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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少年杀手的出现(2)

大黑蜂果然来了,一朵花、一朵花地穿梭。我不敢走进瓜丛中,怕踩伤了瓜藤,只好等在外面。终于等它飞到了最靠近我的一朵花,塑料袋唰的一声罩下去,一直罩到花下面,连花拔起,大黑蜂怎么可能逃得掉呢?

大黑蜂在塑料袋里,单单听那振翅的声音,就惊人、就过瘾。它不是嗡嗡嗡,而是吱吱吱,翅膀振得太快,发出一种高音,再碰到薄薄的塑料袋,就好像飞机的螺旋桨穿进丛林,一副要坠机的惊险。

照老方法,我又把它逼到一个角落,再将塑料袋的其余部分往反方向套,于是那小角落就变成一个小袋子,只要把“开口处”抓紧,对准盒子的缝隙,大黑蜂就飞了进去。

(这次我没有拉观众,唯恐如前一天的“漏气”。)

大黑蜂果然不凡,足有两厘米长,身子大,腿又粗壮,好像一辆会飞的坦克,在盒子里横冲直撞。你不是很强吗?敢跟我狠,现在试试这个,去抓啊!我心里对螳螂喊。可是那家伙就像许多人家的孩子,专会“把着门槛狠”,对自己人像凶神恶煞,出门就变成了兔子。它吓得直躲,大黑蜂飞到这角,它就躲到那角,最后居然爬到盒盖的一边,把头对着角落,变成了鸵鸟。

这下我就真想不通了。它现在虽然还不大,也有了七八厘米长,它如果不知道猎杀,又是吃什么长大的呢?难道它吃素?螳螂明明不吃素啊!

我发现自己需要进修了,如同娃娃总不吃东西,妈妈一方面可以怀疑孩子生病,一方面也得想想是不是自己照顾上有问题。我立刻请老婆开车,带我去图书馆,找螳螂的书。

号称长岛最大的图书馆,有关螳螂的书居然一共不过四本,其中两本只是昆虫书里的一章,剩下两本还是在儿童图书部找到的。难道在美国只有孩子玩螳螂?

虽然是儿童书,内容倒也十分丰富,尤其可喜的是图片多。其中一本《ThePrayingMantis,InsectCannibal》(byLiloHess),单单看这书名中的“Cannibal”(食人族,或吃同类的动物)就惊心动魄,敢情这螳螂不但猎杀别的昆虫,连它自己的同类都吃?

书里也登了一张新几内亚阿斯马特(Asmat)人的图腾木刻照片,刻的正是一只做祈祷状的螳螂。阿斯马特族,一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都还吃人。吃他们自己的敌人,也吃外来的“朋友”。正因如此,他们特别崇拜会猎杀同类的螳螂,甚至认螳螂做祖先,在矛上、鼓上、盾牌上,乃至酒杯上都刻着螳螂的图案。

书里还登了螳螂孵化的图片,母螳螂前一年产下的卵,会封在一团黑褐色的胶状物质里,度过寒冷的冬天,再于第二年温暖的时候开始孵化。几百只小螳螂从卵里钻出来,一只连一只地垂落到地面,开始它们猎杀的一生。

一只只有蚊子般大的“螳螂宝宝”能抓到什么?它们脆弱得只有被抓,被蚂蚁们抓去当食物。为了自保,它们必须快速长大;为了长大,它们必须赶紧吃东西。而最容易吃到的东西,就是最靠近它们的——

兄弟姐妹。

于是一只吃一只,稍微强一点的吃掉稍微弱一点的。今天能吃掉亲手足,变得更强壮,明天就能再多吃一些手足。一次几百只螳螂,就这样彼此吃、彼此杀,愈吃愈少,愈吃愈大。也由于最后剩下的同胞不多,它们能分享有限的空间和食物。

想想,以螳螂那种不主动出击的方法猎食,必须等着蝴蝶、蜜蜂飞到身边,才能抓住的情况,如果一次几百只螳螂都能长大,就算它们彼此不相残,只怕也得饿死。

于是,我想:说不定母螳螂一次生那么多蛋,就是准备让它们彼此残杀,被吃掉的是母亲存心留下的食物,吃掉兄弟姐妹的则是传宗接代的子女。台湾产的艾氏树蛙不就这样吗?母蛙等卵孵化成蝌蚪之后,继续产卵,给蝌蚪当食物。又如同男人一次可以射出几亿个精子,每一个都在动,也都在拼命地游泳,拼命地比赛,看谁能先游到卵子成孕。每一个都是“机会”,也都可以称为生命,一次放出这么多机会,目的只是为了增加机会。没能游到的失败者,当然是死亡。

我也见过一种大洋洲的小老鼠,母鼠一胎可以生八九只小鼠,却只有六只奶,小老鼠一生下来就冲向乳头,一口咬住乳头,再也不放。在生物纪录片里,只见六只小鼠挂在母鼠的肚皮上,另外没抢到乳头的,则注定要饿死。

生命就是竞争,从没有成孕的精子,到互相残杀的螳螂,到抢奶头的小老鼠,到飞弹大炮的人类战争,看来虽不一样,道理却相同。

现在我对这小小螳螂,突然有了极大的敬意。如同听说门口走进来的那个初入堂口的小弟弟,已经撂倒了许多大哥,而不能不刮目相看。

这小东西,怪不得敢跟我打斗,原来从小到大,不过三个月的工夫,它已经是一路杀出天下。由杀同胞手足,到杀蚜虫蚂蚁,到杀……它的每一片皮肉,都是用别人的血肉累积的。它的肉里有别人的肉,血里有别人的血,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多像历代开国的帝王?

只是,我更不解,为什么它现在竟然如此懦弱?难道这小小的囹圄,就能折杀一位杀人无数的猛士?又或者杀人无数的猛士,进了囹圄,就成为缩头的乌龟?

这螳螂让我想起十三岁杀人的秦舞阳。

苟活(八月三十日)

对前一个家的心不死,就不能享受下一个家的快乐。对来生不断地属望,也便不能把握有限的今生。

几乎是昨天的翻版,一早过去看,大黑蜂已经面朝上,直挺挺地躺在盒底,身上毫发无伤,表示又是“自然死亡”。

对的!你可以称它为“自然死亡”,它不是撞死的,也不是被咬死的,更不是饿死的,而是因为用完了它一生被准许使用的“氧气量”,而自然死亡。

“Forinsects,thetempooflife,notthepassageoftime,determineshowlongtheylive.”这是我在《自然历史》刊物上读到的。对昆虫而言,它们的寿命不是决定于它所经历的时间,而是决定于它生活的节奏,譬如:

把两百只公苍蝇放在一立方英尺(约二十八立方分米)的笼子里,苍蝇大约可以活十六天;当把那些苍蝇的活动空间缩小到一个小瓶子里,使它们不太能飞时,大约可以活五十天;而当把个别的苍蝇放在极小的瓶子里,又冷冻到五十五华氏度(约十三摄氏度),则能活上六个月。

妙的是,这些苍蝇活的长短虽不同,它们一生用掉的氧气量却是相近的。所以当它不断拍翅膀,使用比平常多百倍的氧气时,当然没多久就死了。你可以说它是累死,也可以说它用完了老天给它的氧气量而自然死亡。

虽然论文里说哺乳动物不一样,否则住在北极的因纽特人一定活得特别长,那些不做运动、好吃懒做的人也必然长寿,但是我想,说不定人也都有个“定数”,如同老一辈说,每个人生下来都有一定的福分。小时候太享福,老来就要萧索;少时命苦,老来又能荣发。

只是“荣华富贵”和“福寿康宁”都不能代表“幸福指数”。这就好像前些时调查全亚洲最有幸福感的是哪国人,发现富裕国度居民的幸福感都不高,反倒是贫穷又混乱的菲律宾和泰国人最感到幸福。

看这社会上的个人,也一样。那些家财万贯的人不见得快乐,寅吃卯粮的人也不见得痛苦。前者乐归乐,可能表面满足,骨子里空虚寂寞;后者苦归苦,却常能苦中作乐。只是有钱人常猜穷人苦死了,用这“对比”来让自己觉得快乐些;那些穷苦人又常猜有钱人有多快乐,结果哀哀怨怨使自己更痛苦。

如果他们各过各的,谁也不去比谁,我相信人的一生,无论荣发与萧索,那“幸福指数”应该是相近的。上帝给每个人同样的快乐,用完了,就该死了。

现在我开始了解为什么这螳螂虽然不吃不喝三天,却还生猛有力。你看!它不停地在盒子里爬,精力还那么旺盛。这是因为它不飞,“飞”是最耗氧的,比“爬”要多耗数十倍的氧气。

此外,它的身体很科学,细细的脚、细细的上身,还有小小的头,使它接触空气的面积很小。加上硬硬的外骨骼,能像仙人掌一样,避免水分的蒸发。

这小头使我想起世界上跑得最快的琪塔豹(Cheetah),也是大大的屁股、细细的脖子、特小的头,使它在快速运动的时候,由于头部轻、脖子长,而减少震动。脑部少了震动,就不容易累。

螳螂跟琪塔豹真有点像,琪塔豹快是快,一次冲刺只能持续一分钟,所以它们总是站在高处观察,看准了,再冲过去,抓不到,就放弃。

螳螂也一样,正如古书上说的,它是“阴杀之虫”,偷偷躲在叶子后面,等猎物接近才出击,抓不到就暂时罢手。

大凡这种猎杀型的动物,都特别能挨饿。所谓“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它可以挨上七八天的饿,瘦得像是“挂着两层皮”,但是愈饿愈机灵,也愈轻巧、愈狠毒。好像躲在一角的古董店,十天半个月没客人,没关系,只要一个上门落了网,就够三个月的开销。

想想这螳螂在野外,要多久才有顾客上门?它当然能挨饿,也当然能够忍受孤寂。而且螳螂总是单独猎杀、自己享用,所以比群体合作的琪塔豹更孤寂。

想起老诗人纪弦的《狼之独步》——

我乃旷野独来独往的一匹狼,不是先知,没有半个字的叹息,而恒以数声凄厉已极之长嗥,摇撼彼空无一物之天地……

对了!还有哪位诗人,说“故乡土、故乡土,掬一把故乡土”?这螳螂不吃不喝,是不是有了乡愁,或水土不服?水土不服时,是不是该用古人的方法,吃一点故乡带来的泥土?

它的故乡,太容易了!不就在窗外吗?

我突然触动了灵感,也产生了“同情”,决定为它带一点故乡的风土来。

走到当时抓到它的那株牡丹旁,摘下两片叶子。上面还有露水呢!多棒!正是它的家乡风味。

打开盒盖,把叶子放了进去。对着在一边观看的女儿说:“它想家了,所以给它放片叶子进去。”又拉着女儿,绕着放在地毯上的塑料盒子转,一边转一边唱,“抓一把故乡土啊故乡土!饮一掬故乡水啊故乡水……”

绕了两圈,跳个舞,打个转。我放下女儿的小手,说:“爹地要出去抓虫了!书上说螳螂只吃活的虫子,它现在不想家了,不生病了,也有胃口吃东西了,爹地要给它找好东西吃了!”

我以跳舞的步子,一步一跳地到后院,跳到花圃,觉得很开心,好像自己这一跳、一唱,便回到了故乡。又觉得自己成了螳螂,在塑料盒子里,唱故乡的歌、吃故乡的食物、穿故乡的衣服。

才一下子,就抓到一只黄蜂(wasp),黄蜂跟蜜蜂不一样,蜜蜂身子比较圆,有点笨;黄蜂身子比较长,颜色也鲜艳,尤其黄黄的肚子上还有着黑色的条纹,就像老虎,所以中文应该是“虎头蜂”。

虎头蜂进场候教了!我的信心十足。第一,我的第六感让我知道,有了故乡的树叶,螳螂的心情好多了;第二,虎头蜂比昨天的大黑蜂小得多,又比前天的蜜蜂美丽,丰乳细腰肥臀,十分性感,螳螂一定会喜欢。

虎头蜂开始使用它的“氧气配额”了,嗡嗡嗡地东撞西撞,撞着撞着变成攀附,攀在盒子旁边休息,又沿着盒子爬来爬去。

这螳螂也爬来爬去,倒不是为了捕食,而是莫名其妙地爬。“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这笨蛋居然好几次跟虎头蜂面对面地碰上,甚至撞到了鼻子,它却不下手,还一扭头,躲开了。难道它们竟是“小同乡”?

在这小小世界里,好像有两个漂泊者,不断转来转去。当然也可以说是两位落难者,突然不知怎的掉到了另一个空间,于是什么都不顾了,只想找路出去。

对!它虽然来了三天,又有了故乡的树叶,还是在想家,想家就不能安心。它实在太笨了,为什么不懂“此心安处是吾乡”的道理呢?这就好比人,对前一个家的心不死,就不能享受下一个家的快乐。对来生不断地属望,也便不能把握有限的今生。连武陵人,都没能留在“桃花源”。

看看!美食当前,有酒当歌,既无风,又无雨,住在塑料屋里,这是多么美好的“桃花源”啊!只要沉下心来,细细看看周遭,就能乐不思蜀了。

还是虎头蜂聪明。你瞧!它不飞了,也不再忙着找出路,它躲到了大黑蜂的身边,如同一只小黄狗躲进大黑熊的怀里。多么温暖而有安全感哪!大黑蜂浑身长满了细细的绒毛,我几乎可以感受到那种柔软。

看!虎头蜂紧紧偎在大黑蜂的六只脚之间,开始享用它的午餐。

大黑蜂的脚上挂满了黄色的花粉,在小小的虎头蜂看来,应该像是六大盘佳肴。多好啊!不必辛苦地在花间奔波,只要偎在这死去的大黑蜂之间,就能拥有这么多现成的食物。

何必想强敌当前呢?何必想明天或后天的死呢?又何必想“义”与“不义”呢?自己活着最重要。

傍晚,我又丢进了一只大蚂蚁和一只苍蝇。我对“它”是完全失望了。连这只蚂蚁和这只苍蝇,我也不奢望它会去抓。毋宁说,这两只“小丑”,是我给它的最后的晚餐,也是给它的讽刺。

吃了,你是为活一条狗命,而“马食鸡皂”;不吃,你是连最下三烂的小鬼,也应付不了。你是可怜的英雄,不再能夺权,甚至不再跳得上马背,又一时死不掉;便赏你个闲差事,坐坐冷板凳,混口饭吃吧!

夜里,再去看这家伙一眼。蚂蚁在爬,苍蝇在飞,虎头蜂躺在大黑蜂的怀里,在睡。

它的头靠在盒子的一角,已经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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