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30岁时,做了泗水的亭长。亭长是什么长?刘宋时代裴驷的《史记集解》上说:“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乡,亭长,主亭之吏……民有争讼,由亭长调节或审判……”所以,亭有点类似于目前的派出所。秦末一个亭管十个里,大约250户人家,亭长还有自己的办公室的,也蛮威风。亭长带人管这十里的治安、警卫。旅客停留,负责接待保护;乡民打架,负责解劝熄火。比村主任官大,比村长官小,说白了,就一杂差。
刘邦就是秦时一亭长,富人不鸟他,穷人不怕他。天下之大,谁知道他是哪棵葱啊。就这么一人,生于市井,长于市井,在市井中堕落,在市井中吃喝,到最后却群雄逐鹿,独占鳌头,楞逼得一代枭雄楚霸王自刎乌江。只有一个字可说:是为牛也!
所以说刘邦绝不是一般的“混混”,此人胸有大志,处处向招贤纳士的信陵君看齐,有福大家享,有难我来扛,尊重你,相信你,善待你,做了错事宽容你,试问天下再大,有几人能扛得住这样的人格魅力?此人一无所长却能使得天下人皆为他效力,这就是他最大的长处。
还说到亭长这个话题上来。虽然一介亭长连一个村长都比不起,但如赵本山所言,八级木匠还能相当于知识分子,蚊子再小也是肉,亭长大小也算是个国家干部,手底下管几个人还是可以的。虽然手下的数十名下属都是役夫,身份:平民,没有正规编制,只有他一个是“吏”职,但这人一向爱“现”,好大喜功,不懂什么叫“低调,低调”,所以,就很夸张地给自己制作了一顶“冠”。
“冠”,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当时平民只能以“巾”束发,只有“士人”以上才能戴冠,刘邦的“亭长冠”算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呀?他却戴着这顶由竹皮制成的高帽,白面长身,无限威仪,端的架子大大的,带一帮人走来走去,走来走去。
刘邦爱交朋友,爱勾肩搭背地交朋友,爱吃吃喝喝地交朋友,爱花光自己的银子给朋友买酒买肉。银子花光了,就记在帐上,帐记到年底,酒店老板把粉牌子一抹,得,不用他还钱,又归零了。来年继续勾肩搭背,吃吃喝喝。
他的做法不奇怪,酒店老板的做法奇怪,这就等于有半年来的时间都送他白吃白喝。为什么?
据《史记》上说,刘邦此人一喝醉就睡在酒铺里,结果酒店老板老是在他的身上看见一条龙的影子,认定此人非凡种,是以肯下功夫卖力巴结。
全是瞎话。
说白了,刘邦老来白吃,老板看中的是他的号召力,此人吃了酒店的白食,自然要夸这里菜好酒好,大家一窝蜂全来了,老板想不赚都不成,当然格外待见他,所以,他就是一招财猫的角色。再说,亭长在此,普通小流氓也不敢在此闹事,他又是一警犬兼保镖。而且我不清楚那时候亭长有没有公款可以支配,如果有的话,我不相信刘邦是那种清如水,明如镜的家伙,随便签点虚帐,酒店老板不就可以又捞回来了?
结果就这么一点平凡的白吃白喝的事迹,都能被堂而皇之地写进《史记》里,中国人不遗余力地“神化”一个人的功夫,实在了得。
当亭长是要出公差的,史书上载,有一回,他出公差到咸阳,正好碰上秦始皇从咸阳出发巡幸天下,那家伙,雄伟啊,壮观啊,用宋丹丹大妈的话说,“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红旗招展,人山人海”,刘邦都看直了眼儿啦,脱口说出一句话:“大丈夫当如此也!”
所以说,秦王朝被推翻,跟他自己的铺张是分不开的,家底亮得太多,招人眼红了。
所以说,刘邦当皇帝,跟他自己的野心是分不开的,拼得一身剐,旧皇帝拉下马。风水轮流传,今年到、俺、家!
点评:
其实刘邦挺可爱,又热情,又仗义,又不缺朋友,又不缺衣食,整天逍遥快乐。那时是没有野心的,至于那种人际关系的勾心斗角,他恐怕想想都会累,甚至退避三舍。但是,毕竟男儿热血,建功立业的时候来了,他是会义无反顾朝前冲的。更何况,他将来是面临无路可走的境况,不得不拼杀出一条血路呢。现在,我们看到的他,马上就要披坚执锐,跨上战马打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