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大劫,几乎将洪荒之中的散修除去十之七八,在大战之中身陨的散修不知凡几,让幸免于难散修心悸不已,不敢在参与到人族算计之中。
轩辕回了陈都,将九黎部落迁往南方十万大山之中,仍名为九黎部落,让其在此处休养生息,而后在力牧等的辅佐下治理人族。
人皇如何治理人族且不表,且说那洪荒南部阳虚山下一个叫玄扈的部落之中,部落首领玄仓正自在自家门前来回的走,面上焦急无边,边上的部众亦是一脸焦急地看着茅屋,自茅屋之中传出来一阵阵惨叫。这却是由于玄仓之妻正自在生产之中,到此时已然过了整整十二个时辰,可是孩子却还没有出世。
正在众人焦急之时,却见天空之中突然出现七彩云霞,直将整个玄扈部落都笼罩在其中。七彩霞光一过,就见一团玄黄色光芒落入那茅屋之中,而后只听得一声啼哭,茅屋打开,走出几个中年女子,对玄仓说道:“生了,生了,是个男孩儿。”
众人这才从刚才的异象之中惊醒过来,玄仓连忙跑进屋子,只见妻子满脸含笑地抱着一个孩子,抱过来一看,不由得大惊,只见这个孩子面目宽大,双瞳四目。想起刚才显现的异象,心想,我儿出生之时,天降异象,又生有异象,将来定然不凡,抱在怀里更觉爱煞。其他部落之民此时亦是一一进来贺喜。
就在众人沉浸在一片欢喜之中的时候,屋外传来一声“无量天尊”,声音轻柔,却传入了每一个人的耳中,将众人从欢喜惊醒过来。众人走出茅屋,只见一个身穿青色道袍,面目古朴,头上隐隐有功德金光的道人站在院中。正是因宝贝被抢,无事下山游历的武夷山萧升,玄仓见此,知其不是凡类,当下上前稽首道:“仙长有理,不知仙长光临玄扈部落,有何事。”
这玄扈部落偏远,自是不识得萧升这个神农定钱的高人。萧升也不以为意,还礼道:“贫道乃是武夷山中萧升道人,今算到你怀中孩儿与我有那师徒之缘,特此前来,你可愿将他拜我为师?”
玄仓和部众闻得此人便是帮助过神农氏的仙师,尽皆行礼,萧升袖袍一挥,将要跪下去的众人托起。众人便跪不下去。玄仓此时那还有不愿意之理,将孩子抱出,萧升开了法眼看去,只见此子周身功德金光缠绕,比之自己也不遑多让,知他跟脚,也不以为意,说道:“此子可有名?”
玄仓答道:“尚未取名,还请仙师赐名。”
萧升点了点头,说道:“如此便叫他仓颉吧。“你且抱回去喂养,待得他七岁时我来教他。”说完拿出一个玉符挂在仓颉脖子上,便腾云而去。
自此仓颉便在部落之中成长,此子也奇,并不像别的孩子那般顽皮,只是每日观看部落周围的各种事物,玄仓见此,知道他不凡,也不管他。转眼之间,七年已过,这一日,玄扈部落外围的一条小溪边,一个小孩正自聚精会神地看着河中发呆,却不料身后突然出现一个道人,见了小孩发呆,心下了然,当下走了过去,只见那小孩一边观看河流,一边在地上化些什么符号。萧升一看那符号,不由得大惊,这小孩所化的符号却是不凡,竟然与大道符文河字有几分相似,当然却没有大道符文的那种伟力,可却也不凡,那个符文周围的草木在这个小孩写出那符文后,竟然尽都有了几许湿意。
那道人也不打扰那孩子,任由他不断的画写,可是那孩子好似陷入了瓶颈,怎么写也不能狗完善那个河字。那道人见此,知道这孩子只能至此,当下轻咳一声,将那孩子惊醒,拿孩子转过头来,看了身后的道人一眼,不由得双眼发亮,忙跪下道:“弟子仓颉拜见老师。”
原来那道人正是萧升,七年已过,他前来教导仓颉,而那孩子正是仓颉。
萧升将仓颉扶起来,问道:“徒儿,你且告诉为师,为何要画这些东西?”
仓颉说道:“弟子见父亲管理部落,很多东西无法记录,因此常常忘记,因此弟子想,若是能够有一种符号专门记录各种事物,那就方便多了,可是弟子愚笨,去怎么也写不好这些东西。”
萧升闻言,眼前一亮,当年鲲鹏创造妖文,得了莫大的功德气运,因此受益无穷,想当初妖族并不是洪荒主角,尚且有这等大功德何况眼前已经成就洪荒人主角的人族,要是仓颉能够创造出适合人族使用的文字,那功德比自己还要多出不少,而且气运无穷。
当下按捺住激动的心情,说道:“且随为师游走洪荒,为师教你此法。”
说着拉着仓颉往部落之中走去,告知了仓颉父母,玄仓夫妇虽然舍不得,可是也不愿耽搁了儿子的前途,因此只得忍痛割舍。
带着仓颉离了部落,萧升除了教会仓颉基本的武道功法强身健体并没有教仓颉修行之法,只是带着他一路游走洪荒,并对洪荒之中的一草一木,一事一物都进行讲解,让仓颉了解其中的原理,如此过了一百二十六年,师徒二人来到陈都,仓颉前去见人皇轩辕,请为人族史官,以便能够更加了解各种事物规律,轩辕自是乐得成全。
仓颉在陈都呆了一百二十六年,遍观周天万事,俯察万物规律,终于明了其中道理。
这一日,仓颉辞了轩辕,来到洪荒睿德山,却见萧升已经等在那儿,见仓颉到来,萧升微微一笑,问道:“可明了?”
仓颉拜道:“弟子明了,多谢老师。”
萧升哈哈一笑,道:“既如此,你且施为,为师替你护法。”
仓颉点了点头,拿出一支玉光隐隐的毛笔和一张巨大的白色兽皮,行真子放眼看看去,却见两者皆不是凡物,那毛笔乃是顶级先天灵宝春秋轮回笔,那兽皮却是洪荒异兽识兽的皮,此兽虽然没有多大的攻击力,却能够识辨周天万物,比之那上知天文地理,下知鸡毛蒜皮的白泽还要厉害一些,只是战斗上与之相差甚远而已。
仓颉拿出二物,朗声说道:“大道在上,今有人族仓颉见人族不明万物之理,不查周天之律,浑浑噩噩,不知人族传承之艰难,特创立人族文字记录人族万事,以完善人族传承。”
仓颉声音传遍洪荒,一时间人族尽皆朝着仓颉朝拜,即使是人皇轩辕氏亦是弯腰行了一礼。
可是与人族不同,洪荒之中的其他种族尽皆惶惶不安,一片鬼哭狼嚎,踹踹不可终日。这却是人族若有了文字便有了传承,如此便可长盛不衰,其他种族的生存空间便会越来越小,而天地鬼神亦是愤怒不已,人族有了传承,产生种族凝聚力,渐渐丧失对鬼神的敬畏,这叫他们如何不怒。
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洪荒各族都不愿让仓颉顺利造字,族中高手尽皆往睿德山赶来。
此时萧升感应着那些往此处赶来的大能,虽然不惧,但是却也有几分凝重。他如今的肉身,道行皆以达到大罗金仙巅峰,半步准圣,可知其道行之高,只是此次关乎诸天万诸生存与气运,洪荒各族定然会派出族中最dǐng尖的高手阻挡,以自己的神通道行,这些人想要伤到自己和仓颉极为困难,可是若是阻碍了仓颉造字,那就不善了,因此暗暗将自己的灵宝咫尺杖,两枚落宝金钱,碧灵箫祭起,在虚空之中布下大阵,护住仓颉。
仓颉祷告大道之后,祭起春秋轮回史皇笔,在那兽皮上写下“天”字,只见那字刚一写下,瞬间大放光明,脱皮而出,飞上天空,照耀整个洪荒,洪荒之中,凡是人族之人,尽皆可以看到这个金光闪闪的天字,耳中不由自主的响起这个字的读音,并且有大道之音不停地解释这个字的意义。
萧升也没想到仓颉造字竟然有此威势,当初鲲鹏造妖文的时候虽然也是气势不凡,可是与这人族造字相比,却不知差了多少,天命主角,果真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