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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斯万的一次爱情(上)

要加入韦迪兰家那个“小核心”,“小集团”,“小圈子”,只需一个条件,但也是必备的条件:必须默默地恪守一种信条,其信条之一是要默认,那年受韦迪兰夫人保护的年轻钢琴家一举“击败”普朗泰和鲁宾斯坦[1],说他“演奏瓦格纳身手不凡,别想跟他比试”;还要默认,科塔尔大夫的诊断比波坦[2]高明。“新成员”若不信韦迪兰夫妇的话,即没有他们家常客参加的晚会必定像阴雨那样令人厌倦,那么立即一律被开除。由于在这方面女人比男人更不乐意放弃对整个上流社会的好奇心,更乐意亲身体察其他沙龙的乐趣,由于韦迪兰夫妇感觉到这种审视意识和无聊浅薄可能蔓延,从而危害小殿堂的正统教文,他们不得不逐步抛弃女性“信徒”。

除了科塔尔大夫年轻的妻子外,那一年他们几乎只接纳一个半上流社会[3]的女人,德·克雷西太太,韦迪兰夫人却称呼她小名,奥黛特,并宣称她是“小宝贝”,还有钢琴家的婶婶,她大概是穿针引线的吧;尽管韦迪兰夫人本人道行高卓,却出身于体面的资产阶级家庭;她本家非常有钱,却门第低微,所以她有意渐渐与之断绝一切关系;那两个女人对上流社会一无所知,头脑简单,很容易相信别人说什么德·萨冈公主和德·盖芒特公爵夫人为了请人吃晚饭不得不出钱雇佣客人,接受这两位夫人的邀请真是活受罪,连旧时的看门人和轻佻的女人都不屑理睬。

韦迪兰夫妇不发邀请,但晚餐桌上总摆着客人的“专用餐具”。至于晚会,也不搞什么节目单。年轻的钢琴家,只在“兴头儿上”才演奏,因为这里不强迫任何人,正如韦迪兰先生所说:“一切为了朋友,友情至上!”倘若钢琴家想演奏《女武神》的飞驰进行曲或《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4]的前奏曲,那韦迪兰夫人是要抗议的,并非她不喜欢这类乐曲,正相反,是因为这类乐曲使她产生的印象太强烈了。“怎么,您偏要我犯偏头痛吗?你们知道得很清楚,每次他弹这玩意儿,总是那样,我知道会有什么结果!明天准起不了床,那么只得跟大家再见了!”他不演奏时,大家便聊天,其中某个朋友,通常是当时最受他们宠爱的画家,“脱口而出一句粗话,弄得大家捧腹大笑”(韦迪兰先生语),韦迪兰夫人尤其捧腹不止,她平时就爱跟人家学着说使她兴奋的形象语汇,有一天她前仰后合,居然笑得掉了下巴,在场的科塔尔大夫(当时还是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帮她合上了。

黑礼服是不允许穿的,否则“伙伴”之间太见外了,并且以示区别“讨嫌之辈”,对这类人平时像瘟疫似的躲避,只邀请他们参加重大的晚会,而他们极少举办大型晚会,偶尔举办也是为了使画家开心或使音乐家扬名。大部分时间,他们情愿凑在一起猜字谜,穿便服共用夜宵。这是知己们之间的事,不让任何外人插足“小核心”。

随着“伙伴们”在韦迪兰夫人的生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讨嫌之辈,被弃之流,纷纷远离他们,不时有人借故说脱不开身,有的因母亲,有的因职业,有的因身体欠佳或因去乡间别墅。当科塔尔大夫离开餐桌认为有必要返回某个未脱离危险的病人身旁时,韦迪兰夫人对他说:“谁知道呢?没准儿您今晚不去打扰他反而对他更有好处;没有您他准能睡个好觉;明天一早您去看望,他已经康复了。”十二月乍到,她就开始担心信徒们圣诞节和元旦“甩掉”他们。钢琴家的婶婶要求他到她母亲家吃团圆饭。

“您以为你们元旦不跟她吃团圆饭,她就会死呀,您的母亲,乡巴佬!”韦迪兰夫人厉声喊道。复活节前一周她又惴惴不安起来。

“大夫,您,一位学者,很有才气的人,耶稣受难日您也像往常一样来这儿吧?”她在他们认识的第一年就对科塔尔这么说,口气之肯定好像是不成问题的。但她心里却害怕听到答复,因为如果他不来的话,她很可能形影相吊。

“耶稣受难日我会来的……来向您告别,我们将去奥弗涅过复活节。”

“去奥弗涅?想叫跳蚤和虱子把您吃掉哇,您将受益匪浅哪!”

她沉默片刻后接着说:

“您起码早说一声吧,我们也可组织一下,舒舒服服地一起旅行嘛。”

同样,如果某个“男信徒”有个朋友或某“女常客”有个相好的,就有可能“甩掉”他们,韦迪兰夫妇并不惊慌失措,不怕女人有情夫,只要把他带来他们家,只要不因谈情说爱而不管他们就行,这时他们会说:“好吧,把您的男朋友带来吧。”于是把他聘来试用,看看他能否对韦迪兰夫人无话不谈,看看他是否可能被纳入“小圈子”。如果不行,那就把忠心的介绍人叫到一边吩咐一番,并帮她/他跟其男友或情妇闹翻。在相反的情况下,“新成员”也就变得赤胆忠心了。就在那一年,那位半上流社会的女子向韦迪兰先生讲起她结识了一位风流倜傥的男子,斯万先生,暗示斯万先生很乐意成为他们的客人;韦迪兰先生立即把此项申请转告韦迪兰夫人。他一向等到妻子发表意见之后才谈他的见解,他的特殊作用是调动一切聪明才智使妻子的愿望以及信徒们的愿望付诸实现。

“喏,德·克雷西太太有点事儿求你。她想把一个朋友介绍给你,是斯万先生。你说行吗?”

“哎唷,怎么可以拒绝这么可爱的小宝贝的要求呢?不用您开口,不必征求意见,我对您说了您是个小宝贝。”

“您乐意就好,”奥黛特用故作风雅的语气回答,“你知道我不是fishing for compliments[5]。”

“好吧,把您的朋友带来吧,既然他讨人喜欢。”

当然“小核心”与斯万时常出入的社交界毫不相干,纯上流社会的人士会觉得像他那样在社交界占有特殊地位的人委实不必让人向韦迪兰夫妇引荐。但斯万太眷恋女人了,自从结识几乎所有的贵族女士并觉得她们不新奇以来,他便不再看重圣日耳曼区签发给他的归化证书,虽然几乎相当于贵族头衔,这类证书酷似某种失去价值的汇票、信用证,但可使他在外省的某个小角落或巴黎的某个无名的地方闯出一条路子,去那种地方追求他认为漂亮的乡绅的女儿或书记官的女儿。当年性欲或性爱使他产生虚荣情感,使他想在他喜欢的陌生女人面前出风头,使不太显赫的斯万姓氏披上一层漂亮的光彩,而现在日子平平,没有虚荣心了,但以前确是出于虚荣心才混迹社交界,寻欢作乐,浪费才智,用他的艺术学识替贵夫人购买绘画和装饰府邸出谋划策。那时他特别喜欢在地位低微的陌生女人面前炫耀。正如一个才子不怕在另一个才子面前露怯,一个风雅的男子不怕达官显贵不识其风雅,只怕乡巴佬不赏识。自古以来人们大量散布自作聪明的主意和虚荣谎言四分之三是用来对付地位低下的人,尽管这种人逐渐减少了。斯万对一位公爵夫人不拘礼节和随随便便,却在一个女仆面前道貌岸然,生怕被人看轻了。

他不像许多人那样,因同某个名门望族拴在一起的社会地位产生义务上的惰性或顺从感,主动放弃上流社会以外的现实生活给他们带来的乐趣,至死不越出他们的天地,满足于封闭式的消遣,通常是平庸的娱乐,无聊得令人难以忍受,但一旦习惯,也就乐在其中了。斯万,他不肯费神发掘跟他一起打发时间的女人身上的优点,而千方百计跟他一眼看中的漂亮女人一起消磨时光。通常这类女人的美貌是颇为俗气的,因为他无意之间寻求的外观美与他偏爱的大师们所雕塑或绘制的女性美是完全相对立的。表情的深沉和忧郁使他的感官凝结,相反,健康、丰满和红润的肉体足以唤醒他的感官。

如果在旅途中他遇到一家人,似乎不主动打招呼更为得体,但注意到其中一个女人有某种从未见过的魅力,那么要他保持“矜持”态度,掩饰由她激起的情欲,用一种不同的乐趣来取代跟她结识可能产生的乐趣,比如写信给一个旧时的情妇要她前来相聚,在他看来如同卑怯地摈弃生活,如同愚蠢地放弃新的幸福,既然如此,不如不要外出观光,呆在巴黎家里眺望景色好了。他不把自己禁闭在他的关系门户里,而把房子随时挪到有讨他喜欢的女人的地方重新建造,好比那种可拆卸的帐篷,探险家们可以随身携带。对不利获取新欢的那些不可转运或不可交换的东西,他一概弃之如敝屣,哪怕在别人眼里非常值得羡慕的。曾多次发生这样的事情:他获得了某位公爵夫人的信任,由于多年的感情积累公爵夫人一直想跟他亲热苦于没有机会,而他突然心血来潮,给公爵夫人发出一份泄露内情的电报,让她立即回电把他推荐给某个领地的管家,因为他注意到那里的乡村姑娘,就像饥饿不堪的人用一颗钻石换取一块面包。事后,他觉得蛮有趣的,他身上确有某种野性,尽管也有许多难得的风雅之处。再者,他属于这类才子,他们游手好闲,并认为唯其如此,才能得到与艺术或学习给予的那种情趣,这是他们对无所事事的自我安慰和借口,他们总认为“生活”包含着比小说更有趣更浪漫的情境。至少他是这么对社交界最贴心的朋友们说的,并且轻而易举地使他们信以为真,尤其德·夏吕斯男爵,斯万自鸣得意地用亲身经历的富有刺激的艳遇故事来逗弄他,说什么在火车上遇到一个女人,把她带回家后才发现她是某个君主的妹妹,当时欧洲所有的政治命脉都受这位君主控制,所以斯万处在非常舒服的地位,对欧洲政治了如指掌;还说什么由于种种复杂的情况,最后取决于教皇选举的结果才决定他是否成为某个厨娘的情人。

斯万同一大帮星光灿烂的贵族寡妇、将军、科学院院士有特殊的联系,他厚着脸皮死乞白赖地求他们穿针引线。不仅如此,他还不时给所有的朋友写信,字里行间请求他们推荐或引见,其手法之高明好似外交家,更由于艳事一桩接一桩而借口各不相同,尽管破绽百出,非但手段始终如一,其相同的目的也昭然若揭。许多年之后我经常打听他,由于在其他许多方面他的性格跟我相像,我开始对他产生兴趣,当时他写信给我外祖父(当时他还没有当外祖父,因为在我出生的时期斯万才开始那桩难分难舍的恋情,从而不再寻花问柳),外公认出信封上的笔迹,高声说道:“嗨,原来是斯万有求上门来,我可要留神哪!”抑或由于不信任,抑或出于有意把东西送给不想要的人那种潜意识作恶的心理,我外祖父偏不肯满足最容易满足的央求,比如斯万恳求他们把他介绍给一位姑娘,明明这姑娘每星期天来家里吃晚饭,而他们在斯万每次谈起时,装作与她不见面了,而实际上每星期都在发愁邀请谁来跟她一起吃晚饭,往往找不到任何合适的人,却硬是不向那个渴望跟她在一起的人打招呼。

有时外祖父母的朋友,如某家夫妇抱怨好久未在这里见到斯万了,也许出于激将的意图,满意地宣称他们觉得斯万非常富于魅力,简直跟他形影不离了。外祖父不忍扫他们的兴致,一边瞧着外祖母,一边嘴里哼唧:

这是什么奥秘?

我真是莫名其妙。

或者:

瞬息即逝的幻觉……

或者:

对这类事儿呀,

最好不闻不问。

几个月后,如果外祖父见到斯万的新朋友问道:“喂,斯万呢,您还经常见他吗?”“请不要在我面前提他的名字了,”对方拉长着脸回答,“我原以为你们亲密无间哩……”斯万曾在我外祖母的表兄弟家当过几个月的常客,几乎天天在他们家吃晚饭。突然他不露面了,连招呼也不打一声。人家以为他生病了,我外祖母的表姐妹正准备派人打听他的消息,不料在配膳室发现他写的一封信,厨娘不小心把信夹在账本里了。他在信中告诉厨娘他即将离开巴黎,不能再来了。那女人是他的情妇,决裂时,他认为只需跟她一个人打招呼就行了。

如果相反他当时的情妇是个场面上的人物或至少不会因为出身太低微或地位太特别而妨碍他把她带到社交界,那么他会是回头客,但只在特定的活动范围,或由她采取行动,或由他带着她去。经常听见有人说:“今晚别指望斯万啦,你们知道今天是他那位美国女人在歌剧院演出的日子。”他把美国女人带到一些特别封闭的沙龙,那些是他常去的地方,每周有固定的晚餐,还有牌局;每天晚上,他把红棕色的短发梳成微波状,相映之下,那绿眼睛的光芒显得温柔一些,然后他挑选一朵花别在上衣饰孔,出去找情妇一起到同类的这个或那个女人家吃晚饭;想到他即将重逢那些对着他唯唯诺诺的时髦人物会在他心爱的女人面前对他大加赞扬,大献殷勤,他重新对已厌倦的社交生活入迷了;社交生活,自从同他的爱情熔为一炉,似乎增添了某种闪闪烁烁的火焰,显得格外明亮和温暖,使他感到十分难得和美不胜收。

斯万见到一张面孔或一个身段有时会本能地、情不自禁地感到美不胜收而想入非非,每次私会或每次调情大凡都是这类非分之想的结果,但与之相反,一天在剧场,从前的一个朋友给他介绍了奥黛特·德·克雷西,去前曾跟他提起过,说这个女人极其可爱,也许会搞出点名堂来,但提醒他说这个女人实际上不好对付,所以把她介绍给他是成全好事;初次见面,斯万觉得她不难看,但属于那种他不感兴趣的美貌,引不起他任何情欲,甚至使他不由自主地产生厌恶,这种女人大有人在,谁都拿得出几个,虽然各不相同,但与我们的感官所渴求的那种类型正相反。奥黛特的剪影太显露,皮肤太纤细,颧颊太突出,脸蛋太瘦长,斯万喜欢不起来。她的眼睛是好看的,但太大,占的地方太多,压得面孔疲倦不堪,看上去脸色总是不好的或似乎情绪不佳。那次剧场相识之后过了一些时候,她给他写信,请求观赏他的收藏,一饱眼福,“她,虽然无知却对美好的东西颇有兴趣”;她说在他“府上”见他似乎能更好地了解他,她设想他家一定“非常舒适,清茶淡香,满室图书”,但她发现他住在如此寒碜的街区,不禁大惊失色,毫不含糊地说:“他住的街区太不smart[6]了,而他自己却时髦至极。”他后来让她去了,在离开时,她向他表示很高兴深入他的住所,但为自己待的时间如此之短而感到遗憾,谈到他时她的语气好像他比她认识的其他人更为重要似的,似乎他们两人之间已经建立了某种浪漫的关系,他听后哑然失笑。但是斯万已接近不惑之年,这种年纪的人满足于钟情,心里喜欢才钟情,很少要求回报了,已经不像青春期那样,两颗心接近的目的必定导致做爱,但对他来说如一旦出现两人心心相印,还有萌发爱情的因素,因为这类思绪犹存,盘根错节。从前我们渴望过占有所爱的女人的心,后来感到女人心上有你就足以使你对她眷恋不舍。这样,步入他的年龄段时,由于我们从爱情中主要寻求主观的快乐,所以追求女性美的成分在爱情中占了最大的比例,爱情——纯生理的性爱——萌发之前即使没有性欲也会油然而生。在生命的这个阶段,我们已被爱神之箭射中多次;由于我们被震撼过的心是被动的,爱情对我们来说不再沿着自身的规律演进,尽管不为人知和无法抵御。于是我们借助记忆和提示帮它越出自身的轨道。当认出爱情的某种征兆时,我们立即回忆起其他的征兆,好似把爱情之歌全部铭刻在心上,可谓烂熟于心,不需要哪个女人提示我们开始怎么唱,当美貌引起我们赞赏时,我们便接着往下唱。比如爱情之歌唱到一半,正当两颗心互相接近,说什么一方只是为另一方而生存,我们对这首乐曲相当熟悉,马上接着对歌,上前迎接等待我们的搭档。

奥黛特·德·克雷西又去看望斯万,接着拜访越来越频繁;而斯万对她的每次来访似乎总感到失望,每次分手总会忘记这张脸的一些特征,觉得她的脸部既不太富有表情,也不太呆板,尽管是年轻的。当她对着他说话的时候,他惋惜她的美貌不属于那些使他一见钟情的类型。况且应当指出奥黛特因为额大颧高,在前额和面颊连成一片的平面上覆盖着当时流行的“刘海儿”,加上发下衬着“假发卷”,发绺蓬松,直披及双耳,她的脸显得格外瘦削和凸出;至于她的体态,虽然极其匀称,却很难看出连贯性(因为当时的时装式样关系,尽管她属于巴黎穿着最讲究的女人);胸衣太凸出,好像高耸在一个假的腹部之上,胸脯之下突然收缩呈尖形,紧下面悬着满张的球形双层裙,使她看上去好像由几个不同的零部件装合而成的;绉领,边饰,开衫,互不搭界,按自身的图案花色布料质地各持一隅,有章有法地与结扣、花边绉泡、垂线黑毛边紧密相连或沿裙撑垂落而下,但与活生生的人毫不合体,衣饰的设计要么太贴身,要么太离身,结果穿戴者要么耸肩缩颈,要么身段消失。

奥黛特走后,斯万想想好笑,她担心到下次允许她再来要等多么长的时间哪;她那焦急、羞怯的神态历历在目,她用这种神态央求他别让她等得太久了;那种盯视他的目光表露着诚惶诚恐的央求,加上她那配着黑丝绒带的白草帽檐一束纸蝴蝶花的映衬使她显得十分动人。她说:“您呢,您不去我家喝茶吗?”他推托正在著书,写一部有关弗美尔·德·经尔夫特[7]的论著,其实中辍多年了。“我知道自己人微言轻,跟你们这些大学问家相比一无长处。”她回答说,“我是井底之蛙。不过我渴望学习,渴望求知,渴望有人传授。啃书本,一头钻进纸堆里,该多有趣呀!”她得意洋洋的神态就像风雅女士表示乐意干脏活不怕弄脏手,比如下厨房“亲自动手和面”。“您一定会取笑我的,这个画家(她指的是弗美尔)妨碍您去看我,从来没听说过;他还活着吗?在巴黎看得到他的画吗?为了能够想象您喜欢的东西,得猜一猜这个勤奋的大脑里装的是什么,看得出这个大脑多么勤于思考,我对自己说,喏,这就是他正在思考的事情。为您著书立说添砖加瓦是多么令人神往的事啊!”他表示歉意,推托害怕结交新友,用他的风流话来说,害怕再次自讨苦吃。“您害怕友情?多滑稽呀,我却一心寻找友情,为得到友情我不惜牺牲生命。”她的声音那么自然,那么肯定,使他大为感动,“您大概吃过某个女人的苦头吧。所以您认为其他的女人都跟她一样。她不理解您吧;您是个与众不同的人。我一开始就喜欢您不同凡响的气质,我感觉出您跟大家不一样。”——“您与众不同嘛,”他回答道,“我很清楚女人家的事,您一定十分忙碌,很少有空吧。”——“我从来无事可做!我一向是自由的,对您我总有空奉陪的。白天或黑夜随便什么时候,只要您觉得方便,想见我就派人来找,我一定高高兴兴地随叫随到。您会这样做吗?请相信我的好意,我要把您介绍给韦迪兰夫人,我每天晚上去她家。想想看,咱们在那里见面,想到您的光临部分是为了我呀,那该多好哇!”

当他单独一人时,像这样回忆他们的谈话,像这样想念她,他才把她的形象同其他许多女人的形象交织在富有浪漫色彩的遐想中;然而如果因某个偶然的情况(或者甚至不需要这样偶然情况,某个迄今一直潜伏的心态突然显现,表明不曾影响过他)奥黛特·德·克雷西的形象碰巧融化他的全部遐想,如果这种遐想与对她的回忆已不可分离,那么她不完美的体态就无关紧要了,这时她的体态就会引起斯万的欲望,因为已经成为他喜爱的体态,多少变成符合他的欲望的体态了,从此只有它才能给他带来快活或苦恼了。

我外祖父恰好认识韦迪兰一家,韦迪兰夫妇现时的朋友们谁都不知道这件事。但他早已与他称之为“小韦迪兰”的人失去一切联系,并且把韦迪兰大致划入放荡不羁的人和社会渣滓之列,尽管他仍旧腰缠万贯。一天,外祖父收到斯万的来信,请求是否可以帮他同韦迪兰夫妇取得联系。“留神哪!留神哪!”他喊道,“毫不奇怪,斯万准会陷进去脱不了身的。绝妙的去处!首先,我满足不了他的要求,因为我已不再与那位先生来往。再说可能与女色之事有关,我可不插手这种事情。好嘛,斯万若跟小韦迪兰夫妇混在一起,咱们有好戏看了。”

收到我外祖父否定的答复之后,只好由奥黛特自己把斯万带到韦迪兰夫妇家去了。

斯万初次登门的那天,韦迪兰夫妇晚餐桌上的客人有科塔尔大夫及太太,年轻钢琴家和他的婶婶,当时正得宠的那位画家,出席晚会的还有其他几个信徒。

科塔尔大夫从来把握不住用哪种口气回答问题,看不清对方是在开玩笑还是当真的。以防万一,他的脸上总带着笑容,一种有条件的和暂时的笑容,随时作巧妙的应变,即使别人的话有取笑的意思,也可免遭头脑简单之责。但面对相反的意图,他便不敢明显露出微笑了,脸上总漾着犹豫不决的表情,使人一眼看出他想提又不敢提的问题:“您的话当真?”在大街上乃至在日常生活中他对自己的言谈举止也不比在沙龙里更有把握;对行人,对车辆,对发生的事情,他一概嘲弄似的笑嘻嘻,不让人家看出他的举止有任何不当之处;万一他的举止不合时宜,也能证明他早已知道,而之所以如此,只是开开玩笑罢了。

然而对他觉得可以坦率提问的一切事情,大夫不会错过机会来竭力缩小疑问的范围和补充他的知识。

就这样他一直遵循有远见的母亲在他离开外省时的谆谆嘱咐,从来不放过陌生的成语或专有名词,总要查考一番,弄个水落石出。

说到成语,他不厌其详地打听,觉得有些成语可能包含更为确切的意思,哪怕对那些最常用的成语也不放过,总想弄清其确切含义,诸如“魔鬼之美”(女性青春美)、“蓝色的血”(贵族出身)、“轿杠上的生活”(放荡不羁的生活)、“拉伯雷的时刻”(捉襟见肘的时刻)、“风雅之王”(风度翩翩)、“给空白证件”(授以全权)、“被逼成哑巴”(哑口无言)等等,并且想知道在哪些特定的情况下他可以在讲话中使用。成语使用不上时,他就用从别人那里学来的双关语和谐音词。至于专有名词,每当别人在他跟前提到新的人名,他只用疑问的语气简单重复一下,心想这足以获得进一步的解释而不必做出求人的样子。

他完全缺乏批评意识,尽管他自以为对什么都能说长道短;文雅的客气话很有讲究,施恩者说起来好像欠了对方的情似的,又希望对方不要信以为真,而这对科塔尔大夫却是白费劲,他完全按字面的意义理解别人的话。不管韦迪兰夫人对他怎么盲目地抱着好感,最后也恼火了,虽然仍觉得他非常机灵:那天请他进包厢听萨拉·贝尔哈特[8]演唱,特别客气地说:“您惠临邀请实在太好了,大夫,何况我相信您经常听萨拉·贝尔哈特的戏,不过咱们似乎离舞台太近了一点。”科塔尔大夫进包厢时脸上挂着笑容,随时准备根据权威人士对这场戏的价值的意见,把笑容放开或收敛,他答道:“确实离得太近了,而且人们对萨拉·贝尔哈特开始厌倦了。但您向我表示了要我来的愿望。对我来说,您的愿望便是命令。我太乐意向您报效这一点大驾之劳了。为了讨您喜欢,有什么事不能做呢?您是如此地仁慈!”接着又说:“萨拉·贝尔哈特,真是金嗓子,是不是?人家的文章常说她把舞台都烫坏了[9]。这个成语很奇怪,是不是?”他等着赞扬,可是没人答理,讨了个没趣。

“喂,听着,”韦迪兰夫人事后对丈夫说,“我看咱们对待大夫的方法不对头,不必那么谦虚,把送给他的东西的价值故意压低。他是学者,没有实际生活的经验,自己根本不识货,咱们说什么他学说什么。”韦迪兰先生答道:“我早看出来了,一直没敢跟你说就是了。”次年元旦,韦迪兰先生不再给科塔尔大夫送价值三千法郎却偏说小意思的红宝石了,而用三百法郎买了一颗假宝石,并且暗示这是稀世珍宝。

韦迪兰夫人当众宣布斯万先生晚上要来,“斯万?”大夫惊叫起来,口气近乎粗暴,此公一向自以为料事如神,然而每每有一点微不足道的新闻,他比谁都大惊小怪。看到没人答理,他惶惶如坐针毡,不禁吼了起来:“斯万?斯万是谁?”——“就是奥黛特跟咱们提起过的那个朋友嘛。”韦迪兰夫人这么一说,他平静下来,用缓和的语气说:“嗬,好,好,那好嘛。”至于画家,他很高兴斯万给引进韦迪兰夫人的家门,因为他猜想斯万已迷上奥黛特,很想促成好事。“在下最乐意做大媒,”他俯在科塔尔大夫的耳边悄声说,“我已经拉成功许多对喽,甚至把女人跟女人双双配对!”

奥黛特刚对韦迪兰夫妇说过斯万非常“潇洒”,他们倒担心他是个“讨厌的家伙”。结果恰恰相反,斯万给他们的印象好极了,他们哪里晓得,他经常出入上流社会正是博得他们好印象的一个间接原因。斯万比那些从未涉足社交界的人,哪怕是聪敏过人的,确实略胜一筹,稍有社交界阅历的人都有这种优势,即对社交界不再抱有急切的愿望或臆想的恐惧,对社交界有个全面的看法,并不认为有什么了不起。出入社交界的人士和蔼可亲,既摆了时髦风气,又不必担心过分献殷勤,来去自便,举止落落大方,温文尔雅,举手投足恰如其分,得体如愿,而身体的其余部分也不会做出不慎和笨拙的动作。当别人介绍一位陌生的年轻人时,就高雅地伸出手去;当别人介绍一位大使时,就不卑不亢地躬一躬身,这种社交界人士体操般的基本动作已经变成斯万社交举态的组成部分,而他自己却毫无察觉,所以斯万面对韦迪兰夫妇及其朋友们这类地位比他低下的人,他本能地表现出殷勤,主动上前亲近,而在他们眼里,一个“讨嫌家伙”是不会如此的。他只对科塔尔大夫表现出片刻的冷淡:在彼此还没有交谈之前,大夫就向他挤了挤眼,送去一个暧昧的微笑(科塔尔管这种脸部表情叫“来者不拒”)。斯万以为大夫多半在某个寻欢作乐场所见过他,尽管他本人很少去那种地方,从不沉湎于花天酒地之中。斯万觉得这种暗示俗不可耐,尤其奥黛特在场,她会对他产生不好的看法,于是摆起冷冰冰的样子。但当他得知身旁的一位女士便是科塔尔太太时,便想道,一位如此年轻的丈夫不至于当着自己妻子的面跟别人暗示那种类型的娱乐,于是不再认为大夫那种会心的神情包含他所担心的那层意思了。当下画家邀请斯万偕同奥黛特一起去参观他的画室;斯万觉得他很亲切。“也许您比我更受他的欢迎,”韦迪兰夫人用假装生气的口吻说道,“他会给您看科塔尔的肖像(那是她向画家订的)。好好记住,比什‘先生’,”她朝着画家提醒道,她管画家叫“先生”,是一种固定的戏称,“要把他们的眼画得好看,把眼角画得细腻又逗人。您记清楚,我主要想得到他的微笑,我请您画的正是他的微笑。”她觉得自己的话妙趣横生,故意提高嗓门重复一遍,好让更多的客人听见,甚至以此提供借口,好让一些客人凑到她跟前,斯万希望认识所有在场的人,包括韦迪兰夫妇的一位老朋友萨尼埃特,此人具有广博的文献档案知识,家产万贯,出身名门望族,却因生性腼腆,朴实无华,心地善良而得不到应有的尊敬。他说话时嘴里含着什么东西似的,但这种含糊并不使人讨厌,因为别人不觉得这是一种语言缺陷,倒是一种内心优点,表明他仍保留着一颗未泯的童心。所有的辅音他都发不好,说明任何生硬的话他都不会说。斯万请韦迪兰夫人把他介绍给萨尼埃特,夫人听后却把他们的地位颠倒了,以致韦迪兰夫人回答时特别强调两者的差别:“斯万先生,请您赏脸,允许我向您介绍我们的朋友萨尼埃特先生”,但斯万的话激起了萨尼埃特强烈的好感,韦迪兰夫妇从未向斯万透露过他会有这种好感,因为他们有点讨厌萨尼埃特,不主动给他介绍朋友。与此相反,当斯万心想应当马上请求认识钢琴家的姑妈时,韦迪兰夫妇感动得不得了。姑妈同往常一样,身穿黑色套裙,她认为女人穿黑色无论什么场合都得体,没有比黑色更高雅的了;她的脸色出奇地红润,好像刚吃过饭。她恭恭敬敬地向斯万欠身施礼,但随即庄重地挺起身子。由于没有受过教育,生怕出现语法错误,她故意吐音含糊,心想万一说错了,也可蒙混过去,人家无法确切辨认差错,所以她讲话含糊其词,发出一连串听不清的沙哑声,偶尔吐出几个有把握的词,也是稀稀拉拉冒出来的。斯万以为在跟韦迪兰先生谈话时不妨取笑她一下,不料韦迪兰先生大为不快。

“这是个善良的女人,”他答道,“我同意您的看法,她算不上才貌惊人,但我肯定,您若单独跟她交谈,准会跟她谈得来。”——“我毫不怀疑,”斯万赶紧退让补充道,“我的意思是说她算不上‘出类拔萃’,”他特别强调这个形容词,“总之,那还是句恭维话。”——“喏,还有呢,”韦迪兰先生说,“还有让您吃惊的呢,她写一手好文章。您从没听过她的内侄弹琴吧?妙不可言哪,是不是,大夫?要不要我请她弹点什么,斯万先生?”——“那将不胜荣幸……”斯万刚开口,就把话打住了,他发现大夫脸上露出嘲弄的神情。确实,大夫没忘记,讲话夸大其词,故作庄重,已经过时了,所以一听到有人一本正经地使用某个庄严的字眼,比如刚才“荣幸”一词,他便觉得用这种字眼的人未免迂腐。更何况这个庄严的词碰巧用在他称之为陈词滥调的句中,因此不管该词多么常见,大夫仍猜想斯万刚开始说的那句话必然滑稽可笑,于是含讥带讽地接上话茬,用了一句他认为对方想要讲的俗套话,殊不知人家压根儿不曾想到。

“荣幸属于法兰西!”他调皮地喊道,高举双臂,做了个夸张的姿态。

韦迪兰先生忍不住笑了起来。

“那几个好人在笑什么呢?看来你们那个小角落挺有趣的嘛,”韦迪兰夫人喊道,接着像孩子撒娇似的抱怨,“你们以为我孤独一人呆在这里受罪是寻开心哪!”

韦迪兰夫人坐在一把上过蜡的瑞典式杉木高椅上,这是一位瑞典小提琴家赠送的,虽然看上去像只板凳,与她那些古色古香的家具颇不协调,她还是把它保留下来,她特意把信徒们不时按习惯送给她的礼物放在显眼的地方,好让送礼的人来时看了高兴。为此,她竭力说服人家只送些鲜花和糖果就行,因为这些东西放不多久的,但怎么说也没用,人家照送不误,礼物各式各样,有的还是重复的,这样她家里堆满了脚炉,靠垫,挂钟,屏风,温度计,瓷瓶,又冗繁又不协调。

她坐在上面,居高临下,兴致勃勃地参与信徒们的谈话,拿他们的“油腔滑调”开心,但自从上次笑脱下巴臼以后,她再不敢哈哈大笑了,而代之以一种约定俗成的手势模仿,表示她笑出眼泪了,这样既不费力又无危险。只要哪位常客提到某个讨嫌家伙或是已被打成讨嫌家伙的旧日常客迸出一句俏皮话,她就会发一下轻声的尖叫,紧紧闭上开始蒙白内障的鸟儿眼,突然用双手把脸捂住,严严实实,让人什么也看不见,仿佛面前出现了什么猥亵的场面或为了躲避什么致命的打击,她装作竭力克制,憋着不笑出声来,不然纵情大笑就会昏死过去;韦迪兰先生看在眼里,心中着实难过,因为他一向认为自己和妻子一样招人喜欢,可是真正开怀大笑,就喘不上气来,缺乏妻子吟吟不停地假笑那种高招,相形之下,深感望尘莫及,甘拜下风,就这样,韦迪兰夫人被信徒们的乐观弄得飘飘然,被友好情谊、说别人坏话和唯唯诺诺弄得醉醺醺,她栖息在那把高椅上,活像吃了一只在热酒里泡过的饼子,浑身舒服,不由得抽噎起来。

韦迪兰先生请斯万先生允许他抽烟斗(“这儿都是朋友,熟不拘礼。”),然后请年轻的艺术家开始演奏。

“算了,算了,别难为他了,他不是来这里受折磨的,”韦迪兰夫人大声说道,“谁想折磨他,我可不答应啰。”

“这怎么叫难为他呢?”韦迪兰先生说,“斯万先生也许没听过咱们发现的那首F大调奏鸣曲吧,他可以给我们弹一弹用这首奏鸣曲改编的钢琴曲。”

“得了,得了,别弹我那首奏鸣曲啦!”韦迪兰夫人叫喊起来,“我可不想再像上次那样失声痛哭,得了鼻炎,外加面部神经痛;谢谢了,我可不愿意再遭罪,你们的好意领了,我领情,反正卧床一周不是你们哪。”

这番小小的表演,每当钢琴家要演奏时,她总把它献给朋友们,好像每次都很新鲜,以显示“老板娘”如何富有独特的魅力和对音乐何等的敏感。在她近旁的人于是招呼在远处抽烟或玩牌的人,让他们往跟前靠近,示意有重大事件,就像处在国会辩论的重大时刻,喊道:“听着,听着。”第二天,他们还为没有到场的人惋惜,说什么头天那场小戏比平时更引人入胜。

“好吧!就这么说定了,”韦迪兰先生说,“只让他弹行板吧。”

“只弹行板!你说得倒轻巧!”韦迪兰夫人叫喊起来,“最要我的命的,正是这段行板。这个东家,他真了不得!简直等于说,听《第九》只选尾声,或者听《名歌手》[10]只选序曲嘛。”

然而,科塔尔大夫倒怂恿韦迪兰夫人让钢琴家演奏,并非认为音乐在她身上引起的激动是装出来的,因为他确认她有某些神经衰弱症状。但他和许多医生一样都有这种习惯:每当社交活动的成败显得更为重要,而活动的主角又是他们的病人时,他们便立即缓和疾病的严重性,嘱咐病人忘掉消化不良或感冒,并说这是当务之急。

“这回您不会闹病,放心吧,”他一边对她说,一边向她递眼色,“况且,真的闹病,我会照料您的嘛。”

“真的吗?”韦迪兰夫人答道,面对这般的厚爱,感到盛情难却,只得退让了。或许还因为,老说自己会闹病,有时连自己也忘记这是个谎话,一种病态心理。然而,病人为了少发病不得不明哲保身,但久而久之,他们便厌倦了,于是他们宁愿让自己相信,他们可以不受损害地做他们喜欢做而常常有害健康的事情,只要把自己托付给一个有能耐的人料理,而自己不用费任何力气,凭能人一句话或一颗药就使他们康复。

奥黛特走到钢琴旁边一张绒绣长沙发前坐了下来。

“您瞧,这是我的小地盘。”她对韦迪兰夫人说。

韦迪兰夫人看见斯万坐在一把椅子上,便请他起来:

“您坐在那里不舒适吧,坐到奥黛特身边去;奥黛特,您说是不是?让点地方给斯万先生坐,行吗?”

“多么漂亮的博韦绒绣!”斯万竭力献殷勤,说着便坐了下来。

“嗨!您欣赏我的长沙发,真叫我高兴,”韦迪兰夫人回答,“赶早告诉您,您若想在别处看到有这么漂亮的沙发,那赶紧打消这个念头。这种款式后来再也没有生产了。那些小椅子也都是稀世珍品。您一会儿好好看一看。每件青铜雕刻都有特性,同座椅上的图案相匹配;您知道,您要是愿意观赏,定能一饱眼福,准保您快活好一会儿。喏,就拿椅沿的细条镶边来说吧,红底上的葡萄多好看哪,图案讲的是‘熊与葡萄’的故事。画得不俗吧?您认为画得怎么样?我认为他们画得活灵活现。这葡萄挺馋人的,是吧?我丈夫硬说我不喜欢吃水果,因为我比他吃得少。其实不然,我比你们诸公都贪,不过我用不着放进嘴里,光用眼睛就可享用了。你们笑什么?问问大夫嘛,他会告诉你们,这些葡萄给我催泻。有人用枫丹白露的白葡萄酒治疗,我则用博韦的绒绣来治疗。斯万先生,您离开以前一定要摸一摸那些椅背上面的青铜雕刻。现在就摸一摸,是不是又细又光?不,张开双手,好好摸一摸。”

“得了,韦迪兰夫人又要摸青铜雕刻了,咱们今晚别想听音乐了。”画家说道。

“您住嘴,坏家伙。实际上,”她边说边转向斯万。“世上有些东西远不如摸青铜更有肉感,但就是不让我们女人享受。谁的皮肉能跟它相比呀!想当年韦迪兰先生对我的醋劲儿还挺大,真叫我受不了……得了,你别打岔,你总说不出口你从没吃过醋吧……”

“我什么也没说呀。瞧瞧,大夫,我请您作证,我什么也没说吧?”

斯万出于礼貌,轻轻抚摸青铜雕刻,不敢马上放开。

“得了,您以后再用手玩赏这些东西吧,现在该用您的耳朵玩赏了,我想您会喜欢的;就请这位年轻人承担这项任务吧。”

钢琴家演奏完毕,斯万即刻对他比对在场的其他人更为亲热。其原因如下:

一年前,在一次晚会上,他听到一首钢琴和小提琴协奏的乐曲。最初,他只品出从乐器散发的质地良好的音响。当他突然听到在小提琴尖细、持久、密致、主导的线状音响下,钢琴部浑厚的块状声奋力升起,形式多变而又不可分割,平滑流畅而又互相撞击,宛如月光下荡漾的淡紫色水波,以降半音的节奏,显得富有魅力,他已经感到极大的快乐。然后在某一瞬间,他还未能分辨清楚其轮廓,未能给予所获得的快感以恰当的名目,突然入迷似的竭力捕捉那个乐句或和声——他自己也不明白是什么——,它稍纵即逝,却已经大大打开了他的心扉,有如玫瑰的芬芳在晚间的湿润的空气中飘荡,使我们不禁张大鼻孔。也许正因为他不知道这是什么乐曲,才产生如此模糊的印象,然而这种印象也许只属于纯音乐性的,无广延的,别具匠心的印象,与别的印象格格不入的。这类瞬间的印象可以说是sine materia[11]。这时我们听到的音符已经按其高度和时值逐渐在我们眼前覆盖大小不等的面积,描绘出飞舞的线条,使我们产生开阔、纤细、平稳、多变的感觉。但我们这些感觉还没来得及确定,音符便消失了,后继的音符乃至同时出现的音符又使我们产生另外的感觉,把原先的感觉淹没了。这种印象将继续流入和渗入不时浮现的乐旨,然而刚刚出现的乐旨还没让人认清就立即沉没和消灭了;它们以特殊的快感为我们所知,而我们却不能加以描绘、记忆、认定;它们是难以形容的,除非记忆,如同工人致力于在川流中筑造持久的基座那样,为我们复制倏忽不见的乐句,使我们能够把它们与后继的乐句加以比较和区分。因此,斯万享受到的美感刚刚终止,他的记忆立刻为他把这些乐句暂时扼要地记录下来,但在他回顾记录时,乐曲继续向前,结果当相同的印象突然再度出现时,它已经不再是难以把握的了。斯万想象得出乐句的音域,乐句与乐句之间匀称的组合,乐句的谱写线图,乐句的表现时值;他眼前出现的不再是纯粹的音乐,而是图画、建筑、思维,并且能使他回想得起来。此时他已经清晰地分辨得出某个乐句从回荡的乐波中脱颖而出,浮现了若干片刻。这个乐句顿时使他获得特殊的快感,而这在听见它以前是难以想象的,而且感到其他的乐句都不能引起他有类似的快感,于是他对这个乐句产生了从未有过的爱情。

这个乐句以徐缓的节奏引导他由近及远,一直走向崇高的、难以理解而清晰可感的幸福。突然,乐句到达某个附点,斯万刚准备紧随不舍,它却在稍稍休止之后猛地改变方向,以一种新的旋律,以更为快速而又纤细、凄凉、缠绵、温柔的旋律,卷着他奔向陌生的前景。之后,乐句消失了。斯万热切希望它第三次再现。它果然再次出现,不过并没有使他更明白其中的涵义,甚至在他身上引发的快感不如原先那么深厚。但是,他回到家里,感到需要它,如同生活中某人偶然瞥见一个过路的女人,感到这个女人在他心目中树立了新颖的美的形象,而且切身体察出它具有更大的价值,可他却不知道能否再次见到那个使他已经钟情的、连名字也叫不出来的女人。

这种对一个乐句的热爱顿时使斯万好像觉得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恢复青春。好久以来他已放弃追求生活中的某个理想,而把生活局限于追求日常的满足,他认为这种状况到死也不会改变,虽然没有这么明确对自己说过;更何况,由于感觉不到自己的精神世界里还有崇高的思想,所以不再相信天下存在这样的思想,虽然也不能完全予以否定。因此,他习惯于躲藏在无关宏旨的思想中,从不探究事物的实质。同样,他不思索该不该去社交界,相反,确信如果接受邀请就应当前往,假如事后不去拜会,也该留下自己的名片;他在与人交谈时也一样,竭力不对事物发表自己内心的见解,仅仅提供一些本身具有一定价值但使自己不必表态的细节。他可以十分精确地说出一份菜谱或一位画家的生卒日期及其作品名表。尽管如此,他有时还是不由自主地对某个作品、对某种人生观发表一番见解,但话语中往往含讥带讽,好像他并不完全赞同自己所说的话。然而,某些病病歪歪的人到了一个新地方,接受一种新的摄生法,有时出现一种莫名其妙的身体器质性变化,他们突然好像病痛大为减轻,以致开始想往从来不敢想往的事情:在生命的暮年开始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斯万同他们似乎相像,每每回忆起他听过的那个乐句,每每请人演奏某些奏鸣曲,试图从中找到那个乐句,他发现自己身上也有某种生机,这种以前不再相信的现实显现之后,他内心重新产生欲望甚至力量,要为新的现实奉献自己的生命,仿佛音乐对他干涸的、痛苦的心田进行专门治疗起了作用。但斯万未能了解到他听到的那部作品出自谁的高手,也搞不到这部作品,于是把它置之脑后了。他虽在那个星期遇见几位那天也参加晚会的人,讯问过他们,但其中好几位要么演奏完才到,要么演奏前就走了;有几位演奏时在场,但到别的客厅聊天去了;有那么几位留下听的,但不比闲聊的人多听进什么。至于东道主,他们只知道这是一部新作品,是他们聘来的艺术家们主动演奏的,但他们又到外地巡回演出去了,斯万未能打听到更多的情况。他有不少音乐界的朋友,可他只能回忆起那个乐句激发的那种独特而又无法言传的乐趣,只能看到乐句在他眼前勾画的图案,却不能把它哼给他们听。后来,他就不再去想它了。

然而,这晚在韦迪兰夫人家,年轻的钢琴家刚开始弹了几分钟,斯万忽然在跨两节拍的长高音之后,看见他喜爱的那个飘逸的、芬芳的乐句突破拖长的、紧密的音响向他徐徐接近,仿佛从掩盖神秘的孵育的音幕中脱颖而出,他认出来了,就是那个隐秘的、低回的、时断时续的乐句。它是那样天成独特,其魅力那样不同凡响,任何其他魅力都替代不了;对斯万来说,有如在一个朋友的客厅遇见一个女人,原来在街上见过的,曾令他仰慕不已,绝望地以为永生永世也见不到了。最后,那个指示性的、勤于出现的乐句,在涓涓河水散发的清香中远去了,把吟吟微笑的映象留在斯万的脸上。现在可以打听他不知其名的作品了,人家告诉他这是万特伊的《钢琴小提琴奏鸣曲》中的平板,他记了下来,以后可以在家里随时重温,设法领会它的语言,探索它的奥秘。

因此,钢琴家刚刚弹完,斯万便上前向他致谢,那种热乎劲儿使得韦迪兰夫人乐不可支。

“多么迷人哪,是吧,”她对斯万说,“这小家伙,他对这个奏鸣曲理解得很透彻,是不是?真没想到钢琴竟能达到如此的境界。我敢说,那里面什么都有了,唯独不见钢琴!我每次重听都会入神,总以为在听一个乐队演奏。甚至比乐队更美妙,更完整。”

年轻的钢琴家鞠了一躬,笑嘻嘻,好像说俏皮话,一板一眼地回答:

“您过奖了。”

韦迪兰夫人对丈夫说:“喂,给他来杯橘子水吧,他劳苦功高哇!”这时斯万向奥黛特讲述他如何爱上那个小乐句。“喂,奥黛特,看上去他在跟您说甜言蜜语哇,”韦迪兰夫人在稍远的地方问道,奥黛特回答:“对了,是甜言蜜语。”斯万觉得她的直爽美不可言。不过,斯万还想打听万特伊的情况,比如有关他的作品,创作这首奏鸣曲的生活时代,当时写这个乐句想表达的意思等等,这都是斯万特别想弄明白的。

当斯万说万特伊的奏鸣曲实在太美了,韦迪兰夫人叫道,“没错儿,很美,我相信您的话!可咱们不该承认不知道万特伊的奏鸣曲,咱们没有权利不知道”;画家接着说:“是啊,这是一部非常伟大的杰作,是不是?这么说吧,决不是那种‘昂贵’而‘公开’的东西,是不是?但对艺术家却有极大的感染力”;所有在场的人都在高谈阔论,行家似的欣赏这位音乐家,但他们好像从未提过斯万提出的问题,因为谁也回答不了。

甚至当斯万对他心爱的乐句发表一两点个人的见解时,韦迪兰夫人竟说:

“嗬,真有意思,我还从没注意到哩;告诉您说吧,我不喜欢吹毛求疵,不喜欢插手鸡毛蒜皮的事儿;这里谁也不肯浪费时间去钻牛角尖,这不是咱们家的门风。”科塔尔大夫一边怡然自得地、不胜仰慕地望着她,一边兢兢业业地、满腔热忱地听着她一连串脱口而出的成语。科塔尔夫妇像某些平民出身的人,颇谙世故,对音乐避免发表意见或假装欣赏,尽管回家后两口子相互承认对音乐不比对“比什先生”的画懂得更多。公众认识大自然的妩媚、秀丽、形态,往往只通过耳濡目染那些老一套的艺术获得,而有独创性的艺术家先从摈弃老一套开始迈步,科塔尔夫妇在这一点上正是公众的形象,他们在万特伊的奏鸣曲中和在“比什先生”的肖像画中,都找不到他们所认为的音乐的和谐与绘画的优美。他们以为钢琴家弹奏鸣曲只是胡乱地在钢琴上击出一些音符,同他们熟悉的形式毫不相干,而画家只不过随心所欲地把颜色涂在画布上。在这类画中,他们若认出一种造型,便觉得它笨重和俗气,也就是说,缺乏学院画派的美,即便在大街上,他们也用这种美感观察行人,进而觉得它不真实,仿佛比什先生不知道肩是怎么长的,也不知道女人不长淡紫色头发。

信徒们散开了,韦迪兰夫人对万特伊的奏鸣曲讲完最后一句评语,大夫感到这是个好时机,像初学游泳的人选择旁边没有太多人注意他的时机跳下水学游泳,突然果断地叫道:

“嗨,他可称得上di primo cartello[12]的音乐家!”

斯万只打听到万特伊的这首奏鸣曲最近才问世,虽说在一些激进流派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但广大公众根本不知道。

“我倒认识一个叫万特伊的人。”斯万说道,他想起我外祖母姐妹们的钢琴教师。

“没准儿是他。”韦迪兰夫人喊道。

“嗳,不会吧,”斯万笑着回答,“要是您看过他一眼,就不会提这样的问题了。”

“那么谁提问题谁解决吧,是吗?”大夫说,

“可能是我们家的一个亲戚,”斯万接着说,“说来也够不光彩的,一个天才竟会是一个老糊涂虫的堂表兄。如果是这样,我情愿受委屈也硬要老糊涂虫把我介绍给奏鸣曲的作者:跟老糊涂虫来往叫人难受哇,肯定非常不愉快。”

画家知道万特伊当时病得很厉害,波坦大夫担心治不好他了。

“什么!”韦迪兰夫人嚷道,“竟有人找波坦治病。”

“嗨,韦迪兰夫人,”科塔尔装腔作势地说,“不要忘记您在说我的一个同行,我该说,他是我的一个师长。”

画家早听说万特伊快要神经错乱了。他还肯定地说这从奏鸣曲的某些段落觉察得出来。斯万倒不觉得这种看法不合逻辑,但为之不安;因为一部音乐作品并不包含任何逻辑关系,言语错乱表明人的精神错乱,但从一首奏鸣曲识别出精神错乱在他看来仍然颇为神秘,如同母狗狂躁不安,牡马疯疯癫癫,尽管确实可以观察得出来。

“得了,别跟我提您的师长啦,您比他高明十倍,”韦迪兰夫人回答科塔尔大夫,其口气就像勇于坚持己见,敢于顶撞不同意见的人,“您至少不会治死人吧!”

“可是,夫人,他是科学院院士呀,”大夫含讥带讽地反驳道,“有的病人就是喜欢死在科学王子的手里……说上一声:‘是波坦在给我治病’,多么潇洒哪!”

“嗬,多么潇洒?”韦迪兰夫人说,“这么说现如今生病也有潇洒的?没听说过……您别逗我啦!”她突然双手捂着脸嚷嚷起来,“我真糊涂,正儿八经辩论,没想到您耍弄我。”

至于韦迪兰先生,他觉得为这么点儿小事放声大笑未免伤神,不如抽一口烟斗聊以自慰,心里却着实悲哀,在讨人喜欢方面与妻子相比实感自愧不如。

“您知道我们很喜欢您的朋友,”韦迪兰夫人在奥黛特道晚安时对她说,“他爽直,可爱,您的朋友都像他这样的话,尽管带来好啦。”

韦迪兰先生则指出斯万不赏识钢琴家的姑妈。

“此公有点不习惯,”韦迪兰夫人答道,“你总不能让人家第一回来就像科塔尔那样具备咱们家的门风吧,科塔尔加入咱们这个小圈子有好几年了。第一回不算数嘛,接个头,摸摸底罢了。好吧,奥黛特,商妥了,明天他跟我们一起去沙特莱剧院。您去接他一下怎么样?”

“不,他不要。”

“那就随你们便吧。但愿他不会临时变卦。”

出乎韦迪兰夫人的意料,他从不变卦。不管他们上哪儿,他都奉陪,甚至有时到不常去的郊外餐馆,因为还不是时令,更常去剧院,因为韦迪兰夫人喜欢看戏;有一天韦迪兰夫人在家里对斯万说,假如首场演出或盛会的晚上搞到一张特别通行证就好了,甘必大葬礼那天就因为那玩意儿弄得他们十分尴尬,斯万从来不提显赫的关系,只提身价不太高的熟人,否则他觉得有什么隐私见不得人似的,未免不正派;在诸多的关系中,他只习惯于在圣日耳曼区谈论他与政界的交往,这次破例地说:

“我承办这件事吧,等《达尼谢夫》[13]再次上演,你们准能拿到特别通行证;明天我正好和巴黎警察局长都去爱丽舍宫赴午宴。”

“怎么,在爱丽舍宫?”科塔尔大夫惊叹道,声如雷鸣。

“是的,在格雷维先生那里。”斯万答道,对刚才那句话产生的反响有点不好意思。

画家对大夫开玩笑说:

“您这是怎么啦?”

通常,大夫每逢听到什么解释,总说“嗬,好,好,那好嘛”,不动声色。但这一次,斯万最后几句话非但没有像往常那样让他平静下来,反而使他惊诧不已:一个跟他一起吃晚饭的人,既无官职又无名气,居然跟国家元首交往。

“怎么回事?格雷维先生?您认识格雷维先生?”他问斯万,其惊讶和怀疑的神情好似一个保安警察讯问要求会见共和国总统的陌生人,在明白“何许人氏”之后,正如报纸所说的那样,满口答应那个可怜的疯子,说他马上受到接见,但却把他带到拘留所的特别诊疗室。

“我跟他有点认识,我们有些共同的朋友(他不敢说其中就有威尔士亲王),再说,他很好客,不过我敢说那里的饭菜没多大意思,简单得很,桌席上从不超过八个人。”斯万答道,他竭力抹去与共和国总统交往的光彩,免得使对方看起来太耀眼。

科塔尔对斯万的话立即信以为真,同意对格雷维先生邀请的价值作这样的估计:这种事很少有人追求,是极其普通的。从此,他对斯万或别的什么人出入爱丽舍宫不再感到惊异,甚至有点同情他们,那种午宴连客人都感到无聊。

“嗬,好,好,那好嘛。”他连声说好,口气活像海关人员,刚才还满腹狐疑,经你这么一解释就在你的签证上盖章,没让你打开行李就放行了。

“是嘛,您说的没错,那种午宴不会有多大意思,您去赴宴,难能可贵呀,”韦迪兰夫人说,在她看来,共和国总统是个最要不得的讨嫌家伙,因为他支配着诱惑人和强制人的手段,倘若用来对付她的信徒们,那就很可能使他们变卦。“听说他聋得像只罐,用手指头抓饭吃。”

“就是嘛,去那种地方,您不会玩得痛快的,”大夫说,口气里有一丝怜悯;突然想起八个客人的数目,便急切地问道:“莫非是隐秘的便宴?”那种热切的劲头,与其说出于逛马路闲人的好奇,不如说是语言学家的勤奋。

不过,共和国总统的威望在他心中最终仍战胜了斯万的谦卑和韦迪兰夫人的敌意,每逢晚餐,科塔尔都关切地问:“今晚咱们见得到斯万先生吗?他跟格雷维先生有私交。这就是人们通常称呼的gentleman[14]吧?”他甚至不惜送给斯万一张牙科展览会的请帖。

“您可以带人进去,但不可以带狗。请您见谅,我对您说这话,因为我的一些朋友事先不知道,结果后悔不已。”

至于韦迪兰先生,他注意到了妻子发现斯万先前闭口不谈有权势的朋友之后产生的不良印象。如果没有安排外出活动,那么斯万就到韦迪兰夫妇家与小核心聚会,但只在晚上来,尽管奥黛特苦苦央求,执意不肯跟他们一起吃饭。

“要是您乐意的话,我可以单独陪您吃晚饭嘛。”她对他说。

“那韦迪兰夫人呢?”

“咳,那很简单嘛。我只要推说我的套裙没按时准备好,或说我的马车来晚了。总有办法对付的嘛。”

“真难为您了。”

不过斯万心里盘算,如果他让奥黛特知道,他之所以只在晚饭后会见她,是因为他还有比跟她在一起更大的乐趣,那么她对他的兴趣不出多久就会变成厌腻了。另外,他心爱的小女工又鲜艳又丰满,活像一朵玫瑰花,其美貌在他看来远远胜过奥黛特,所以更乐意在黄昏时分跟小女工在一起,反正晚些时候总能见着奥黛特。出于相同的理由,他从不答应奥黛特来他家接他一起去韦迪兰夫妇家。小女工总在他家附近的一个街角恭候,他的马车夫雷米知道那个地方;小女工上车坐在斯万身旁,倒在他怀里,一直呆到车到韦迪兰家门口才让她下车。他一进屋,韦迪兰夫人就指着他早上让人送来的玫瑰花说:“我可责怪您呀。”然后指指奥黛特身边的空位,钢琴家专为他们俩演奏万特伊的那个小乐句,它仿佛成了他们的爱情之曲,国歌似的,每次必有。他从小提琴震音的持续部分开始,接连几个小节只有震音,占满最显著的地位,然后仿佛突然离去,有如彼得·德·霍赫[15]的室内画,一扇半开着的门由于门框狭窄使背景深远,加上远处使用另一种颜色,居间的光线显得格外柔和;小乐句此时出现了,婆娑起舞,像田园曲,居间而入,这段插曲属于另一个世界。它一波三折,永不磨灭地向前飘荡,所到之处带着难以形容的微笑一路撒下其高雅的情怀,可斯万这时反倒觉得它的魔力消失了。它仿佛认识到幸福的虚妄性,而这种幸福的道路正是它自己指引的。它在轻盈的优美中达到了至善至终的境地,好像一旦超脱,就会后悔不迭似的。但这对他已无关紧要了,他不大注重这个乐句的本身,即不大重视这个乐句所能表达的东西,因为音乐家在作曲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他和奥黛特的存在,也不大重视它对今后几个世纪的听众可能意味着什么,而更为重视它是他爱情的一种印证,一种纪念品,足以使韦迪兰夫妇,使年轻的钢琴家同时想起奥黛特,想起他,把他们联结在一起;甚至于当奥黛特心血来潮时想请一位艺术家完整地演奏一遍万特伊的奏鸣曲,他却打消了这个计划,所以对这首奏鸣曲他仍旧只知道这一段。“咱们干吗需要其余部分?”奥黛特附和着说,“这是咱俩的段落。”当那个乐句似近在身旁又似远在天边的时候,他甚至忍痛想到,乐句明明飘向他们而来却不认识他们,尽管它本身有一种含义,一种内在的和固定的美,但不为他们所知,他为此几乎感到遗憾,有如对待心爱的女子送的首饰或写的书信,我们埋怨宝石的水色和语言的词汇,因为它们不仅仅是一次短暂的私情和一个特定的人物的精髓所构成的。

斯万经常因为跟那个小女工厮缠时间太长,刚到韦迪兰家听完钢琴家弹一遍那个小乐句,就发现奥黛特回家的时间快到了。他总把她送到她的小公馆门口,即在凯旋门后面的拉佩鲁兹街。也许为了这一点,为了不独占她的深情厚爱,他才牺牲早点见到她并跟她一起到达韦迪兰家的乐趣,这在他并不那么需要,他更需要实施他们一起离开的权利,对此她是领情的,他也十分重视,因为这样做,他认为没有人会注意到她,没有人在他们之间插一杠,也没有人在他离开她之后,妨碍她跟他心心相印。

就这样,她总坐斯万的车回家;一天晚上,她刚下车,他对她说明天见的时候,她匆匆在屋前的小花园里采下最后一朵菊花,赶在他离开前送给了他。回家的路上,他一直把菊花贴在嘴边,几天之后,花枯萎了,他把它珍藏在写字柜里。

但他从不踏进她的家门。只在下午,他曾两次去参加对她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活动:“喝茶”。这里短短的街道又偏僻又空荡,两旁小住宅栉比鳞次,偶尔有几家昏暗的小店打破街景的单调,成为昔日声名狼藉的街区的历史见证和可鄙的遗迹;花园里和树枝上的残雪,冬季的不修边幅,近在咫尺的自然景色,这一切使他进门时所感到的温暖、所见到的鲜花增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

住宅底层高于街面,左边是奥黛特的卧室,后窗开向一条平行的小街;一道笔直的楼梯通向客厅和小客厅,两旁的墙漆成深色,墙上垂挂着东方的织物,土耳其的念珠,以及一盏用丝绳系着的日本大灯笼(为了不剥夺客人享受西方文明最新的安逸,这盏灯点煤气)。两间客厅的前面有一个狭窄的门厅,墙壁上装饰着方格图案,酷似花园的格子架,但呈金黄色,靠墙摆着有一面墙长的长方形箱子,里面暖房似的栽着一排盛开的大菊花,那个时期颇为罕见,尽管与后来园艺家培植的菊花相差甚远。斯万虽说不满自去年风行的菊花热,但这次却不然,这些昙花一现的星辰在灰暗的天色下闪烁,放射出充满芬芳的亮光,使半明半暗的屋子映现一道道玫瑰色、橘黄色、白色的斑纹,他觉得十分悦目。奥黛特穿着粉红色丝袍接待他,她的脖颈和双臂全是裸露的。她让斯万在她近旁坐下,那是个神秘的僻角,凹陷在墙里,客厅有多处这样的僻角,前面有东西挡着,或插在中国花盆的套盆里的大棕榈树,或挂满照片、丝带和扇子的屏风。她对他说:“您这样子不舒服,等一等,我来给您调整一下。”一边吟吟笑着,炫耀自己特殊的发明,一边在斯万的脑后和脚下塞了几个日本绸料垫子,还揉揉打打,似乎毫不吝惜这些珍贵的东西,根本不考虑它们的价值。仆人一次又一次进来加灯,一盏盏灯几乎全装在中国瓷瓶里,摆在各处的家具上,俨然摆在祭台上,单独地或成对地亮着,使得冬日这个傍晚近乎黑夜的暮色重现夕阳的景象,只是显得更长久更绚烂更合人情——也许会使伫立街头的某个恋人对着橱窗里时隐时现的神秘景象沉思遐想——,她用眼角严厉地监视仆人,看他是否把各盏灯放在规定的位置上。她以为只要有一盏灯放在不该放的地方,客厅的整体效果就会遭到破坏,她那幅摆在罩着长毛绒的斜画架上的肖像就会显得线条不明。因此,她焦躁不安地注视着这个粗笨的仆人的动作,厉声斥责他,当他走过一对花缸时挨得太近了,这对花缸她规定亲自揩拭,生怕别人弄坏,这时她赶紧走近看看花缸是否被仆人擦坏。她觉得她的中国小摆设的形状件件“别有一番情趣”,兰花也是如此,卡特来兰花更是如此,还有菊花,她最喜欢这两种花,因为它们具有很大的优点:不大像花,倒像丝绸、像锦缎。“这一朵就像从我披风衬里剪来的。”她一边对斯万说话,一边指着一朵兰花,不免流露出敬意:这朵花太“别致”了,大自然给予她的这位高雅的、意想不到的姐妹虽说在生物的等级上与她相去甚远,但超凡脱俗,比许多女人都更高贵,以至在她的客厅里占有一席之地。她逐一指给他看饰在大瓷花瓶上或绣布帷幕上伸出火舌的奇兽怪物,一束兰花的花瓣,一头嵌着红宝石眼珠的镶银单峰驼以及与它并排摆在壁炉上的一只玉石蛤蟆;她装模作样,一会儿害怕奇兽怪物的凶相,一会儿调笑它们的滑稽相,一会儿因花卉的妖艳而难以为情,一会儿情不自禁地去亲吻单峰驼和蛤蟆,昵称它们“宝贝儿”。这种种装腔作势与她某些真实的虔诚适成鲜明的对照,她对拉盖圣母的虔诚尤为明显:她住在尼斯的时候,她对拉盖圣母的朝拜曾使她起死回生,病愈康复,所以她身上总佩戴这位圣母的金质像章,相信它法力无边。奥黛特给斯万准备“他的”茶,问他:“加柠檬还是加奶油?”当他回答“奶油”,她便笑着说:“一层云彩!”当他觉得茶的味道可口,她又说:“您瞧我知道您喜欢什么吧。”的确,斯万和她一样,也觉得这茶恰似什么珍品,爱情极其需要通过某些乐趣找到一种为自己辩护的理由,一种为自己延长寿命的保证,相反,爱情不存在了,乐趣也就不成其为乐趣,必将随爱情而终结,以至他七点钟离开她回家换夜礼服时,一路上在马车里喜形于色,回味着这天下午得到的欢快,心里重复着说:“能这样在一位年轻女子家里品尝如此难得的好茶,实为乐事呀。”一小时之后,他接到奥黛特的一张便条,当即认出了笔迹,这种矫饰的英国式刚劲笔法虽然使得不成体的字显得整齐划一,但在一个不怎么偏袒的人看来,也许意味着思想混乱,教养不够,缺少诚意,缺乏意志。原来斯万把烟盒忘在奥黛特家里了。“为什么您不把心也忘在这里呢?那样的话,我就不让您收回去了。”

他对她的第二次访问或许更为重要。那天去她家的路上,跟每次要见面时一样,事先把她想象一番;为了觉得她的脸长得好看,他必须只限于回想她红润鲜嫩的颧颊,而通常她的脸颊发黄,萎靡不振,有时还出现小红点,这使他很伤心,似乎证明理想难以达到,幸福平庸无奇。他给她带去她想看的一幅版画。她有点不舒服;她会见他时,穿着淡紫色的中国绉纱晨衣,胸脯披着一块刺绣华丽的布料,好似一件披风。她站在他身旁,散开的头发沿着脸颊垂下,为了俯身看版画不至于劳累,弓起一条腿,颇有点跳舞的姿势,她低头端详,眼睛张得大大的,这双眼睛在不兴奋的时候显得那样的怠倦和阴郁;斯万惊异她的脸很像西斯廷小教堂[16]一幅壁画中叶忒罗的女儿西坡拉[17]。斯万历来有种癖好,喜欢在大师们的画中不仅发现我们周围现实的一般特征,而且发现与之相反最缺乏共性的东西,即我们所熟悉的面孔的个别特征,比如他在安东尼奥·里佐[18]雕刻的洛雷丹诺[19]总督胸像上看到他的马车夫雷米那高高的颧骨和歪歪的眉毛,像得简直令人叫绝;在基兰达约[20]的一幅油画中发现了德·帕朗西先生的鼻子;在丁托列托[21]的一幅肖像画中发现了迪·布尔邦大夫那布满连鬓须的肥胖的脸颊,那中间凹陷的鼻子,那慑人的眼神,那鼓胀的眼皮。或许他素来对自己只限于社交应酬和漫话闲谈怀着内疚,所以当他发现那些伟大的艺术家也如此兴致勃勃地观察这类现象并把类似的面孔画进他们的作品,使作品富有真实感和生命力,增添时代气息,于是他感到心安理得,仿佛得到大师们的宽恕了;或许他沾染上流社会的轻浮习气,需要到古代作品中寻找暗示,来表明现今的人物古已有之,表明现今的人物是古人的返老还童。或许与之相反,他保留着足够的艺术家气质,每当他瞥见这些个性特征脱颖而出,与并不表现现时某个原型的古老画像相似,但更具有普遍意义时,他感到别有情趣。不管怎样,也许因为他一段时间以来得到的感受极其丰富,虽然大多来自他对音乐的爱好,进而他对绘画的兴趣也充实多了,恰逢他发现奥黛特和桑德罗·狄·马里亚诺[22]笔下的西坡拉相像,趣味就更浓了,而且在他身上产生持久的效应;现在人们更乐意用波堤切利这个通俗的名字称呼马里亚诺,自从他的外号与其使人想起他的作品,不如使人想起对他的作品所流传的庸俗谬论。现在他观察奥黛特的相貌,不再根据她双颊的质地好坏以及他的双唇吻她的面颊时所能得到的肉感柔性,假如他敢吻她的话,而是把它当作一缕缕纤细秀丽的线条,用他的目光逐条进行剖析,追寻线条的弧度,从颈项晃动的节奏到头发披散的波动到眼皮低垂的曲度,好似为她勾勒了一幅肖像,她的形象特征变得清晰明朗了。

他凝视她,壁画的一个片段在她的脸盘和身躯呈现,此后不论在奥黛特身旁还是仅仅思念她,他都竭力想象那个片段;他重视佛罗伦萨的这幅杰作,只因它见之于她的身上,唯其如此,这种相似赋予她一种美,使她更为珍贵。斯万责怪自己先前看轻连伟大的桑德罗都可能为之倾心的人之价值,但又暗自庆幸,看到奥黛特时产生的快感终于在他自己的美学修养中找到了依据。他思忖,把对奥黛特的思念和对幸福的梦想联系在一起,在他,不再像先前那样觉得这是万不得已的办法了,既然他满足了他最精细的艺术趣味。他忘记了奥黛特并不因此而变成符合他欲望的女人,因为他的欲望恰恰总与他的审美情趣南辕北辙。“佛罗伦萨作品”这个词帮了斯万一个大忙。它像一个头衔,使他把奥黛特的形象带入梦想的境界,先前她是进不去的,现在堂堂正正地占据其间。他曾经从纯肉体的角度看待这个女人,对她的面孔,她的躯体,她全部的美一再产生怀疑,他的爱情也随之衰退了;可现在,他把爱情建立在一种可靠的美学内涵基础上,疑团烟消云散,爱情被肯定下来;且不提,亲吻和占有一个受过损伤的肉体是习以为常的,平淡无奇的,然而这个肉体一旦像博物馆的珍藏品那样受到爱慕时,那么他便觉得亲吻和占有是神奇非凡的,美不可言的。

几个月来除了与奥黛特相见外别无所事,开始感到懊悔,但又一想,一件用特异材料铸成、趣味无穷的杰作有着无可估量的价值,多花些时间合乎情理;他观看这件罕见的样品时,有时像艺术家那样谦恭、无私和超俗,有时却又像收藏家那样骄傲、自私和贪心。

他把叶忒罗的女儿这幅画的复制品当作奥黛特的相片放在自己的书桌上。他欣赏那双大眼睛,欣赏那文雅的面孔,尽管皮肤隐约有些缺陷,也欣赏那沿着怠倦的双颊垂下的绝妙的发卷;他把以美学方式体会到的美放在一个活生生的女人身上,再把这种美化为生理优点,进而喜滋滋地把这些优点集中在一个可能被他占有的女人身上。当我们观赏一幅杰作时,往往对它朦胧的好感油然而生,现在他既然知道了叶忒罗的女儿那幅画有血有肉的原型,朦胧的好感变成一种欲望,用来弥补奥黛特的肉体从未使他激起过的那种欲望。每当他久久凝望波堤切利的画,便想起他自己的波堤切利,觉得自己的画中人更美,于是他把西坡拉的画片拿到身边,仿佛把奥黛特紧紧搂在怀里。

然而,他想方设法预防奥黛特产生厌倦,有时也预防自己产生厌倦;他感到自己从奥黛特极其方便地同他见面以来,她好像对他没有多少话可说了,由于他俩呆在一起的举止有些平淡无奇、单调无味,似乎永远固定下来了,他担心长此以往最终会毁掉他那个浪漫的希望:她终将有一天向他吐露灼热的爱情,只是这种希望使他爱上她并仍然爱着她。为了改变一下奥黛特过分僵滞的精神状态,也由于害怕自己因此而腻烦,他突然给她写了一封信,让人在晚饭前送到,信里充满假装的失望和佯作的愤慨。他知道她会惊慌失措,立即给他回信,他希望她由于害怕失去他而内心挛缩时迸发出迄今从未对他说过的话语;果然,他正以这种方式得到了那些她还未给他写过的饱含温情的信,其中有一封是她中午从“金屋饭店”让人送来的(那天为赈济木尔西亚水灾难民举办了巴黎木尔西亚节),信是这样开头的:“我的朋友,此刻我的手颤抖不已,几乎握不住笔了。”他把这封信和枯萎的菊花一起珍藏在同一个抽屉里。有时,她没有空给他写信,那么当他一跨进韦迪兰家,她便快步迎上前对他说:“我有话对您讲。”于是他好奇地从她的脸上,从她的话中察看迄今一直向他隐瞒的东西。

只要他走近韦迪兰家,每每瞥见百叶窗一向敞开的大窗户灯火辉煌,便不由想起即将见到那位在金色的光芒下喜笑颜开的可爱的人儿,心里不由泛起缕缕柔情。有时灯光把客人们细长的黑色身影清楚地映照在窗帘上,好像半透明的灯罩上映现的错落有致的小版画,其余部分的皱褶则亮光光的。他竭力从中辨认奥黛特的剪影。然后他一跨进屋便兴奋得两眼闪闪发亮,不能自已,以至韦迪兰先生对画家说:“我看这下热乎起来了。”在斯万眼里,有奥黛特在场确实给这份人家增添了他在任何别的人家未遇到过的东西:某个感觉器官,某种神经网络,它们分布在各个房间,时时激荡着他的心房。

这样,这个“小圈子”的社会机构,由于活动简单,自然而然地使斯万和奥黛特每天相见,使他装作不在乎见她,甚至不想见她,即便如此,他也不会冒什么大风险,因为不管他白天给她写些什么,晚上定能见到她,并且把她送回家。

然而有一次,他想到每晚都得带着她一起回家,觉得乏味了,便带着那个年轻女工去了布洛涅森林,推迟去韦迪兰家的时间,所以很晚才到,而奥黛特以为他不会再来就先走了。斯万见她不在客厅,心头一阵难过;他不寒而栗,第一次掂量对乐趣的失落感,因为迄今为止他一直自信这种乐趣可招之即来,其实对其他的乐趣都一样,这种自信使我们看轻甚至全然不见乐趣的重要性。

“你注意到他发现奥黛特不在时的那副神情吗?”韦迪兰先生对妻子说,“我看可以说他被迷上了!”

“他的那副神情?”科塔尔大夫粗声问道,他刚看完一个病人,回来接妻子,不知道大家在说谁。

“怎么,您没有在门口碰见斯万家族的佼佼者……”

“没有哇,斯万来过了吗?”

“咳,只呆了一会儿。今天斯万非常激动,非常烦躁,您明白吧,奥黛特先走了。”

“您是说她跟他要好得不得了,她让他看出恋人之时辰已到了。”大夫说,战战兢兢地试验这些短语的含义。

“不对,绝对没有那种事情,咱们私下说说,我认为她大错特错,她为人就像个大傻瓜,简直就是大傻瓜。”

“得,得,得,”韦迪兰先生说,“你知道什么,怎么没有那种事情?咱们又没去亲眼见过,是不是?”

“若有那种事情,她会对我说的,”韦迪兰夫人傲慢地反驳道,“我告诉你们,她有什么事不论大小都对我说!眼下她身边没有男人,我对她说她该跟他睡觉。她却说做不到,说她着实迷上了他,可他跟她总那么畏畏缩缩,弄得她怪不好意思的;她还说她不以那种方式爱他,说他是个理想的人物,害怕糟蹋自己对他的感情,到底怎么回事,谁知道呢?反正她绝对需要这号人。”

“很抱歉,我不同意你的说法,”韦迪兰先生说,“我觉得这位先生不地道,他装腔作势。”

韦迪兰夫人顿时不作声,摆出一副木然的神情,好像变成一尊雕像,这种假脸谱使她可以让别人以为她根本没有听见“装腔作势”这个不可容忍的字眼,否则这似乎意味着人家可以在他们夫妇跟前“装腔作势”,进而意味着“高出他们一头”。

“总而言之,即使没有那种事情,我也不认为这位先生会把她看作守贞节的女人,”韦迪兰先生含讥带讽地说道,“不过,咱们不好说什么,既然他好像觉得她挺聪明。不知你那天晚上是否听见他对奥黛特滔滔不绝地大谈万特伊的奏鸣曲;我打心里喜欢奥黛特,但要跟她讲美学理论,非得甘愿当大傻瓜不可。”

“得了,别说奥黛特的坏话,”韦迪兰夫人说,学着孩子娇滴滴的样子,“她挺可爱的。”

“那并不妨碍她可爱;咱们不是说她的坏话,咱们只是说她既不守贞节,又不聪明。其实呀,”他对画家说,“何必对她是否守贞节那么认真呢?也许守了贞节反倒不怎么可爱了,谁知道呢?”

斯万在楼道上被总管叫住,刚才他进屋时,总管不在;奥黛特在一小时前曾托他转告斯万,如果见到的话,她在回家前很可能去普雷沃斯特咖啡厅喝杯巧克力。斯万马上去普雷沃斯特咖啡厅,可马车每往前进一步都被别的马车或穿街的行人挡住,他恨不得把这些可恶的障碍推倒,要不是警察的盘问笔录比让行人通过更耽误时间的话。他计算着他正消耗的时间,把每分钟多算几秒,不至于过分满打满算,以便确信及早赶到和见到奥黛特的机会实际上比他想象的要大一些。一时间,好像发烧的病人一觉醒来,意识到与自己难分难解的乱梦是何等荒诞,斯万突然发现自从在韦迪兰家听说奥黛特已经离开以来,自己脑子里的思想稀奇古怪,心底里的痛苦前所未有,此刻才仿佛大梦初醒,洞若观火。怎么?如此烦躁不安仅仅因为他明天才见得到奥黛特,而一个小时之前在去韦迪兰家的路上这正是他所盼望的呀!他不得不确认载着他去普雷沃斯特咖啡厅的还是原来的那辆马车,而他却不是原来的那个人了,他不再独自一人,有个新人跟他在一起,附在他身上,和他融为一体,也许摆脱不掉了,他将不得不像对待主人或疾病那样小心翼翼地与之周旋。然而,自从他感到有个新人如此这般附在他身上的那一刹那起,他便觉得生活更有趣味了。他几乎没有想到这次在普雷沃斯特咖啡厅的会面即使得以实现,也不过跟往常一样平淡无奇,因为这种等待打乱了先前的心态,使他的思想、记忆出现空白,以致心绪久久不宁。正如每天晚上,只要跟奥黛特在一起,每当偷偷向她多变的脸瞥上一眼,立即把视线移开,生怕让她看出情欲的流露,不再相信他无私心,此时无暇想她了,因为忙于找借口,以便不马上离开她,摆出满不在乎的样子核实第二天在韦迪兰家与她重逢,也就是说,暂时延长和再忍受一天这个可望而不可即的女人给他带来的失望和折磨:他靠近她却不能拥抱她。

她根本不在普雷沃斯特咖啡厅,他决意找遍林荫大道所有的咖啡馆。为了赢得时间,他去一些咖啡厅,同时打发他的车夫雷米(里佐画笔下的洛雷丹诺总督)到另一些咖啡厅,如果他自己一无所获,就到他指定的地方去等雷米。马车不见回来,斯万想象着即将来到的时刻,或者雷米回来说:“那位女士在那儿。”或者雷米回来说:“那位女士没去任何一家咖啡厅。”就这样他眼看着这个夜晚行将结束,不过在结束前尚有一种抉择,要么坚持与奥黛特相见,从而消除他的焦虑,要么被迫放弃今晚找到她,甘心不见一面就回家。

马车夫回来了,但斯万在车夫停车时并没问他:“找到那位女士没有?”而是说:“明天得提醒我订购劈柴,我想家里的劈柴快烧完了。”也许他心里在想,假如雷米在某家咖啡馆看到奥黛特还在等他,那么这个倒霉的夜晚的结尾就消失了,他便开始看到幸运的夜晚的结尾即将出现,他犯不着匆匆忙忙追获一种已被捕获并得到妥善保管的幸福,它再也溜不掉了。不过这也由于惯性力的缘故:他内心缺乏灵活性,就像有些人的躯体不灵活,当他们躲避撞击,或闪避火苗烧着衣服,或采取紧急行动,总那么慢条斯理的,最初一秒钟保持在先前的位置上不动声色,仿佛要找个支撑点,找个突破力。如果车夫打断他的话,对他说:“那位女士在那儿。”他或许会回答:“嗬,好,是的,我让你跑了一趟,瞧,我本来并不想这样的。”随即继续谈订购劈柴,以便掩饰内心的激动,使自己有时间消除不安和转入幸福。

可马车夫回来对他说哪儿都找不着她,并以老仆的身份提出自己的意见:

“我认为先生只好回家了。”

每当雷米对他的回话无能为力时,斯万很容易装出满不在乎的样子,这次雷米竭力劝他放弃希望和寻找,他沉不住气了,高喊道:

“那不成,我们必须找到女士;这非常要紧呀。她也许正为一件事大伤脑筋,如果见不到我,她会觉得委屈的。”

“我看不出女士怎么会觉得委屈,”雷米答道,“既然她没等先生就走了,说什么去普雷沃斯特咖啡厅,可她又不在那儿。”

况且各处的灯火都开始熄灭了。林荫大道的树荫下,越来越稀少的行人在神秘的黑暗里难以辨认。不时有个女人的身影凑近他,在他耳边悄悄说话,求他把她带回去,把斯万吓了一跳。他惶惶不安地同这些模糊的身影擦肩而过,仿佛在黑暗的王国,在鬼魂群中寻找欧律狄刻。[23]

在产生爱情的一切方式中,在传播可恶的痛苦的一切媒介中,最最有效的莫过于不时掠过我们的激荡之风。在这样的时刻,我们乐于与之相处的人将是我们迷恋的人,命运就这样定下来了。甚至在这之前此人没有必要比别人多少更讨我们喜欢。所需要的是,我们对此人的喜爱必须是排他性的。这个条件的实现在于,此人不在我们跟前时,对其吸引力所给予我们的乐趣的追求突然在我们身上代之以一种焦急的需求,即以其本人为对象的需求,一种荒诞的需求,社会的法律不能满足又难以纠正的需求,即占有此人这种疯狂而痛苦的需求。

斯万让车夫把他送往最后几家没有打烊的餐厅;这是他经过冷静思考后为获得幸福所做的唯一假设;现在他不再掩饰他的烦躁,不再掩饰他对这次会面的极大重视,于是向车夫许诺一笔赏金如果获得成功的话,好像使车夫抱有成功的希望加上他自己原有的希望就能在林荫大道的某家餐厅找到奥黛特似的,即使她早已回家睡觉了。他一直赶到金屋餐馆,两次进入托尔托尼,都没有找着;他又去英格兰咖啡馆,出来时神色惊慌,大步走向在意大利大道角上等候他的马车,突然跟迎面走来的人撞了个满怀:正是奥黛特;她后来解释道,因为在普雷沃斯特咖啡馆没有找到座位,便去金屋餐馆吃夜宵了,她坐在一个凹角里,所以没有被他看见;她正去找自己的马车。

她大吃一惊,万万没有料到会遇见斯万。而他呢,他跑遍巴黎城,并非因为他认为可能找到她,而因为放弃寻找他于心不忍。今晚的这份快乐他在理智上一直认为是不可实现的,而现在却实实在在地呈现在他的面前;他没有预见到这种可能性,因而没有为获得这份快乐出力,快乐是来自外部的;他用不着伤脑筋来为自己提供这种快乐:快乐自动冒了出来,自动投向他的怀抱,这一现实光彩夺目,驱散了他所惧怕的梦幻般的孤独;于是他不假思索地把自己对幸福的幻想建立于、依托于这个现实之上。有如一个旅行者在风和日丽的日子来到地中海岸边,不肯说出他刚离开的地方,不肯回顾那些地方,任凭永远闪烁着蔚蓝色的海水所反射的光芒把自己照得眼花缭乱。

他随她登上她的马车,叫自己的马车跟在后面。

她手里拿着一束卡特来兰花,斯万透过她的花边方头巾,看见她头发上也有这种兰花,别在一个天鹅毛的羽饰上。她在小披风下穿着一件黑丝绒的袍子,一边下摆斜角张开着,露出一大块三角形白罗缎衬裙,在袒胸的上衣口边露出一块衬布,也是白罗缎的,胸衣上也插着几朵卡特来兰花。她还没有完全从斯万引起的惊吓中恢复过来,这时拉车的马遇到一个障碍向一边躲闪。他们俩被猛烈摇晃了一下,她发出一声惊叫,心突突直跳,气也喘不上来了。

“不要紧的,”他对她说,“别害怕。”

他搂住她的肩头,用自己的身子支撑着她,让她坐稳,然后又对她说:

“千万别说话,只要用手势回答我就行,以免更喘不过气来。您胸衣上的花刚才被震歪了,我来把它们扶正,您不见怪吧?我担心花会掉下来,我把它们插一插牢。”

她不常见男人对她这般客气,微笑着说:

“不,说哪儿去了,我不会介意的。”

奥黛特的回答反倒使他慌张,也许他刚才找到这个借口时假装真心诚意,也许已经开始相信自己确实真心诚意,他喊道:

“噢,不,千万别说话,您会喘不过气来的,您满可以用手势回答,我能明白您的意思。果真您不见怪?瞧,您身上有一点儿……我想是洒落的花粉吧;您允许我用手把它擦掉吗,我不会使劲擦的:下手不太重吧?也许把您弄痒痒了?因为我不想用力碰您的丝绒套裙,免得把它弄皱了。但您看,真的必须把这些花插插牢,否则会掉下来的;就这样,把它们往里插一插……请说实话,我真的不叫人讨厌吗?我闻一闻,看看它们香不香,不叫您讨厌吧?我从来没有闻过,可以闻吗?说实话。”

她莞尔一笑,微微耸了耸肩膀,好像在说:“您真傻,您明明看得出我很乐意。”

他伸出另一只手,上下轻轻抚摸奥黛特的脸颊;她凝视着他,神情颓丧而严肃,好似佛罗伦萨大师画中的女人,他早已觉得她与她们相像;她和她们一样,有一双又长又细的眼睛,眼珠在眼眶的边上晶莹发亮,好似两滴眼泪,随时可能脱落下来。她微歪着颈项,看上去酷似异教画和宗教画中所画的女人。这大概是她通常的姿态,她心里明白这种姿态此时此刻最为适宜,所以她非常注意保持这种姿态,似乎需要全身的力气来支撑脸部的方位,好像有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把她向着斯万拉过去。在她不由自主地让自己的脸倒向斯万的双唇之前,斯万用双手把她的脸捧住,保持一定的距离。他想让他的思想有时间跟上,认出长期以来所怀的梦想,看一看梦想变成现实,有如请一位母亲来分享她心爱的孩子的好成绩。斯万盯视尚未被他占有甚至尚未被他亲吻的奥黛特的脸,也许想最后看一眼,就像启程的人在离开前把眼光投到再也见不到的景色。

那天晚上,他以整一整卡特来兰花开始,以占有她告终,但在她面前总是羞羞答答的,或许怕惹她生气,或许怕显露出撒过谎,或许缺乏勇气提出比这次更高的要求(他满可以再提出来,因为第一次没有使奥黛特恼怒),在这之后的日子里,他依旧用同样的借口。如果她胸衣上口别着卡特来兰花,他就说:“今晚倒霉,卡特来兰花不需要整理,不像那天晚上歪歪扭扭的,不过我觉得这一朵不太正。我可以闻一闻是不是特别香哪?”或者,如果她没有戴花:“哎,今晚没戴卡特来兰花,我没法整治了。”从此,在一段时间,第一个晚上的程序一直延续下来,开始用手指和嘴唇轻轻触及奥黛特的胸脯,每次总这样开始抚弄她;很久以后,当整理卡特来兰花(或惯常的模拟整治)早已过时了,“整一整卡特来兰花”便成了一种暗喻,作为他们机械地用来表示肉体占有的简单词汇——其实已谈不上什么占有了——,这个暗喻长期保留在他们的言语中,以示纪念这个被遗忘的习惯。也许这种表达“做爱”的特殊说法与其种种同义词并不完全相同。我们不管对女人感到怎样腻烦,不管认为对各种各样的女人的占有何等千篇一律和何等习以为常,但与之相反这种占有会带来新的乐趣,如果我们搞的女人颇难对付——或我们认为颇难对付——以致我们不得不制造某种出乎意料的插曲来实现这种占有,如同斯万第一次整治卡特来兰花那样。那天晚上,他胆战心惊地期待着从卡特来兰花宽大的淡紫色花瓣中结出占有这个女人的果实,心想如果奥黛特被他的诡计蒙住了,那她不会知道其中的奥妙;他思忖,他已经感受到这种乐趣,也许奥黛特只有在没有辨认出以前才肯容忍,正因为如此,这种乐趣如同人间天堂的花丛中第一个人享受到的那样,迄今为止从未出现过,而正是他竭力创造的一种乐趣,有如他创造的那个专门名词所保留乐趣的痕迹,这是一种别开生面的、崭新的乐趣。

现在,每天晚上,他把她送回家时,必定进屋,而她常常穿着便袍再送他出来,一直陪到马车旁,当着车夫的面跟他吻别,说:“我才不管呢,人家能把我怎么样?”他不去韦迪兰家的那些晚上(自从他可以通过其他办法见她,有时就不去了),或他去社交场合的那些晚上,尽管越来越减少,她要求他回家前一定去她家,不管什么时间。这正是春天,一个澄清和寒冷的春天。他从晚会出来,登上他的四轮敞篷马车,把一条毯子盖在膝上,对跟他同时回家、请他跟他们走的朋友们说,他失陪了,他走的方向不同,于是车夫扬鞭策马快跑起来,心里知道去什么地方。朋友们大为惊讶,确实,斯万变样了。人们再也收不到他请求介绍女人的信了。他不再注意别的女人,避免去那些可能遇见女人的地方。在餐馆,在乡间,他的举态今非昔比,昔日的举态人人皆知,而且似乎永世不变的。激情在我们身上引发一种不同的性格,暂时代替原有的性格,从而消除用以表达性格的固定不变的标记!相反,现在一成不变的倒是,不管斯万在什么地方,反正他少不了要去会见奥黛特。把他和她隔开的路程正是他必经的路程,就像他生命中那条无法抗拒地往下滑的陡坡。实际上,他经常在社交界呆得挺晚,着实乐意直接回家,免跑这一趟远路,次日再见她好了;然而,就凭在异常的时间专程赶去她家,就凭推想道别的朋友们私下议论:“他被拴住了,准有个娘儿们迫使他不管多晚都得去一趟”,他也感到自己正在经历视爱情为生命的男子汉生活,他们为追求快感的梦想而牺牲休息和利益,这种牺牲有一种内在的魅力。他不知不觉地确信,她在等候他,她没有和别人在别处,他准能在回家前见到她;这种信念抵消了那晚奥黛特不在韦迪兰家时他所感受到的那种焦虑,这种焦虑虽说已经淡忘,但随时可能再现,而眼下焦虑得以平息,一派温馨,简直称得上幸福了。也许多亏了这种焦虑奥黛特在他眼里才显得如此重要。通常,我们对别人是非常冷淡的,以至于当我们赋予某人决定我们的苦与乐的可能性时,我们仿佛觉得他属于另一个世界,他的四周充满诗情画意,他使我们的生活豁然开阔,令人心旷神怡,而他将或近或远地与我们同在。斯万每当自问在未来的岁月里奥黛特对他来说将变成怎么样时总免不了心中惶惶。有时,在美丽而寒冷的夜晚,他坐在四轮敞篷马车上眺望明月,但见皓月在他的眼睛和空街空巷之间洒下溶溶的清辉,便想起酷似月盘的面孔,也是那样的明亮和微红;这张面孔有一天突然浮现在他脑际,从此向世界投下神秘的光芒,而他就在这种光照下观看世界。如果他在奥黛特打发用人们去睡觉以后到达,他便不按小花园的门铃,先到底层临窗的街上,紧挨着的独家住宅的窗户都是一个模样的,全部黑糊糊的,只有她卧室的窗灯还亮着。他敲敲玻璃窗,她心中有数,答应一声,然后到另一侧的大门口等他。他见她钢琴上打开着她最喜爱的乐谱:《玫瑰圆舞曲》[24]或塔格里亚菲科[25]的《可怜的疯子》(她在遗嘱中写着,在她的葬礼上应演奏这个乐曲),但斯万却请她弹万特伊的奏鸣曲的那个乐句,虽然奥黛特弹得很差,但一部作品给我们留下的最美好的影像往往凌驾于笨拙的手指在走音的钢琴上弹走调的声响。对斯万来说,这个小乐句继续与他对奥黛特的爱情联系在一起。他明显感觉到这种爱情除他之外,别人是无法验证的,在外部世界找不到与之相应的东西;他还意识到奥黛特的品质说明不了他如此珍视与她相处的时光。经常,当重视实效的理智占据斯万的身心时,他真想停止为这种假想的乐趣在精神方面和社交方面作出如此重大的牺牲。但他一旦听到那个小乐句,他的身心便为它让出必要的空间,他心灵的各种比例为此而相应地改变了;在那里,为某种享乐保留着空位,这种享乐和爱情一样,在外部世界也找不到与之相应的东西,但不像爱情那样纯属个人享乐,而作为高于具体事物之上的现实摆在斯万面前。小乐句唤醒他对某种从未感受过的魅力的渴求,但没有给他带来任何使他得到满足的确切的东西。因此,小乐句在斯万心灵中抹去了对物质利益的关切,抹去了人人共有的、有人情味的考虑,留出空缺和空白,他可以自由地在那里填写上奥黛特的名字。再说,奥黛特的情爱可能有所欠缺和令人失望的地方,小乐句也会以其神秘的要素加以补充,加以掺和。看到斯万谛听这个乐句的人都会以为他正在吸一种麻醉剂,很像他将要试用香水的那种乐趣,很像他将要进入一个不属于我们世界的那种乐趣:对我们来说,这个世界是无形的,因为我们的眼睛看不见;这个世界是无意义的,因为我们的智力鞭长莫及,我们只有通过一种感官才能到达这个世界。斯万的眼睛和头脑都被枯燥无味的生活永远打上了擦不掉的痕迹,尽管他具有绘画爱好者的敏锐的眼睛,尽管他具有世俗观察家精明的头脑,因此对他来说,感受到自己变成与人类不同的生物,失去了视觉,失去了逻辑能力,几乎变成一种神奇的独角兽,一种只靠听觉来感知世界的虚幻的生物,那将是绝妙的休息,神秘的再生。由于他在小乐句中寻找他的智力无法企及的意义,所以他如醉若狂地使他最深层的心灵抛开一切推理,使之进入音乐的长廊,使之通过声音的看不见的过滤。他开始意识到这个柔和的乐句深层隐藏着痛苦,也许是难以消除的隐痛,但他并不因此感到痛苦。它说爱情是脆弱的,那有什么关系,他自己的爱情却是牢固的呀!他同小乐句流露的忧郁情调玩耍,让它从他的身上掠过,好似一种亲抚,使他的幸福感更深沉和更温柔。他让奥黛特把这个乐句重弹十遍,二十遍,一边要求她同时不停地亲吻他。每个亲吻引起另一个亲吻。啊!在恋爱的最初时刻,接吻自然而生!接吻一个连一个,络绎不绝,是那样的急切,计算一个小时之内交换的亲吻,好比计算五月田野里的朵朵鲜花,怎么也数不清。于是她假装停下来,说道:“你搂着我让我怎么弹呢?我不能同时都干,至少要知道你想得到什么,我该弹琴还是该亲热?”他生气了,于是她哈哈大笑,接着,笑声变成亲吻,雨点般落在他的脸上。或者,她郁郁寡欢地望着他,于是斯万又看到一张配得上进入波堤切利的《摩西传》的脸盘儿,他把它放入画内,让奥黛特的颈项保持必要的倾斜;他把她置身于十五世纪,用胶画颜料把她画到西斯廷小教堂的墙壁上,当下想起她此时此刻就在他身旁,坐在钢琴旁,随时让他亲吻和占有,想起她的肉体和她的活力,不由得极度兴奋起来,两眼发呆,伸出下巴,好像要吃人,他扑向波堤切利笔下的处女,捏捏她的双颊。每当他离开她后总要回过头去亲吻她,因为他忘记把她的气味和相貌的某个特征铭刻在自己的记忆里;每当他坐着四轮敞篷马车回家,内心感激奥黛特允许他每天登门拜访,他觉出这种访问不一定会给她带来多大的快乐,但可以预防他产生嫉妒,使他不至于再像那天晚上在韦迪兰家没见到她时那样痛苦不堪,可以帮助他避免类似的危机再次发作:第一次危机是极其痛苦的,大概也是唯一的一次危机了吧,从而使他度过生活中这些奇异的时光,几乎使他入迷的时光,就像他在月色下穿过巴黎的那种时光。在归途中,他发现月亮对他而言已改变方位,几乎接近地平线,联想到他的爱情也将遵循不变的自然法则,不禁自问他已卷入的这个时期是否能长期维持下去,在他的思想中这张亲爱的脸庞儿是否很快占据一个遥远而缩小的地位,从而将近失去魅力。因为,斯万自从堕入情海,觉得事物是有魅力的,有如他在少年时代那样,自以为是艺术家;然而这不再是相同的魅力了;眼下只有奥黛特才能把这种魅力赋予世上的事物。他青年时代的灵感早已被无聊的生活驱散了,而现在似乎在他身上重新产生,但无一不打上某个特殊人物的影像和印记;现在他自个儿在家中数小时独对自己正在康复的心灵,感到一种高尚的乐趣,他渐渐变回他自己,但属于另一个心灵了。

他只在晚上去她家,因此对她白天的时间安排一无所知,并不比对她的过去了解得更多些,他甚至对她最起码的情况都不甚了了,有起码的了解才能促使我们想象我们不知道的事情,进而产生进一步了解的欲望。所以他根本不过问她可能干些什么,她以前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几年前他还不认识她的时候,别人跟他谈起过一个女人,如果没记错的话,大概就是她,说她是妓女,由情人供养的女人,总之是那些他很少与之打交道的女人,至今他还认为这类女人的性格顽固不化,根本反常,正是某些小说家长期以来用想象赋予她们那种性格,有时他想起来仅付之一笑。他思忖,要准确判断一个人,往往只需把世人的毁誉倒过来理解就行了;奥黛特的性格跟上述那种反常的性格正相反,她善良,天真,热爱理想,几乎不会说假话,就拿那天的事来说吧,他想单独跟她吃晚饭,便请她给韦迪兰夫妇写信说不舒服了,第二天韦迪兰夫人问她是否好些了,但见她面红耳赤,结巴着说不清楚,不由自主地流露出撒谎给她造成的抑郁和痛苦,在回答头天怎么不舒服时她编造了许多细节,那哀求的目光和悲伤的声调,仿佛在恳求饶恕她说的话是假的。

难得有几天,她下午到他家来打断他的冥思遐想或最近重新捡起来的弗美尔研究。有人来向他通报说德·克雷西太太在小客厅里,他便去见她,当他打开门,奥黛特瞥见他时,她那玫瑰红的脸上立即泛起一抹微笑,连嘴巴的形状、眼睛的神态、面颊的曲线都变样了。这种微笑,只要他独自一人时,立即浮现在他眼前,就是头一天她脸上的那个微笑,就是某次她接待他时的那个微笑,就是那次在车上他问她替她整一整卡特来兰花她会不会见怪时,她那个作为回答的微笑;由于他对奥黛特其他时间的生活一无所知,他觉得她的生活背景是平淡的,没有色彩的,好似华托[26]的习作画,淡黄色的纸上,在各个方位,朝不同的方向,到处用三色铅笔画着数不清的微笑。在斯万看来,她的生活到处是空白,尽管他的理智告诉他不会如此,因为他想象不出来;然而,有时,某个朋友窥见这种生活的一角,由于猜到他们在热恋,不便贸然说三道四,只谈及她那些无足轻重的事,比如向他描绘奥黛特的剪影,说什么那天早上瞥见奥黛特在阿巴蒂西街上行走,穿着一件配有鼬鼠皮的“披风”,戴着一顶“伦勃朗式”的帽子,胸衣上别着一束紫罗兰。这个简单的速写使得斯万大惊失色,因为这使他突然发现奥黛特的生活不完全属于他;他要知道她换上这身他未见过的打扮究竟想取悦于谁;他下决心要问她那天她去哪儿,仿佛在他情妇的整个毫无色彩的生活中——几乎是不存在的,因为他看不出来——除了对他频频微笑之外,只有一件事要紧:她戴着伦勃朗式的帽子、胸衣上别着一束紫罗兰时所进行的活动。

斯万除了请她弹弹万特伊那个乐句而不要弹《玫瑰圆舞曲》,从不力争让她演奏他所喜欢的曲子,也不试图纠正她在音乐上和文学上的拙劣趣味。他清楚地看出她并不聪明。当她对他说她多么想听他讲一讲大诗人,他想象着她立即可以听到类似博雷利[27]子爵写的那些英雄和浪漫的小诗,甚至更为动人的诗。至于弗美尔,她问他这位画家是否吃过女人的苦头,是否有过女人赋予他灵感,当斯万向她承认对此毫无所知后,她便对这位画家不感兴趣了。她常说:“我完全相信,诗如果真实,诗人如果心口如一,那自然,诗比任何东西都美喽。可往往他们那种人最最唯利是图。我对此略知一二,我以前有个女友,爱上一个所谓的诗人。他在诗里只谈爱情哪,天空哪,星星哪。咳!她可上大当了!他挥霍了她三十万法郎。”如果斯万力求给她指点什么是艺术美,应该如何欣赏诗歌或绘画,不到一会儿她便听不进去了,说道:“是吧……我没想到原来是这么回事。”他感到她大失所望,以致宁愿撒谎,对她来说这一切都无关紧要,只是些鸡毛蒜皮,他没来得及往深处讲,还有别的东西哩。可她急切地问道:“别的东西?什么呢?……说说嘛。”他不说了,明知这与她期望的东西相比微不足道,全然不同,既不耸人听闻又不动人心弦;他害怕她一旦对艺术失望了,那么同时对爱情也就失望了。

事实上,她觉得斯万在智力上比她原先设想的要低些。“你总那么不动声色,我猜不透你。”但她赞叹斯万对金钱满不在乎,对谁都和蔼可亲,体贴入微。确实常常有这样的事情,一个比斯万伟大的人物,比如一个学者,一个艺术家,当他被周围的人赏识的时候,他的智力优势在他们情感中树立了感性,结果他们并不崇拜他的思想,因为他们根本不明白他的思想,但尊重他善良的品质。同样,奥黛特对斯万的尊敬是对他在上流社会的地位的尊敬,但她并不希望他想方设法把她引入上流社会。或许她感到他不可能成功,甚至害怕他只要谈起她,就会把她所忌惮的事情泄露出来。不管怎么说,她叫他允诺矢口不提她的名字。她对他说,她不愿去上流社会,其理由是她曾与一位女友吵翻了,那个女人为了报复,事后说了她的坏话。斯万反驳道:“不是人人都认识你的女友的呀。”——“难说呀,传起来快得很呐,人言可畏。”一方面,斯万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另一方面他知道“人言可畏”,“一句谗言传千里”这些话一般被视为至理名言;适用这些话的实例大概是有的。奥黛特的实例属于这一类吗?他心里琢磨着这件事,但时间不长,因为像他父亲一样,一旦面对难题,他的智力就迟钝了。再说,这个使奥黛特如此害怕的上流社会也许不会引起她多么大的兴趣,因为与她熟悉的社会相去太远,以致她无法清晰地想象上流社会究竟是怎么样的。然而,尽管她在某些方面仍然非常纯朴(例如她的一位女友是个歇业的小裁缝,她几乎每天爬又陡又暗又臭的楼梯去看她),她却追求气派,不过与上流社会人士有关气派的概念不可同日而语。对于上流社会人士来说,气派是为数不多的几个人的放射物,一直放射到相当远的地方——如果与他们亲密相处的中心保持距离,其力量就或多或少地减弱了——,放射到他们的朋友或朋友的朋友们的圈子里,这些人的名字都是列入专册的。上流社会人士对这份人名录烂熟于心,对这方面的内容无不通晓,从中萃取某种情趣,某种涵养;拿斯万为例,每当读到报载参加宴会的名单,他不需要依据自己的社交知识,便能立即说出这次宴会的气派程度,就像一个有文学修养的人,只要简单读一下某句话,就能准确地鉴赏作者的文学才具。然而,奥黛特属于不具备这种基本概念的那一类,他们为数极多,分布在社会各阶层,不管上流社会人士对他们有什么看法,他们想象的完全是另一种气派,根据所属社会阶层的不同风貌迥异,其特点是——不管是奥黛特所梦寐以求的也罢,科塔尔太太为之折服的也罢——直接为所有的人所理解。另一种气派,即上流社会人士的气派,说实话,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需要一段时间。奥黛特谈起某人时说:

“他从来只去那些有气派的地方。”

如果斯万问她此话怎讲,她就带几分轻蔑的口气回答:

“有气派的地方,哎唷,像你这个岁数的人还要教你什么叫有气派的地方,让我怎么对你说呢?比方说,星期天早晨去皇后大街,五点钟去湖边,星期四去伊甸剧院,星期五去跑马场舞会……”

“什么舞会?”

“在巴黎举行的舞会呗,我是说,有气派的舞会。对了,埃班热,那个干场外证券交易的,知道吧?是的,你应当知道,他是巴黎一大红人了,这个大个儿金发年轻人时髦得不得了,上衣饰孔总别着一朵花,穿着后背打褶的淡色短大衣;每逢首场演出,他总拖着那个老妖精去看。嗬,那天晚上,他举办了一场舞会,全巴黎有气派的人都去了。我多么想去呀!可进场要出示请帖,我可搞不到哇。其实,不去也罢了,没劲儿,挤死人了,去了啥也看不见。至多可以夸口去过埃班热的舞会。你知道,我,不图这份虚荣!况且,你尽管相信,一百个说参加过那场舞会的人当中准保有一半在撒谎……不过,我好奇怪,像你这么‘拔尖’的人竟没有去参加。”

斯万根本不打算改变她对气派的概念,心想他自己的概念未必真切精当,同样愚不可及,这无关大体呀,所以他觉得教给他的情妇毫无益处,以致几个月后她对他常去的那些人家的兴趣只限于通过他们搞到赛马或首场演出的门票。她希望保持如此有用处的交往,不过自从在街上碰见维尔帕里济侯爵夫人,看到她穿着一件黑羊毛套裙,戴着一顶系带的帽子,便觉得那些人未必气派了。

“嗨,她看上去像个引座女招待,像个看门的老婆子,亲爱的,侯爵夫人原来如此!我不是什么侯爵夫人,但让我像那副打扮上街,给多少钱也不干!”

她不明白斯万怎么住在奥尔良河滨大道,她觉得那幢住宅与他不相称,就是不敢对他直说罢了。

诚然,她自诩爱好“古玩”,流露出喜悦和精明的神色,说什么她最喜欢整日里“购买小摆设”,收集“旧货”,搜寻“古代”的玩意儿。虽然她对白天干些什么“不作任何汇报”,也从不回答这方面的问题,执意认为这是关系荣誉的事情,简直像在履行家规,但有一次她向斯万谈起一位女友邀请她做客,说女友家的一切都是“那个时代”的。斯万问她哪个时代的,她又说不上来。然而经过慎重思考之后,回答说是“中世纪”的。她这么说是因为那里墙上有细木护板。不久以后,她又对他谈起这位女友,语气迟疑,神情狡黠,特意说道:“她家的餐厅……是……十八世纪的!”比如你提起某个人,头天跟他一起吃晚饭却从未听说过他的大名,而晚宴的东道主似乎把他看作遐迩闻名的人物,于是你希望对话者肯定那个人姓甚名谁。不过,她觉得那个餐厅很难看,光秃秃的,好像房子还没有盖完,女人们呆在里面也显得难看,这种款式永远时髦不起来。后来,第三次,她旧事重提,还给斯万出示设计这个餐厅的人的地址,说什么等她将来有了钱,很想把他请来,看一看能不能给她也设计一番,当然不要她女友家那种款式,而是她自己想望的款式:高高的餐具柜,文艺复兴式的家具,布卢瓦古堡里的那种壁炉,只可惜她的小住宅空间有限,装不下这些东西。就在这一天,她在斯万面前随口说出她对他在奥尔良河滨大道的住宅的看法;他曾批评奥黛特的女友不搞路易十六款式而搞仿古款式,据他说,虽然路易十六款式模仿不像,但可能富于魅力的,这时她便说:“你总不能让她像你这样生活在断腿的家具和磨损的地毯中间吧。”在她身上,良家妇女对体面的重视压倒了轻佻女子对艺术的猎奇。

有些人喜欢购买小摆设,喜爱诗歌,鄙视小算盘儿,渴望荣誉和爱情,她一概把他们视作超凡的精英。人们不必当真有这些爱好,只要宣布有这些爱好就行。一次晚餐上,有个男人向她承认他喜欢去老铺子里闲逛,不惜摸旧货弄脏手指,说他永远不会被这个商业化的时代所赏识,因为他不操心自己的利益,正因为如此,他仍留恋着上个时代,她回家时说道:“这个人可爱可敬哪,一个敏感的人,我真没料到!”从而突然对他产生极大的情谊。与此相反,像斯万那样确有这些爱好而缄默不语的人,却遭到她的冷淡。大概她也不得不承认斯万不重金钱,但她又带着生气的神色加添道:“他呀,那可不是一码事。”确实,激发她想象力的,不是无私的实际行为,而是无私的语汇词藻。

他意识到自己往往不能实现她的向往,只好力求让她乐于跟他在一起,尽量不触犯她在一切事物上所持的庸俗看法和拙劣趣味,反而给以爱护,就像对待一切来自她的东西那样,甚至为之着迷,因为这个女人的本质就是通过这些特征向他显示出来的,使他一目了然。每当要去观看《托帕茨皇后》[28],她便喜形于色,或者,每当担心错过花展或仅仅喝茶的时间,她的目光便变得严肃,不安和倔强:她常去“王家街茶室”喝茶,吃酥饼和吐司,深信为使一个女人风雅的名声得到认可,必须坚持不懈地到那里去;斯万在这样的时刻总是心荡神驰,正如我们面对淳朴活泼的孩子或呼之欲出的逼真的肖像那样,他简直认为情妇的心灵显露在脸蛋儿上,不由自主地上前用嘴唇亲吻起来。“嘿!她要我领她去看花展,小奥黛特,她想出出风头,好嘛,就带她去吧,照办就是了。”斯万的眼力有点不好,在家工作时不得不戴上眼镜,但外出应酬时只戴单片眼镜,不至于太变相。她第一次见他戴单片眼镜时,喜不自胜地说:“我觉得男人戴上它,没得说,好气派哟!这样你真帅!像个真正的绅士。就只缺个爵位了。”最后这句话略带几分遗憾。他喜欢奥黛特这个样子,正如他若喜欢上一个布列塔尼女人,也会高高兴兴看她戴着卷边布帽,听她说相信鬼魂。迄今为止,斯万像许多男子那样,对艺术的爱好和对姿色的爱好是并行不悖的,虽然在满足前者和后者时存在着奇怪的不协调,却能在一个比一个粗俗的娘们陪同下享受一幅比一幅精美的艺术作品,却能带上年轻的女仆到围着栅栏的楼下包厢去听他想听的颓废戏剧或去看印象派画展,确信有教养的上流社会的女子未必明白更多,而却不肯乖乖地默不作声。但自从他爱上奥黛特,事情大不一样了,同她成为莫逆之交,与她心心相印,这在他是甜蜜无比的,所以他努力去喜欢她所喜爱的东西,无论模仿她的习惯还是接受她的主张,他都乐此不疲;更有甚者,她的习惯和主张丝毫不植根于她自己的智力,只不过使他想起她的爱情,而他正因为她的爱情才偏爱她的习惯和主张。他之所以重看《塞尔日·帕尼纳》[29],他之所以再找机会去听奥利维埃·梅特拉[30]指挥的音乐会,都是为了初步了解奥黛特的种种观念,对半分享她的种种爱好,对此他觉得其乐无穷。她喜爱的作品或地方具有使他接近她的魔力,与那种虽然在本质上更美却不能使他想起她的作品或地方的魔力相比,在他看来更为神秘。况且,他青年时代的精神信仰日益淡薄,不知不觉地受到上流社会人士那种怀疑主义的渗透,为此他认为(或至少长期以来这么想、这么说的),我们各种爱好的对象本身并没有绝对的价值,一切都是时代问题,阶级问题,一切在于风尚,其中最庸俗的风尚和被视为最崇高的风尚具有相同的价值。他认为,奥黛特十分重视获得艺术展览会开幕日的入场券,这本身并不比他先前欣然应邀出席威尔士亲王的午宴更为滑稽可笑,同样,他想,她对蒙特卡洛或里基山赞不绝口未必比他对荷兰和凡尔赛啧啧称羡更没有道理,而她想象中的荷兰是难看的,她心目中的凡尔赛是阴郁的。因此,他约束自己去这些地方,心里乐滋滋地想到这是为了她,乐意只跟她一起去感觉,去喜欢。

由于围绕着奥黛特的一切根据他能见到她、跟她谈话的方式来安排,他喜欢上了韦迪兰夫妇的社交圈子。那里的饭局,音乐,游戏,化装宵夜,郊游,演戏,乃至难得为“讨嫌之辈”举办的“大型晚会”等等一切娱乐活动中都有奥黛特在场,都能见到奥黛特,都能跟奥黛特谈话,韦迪兰夫妇邀请斯万不啻把奥黛特这件无价之宝送给了他,所以他觉得在这个“小核心”里比任何其他地方更快乐,于是他竭力把一些真正的长处赋予这个“小核心”,因为他想象自己从兴趣出发一辈子都会跟他们来往的。然而,他不敢想象,怕自己不敢相信,他将永远爱奥黛特,但至少假设他将永远跟韦迪兰夫妇来往(这个命题先验地不会引起他智力上多大的原则性抵触),那么他想象将来可以继续每天晚上见到奥黛特;这也许不完全等于永远爱她,但就眼下而论,他正爱着她,相信将来每天都能见到她,他也就心满意足了。“多么迷人的地方哪!”他心里叹道,“实际上这里过的才是真正的生活哩!这里的人比上流社会人士更聪明、更懂艺术哩!韦迪兰夫人虽然有点夸大其词,不免有些可笑,却真心诚意地热爱绘画、热爱音乐,她多么热衷于艺术作品,多么热心使艺术家们得到快活!她对上流社会人士的看法固然不恰当,但反过来上流社会对艺术界的看法也不见得恰当哪!也许我不太在意从谈话中得到多大的精神满足,但我跟科塔尔在一起觉得其乐无穷,尽管他常搞些不知所云的文字游戏。至于画家,当他谋求一鸣惊人时,他那种自负的劲头令人不快,不过他倒是我认识的人当中最聪明的一个。再说,我们在那里感到自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无拘无束,没有客套。每天在这家沙龙里人们的情绪一个比一个好!行了!将来除极少的例外,我只到那个地方去。我在那里会越来越习惯的,甚至度过一生。”

由于斯万以为他对奥黛特的爱情和在韦迪兰夫妇家领略的乐趣相辅相成,是韦迪兰夫妇固有的优良品质的反映,所以他爱情的乐趣和韦迪兰夫妇的品质同步变得越来越严肃越深沉越生死攸关。有时,韦迪兰夫人只要给他一点点照顾,他就觉得福气不浅;比如,一天晚上,奥黛特跟一个客人聊的时间长了些,他便惴惴不安起来,对她生气了,不肯主动问她是否跟他一起回家,这时韦迪兰夫人给他带来安宁和快乐,主动对奥黛特说:“奥黛特,您送斯万先生回家,是吧?”又如,夏天来临,斯万一开始就十分担忧,生怕奥黛特离开时撇下他,不清楚是否还能继续每天见到她,这时,韦迪兰夫人便邀请他们俩一起到她的乡间别墅度夏,于是斯万不知不觉地让感恩和私利渗入他的理智,影响他的思想,乃至宣称韦迪兰夫人有高贵的心灵。每逢他那些卢浮宫美术学校的老同学谈起某些高雅的或卓越的人物时,不管对谁,他一概回答:“我更喜欢韦迪兰夫妇一百倍。”而且还用他新近才有的那种一本正经的口气说:“他们是高尚的人;高尚,实际上,是世上唯一至关重要的东西,唯一出类拔萃的东西。记住,世上只有两种类别的人:高尚的人和不高尚的人;到了我这个年纪应当表态了,应当一劳永逸地决定爱慕谁和鄙视谁,应当和爱慕的人永远在一起,至死不离开,以便把和另一些人在一起浪费的时间弥补过来。好啦!”他说到这里,略微有些激动,有时我们说一件事,并非因为它真实,而是因为乐于说出来,并且听自己的声音说出来,好像出自他人之口,我们便不知不觉地有点动情,“大势已定,我选定只爱高尚的心灵,只生活在高尚的氛围中间。你问我韦迪兰夫人是否当真聪明。我向你肯定,她给我提供了证据,表明她心地高尚,心灵崇高,这样的境界,没有同样崇高的思想,决达不到,不言而喻嘛。诚然,她对艺术有精深的知识。然而这也许并不是她最可敬之处;她会做的事情虽小,却办得巧妙又高雅,她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举止既亲密又高尚,这一切显示出对生活有一种深刻的理解,所有的哲学论著都为之逊色。”

然而他蛮可以对自己说,他父母的一些老朋友和韦迪兰夫妇一样的单纯,他青年时代的一些朋友也一样的喜爱艺术,他的熟人中有些也一样的心地高尚,不过自从他选择了单纯,艺术和高尚,就同他们不见面了。其实那些人并不认识奥黛特,即便认识,也不会费心思促使她与他接近。

如此说来,在整个韦迪兰圈子里,恐怕没有一个信徒像斯万那么爱他们或自以为爱他们的了。然而,当韦迪兰先生说他对斯万看不顺眼时,他不仅表达了自己的想法,而且猜中了妻子的心思。或许斯万对奥黛特一往情深,忽略把他这样非常特殊的感情每天向韦迪兰夫人透露;或许他享用韦迪兰夫妇盛情接待时采用谨慎的态度,时常以他们猜不透的理由不来吃晚饭,而他们以为他是因为不愿意放弃“讨嫌之辈”的邀请;或许他们逐渐发现他在上流社会的显赫地位,尽管他小心翼翼地不让他们看出来。这一切促使他们对他十分生气。但深刻的原因还在别处。那就是他们很快发现在他身上留着一块禁区,难以进入,在那里他一如既往地默默对自己说,德·萨冈公主并不恶形恶状,科塔尔的玩笑并不滑稽逗人,更有甚者,尽管他始终殷勤亲切,从不违抗他们的信条,但他们却无法让他接受,无法让他归依,这在别人身上他们还从未遇见过。他们本来可以原谅他跟讨嫌之辈交往(其实他内心深处一千倍更喜欢韦迪兰夫妇以及他们的小核心),如果他同意树立榜样,在信徒们面前宣称与那些讨厌的家伙们断绝关系。但他们很清楚,让他发誓弃绝是不可能办到的。

奥黛特让韦迪兰夫妇邀请一位“新成员”,尽管她自己只见过他很少几次,他就是德·福什维尔伯爵,他们对他寄托很大的希望,与他们对斯万的态度相比,简直天渊之别!恰巧伯爵正是萨尼埃特的连襟,这使信徒们惊叹不已:这位老档案保管员的举止是那样的谦卑,他们一直以为他的社会地位比他们低微,万没料到他出身豪门和相当大的贵族世家。或许福什维尔是粗俗地赶时髦的,而斯万则不是;或许他远不如斯万那样把韦迪兰夫妇的圈子置于其他所有的团体之上吧。反正,他不具备斯万的那种涵养,韦迪兰夫人对他认识的人进行显然缺乏根据的批评时不随声附和。画家有时自命不凡和俗不可耐地发表长篇大论,科塔尔不时冒出几句掮客说的俏皮话,斯万由于喜欢他们两人,很容易找到借口来为他们开脱,但毕竟没有勇气为之叫好,也不会虚伪地捧场,福什维尔则不然,他智力平平不大懂画家的宏论,却听得发呆、入迷,对科塔尔的俏皮话也听得兴味盎然。不错,福什维尔第一次到韦迪兰家吃晚饭,两人的各种差异就完全显露出来了,福什维尔以他的品质脱颖而出,而斯万则更快地失宠了。

在这次晚餐上,除了常客外,还有巴黎大学的布里肖教授,他是在温泉结识韦迪兰先生和夫人的,若不是执教和研究工作繁重,极少空闲,他会乐意常来他们家的。他对人生十分好奇,过分迷恋,加上对研究对象抱有几分怀疑,比如医生不相信医学,高中教员对拉丁语教程不以为然,这使得各行各业的某些聪明人赢得思想开阔、才华出众、卓尔不群的名声。他在韦迪兰夫人家高谈哲学和历史时,总装模作样地找些当今最新的实例作对照,首先因为他认为哲学和历史不过为人生作准备罢了,还因为他自以为迄今为止只在书本上读到的东西正在这个小圈子里活生生地体现出来,其次也许还因为自己从前反复被灌输要对某些话题有所顾忌,而且不知不觉地牢记在心头,如今心想不妨跟他们放肆一下,以为这样就可以放下大学教授的派头,其实恰好相反,他正因为没有放下大学教授的派头,才那么谈吐不羁。

注释:

[1]普朗泰(1839—1934),法国著名钢琴家;鲁宾斯坦(1829—1894),俄国著名钢琴家。

[2]波坦(1825—1901),法国著名医生,法国医学科学院委员,率先采用测量血压和计算红白血球技术。

[3]多为交际花之类构成。

[4]瓦格纳的作品,《女武神》是《尼伯龙根的指环》乐剧三部曲的第一部;《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1859)也是乐剧。

[5]英语:沽名钓誉。

[6]英语:时髦。

[7]弗美尔·德·经尔夫特(1632—1675),荷兰著名画家。

[8]萨拉·贝尔哈特(1844—1923),法国著名的女演员,主演过《茶花女》等。

[9]转意为演出充满激情。

[10]《第九》系指贝多芬《第九交响曲》;《名歌手》系指瓦格纳歌剧《纽伦堡的名歌手》。

[11]拉丁文:非物质的。

[12]意大利语:第一流。多指歌唱家、音乐家。

[13]《达尼谢夫》是皮埃尔·德·科凡-克鲁科夫斯基的剧作,一八七六年首次上演;后经小仲马的修改,于一八八四年再度搬上舞台。

[14]英语:绅士、君子。

[15]彼得·德·霍赫(1629—1683?),荷兰画家,擅长表现室内光线效果。

[16]罗马梵蒂冈宫内的小教堂,以壁画著称。

[17]这幅壁画出自波堤切利的手笔,内容是:摩西逃往米甸,与祭司叶忒罗的女儿西坡拉结婚(参见《圣经·旧约·出埃及记》第二章)。

[18]安东尼奥·里佐(1471—1532),意大利雕塑家。

[19]洛雷丹诺这个古代威尼斯世家曾几度出任威尼斯总督,但这尊铜像的人物从未出任过总督,作者所查的资料有误。

[20]基兰达约(1449—1494),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画派的画家,此处指《老汉与孩子的肖像》。

[21]丁托列托(1518—1594),意大利文艺复兴后期威尼斯画派的画家。

[22]桑德罗·狄·马里亚诺又称波堤切利(1445—1510),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

[23]希腊神话:欧律狄刻是歌手俄耳甫斯的妻子,被毒蛇咬伤致死。为了找回妻子,俄耳甫斯亲身进入冥界,用音乐感动冥界女王,把妻子领回。

[24]《玫瑰圆舞曲》,法国轻音乐作曲家奥利维埃·梅特拉创作并指挥。

[25]塔格里亚菲科(1831—1900),法国歌唱家和作曲家。

[26]华托(1684—1721),法国画家。

[27]博雷利(1837—1906),法国沙龙诗人。

[28]系法国作曲家维克多·马塞(1822—1884)的喜歌剧作品,于一八五六年首场公演。

[29]法国作家若日·奥内(1848—1918)的剧作,一八八二年一月首场公演,是一部情趣低下的作品。

[30]法国轻音乐作曲家兼指挥,即上文中多次提到的《玫瑰圆舞曲》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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