来是那么的暖心暖怀。

“亲爱的幺儿,天气寒冷,我的幺儿有没有穿暖呢,妈妈自作主张戴上帽子,穿上羽绒服,让我的幺儿变成一个温暖的小棉球。这样就没有冷风可以伤到你……永远爱你的妈妈”想到吉吉有很多字没学过,细心的周艳还在新词的“头顶”上认认真真地标上注音。收到妈妈与众不同的来信,感受着远方母亲的温情,吉吉的心里暖暖的全是爱。

晚上,吉吉迫不及待地给妈妈打电话。叽叽喳喳,开心的话语说也说不完。周艳微笑着听着,内心满是欣慰,更为自己的做法点了一百个赞。从那以后,周艳更是用心地在画上下功夫,用爱心勾勒出一幅幅充满温情的漫画,爱的绘本就这样源源不断地寄给了远方的女儿。绘本的内容更是包罗万象,从鼓励学习到多交朋友甚至多喝水等生活细节。

“幺儿,最近你参加舞蹈比赛准备得很辛苦,也获得了好成绩。妈妈虽然没有陪在你身边,但一样感觉到了你的努力和收获的快乐。”

“我们家最近有喜事了,童童小猫咪要升级当爸爸了……”

“幺儿在学校里要多交朋友,要多帮助其他同学,要学会分享,感受分享的快乐。妈妈希望你自立,希望你的世界永远快乐。”

到目前为止,周艳已经绘制了50多封图文并茂的书信,把思念和爱带到吉吉的手里和心里。

母爱绘本让思念“走心”。在如今微信短信满天飞的年代,那些车马慢,书信远的日子已经成了“古董”,而有这样一位平凡的母亲用一种有温度的方式,拉近了身在外地孩子的距离,表达了自己最平凡的母爱。一封封“走心”的绘本,绘出了母亲浓浓的思念,深深的爱。

载于《语文报》

在这个网络时代,我们已经没有了静下心来给父母写上一份寄托思念的信了,甚至有适合连短信都懒得发了。我们觉得那些已经过时了。但在母亲的眼里表达爱的方式永远不会过时。

天鹅飞过孔雀河

文/舞若夕

锦城虽乐,不如回故乡;乐园虽好,非久留之地。归去来兮。

——华罗庚

它的名字是眺望

晚上七八点的时候,姥姥总是要提着小布袋,去金三角走一圈,有时我会同她一起去转转,听她用带着浓重四川口音的普通话跟我说:“现在的羊肉越来越贵,都65了啊!”

姥姥说的是公斤。我在新疆长大,算公斤早就成了习惯,乃至于就算已经在外省生活多年,听到斤的说法还是会略微皱眉,一定要换算成公斤之后才能反应过来。

但更多的时候姥姥会一个人出去,窗边落日余晖斜斜地照进来,能看到空中飘浮的细小尘埃。上大学后,少数的归家日子,我都会站在窗边,看姥姥瘦小的身影越来越远,然后微微叹口气:她老了,背也渐渐驼得厉害。

不知怎的,总感觉像是换了身份,少时来姥姥家玩儿,妈妈给我扎一头的辫子,蹦蹦跳跳地过来,姥姥总是会在窗边看着,提前把门打开,给我摆一双小拖鞋在门口。姥姥向来手巧,拖鞋都是她自己做的,专门给我做的那些粉色的拖鞋,大大小小很多双,都齐齐地摆放在鞋柜里,仿佛在等我长大。那时姥姥在窗边喊我:“幺儿!”我抬头,看到她笑容满满。

新疆天长,即使是冬天,晚上七八点也是一片亮堂,夏天的时候更是夜里十点才会完全天黑。姥姥出去的时间不长,不到一小时就会回来,小布袋去的时候是空的,回来时也不会装太多东西,偶尔买东西,也都是给我买的零食。

我看着她越来越近,忍不住喊了声:“姥姥!”她在楼下听到,抬头对我笑:“幺儿,我回来了。”

看到她的笑容,我的心便安定下来,突然想起这座城市的名字:库尔勒,在维语里,库尔勒是眺望的意思。

“眺望”一词,终归和等待、向往相连,多少人在窗前,等归家的人,盼想念的人,向往着走出这里之后的时光。多少人如愿以偿,多少人心知是妄想,无从知晓。

这里从来没有孔雀,只有天鹅

库尔勒市并不大,一条孔雀河贯穿全城,直到今天我仍然不知道这条河为什么要叫孔雀河,因为自小我在河边走,就没有看到过孔雀。倒是每年都会有不少天鹅。说也奇怪,以前一般是三月底才飞来,这些年似乎越来越早,2013年过年晚,二月下旬时,走过孔雀河都能看到一大群的天鹅和野鸭,在已经开始化冰的河面兴奋地游着。

那时我也有一年没回来,便也停下来看,学其他人模样拿手机拍起照,每天定时定点有人给它们喂吃的,分明是野生的动物,此时竟被培养出了家养的习性,听到哨声,便成群结队地往喂食的地方去了,旁边有小孩子问:“爸爸,天鹅也喜欢吃馕吗?”我听到这样的回答:“是啊,入乡随俗嘛。”

是了,在这里,馕是必不可少的东西。小时候我的早餐基本都是奶茶泡馕,库尔勒的老市政府还没搬之前,附近有一家馕坑,卖馕的维吾尔族大叔一脸络腮胡,不爱说话也不爱笑,但他卖的馕,很多年都没涨过价。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的手走过孔雀河,指着天鹅对我说:“它们啊,这一辈子只认定一只天鹅,一旦成为夫妻,便永远守护另一半。即使雌天鹅死了,雄天鹅也不会再和别的天鹅在一起。”

那时我年龄尚小,不懂什么叫一生一世一双人。只是在后来,谈起懵懂的初恋,和他一起走在三月的孔雀河边,我学着文艺少女,和他说我所知道的关于天鹅的一切。他听到这里,轻轻握住了我的手,对我说:“我们也会的。”

当然没有。

年少的诺言是当不得真的,但当时心里的悸动也绝非虚假。牵手的那天夜里我回到家,被他握过的手良久都隐隐发烫,我想着他的笑,然后一直脸红到天亮。

现在回想起来,他的容貌竟然已经不再清晰,印象最深的,是那天我靠近孔雀河边,蹲下身想更靠近某只天鹅,它却嗖地一下飞远了。

像我彼时自以为的爱情,像我远去的年华,像我童年的天天天蓝。

当年我们一心想要离开,现在却怎么都想回去

大学,我离开新疆,到了武汉。武汉到乌鲁木齐,3700公里,火车40多小时,飞机四个半小时。在乌鲁木齐转古老的绿皮火车,12个小时之后,终于能够抵达库尔勒。

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新疆的汉族孩子都和我一样,祖辈是从全国各地响应“援疆”的号召来到这里的,不少都在生产建设兵团里,扎根发展任劳任怨。然后弹指50年,荒漠真的变了良田。在城市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宣传标语:“只有荒凉的沙漠,没有荒凉的人生!”

在我们长大的过程中,总是会听到一个词:内地。是的,和港台那边的人一样,我们把大陆除了新疆以外的地方叫作内地。

高考报志愿时,全班80%的都填了疆外的学校。“能去内地上大学,干吗留新疆啊?”我的同桌这样对我说,我点头如捣蒜。

那时,我们总以为外面的世界更精彩,那个被我们称为“内地”的地方,文明、先进、发达……总之,美好的像人间天堂。我们那样年轻,一心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我们高估了“内地人”对新疆的了解,他们不知道在新疆普及的是普通话,汉族很多,说普通话的少数民族也很多。大一刚到武汉时,还有人问我:“你们是不是真的骑马上学啊?”

真的去了之后,所有人都不同程度地失望了。

很难解释这种失望,却并不难理解。就像你离开一个人,想起来的基本都是他的好,戒不掉的都是和他一起时养成的习惯,如果身边出现别人,你总是会不自觉地去对比。离开一座城则更甚,在武汉的每个白天,我都想念库尔勒的蓝天白云,在武汉那些个看不到星星的夜晚,我就会回忆以前上晚自习时夜空中的繁星点点。

其实我最怀念的不是孔雀河吹来的微风;不是大盘鸡、拉条子、烤羊肉串;甚至不是那最正宗的库尔勒香梨……我最怀念的是库尔勒的干净。

武汉的街多数很脏,后来我辗转去过很多城市,西安、郑州,甚至广州、北京……都一样,我再也没有见过一个城市能像库尔勒那般干净,哪怕是专门摆摊卖菜的小巷,也干净得出奇。

应该算是铁血政策的功劳?早在1997年的库尔勒,你随手丢垃圾,就会有戴着红袖标的人出现,罚你十块钱。一个冰棍1毛钱的1997年,被罚十块钱,是一笔不小的损失。只罚了那一次后,在任何一座城市,妈妈都没敢乱丢过垃圾了。

最盼归家,却也最怕归家

2012年,武汉玫瑰音乐节,听说许巍会参加,我和男朋友一起早早赶去沌口体育馆,等到夜里九点多,许巍终于出现,一口气唱了十首歌,我在下面热泪盈眶,却还是有些失望,因为我最终没有听到他唱那首歌。

《家》,我爱这首歌,也恨这首歌。只因那一句歌词:“如今我对自己故乡,像来往匆匆的过客。”对我这种大学时一年回来两次,工作后一年回来一次都奢侈的人来说,这句话有多真实,就有多残酷。

如果坐火车回家,过了嘉峪关,就觉得离家近了,进疆之后,经过最大的风力发电站,经过吐鲁番、哈密以及所有我耳熟能详的城市,再坐火车或者汽车,我就能到达库尔勒。每年似乎都在盼着那几天,可真正要回去的时候……却又怕得厉害。

因为每一次回去,库尔勒都变了很多,这些年,新挖了两条河,准备搞三河贯通,甚至已经有了游船。我的家乡一心一意地建设山水梨城,我却对它越来越陌生,除了人民广场小康城金三角,我所熟悉的地方似乎都在渐渐离我远去,或者说,我渐渐离它们远去了。

忘了说,那个跟我说要去内地上大学的同桌,因为填报志愿被撞,最后留在了新疆的一所大学,在玫瑰音乐节的那天,我又热又困,等的无聊,给她打长途电话。我说今天等许巍,白天的高温像是要把我烤熟。她的声音越过几千公里,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而来:“这里热啊!不管怎么我还是觉得,你们能出去,多好啊!”

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围城,无处不在。

它再也不是我的城

我曾经以为库尔勒是属于我的城市,即使我去了远方,即使我每次都来去匆匆,它也会永远属于我。

直到2013年9月,我到达郑州,有认识多年的网友请我吃饭,可我没想到,他带我去的地方,竟是一家“老狼大盘鸡”。席间我没怎么说话,他问我是不是味道不正宗,我摇摇头:“不是。”

在那家店的墙上有很大的字,写得分明:“老狼大盘鸡是来自于新疆库尔勒的大盘鸡品牌……”味道其实真的差不了太多,可我嘴里的土豆,竟那般难以下咽。

夜里,姥姥跟我说:“幺儿啊,西瓜又涨价了,现在六毛钱一公斤哦!”

我没有告诉她,六毛钱一公斤而且又甜又大的西瓜,在所有我知道的地方里,只有新疆有。在武汉在西安在各个城市都能见到的打着“库尔勒香梨”牌子的香梨,没有一个,味道能比得上我年幼时上树去摘的。

可这座城,再也不属于我。

载于《中学生》

小时候,一直认为家乡是用来远离的,只有远离了家乡才能看清她的美。长大后,真的看清了她的美。再后来,由日日的期盼到渐渐地害怕回去,家乡变得越来越陌生,我害怕回去多了,心中那份原始的美渐渐被越来越多的变化湮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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