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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跟动物学习生存(6)

我们乡下没有毛驴,只有黄牛和水牛;都是耕牛。那是些忠诚而又劳碌的牲畜,吃几口草,然后就是没命地耕田犁地。毛驴大抵也是劳碌的,被人驱作脚力,当坐骑。你看,在阳春三月,连天接地绿油油的一片麦地里,颠悠颠悠地浮动着一个骑着毛驴,穿着乡间蜡染花布衣衫的回娘家的小媳妇,那是多美的一帧风景!毛驴也用来耕地和拉车,但那是在北方,我们这里很少见。毛驴更多的是用于拉磨。在制作挂面的小作坊里,一边是踩得咣当响的箩筛,一边是蒙着眼罩拉磨的毛驴。箩筛敲打的节奏越快,拉磨的毛驴也就跑得越快。拉磨时一定要给毛驴蒙上眼罩,据说是怕它头晕。毛驴会不会头晕,我不得而知,但卸下眼罩,毛驴就不肯走。

毛驴善走夜路,天再黑,它都能行走。毛驴的两条前腿内侧,各有一块鸡蛋大的暗黑色的斑,很像眼睛,父亲说那就是毛驴的夜眼。我不相信,有几次冒着被毛驴踢上一脚的危险,蹲下身子去摸那斑,竟不是眼睛,而仅仅是一块灰黑色的毛斑。

中学课本上有篇《黔之驴》的课文,说是驴身材高大,让虎惧怕。后来虎发现它除了踢一脚之外,再没其他本事,便把它吃了。我很为毛驴抱屈,它的本事本来就是帮人干力气活的,你犯不着拿它去斗老虎!

骑毛驴走路大概很有情调,我没骑过,没感觉。而我的同乡戴名世——南山先生骑过,而且从北京开始一路骑来,燕赵齐鲁河洛,直至浙江的雁荡山。一路风光,一路文章,好不潇洒,真个是“倾倒当时”哩!我想,戴名世一准也喜欢毛驴,一准也曾蹲下身来,摸过毛驴的“夜眼”。

戴名世年轻时就考了功名,补正蓝旗教习,授知县。但他或是觉得做官不如骑驴痛快,就将那顶戴花翎给扔了,骑驴走过大半个中国。但他晚年还是做官了,考了个探花,得了个翰林院编修。或是觉得老了,骑不动毛驴了,就戴上顶戴花翎,给皇帝老子编历史去吧。而他为人或是狂傲了些,一张口、一支笔也尖刻了些,针砭时政,抨击官宦,开罪于人。以至有御使赵申乔以《南山集》事,劾他一本,让他罹“文字狱”,血淋淋地被腰斩。先生被杀之后,据说举国上下所有的毛驴,都声嘶力竭地大叫了三天,为他喊冤。也正是因了这个传说,我对毛驴越发刮目相看,那憨头憨脑的牲畜,倒是有情有义。

一家火锅城,据说是因上好的驴肉而生意火爆。

被几个朋友邀着,兴冲冲来吃驴肉火锅,临吃的时候却下不了筷,没胃口。倒是想起驴的那些好处,诸如勤劳、憨厚、忠诚等等。我这人特怪,有两类东西不吃:一是肮脏丑恶;二是绝对美好。就因为一句两句“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和“青草池塘处处蛙”,而不肯吃蛙;也因为《封神榜》中有“文王吐子”的传说,而不肯吃兔子。而今,倒因为和驴的某些瓜葛,而不吃驴肉了。人们把“吃”,归在文化的范畴,叫做“饮食文化”。我不吃驴肉,大抵也算是一种文化心态罢。

毛驴的时代已经过去,在我们这里,毛驴已很少见了。每每到东门桥头去,老桥犹在,那片曾经拴过许多毛驴的河滩犹在,而我童年见到的前腿内侧有着“夜眼”的毛驴却不知所之。不知为什么,我竟然因此平添了一丝失落与惆怅……

在公园门口,有一个黑瘦的汉子正在收这小虫,有几个孩子比我们早到,正在数虫子、付钱呢。我心中好不紧张,怕这走方郎中收够了后,不要我们的了,赶紧挤进去。

蛘虫

文/范锡林

我至今也不知道它的学名是什么,我们叫它yáng虫,不知该是洋虫,还是蛘虫,姑且叫它蛘虫吧。

那时候,几乎所有的男孩子,都养着这小虫。

这小虫,约摸米粒那么大,细长鼻子,红黑甲壳,挺俊的。

找一个“百雀灵”空盒子,剪两块小绒布,垫在里面,放一些炒米、蚕豆、花生米,就成了它们的快乐家园了。

过几天打开一看,哇,炒米、蚕豆、花生米全被这些小虫咬得像杭州灵隐寺旁的飞来峰一样,千洞百穴,玲珑剔透,于是,使你生出许多奇妙的想象。

讲究一点的还弄来一些杜仲、红花、大枣放在里面,据说,这能使它们家族更兴旺。

关于昆虫的基本知识,我们最初就是从养这小虫子得到的。

在一个“百雀灵”盒子里,它们祖孙几代同时存在。最小的我们叫它“蛆”,像米蛀虫一样,是它的幼虫。过些日子,“蛆”就成了“老头儿”,也就是它的蛹。那是最有趣的了,白玉样透明而晶莹,拱着背,几对雪白的纤足弯曲着“攒”在胸前,像是颔下一部白胡须。才开始,碰碰它,它的尾巴还会很不乐意地一扭一扭,以示抗议。后来,就干脆不睬你了,俨然一个慵懒傲慢的老头儿。再过些日子,“老头儿”倏然一变,就成了成虫了。新的成虫甲壳是浅红的;越老,它甲壳的颜色就越深。

奇怪的是,这“蛆”怎么变“老头儿”,“老头儿”又怎么变小甲虫的,我从来也没看到过究竟,也许这是属于它们家里的秘密,天机不可泄露。

我专门取出一只“老头儿”来,大眼一眨不眨盯着它,下决心要看它怎么摇身而变的。可它似乎是晓得的,就是不动弹,等我实在不耐烦受不了,把它丢在一边,跑出去溜达一下,再回来时,它却像存心捉弄你,老母鸡变成鸭,变好了。一层透明的蜕壳,漫不经心地丢在空盒子里,而一只浅红的新鲜的小甲虫,正踌躇满志、精神抖擞地“梳”着它的小小触须。

养它的乐趣,最主要的在于,原先冷冷清清的二三只,过几天,打开盒子来,一拨动,无端多了许多“蛆”许多“老头儿”,成了好热闹的一家子了。于是大喜。

下课时,彼此拿出“百雀灵”盒子来,比谁的更多,交换盒子里的那些食料,让小虫也丰富菜谱,改改口味。

上课时,也忍不住打开,捉出一只来,瞧它在文具盒里的方方圆圆上高高低低地爬动、寻找,便仿佛自己在高山大谷里探险,而老师则以为你在专心地看书呢。

冬天,把那小盒子放在贴胸的口袋里,晚上记着把它放在枕头下,一点也不敢马虎,使自己徒然有了一种很庄严的责任感。

有的同学不小心,一夜没焐好,第二天打开盒子已经全军覆没。于是,大家从自己盒里分出一二只来给他。一本正经地用舌头去舔那小虫的屁股,辣乎乎的很够味,则是公的,否则是母的。不久,他就又会拿出一满盒来,也分不清它们到底是哪家的后代。

忽然,有个消息说,公园门口,有个走方郎中(江湖医生——编者注),专门收购这小虫,每三只一分钱。

那时候,一分钱可以买一支铅笔,五分钱可以买一大包五香豆。

于是,我赶紧回去,费了好大的劲儿才点清了自己的财产,因为它们毕竟是活的,共六十六只,大吉大利之数。

星期六下午,我跟同桌一放学,就奔公园去了。一路上盘算着,卖的钱该怎么用,可一直到公园门口还没拿定主意,要吃和玩的好东西太多了。

果然,在公园门口,有一个黑瘦的汉子正在收这小虫,有几个孩子比我们早到,正在数虫子、付钱呢。我心中好不紧张,怕这走方郎中收够了后,不要我们的了,赶紧挤进去。

只见那走方郎中把那些已属于他的小虫,一股脑儿倒进一玻璃瓶里,小虫子刚从生它养它的那个温暖而芬芳的安乐窝里,一下子掉进这冰冷而光溜溜的陌生地方,好不惊慌,一个个大难临头似的争着往上爬,可是爬不了多高,就纷纷滑下去了,好狼狈。

走方郎中往瓶子里注进一钵子烧酒,再把瓶口封好,说,这酒活血去伤健身补精神。我们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那瓶子,小虫子在酒的大海里使劲儿挣扎,拼命想浮上去,可几个来回后,无可奈何地悠悠然沉下去了,不一会儿,连最顽强的那几个也不再动弹了。

我们看呆了,走方郎中说:你们有多少,拿出来吧。

我望了望那瓶子说:我们,不卖了。同桌也说:不卖了。

走方郎中问:为什么?

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也说不清到底是为了什么!

要收获,就要付出。没有痛苦的经历和自己的默默付出,哪来这么丰硕的成果?能够培育出这么好的珍珠,我感到高兴和自豪!

河蚌育珠

文/钱欣葆

在清澈的水中,河蚌们都在默默地培育珍珠。灰河蚌从来没有培育过珍珠,好奇地问黑河蚌:“在身体内培育珍珠好玩儿吗?”

黑河蚌对灰河蚌说:“说实话,培育珍珠非但一点也不好玩儿,而且还有些痛苦。培育珍珠时必须让粗糙的沙粒进入体内,沙粒把柔软的身体擦出伤口,十分疼痛。我们的身体不停地分泌液体,不断包裹沙粒,经过许多个日日夜夜才育成珍珠。”

灰河蚌说:“既然培育珍珠不好玩儿,甚至很痛苦,那你为什么还自讨苦吃呢?”

黑河蚌张开身体,露出一颗颗晶莹的大珍珠,灰河蚌见了十分羡慕。黑河蚌说:“要收获,就要付出。没有痛苦的经历和自己的默默付出,哪来这么丰硕的成果?能够培育出这么好的珍珠,我感到高兴和自豪!”

丈夫一离开房间,妻子就飞快地起床,穿衣。她激动万分,眼里闪烁着幸灾乐祸的光芒。她先给警察打电话,然后给精神病医生打电话,叫他们赶快来她家,带上一件给疯子穿的紧身衣。

花园里的独角兽

文/[美]詹姆斯·瑟伯

从前,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早晨,有一个男人坐在厨房角落的小饭桌旁吃炒鸡蛋。偶尔一抬眼,他看到花园里来了一只独角兽,全身洁白,头顶上长着一个金色的角,正在安详地吃玫瑰叶。这个男人登上楼,来到卧室,看到妻子还在酣睡。他叫醒了妻子。“花园里有只独角兽,”他说,“正在吃玫瑰叶。”她睁开了一只眼,有敌意地看了看他,“独角兽是一种神兽,”她说。然后转过身去背对着他。男人慢慢地下了楼,走出房间,来到花园独角兽还在那儿,正在郁金香丛中慢腾腾地吃着花叶。“来,独角兽,”男人说,他拨起一棵百合花给它吃。独角兽严肃地吃了百合花。由于花园里有只独角兽,男人十分高兴,又跑到楼上叫醒了妻子。“独角兽吃了一棵百合花,”他说。他的妻子坐了起来,冷冰冰地看着他。“你是个神经病,”她说,“我要把你送进精神病院去。”男人从来都不喜欢“神经病”、“精神病院”之类的字眼,尤其是在这个阳光灿烂的早晨,花园里有只独角兽的时候听起来就更加刺耳。男人沉默了一会儿说,“咱们等着瞧吧。”他走到门口时又说,“它额头中间有一只金色的角。”然后他又回到花园去看独角兽。可是独角兽已经走了。于是男人就坐在玫瑰丛中入睡了。

丈夫一离开房间,妻子就飞快地起床,穿衣。她激动万分,眼里闪烁着幸灾乐祸的光芒。她先给警察打电话,然后给精神病医生打电话,叫他们赶快来她家,带上一件给疯子穿的紧身衣。警察和精神病医生赶到后,坐在椅子里,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我丈夫今天早晨看到一只独角兽。”她说。警察看看精神病医生,精神病医生看看警察。“他告诉我,独角兽吃了一棵百合花。”她说。精神病医生看看警察,警察看看精神病医生。“他告诉我,独角兽额头中间有一只金色的角。”她说,警察看到精神病医生发出的严肃的暗号,便从椅子里一跃而起,一把抓住了这个妻子。由于她拼命挣扎,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制服了她。就在他们给她穿上紧身衣的时候,她丈夫进来了。

“你对你妻子说过你看见过独角兽吗?”警察问道。“当然没有,”丈夫说,“独角兽是一种神兽。”“这就是我想知道的一切。”精神病医生说,“把她带走。很对不起,先生,可是你的妻子疯得跟樫鸟一样。”于是他们把她带走了。一路上她骂不绝口,尖声大叫。他们把她关进了精神病院。从此,丈夫过得很幸福。

一阵大雨哗哗浇下来,落到艾玛身上,他的花格子又露出来了。当艾玛给冲洗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所有的象还在笑个不停。

花格子大象艾玛

文/[英]大卫·麦基

森林里有一群大象,他们有的年轻,有的年老,有的高,有的胖,有的瘦。这些象虽然长相不太一样,但他们全是一种颜色,只有艾玛,它是一只奇怪的花格子大象。

但是,艾玛是一只快活的大象,只要有它在,森林里就充满了欢乐。

一天晚上,艾玛翻来覆去睡不着,他一直在想心事:为什么我是一只花格子大象,而不像大家一样是灰色大象呢?我可不愿意跟别人不一样。早晨,趁大家还没有醒,艾玛就悄悄地溜走了。

走了半天,艾玛终于找到了他要的东西——一棵大树!果子的颜色正是所有大象们的颜色。艾玛抓住果树摇呀摇,摇得树上的果子全掉到地上。等到满地都是果子,艾玛就躺在果子上打滚,滚过来滚过去,滚过去滚过来。然后他又抓起一把把果子往身上擦,直到身上都是果汁,再也看不到他身上的五颜六色。现在,艾玛看上去和其他大象没什么两样了。

艾玛高高兴兴地走在回去的路上,他又碰到了早晨见过的那些动物。“你好啊,小象!”动物们跟艾玛打招呼。艾玛心里真高兴:“咦,他们没叫我‘艾玛’,而是叫我小象,看来,他们没有认出我来。”

艾玛回到象群那里,谁也没有注意他。大象们站着一动也不动,好长时间都这样。艾玛从来没有看到他们这样严肃过,越看越是觉得好玩,最后终于忍不住了,举起长鼻子,有多响就多响地大笑起来:呵呵呵呵,哈哈哈哈……所有的大象都大吃一惊,蹦得老高,跳得跌出老远:“哎哟,天哪!”他们叫着,看到艾玛,笑得停也停不下来。

这时一阵大雨哗哗浇下来,落到艾玛身上,他的花格子又露出来了。当艾玛给冲洗得干干净净的时候,所有的象还在笑个不停。“噢,艾玛,你开过不少很好玩的玩笑,可这一个是最最好笑的。没多大功夫,你就原形毕露了。”“我们应该有一个艾玛化装节,每年到今天,所有的象必须把自己化装成五颜六色,而艾玛就必须化装成我们的颜色。”

这群象就真的这么做了。每年的这一天,他们化了装大游行。到了这一天,如果你碰巧看到一只象是普通的颜色,那一定是艾玛!

我迷迷糊糊地四处张望,一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了,摔了个“狗吃屎”,嘴里含着一大口青草。我把青草吐了出来,继续往前走。奇怪,这青草怎么有水果味?

小羊城堡

文/毛斯嘉

晚上,我困极了。爬到床上,刚想躺下,又坐了起来。怎么回事?我怎么悬在了半空中?天啊,床没有了,变成了一大块草地。我迷迷糊糊地四处张望,一不小心,被一块石头绊倒了,摔了个“狗吃屎”,嘴里含着一大口青草。我把青草吐了出来,继续往前走。奇怪,这青草怎么有水果味?

这地方怎么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出现?有时,我身在一片灰白色的浓雾之中,有时,又脚踏实地地走在青草地上。不知走了多远,我看到了一群羊,没错,是一群羊,一群彩色的羊。我加入其中,也成了一只羊。我和它们一起往前走,走到了一座美丽的、四周环绕着荆棘与玫瑰的城堡。我们穿过了城堡,看见灰姑娘丢下的水晶鞋,快乐王子的眼泪,还有沉睡千年的睡美人。我多么羡慕睡美人,她可以不管不顾地睡上一千年,不怕有人打扰,也不用上课、写作业。

那群羊到了城堡花园,停下来,喝水,吃草。草是柠檬味的,水都是牛奶。它们教我把月光揉碎,做成回味绵长悠远的老酒,老的时候慢慢品尝,就会想起过去的快乐时光。

可是,我终究不是羊,我得回家。它们挽留我,我想了一千年,终于留了下来,每天,我和小羊们一起吃草,喝水。

如果有一天,你在小小的月亮城堡里见到了一群羊,彩色的羊,羊群边有一位美丽的牧羊姑娘,那就是我。我和一群小小的羊,小小的月亮城堡一起,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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