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6735000000026

第26章 节 得见伊人 故人重逢

同一时间,皇宫大牢

自从顾少将军被关在大牢里面以来,这好像是第三天了。顾少将军一直一言不发,就静坐这在同一位置,调养生息。

”吱吱“一直关着顾少将军大牢的门被打开了,有两个人进来了,一个身着玄色衣袍,一个身着身着月牙色衣袍。不是老八和老六还能有谁呢?

”阿槿,阿槿,你没事了吧?可有受苦,可又吃不饱,穿不暖??可有人欺负你呀??要有不知死活的臭小子士兵胆敢欺负你的话,我立马抽死他.......我说得到做得到!“老八虽然嘴上还是机关枪哔哩吧啦,脸上的担忧却一点也不少。

”…….八皇子你怎么来了?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请快些离开吧。”正在闭眼睛打坐的顾少将军,缓缓睁开,眼中一片清明,平和的样子。好像这些天一直关在牢笼里,对将军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休息练功似的。虽然言语还是冷冰冰。

“我来这里是因为.....”平日油嘴滑舌的老八啊,一碰上顾少将军,总是打败仗呢。

“呵呵,我替他说吧。顾将军真凶已经找到了。”温润清澈的声音,老六笑了笑,把所有事情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将军。

“哦哦原来如此,凶手捉拿归案,我终于沉昭得雪。可是,你为什么也在这里“将军惊讶,是宴会那天晚上碰到清风皓月的人!

”皇兄,你也认识将军?“老八嘴巴掉了,早就听说老六才华横溢,待人亲厚有礼,认识的世交朋友也很多。但是没想到,平易近人的皇兄居然会认识冰块脸阿槿?

”哇,到底是怎么样的缘分,才能让你们两个认识啊?”老八摇了摇头,感叹。

“呵呵,是啊,真的是很珍贵的缘分。”老六笑眯眯的。

“皇兄?和八皇子玩的要好的皇兄?难道…..”看着这两人,将军的手微微支着下巴,似乎猜到了什么。

“对呀,对呀,我以前也和你提起过,当当!这位就是传闻中人人赞誉,待人亲厚有礼苏六皇子啦。”老八似乎是回过神来,开始给高帽子给自己皇兄戴。

“是的,我的确就是第六皇子--苏琅。那夜没来得及告诉将军我的名字,是在下的错。至于那些老八给我带的高帽子,我可是不承认的哦。”老六说道,还轻轻摇了摇手指头。

“那日是我的有眼无珠,居然没看出来皇子。请六皇子多多包涵….”顾少将军差点就要从打坐中起身了给老六做参拜了。

“不碍事,不碍事。那么将军和我现在开始,不就认识了吗?”老六回答。老六这个人呢说话进退有度,彬彬有礼的,本来是一段难接的话语,就这样被他轻松绕过去了,哦不,是化解。

”是,顾槿遵命。“顾槿回答。

“哈哈哈哈,这好似多么奇妙的缘分,既然我们三个都认识了。那么,我们可得马上去那个八宝楼开个雅座,好好饮酒畅谈一番咯......嗯,还是去梧桐茶馆弄点新出的君山银叶来比较好?…..”老八此刻从没有过的开心。

“且慢。还有一事情。“老六打算了老八的话。突然正色道“既然将军已释放出来,黑衣人也被抓拿归案,所以,父皇要我们几个有关案件的人,一同去太极殿堂喝一杯茶水,说一下说话。”

“什么喝一杯茶水而已,这分明是要审问案情吧?”老八撇了撇嘴。

“呵呵,我也不大清楚,圣意难测。但是我们得现在起身去太极殿堂了。”老六回答,神色凝重回答。

“好,我们走吧。”顾槿说话了。

“既然阿槿也同意了,那么我们三现在就走吧。”老八改口改的比谁都快。

“好。走吧。”老六淡然一笑。

同类推荐
  • 武妃在世

    武妃在世

    前世她是敌国的女将军英勇盖世一生未嫁,却不知被自己的王爷对手惦记多年,重生以后,两人不期而遇,上一世情缘未了,这一世别再错过。
  • 右契

    右契

    前路是一片暗途,她却无法左右自己的脚步,若浮萍在水,行亦行,不行亦行。
  • 故剑情深自难异

    故剑情深自难异

    被背叛,被追杀。命运难料,上天给了一次活着的机会,本不相信爱情的她,却遇见了他。“她好可怜啊”“她好无辜啊”“她好善良啊”雾摇了摇头“擦亮眼睛,好好看看吧。”“这是天女下凡吧”“太美了”男子黑着脸“来人,将他们眼珠子扣出来,我的人,是你们能看的吗?”女主双重性格人前傻屌,人后变态。男主高傲冷漠,人前杀人无数,心狠手辣,残暴无比,但在她面前,数不清的温柔是给予她一人。男女主绝对一对一,身心干净,男强女强。
  • 前世小霸女

    前世小霸女

    刚刚穿越过来就被迫出嫁!洞房花烛夜就被绑架!这是什么节奏?我可是为了忘记韩素而穿越的。本是为净化感情而穿越的,却没想现在的感情似乎更复杂,向语为了忘记失去挚爱男友而乘大伯制造的时光机穿越“疗伤”,穿越真的能疗伤吗?只怕是越疗越伤吧!(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 千里追妻

    千里追妻

    一场奇异的梦带苏默一朝穿越,异世?当所有真相浮出水面,到底哪里才是异世?“萧无念!你骗我!你还在骗我!”苏默嘶哑着怒吼,眼睛通红,心中有什么东西在一点点破裂。“宁儿,你过来,听我解释。”萧无念面色凝重,一字一句地开口。“去你的宁儿,你的宁儿早就死了,她死了!死了死了死了!你亲手逼死的,你难道忘了吗?”苏默的嗓子已经哑的说不出话了,但还是在刺激他,仿佛这样她才会好受一点。“你再怎么闹都没用,你只能是我的,永远都是。”萧无念冰冷开口,眼中冷意在蔓延。为了一个外人要死要活,苏默,你真的敢!苏默眼中的笑意扩大,他永远都不知道她要的是什么,以前是,现在也是。他们什么时候,变成这样了?
热门推荐
  • 痞妃当嫁:傻夫求抱抱

    痞妃当嫁:傻夫求抱抱

    她爱好美人,嗜酒成瘾,随性霸道,世人称她丑,笑她夫傻,一朝抗旨,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傻,什么叫狂,(宠妻有道小段)某日黑影报道:“主子,王妃调戏府里丫鬟,她们都在抗议!”“抗议?问她们是想活埋,还是火烤。”“主子,王妃把王府给卖了。”“没事,再建个大的。”“主子,死人了,王妃把都统的千金给射死了。”“没事,能死在我家灵儿箭下,那是她的荣幸。”“……”“主子,王妃跟琴才在弹琴……”某男这下火冒三丈:“什么!给我把天下所有琴都毁了!”事后某男跪在搓衣板上各种讨好:“媳妇儿,我错了,还不行吗?”
  • 凤舞九霄邪帝的驭兽狂妃

    凤舞九霄邪帝的驭兽狂妃

    她是二十一世纪医毒双修的顶级杀手,一次任务后,一朝穿越为异世界四大家族之一墨家懦弱无能、无法修炼的大小姐墨璃歌,被世人辱骂,被未婚夫利用。是可忍孰不可忍,当星眸乍现,锋芒乍起,整个天下我为尊!说姐是废材,姐让你见识下什么叫金木水火土五元素俱全,再加上特殊的冰、雷、光明、黑暗元素和逆天的修炼天赋。说炼丹师、炼器师稀少,姐不光是炼丹师、炼器师还是炼药师、符箓师。说每人只能契约一只灵兽,姐不光可以无限契约,还有超神兽主动求姐契约。说姐没男人要,整天跟在姐身后的那个妖孽不是男人吗?男强VS女强,腹黑VS冷血,当腹黑邪帝遇上废材小姐,只能啪啪打世人的脸……
  • 邪魔剑圣

    邪魔剑圣

    主人公邪辰,原本是第一魔教教主的开山大弟子,一身魔功,除教主与几位太上长老,无人能敌,结果因为偷练上古魔诀,被发现之后,在绝魔顶被处以千雷劫,结果被当时游历大陆的魔主罗侯救下。在魔主罗侯探查邪的身体时,发现邪的法诀竟然是和自己一样的,而且天赋也是万年难遇的天魔之体,就起了收徒之心,在邪恢复伤情时,就将邪辰收做为闭门弟子,不到两百年之内,就达到渡劫期,魔诀已经达到第二重,但是正在马上就要可以化魔时,天魔殿就就遭到老子,元始天尊,通天教主,接引道人,准提道人,女娲娘娘六位圣人群起而攻之,魔主罗侯与邪的几位师兄弟,拼死抵抗,罗侯就一丝魔念与屠仙剑交于邪,将邪辰到三千大世界里去修炼……
  • 混沌武神

    混沌武神

    大宗派嫡传弟子带着传宗之宝无虚剑穿越,意外成为没落家族少主,时来运转的他决意攀上武神之巅,利剑出鞘不可阻挡,神挡杀嫂佛挡杀佛……
  • 征服萌妻不用拐

    征服萌妻不用拐

    问:“哪个老师耍得了帅,炫得了富,装得了逼?”答:“当然是数学老师了。不管学生听不听得懂,都能装得了一手好逼。”再问:“谁比数学老师更牛逼?”沫陌红脸道:“是我家萧晟。”萧晟站在讲台上讲解题目,数学老师在下面听得一愣一愣的。某女:“萧晟,你过来,我要给你生猴子。”某男:“我不要猴子。”某女:“我身体软,易扑倒……”
  • 我家男神超凶萌

    我家男神超凶萌

    他是权势滔天的大人物,矜贵高冷,嗜血无情,却独独将她捧在手心,宠之如命!“老公,他们说我是你养的人。”第二天,他当着全世界的面向她跪地求婚,狂撒狗粮。“老公,他们说我身家太小配不上你。”一周后,他将全部资产成功转移她的名下,震惊全球。“老公,他们还说我不会有宝宝?”一月后,时家少夫人怀了四胞胎的消息传遍全国各个角落,让那些嘲笑讥讽她的人打脸啪啪啪!
  • 旧日猎魔人

    旧日猎魔人

    新书已发:《星际署:革命》剑与火、罪与罚、血与酒、权与争我,猎魔人,于旧日邪神环伺下,踽踽独行。克苏鲁、猎魔人、魔药序列(非原教旨)
  • 快穿之男主攻略记

    快穿之男主攻略记

    从小身体不好的他在哥哥的努力下活到了18岁,然而也只活到了18岁。一朝醒来,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绑定了系统君,并在弯路上越走越远......
  • 宿主她是黑心汤圆

    宿主她是黑心汤圆

    (甜宠)沈氿本是上界第一仙君,莫名绑定了一个叫攻略月老的系统?月老?有点意思,只要不累沈氿都能接受,毕竟她只想当个咸鱼。可是请告诉她为什么这个月老有点乖??也太可爱了叭,一定也拐回家去!月老:“乖氿要永远喜欢我嗷。”这是一个月老自力更生给自己牵红线的故事,嘿嘿嘿。
  • 世上没有那么多的鬼

    世上没有那么多的鬼

    第一点本书所有涉及都是真实的事情,可能不够精彩,也可能达不到大家的要求,但是都是我自己经历的,我认为不需要用多么华丽的词去形容,因为自己本身经历过的,我认为这就是对事实最好的一个证明。如果有哪里不懂或者疑问的地方请大家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