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葳蕤抱着天生在深夜里策马狂奔。
那名号称“再世扁鹊”的神医是那个自称鄞州移民的男人找来的,他果然践行了他的誓言,将她和天生带离了陆竟轩身边。
不然,谢葳蕤也再想不到,谁敢去捋摄政王的虎须。
马蹄的声音在银色的月光里,黑色的岩石和黑色的山迅速往后退,天生揉了揉眼睛,觉得自己好像是在船上:“阿娘、阿娘?”
“娘在这里。”声音从头顶传来。
天生仰着头看了半晌,方才认出是母亲的眉目:“娘,我们这是去哪里?”
“我们——”谢葳蕤迟疑了一下,其实她并没有想过她能去哪里,天下之大,哪里是摄政王陆竟轩找不到的地方。
“回洛阳吗?”天生天真地问。
谢葳蕤回答说:“不,我们不回洛阳。”洛阳是陆竟轩的老巢,她回洛阳,无异于自投罗网,还会连累哥哥。
“那——”
“我们去江南。”鄞州人程旭书说。
“江、江南是哪里?”天生长这么大,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
“江南是很远的地方——”一个声音忽然在前方响起,谢葳蕤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她顺着这个声音,看到了陆竟轩。
他穿一身白衣,头发也没有束起来,眉目里都是杀气,敷着月光,俊美得像是地狱归来的修罗。
别说谢葳蕤,就是程旭书看到,也免不了心尖一颤。
虽然摄政王的俊美是众所皆知,但是远不及他的煞名远扬,虽然这时候只是单枪匹马,但是强大的气势,还是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来。
天生第一个把头藏在母亲怀里:“阿娘我怕——”
“天生不怕了……”谢葳蕤抚他的头。
“跟我回去!”陆竟轩的声音落在地上,就像是金属撞击的声音,清锐得仿佛若有实质。
“我不回去……”谢葳蕤抱着天生,眉目里就只剩了倔强,“我不回去,如果你一定要带我回去,就、就——就带我们娘俩的尸体回去吧!”
陆竟轩只觉心口一滞,一阵气血翻腾,舌尖上的腥味,他恶狠狠咽了下去:“我治好了你的伤,你就这样回报我?”
“我早就说过——”
“我也说过我不会放你走!”陆竟轩慢慢举起他的长枪,枪尖闪烁着淡青色的光芒,死亡的颜色,直逼到程旭书的眼前:“受死吧你!”话音落,谢葳蕤眼前就是一花,冷冽的光圈,就仿佛瞬间落下流星。
程旭书纵马退了半步,却哪里还退得开,当时低呼一声,一只胳膊已经落在了尘埃里。
红的血一滴一滴地往下掉。
“陆竟轩!”谢葳蕤叫了一声,“你——”
“你跟我回去,我留他一条狗命!”陆竟轩看着她。他还能维持眉目里的冷峻,冷峻就如同他手里的枪,唯有他自己知道,他心里的恐惧。
如果她不答应呢。
如果她执意要走呢?
如果她再说一次,如果一定要带她回去,就只能带她们母子俩的尸体回去呢?
陆竟轩不敢去想——贵为大夏朝的摄政王,起居八座,一呼百应,竟然有这样怯懦的时候,他多么害怕,害怕她这一次,是真的不要他了。
而谢葳蕤握住手里的刀,一声不吭,她已经搁下武艺多年,她也没有把握,能够一击得中,从陆竟轩的枪下逃过去。从前她也和他交过手,只是那时候,她哪里舍得使出全力。但是现在——
不打倒眼前这个人,她就走不了。
他对她这样好,总有一天她会被他迷惑,会回到从前,她不能抗拒他也不能忘记他的从前——
为了不回到从前,她就是拼了命,也要走!
一念及此,谢葳蕤猛地纵马前冲,与此同时,刀出,刀入,一抹血光在月色里扬了起来。
痛——
这是陆竟轩的第一个感觉。
是葳蕤。陆竟轩的第二个念头。
葳蕤伤了他。陆竟轩昏迷过去之前的最后一个念头:葳蕤竟然狠得下心来伤他。
她一定是很恨他,比他想的还恨;
她想要离开他,比他想的还要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