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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恋恋不忘

分手时都有些恋恋不舍,因为大家心里明确知道,对方不是那种会成为记忆里幽灵的恋人,今天再见了,以后就会忘记,所以有些恋恋不舍。站在车站的灯光里,我的泪水慢慢流下来,却不是为了依恋。

两星期前和蔡某人一起出去吃牛排,他先约我,原因是安慰我“引咎辞职”。吃饭时他问,想不想重新开始——他和那个女孩谈了三个月零六天的网恋,没有什么结果。

我终于告诉他,我感觉他面目不算可憎,言语实在乏味,他有些惊讶,过一会儿,红着脸继续锯牛排,闷闷地说,“那大概是因为你已经不愿意听我讲话了。”

“可能吧。”

这一层点穿,我们反而自在起来,话也多了。我问他,“你觉得我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他想了一会儿,说,“诚实。”

“我诚实吗?”

他点点头,“比如刚才,一点面子也不给我留。不过这样也好。”

“那我最大的缺点呢?”

“想的东西太多。”他把一块西兰花送进嘴里,“老实说,有时候我觉得自己跟不上你的想法。对了,你为什么辞掉工作?”

那天的会面变成了“持久战”,锯完牛排,我们去吃火烧冰淇淋,吃完冰淇淋,去看电影,看完电影,去喝咖啡,喝完咖啡,去吃消夜,然后沿着街走,看着霓虹灯一盏盏黯淡,他送我去车站搭早班车回家。

分手时都有些恋恋不舍,因为大家心里明确知道,对方不是那种会成为记忆里幽灵的恋人,今天再见了,以后就会忘记,所以有些恋恋不舍。站在车站的灯光里,我的泪水慢慢流下来,却不是为了依恋。

辞掉上一份工作是因为和上司相处不好,而我的确没办法同他好好相处,因为他太喜欢摸女下属的头发。说来奇怪,他从不摸其他地方,光捡头发下手,仿佛也不能定性为“色狼”,但摸起来很是彻底,从发梢到发根,直到头皮上起鸡皮疙瘩。

我实在受不了一个半老不老的男人没完没了地要我加班,工作没完成,伸过猪手来摸摸头发“小高,最近怎么了”;工作完成了、没做好,来摸摸头发“小高好好干啊”;好不容易拼命把工作做好了,还来摸摸头发“小高干得好”。

二姐无法理解,“就为这个?”她摇摇头,“这么大的脾气,怎么行?”

二姐觉得男上司的好色完全可以变废为宝,“你知道现在多少人找不到工作吗?”她教育我,“在社会上,想混得好,就要抓住一切可以抓住的机会,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

“我可不像你。”我脱口而出,随后立刻后悔,可她的脸已经沉下来,半天没讲话,一转身,把门重重关上。

二姐从没直接说过,但我能感觉到,她一路顺风顺水,短短几年,从基层到中层,现在向高层冲刺,一定是付出了代价的。老爸说“巾帼不让须眉”,那完全是读书人的天真。比如,有些时候,她会打扮得漂漂亮亮出去,夜不归宿,第二天早上回来,洗个澡,换好衣服去上班,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

不过,二姐有个好习惯,从不带男人回来,家里也没有任何刮胡刀、爽肤水之类形迹可疑的东西。

我的新工作是一家私人图书出版公司的编辑,试用三个月,五一假期后上班。

本来想过经过二姐给她们公司投简历,可她那句“一个萝卜顶两个坑”让我打了退堂鼓。二姐说话算话,自己便是那种忙碌起来可以带条毯子睡在办公室里的人;万一我顶不了坑,或者只能顶一个坑,被人说高应天的妹妹是只空心萝卜,反而会连累她,何况她现在正在一个升职的关键时刻。

二姐也是这个意思,她告诉我,“小安,你是我妹妹,所以,如果你真想进我们公司,我肯定能把你弄进去。不过,小安,如果你不是我妹妹,我绝对不会招你。”

士可杀不可辱,我一生气,两个月没给她整理房间,任凭它变成狗窝。

二姐是我见过最懒的女人:在公司里端庄淑女,风度翩翩,行头纤尘不染,指挥下属井井有条,全身上下每个毛孔都流溢着女中豪杰的风范。可是,如果晚上没有应酬,回到家,卸了妆,洗完澡,她换上那件领口起毛的旧T恤,拿包零食,一罐可乐,往沙发上一缩,“啪”地打开音响放起巴赫,手里端本Stephen King——请不要问我她何以能听着古典音乐看恐怖小说,因为我也不知道,从那分钟起,除非发生八级地震,否则要她挪一步都难,肚子饿了她尖着声撒娇“小安,你饿不饿啊……你饿了吧,你一定饿了——”。如果我也不愿做饭,她就打电话叫外卖,吃完了盒子扔在茶几上堆成宝塔。有一次郊游回来,累得够呛,二姐直接从牛仔裤里钻进床上,而那条裤子就靠在床边站到天亮!我一直觉得Calvin Klein应该拿这个段子去做广告。她的房间,如果我不去整理,就一片狼藉。

一言以蔽之,我二姐懒得上了境界。她哪天结婚,有必要陪嫁一个保姆,否则那男人太命苦了。

“唉,你们,有没有……我是说,有没有……叫过床?”宋家雯摩挲着手里的兰蔻礼盒,谢过我,却冷不丁红着脸憋出这么一个问题。

家雯的婚礼在后天,今天晚上,我和乐瑶买了香槟和烟熏三文鱼,庆祝她即将走入人生的一个新阶段。

家雯那间本来就不大的房间里堆满了东西,墙角是准备去蜜月旅行的箱子,旁边是娘家亲戚朋友送的各种礼物,零零色色,五花八门。

“都是些好看不实用的东西。”她抱怨。但事实上,她并不需要任何实用的东西,因为叔叔家里已经全都准备好了,连陪嫁的首饰都是男方贴的钱,顺手还替她表弟调了个好工作,乐得家雯的舅妈一个劲夸她嫁得好。婚礼本身就要十二万,我和乐瑶听了差点昏过去,我们工作到现在的积蓄加起来不够她三分之一个婚礼。这几天,家雯在突击护理皮肤,用的是一种新加坡进口的速成型乳液,一小瓶就要两百多块,当然也是叔叔花的钱。就刚才两个小时,叔叔已经打了三次电话来,嘘寒问暖地问候即将做成熟饭的生米。

乐瑶“扑哧”一声把香槟喷了我一身,“你说什么?”

“我是说,你们,是怎么……叫床的?”家雯的脸更加红了。

到这里,我和乐瑶才想起,家雯还是处女。她以前交往男朋友,从来发乎情止乎礼,绝不越雷池一步。

“叫床的声音,是不是真的……像书上写得那么夸张?”原来,她还真是在虚心请教一个技术性问题。

技术性的问题,就需要技术性地严肃地处理。我看看乐瑶,她看看我。

“你说。”

“你说。”

“你比我大。”

“你比我早啊,闻道有先后。”老实说,如果不是乐瑶的影响,我或许也会像家雯这样坚守防线,而不是交往几个月就从二姐那里搬去和男朋友同居,弄得老爸一年以后知道了仍然惊愕不已,指着二姐的鼻子怒斥,“你,你是怎么管教她的”,然后指着我们一起怒斥,“养女不教如养猪!”

我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离二姐的家很近,便住在她那里,后来偷偷搬出去,她一直替我打掩护——尽管并不欣赏我的恋爱对象。

“小安和你不一样,”老爸把皮鞋的铁掌在地上跺得当当响,“这样叫我……这叫我怎么对得起她的父母啊!你说,你说啊,哪天要是她父母找来……”满脸一本正经。二姐和我面面相觑,没想到老爸居然还操着这份闲心。

迂腐到了某种程度,也不失纯真。二姐已不是少女时代那只一点就着的炮仗,我自知理亏更不敢出声。结果还是二姐安抚老爸,“您放心,那男孩子我见过,人不错,很有前途,正在努力工作存首付呢,打算存够就买房子结婚……年纪轻嘛,现在的小孩子都这样,有责任心就可以了……”一面朝我使眼色,我立刻跟着点头如倒蒜。老爸历经艰苦给了我们一个还算幸福的童年,现在轮到我们来呵护他老人家的纯真,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老爸召蔡某某晋见,像当年见童子捷那样,连汤带水热腾腾地灌一本《朱子家训》,并教诲“以史为鉴,大丈夫当先成家后立业为上”,就差挑明“小子,赶快娶我女儿吧”。可惜我们终于分手,我和二姐、舒颖姐姐并排变成老爸的“心头之大憾”。

乐瑶后来告诉我,其实她第二天就后悔了,前校足球队队长一起床就和她吵架,说她做的早餐不好吃,“连猪食都不如”。

那一阵乐瑶经常找我哭诉,直到他们分手,她遇到现在的周凯。现在乐瑶再也不必自己动手,因为周凯会天天在她起床之前就把早饭做好,然后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温柔地把她吻醒,超级文艺的镜头,天天早晨准时上演,真令人羡慕。

“你叫叫看她就知道了。”乐瑶嬉皮笑脸。

“你自己叫。”我把一个靠垫朝她扔过去。

拉扯半天的结果是,我们上网百度。家雯终于放心,叫床和吃饭睡觉抹口红一样正当,而男人也绝不会因为这个觉得她不淑女。

解决了叫床的问题,是皮肤的问题,家雯担心她用的紧肤乳液会过分收干皮肤、影响化新娘妆。然后是皮鞋的问题,家雯的皮肤不是很白,于是千挑万选找来一种象牙色的婚纱,却怎么也挑不到适合的皮鞋,现在那一双虽然颜色接近,但到底差一点。

“婚礼那天一定要注意,鞋子最好不要露出来。”她叮嘱自己。

然后我们拿出吉他弹That's What Friends Are For和Yesterday Once More,弹我们还记得谱子的所有老歌,弹着弹着,家雯不知怎么的情绪低落起来,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一声不发。过了很久,两行眼泪慢慢地从她茂密的睫毛中滚了下来,把我和乐瑶吓了一大跳。

“我觉得,”她把头伏在沙发背上抽噎着说,“我怎么觉得,我的人生,还没开张,就要打烊了呢……”说完了接着使劲地抽噎。

我们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家雯那一脸的水,并非出于幸福。于是我们一边一个拍着她的肩膀,试图安慰她,“不要紧,不要紧的……等你结婚以后习惯了就好,真的,一咬牙就好了。”

我以为家雯还在为“叫床”困扰,只好做出一副“过来人”的口吻,顺便用力咬了咬牙,可家雯只是一个劲地摇头,泪水还是流个不停。

“你别这样啊,你再哭的话,皮肤一肿,这些化妆品就都白用了……哎呀,你的眼泡已经开始肿了,别哭了,快别哭了!”乐瑶拿过纸巾来给她擦眼泪,声音里透着可惜,“你这样哭,那个叔叔看见了要心疼的!”

“你们不知道……”家雯推开我们,坐直了身子,愣愣地看着沙发旁边一个小书架,慢慢停止了抽泣,人却一动不动,神情里像是受了很大的委屈。

我和乐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从前我和乐瑶对家雯的准老公有“横看成岭侧成峰”般的不爽,但那位叔叔用愚公样的意志慢慢使我们改变了看法,而后天那有十层蛋糕和香槟龙虾的婚礼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一致同意家雯嫁得一张好饭票,岂止开张大吉,简直幽香拂面,紫气兆祥,谈什么打烊。

家雯从书架上拿下一张CD,封面上是阿兵哥打扮的周杰伦,那便是两年前的《七里香》。那年家雯生日,有人把它寄到她家里来,包得很漂亮,卡片上却只有“生日快乐”四个字。

当时叔叔刚开始追求家雯,送来九十九朵玫瑰,把宋家几乎变成了花房。手笔惊人,加上家雯也不是第一次被人暗恋,我和乐瑶都没把那张《七里香》当回事,她笑着说了句“这个人还挺有心的”,也就不再提起了。

宋家雯蜗牛爬树般走一步缩半截地讲了半天,才基本道出个头绪。原来,不久前她收到一封电子邮件,是两年前给她匿名寄来CD的人。家雯给我们看那封邮件,折得整整齐齐塞在《七里香》的CD盒子里,当然是个男人写来的,字很漂亮,说暗恋她很久,一直不敢表白,祝愿她新婚快乐,生活幸福,最后“我忍受怯懦和嫉妒的折磨,我那样真诚,那样温柔地爱过你,祝上帝会给你另一个人,也像我一样真诚地爱你”。

“祝上帝会给你另一个人,也像我一样真诚地爱你。”乐瑶一连念了几遍,声音越念越酸,“这人长得怎么样?”

“……一般吧。”家雯咬咬嘴唇,“以前同事的时候不怎么说话,不过人挺好。”那是她从前那家青少年刊物一位编辑,不知怎么的轮到负责杂志中页那几张粉红粉蓝的青春期栏目,专门负责解答少男少女难言之隐——其实这个年代,少男少女早已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无非过过眼瘾。

“他的笔名很土,叫阿平哥哥,那个时候我们都喜欢看他的读者来信,五花八门什么内容都有,他还真的每封都回复,经常在办公室写到深更半夜。”

“长得像谁?”

“有点像……黄晓明。”

乐瑶叫起来,“帅哥啊。”

“我不喜欢黄晓明那个类型。”家雯扁扁嘴。

“我喜欢。”乐瑶嘟起嘴。

“那给你好了。”

“我有病啊,人家暗恋的是你,你看你看,”乐瑶又从头念起,“‘亲爱的家雯,请允许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么称呼你,已经整整四年了……’”她的脸上浮起一种便秘般的神情,“宋家雯,你的命实在是太好了!”

“好什么呀!”家雯紧皱起眉头。

家雯和那个男人“来而不往非礼也”地通了好几封邮件,打过两通电话,还曾彻夜在MSN上聊天。

“他每天都在博客里播放周杰伦的歌,一首比一首悲伤,”家雯抱起膝盖,“想不到以前在一间办公室里同事整整大半年,抬头不见低头见,讲的话加起来还没现在几星期多。”

“当时你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家雯沉默了一会儿,“那时候刚刚上班,很讨厌那个地方,一心想着跳槽。他也说,我工作不到几天就向人打听调动的程序,不会在那里久待。”

“后来我想起来,有一回周末加班,他买了哈根达斯冰淇淋请我吃,我正好来月经就说不喜欢吃冰淇淋,弄得他被几个同事嘲笑,挺尴尬的……后来也就没什么了,他这个人又有点内向……后来我就走了……”家雯的声音细下去,细下去,慢慢地又带着点哭腔。

“唉,人家呀,肯定是知道你想把自己卖个好价钱,当然望而却步啦。”乐瑶叹口气,“那你喜不喜欢他?”

家雯摇摇头。

“不喜欢?”

她又摇摇头。

“喂,你到底喜欢还是不喜欢?Yes or No?”识时务者为俊杰,不识时务者为乐瑶,她撇着嘴火上浇油,“连周凯都说,他最初追我的时候想好约我三次,要是第三次还不成功就算了。这样的男人多难得啊,你呢,把人家当抹布一样乱塞……”她啧啧嘴。

“她又不知道。”我插嘴。

“这种事情,怎么可能完全没有感觉,无非自己不想有感觉而已,等到明白过来,已经晚了。”又是一瓢油。家雯眼泪汪汪,眼看脸上又要刮台风。有时候乐瑶的确不太长脑,奇怪的是,她的胸也才不过34B,又没胸又没脑,她到底靠什么把那么多男孩子迷得团团转?

这个时候电话铃响,家雯使劲摆手,于是我硬着头皮拎起话筒。

果然是那位叔叔,声音颇为兴奋,“小雯在吗?”

“小雯……”我看看家雯,她接着摆手,“小雯在卫生间。”

“那我等她出来。”

我又看看家雯,“她在洗澡。”

“洗澡啊……那麻烦你告诉她,我妹妹替她找到了一双皮鞋,颜色和婚纱很配,样式也很好。”

“噢。”我干巴巴地回答。

“要不我现在拿过去给她试试?不合脚的话,明天还可以去换。”

“……现在啊,”这下乐瑶和家雯一起用力摇头,“现在……太晚了吧,她说过一会儿就要睡了。”我有些恼火何以自己莫名其妙担起了圆谎的重任。

“那好,我明天送过去,”叔叔有一点扫兴,但立刻又振奋起来,“对了,你告诉小雯,洗完头记得把头发吹干,否则将来年纪大了会头痛。”

“噢,我知道了。”我舔舔嘴唇,突然觉得那只鞠躬尽瘁的老牛好可怜: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估计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竟然还让准老婆觉得人生快打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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