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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老子的金币呢?

第二天太阳刚升起的时候……

“噗”的一声一只手从一片古老的森林地下伸了出来,紧接着是另一只手,然后是头,最后则是一整个人从地下爬了出来!

如果秦荒在这里的话一定会被吓得半死的,因为这个从地下爬出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昨晚还刚刚被他葬下去的老魔法师!

老魔法师明显是神情委顿,双目中没有神采,显得有些空洞。老魔法师看了看四周,又看了看自己,喃喃道:“我是谁?我怎么会在这里?”

不过任凭他如何努力回想就是想不起自己的一切了,头脑中一片空白。

是的,我们的老魔法师失忆了,而且是彻底的失忆了!在昨天被小败强大的精神反噬后他的精神世界收到了极大的创伤,导致了他自己记忆的崩溃,也是老魔法师底子深厚,不然的话他现在恐怕早就已经是一个白痴甚至真的死掉了。

我们可怜的老魔法师鲁道夫纵横天下大半辈子,可是现在却落得个如此下场,不仅失忆了,而且一身宝贝也被偷光了,还被活埋,就连那件可怜的魔法袍也被人给扒走了,也幸好老魔法师的身上还有一件贴身衣服,不然的话可就要在这老山林中光着屁股裸奔了

当秦荒带着小败终于走进他们出来后的第一座城——比丘城时已经是正午时分了,老大个的太阳挂在天空的中间,不过太阳虽然很大,可是这里确是没有燥热的感觉的。

因为比丘城位于大陆的北部方向,在这里的冬天当然是很冷的,刺骨的寒风从北部的大平原呼啸而至,往往伴随而来的还有连续的暴雪,这种大雪是只有北方才有的,雪下之时外面是遮天蔽日,根本看不清二十米以外的地方;甚至有些时候降的特大暴雪人根本无法出门,因为那是伴随着强烈的大风的,在风雪中人根本站立不住,只会被风吹走,然后被大雪掩埋,而且在这种风暴雪中人是很难呼吸的。不过只要等到来年天气渐渐转暖就好了,强烈的冷空气渐渐停止,变成了徐徐的暖风,因此在这里是没有夏季的,只有春季和冬季,而一年中这里的冬季时间却是长达七个多月之久,春季虽然暖和却只有短短的五个月不到。所以现在太阳老高反而是很好的天气和季节,暖暖的太阳光照在人身上只让人有一种昏昏欲睡的感觉,似乎身体里的骨头都酥麻了。

人类并不像北部大平原中的冰雪狗熊,经历了一个长长地冬眠后就活动机能旺盛,四处狩猎进食,以便为再一次的冬眠准备充足的脂肪。刚好相反,这里的人在冬天活动剧烈,因为大雪虽然会造成出行的困难,可那也是他们打猎的好时候,这种时候的猎物是最没抵抗能力的,只要你能找到它的藏身之处,那么一切就简单了。

但是要想在春季去打猎那却是要冒好大的危险的,因为春季气温回升,动物们在这种时候都出来活动了,它们已经饿了一个冬天了,此时早已瘦的皮包骨了,肚中空空如也,所以这种时候的动物往往是极为危险凶残的,一个不注意就会成为它们的猎物,所以这里的人民在春季是不会跑到北部大草原上去打猎的,除非是一些佣兵。

这种时候人们往往是在城外的农田中抓紧播种一些粮食,种一些蔬菜瓜果以便为冬天做准备,不然的话吃一个冬天的肉类就算是圣人也会不耐烦的。而在冬天他们则会做一些肉干、腌肉之类的食物以备来年春天食用。

秦荒慢慢的走在大街上,他可一点也不着急,东看一下西摸一下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虽说已经来过好几次比丘城,不过基本都是为了一些急事,出售猎物啊购买物品啊啥的,并不能像这次一样优哉游哉的欣赏这里的东西。

东逛西走的看了好一会儿直到自己的肚子开始不干了,秦荒才停下来找了一间饭馆走了进去。别看他在外面逛了那么久,可是却一件东西都没有买,原因嘛自然是因为他手头紧,虽然他有三十来个金币可那是他往后几个月甚至几年的生活费了,他可舍不得乱花。所以虽然他在城中转了半天手头上却也还只是有一根干枯的魔法杖,再加上背上的一个包裹而已。

饭馆中的人还算多,其中很多都是佣兵装束的人,所以里面也算是生意兴隆了。很多佣兵都在大着嗓子讲述自己的冒险经历,一手一只酒壶,另一只手则在不断比划着,说到兴起处往往是唾沫横飞,手脚乱舞。而看的人也是笑声不断,还是不是的插嘴问几句。

秦荒对此种环境可是一点也不感冒,反而觉得很是兴奋,只觉得它们的那些冒险经历很是刺激。以前来比丘城最喜欢做的事也就是在酒馆里听佣兵们讲他们的冒险故事了。

当下秦荒就暗暗决定吃晚饭以后自己也去当佣兵好了,不仅可以去冒险,而且还有钱拿。

向伙计要了几个菜,秦荒就开始听那些佣兵的演说了。

这家店的效率很高,秦荒还没听几分钟菜就上齐了,又叫了一壶麦子酒就开始大吃起来。走了好几十公里的路他早就已经饿了,此刻一口麦子酒下肚顿时觉得精神一震,忍不住喝了声好酒。肩上的小败已经跳到了桌子上,伸出小爪子指了指秦荒手中的酒瓶,又指了指自己的肚子,口中就连口水都快流出来了,可怜兮兮的看着秦荒。

秦荒看见这一幕顿时就笑了,也不把手中的酒壶给它,只是又喊了声:“小二,再来一壶麦子酒。”待小二将麦子酒送到他桌上时,小败顿时眉开眼笑起来,小爪子捧起酒壶就往自己的口中倒,一口酒下肚顿时连眼睛都眯起来了,一副很是享受的样子。

小败这喝酒的习惯不用说也知道是秦荒这不靠谱的家伙一手带出来的,第一次喝酒的时候自然是被呛得不行,才一口下肚就开始迷糊了,但是随着后来喝酒的次数增多,它的酒量也在迅速的增加着,直到现在小败的酒量已经不比秦荒小了。

至于秦荒的酒量嘛那是他还是三岁的时候就练出来的,那是村中还有一位瘸脚老头子,自说是佣兵,当然也仅限于年轻时候了。可是每当村民们问起他佣兵生活时,他却闭口不答;而且总是双眼望向北方,口中喃喃的说着一些听不清楚的话,有些时候竟然还会留下眼泪。次数多了人们自然就不问了,不过老头子确实会的一手好武艺,尤其是会劈的一手好柴,他劈的柴干净利落丝毫看不见倒钩,最为神奇的是他劈的每一根柴大小竟然是一模一样的,没有一点偏差。因为这一点老家伙就在这里帮村民们劈劈柴火,村民们就付钱给他。

他的钱几乎都用来买酒了,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酒鬼,酒壶从不离身。当他高兴的时候就会将村中所有的小孩都叫来,然后用他那神奇的手艺快速的做完几把木剑交给孩子们,给自己做一把大剑手把手的叫他们剑法,其实准确的说已经是斗气了,因为他的剑法在他手中可是有斗气光芒闪烁的。

当然,这样的机会很少,只有当他兴致特别好的时候才会耍一耍,更多的时候他都是在发呆,喝酒,劈柴,睡觉…….

就这样秦荒他们几个孩子从两三岁开始倒也学了一点点剑法,顺带着也将它们一个个的都带成了小酒鬼。虽然只学了几招,不过秦荒现在已经很是熟练这几招剑法了,都是最基本的招式。但是秦荒为了练这几个招式可是花了整整十年功夫啊!

至于为啥几个招式会练了十年时间,哈哈,因为老头子尼玛只交过这么几个招式,就算想练其它的秦荒也练不了啊。

不过越练到最后秦荒就越喜欢这几招剑法了,因为每一次将剑法练完他就会感觉到体内似乎有一股强大的暖流在流动,让自己充满了力量,力气也比原来大了好多,在山林中跑起来就仿佛一只敏捷的豹子一般。而且自从练了这套剑法秦荒就从未生过病,哪怕是感冒也没有。

老家伙在秦荒七岁之时就死掉了,原因嘛自然是酗酒过度,然后就一命呜呼了。只是直到他死时村中也没人知道他的名字。

不过在村民们收拾他家时在他床底下发现了一个大木箱,木箱中有一件衣服,是佣兵的装束;另外还有一把剑,剑仍是雪亮的,没有一丝灰尘,很显然老家伙总是擦拭它的。箱子底部还有一本笔记本。村民们找来村中唯一一个识字的人来看了一遍才知道这是老家伙的日记本,本子中记载的都是他的冒险经历,村民们也从这本日记本上知道了老家伙的名字——斯图坦特。

村民们将老家伙安葬了,连同那只大箱子一起。不过老家伙虽然死了,秦荒却将这几招剑法一直练了下去,直到现在他还会时不时的练上几次。

一壶酒下肚秦荒只觉得自己的精神出奇的好,估计是兴奋的缘故吧,毕竟自己这次出来是要闯出一番事业来的,酒能壮胆,现在的秦荒想想吟游诗人所讲的金.布雷斯顿就感觉浑身热血沸腾,豪气冲天。

在吃饭前,秦荒就已经决定了,吃完饭后先去找一把剑来,然后自己去当一个佣兵,好好闯一闯。

一顿饭很快就下肚了,秦荒满意的抹了抹嘴巴,暗道一声还是麦子酒好喝,既便宜又带劲。舒服的打了一个饱嗝,秦荒从身上掏出了那个可怜的乾坤袋,不过布袋一入手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因为布袋的重量很轻,按理来说里面有着三十个金币虽然也不会很重,但也不会如此之轻啊!

这一下秦荒意识到了不妙,赶忙伸手进去掏了掏,结果里面果然是空空如也,连灰尘也没有一丝更别说是金币了。不信邪的将布袋底朝天往下倒了倒,还是什么都没有。仔细的看了看布袋,布袋并没有一点破损,但是明明放进去的金币却诡异的消失了。

这一下秦荒瞬间傻了,脸色狂变。

尼玛,老子的金币呢?

老子存了十多年的三十个金币呢?!

老天爷,你玩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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