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祁岳在床边坐下,鼻息间似乎还可以闻到沁人的茉莉花香,那是属于丁晨夕的香味儿。
捻起枕头上的一根黑亮的发丝,孟祁岳怔怔的看了许久,才狠下心扔进垃圾筒。
虽然丁晨夕走了,可衣柜依然满满的,他买给她的衣服,一件也没有带走。
在房间里环视一圈,孟祁岳去了书房,他不再放任自己的情绪,想那个就算人在,心也不在的女人。
没心情办公,孟祁岳站在书架前挑选能解闷的书。
蓦地想起丁晨夕曾提过,她最喜欢的书是《乱世佳人》,因为电影,爱上了那本书。
找了一排又一排,孟祁岳终于找到了《乱世佳人》,最底层不起眼的角落。
把《乱世佳人》抽出来,一个盒子也跟着掉了出来。
什么东西?
孟祁岳很是纳闷,他不记得放过别的东西在书架上。
捡起盒子,轻轻打开,竟是一条配有钻石吊坠的项链。
项链有些眼熟,孟祁岳想了许久才想起,丁晨夕在他身边买的唯一一件奢侈品。
她不是很喜欢这条项链吗,怎么不带走?
莫不是忘了?
项链拿手里,冰冷刺骨,他似乎又看到了丁晨夕含泪的眸子,浸满受伤的情绪。
那天他吼了她,但没想到她会哭,平时那么倔强的人却脆弱得一碰就碎。
白金的链子偏细,太阳花型的吊坠精致典雅,但不难想象,戴在丁晨夕纤细的脖子上会很出彩。
将项链放回盒子,孟祁岳坐在沙发上,几个小时的时间,他都在看那条项链,书里的字一个也没看入眼。
……
两个半小时的飞行,丁晨夕到达了锦城,这里的天空比滨城的天空蓝多了,晴空万里,几朵纤云像棉花糖般漂浮在天际。
她走出通行口,就有一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迎上来:“丁小姐,孟先生让我来接您。”
“哦,谢谢!”
司机帮丁晨夕取了行李,然后送她去孟祁岳为她准备的公寓。
去公寓的路上,丁晨夕看到了铭赐集团在锦城的分公司大楼,车又行了两分钟,公寓就到了。
确实够近!
站在路边,还能依稀看到公司大楼。
孟祁岳为丁晨夕准备的公寓在二十八楼,不算大,也不算小,一百平米的两室两厅两位,装修风格简约,但并不简单。
细节处别具匠心,品味非凡。
客厅有巨大的落地窗,阳光可以将房间照通透,卧室还算宽敞,但放不下kingsize的大床,但一米八的床够丁晨夕睡了。
海蓝色的床品,在这炎炎夏日,给丁晨夕带来了一丝丝的清凉。
洗浴用品齐全,和她在世外桃源用过的一模一样。
丁晨夕打开行李箱,把带来的衣服整整齐齐的挂进衣柜,整理完衣服,洗了个澡,门铃就响了,竟是外卖。
吃着香喷喷的海南鸡饭,丁晨夕给孟祁岳发去了一条短信:“我到了,谢谢!”
孟祁岳收到短信,勾了勾唇,放下手机,捏着项链的手,一直没有松开。
在飞机上,丁晨夕本计划着晚上去附近的超市买些生活用品,可现在看来,完全没那个必要,孟祁岳为她准备得很齐全,就连拖鞋护肤品卷纸姨妈巾也没有遗漏。
她根本什么也不用买,真正的拎包入住。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夜空,陌生的心情,丁晨夕坐在飘窗上,给爸爸妈妈打了许久的电话,以此来慰籍她漂泊异乡的苦闷。
……
孟祁岳在收到丁晨夕的短信后不久出了门,驱车赶往他和裴荆南常去的酒吧“追忆似水年华”。
几杯洋酒下肚,一直沉默寡言的裴荆南就打开了话匣子。
“祁岳,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总是喜欢抢我的东西,我知道,你讨厌我,我是长辈们眼中的好孩子,而你是他们心目中的小捣蛋。”
“不管你怎么讨厌我,我却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你是我弟弟,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我愿意和你分享我的一切……”
孟祁岳若有所思,手无意识的晃动酒杯,猩红的液体荡漾出一层层的波浪,唇角浮现出一抹自嘲的笑:“确实,我以前很讨厌你!”
讨厌归讨厌,他却不需要裴荆南的怜悯。
分享一切?
嗤,笑话,他孟祁岳绝对不需要和任何人分享,他要的东西都会通过自己的双手得到。
“现在呢,现在还是不是很讨厌?”
裴荆南微醺,眼有几分迷离,看着孟祁岳,却异常专注。
“不,我早就不讨厌你了!”
想起年少时的蠢笨,孟祁岳不由自主的笑出了声:“以前年纪小不懂事,现在大了,怎么可能还那么幼稚。”
裴荆南握着酒杯的手无意识的收紧:“真的吗?”
“当然!”孟祁岳仰头,一口就将杯中所剩的洋酒一饮而尽。
“那就好!”裴荆南的眸光有几分闪烁,他欲言又止,拿起酒瓶,再为孟祁岳斟满。
“谢了!”
酒吧包厢的空气不怎么流通,平时没觉得不适,可今夜,裴荆南憋闷得难受,将空调的温度调到最低,又灌下一杯酒,瘫在沙发上喘粗气。
他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可又突然出了声:“祁岳,不管过去还是将来,我的东西就是你的东西,我心甘情愿与你分享……”
还有一句话他没来得及说出口,就睡着了。
东西可以分享,但人却不行,更何况是他爱的女人。
孟祁岳放下酒杯,深深的凝视熟睡的裴荆南,即便是在睡梦中,他也眉峰紧锁,没有片刻的松弛。
想必他的心中,也是一直压着大石。
……
转眼丁晨夕已经在锦城待两周了。
换了新环境,丁晨夕比想象中还要开心。
她依然在总经办,做一名小小的办事员,和同事相处愉快,工作也得心应手,日子过得很充实。
“晨夕,下了班我们去吃火锅,然后再去唱歌,好不好?”
周五下午,离下班还有三个小时,同事杜琳芝就坐不住了,兴致勃勃的计划晚上的活动。
“你们去吧,我晚上有点儿事!”丁晨夕笑着摇头。
虽然做完人流手术已经一个多月了,可她还是一直不敢吃辣椒和其他刺激性的食物,再加上忙了一周,有些困乏,她想回去早点儿睡。
来锦城之后她的睡眠质量好多了,躺下去就能睡着。
通过两周的调养,她的脸色看起来好多了,不再苍白如纸,已略有粉红。
“哦,那就算了,下次再约你!”杜琳芝又兴冲冲的去约其他人,很快就有一大帮人相应,想必晚上的活动会很丰富多彩。
丁晨夕不会做饭,嫌外面吃饭贵,便去超市买了些速冻饺子,公司没有饭局的时候,她就回公寓吃饺子。
煮了十个饺子当晚餐,不到十点,看完她最喜欢的综艺节目便洗澡睡觉。
睡意正朦胧,丁晨夕突然感觉身侧有个黑影,她惊叫着推攘:“谁?”
“是我!”低沉磁性的嗓音,熟悉得不能再熟悉,淡淡的古龙水香,扑入丁晨夕的鼻腔。
闻惯了孟祁岳身上的古龙水味儿,丁晨夕已经不再觉得呛鼻。
黑暗中,她能清楚的看到,孟祁岳那双灿若星辰的眸子,惊魂未定的喘气:“你吓死我了,要过来怎么不先打个电话?”
“给你打电话,你会乖乖的等我吗?”
如果知道他要来,她肯定会跟杜琳芝她们出去吃饭唱歌,才不会这么早就睡。
答案不言而喻,丁晨夕不吱声,缩在被子里,让出了一大半床铺。
早上去公司,丁晨夕收到了孟祁岳发来的短信:“经鉴定,傻妞还是太瘦,必须在一个月内长十斤,特此通知!”
看完短信,丁晨夕有那么一刻的错愕,真的是孟祁岳发的吗?
看看名字和号码,确实没错,她忍不住笑了出来。
真是吃错药了!
虽然和他平日的风格有些大相径庭,不过嘛,也挺可爱的!
脑海中立刻浮现出他唇角噙笑,握着手机发短信的情景。
丁晨夕懒得回他短信,把手机塞进牛仔裤兜,洗了把脸,刚刚把脸上的水渍擦干,孟祁岳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什么事?”丁晨夕撇撇嘴,口气凸显出不耐。
孟祁岳语中带笑,不答反问:“你在干什么?”
“……”丁晨夕默了默,大言不惭的说:“和同事讨论我的终生大事!”
“什么终生大事?”
“同事要给我介绍男朋友,条件还都不错,我觉得可以考虑!”
本以为孟祁岳会生气,可他的表现却大大出乎丁晨夕的预料,不但不生气,还表现出了极大的支持:“只要条件不错,确实可以考虑!”
孟祁岳不生气,丁晨夕便觉得很无趣,幽幽的说:“要考虑也得等九个月之后了。”
“呵!”孟祁岳闷笑了一声:“把时间记得这么清楚?”
“当然,我每天都在数还剩多少时间……”真是度日如年,丁晨夕很担心还没等到合约结束,她就被孟祁岳给折磨死了。
一抹浓浓的失落划过孟祁岳的眼底,语气却没有丝毫的变化:“开会了!”
“嗯!”
孟祁岳总是在丁晨夕挂电话之前果断的挂断电话,这一点,和裴荆南完全不同。
温柔的裴荆南,他会把她的每一句话认真听完,然后说“再见”,等她挂电话。
来到滨城之后,丁晨夕就和裴荆南断了联系,她换了手机号码,也在电话簿里删除了他的电话。
以为不联系,就可以忽略他的存在,可他的存在感却依然那么的强。
也不知怎么回事,看到阳光会想起他,看到绿叶会想起他,看到河水会想起他……
周遭的一切,仿佛都是裴荆南的化身,他总是萦绕在她的身侧,无时无刻不在陪伴她。
距离上次见面,已经整整十五天了。
十五天的杳无音信,丁晨夕已经开始习惯远离裴荆南的生活。
临近中午,丁晨夕的手机响了起来,她正忙,也没顾得上看来电,按了接听键就放到耳边:“喂?”
“晨夕,我出差路过锦城,中午有时间一起吃饭吗?”
温柔入骨髓的嗓音像一击电流,让丁晨夕身子猛然一颤,魂不附体,半响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现在在哪里?”
“在机场高速,我已经订了餐厅,你下班直接打车过来,我待会儿把地址发给你!”
“好!”办公室里人多嘴杂,千言万语堵在丁晨夕的喉咙里,她说不出口,心潮如万马奔腾,咚咚咚的响。
丁晨夕下班就打车去裴荆南订的餐厅,到达餐厅的包厢,他已经端坐在内。
她进门,他立刻站了起来,想给她一个拥抱,展开的双臂却停滞在了半空中,脸上狂喜的笑意也一点点的变僵硬。
只因为丁晨夕用生疏客套的口吻说:“裴总,别来无恙!”
“我还好,你……看起来也不错!”裴荆南收拾起失落的心情,殷情的为丁晨夕拉开木椅,待她落座之后,他才优雅的坐回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