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秘密
但现在,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我已经给过你机会了,但是你选择放弃。
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看不起自己,更何况是你呢?但我只是对着你,才觉得丢脸。我的老板,我的未来,别人说什么都无所谓。但对着你,就是对着你,经常觉得自己丢脸,有时候觉得快要疯掉了。这种感觉,你知道吗?
我以为你可以接受我,但最后,只是因为彼此不够成熟,我们就要永别了。我不会再回来了,请你珍重!
我紧紧地抓着他的信,泪水缓缓流下,落尘,对你来说,我就是这种人吗?你以为我比你好到哪里去了吗?按你这样说,我就不能在困难的时候,对朋友觉得丢脸吗?如果觉得丢脸,我们还是朋友,你还把我当成心爱的人,难道还是吗?
回到家的时候,我已经俨然成为泪人了。雨菲关切地扶着我:“姐,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是不是有事情瞒着我?”
我没有理会,我冲到房间里,翻箱倒柜地找出落尘当初写给我的手机号码,我颤抖地拨打着,但却听到了令我崩溃的提示音:“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是空号!”
空号?我的心就此冻结,紧紧地把他的信捧着,他真的走了,只留下了一封信,没有其他痕迹了。
我总是在想,如果刚才在小巷的时候,我告诉他真话,那么会不会现在收到的就不是这封信,而是关于它的真实身份呢?
但是,错过了,就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
妹妹走到我身边,轻轻地抱着我:“姐,哭吧!以前,我一直躲在象牙塔里,你为我遮风挡雨。这一次,就让我好好照顾你吧!”
我的眼泪不再克制,似乎经过了亿万光年,当我回过神来的时候,我已经站在薛志勋面前。
是的,已经再没有什么值得可怕了。我冷冷地看着薛志勋:“薛志勋,我们分手吧!既然你没有爱过我,我也对你没有任何感情,在一起又有什么意义呢?难道你真的要把我逼上绝路?我已经受够了,从现在开始,我不会再任由你摆布了。”
“啪”,我摸着红肿的脸庞,此刻的薛志勋神情更是轻蔑。
“落尘走了,你也很难过吧!刘雨潇,这一个耳光是还给你的!你应该还记得,在表演话剧那天,你到底是怎样对待我的吧?”薛志勋的眼神带着凛冽的刺痛。
我昂起头:“是的,既然还清了,那么你以后不要再找我了。”
薛志勋又一次捏着我的下巴:“这一次让落尘逃走了,是他的幸运。下一次,如果他再出现在我面前,如果他送上门来,我绝对不会放过他!”
我狠狠把他推开:“都结束了!”我转过身,行走在街道上,带着从未有过的快感,呼吸着属于自由的空气。
自此,我更努力地学习,把自己沉浸在书堆里,以此来惩罚自己。我绝对不会放弃自己,我会坚守我的未来,还我最绚烂的梦!
当心情慢慢平静下来的时候,才会发现专心地看书竟然能给我带来这么巨大的安慰。我把曾经在书上画下的薛志勋的脸庞都用橡皮擦擦干净,仿佛没有出现一样,但是仔细一看,还是会留有淡淡的痕迹。
我认真地看着老师,在上课的时候,我的目光再也不会情不自禁地移到另外一个人身上,我谨慎地过着我的日子,每一次遇到薛志勋迎面而来的时候,我总会低着头,微微侧过脸,从另一条通道上绕过去。我有点不明白我的行动,我并不畏惧直面薛志勋,如果因为这样而胆怯,那也不是真正的刘雨潇。我不是这么容易屈服于认输的人,我只想平静地度过剩下的人生。
于晓对我的态度缓和了很多,或者是因为她觉得我也被薛志勋抛弃了,彼此间有一份同病相怜的感觉。但是,我从来不感觉自己可怜,相反,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十分正确的事情。
至于沈宏彬,仍然默默守候在于晓身边,他的笑容温和,波澜不惊,带着我从未看见过的温柔。他很体贴,对待于晓的事情,他一直放在心中最重要的位置上。如果说以前于晓和薛志勋在一起是一种习惯,那么此刻沈宏彬的陪伴对于她而言就是真正意义上的爱情。但是,于晓没有接受,或许是因为自责,或许是因为受伤的心不能在朝夕之间复原,又或许是因为在她心中,薛志勋仍然留有不可磨灭的印记,她总是保有着她的高贵,行走在校园中。
而我呢?我认真地审视着我对薛志勋现在的感情。谈不上爱,因为被伤害过;也谈不上恨,因为曾经爱过。然而,我却淡然地注视着他的眼眸,试图从他身上找到当初让我心动的纯真。然而,再也无法找到了。
愈是这样,愈是想念小巷中那高大的身影,每一次经过那个地方,总是忍不住张望过去的时光。虽然他吸着烟,但是自始至终,他一直向我展现他最真实的一面。因此,每一次经过小巷的时候,我总是无缘由地张望着,希望在长街的尽头找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夏日的阳光带着特有的清新感觉投射到身上,没有暖光的幸福,却是炽热的,让人忍不住紧握拳头,不敢回想过去的往事。
我觉得我是幸运的,虽然兜兜转转,话费了很多时间和真心,但是我还是弄清楚了我真正想要的生活。
六月如火,带着特有的热情,我们拥有蟾宫折桂的自信,拥有一往无前的信念,在高考的时刻,书写自己的人生。我们,青春无悔!
高考过后,我去了一趟K城。雨菲告诉我,以前落尘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总是一脸向往地提起K城里面的景色,樱花纷飞的地方,有我们共同追悔的曾经。
雨菲没有去,留在了家里,她祝福我,希望我能在K城重新遇到落尘。经历了太多,才会发现生命中念念不忘的人到底是谁,到底是有多大的决心才能死死记着一个人的名字与相貌,不顾受过多大的伤害。
我不顾父母的反对,背上行囊,踏上南下的火车,考到了K城一所不错的大学。我以为我能在某个街头不小心撞到落尘,但是,命运没有轻易地让我们相见,或许是无法原谅我曾经的无知。然而,在行走间,我倒是撞到了另外一个人,这个人也逐渐在我的生命中占有举足轻重的角色……
我觉得我从小跟球就有仇,圆乎乎的东西在我面前没有任何规则可言,在不知不觉中,总是惨遭不测,回过头来,还想不出被球砸到脑袋的原因。
小时候,每一次带着雨菲去儿童公园的时候,总要经过一个足球场,我们傻愣愣地站在场外,看着绿茵草坪上奔跑的身影,挥洒的汗水在空气中凝结发出一阵阵异样的味道,他们的身影在阳光下颤抖。偶尔遇到阴雨天,他们摘去遮阳帽,昂首飞跃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泥水践踏起来,远远看去,飞溅着的是彼此的心情。雨菲咧开嘴,兴高采烈地鼓掌,我也放肆地追随着足球在外场小跑着。然而,总是不经意间,当球快要入射的时候,在十万分之一的几率下,我又一次被足球砸中。进攻的一方垂头丧气地追赶飞奔在场外的足球,防守的一方则是高声呐喊着,为对方的失误喝彩。惟有我,不归属于任何一方,被球砸中以后,没有人能安慰着我头上的打包。此刻的雨菲依然会灿烂地微笑,我会觉得这样的妹妹实在太不厚道了。
长大以后,因为喜欢篮球,我经常和住在附近的大哥哥,小弟弟在球场上疯狂。然而,每一次,篮球都会不偏不倚地砸在我的头上,我纳闷这球要是长眼睛就不会撞到人了,但是若是不长眼睛恐怕就不会认清我的脸庞,每一次都找我的麻烦。男孩们在大笑,我摸摸脑袋,告诉自己1加1还是等于2,所以我肯定这一球没有把我打成傻子,便又开心地重新加入他们奔跑的阵营。我不怕会被篮球砸多少次,只是总是这样执拗地热爱着奔跑的感觉,就好像正在起飞,正在上升一样,我感觉到我的身体在天空上飘动着,没有任何束缚。
考上初中以后,我加入了学校的篮球队。校队严苛的训练,让很多女生都止步,而我咬紧牙关忍耐着,因为我喜欢篮球在我手中的感觉,当我拍打着篮球,灵活地穿梭在赛场上,在边界用力跳跃把快要出界的篮球拍回界内,在对方强攻下,抱着放手一搏的心态,相向奔跑,看着她一脸错愕,把她的球拍到另一个方向,完美地在空中抢球,我听到了周围的呐喊声。每一个人为学校加油,但是我仿佛觉得那些掌声都是为了我才存在。我也会在进球以后,伸出两只手指,做出象征胜利的V型手势,接过老师跑过来的水,豪爽地一饮而尽。汗水模糊了我的眼睛,而我的情绪是高涨的。
在比赛的场地上,没有谦让,也不存在争吵,眼睛只是注视着篮筐,手中只感觉到篮球弹跳的力量。我想我是痴迷于这样的感觉。
来到大学以后,才发现,中学的篮球场跟大学的比起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占地之大,篮球架的材料,实在气派至极。我拖着行李,在篮球场的外围慢慢地走着,眼中只看到了在空中飞腾的篮球,高高跳跃的身影追随着篮球,在外场看起来,尤外壮观。那种感觉,久违了,可是,重新找到以后,心中的血液依旧为之沸腾。
而这时,我听到一阵高呼,意味着短暂的提醒。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篮球又一次砸到了我的脑袋上。手中拿着的行李顺势倒在地上,我双手抱着头,脸上写满委屈。
看来,无论走到什么地方,球还是我的仇家!
我揉揉脑袋,感觉额头变得滚烫,无奈地摇摇头。我知道,进攻的一方依然会气急败糊涂,防守的一方还是会谢天谢地,没有人会在乎我的悲伤与落寞,因为,那个真心对待我的男孩已经散落在天之涯地之角了。
可是,我仿佛看到了阳光投射在一个人的身上,他向我走来,带着异样的光芒,踏着骄傲的步伐,气宇轩昂,如同从天而降的王子。我看到他嘴角清淡的笑容,面容精致得像是被雕刻一样,白色运动裤上绣着一把小小的吉他,带着浓厚的音乐气息,一股挡不住的优雅迎面而来。我站在原地,没有移动,才能更确定此时此刻他正在向着我的方向走来。
那时,我想起了网上流传的一首诗……
初夏,你背着吉他走来,抬手,轻挑琴弦,恍若隔世,仰头,眼中小迷幻,惹尽满园唏嘘。
盛夏,你身穿一袭白衣,张口,销魂南音,轻扯嘴角,微笑,说尽小感动,徒留满场尖叫。
夏末,你内心装满感动,眨眼,零星温柔,安静唱歌,点滴,怎能不泪流?今生只为一人。
伸出右手,掐指一算,现在也算是盛夏了。南方的夏天,分外炎热。
他穿着短袖的运动衫,背部因为运动而被汗水湿润,他的声音温柔:“对不起,我的篮球砸到你了,不要紧吧?”
我不满地抿着嘴唇:“当然不要紧,我还知道1加1等于2,2加2等于4呢!没有被篮球砸成傻子,有劳你费心了。”
他的嘴角挤出一丝尴尬的微笑,眼神却是极尽温柔,带着波澜不惊的关怀:“那也对,如果你认为1加1等于3,那就真要成为傻子了。”
我抬头看着他的笑容,在那一瞬间觉得很不服气:“难道你认为我成为傻子以后,还会条条是道地作出刚才的一番分析吗?”
他的嘴角又一次露出玩味的笑容,让我更是憋着一肚子的气,我微微一笑,猛然从他手中拍下篮球,三下两下避开场上错愕的男生,华丽地把篮球送到框里,而后,拍拍手掌:“抱歉,我不喜欢你的道歉方式!”
我回到原地,把行李拿起来,扬长而去。
我听到身后爽朗的笑声,嘴唇愤恨地咬了一下,加快了步伐。但是,在一瞬间,我感觉手臂被什么拽了一下,转眼间,我手中的行李已经消失不见了。我回过头,却是刚才那张脸庞,他脖子上围着一条毛巾,流海不断渗出汗水,他的笑容清爽,带着青春的味道,乍看下去,竟与当年住在邻家的小弟弟很相似。我脱口而出:“你是小旭弟弟吗?”
男孩有点惊愕,做出一副无可奈何的样子,他的笑容讪讪地:“抱歉,我也不喜欢你的问候方式。我叫刘夏楠,很高兴认识你。”他一边说,一边友好地伸出右手,作出一副虔诚的样子。
我轻轻一笑,才发现眼前的男孩带给我一种久违的感动,那种感觉就好像当初与薛志勋初遇一样,在宁静的校园小道上,如午后的阳光,暖暖地投射在我的身上。我微微发愣,最终还是伸出右手,与他的手相握:“你好,我叫刘雨潇。”
夏楠眼中出现一丝惊讶,但很快一闪而过。他一惊一乍的表情,跟年幼的小旭弟弟一模一样。我几乎以为他们是一样的人,在他的笑容中,我又一次出现了错觉。
走过喧闹的篮球场,便是一条林荫小道绵延在面前,左侧是图书馆,右侧是科学大楼,我仿佛刘姥姥入大观园,眼睛里全是好奇。以前的Y中根本没有如此气派的教学楼,也没有如此宽敞的操场,更没有这样僻静的林荫小道,午后,带着小憩的心情,让心也变得宁静。
夏楠提着我的行李,步履轻快,他突然回头:“刘雨潇,你就是今年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法学系的学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