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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一个隐形人的画像(7)

我记得有个小小的、干瘪的生物,坐在纽瓦克维夸希克区一所两居室的前厅,读着《犹太每日先驱报》。尽管我明白无论何时看见她,我都不得不亲吻她,但这样做依然令我畏缩。她的脸如此皱纹密布,她的皮肤如此残忍地松弛。更糟的是她的味道——我很后来才认出来是樟脑的味道,她一定是把樟脑放在了衣柜抽屉里,经年累月渗入她衣服的质地中。这种气味在我脑中与“祖母”的概念形影不离。

我记得,她对我几乎没有什么兴趣。唯一一次她给我礼物,是一本二手或者三手的童书,本杰明·富兰克林的传记。我记得我把它从头到尾读了,我甚至还能回忆起其中一些章节。比如说,富兰克林后来的妻子,在初次见到他时嘲笑他——那时他正夹着一个巨大的长棍面包走在费城大街上。书的封面是蓝色的,里面有很多剪影插图。那时候我一定只有七八岁。

父亲去世后,我发现了一个大衣箱,那衣箱曾经属于他母亲,如今在屋子的地窖中。箱子锁着,我决定用榔头和螺丝起子把它撬开,其中或许会有一些被掩埋的秘密,一些失落已久的宝藏。当铁扣落下、抬起箱盖时,就在那儿,又一次地整个都是——那种味道,朝我飘来,直截了当的,容易察觉的,那味道仿佛就是我祖母本身。我感觉仿佛刚刚打开她的棺材。

箱子里没什么有趣的东西:一套雕刻刀,一堆仿造的珠宝。还有一本硬塑料封面的口袋书,一个带柄的八角形盒子。我把这东西给了丹尼尔,他立刻就把它当作一个移动车库,来停放他那小卡车和小汽车组成的车队。

父亲一生都在努力工作。九岁时,他有了第一份工。十八岁时,他与一位兄弟一起做修理收音机的生意。除了受雇为托马斯·爱迪生实验室助理的短暂时期(次日他即被解雇,因为爱迪生知道了他是个犹太人),父亲一直只为他自己工作。他是位非常苛刻的老板,远比任何陌生人都苛刻。

收音机商店最终变成了一家小型电器店,随后又变成一家大型家具店。从那儿起步他开始涉足房地产(比如,买了一栋房子供他母亲居住),直到房地产渐渐取代商店成为他的首要关注点,房地产本身成了一桩生意。与两位兄弟的合伙关系从一样东西延续到下一样。

每天早起晚归,中间就是工作,只有工作。工作是他生活其中的国度之名,而他是它最伟大的爱国者之一。不过这并不是说,工作于他是一种乐趣。他努力工作是因为想赚取尽可能多的钱。工作是达到一种目的的手段——挣钱的手段。但那目的不是可以为他带来乐趣的东西。一如年轻马克思所写[18]:“如果货币是把我同人的生活,把我同社会,把我同自然界和人们连接起来的纽带,那么货币难道不是一切纽带的纽带吗?它难道不能够解开和系紧任何纽带吗?因此,它难道不也是普遍的离间手段吗?”

整个一生他都梦想成为百万富翁,成为世上最富有的人。他要的并不完全是金钱本身,而是它所代表的东西:不仅仅是世人眼中的成功,而且是一种令自己变得遥不可及的方式。拥有金钱不仅意味着有能力购买东西:它也意味着世俗的需求永远不会影响你。于是,金钱作为保护,而非乐趣。他的童年一直没有钱,因此在世界的反复无常间容易受伤,对于他,财富成为了逃避的同义词:逃离伤害、苦难,不会成为受害人。他并不试图购买快乐,而仅仅是不快乐的缺席。金钱是万灵丹,是他身为人类最深最难以表达的欲望对象。他并不想花钱,他想拥有它,他想知道它在那儿。于是,金钱并非作为长生不老药,而是作为解毒剂:当你进入丛林时口袋里随身携带的一小瓶药——只是以防你被毒蛇咬到。

有时候,他对于钱是如此吝啬,几乎成了一种病。他并未达到否认自己需要的程度(因为他的需要极少),而是更微妙地,每次当他不得不买东西的时候,他会选择最便宜的。这是作为一种生活方式的讨价还价。

暗含在这种态度里的是一种感知上的原始主义。一切差别都被消除,一切东西都被减至它们的最小公分母。肉就是肉,鞋就是鞋,笔就是笔。你能够在牛肩肉和后段T骨牛排之间选择变得无关紧要,三十九美分一支的一次性圆珠笔和可以用上二十年的五十美元水笔之间变得没有差别。真正精细的物件几乎受到憎恶:它意味着你要不得不支付额外的价钱,而这在道德上是错的。在一个更宽泛的层面,这种状况将其自身转化为一种永久性的无感状态:他对那么多东西视而不见,他否认自己与世界的形状和质地的亲密接触,切断了自己体验美学愉悦的可能性。他眼中的世界是个实用之地。里面的每样东西都有一个价值和一个价格,他的想法是对于需要的东西,尽可能支付一个最接近价值的价格。每样东西都仅仅以其功能来理解,以它值多少钱来评判,而从不作为一个有它自身特性的、本质的物件。在某种意义上,我想这一定令他觉得这个世界索然无味。统一,乏味,没有深度。如果你仅仅从金钱的角度看这世界,那么你最终根本就没看到这世界。

作为一个孩子,有时在公众场合我会真的为他尴尬。和店主讨价还价,对高价大动干戈,据理力争,就好像他那大丈夫气概正受威胁似的。我清晰地记得一切如何在我内部枯萎,记得我希望能够身处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除了我曾在的那儿。一桩和他一起去买棒球手套的事从记忆中跳出。有两星期,我每天放学后会去那家商店,羡慕地看着那副我想要的手套。随后,当某天傍晚父亲带我去那家商店买下它时,他对着销售员大发脾气,以至于我担心他就要把他撕成碎片。震惊之余,我怀着受伤的心告诉他算了,我根本不想要那副手套。我们离开那家店时,他提出为我买个蛋筒冰激凌。反正那手套也不好,他说。下次我给你买一副更好的。

更好的,当然,意味着更糟。

长篇大论地批评家里开着太多的灯。他总是说要买低瓦数的灯泡。

他从不带我们去看电影的借口:“为什么要出去花上一大笔钱呢?一两年之后电视里会播的。”

偶尔在饭店里家庭聚餐:我们总是不得不点菜单上最便宜的东西。这成了一种惯例。是的,他会说,一边点头,那是个不错的选择。

数年之后,我和妻子住在纽约,他有时会带我们出去吃饭。台词永远一模一样:当我们把最后一叉食物放进嘴的那刻,他会问,“好走了吗?”甚至不可能再考虑甜品。

他总是非常不自在。他无法坐着不动,不会说客套话,不能“放轻松”。

和他在一起会让你紧张。你会觉得他总像是马上要走的样子。

他喜欢那些聪明的小把戏,对能在自己的游戏里智取全世界的能力引以为豪。在生活最微小层面的小家子气,既荒谬又令人沮丧。开车的时候,他总是把里程表断开,伪造里程数以保证自己得到一个更好的卖价。在家里,他总会自己做修补工作,而不雇用专业人员。因为他对机械有一种天赋并知道事物运作的原理,他会走古怪的捷径,使用在手头的随便什么材料,采用鲁比·戈德堡[19]法解决机械和电路问题——而不是花钱用正确的方法去做。

他对永久性的解决方案从来不感兴趣。他继续东修西补,这儿一点,那儿一点,永不让他的船沉没,但也一直不给它机会浮起来。

他衣着风格:好像落后了时代二十年。从折扣店货架上买来的人造革套装;从地下室廉价品箱子里弄来的无盒装的鞋。这不仅是他吝啬的证据,漠视时尚也使他更像一个不怎么存在于这世界的人。他穿的衣服好像是孤独的一种表达,一种确认缺席的具体方式。尽管他甚为富裕,有能力买他想要的东西,他看起来却像一个穷人,一个刚从农场里出来的乡巴佬。

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年,这稍微改变了一点点。重新成为单身汉很可能令他感到震惊:他意识到假如他想拥有任何形式的社交生活,他就不得不使自己像样一些。并不是说他出门买了昂贵的衣服,但至少他衣橱的基调改变了:沉闷的褐色和灰色由亮色所取代,过时的风格让位于更艳丽更时髦的形象。格子长裤,白鞋,黄色高领毛衣,大搭扣的靴子。但尽管做出了这些努力,他穿这些衣服的时候看起来从不自然。它们不是他个性的组成部分。它令你想到由父母打扮的小男孩。

考虑到他与金钱的古怪关系(他对财富的渴望,对花钱的无能),他在穷人中谋生不知怎么倒也合适。与他们相比,他拥有巨大的财富。然而,在几乎一无所有的人们中间过日子,他就能一直看到一幅世上他最害怕的图景:没有钱。这使他意识到钱的重要性。他不觉得自己吝啬——而是敏感,一个知道美元价值的人。他不得不保持警觉。这是唯一一样把他和贫穷的噩梦隔开的东西。

生意处于巅峰期时,他和兄弟们拥有近百栋房子。他们的地盘是北新泽西可怕的工业区——纽瓦克的泽西市——几乎他们所有的租客都是黑人。有人说是“贫民窟房东”,但在这件事上这不是个准确或公平的描述。从任何意义上说,他都不是个缺席的房东。他在那儿,他投入的时间之多,哪怕最有原则的员工都会想去罢工。

这工作永远需要同时应对诸多局面。有房屋的买卖,设备的购置和维修,好几个修理团队的管理,租借公寓,监督监管人,听取租户的投诉,处理房屋检查员的来访,与水电公司的经常联络,更不用说要经常去法庭——作为原告和被告都有——起诉欠租,回应违规。所有的事情总是同时发生,同一时间总会有来自十几个不同方向的攻击,而只有一个从容应付事务的人不可能搞得定。在任何一天,都不可能做完所有必须做的事。你并非因为完成了工作而回家,而仅仅因为时间已晚而你把时间都用完了。次日所有的麻烦会等着你——还会有些新麻烦。没完没了。十五年里,他只休过两次假。

他对租户们心肠很软——允许他们迟付租金,送衣服给他们的孩子,帮助他们找工作——而他们信任他。老人们,因为害怕遭劫,会把他们最值钱的东西交给他,存在他办公室的保险箱里。在所有的兄弟中,他是人们有麻烦就会去找的那个。没有人叫他奥斯特先生。他一直是山姆先生。

在他死后我打扫屋子时,我在一个厨房抽屉底下碰巧找到了这封信。在我找到的所有东西里,我最高兴的就是找回了这个。它以某种方式把账做平了,在任何我的脑子偏离事实太远的时候,它给了我活生生的证明。这封信是写给“山姆先生”的,笔迹几乎难以辨认。

1976年4月19日

亲爱的山姆,

我知道你收到我的信会大吃一惊。或许首先我最好向你介绍一下我的自己[20]。我是纳什夫人。我是阿尔伯特·格鲁佛的嫂子——格鲁佛夫人和阿尔伯特住在泽西市松树街285号很久,班克斯夫人也是我的姐姐。无论,如何[21]。如果你记得。

你安排好为我的孩子们找一间公寓,我住在约翰斯顿大道327号,就在我姐姐格鲁佛夫妇屋子的转角边。

不管怎样我搬走的时候欠了四十美元的租金。这是在1964年但我没有赚到我欠的这庄重的债[22]。所以现在,我来还你的钱。感谢你在那时候对我和我的孩子们这么好。我多么感激你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我希望你能够回忆回[23]那个时候。所以我从来没有忘记你。

大约三周之前,我打电话到办公室但那时不在。希望上帝保佑你。我很少到泽西市来如果我来我会来看你。

不管怎样我很高兴现在来还这笔债。先这样吧。

真诚地,

JB·纳什夫人

还是孩子的时候,我有时会跟他一个个去收租。我太年幼以至于不能理解所看到的东西,但我记得它给我的印象,仿佛正因为我不理解,对这些经验的原始感知直接进入了我,直到今天它们还在,就像扎入拇指的刺一样直接。

木屋的过道阴暗而荒凉。每扇门背后,都有一群孩子在光秃秃的公寓里玩耍;都有一个母亲在熨衣板前弯着腰,总是闷闷不乐,工作过度,疲倦不堪。最鲜活的是气味,就好像贫穷不仅仅是缺少金钱,更是一种生理感觉,一种侵入你大脑的恶臭,令人无法思考。每次我和父亲走进一幢房子,我都会屏住气,不敢呼吸,就好像那气味会来伤害我一样。每个人总很高兴遇见山姆先生的儿子。人们给了我不计其数的微笑,还有很多人会来拍拍我的头。

有一次,当我稍微长大些时,我记得和他一同驱车在泽西市的一条街上,看见一个男孩穿着一件T恤,我几个月前也穿过但现在穿不下了。这是件非常容易辨别的T恤,有特别的黄蓝条纹,毫无疑问这件衣服曾经是我的。无法解释地,我感到一种强烈的羞耻感。

更大些时,十三、十四或者十五岁时,有时候我会和他一起做木工、油漆、修理来挣些钱。有一次,在仲夏暴热的一天,我被安排帮助一个人在屋顶上涂焦油。那人的名字叫乔·莱文(他是个黑人,为了对一位曾在年轻时帮助过他的犹太杂货商表示感激,他把名字改成了莱文),他是我父亲最信任最依赖的工匠。我们把五十多加仑的焦油桶搬上屋顶,并开始用扫帚把那东西涂在表面上。照射在黑色平顶上的阳光暴烈,大约半小时之后我觉得非常晕眩,我在一块湿的焦油上滑倒摔了下来,碰巧撞在一个打开的桶上,焦油溅得我全身都是。

几分钟后当我回到办公室,我父亲被逗得哈哈大笑。我明白这场景很可笑,但我太窘迫了,无法一笑了之。值得庆幸的是,他没有对我动怒或者取笑我。他大笑,但他大笑的方式也使我大笑。随后他扔下了手头的工作,带我去街对面的伍尔沃斯[24],为我买了一些新衣服。我一下子觉得有可能与他亲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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