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镇百姓的模样,天空的太阳都照不到这些房屋林里的镇子内部,莫约五六分钟明华就从巷道内穿进一处院落前。
土墙泥土瓦,还好院落挺宽敞,地上是灰黄色的泥土,有些青草在繁衍,明华踩着有些松软,他的女儿此时正在屋内纳鞋底,老头的媳妇却是早死,但门前却有蓬长相茂盛的牡丹花,快要夏季正是盛开之时,明华眼睛一亮,笑呵呵的走上去低头仔细观察道:“李老头,你这牡丹花什么时候种的啊,几个月前我来可是还没有的。”
老头却赶紧招呼女儿拿板凳座椅出来摆在院内,今日这可是大顾客,人不但有钱,人文修养也是一流的,虽然对于对方经常叫自己老头的事耿耿于怀,但都是小事,此人的确算是在他看来远山镇最值得把女儿托付终身之人了,虽然他也知道不可能,但乐一乐还是可以。
老头跟女儿把座椅摆好后又拿了瓜子房在桌上盘子里,老头就促使有些羞涩的女儿前来招呼观看牡丹花的明华过去落座了,虽然老头穿得不咋地,但他对他的女儿却是一向都不吝啬,看着倒还颇有一番大户人家的模样,女子上来浅浅一礼,对着明华的背部就是细声喊道:“明公子。”
被太阳照射的牡丹花,香味也更加的浓郁,闻着甚是怡神,听见喊声明华才满意的转身,看着面前的羞涩低头小女子点点头,边走边笑道:“老头,你这女儿几个月不见又漂亮了几分,看来是越活越年轻了。”
桌旁站立的老头哈哈笑道,此时已经穿了一件灰色的旧衣服,“明公子要是看上了尽管带回去做媳妇便是,我老头保证不拦着。”
走过去的明华和老头坐了下来,摇摇头没有再说这个话题,老头叫女儿给明华和自己倒了一杯茶,之后便吃着瓜子说起了锻造之事,反正明华也没什么事,所以就胡乱吹了一些,快到中午时才堪堪谈妥。
依照明华的要求,今晚完工明日他来取,工作量加老头估计可能最低也还需要两个小工,所以明华就说出了老头最关心的给他的价格,“老头,我给你二十两纹银,这价格还算合理吧。”
老头说说探讨差不多了,也知道该这位大雇主报价了,但却没想到明华居然开了二十两银子,自己一年的纯利息收入可能还不到十两银子,怎不让他吃惊,除下工钱材料,最低自己都还能拿十七八两,他也知道这是明华故意所为,虽然他也很动心,但乱收别人价钱之事实在不是他的为人。
老头脸上一脸的为难不收之意,连连摆手,他的女儿则是早就在屋内做饭了,现在估计也要差不多了,老头有些着急,为难的道:“明公子这价钱高得太过离谱,收四两银子差不多了,再高我是坚决不会收的。”
明华毫不在意的的道:“没事,相识也是缘分一场,留着给家里好好装修一下吧,我可能明天就要离开远山镇了。”
明华刚刚一说完屋里居然传出了一声碎碗的声音,老头也是突然一下就楞了下来,他在远山镇认识的有钱人不多,但能够搭上两句话的也就面前这一位,阳光帅气年轻人,听说要走也是有些不是滋味,“但这银两也实在太.....”
没一会他的女儿就把菜给端了出来,还挺丰盛,素材,荤菜络绎不绝,估摸着也得有六七个,肯定就是他家能拿出最好的招待了,明华晒着太阳又想起了自己的梨树,心里更是不爽,笑道:“也是看你老头还行,不然我也不想给你这么多银两,叫你女儿把酒拿出来,今天喝两口。”
几根虚虚的头发歪来歪去,老头也是有些无奈,微微抱拳就自己起身进屋去拿酒了,此时的女儿正在收拾地上碎了的碗片,老头招呼着出来吃饭,等下收拾,拿着不算好的白酒老头和女儿走了出来。
等倒上白酒老头自然是和明华痛快的干了几杯,至于他的女儿则是吃饭全程低头,也看不清对方的脸上什么表情,老头也没管,知道这是正常的,明华端起半碗的白酒,对着哈哈说着的老头道:“来老头,稍微喝一点就行了,等下别喝醉了,不然就没人给我打铁了。”
吃着饭桌上的饭菜,老头也是端起来跟明华微微碰了一下,稍微的喝了一口,他的酒量本来就不行,平时也只是时不时的会喝一口,看着低头吃饭的小女子,明华也是出言道:“老头,怎么这令爱今天似乎有些不高兴啊,不要也喝上一杯吧,酒少喝对身体还是有些好处的,可以去毒,活经脉,去湿。”
老头感觉嘴里有些辛辣之意,赶紧眯着眼睛摇摇头,笑道:“我宝贝女儿可是从不喝酒的,就算的确有些好处也不喝。”
明华点点头,继续吃菜,这顿饭差不多吃了一个小时,老头总是跟着明华吹这吹那,时不时的哈哈大笑,吃得差不多了,今日回去又不用亲自做饭吃,明华满意的模样,笑了笑,准备起身,说道:“老头吃完记得找人打铁,你这顿饭吃得可是有些....”
“公子等一等。”老头的女儿突然抬头细声说了一下,眼神有些闪躲的看着明华,浅浅一笑。
站起的明华又看了眼牡丹,闻言却又坐了下来,笑道:“怎么,令爱可是想跟我喝上一杯。”
老头的女儿闻言点了点头,轻轻的嗯了一下,拿了一个新的酒碗,给自己的酒碗和明华的酒碗都倒了一小口,脸部有些微红,端起来看着明华细声道:“小女也想跟公子喝一杯,还望成全。”
明华自然是成全她的想法了,毕竟都是相识一场,缘分因缘使然之事,却是对着有些愣神的老头嘲笑道:“老头,你不是说你的令爱不喝酒嘛。”
老头却是不满的放碗筷,站来去道:“我看还不是被明公子给带坏了。”
喝完的明华闻言没有说什么,老头却是有些担心自己的女儿,从没喝过酒的人如何适应得了那嘴里的辛辣之味。
老头女儿一口小酒之后顿时嘴里就满是辛辣之感,表情有些不适应,随后才强行把酒给咽下了肚子,没一会脸部便更加的有些红色,此时明华则是早就告辞离去了,有些失落的放下酒碗。
明华这二十两银子的确可以好好改善一下老头家的生活方式,甚至可以把铁匠铺后面的地盘买下来打通之后就直接住到后面去。
第二日来得极快,用一个背篓背着另一套衣服,以及手里拿着的大刀,刚刚能放得手掌的刀柄,明华拿出二十两银子给了老头,背上略显沉重的背篓往自己家的方向而去,上面正放了一个有花纹,有两个耳朵的炉鼎,厚厚的黑色钢板,就算是连续烧一百天估计也烧不通。
里面估计可以放几十斤的水,还有个厚重的盖子,盖着防止药效流逝,腰间始终存在的小青铜罐,里面的小黄花,虽然往那个方向而去,但并未到家里,而是从旁边的毛毛小路上往斜坡的底部走去,路上青草匆匆,空气清新安静。
手间一米多长的大刀更是着重嘱咐一定要使用最好的钢材打造,此时更是闪着银白亮光,看着颇有一番威慑,一路连劈带砍,各种树木就像是削豆腐一般被轻松削下,由此可见此刀的锋利程度。
以后二至三年就要像野人一般在森林度过,但明华反而更加的轻松愉悦了,森林里面的生活更加的安静,更加的怡人,找一个好一点的地点住下必定不会比什么皇宫差了多少的,无事之时再熬熬药,做个躺椅,再打只羚羊烤个肉吃岂不是美哉。
现在要做的就是趁着早晨的时光,在开始离远山镇最近的森林不断向延绵无尽的岷山深处走去,第二天接着走,第三天也接着走,第四日再找一个合适的地方住下,那般深入的位置按道理是肯定不会遇到人的了。
衣服的袋子里则是放了许多的种子,就是配合青铜小罐使用的,丛林里面树木深厚,落叶堆积,阳光不是那么的好,大刀拿着猛的一砍之间纵然是大树也要劈进去几十厘米,树上的鸟儿则是比较的多,经常在喊叫,有时像一种音乐,有时却又像是某种噪音。
晚上之时却也没找到什么可以猎杀的动物,所以只有挨饿了,靠着树木,手里拿着小罐就睡了过去,背篓则是被自己放在了旁边。
但有些东西却是让明华不得安宁,四只山间的恶狼,在黑夜之中发出令人颤抖的嘶吼,缓缓有些警觉的向明华靠近,明华拿出早已准备好的火星,点燃了手里的火把,插在了树的旁边,手里拿着还没见过血的大刀就脸上有些狠意的冲了过去。
第一只冲来的灰狼速度极快,几个呼吸之间就冲到了刀前,但如此锋利的大刀也不是吃素的,灰狼想要跃起扑来却被明华直接一刀横劈过去扑哧一声就拦腰而断了,里面的什么内脏血液等等都是一股脑的留了出来。
剩余的三个闻着血腥味也是紧随其后,根本就没有一丝会怕的意思,但也学聪明了,从四周包抄而来,但明华怎么可能站在原地等着四个灰狼,直接朝着某一个方向冲去,此时的衣服之上居然溅了许多的血迹,在火光之下更是显得狰狞恐怖。
从另一侧转身率先攻击向自己的灰狼却也没有跃起扑来,而是直直的冲来,嘴里的锋利牙齿早已张开,就等着一嘴咬住明华的大腿,但明华却是讥笑一下,向着冲来的身影猛的一刺,就算他是有钢铁做护甲也要刺进去。
冲来的身影虽然凭着本能想要闪躲朝旁边而去,但速太快根本就不允许他如此做,所以直接朝着嘴部一路刺到了脖子处,刺进了肚子里面才停了下来,手里的刀叶有一大半都刺进了狼体,恶狠狠的狼嘴被刺成了两半更是狰狞。
刚开始刺进去灰狼肯定是惨叫不已的,那声音更是响彻整个森林附近,但明华没有丝毫的怜悯之心,杀人已经成为习惯,其他两只解决的方式也差不多,一个被削掉了脑袋,成为了一具无头的尸体,另一具却直接从背上劈成了两半,也是血腥异常。
既然这里的动静如此的大,那今晚就肯定不可能在这里进行休息了,先背上背篓检查了身上的各种物品,直接拿着大刀火把,又把还算完整的无头狼尸体抱着向远处跑去。
一阵急促沉重的脚步声跨过黑夜,地上的干树叶劈里啪啦的响,也有些微微的震动,”砰砰....砰...呼.....砰....“
岷山危机四伏还是有些道理在里面,常人进来根本就无法度过一个晚上,可能就要被五马分尸,白白的月杉此时也被染成了通红之色,火把被吹得呼呼做响,这次奔跑自己居然又持续了一个时辰左右,就算身体极其的好也是感觉有些吃不消了,无头狼体感觉都有近百斤,加上背上的几十斤就是一百多斤。
在黑夜之中有一个火把在无尽的岷山之中若隐若现,听着周围的流水声似乎还不小的样子,明华也是毫不费力就寻到了这条直径十来米的河边,河的远处是什么景象在黑夜之中自己看不清楚,但自己的这个河岸却也颇为宽敞,上面鹅卵石密布,足够自己在上面架火烤肉,安全度过一夜了。
整只狼身自己要的就只有一只狼腿,其他则毫不犹豫就被一把扔进了波涛汹涌的河水之内,这就是自己这么冒牌猎户的奢侈生活方式,但这通红的衣服则是有些难办,要不以后就穿兽皮衣服,洗了今晚太冷睡不着,不洗的话又干了难受。
最后还是被脱下来洗了,努力今晚就给他烘干,却也只敢蹲在河边清洗,河里的景象自己可是一点都不了解,万一出现什么无法预料的事情那就真的完蛋了,花了一个小时才烤熟的狼腿吃着味道自然是非常的棒,但自己的确很少吃肉,吃也吃得不多,今晚却是破例大吃了一次,不然明日怎么有足够的力气赶路。
次日清晨穿上衣服查看了一眼小黄花就满意的赶路了,一条普普通通的河水,也不深,还挺清澈,但也没有跨过去的必要,只要凭着自己观察的方向一直走去就行,说好的第四日找地方安家自然就是第四日,期间不管遇到多么得天独厚的环境都丝毫不为心动。
手间的大刀早已被洗了干净,丝毫无法看出以往的血迹,更不会出现缺口,自己还是很相信李老头的为人与锻造技术。
却不知那烧了自己梨树的仙人是哪里的,有机会的话......
跋山涉水,见过湖泊,河流大川,密林,来到一片无人的区域,自己是为数不多进入深处的人,参天巨树上的青苔都不知有多少,湿滑异常,根本就爬不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