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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附录(4)

“风格是语言的表现形态”,威克纳格在《诗学、修辞学、风格论》中提出的这条定义。我们不能视为经典性的,但它的确是说出了语言在构成作家艺术风格的重要意义。我们新时期的中、短篇小说创作在题材的广度和思想的深度上,确实超过了“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的作品,但与那时的小说语言相比,特别是与那时的语言大师赵树理、老舍和孙犁相比,我们应当承认今天的小说语言还需要大大提高一步。从这一文学现状看,邓友梅在小说语言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是引人注目的。特别是作为一个追求民俗风味的小说家,语言对他说来更有特殊的意义。作者说:“好的小说语言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个是时代性,一个是性格化,再一个是地区特点。没有地区性的语言常常是没有特色的。”作者在语言上归纳的这三点,一些评论者也注意到了,强调了他的语言的京味儿的特点。我读他的小说语言感到还有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作者十分注意把握不同行业不同人物的语言的职业性,抑或可以叫作行业性、行话吧。人们说他的小说,写军人像当兵的,写念书的像知识分子,写市民像市民,写啥像啥,奥妙在哪里呢?我以为,重要条件之一就在于他透辟地掌握了不同行业的语言。这语言包括人物的对话,也包括行文中的描述。作者写的是北京民俗风味的小说,所以它要有很强的地域性,如果离开了北京方言,小说必将失掉了它的地方色彩。但是,方言是语言的地方变体,是一个地区共同性的生活与交际的工具。而北京地区又包罗万象,三教九流,每一种行业,每一个人物,又自有其共性与个性相统一的独特的语言。作者恰恰是准确地把握了这一特点,所以他的小说的叙述与描写的语言,人物对话的语言,具有时代性、地方性、职业性、个性化互为结合的质朴、简约、爽脆、透亮的风格,令人读来如闻其声,闻其声而知其面、见其人矣。

有例为证。康孝纯深更半夜请金竹轩对酒的一段对话,写得相当生动、传神。当康举杯祝酒时,金按住酒杯说:“请你把宣我来陪膳的用意说一说,不然这酒到肚子也不消化。”这里,“请我”不说“请”,单用一个“宣”字;二友对饮本是平起平坐,但他又说是“陪膳”,仅仅四个字两个词,干净、利索,但金竹轩作为清朝贵族子弟的身分,对康孝纯这位上司的尊敬心情,合盘托出来了。但他毕竟是个流落北京民间的普通市民,所以他所说的“这酒到肚子也不消化”,就是纯京味儿,而不带一星半点的宫廷用语的气息。又如《那五》对“清音茶社”场景的一段描写,前池的雅座和两廊后排的形形色色的观众,台口白粉纸写的演员艺名,台上的檀板一撂的大鼓艺人,走前窜后送毛巾和接钱的茶房,对这等场面,作者有全景的鸟瞰式的“俯拍”,又有近景的“特写”,真是面面俱到,妙笔生花。他的遣词造句,以及句式的构成,有北京人的口语,又有鼓书艺人和茶社的行话,从而构成了古都娱乐场所的“交响曲”和风俗画。作者对于行话或专业性用语的使用,偶尔也有失去节制的地方,如《〈铁笼山〉一曲谢知音》所用的戏行语言,有的冷僻、难懂,但从作者这一组民俗小说看,在语言方面取得了不可等闲视之的成就。他采风于北京方言俚语,但不是照搬,而是经过了加工提炼,新鲜而不乖僻,通俗而不俗气,颇耐咀嚼,形成了他自己独有的风味语言。

邓友梅在漫长而曲折的人生旅途和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上,历经坎坷,孜孜矻矻,探求不已。他已经拥有了相当丰富的生活经验,拥有了他自己的“人物班子”、语言和表现方法,已经形成了他的独特风格。这风格朴素而又秀逸、明朗而又深沉、通俗而又含蓄、严谨而又洒脱。他在艺术上惨淡经营,哪怕是一个细节,一个用词,他也刻意求工,但又不留人工斧凿痕迹,如行云流水,浑然天成。他的小说如同醇香老酒,从表面看,写的不过是一些生活本色的东西,平平常常,似乎清淡,但味在其中。他没有剑拔弩张之笔,也没有爆炸性的情节和刺激性的语言,读他的作品决无吃力之感,在恬淡、闲适的艺术享受或忍俊不止的笑声中,又使人惊醒、思索和回味无穷。有些论者说,作者近年来所写的北京民俗味小说,标志着他“找到了自己”。是的,这,独属于作者自己的,但不能因此说是他惟一的风格。这是我们民族的、北京地区文学的、他自己的“土特产”,但不要因此而否定作者曾经孜孜以求的《我们的军长》、《追赶队伍的女兵们》的那种描写军事题材的夹带战火硝烟味的风格,也不能忽视作者所创作的《别了,濑户内海》那种以散文笔法所描写的异国情调与乡土风味相融合的作品。它们和民俗风味小说有差异但也有相通的东西,应该说它们同属于邓友梅的。当然,论述作者这几种手笔几种格调的差异性和同一性,不是本篇的主旨,将是另写一篇论文的任务了。歌德说得好,“风格,这是艺术所能企及的最高境界”。文学史上,多是一副笔墨一种风格的作家。但也不乏握有多种笔管、善于写出多样情调和色彩的作家。中国的鲁迅,俄罗斯的列夫·托尔斯泰,他们的杰作自有其创作的总基调,但风格也是多样的。我们评论工作者有责任认识和评价作家的风格,也有像朋友一样的向作家提出建议的义务,但没有权利规定作家选择哪一种风格,走哪一条文学道路。文学的道路和艺术的风格,归根结底,应由作家在创作实践中去探索、寻找和发扬光大。我们真诚希望从作者那里继续看到《追赶队伍的女兵们》或《别了,濑户内海》那样的艺术形象,我们也热切等待作者的“清明上河图”式的文学画卷徐徐地展开,看到像中篇小说《烟壶》、《“四海居”轶话》及其它更多更好的民俗风味的市人小说。一个作家完全应该全副身心沉浸于自己的艺术追求之中。但对于一个成绩卓著的作家,我们更希望他放开眼量,昂首世界,具有全民族的以至世界性的艺术胆识和巨大的艺术气魄,用自己辛勤耕耘的作品,当之无愧地列入世界性的艺术画廊。为社会主义、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文学道路是广阔的,它可以容纳丰富的文学观念,它应当允许并迫切需要多种多样的创造力。

张韧

1983年11月20日完稿

附录二邓友梅作品评论小辑

小评《那五》

渐入老境的人们恐怕都不免有时间不够用的悲哀。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这些年来尽管知道在我们的文坛上涌现了许多杰出的作家和众口争传的佳作,但是我却大都没有寓目,除非是在听到一种特殊的宣传以及把作品放在眼前,我才得以读到了不多的几部。这一回《文艺报》编辑部希望我读一下邓友梅同志发表在《北京文学》今年第四期上的新作《那五》,当天晚上,我工作到深夜两点,感觉疲倦,本想休息了,顺手把这篇小说翻了翻,谁知一看便没有放下手,反而睡意全消,把这三万多字的小说一口气看完。说句北京年轻人的话:我让邓友梅给“震住了”。

那五的祖父是满清王朝内务府的末代堂官,是王公大臣的后代。作者描写的这个堂官公子自幼娇生惯养,身无一技之长,只知花天酒地、玩鸽走马、糊风筝、捅台球……待到清朝覆灭,家产荡光,被债主子“把他从剩下的号房里轰出来,这才知道他这一身本事上当铺当不出一个大子儿,连换个硬面饽饽也换不来”。

因此,这样一个年纪轻轻的贵胄王孙为了要活下去,又不愿意走一条正当的道路,做一点哪怕是轻微的劳动,就只有混吃混喝、苟且偷生,甚至于和坏人搭伙搞坑蒙拐骗的勾当。他当上小报记者,想出名,花钱买了一部旁人写的小说底稿,连看也没看,便署上自拟的笔名逐日在报上连载,却招来一场祸事。有好心人想为他找个谋生之道,愿意义务教他点医术,但他只愿意学个打胎的偏方,为的好去赚“大宅门有了私情又怕出丑的小姐”的钱……

看来,依靠祖上留下来的家财养尊处优的结果,只能培养出投机取巧、自私怯懦、欺软怕硬、损人利己、没出息的后代。

满清王朝的祖先起源于东北长白山脉,是一个勇武强悍、惯使长枪硬弩、骑马射猎的民族。17世纪中叶由于明末的农民革命,夤缘进关入主中原,统治中国长达近三个世纪。但是盛极而衰,当年兵强马壮,朝气蓬勃的努尔哈赤的后代,经过300年的演变,成为无可救药的不肖子孙,那五正是其中具有典型意义的一个。

这样一个不务正业、寡廉鲜耻的那五,在他生命的后期看来终于得救了,是因为中国解放了,他将会接受改造,成为新人。

1953年5月24日,周恩来同志曾经亲自去访问北京市第一○一中学,这是一所党内高级干部的子弟学校,这个学校当时没有一个工农群众子弟。恩来同志对围拢在他身边的一群青年学生发表了一段引人深思的讲话,他说:“你们听说过满清的八旗子弟吗?八旗子弟就是满清的贵胄子弟。这些贵胄都是立过战功的满清开国功臣,自小骑马射箭,能征善战,以后带兵灭了明朝,建立起满清帝国。可是到八旗子弟就不行了。他们从小娇生惯养,不骑马了,要坐轿,整天提着鸟笼子东游西窜,游手好闲。坐吃俸禄,不劳而获,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直至成为一群腐败无能的大烟鬼。后来,在帝国主义列强的侵略面前,他们束手无策,一败涂地,屈膝投降,最后丢了天下。”恩来同志最后说:“你们的父辈为人民流过血,立过功。但他们是无产阶级的战士,既没有什么遗产留给你们享用,更不会留给你们任何特权。如果说他们给你们留下了什么,那就是一副更艰巨、更光荣的革命重担。”

周总理这段话讲于建国初期,语重心长,并具有深刻的预见性。鉴于近些年来在社会上发生过的一些现实事例,我们将可以理解到邓友梅同志这篇形象鲜明生动的《那五》所体现的政治意义和它所具有的思想深度。想到我们是无产阶级当家做主的新型共和国,建国至今不过只有30余年就出现了像那五这样不肖子弟的苗头,这就值得我们更该以古为鉴,提高警惕,以奋图强了。

邓友梅同志是一位才华熠熠、秉赋过人而又谦虚勤奋的中年作家。拜读《那五》,使我钦佩无既。我是在古都北京长大的,直到18岁才离开这里,从小惯见那些提笼架鸟,专泡澡塘戏馆的散淡旗人。但是我为什么没有发现和像邓友梅那样深刻理解这样一个废物典型的那五呢?为此,我查了查新出的《中国文学家词典》:邓友梅生于天津,11岁就做了八路军的交通员;曾在街头流浪,又在日本做过苦工;回国后参加了八路军,当过随军记者;解放后遭受过政治冤屈,可说饱经忧患,备尝辛苦,直到1976年他45岁时才到北京定居。那末,他脑子里那一系列地道的北京旧社会、黑社会、市井小人的人物形象是从哪里来的?他那一笔熟透了的老北京旗人的京白土语又是从哪里来的?我看这只能归功于作者的勤奋努力、目光敏锐、生活积累的厚实丰富。也正由于我这样的“老北京”在这方面理解的贫乏,竟使我难于挑出毛病来。

惟独有一处细节可以商量一下。书中开头,那五的爹福大爷爱唱京戏。琴师胡大头给他吊嗓,为了讨好福大爷,“常常是福大爷刚唱一句:‘太保推杯换大斗’,他就赶紧放下弓子,拍一下巴掌喊:‘好!’喊完赶紧再拾起弓子往下拉。”作者在这里有明显的疏漏,拍巴掌必须用两只手,这就不仅要“放下弓子”,连整个胡琴都得放下才能拍巴掌。一般说来,胡琴拉起来不宜中断,琴师喊句好却是可能的。旧时戏馆里捧场的采声主要是叫好,拍巴掌似乎是后来外国传来的新规矩。不知我说的对不对?当然,这只是无关重要的真正的小节。

(还有,那五该是那家的老五吧?从老大到老四哪里去了?该不该交代一下好?)

使我佩服的不仅是前面讲到的那些,也不仅是刻画人物性格个个灵活生动。尤可贵者在于作者用平心静气的态度、不动感情的口吻讲故事,信笔写来有如行云流水,而层峦起伏,美不胜收。虽然冷静却掩盖不住一种自然流露的幽默感,这种幽默感正是老北京人的生活本色。读《那五》自会联想到可敬可亲的以写北京人为专长的老舍先生,先生死而有知,他会满心欢喜地看到邓友梅这样大有作为的一代。

吴祖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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