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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你更在乎的人是谁

付出才会在乎,在乎才会珍惜,珍惜才会拥有。幸福就始于此!

儿时的收音机

文|贾子安

童年乃是人生的重要阶段。人的品性在童年开始形成。我们长大后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童年时的所学与所为。——夏巴尼

每个中年人的情感里,都有一段美丽的珍藏,这段珍藏大都与收音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想到儿时陪伴我度过无数贫瘠岁月的收音机,心里总涌动着一股暖流,情难自禁。

五岁那年,一天回家,刚走到门口,屋里便传出一阵很美妙的歌声。咦,是谁呢?一头扑进屋里,举目四顾、并无旁人,爸爸妈妈都在笑眯眯地望着我。当发现声音是从一个黑匣子里传出的时候,我惊讶极了。我瞪大了眼睛,像兔子一样窜了过去,轻轻地抚摸它。空灵曼妙的歌声在简陋的小屋弥漫开来,像花儿一样静静绽放。看我神情陶醉,爸爸说,傻孩子,这是收音机。

从此,收音机成了我儿时最好的伙伴,陪伴我度过了寂寥的童年时光。

那时,听得最多的是小喇叭节目。当收音机里传出“哒嘀哒,哒嘀哒,小喇叭开始广播啦!”的时候,我的一颗小小的心脏里如同涨潮的大海,禁不住澎湃起来。当孙敬修爷爷讲小红帽的故事,我不由得把自己想象成小红帽,当小红帽遇到大灰狼,我就紧张得浑身哆嗦,似乎我也与大灰狼一路同行。当小红帽得救了,我竟如释重负,高兴得跳起来。

后来,又陆续听了评书艺术家刘兰芳播讲的评书《杨家将》、《岳飞传》和《隋唐演义》等,正是从这些评书中,我了解到中华民族一段段风云激荡的历史,认识了许多精忠报国的英雄人物,培养了我最初的爱国主义情怀。

由于太痴迷于听收音机,妈妈喊我吃饭、干活,我都充耳不闻。因此,屁股没少挨妈妈的巴掌。有时候,当我正专注于听收音机,猛然看到妈妈气势汹汹而来,我料想不会有好,便把收音机抱在怀里,撒开脚丫落荒而逃。妈妈看到后,先是大惊失色,然后瞬间变为和颜悦色。当我意识到妈妈是怕我仓皇奔逃时摔坏了收音机,于是,一发现妈妈变了脸色,我便做出抱着收音机四处逃窜的样子,妈妈只好作罢。此招屡试不爽,以至于妈妈不得不板着脸,嗔怪地说:“你这死丫头,沾了收音机的光,如果不是收音机,看我怎样收拾你。”

后来,我又听了广播小说《夜幕下的哈尔滨》,从此记住了王刚老师的名字。小说中侵略者的凶残,他们践踏蹂躏我国土残杀我同胞的种种兽行令我义愤填膺,我的肺都要被气炸了。而爱国志士前赴后继地保家卫国,他们的爱恨情仇,他们的英雄事迹是那样地荡气回肠,久久地在我的脑海中回响。

当我离开家到几十里外的中学读书的时候,收音机已明显有些老迈,当初鲜亮的外壳已经暗淡无光,声音低沉喑哑,还常常传出沙沙的声响。那时,电视机已经纷纷亮相寻常百姓家,我家里也买了台。有了电视声情并茂的倾情演绎,伴随我们家多年、给了我童年无穷欢乐的收音机光荣地退休了。妈妈用干净的毛巾把它擦拭一番,又用一块新绸布把它蒙住,放在箱子里。

二十年后,当我漂泊他乡重回故乡的怀抱,妈妈指着那个箱子说,这里存放着你小时候的宝贝,喜欢什么就带走吧。我颤抖着双手,小心翼翼地揭掉蒙在收音机上的绸布,就像结婚时为我新爱的姑娘揭掉盖头一样。

我把它紧紧抱在怀里,儿时的欢乐隔着三十年岁月的风霜,山呼海啸般地扑面而来。我的双眸湿润了。

载于《新青年》

小时候穿过的衣服,抱过的玩具,弄坏的书本,都是岁月里最珍贵的礼物。童年真的是一段怎么也回不去,但却一直在梦里相逢的日子。

我家的母鸡叫芦花

文|雨街

赞美童年吧,它在我们尘世的艰难中带来了天堂的美妙。——阿米尔

我家的母鸡叫芦花,当然别人家也这么叫。

我不知道芦花是一个品种,还是根据鸡的羽毛的颜色而来的。

芦花鸡羽毛的颜色有点像麻雀,但那颜色要比麻雀的羽毛浅,准确说,更像芦花的颜色,也许芦花鸡的名字由此而来吧。

我家养了七八只芦花鸡,鸡窝垒在东围墙根下,鸡窝大约有一米半高吧,窝内设两层,底层是鸡的粪便,鸡在上层,中间搭着木条,木条之间留有一定空隙。外面还有一层,设三个窝,里面铺上麦草,是为鸡下蛋准备的。

那时鸡很少下蛋,大部分时间在光光的院子里觅食。爪子在硬硬的地上向后刨几下,在地上划出几条白印子,就歪着眼去看那里有什么,喙就在地上啄几下,我凑上前仔细瞅了瞅,也不知道它吃到了什么。

那时一只鸡蛋能卖五分钱,也许是鸡吃不上的原因,很少生蛋,七八只鸡有时一天一个蛋也不会下,如果隔一天鸡还不下蛋,姥姥就会在第二天清晨打开鸡窝时,堵在鸡窝旁,一只鸡一只鸡的查看,把手轻轻地按在鸡的屁股上,摸一摸,看肚子里有蛋吗。

我看姥姥在那里眯缝着眼,像中医给人把脉一样摸鸡有没有蛋,我也是一动不动的远远地看着,大气不敢喘。因为姥姥说过,鸡如果受了惊吓,就会下软蛋。

软蛋就是蛋壳没生长好,硬度不够的蛋。这样的蛋是不能卖钱的。

我家用来放鸡蛋的是一个柳编的小篮子,吊在里屋的房梁上,我曾看到姥姥、母亲取下来数里面的鸡蛋,我从没看到过那鸡蛋满过篮子底。

因为只有下了蛋的鸡才会得到奖励,每当有鸡下了蛋,它就会在鸡窝上叫个不停,姥姥或者母亲听到叫声,就会喜滋滋地从屋里跑出来,手里还攥着一小把粮食,撒给那只下了蛋的鸡吃。

鸡其实也是很聪明的,我想它下了蛋会高声大叫也许是从知道有奖励开始的。其中有一只鸡不怎么下蛋,自然也就没什么奖励,但它肯动脑子,别的鸡下了蛋,它就会跳到鸡窝上,把刚叫了几声的鸡啄走,自己守着别的鸡下的蛋叫,我忘记了它是否因此得没得过奖励,但后来姥姥一听它叫,就气呼呼地冲那鸡说,“再叫,再叫就宰了你!”

也许它听懂了,就红着鸡冠子从鸡窝上跳下来,跑到一边觅食去了。

说是宰它,那只是气话。自己家养的鸡哪里舍得。不过我倒看见过割过它的嗉子,当时也不知道它从哪里吃了有毒的东西,要把有毒的东西取出来,等割开它的嗉子,发现里面净是小的砖块和沙粒,吃这样的东西它怎么会生蛋呢?

每年五六月份,我村绵延数公里大堤的柳树上会爬满黑色的小虫子,外形像瓢虫,但整体都是黑的,我们那里叫它老鸦虫,也有红的,但极少,我们把红的叫新娘子。每天放学,我就会带上两个大玻璃瓶子,去树上捉这虫子,回来喂鸡吃。

那鸡一见我又带着瓶子出去,都会跟我走到院门口,像是给我送行。等我回来,那鸡会围着我转来转去,我把里面的虫子倒出来,它们就会抢成一片。有的虫子还会飞,那鸡眼也快,跳起来向空中的虫子一啄,就吞进肚子里。

那时农村还有黄鼠狼,也听说过别人家的鸡被黄鼠狼偷去过,但我们家却从没有过。因为鸡窝从来都是我堵,我堵鸡窝的砖不仅大,我还是竖着放,黄鼠狼哪里扒得开。也有几次半夜时分,我曾听自家的鸡在窝里扯着嗓子“吱呀吱呀”的叫,我想肯定是黄鼠狼来了,正在扒堵鸡窝的砖呢。每到这时,我就会趴在被窝里暗笑,想象黄鼠狼的细细的爪子扒砖的可笑。

我记得也曾闹过两次鸡瘟,那时遇到鸡瘟也不像现在会打瘟苗,只能看着那鸡一个个死去。

所以一听说别家的鸡闹鸡瘟,家长都不让我们去那家去玩,说会把传染病带回家来。就是这样注意,也没能阻止自家的鸡得病,七八只鸡,有一天竟一下子死去了三四只,剩下的几只大难不死,也大都留下了病根。一只鸡一条腿不会打弯了,总是直直的迈出去,像是拄着拐杖走路。还有一只鸡,脖子弯了,看什么总要用一只眼,我不知道它这个样子怎么确定方向。有几次它去鸡窝生蛋,要飞几次才能落到鸡窝上,进鸡窝的门也难,转了几圈也找不到门。

倒是那只不怎么下蛋的鸡什么事也没有,姥姥在屋里的一个筐里铺上干草,把篮子里的鸡蛋放在草上,把那只鸡放到蛋上,那只鸡倒是听话,除了饮水,吃食,就是静静地卧在里面。我们一家人在它的旁边吃饭,它也一动不动。

忘记多少天了,小鸡破壳了,它就领着一群小鸡在院里走来走去,有时还会去树下找虫吃,它找到了,也不会自己吃,而是“咕咕”叫着,叫来小鸡吃。虫子个大,几只小鸡张着翅膀,你争我抢的,抢半天,那虫子还是活的呢。

农村人大多是自己孵鸡,所以大多会养一只公鸡,那时的公鸡长得特别漂亮,脖子是火苗一样的羽毛,身上的羽毛也是黑里透红,特别是尾巴上的羽毛,长长的翘着,杏黄的,黑的,还有宝石蓝的。姐姐妹妹踢的毽子就是公鸡尾巴上的羽毛。

公鸡飞得也高,它喜欢站在围墙上来回走,斜眼瞅着院子里的鸡们。我一看它又上墙头了,就去撵它,它就“嘎嘎”地叫着向远处飞去。闲着没事时我就追它,它也许是怕我拔它的羽毛了,它肯定是疼怕了,每到这时它就晃着身子四处乱窜,有时竟钻到草堆里去。

我捉到它,它吓得拍着翅膀乱叫,我紧紧地抱着它,有时会爬到房顶上去,有时会爬到树上去,然后往高处一抛,看它能飞多远,这样练习多了,公鸡竟不怎么躲我了,也许是我抱着它上树的次数多了,后来它竟然自己飞到树上去,飞上飞下的,晚上再也不肯钻鸡窝了,而是睡在树上。

有一天,父亲从外地回来,特神秘地掏出几只鸡蛋,说是洋鸡蛋,我们凑过去看了半天,也没看怎么个洋法,唯一不同的是个大点,蛋壳是纯白色的。那几只鸡蛋晚上就炒了吃了,也没觉出味道与自家的鸡蛋有什么不同。

后来的事也许是我没想到的,多年后,再也见不到芦花鸡了,村里家家户户养的都是白白的洋鸡,芦花鸡是不是绝迹了,这事我还真不知道。

我回过老家多次,以前总能在街上见到漂亮的公鸡,现在也见不到了。我不知道洋鸡的公鸡是个什么样子的,假如也和母鸡一个样子,我不知道该如何区分它们。

载于《中学生故事》

那个纯真的年代,什么都是美好的,充满了童真童趣,没有欺骗和谎言,唯有真诚和快乐相伴。好像,很久没有那样的感觉了……

兔子远去的兔子

文|雨街

孩童的动作,是清洁,是正直——《旧约全书·箴言》

兔子,在农村人眼睛里有些妖。

听老人们讲,每当月圆之时,兔子会站在明晃晃的十字路口,抬起前腿拜月亮,得了月亮灵气的兔子就会成精,成了兔子精。

我村南面有个十字路口,十字路口的右侧是一大片坟场。大约有两次月圆时分,我曾一个人跑到十字路口不远处看是否有兔子在那里。

虽然人们经常说兔子,包括月亮里嫦娥抱着的那只兔子,但真正见到兔子的机会并不多。即使见到也是从一片草丛之中猛然窜出的野兔。

看到最多是兔子的足迹,那是冬天,一望无际的雪地上总会有一行行足迹通向远方,不知道那足迹从何而起,也不知道从何而止。也曾沿那足迹寻去,但什么也没寻到。连兔子的洞口也没找到过。

寻找那些兔子洞,我总有一个渴望,希望能把兔子堵在洞里,最好有小兔子,那样我就可以把小兔子抱回家去养了。

我们村在当地也算是大的了,有三四百户吧,但从村东数到村西,我也想不起有谁家养过兔子。

如此说来,我应该说是我村养兔第一人了。

记不清是哪一年了,哪一天更记不得了。那天,在异地上班的父亲给我带回一对小兔子,我们叫它小灰兔,但在我的记忆之中,它的颜色总是偏蓝。

父亲让我挖一个兔子窝,窝深约一米多吧,再开出一条从洞底通到外面的通道,通道要用砖砌上,打开通道,兔子便可从通道跑出来,在院子里蹦蹦跳跳的活动。我最喜欢兔子的一个动作是它跳起来在空中转体,家人就呵呵笑说:“兔子撒欢呢!”

家兔是不怕人的,它特别爱往人前凑,有时我坐在屋门的台阶上看书,它一蹦一蹦地跑过来,就静静地看着我,我把书放到膝盖上,也看着它,这时它的鼻子就会向外一鼓一鼓的,兔子是不会叫的,我想它这个动作一定是在告诉我什么。

我笑笑,就去摸它的鼻子,它就摇摆着头,最有趣的是我还让他的腿给我抓痒。兔子耳朵很长,抓耳朵是抓兔子的最好的方法。也许是本能,当你抓住它的耳朵后,它的后腿就会不停地向后蹬。不知道蹬后腿和耳朵被抓有什么关联。

有一段时间,我的肚子上长了几个小疙瘩,有点痒,我就抓过一只小兔子,它的腿不停地向后蹬,我把它的后腿放在痒处,感觉比自己抓痒舒服多了。

每到这时,姥姥就笑我会玩儿,说:“小兔子这样还行,要是大兔子,那一蹬劲儿可大了,非把你的肚子蹬坏不可。”

还没等这兔子长大,大约是养兔子两个多月之后吧,突然下了一场大雨,那天晚上我要下床解手,找床下的鞋子,点上灯一看,鞋子都漂起来了,像小船一样,在水里打转。

“进水了!”我猛地叫起来,妈妈也醒了,急忙叫醒姥姥、姐姐和妹妹,全家都赶紧穿衣服。

姥姥说这房子不能住了,赶紧跑!

我们村是迁建村,我们当时住的是临时的周转房。周转房是用土坯干垒的,水一泡,下面早软了,我们一家刚逃出家门,房子就塌在了地上。

外面雨正大,天又黑,好在过了街道就有亲戚。他家是新砖房,此时本能地向他家跑,在风雨中敲着他家的大门,究竟在风雨中等了多久那门才开,现在我已经不记得了,进去大人间说了些什么我也不记得了,但我知道他家的大女儿看我们一家子全去了,就去投了村南那条河。

我们提着风灯去水里救她,那水已经快漫上河岸了,几盏风灯照着,会水的跳下去,想拉她上来,她就不上来。

那水很浑,像泥水,她怎么也不嫌这水脏呀?

救上她来,天已经放亮了,我想起窝里的兔子,忙踩着一路的泥水奔回去,等我打开兔子窝上的盖,发现里面已经灌满了水,一个兔子漂在上面,另一个沉底了。当时我就后悔,兔子窝为什么盖上盖,如果不盖上,它也能保住自己的命呀,现在想起来,我总觉得是我害死了它们。

大约过了半年,我家从河的北面,搬过了河的南面。村子里很多人家养了兔子,我却不肯再养。我想,我是不适合养它们的,虽然我是那么喜欢它。

大概又过了五六年吧,我中午放学回家,发现我家的树丛里有一只小白兔子在里面躲躲藏藏的,我挺好奇,直到晚上它也没走,村里也没人站在房顶子上高声嚷:“谁见俺家的兔子了!”倒是我爬上房顶子连着高声问了三天:“谁家丢兔子了?”

后来我想把这只兔子赶走,我想它一出家门,它也许会想起自己的家,但它在院子里逃来逃去,就是不肯出家门。后来我追累了,坐在院里的树桩上喘气,它却跑到我的脚边,用前爪搔我的鞋子。

我抱起它来,才发现它的腿上长了一片片的厚斑,我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还以为是它的腿上粘了泥呢,姥姥走过了,看了看说:“长兔斑了,这兔子病了。这病会传染的。”

姥姥告诉我一个治兔斑的方法,往兔斑上面抹香油,还不能让它住潮湿的地方。

当时,我们家有三间北房,两间东房,两间南房,它得了这种病,不能住洞,我也不会再给它挖洞,所以三个房子它愿意住那儿就住那儿。南房堆得是柴草,有时它会钻到里面去,想弄出它来,特别难。

兔子不像狗,狗一叫就会跑过来,兔子却不同,你越追它,它逃得越快。

兔子喜欢吃嫩草,兔子嗅觉特别灵,每当我为它拔来青草,扔到院子里,它就会从藏身处跑出来。看它不紧不慢地从屋门里蹦出来,我想到狗会追着食物跟着我跑,我也像逗狗一样逗兔子,先把草送到它的嘴边,它刚想吃,我就把草向后挪一下,后来我拿着那草在院子里跑,那兔子就满院子追着我跑。

兔子跑得多了,身体也壮,兔斑也渐渐好了。我为它找食物的热情就更高了。如爬到榆树上去折榆树枝,到菜园里找掉到地上的西红柿,我想,我养的兔子可能是全村食物最丰富的一个。因为我从没让它总吃一种食物。

大约到了这年八月份吧,母亲也要到外地工作,我们全家都要离开这个村庄。鸡卖了,不用的家具也送了亲戚。这只兔子怎么办呀,送人,这么肥的兔子,送出去肯定让人吃掉,我舍不得,自己家吃,这事想也不会想的。

我把它装在纸箱子里,想把它送到大田去,大田里食物正多,它不会饿着。我骑着自行车走了很远,从一条河来到另一条的河边,河岸的青草正密,岸上的玉米也抽穗了,我把箱子打开,它一出箱子就向草丛跑去,后来藏在一片草丛中,我站在远处看着它,看是不是容易被人发现它,怎么看它的毛也太白了,人们怎么会注意不到它呢?好在这里没什么人来,也许它在野外生活久了,毛脏了,就不容易被发现了。

它藏在那里一动不动,我想我也该走了,我骑上车子,慢慢往回走,谁知道它竟追上来,我只好越骑越快,它也是越追越快,我在附近的路上转着圈子,后来我趁转弯之际,藏到了一片高粱地里,它蹲在路中央,直到远处传来汽车声,它也许是受到了惊吓,才跑开,我又重新骑上自己车,回头看着空荡荡的去路,泪水便一滴滴淌下来。

载于《少年文艺》

童年时代,眼睛里满是怜爱。似乎每一个小动物都可以成为自己的萌宠,可以成为朋友。你还记得那些年与你有过交集的小萌宠吗?

那些谎言背后的温暖

文|高楚歌

有时候,谎言很美丽,她的名字叫“善意的谎言”。——米·露西·桑娜

1

父亲生病住进了医院,和他住一个病房的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因为我们是当地人,前来探望的亲戚朋友络绎不绝。临床的老头来自外地,只有老伴每天陪护照顾,与我们这边的热闹形成鲜明对比。

一天,老头和老伴出去散步,父亲让我给他编发这样一条短信:各位亲朋好友,我已病愈出院,请勿再来看望。感谢大家对我这段时间来的关心和问候。看着躺在病床上的父亲,我十分不解,父亲笑着解释道:“这几天来看我的人很多,因为他们都在当地,看我一趟很容易,可临床的这位病友,亲戚朋友来一趟不方便,人相对就少些。对于病人来说,这或多或少是一种失落,咱们的热闹对对方也许是一种无形的刺激。再有就是病房里需要安静,咱们每天人来人往闹哄哄的,既影响别人休息、容易引起反感,也是对别人的不尊重。”

听了父亲的话,我恍然大悟,更为父亲的细腻和为他人着想的善良所打动。人生病了,能有人来看望,是对病人最好的心灵安慰,可父亲为了照顾别人的感受,宁愿用谎言的方式来阻止对别人的刺激和影响,让听到这番话的人怎能不心生感动、温暖和敬意。

2

有一年,单位建办公楼,我负责现场质量管理。在工地上待的时间长了,一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子引起我的注意。当时正值盛夏,工地上干活的人多半短衣短袖,一个个胳膊、脸庞晒得黑黑的。唯有这个小伙子,每次见他都是长衣长袖,好像一点都不怕热,皮肤也比别人白许多。

一次,遇见他和几个工人在大太阳下干活,其他人着衣凉爽倒还好,只有他满头大汗,上衣后背湿了一大片,就这,还不肯把袖子卷起来。他们休息时,我笑着问他,怎么不和大家一样穿凉快些。还不等他开口,已有人起哄,“人家是怕把他晒黑了,像个大姑娘一样,每天还往脸上抹防晒油呢!”话音刚落,大家笑声一片。他的脸红红的,低着头,也不争辩。看他如此尴尬,我便岔开了话题。

之后不久,有天,我在楼道里听见有人打电话,“妈,我一切都好,我们办公室有空调,一点都不热,我工作也不累,轻松得很,你放心好了。”转过弯,打电话的正是那个穿长衣长袖的小伙子,看到我,他表情讪讪地,点点头,默默地离开了。我本想叫住他,但想了想,还是没吭声。难道他的家人不知道他在工地上干活?这个小伙子又有过怎样的人生经历呢?也许他曾有过一份体面的工作,只是其间发生了一些变故,他不想让家人知道,不让知道的原因,大概是不想让家人为他担心吧!也是在那一刻,我突然就明白了他穿长衣长袖、抹防晒油的原因,是的,他的确害怕自己被晒黑,要不然,当他出现在家人面前时,他说的那些谎言岂不都露馅了!

3

菜市场,听见两个老太太在争论,一个说:“社区老年餐桌不是一天只收5块钱吗?你怎么能说是7块?”另一个说:“是7块钱啊,我女儿交钱时我看见了,我上个月吃了21天,总共交了147块钱,你算算。”“你肯定看错了,我的钱虽然是儿子每月交,可他说一天只收5块钱,他还能骗我?”……两人争得互不相让。担心她们看见我叫去对质,我赶紧快步走开了。

没错,这家老年餐桌正是我开办的,伙食标准是每天20元,可有些老人嫌贵并不愿意来,他们的子女有的忙于工作,有的不在身边,老人一个人吃饭又是大问题,于是,子女们就对老人说我这里每天只收5元、7元、10元的。为了不穿帮,那几个子女每月都亲自来缴费,并且私下和我说好,一定不能跟老人说实话,说了,他们又该不好好来吃饭了,平时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好老人生活已心存内疚,老人身体健康就是儿女最大的福气。

我担心出错,特意在这几位老人名下做了备注,形成统一口径。这么做的原因,不是因为怕影响我的生意,而是想成全这份孝心,让他们的“谎言”更长久些。

载于《做人与处世》

善意的谎言总是那么让人欣慰。每一个人谎言后面,都有一份渴望表达的爱!

你更在乎的人是谁

文|孙道荣

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印度·泰戈尔

母亲和妻子同时落水了,你会先救哪一个?这是一个让天下的男人们左右为难、头痛不已、非常残酷的问题。

如果稍稍改动一下,母亲和孩子同时落水了,你会先救哪一个?命题还是很残酷,但恐怕就会好选择多了。我相信大多数的男人,会选择先救孩子。我还相信,那位落水的母亲,也就是孩子的奶奶,也会毫不犹豫地支持儿子选择先救孩子,而宁愿牺牲自己。

这个假定的命题,想说明的问题是,你到底更在乎谁?你所更在乎的,一定是你选择先救的那个人。

你更在乎自己的父母,还是更在乎自己的孩子?不管你承不承认,对大多数人来说,恐怕都是更在乎自己的孩子的。除了因为孩子是血脉的延续、家庭的希望等等因素之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你在自己孩子的身上,付出了很多,而我们从自己父母那儿,更多的是索取,是得到。也就是说,你付出的越多,就会越在乎;而我们轻易得到的,无怨无悔地给予我们的人,我们却往往会忽视。

我有一个朋友,前不久又失恋了。与以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失恋,让他痛彻心扉。

他谈过很多次恋爱,交往过不少女孩,虽然之前的每次恋爱也都以分手告终,但他并不懊丧,甚至有一股终于解脱的快感。多半是那些女孩追他,为他死去活来,而他几乎没有付出什么情感。他只是抱着聊胜于无的心态,和一个个女孩拍拖着。所以,无论最终是他去意已决,还是女孩子知难而退,他都没有什么伤感,也没有丝毫的留念。每次,他都潇洒地挥一挥手,不带走半片云彩。

这一次,却大不相同。这是他苦追了三年的女孩,为了她,他不惜与父母翻脸,断然辞去了工作,来到她所在的城市。他每天接送她上下班,陪她逛街,替她煲汤……他像个父亲一样,心甘情愿地为她做着一切,细心地呵护她,爱着她。他以为幸福的日子会一直这样持续,没想到,有一天,她却决绝而去。看着她的背影,他黯然神伤,心如刀绞。

为什么同样是失恋,唯有这一次让他放不下,表现得如此沉痛?是因为,这一次他是真心付出了,付出了情感,付出了精力,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正是因为有了这么多的付出,他才会特别在乎,特别不舍。而以往的恋爱,他更多的只是得到别人的情感,只是被动地接受。

友情也一样。在我们的一生中,会不断得到友谊,也会不时失去友谊。一个对你特别忠诚、特别好的朋友,与一个你对他特别忠诚,特别好的朋友,同时失去了,你会更在乎哪段友谊?往往是后者,因为你在他身上,付出的远比得到的多。

每一个个体的人,都是有情感的,也是社会的。一个吊儿郎当、玩世不恭,只知道索取、不懂得付出的人,一定会对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乎;而一个甘愿付出,乐于奉献的人,则会在意自己的社会形象,在乎这个社会的共同成果,而表现出更加积极的姿态。

如果你觉得自己的孩子不太在乎你,那说明你可能为他付出的太多,而没有给予他应有的尊重、回报、爱戴你的机会;如果你对自己的父母不在乎,那说明你可能已习惯于从他们那儿索取,而对他们关注不多,关爱不够;如果你觉得什么都无所谓,总认为这个社会对你太不公平,那说明你可能为他人所做的太少,没有真正融入其中。

因为,一个只会索取,只顾享受,而不懂得付出的人,是没有什么让他真正在乎的。

载于《格言》

付出才会在乎,在乎才会珍惜,珍惜才会拥有。幸福就始于此!

一封写给你的信

文|王维新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邹韬奋

我从无锡回到宝鸡不久,一位回收废品的朋友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回收到的废旧书报中有一个笔记本,写满了字,让我过去看看,有没有可以用的写作素材。我将那个八成新的笔记本拿回来,在灯下看到半夜。我受到了极大的震撼,这是什么人写的,扉页上没有姓名,但是,他所写的内容让人忐忑不安,他记录了一段历史,一段时代的变迁,一些人的社会心态,让人拍案称绝。鉴于刊物篇幅有限,我只将他的这封信摘登出来,以飨读者。

——题记

那天,你离开后,我在反思一个问题,你对什么感兴趣?你的忧愁,你的郁闷令我不解。为什么你吃遍城乡美食却感觉不到香甜,你穿遍世界名牌却体现不出品味,你住在豪华的别墅里却无法成眠,你坐着宝马豪车却愁眉苦脸。感恩、励志,对你来说已经是远去的航船,道德只是教育别人的底线,你看见蓝天白云也没有一丝欢颜,你走进山花烂漫的春天却哀叹连连,奋斗、理想只是过去的云烟,活着的你只留下懒散。

事后,我在思忖,你怎样看待这个世界?你仇视贪官,却希望自己一夜暴富;你看见别人活得比你舒服你就心烦;你看见别人穿着一件和你一样的衣服就竖眉瞪眼,恨不能把她像苍蝇一样踩扁;你希望自己的钱多得花不完,你希望自己不用上班也能挣钱,你整天描眉画眼,在镜子前打旋,好似贵妇人一样用骄傲的高跟鞋敲击着都市的地板,却为了卖菜大嫂少找你一分钱满口脏言,粗鲁的劲儿让赶车的汉子也咂嘴汗颜。

也许,你是对的。但是,我总在问自己:你是否还能想起从前?你现在住在城市的高楼大厦里,说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还记得山村中那股炊烟?我感觉你忘记了20年前,你还是黄河边上的柳树村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女孩,那两个羊角辫,红绸闪闪。你的爷爷的爷爷都是农民,祖祖辈辈种田。如今,你看不起农民,说他们不干净,看见他们吹胡瞪眼。你住着农民盖的高楼,吃着农民种的粮食和蔬菜,却总是将他们看不惯。世事变迁,荣华富贵是过眼云烟。如果没有农民的劳作,首先饿死的是你们这些不劳而获的懒汉,你还怎么能活到今天?

过去,生活艰难。父母如何把你娇惯。如今,他们年迈体弱,力尽汗干。望着大路盼你回还。诚然,你会说你给他们寄了钱,可是,看着热闹非凡的春晚,父母却泪水涟涟,老人希望的是平安和团圆。亲情不等于金钱。父母也有自尊也有颜面,何须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送到他们面前。父母的家不是垃圾场,而是温情的港湾。父母不是乞丐,寂寞的他们将孤独和愁楚埋进心田。看得出来,你对自己的女儿视若天仙,花多少钱都心甘情愿。但是,却舍不得为父母买一份养老保险。你把家里豢养的小狗花花喊儿子,抱着它用嘴亲狗的脸。你知道吗?你爹给你发过一条短信:我想做你家的一条狗!看到这条短信不知你作何感叹?

真的,世事难料。一个老大爷在路上被人撞翻,肇事者逃逸。你是第一个过路的看见。你那条还没有泯灭的良心劝你救救他。你那条自私的狗肺把你带离跑远,你怕受到牵连。有一天傍晚,你从广场喷泉旁边走过,有人高喊:“有小孩掉到水里了,快来救援!”你旁若无事视而不见。回到家里,你落水的女儿被好心人救起送还。你顿时傻了眼!怎么是自己的女儿落水了?如果都像你这样,你还能再看到她扑闪的双眼?你的良心难道不受到谴责吗?你的自私是这个社会的污点!

其实,挚友难觅。我想问你,你能接受别人的批评吗?我担心你会不高兴,我没有当面问你。你自己应该十分清楚。你向来喜欢别人表扬你、奉承你、夸奖你、吹捧你,哪怕是谗言你也心中舒坦。每当这个时候,你会笑得像一朵花似的,好开心,好兴奋,甚至想冲上去亲一口夸奖你的那张虚伪的脸。但是,你不知道,在当面夸奖你的人,不一定在背后不打你的黑枪。金鱼是喂死的,喜欢游泳的人是淹死的。言过其实的夸奖是麻醉剂,是一种中毒的血铅。讨好你的人必定对你有所图、有所求。你的眼睛被蒙上了一层云团,你看见的只有鲜花和掌声。当你藏在旮旯里哭泣的时候,夸奖你的人站在大街上朝你发出一声冷笑,两声感叹。

呼唤,心静思远。浮躁、功利、惆怅、浅薄是尘世的梦魇,希望你醒来把清纯归还。精神追求是高洁的灵魂憩园,理想毕竟是人生乘风破浪的风帆。我在远方将你思念,我在天堂将友情呼唤。看到我的信,请你不要心烦。躺在月夜下的床上,你把过去的日月怀念,为何你和我只能共苦不能同甘?难道这是时髦的流行,这是时代的弊端?我想走到天边,远离电脑、远离手机、远离网线,清静的村落流水潺潺,雾锁山峰氤氲弥漫,牛哞狗吠碾子旋转,山麓下晚归人笑声串串。我在那里洗涤灵魂的容颜,我在那里享受没有嘈杂的平安。我已经将都市的牵扯一刀割断,没有留下什么遗憾,只能在心里与你说一句客套的再见。

载于《文苑》

幸福感来自哪里呢,来自真实生活的人。崇尚高尚,就去试着做出高尚的事,喜欢单纯,就去做单纯的人。成什么样的人,完全取决去你做了什么!

一位差生的老师

文|杨宝妹

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也。——《礼记》

当她初任班主任的第一天,他带领一帮最为调皮的孩子送了她一个终生难忘的礼物——十只鲜活的蛐蛐。那是他们几人奔忙半日的结果。

她满怀欣喜,小心翼翼地打开密封的盒子时,鲜活的蛐蛐顿时“吱吱”叫蹿起来。她还未看清楚,几只黑乎乎的虫子便跃上了她的肩头,她一瞬间吓傻了,竟然丝毫不顾场合与个人形象,在教室里乱跳乱蹦,惊惶失措,惹得众人捧腹。

事后,她气极了,委屈的泪,顺着洁净的脸庞簌簌而落。她不远千里,不辞劳苦地从北国之都前往这片荒村支教,却万万不曾想到,这些在贫困中生长起来的孩子,竟然会如此淘气。

她一个人,肩负三个年级的课程。偶尔,哪位同学病了,她还得充当临时医生。一日下来,筋疲力尽。她时常会幻想她所在的城市。直到此刻她才明白,之前那座生自己养自己又让自己怨声载道的城市,其实,是多么美丽与诱人。她不止一次想要回去,可总觉得对不住那些村民。她刚来的第一天,还未当上班主任,便已向那些前来热情迎接的村民许诺,要在这穷乡僻壤待足三年,教会这帮孩子读书写字。

他不喜读书,即便他真切地知道,知识可以改变他的命运,可以带他离开这片贫瘠的土地。若按“调皮孩子多聪明”的常理来说,他该是班上最聪明的孩子。一无所有的荒村里,他总能找到让大家开心娱乐的法子,他总能让每一个老师哭笑不得,他总能让班上的那几个男同学都听他发号施令。

为了让他有责任心,发现自己的不足,她让他当了班长。原本以为,颇有威信的他会管理好班上的课堂纪律,殊不知,他却带着全班同学提前早退,逃到后山腰上采野果。

他的学习成绩每次都很稳定,保持倒数第一。所有的老师都对他绝望了,劝她,不要再在他身上花半点心思,他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他不信,说,要证明给他们看,他只要努力,就一定能成为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

他逃课游泳,碰上大雨,通身湿透,不敢回家,怔怔地坐在教室里等待衣服被身体烘干。殊不知,却发起了高烧。她背着他,来不及换鞋,踏着高跟,“噌噌”地迈上山路。他伏在她的背上,微弱地撑着雨伞。

躺在诊所的病床上,他看着她因崴到而浮肿的右脚,断脱的鞋跟,一言不发地流泪。她以为他怕自己回家后会被父亲责打,于是就轻抚着他的肩膀,安慰地说:“别怕,别怕,待会到家了,我就跟你爸爸说,你在我家里补习功课。这样,你就不会挨打了。”

他哭得更凶了,“呜呜”地喘不过气。她不知道,他根本没有父母。他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一同南下外出打工,结果,一去不复返。这些年,他与奶奶相依为命。他之所以不敢回家,只是怕年迈的奶奶伤心罢了。

第二日,所有人都不明白,为何他听课忽然认真起来了。可与那些故事里的不同,现实中,本就没有奇迹发生。他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在做表面工作,他实在不想读书,可又不想让她伤心,只好这么做了。

毕业之时,尽管他的学习成绩仍旧保持“第一”,可性格却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不再恶作剧,不再喜欢让他人难堪,不再内向,孤僻,乖张。短短三年,他变得高大,强壮,乐于助人,开朗,活泼,如换了一人。

离去的当天,所有孩子依依不舍地将她送上了山路。绿树滚滚,模糊了她的视野。她再三驱逐,都无法将他们撵去。她说:“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孩子们站在松涛呼啸的山间,哭了。

他隐在人群中,几次欲上前告别,都未能鼓足勇气。他多想上前亲口说声“谢谢”,抑或,说声“对不起”。可最终上前时,却如鲠在喉,只得奋力地挥了挥手。

很多年后,在黄土地上徘徊过后的他和当年的父母一样,踏上了南下的列车。第一笔工资,他用来买了一双崭新的高跟鞋。

她收到这双高跟鞋时,几乎都忘却了他的名字。在城市中,她已经送走了很多届优秀的学生,他的名字,已在这些记忆中模糊。直到目及盒中的相片,她才恍然记起,那个在很多年前,让她难堪落泪的大眼调皮男孩儿。

照片背后,是一段让她泪湿的拙劣笔迹:“感谢您,老师,直到我们别离的最后一刻,你都未曾将我这位最差的学生放弃!”

载于《语文报》

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好像到最后被老师记住的,都是那些调皮的学生。因为这些学生比其他的具有的优点是,他们更懂得尊敬人,更喜欢自己的老师,虽然学习始终不好!

支离破碎的善意

文|王万龙

我们平等地相爱,因为我们互相了解,互相尊重。——托尔斯泰

她是班里最让人心怜的差等生。起初,很多人不明白,为何她的成绩差得如此要命,学校还三番五次地为她召开募捐大会。

直到那次体检之后大家才知道,她不但是个色盲,反应速度也有着极大的问题。于是,先前那些对她冷嘲热讽的同学,忽然后悔起来。要知道,在如此竞争激烈的重点中学里,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女生,能考出这样的成绩,已属非常不易。

每每开展关于帮助她的主题班会,同学们都会异常团结,万众一心。最让人感动的是,几年间,她从不曾对谁哭诉过她的一贫如洗的家庭,更不曾抱怨过自身的种种不幸。相反,她的乐观,豁达,乐于助人,深深感染了周围的所有顽劣少年。

记得有一次,隔壁班的坏男生笑话她是弱智,并在楼梯间里故意将她绊倒,狠狠地告诫她,这条路,是聪明人才能走的,以后,她再不能走。这件事,她始终守口如瓶,整日欢笑着与班里的同学一同来去,只是,每每走到那个楼道时,她总是不经意地撒开了她们的小手,独自走向了另一条稍远的楼道。

事情的始末,终于还是让班里的同学知道了。那天,我头一次见后排的坏男生们如此团结,在清晨第二节课后的广播操时间里,硬拉着她去走那条稍近的楼道。她推诿不过,只能被人群簇拥着去了。不知为何,她走着走着,竟然簌簌地落起泪来。那些莫名的泪水,深深地唤醒了那些坏男生的良知。

兴许,时至今日,都没有过这样一个集体,诚心实意地维护着她,将她当自己的亲妹妹一般看待。当然,那个坏男孩再没敢欺负她。我亲眼看到,他被那声势浩大的场面,吓得脸色惨白,腿脚哆嗦。

临近毕业的时候,班里人无不暗自伤感。尽管班里的几位高才生轮番上阵,彻夜不停地为她补习功课,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现实的残酷与冷漠。大家各自心照不宣,似乎都已经早早预料到,这位让众人心生怜悯,紧密团结的小妹,将要在高考中名落孙山。

事如所料。填写志愿那天,她逐一邀请了班里的所有同学,哽咽着说,这几年,她一直想找一个合适的机会来报答我们。她实在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得每日积攒零花钱,好在今天这个喜庆的日子里,请我们到门外的餐馆里大吃一顿。

那天,班里的大部分男生都哭了。呜呜的哭声,像窗外七月柳条间的暖风。没有一个人前去赴约,因为没有一个人舍得花这样的钱。如此暗藏悲剧而又饱含大爱的饭啊,叫喜庆洋洋的我们如何下咽?

时光将我们毫不留情地推散,各自奔向了天南海北。尽管生命中,先后出现了不同的面孔,但对于多年前的那个弱小坚强的女生,心中还是保留着一块最为柔软的空地。只是,历经世事之后,忽然对昔日的自己,有着深深的无奈与愧疚。

当年,如果我们能忍住泪水,欢喜着吃下她郑重邀请的那一顿饭,那么,即便她从此一世黯淡无光,也可以在惨淡的记忆中自豪地追想,很久很久之前,自己曾那么拼尽全力地回赠过那些帮助过她的人——那是多么光彩而又值得骄傲的事情啊。只可惜,这最后一次足以给往后岁月以慰藉的机会,也被我们执拗的善意,击打得支离破碎。

载于《时文选粹》

爱和取消,是有着很微妙的界限。在重要的是,我们是否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如果当年去吃那顿饭,她该有多高兴,那是最大的看起啊。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文|李迎春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斯大林

无论岁月如何洗刷,记忆里总会留存一些珍贵的片段,像一颗颗星光闪烁的宝石,串起你曾经的过往珠链,让你的生命折射出明丽的光芒。

在我欣慰地梳理自己的追梦之路时,不禁想到一位给我文学创作以启蒙的人——齐本成老师。

他是老家的一位中学教师,与我家有拐着弯的亲戚,我叫他姨父,但他更是我的良师益友。齐老师个子很高,宽肩膀,大脸庞,一双眼睛专注地盯着自己的脚前,像是在思考着什么,言谈时眼睛会有明显的变化,流露出睿智的神采。他性格内向,话语不多,为人憨厚,甚至有点迂腐。如果并不熟悉他的人,第一次见到他,会以为这是一位耕种土地的憨厚朴实的农民。他在教书育人的课堂上,勤勤恳恳三十载,学生遍布全国各地,可谓桃李满天下。

我还记得第一次和齐老师交往的情形。当时我刚刚喜欢文学,听说他是当地小有名气的作家,收藏了很多书籍,便让他爱人,也就是我那个姨捎话,请他来我家。我想向他求教写作,借阅一些文学书。就在一个初夏的早晨,他在腋下夹着两本小说和一份自己写的文稿,佝偻腰,迈着他特有的大步来到我家,当时,正好爸爸妈妈要去上班,妈妈说:“你和丫头聊,回头你走时,关上门就可以了。”然后忙着和他告别。听了我妈妈的话,只见齐老师满头大汗,语无伦次,匆忙放下手里的两本小说和自己的文稿,逃也似的离开了我家。当时我有点茫然,虽然我身体不便,不能走路。但并不影响亲戚朋友来访,我不明白姨父为什么要躲着我,我准备了很多问题要请教他,他怎么走了,显然是不想和我单独聊天。也许是自己残疾的状况让他无所适从,我便在心里掠过一丝委屈,甚至觉得受到了伤害。事后我才了解到,他不敢面对任何一个女性单独说话,一向对性别模糊的我,那一刻才明确地知道,自己是一个女性。

后来,除了齐老师,还有两位文友姐妹,我们成了经常交往的文友,大家互相借阅书籍。每当年底订阅文学期刊时,就互相商量,不重复订阅,这样大家可以互相借阅,看到多种期刊。由于我行动不便,我家自然就成为我们谈论文学与人生的场所。他们几乎每周都来我家,但齐老师会选择我爸爸妈妈在家时来。他一直躲避和我单独聊天,甚至躲避我对面的座位,好在我家房间足够大,可供他选择的位置很多。他一般坐在我看不见他眼睛的地方,称呼我的小名,似乎在提醒我他是长辈。如果聊得时间晚了,他和几位姐妹一起离开时,他会抢先离开,避免和那两位姐妹在夜路上碰到熟人。

我们三姐妹在私下里,都可以说出两段齐老师迂腐的故事,令人发坏大笑。他就像相声里的蔫艮,并不抢戏却笑料十足。顽皮的楚涵妹妹最能“欺负”齐老师,有一回他们三人一起离开我家,大约晚上九点多,冬日的夜色已经很浓重,他出门后埋头快走,与楚涵妹妹玲姐拉开了距离,楚涵就喊:“齐老师,你慢点走好吗?天这么黑,我们害怕。”齐老师说:“前面有啥危险我挡着。”那一刻,他一定头上又冒汗了。

齐老师对人宽厚善良,从不清高自傲。每次他订的期刊来了,总会先送我家,等我看完,他再自己取回去看。有时候我觉得过意不去,求爸爸送还给他,他说有时间自己来拿。时间长了,我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他的好意。每次来我家,他都会把自己的藏书带给我两本,我就像仓鼠一样在他的配合下,尽情地啃食他书柜里的藏品。我拙笔写成的文字会毫无自卑地呈现给他,他也毫无保留地把写作知识传授给我,在他的指点和鼓励下,我的一些稿件开始见诸报端。

我常常想,我对文学的爱好能一直坚持着,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齐老师的熏陶和影响。他对文学创作的执着,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在读大学时就开始写作,成家立业后,创作热情依然不减。他的妻子经商,无法理解他的爱好,更别说支持了,时而会闹出点不愉快。这一点也没有影响他对写作的热情。寒来暑往,他的写作都不曾中断,周围的环境也干扰不了他的笔耕。他几乎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用在了读书写作上,别人玩扑克,他在一边安静地构思小说人物,同事聚集一起闲聊时,他心无旁骛地在一隅写他的小说。他用勤奋换来了他的收获,作品陆续在《微型小说选刊》《长春日报》刊登、获奖,加入了长春市作家协会,还是一家文学期刊的签约作家。

齐老师对人谦虚,尽管教师的工资和妻子经商让他的家境足够富裕,花钱却很节俭,他的穿着打扮与他的教师身份并不相称。一位编辑私下半开玩笑地说,初识齐老师,很难了解他的知识层面,就像农村的房子,里面不管藏有多少金银财宝,从简朴的外表很难识破里面的内涵。

齐老师不善言辞,甚至有点儿木讷,极少流露出他为人的温情,就像有着粗糙外表的河蚌,将珍珠深藏于内心。与我认识了两年后,他才能够从容地面对面与我交谈,多数情况下是我请教什么,他就讲述什么,总是耐心地听我说完,然后细致地给我解答。

有一次,我因为什么事流了泪,正赶上齐老师来到我家,他看我伤心地哭,并没有劝慰的话语,只是坐在对面很关切地望着我,和我妈妈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直到很晚了,等我平静下来,他才说了一句话:“不管多大,都是孩子啊。”然后告辞回家了。第二天,他找个借口又来我家,我知道他是来观察我的情绪,看着他牵挂却又无语的样子,我笑了,心里暖暖的。

2000年,我随父母迁居离开了老家,也中断了交往四五年的文学朋友们。此时我才发现,这份友谊的弥足珍贵。我常常怀念我们在一起读书、写作、交流的点点滴滴。

齐老师曾经给我捎吉林两本刊登他自己作品的书,我也回赠给他一本毕淑敏的散文集。这便是我与齐老师分别十多年的全部联系了。

怎么也没有想到,前天上网,一位做文学编辑的兄长拉我进了他的QQ群,在这个文友群里,大家都用自己的实名,我竟意外地见到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齐本成。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查看了一下资料,果然是他。

茫茫人海,几亿人的网络世界,我们竟然就这样重逢了,令我惊叹不已,也许上帝怜恤我,把那份亦师亦友的缘分再一次恩赐给我,让我尽享齐老师润物无声,还有那十分珍贵的友情。

载于《青年博览》

一路上我们会遇到很多人,他们就是为了教会我们些什么东西才和我们相遇的。

另一种声音

文|李红都

去做你害怕的事,害怕自然就会消逝。——罗夫·华多·爱默生

幼时的一场车祸,让他的左腿从此比右腿短了两厘米,走起路来一摇一晃,再不能奔跑如飞。灰色的情绪就是那个时候悄悄涌上心头的。他变得敏感而忧郁,下了学,便不再出去,把自己关在屋里,像一头困兽。

他对着镜子打量着那个目光冷酷的自己,看着看着,会飞起一拳对着镜子砸去。顷刻,屋外传来母亲一阵紧一阵的敲门声,他不理,一拐一拐地走到床边,像个面袋“咚”的一声倒在上面。

他恨,恨那个逃之夭夭的肇事司机,恨那些放学时跟在他背后学他拐着腿走路的调皮小孩,他用猜疑的目光打量着每一个走近他的人,他不需要同情,那些笑脸,在他眼里,可能是幸灾乐祸呢;那些沉默,他又感到是冷漠。

曾是奔跑在绿茵场上的体育健将,而今,再没有飞奔在草地上的奔放和潇洒……他把挂在墙上的那张身穿球衣、怀抱足球的照片取下来,塞进箱底。把曾经压在箱底的书籍取出来,放在床头。

既然不能再用脚奔跑,那就用思想去奔跑吧,让压抑的心在思维的空间无拘无束地狂奔。

高中毕业,他考进名校中文系。年轻的心开始有了些自信,但心里的阴影却仍未消散,总疑心一些玩笑是缘于他的残疾。

那天,同宿舍的刘虹给大家讲笑话“三条腿的蛤蟆遇到了个天鹅……”听到“腿”字,他脸变色了。他正暗恋着班里的一位姑娘,但自卑的他从未表示过他深藏在心里的爱。刘虹是不是偷看了他的日记,讥讽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他涨红着脸愤愤然地甩手出门,“咚”的一声,重重的敲门声,把大家的心都震痛了。刘虹不知所措地愣在那里:谁也没惹他,他是怎么的了?

从此,每个人见他都小心翼翼,唯恐不小心伤了他的自尊心。

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他用孤僻保护着自己那颗敏感而自尊的心。但无论在哪里,他总感到有一种嘲笑的声音跟在他身后。

那天回家取衣服,睡了一晚。母亲担心地问:“感冒了吧?”

他摇摇头:“没有。”母亲担忧地说:“那你睡觉的时候呼噜声怎么那么大……”

返校后,他问睡上铺的兄弟:“我睡觉常打鼾吗?”

兄弟很吃惊:“是啊,你自己不知道?”

他眉头拧成了疙瘩:“我怎么会知道,你们又没跟我提过?”

兄弟从枕头下掏出两小团棉花:“你太敏感,我怕说出来让你感到我们嫌弃你似的,我们几个就想了个办法,要是你打鼾的声音太大,我们就用棉花塞住耳朵……”

他的心蓦然涌上一股暖流,全是平日里大家对他的好——他拄着拐提起水壶去打开水,总有同学接过水壶帮他打好;他到图书馆看书,人多找不到位置,总有同学站起来给他让座;班里大扫除,他是最轻闲的一个,因为总有同学抢过他刚拿到手的扫帚,和气地劝他先回宿舍休息……

他的鼾音一直困扰着同室的兄弟们,大家用棉花塞耳,宽容地面对他如雷的鼾声,唯恐说出来不小心伤了他的心。而他平日里却总以为大家的嬉笑声是冲着他……

他以孤僻保护自己那颗脆弱敏感的心,直到这天,他才发现,一直跟在他身后的那种嘲笑的声音,不是发自别人口中,而是发自他心底。那是一种因为自卑和猜疑而变得刺耳的杂音。当所有的误会烟消云散,他的心底涌出的是“泉水叮咚”的美妙心曲。

载于《青年文摘 作文素材应考本3》

自卑会容易让人麻痹的看待问题,甚至是失去爱的能力,感知爱的能力。如果你曾这样自卑,不妨你去敞开心扉,去接受爱,去施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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