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最终还是答应了鱼书琴,小姑娘不要工资是一方面,最主要的还是叶欢懒得再去其他学校贴告示了,小酒馆又等着开业,叶欢权衡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把一份录用合同摆在了鱼书琴面前。
签了合同,叶欢大致给鱼书琴介绍了一下工作内容,然后又兴趣盎然的调了一杯鸡尾酒请鱼书琴喝。看到叶欢调酒时那变幻莫测的手法,那华丽的动作,鱼书琴终于明白了店里的调酒师是谁,她立马化作了一个小迷妹,双眼冒星星的沉浸在叶欢的花式调酒中了。
而在品尝了叶欢调制的鸡尾酒之后,鱼书琴再也不提自己精通调酒的事情了,不住的央求着叶欢教她调酒。叶欢架不住她的请求,只能答应她抽空教她几招。
当然,叶欢的一杯酒还远远比不上鱼书琴口中的卓逸凡,原本叶欢是打算今晚就顺势开业的,但是鱼书琴又死缠烂打的表示自己晚上要去看卓逸凡演出,让叶欢明天再正式营业,她还掏出了两张票邀请叶欢晚上一起去。
叶欢最终答应了下来,反正他闲着也是闲着,不过在去看演出之前,两个人还是先找了家店吃晚饭。
大学城附近吃的不少,虽然鱼书琴嚷嚷着这顿饭是叶欢作为老板为她接风的第一顿,得找个好点的饭店,但是最终两人还是坐在了一家小饭馆内。并不是叶欢小气,叶欢已经做好了被大宰一顿的准备让鱼书琴随便挑了,是鱼书琴自己带叶欢来了这家小饭馆。
“你居然开大G诶,真有钱,一看就是富二代,你不是专门跑到音乐学院门口追女生的吧!”原来叶欢从慕容雪儿那里开走的那辆SUV在这个时空也叫做大G,不过不是奔驰的,但是价格比地球上的奔驰大G还要贵了不少,看到叶欢开得车子,鱼书琴又是一顿惊呼。
“怎么样,后悔来这里了吧。”叶欢看着菜单正准备点菜,上面的菜品价格都不高,”不是说好要宰我一顿的嘛?“
”你可不要小瞧这里,这家店的菜很好吃的。”鱼书琴显然只是想吓唬一下叶欢,并不是真的要宰他,所以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她似乎是这里的熟客,没等叶欢看好,就叫来老板,噼里啪啦的一顿点。
“你也不问问我喜欢吃什么?”叶欢苦笑着放下菜单,看着鱼书琴说道。
“你请我吃嘛,当然是我爱吃什么点什么啦。”鱼书琴满不在乎的挥了挥手。
“来,庆祝我们的小酒馆招到我这么一个集智慧与美貌于一体的美少女服务员,干杯。”
菜很快就端了上来,鱼书琴还叫了两瓶啤酒。这家店的老板做菜确实好吃,而且鱼书琴的口味居然和叶欢出奇的一致,点的菜都是叶欢爱吃的,这一段吃的叶欢是畅快无比。
吃完饭,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两个人就朝着音乐学院出发,路程并不远,因为喝了酒,叶欢就把车放在了饭店的门口,和鱼书琴一起,边散步边朝着目的地走去。
“好,再来一首。”“唱得不错。”
叶欢和鱼书琴正在路边走着,突然发现前方传来了叫好声。原来是一个大叔在路边卖唱,大叔拿着一把吉他,正卖力的唱着一首这个世界上的经典摇滚歌曲《野孩子》。不得不说,大叔的嗓音很有质感,而且包含了生活的辛酸,和这首歌的感情很契合,虽然技巧上有些不规范,但是歌曲听起来还是很有味道的,也正是因为如此,才会有这么多人叫好。
不过围着的人不少,愿意掏出钱放在地上的吉他盒里的却没几个,而且路人大多都行色匆匆,偶尔驻足之后就又离开了,所以大叔一首歌唱下来并没有多少收获。
叶欢对这个世界的歌曲并不熟悉,此刻听着觉得还不错,他看着鱼书琴,笑着说道,”这大叔唱的不错啊,怎么样,比你那位卓逸凡如何?“
”老板你不要开玩笑好不好。”在叶欢答应鱼书琴做服务员之后她就改口叫叶欢老板了,“这个大叔一点都不专业,吐气什么的乱七八糟的,怎么可能比的上卓逸凡!”
“行,行,一会儿我倒要见识见识这个卓逸凡有多厉害。”见小姑娘在朝自己翻白眼了,叶欢也不再和她争,笑了笑示意她继续往前走。
卓逸凡的演出七点开始,两个人到的时间刚刚好,舞台上卓逸凡刚出现,正在和大家打招呼。整个剧场不大,所以这个演出更像是一个live house,下面的观众也大多是和鱼书琴这样的学生们,以女生居多,她们疯狂的喊着卓逸凡的名字,仿佛在对待什么大明星一样。
他的歌叶欢没有听过,按照鱼书琴说的,应该是对方的原创,因为刚刚听过那个流浪大叔的歌,所以叶欢下意识的就把两者进行了一个对比。歌词上来说,卓逸凡的歌写的当然没有那首《野孩子》好,毕竟那是这个世界的经典名曲,至于演唱水平嘛,平心而论,卓逸凡嗓音也很好听,演唱技巧也很娴熟专业,但是情感上可能差了点,少了点生活上的历练,总的来说嘛,叶欢还是更喜欢听那个流浪大叔的歌。
鱼书琴之前还吐槽叶欢是小白脸,不过在叶欢看来,卓逸凡能够让这么多的人来看他的演出,他的那张脸才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不过来都来了,这时候走也不合适,叶欢也就耐着性子,一边漫不经心的听着,一边等着演出结束。
还好没让叶欢等太久,卓逸凡标榜原创,所以唱的都是自己写的歌,但是总共也没有几首,所以挨个唱了一遍之后也就宣告结束了,整个演出也就一个小时多一点。
演出完之后,叶欢和鱼书琴跟着人群往外走去。鱼书琴还没从那种气氛中脱离出来,整个人显得特别的激动,边走边叽叽喳喳的和叶欢说话,解释着卓逸凡的那些歌词是什么意思,是在怎么样一个情况下写出来的,仿佛卓逸凡写歌的时候她就在边上看着。
“你住哪里,要我送你回去吗?”走出了学校大门,叶欢看着犹自兴奋的鱼书琴,问道。
“不用,走路就行,我就在隔壁的电影学院,先回你那小酒馆,我要再喝一杯你调的那个鸡尾酒。”
”行吧,那就走路。“音乐学院在小酒馆对面,而电影学院就在小酒馆西边一个路口过去,听鱼书琴说暂时不想回去,叶欢也就没多说什么,两个人沿着路灯朝小酒馆走去。
——
”夕夕啊,走,爸爸带你去吃肯德基去。“
叶欢两人走着走着,又碰见了那个流浪歌手,只是这时候他的身边多了一个小丫头,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女儿。对方刚唱完一首歌,看着已经没有什么人在他面前停留,他就把吉他盒里的钱收了起来,准备收工了。
”其实啊。“叶欢看着正准备离去的大叔,打断了还在嚷嚷着卓逸凡是摇滚的明天的鱼书琴,”我觉得他才是华夏摇滚的希望啊!“
”谁?“鱼书琴被叶欢说得一愣,她顺着叶欢的目光看过去,”他?老板你不要再开这种玩笑了好吧,我要生气了。“
”我没有开玩笑,我说真的,他其实比卓逸凡更有资格。“
”他有什么资格?他连自己的原创歌曲都没有,老板你不喜欢卓逸凡也不用拿他和这个流浪大叔比吧,还说卓逸凡比不过他,老板你太过分了,我决定不和你去小酒馆了,我要回学校了,哼!“
小姑娘显然被叶欢的话气到了,说完没等叶欢有所反应,就扭过头走了。
叶欢看着鱼书琴气呼呼的样子,突然间有了个想法,他看着小姑娘离去的背影,自言自语道,“你不相信那就等着瞧吧,他没有原创我有啊,我一定会让他成为一个摇滚明星的。”
“你好,大哥。”
“你叫我?”大叔牵着自己的女儿正要离开,听到后面有人喊话,不确定的回过头来看着叶欢。
“是的,大哥,我是对面小酒馆的主人,有事找你商量,你看我们能聊聊吗?”叶欢指着自己的小酒馆,笑着说道。
“可以啊。不过现在不行,我要带夕夕去吃肯德基了,夕夕跟我嚷嚷好久了都。”大叔说话间低头看向自己的女儿,眼神中满是宠溺与怜惜。
“这样啊,那你看什么时间合适?”叶欢也觉得自己有些冒昧了,他其实只是因为觉得刚刚脑海中那个想法很有意思,想要赶紧去落实,没注意到这个时间点并不合适。
”你找我是有什么事情吗?“
面对大叔的问题,叶欢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总不能告诉对方说我准备把你培养成摇滚明星吧。摸了摸脑袋,叶欢尴尬的说道,”额,这个呀,我们还是坐下来再说吧,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我们再聊。“
“明天吧,我一般白天都会在这里唱歌,你看你什么时候有空过来喊我一声就行。”大叔虽然不知道叶欢找他干什么,但是感觉叶欢也不是什么坏人,他一个大男人也没啥好怕的,略微思索了一下回答道。
“行,那我就明天再过来找您,到时候我们慢慢聊。”叶欢听到对方答应了之后就很窘的告辞离开了。
流浪大叔看着叶欢有些落荒而逃的狼狈背影,觉得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很快他就把这些放在脑后,低头揉了揉自己女儿的脑袋,一只手把她托在了自己肩膀上,”走,夕夕,爸爸带你去吃肯德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