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上幼儿园之前,我都是在外婆家长大的。那时候外婆家还没有拆迁,就是上海一座普普通通的小村子,因为年纪尚小,所以后来到城里上幼儿园,倒也没觉得生活和从前有什么两样,夏天的夜里我还是开了空调躺在床上,一闭上眼睛,就能听到窗外边的夏蝉在打鸣,然后我伸了个小懒腰,天就亮啦,打开电视,里面在放我最喜欢的动画片。
小时候我是个孩子王,各方面的突出给了我巨大的自信,尤其是体育,天知道一个女孩子的运动神经从小就比那些同龄的男生们发达是件多么无比自豪的事情。六七岁的孩子最为活泼,而我是尤为活跃,刚进小学就时常组织全班一起成天出去瞎跑;两年级我爱上了羽毛球,三年级我爱上了足球,到了四年级,我又去打篮球,运动场是结交朋友的胜地,大家一起拼搏向上挥洒汗水,不论你是男女老少,还是来自天南海北,彼此都仿佛有种相见恨晚之感,一天下来准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好朋友。不像现在,人与人之间仿佛有了许多隔阂,交个朋友都要推三阻四,什么“交心的只需三两个,其他都当泛泛之交”在那时看来根本就是不可理喻:一起玩过就是好朋友,哪有那么多交情深浅区分呢?
小学时光或许于许多人来说早已是前尘往事,但于我来说,那段理应最为淡泊的感情却最是将我羁绊。
那个时候,大家互相都住得很近,最远的步行过去也不过一刻钟时间,QQ上的聊天话题还仅仅是下次什么时候出来玩,彼此见了面,才有了想说的话,而不是方今这样见了面反倒没什么话可说了。
说到这里,我总忍不住想要大肆苛责现今人们聊天和处理关系的方式,真是糟糕无比。只可惜,后来我的生活也没有逃过世俗的追捕,愈发流于这悲惨的现状。大抵是我太为珍贵那些日子,见不得它现在这幅惨状吧。
十岁出头的年纪,虽不怎么懂事,对待感情来总是没头没脑磕磕碰碰,但不管当时如何傻气,此时此刻我却依旧觉得她可爱万分,至少相比现在,它是那么动人而又美好。
我总想要细细详尽地描述儿时一切光阴,可手指在键盘上琢磨了许久,还是不知从何说起,也不知怎样才能将年少美好表达得淋漓尽致。我本以为自己能够做到,但在洋洋洒洒写了那么多之后才方知我再作何努力也无法再用文字保存住当初那份童真了,因为它是当初。
“光阴一去不复返”,我最近总爱想这些老土的俗话。在兜兜转转用了一箩筐哗众取宠的修辞之后才发觉,那些过时的,原来才是至为高尚的真理。
三四岁开始,我就莫名其妙有了个“万物有灵”的信仰。我会给我的枕头、毛巾和被子们都取上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每天睡觉前都会同他们讲些悄悄话,向他们道晚安。两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了两个金猪储蓄罐,一大一小,我刚给他们起完新名字没两分钟就失手把小的那个给弄碎了,为此我痛哭了好久,妈妈见了,就答应说再买一个,可我却怎么也不要了。自那以后,我对着另外一个大金猪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好好对他。还有还有,从小到大的每一本书每一样玩物我都没有扔掉,偶尔拿出来看看,还会把他们捧在手心里骄傲地炫耀这是我曾经的东西……
直到有一天妈妈说要搬家,我愣是在那哭了一天一夜——我连这么多零零碎碎的小东西都舍不得,又怎么可能割舍这栋承载了我十三年之久的房子呢?妈妈见怎么都哄不好我,便来了气,对我大声斥责道:“我在之前的房子里住了二十几年都搬走了,你这么点时间算什么!”
是呀,十年相比二十年又算得了什么呢?可我就是舍不得啊。
如果我舍得,那么我们不过是曲终人散,各奔东西,萍水相逢又一巡;可我就是舍不得啊,过去小卖部里五毛钱一根的棒冰,我又怎么能说忘就忘,毕竟,之后我就再也没吃过这样又便宜又好吃的冰激凌了呀。我多么希望能再尝尝那根棒冰,多么多么,希望呀。
那天嘴里冰冰凉凉,我动了动嘴巴,感觉甜甜的,像是五毛钱的棒冰。再后来,我醒了。咦?眼角怎么还有一丝泪痕呢?——我总是小心翼翼地做着这些梦,想在里面多待一会儿,再多待一会儿。
我曾天真地以为自己会一直沉醉在这样的梦中,只是没想到,后来我又搬了两次家,第一次搬丢了儿时一半的东西,到了第二次,剩下的便更少了。
没想到,在这些我自己都觉得平凡的日子里,做的梦都离过去的日子越来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