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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大佬喜欢的女人(八)

林贵说的谁,圭懒是知道的。

没办法,换谁家里有这么一个人也得熟悉,实在是太奇葩了。

圭懒好歹也算是见识过很多人了,虽然每个世界结束后,感情与记忆都会在魂力被吞噬后变得浅淡,除非给她留下极深的印象,不然那些世界那些人,都会褪色成一片灰白的画面,但是她总还有着浅淡的印象,可林贵说的这家伙,她还真觉得挺好玩的。

林默,林家收养的孤儿之一,人如其名,整个人天天跟个哑巴似的,因为不喜欢说话,好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以为他是个哑巴。

不过别看他人像个哑巴,但是天生的过目不忘,这里的过目不忘,不只是说他记忆力强,还有他的复制能力,任何东西,只要让他看过一遍过程,他就能无美无缺的复制出来,反正到如今为止,无论多复杂精密的东西,只要让他看一遍制造过程,他都能复制过来,可能刚开始的时候动作会有些生疏,但是只要让他多试两遍,就能很完整的复制出来。

这个简直可以堪称变态的学习能力,就是圭懒也甘拜下风,不是她记不住,而是就算记住了,她也无法做到完全复制。

但是这样一个天才,却有一个让人完全无法理解的弱点——不认路,俗称路痴。

林默不认路到什么地步,他自己的房间里,他都能找不到门与方便之所,所以在他的房间里,为了能记住什么东西在什么地方,都有他自己做的机关线相连,他只要记住哪一个颜色是干什么的,顺着线的方向摸过去,才能找到目的地。

圭懒曾经就听说过,有一次他出去时,因为不认路,又与跟着他的人走丢了,结果他渴到了极点,凭着直觉找水去了,结果一找就找到了五十里外的坟头上,把供亡人的水祭给喝光了,最后还被那家人给扭打着报了警,才把人找到。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走的,他们当初是去找一种蒲草,因为是他要的东西,他说了半天也没有人明白到底是什么,没有办法,他只能自己跑去找一趟,未想,一不小心把自己走丢了。

他自己把自己弄丢了很正常,可他迷路的地方,跟他被发现的坟头完全不在一个方向,天知道他怎么把自己丢到那么远的,他说自己渴了饿了,想找水喝,找点吃的,等他找到后,吃完了喝完了又累了,于是就在那儿睡了一觉,等他一觉醒来,就被人抓住了。

很多人都不理解,一个这样聪明的人,怎么就完全没有方向感呢?

可他就是没有方向感,圭懒觉得,放着这样一个人在外面,天知道他们还能不能把他找回来,更何况在一个林家完全没法控制的琼城。

要说这样一个天才,林海潮自然是极为看重的,专门安排了十多个人伺候他,就是他这次来琼城,林贵说也带了四个人贴身照顾他,奈何他们遭了无妄之灾,等他们全都被抓后,他才发现林默不见了。

圭懒无力的翻了个不雅的白眼,“你们觉得还能找回来?”

话虽然是如此说,她却知道得把这个人给找着,林默于林家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人,现在镜城的很多东西,无论是生活建筑还是军备器械,林默都改良了很多东西,可以说,镜城一直没有被人夺走,除了镜城的地理位置,更重要的是镜城的强大实力,虽然相对来说只能算是勉强自保的实力。

林贵羞愧的低下了头,“小姐,等出去了,我立马去找,不找到他,我绝不再回林家。”

圭懒没好气的踢了他一脚,转身看着还一脸诡异打量她的两人,“看够了没,看够了就找个地方谈谈。”

檀盛文与何朝戈很想说没看够,‘小姐’?

这怎么可能呢?

能跟陈老爷子打成平手的人,是个小年轻就算了,竟然还是个女孩子!

虽然他们在心里很不想承认,毕竟横看竖看,这位林先生可不像个女孩子,但是现在吧,他们知道了她的性别,又偷偷的目测过,觉得吧,如果换成女装,应该也能装一装女孩子,好歹身量是真小。

幸亏圭懒不知道他们的想法,不然非得把两人揍扁不可,什么叫装一装,她明明就是个女孩子。

“林...先生...小姐这边请”,檀盛文语气有些怪异,如果没有亲眼见到她跟陈老爷子打了一架,他叫出小姐应该不会如此艰难,“安简,送客人先去洗漱一下。”

圭懒也没在意他们把林贵带下去,对着林贵点点头后,跟着两人进了一个包厢,“不要浪费时间,你们找我什么事?”

“林先生别急”,何朝戈亲手给两人送上了茶水,动作格外的赏心悦目,一举一动都带着无声的优雅,“这么早冒然叨扰,想来林先生还没有用过早食吧,我已经命人备下了琼城的特色,我们边吃边说。”

圭懒不开口了,因为她闻到了香味,眼睛微微的眯了眯,确定香味还是很合她的嗅觉,至于味觉吗,得等她尝过才知道。

何朝戈隐晦的观察了她一瞬,嘴角浅浅的勾起了一丝笑意,虽然很淡,却让檀盛文意外的看了他一眼,要知道他这好友兼军师可是一向泰山崩于面前都不眨眼的人物,居然会笑?

这还不算,何朝戈在递完茶后,装作不经意的想开窗户,要知道三人的包厢临窗,桌子也只有三个座位,还有一面是靠窗的,檀盛文与圭懒一人坐了窗户的两侧,他坐在窗户的对面,因此他一伸手要推窗,必然会站起身来,然而在他推完窗收回手时,一不小心却碰掉了圭懒的帽子。

圭懒只是意外了一瞬,就不甚在意的把帽子捡起来抓在手里玩,倒是檀盛文跟何朝戈两个,眼睛都瞪大了。

今天的圭懒虽然戴着帽子,却没有把头发梳成辫子盘起来,而是很简单的盘了圈藏在帽子里,因此帽子一掉,她的头发就松散开来,配着一头有些零乱的长发,这一下子,怎么看也能看出来是个女孩子了。

“看什么看,我脸上又没长花”,圭懒不耐烦的猛砸了下桌子,这才把两人的神智唤回,当然,她一开口,陷于美色的两人都清醒过来。

何朝戈连忙道歉,“不好意思,一不小心......”

“行了,别废话,吃的呢?”

何朝戈嘴角轻轻抽搐,果然刚才愣神的他绝对幻觉,“林先生稍等,有些东西现做方才入味,好东西,不怕等。”

他的话刚落,外面就有人轻声询问,何朝戈不知出于何种心思,让送餐的人在外面等着,他自己去拿了进来,“虽然林先生不介意,我想还是先前的扮像更少麻烦。”

圭懒对这个话题没兴趣,只对他摆上桌的美味感兴趣,至于女扮男装,完全是因为觉得这身装扮很酷,她好奇的试了几天,觉得确实很酷,就一直没换而已。

“这是什么”,圭懒指着一个盘子,里面有三朵成品字形的牡丹花,活灵活现,要不是能闻到一股香甜的味道,她差点以为是真花。

“这是三香富贵”,檀盛文介绍着,“由香米炒干磨粉,混合着花汁蜂蜜制成,隔水蒸开,入口清新甜软,林先生不妨试一试,如果不放心,我可......”

他的话未完,就见原本美美的三香富贵已经少了一朵,他的眉毛轻跳,这姑娘的性子,还真是特别的爽利,就是这个大咧咧的样子吧,很容易被人下套啊。

圭懒眼睛一亮,入口何止的清新,简直像是含了一口春天的气息,“好手艺”,她啊呜又啃了一口,完全没有任何风度,但是她的吃相实在诱人,诱惑的檀盛文也跟着夹了一个,好像...真的挺好吃。

何朝戈又隐晦的勾了勾嘴角,把剩下的一朵三香富贵向圭懒的方向推了推,看着吃的很香的姑娘,巴掌大的小脸上,腮帮子不住的动着,亮晶晶的眼睛很满意的看着他,那样子似乎在赞扬他特别上道,他为自己的想象力再一次笑了。

“别吃太快,先喝碗汤”,何朝戈给她倒了一碗有些雪白带着浅绿点缀的汤,“这是琼城的特色,玉带汤,用了诸多素菜熬煮而成,不加半点荤腥,最适合用来润胃。”

圭懒没拒绝,连勺子也未用,直接端起喝了一口,就一口,她就长长的叹了一声,“好好喝,真的没有加骨头熬吗,很香啊。”

一顿早餐太过美味,圭懒根本没有时间跟两人谈正事,全程都在两人介绍美食,以及不断的投喂中结束。

待客从来都很讲究的琼城人,备下的东西肯定不少,但是等一餐结束时,他们才发现,不只是圭懒一个人的大食量,就是他们也被影响的吃下了不少东西,莫名觉得有些撑着了。

好在尴尬的只有他们两人,圭懒没有半点尴尬,用完美美的一顿早餐,就直接开口问了,“你们想我帮忙做什么,看在这一顿饭的面子上,只要我能帮上忙的尽管说。”

不...不...不是...两人嘴巴张了又张,原本的打算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很为难?”

圭懒莫名其妙,重新把头发盘进了帽子里,“还是不好意思?”

檀盛文咳了声,何朝戈瞪了他一眼,方才对圭懒道,“原本确实有事麻烦林小姐。”

一会儿林先生一会儿林小姐,圭懒听得头疼,“现在不用了?那把林贵放了,我带走了。”

“....只是这事现在不好开口”,檀盛文赶紧接了一句,“先前我们以为林小姐是林先生。”

“痛快点”,圭懒的好心情逐渐消失,“什么先生小姐的,有事说事,婆婆妈妈的像个娘们。”

姑娘哎,你说这话的时候情何以堪,难道你忘了自己的性别吗?

这话只在两人心里出现,何朝戈捂住脸,莫名的就想笑,这姑娘真像只没耐性的小狗崽,贪吃急燥又没耐性,“我们想请林小姐参加舞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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