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单纯的杀人,而不是用一些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欺骗手段来解决问题。
杀人越货是我的兴趣爱好,对于那些曾经伤害过我的人,我会竭力避免使用激素类药物对他们进行为期半年的折磨。
这是我一贯的作风问题,受害者都没有说什么,施暴者又有什么资格对我批评教育,我可不是心底无私天地宽那高风亮节、两袖清风又品德高尚的大圣人。
好了,比起这子虚乌有的虚情假意,我如沐春风般的笑容可掬时隐时现。其实我还是比较善良的,就拿杀人事件来说吧,我很少折腾一个人,反而直截了当,毫不不拐弯抹角,杀人于无形之中。
见血封喉乃兵家常事,折腾人算不上多大本事,且犯杀手之一大错误。
我就喜欢这种干脆豪迈的人,不使小心眼和下三滥。
有时候我也是一个失败者。因为忍受不了施暴者高傲冷漠的态度,又深深地自责于甚至讨厌自己的无为而治,让这些不知死活的畜生有机可乘,乱了阵脚。
我会把他们一个个挑筋拔骨,然后放入硫酸中,看着他慢慢腐烂,这真是让人拍案叫绝啊!
皮肤光滑细腻的女孩子更是适合做人皮娃娃了。讲真,如果把她放进冰箱冷藏至凝固,这样到是可以永久保存,不会腐烂、变质和发臭,有的尽是血腥味十足的冰渣子。
听说这很像现代不太成熟的低温冷冻技术,但唯一不足的问题便是等待救援的尸体被发现后,多计是死透透了。
当然,我不会告诉你我有个不良嗜好,人体实验什么的倒不是很重要了,肢解过的还未封存就被猫子给叼走,至今未能保存完好。
是吗,你说我是夜行者?好吧,这也不是不行,我确实是晚上行动,因为白天太耀眼了,我不太习惯。夜晚很美,我喜欢。
我可是阿摩烈,布景琅的王,想要什么没有?你觉得我看的上这些可怜的畜生们吗?
不要再做无谓的挣扎与反抗了,你不行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