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呦!”
“啪啦!”一块木桩被分成了两瓣,掉在了地上。
凡妮莎正在拿着一柄金色的斧头劈柴,在乌所诺斯山顶上,如果没有时刻燃烧的火焰,她一个小精灵是会被冻死的。
当然了,身为巨龙的我就没有这个担忧了。
并不是我不想帮她,而是因为我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上次不小心把她的斧头柄弄断后,她就再也不让我帮忙了。
不过严格来说,我应该算是帮了忙的才对,因为那柄斧头的金色斧刃,是用我的鳞片打磨成的。
听说在人类的世界里,我的鳞片可以制作成世界上最厉害的武器,但是在凡妮莎手上,它就只能制作斧头。
干柴已经堆成了一小堆,她现在不过是为了好玩罢了。
“凡妮莎,你能不能不要再劈柴了?”我看着头顶上的一轮红日“已经正午了,我饿了。”
“尼尔!”凡妮莎揪着我的指甲大喊“你这个不干活的家伙没有立场说话,好吃懒做,你已经是条废龙了!”
我有点委屈“我想帮你,是你自己不用的。”
“哼!”凡妮莎将斧头丢在地上,掐着腰说“你的那大爪子落下来,我好不容易搭成的屋子就又会被你弄塌了!”
“好吧。”我没办法了,只能看着她在自己的小屋前面忙碌着。
“好啦好啦!”凡妮莎忽然踢了我一脚“我给你做烤鱼吃还不行嘛!真是的,我可是精灵公主哎,居然变成了你这条龙的保姆,我当初真是傻,居然看上了你这条笨龙!”
说完,凡妮莎将自己金色的长发盘起,带上了一双树叶做的手套,从我的翅膀下拖出了一个超大号的烧烤架。
最近几年我已经不会再吃生的比拉鱼了,因为凡妮莎会帮我把他们烤熟,烤鱼的味道真是不错。
话说我当初明明自己就能够烤鱼的,为什么我没有这么做呢?难道真的像凡妮莎说的,我其实是一条笨龙?
“尼尔,下次再去捕鱼的时候,能不能找一点椴树种子带回来种在山上啊?我喜欢椴树,它的叶子很漂亮。”
“不行。”我认真地想了想“乌所诺斯太高了,椴树在山顶上活不下来的。你要是喜欢,下次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多摘一点不就好了?”
“你以为我不想么?”凡妮莎恶狠狠地说:“山顶上这么冷,我带上来的段树叶子第二天就都冻坏了!”
“那你还想在山顶种树?”
“想一想不行吗?”
好吧,我不说话了。谁让你现在是我的衣食父母呢!
等着凡妮莎把比拉鱼烤熟,我忽然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
我的耳朵很灵敏,可以听到一千米特尔远的声音,就算是凡妮莎这个精灵长了两只长耳朵,在听力方面她还是不如我的。
“你把烤架和鱼先收一收。”我催促道。
“怎么啦?”凡妮莎拿出各种各样的调料“就快要烤好了。”
我吞了吞口水,忍着一口吃掉那条烤鱼的冲动“好像有其他的生物上来了,不知道是人类还是矮人。”
“哇!”凡妮莎的碧绿色的双眼变得亮晶晶的“又有人类来挑战你了吗?”
“都说了分不清是人类还是矮人!”我稍微活动了一下身子。
我听到了金属盔甲摩擦碰撞的声音,世界上穿戴金属盔甲的只有人类和矮人,而精灵比较喜欢穿各种植物编制的战衣,至于兽人,它们就只是用毛皮遮挡住重要位置罢了。
“嘿!尼尔,打个赌?”凡妮莎将还没烤熟的鱼拖回小屋里“猜一猜他们能够在你这里支撑多长时间?”
“不赌。”我对于这种事情没兴趣。因为他们能够在我的攻击下坚持多长时间主要取决于我的心情。
我心情好的时候,会让他们多打几下,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把他们都轻轻地吹下去。
“你真没意思。”凡妮莎收拾好自己的所有痕迹,蹦蹦跳跳地跑到了一块大石头后面。
那是她专属的观赏位置,每次有屠龙勇士上来的时候,她都会躲在石头后面给我加油。虽然看实际情况他更应该给那些屠龙勇士加油。
因为勇士们是来救她的,虽然这件事从始至终都是一个误会。
原则上来说,我和这位精灵公主并不是一伙的,虽然私下里我俩都把对方当做是朋友。
但是凡妮莎是个疯丫头,她就喜欢看那些壮志屠龙的勇士们前赴后继地上来送人头。有时候我不小心把勇士打晕,她甚至会在他们的身上搜刮战利品。
所以即使我没有下山抢过任何东西,可是我的窝里却堆满了越来越多的宝物。
上来的是七个矮人,他们比人类和精灵矮上很多,有着粗壮的四肢,能够使用很大的武器,比如战锤什么的。
凡妮莎在石头后面对我比了个加油的手势,看来她也不看好这群矮人们。
我不知道这七个矮人为什么会来挑战我,可是想打败我的话,七个怎么够呢?至少也得七千矮人才能够稍微让我认真一点。
“嘿!金霹,我们找到了光之龙的巢穴!”一个留着火红色大胡子的矮人大叫了一声。
他的腰上挂着一只战斧,那只斧头比凡妮莎用来砍柴的斧头要大上几圈,不过它应该并没有多么锋利。
“是啊,山姆!”一个肤色偏黑的矮人回应道:“杀死巨龙,把那个好看的公主抢回去!”
我已经不是第一次看到这些来拯救凡妮莎的生物了,可是今天我多留了一个心眼,因为他们说的是“抢回去”而不是“救回去”。
抢公主应该是我的任务,作为矮人,他们为什么放着矿山里面的宝石不挖而是要和我抢工作呢?
虽然我也不喜欢这份工作,而且我也从没真的做过这份工作。
“山姆,弗罗多有没有和你说过公主长什么样子?”金霹拿出了自己的战斧“我们总不能连公主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就把她献给弗罗多吧?”
“他也不知道。”山姆回答道:“他是听他的表兄比尔博说的,他从没见过公主。不过他承诺给我们二十个金币,别忘了,弗罗多是村子中最富有的!”
“好吧,为了二十个金币,今天金霹大爷要杀掉这头巨龙!”说完,金霹挥舞着战斧扑了上来。
其他的六个矮人也各自抽出武器,冲到我身边一通乱砍乱砸。
不过他们的力气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他们使用的武器也不够锋利,就算他们用尽了全力,也没能在我好看的鳞片上留下痕迹。
我有点不高兴了。
他们说那个叫弗罗多的矮人想要从我这里把凡妮莎抢回去,他怎么能这样做呢?难道屠龙勇士的使命不应该是拯救公主吗?
虽然我这条从未履行使命的巨龙并没有资格说这种话。
我站了起来,我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站起来了。
站起来之后,我的身体有一百米特尔高,可是这群矮人并不惧怕我这么庞大的身躯,反而是更加卖力的攻击着我。
我抬起脚,轻轻地跺在地上,整座乌所诺斯山好像都颤抖了一下,这七个矮人全都被这股震荡给掀翻在地。
我没有给他们站起身来的机会,抓起一块石头将他们一个个敲昏。
凡妮莎从石头后面跳了出来,拎着自己的裙角跑了过来,在七个矮人的身上用力的踢着。
不过她是个女孩子,就算是再怎么用力,有能有多大的作用呢?
“你在干嘛?”我觉得凡妮莎作为精灵公主,这种做派实在是太有损她的身份了,而且从我这个角度看,她这种激烈的动作有点走光了……
“我要踢死这几个敢打坏主意的家伙!”凡妮莎脸上满是恼火“他们居然想把我抢回去献给那个谁谁,真是气死我了!我可是高贵的精灵公主!”
“喂,尼尔,帮我把他们从山顶上丢下去,我要让那个矮人知道,敢打我的主意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我不。”我拒绝了凡妮莎的要求“我不想杀掉他们,而且就算我那么做了,也没人会知道打你的主意会是什么下场,他们只会觉得我更加可怕了。”
“啊呦!这些矮人怎么这么重!”凡妮莎拽着那个金霹的红色胡子用力,虽然她比这一地的矮人都要高,可是她却根本拉不动这个昏迷的矮人。
“好吧好吧,我来帮你。”我看不过去了,抬起我的前爪一个一个地将他们从山顶上弹了下去。
我估计他们会从山顶上滚下去几十米特尔,以矮人的身体素质,这个高度是不会让他们丢了性命的。
“这就对了!尼尔!”凡妮莎抱着我的前爪,爬到了我的头上来“你要时刻记得你是和我一伙的,要是有人敢欺负我,你就帮我咬他们!”
我不想理她,再次趴在地上,看到了落在地上的一片白色的东西。
“这是什么?”我用指甲小心翼翼地将它勾住,放在了眼前。
那好像是一个白色的信封,上面用红色的火漆封住,火漆表面有一只漂亮的火焰郁金香花,我见过这朵花,前几天那个亚拉冈的宝剑上也雕刻着一模一样的花。
现在那柄宝剑已经被凡妮莎据为己有了。
“给我看看。”凡妮莎翘着脚站在我的鼻子前,一把将信封抓了过去。
“你能不能站在安全的地方?”我有些担心他这样会摔下来“而且你这样站在我的鼻尖上,我会斗鸡眼的,我可不想成为一条斗鸡眼的巨龙。”
“哎呀,不好了!”凡妮莎好像把信封打开了,看了一会,她忽然露出了苦恼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