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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陈默继续在那里敲着电脑,偌大的酒吧里,只有陈默轻轻敲击电脑键盘的声音,还有女孩不时翻动书页的声音,在轻轻地回响。

过了一会儿,一阵沉重的脚步声,从酒吧后面的操作间传来,巨人随后出现在吧台那边,他掀开吧台的横档,走进吧台,在吧台里鼓捣了一会儿,就听一阵电流之声骤然响了起来,紧接着弹子球机开机声,就瞬间响了起来,只听“叮叮咚咚”“乒乒乓乓”地一阵乱响,弹子球机上面是一片光怪陆离的闪光,让人仿佛置身于宇宙太空之中,而原先暗无生气的自动点唱机,也欢快地闪烁出一片明亮的粉色,酒吧里转眼之间,就显得热闹了起来。

女孩放下手里的杂志,“我要一份你做的牛肉三明治。”她声音清亮地喊道。

巨人点点头,然后对着陈默说道:“你想要什么?”

陈默一怔,他问道:“我吗?我还不太想吃午饭。”

“到了中午大家都要吃饭的,不是吗?”巨人看着他道。

陈默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难道在这个酒吧里,吃饭也是一种规矩?

那个中年人此刻也走了出来,他笑着拍拍巨人的肩膀,说道:“总是会有人中午不吃饭的。”

巨人笑笑,开始动手做女孩要的牛肉三明治,中年人走过来对陈默说道:“第一次到妙溪来?”

陈默点点头。中年人笑着说道:“那你肯定,不知道我们这间酒吧,是一个比较稀奇古怪的地方。”

陈默笑了,他还是头一次听见有人说自己的酒吧,是稀奇古怪的。

“我们这里每个人都有一个外号,因为叫着方便,所以就不大叫自己的本名了,我叫修士,因为我喜欢各种各样的好喝的啤酒,那个人,”他一指正在做着三明治的巨人,“他叫老枪,别看他块头大,还算是个心细的人,对吧?”他扭过头冲着吧台道。老枪用手中的刀有节奏地在案板上敲了两下,表示承认。

“那一个,”修士对着从后厨走出来,面容冷若冰霜的女侍应生道:“应该叫做千寻,你今天是叫做千寻吧?”修士问着女孩道。

女孩毫无表情地看着他道:“我今天叫做千,比较省事一点。”

千与千寻?陈默这时的感觉,完全是一种匪夷所思的新奇了,他颇感兴趣地看着女孩问道:“我能问问为什么吗?你怎么,会给自己起这么一个名字?”

女孩看着他,好像是想了一下,然后说道:“不能。”

陈默被她的回答说得愣住了,而酒吧里的人,却在同时爆发出了一阵善意的笑声,修士笑着说道:“你不要介意,来酒吧的人到了这里,都要适应一段她的态度,不过她工作很认真,人也很好,要的薪水也合理,就是话少了一点。”

“要不要谈谈涨薪水的事?”她看着修士问道。

“最后一句,你就当我没说。”修士马上说道。

“我们这里稀奇古怪的地方有很多,你要是经常来,应该会慢慢知道一点,”修士笑着接着道:“这里规矩最大的是老枪,老枪你不否认吧?”

老枪又用刀敲了两下。

“他是这里的摇滚歌迷,黑帮电影影迷,拜仁慕尼黑的球迷,前军队特种兵和健身教练,据他说,还是马耳他最好的中国厨师,等等等等,他更多的经历和爱好,要等他心情好,时机合适的时候,他才会告诉你,我们现在知道的,只有这些,是吧?”修士扭头对着千或者千寻说道。

千点点头。

“其实我说了这么多,就是要说一点,在我们这间酒吧里,希望大家,都能够像朋友一样相处,不管你是在这里一小时,还是在这里呆上一年。”

说到这里,酒吧里所有的人,除了陈默,都拿起手边可以敲出声响的东西,“咚咚咚”地敲了起来,包括,那个在看杂志的女孩子。

陈默诧异地看着所有人的举动,修士笑着看着陈默道:“这就是我们这里表达赞同的方式,以后,你就会习惯的。”

陈默也笑着看着他,合上自己的电脑,觉得这个叫修士的老板,真的很像和蔼时候的罗伯特·德尼罗,他也真的开始喜欢上了这个酒吧,因为他觉得这间酒吧里有趣的东西,已经远远超过了他对一个酒吧的想象。

陈默开始仔细地看着这间酒吧,和这里中西家具合璧的风格一样,这里的装饰,也如同有着世界建筑博览会之称的上海外滩建筑群。酒吧的正面墙上,是大幅的爱德华·霍普的《夜游者》,另一面墙上,就是八大山人疏淡狂放的《简笔花鸟》,而王家卫和吴宇森的电影招贴画,见缝插针一般地随意地贴在墙上,《蒙娜丽莎》和《星夜下的咖啡馆》,过去的老布告,各种海报,都在这里有了一席之地,甚至连“你若酒驾,我就改嫁”这样村委会的宣传画,都贴在了酒吧吧台的横档上。

“你的牛肉三明治做好啦。”老枪对正在看杂志的女孩喊道,“还有我给你做的蛋黄酱。”

女孩欢快地放下手里的杂志,连跑带颠地跑到吧台前面,坐到吧台边上的高凳上,拍着柜台连连说道:“给我给我,快饿死我了。”

老枪笑着推给女孩一个大号的白磁盘,里面是一大块厚厚的嫩牛肉三明治,一个漂亮得如同油画一般的煎蛋,旁边是是一团粘滑浓香的蛋黄酱,让旁边看见的人都不禁垂涎欲滴。

女孩一边津津有味地吃着,一边问着老枪道:“今天怎么没有看见红衫军和毛笔?”

“和千寻在后边呢,他们两个喜欢和她玩,一玩高兴了就不愿意过来了。”老枪笑着说道,他的络腮胡子里一口森森的白牙,好像丁丁历险记中的阿道克船长。

中午时分,进来酒吧里的人,三三两两的越来越多了,每个人进了门,都会像陈默那样,满眼新奇地看着这间酒吧的装饰和布置。然后大多数人都会去玩玩弹子球机,还有桌上足球,但是很少有人会去碰自动点唱机,很多人会点老枪的牛肉三明治,还有人点日本汤面和披萨,千与千寻穿梭在酒吧的各个角落之间,客人点酒点餐的声音,还有老枪和修士的喊声,加上弹子球机发出的各种奇怪的声响,开始在酒吧里此起彼伏,屋子里,顿时热闹了起来。

又过了一会儿,一只憨态可掬的三色柯基和一只火焰布偶猫,一前一后,从后面的操作间慢慢走进酒吧,不少看样子是酒吧的常客,看到他们都笑着打着招呼,那个女孩坐在吧台刚刚吃完三明治,就欢声地叫着跳下高凳,要去抱那只三色柯基,柯基好像害羞一样地侧身加速跑开了,女孩又转身去抱那只红色布偶猫,那只猫不闪不避,一任女孩把她抱住,但是脸上却是一脸的懵懂,女孩笑着把红色的布偶猫举到眼前,问道:“红衫军,你今天怎么不理我了?”

陈默这才知道,刚才女孩问的红衫军是她,那那只三色柯基,应该就是毛笔了,陈默看着柯基憨厚可爱的样子,还有他身上黑色和棕色的斑块,再看看那只红色布偶猫,觉得这两个名字起得真是恰如其分,这时他也觉得肚子饿了,于是也对着吧台喊道:“我也要一份牛肉三明治,还有一杯啤酒!”

听到修士和老枪先后应了两声之后,陈默就从自己的背包里拿出一包烟,去酒吧门口抽烟。

他站在幽深的屋檐下,看着屋檐之外,已经晴朗明亮的天空,轻轻吐着烟圈,他知道,自己等到Amanda的机会近乎于零,除非会有实实在在的奇迹发生,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自己很喜欢妙溪这个地方,而且这个地方陈默觉得,好像也很适合发生奇迹。

陈默回到酒吧里的时候,他的午餐和啤酒已经放到了他的画案上,牛肉很入味,胡椒的味道很重,吃完以后,会给人一种呼吸着火焰的感觉,陈默甚至产生了一种,自己可能是一条火龙的错觉。

来酒吧的人,在吃过午饭以后开始渐渐地少了,到了下午两点半左右,这里只剩下两三桌聊天的客人时,修士和老枪两个人,各拿着一罐啤酒,从吧台里走出来,又坐到上午的那张柏木长方桌边上,老枪叫着那只叫做毛笔的柯基,这时候毛笔不知道从那个角落里钻了出来,一脸亲热地窜到老枪的柏木长凳上,对着老枪亲热地叫着,那个女孩看见了,连声叫着“坏毛笔!坏毛笔!”柯基一听到她的叫声,连忙又窜下长凳,一转眼不知道又逃到哪个角落里去了。

老枪哭笑不得地埋怨女孩道:“夏天,你上辈子一定跟毛笔有仇吧?你看你把它吓得?”

女孩逗着身边的红衫军笑着道:“我也不知道啊,可是你看红衫军跟我不就挺好的吗?”

“这猫和狗不一样,毛笔还是怕生一点。”修士喝着啤酒,心不在焉地说道。

“每个人的经历不同,自然就对别人,有着不同的反应。”他接着说道。

“毛笔是被捡来的,”老枪看着自己面前的啤酒罐道,“那时它还很小,前腿一瘸一拐的,脏得像块大抹布,只有那两只眼睛,才能看出来它是个活物。”

“真的啊,那时的毛笔好可怜。”女孩充满同情地说道,然后她的语音一转,重新欢快地道:“还好它遇见了你。”

老枪笑了笑,“也不知道是不是好事,我收养了它之后,红衫军就一直欺负他来着。”几个人说着都开心地笑了起来,想来是想起了布偶猫欺负柯基时的情景。

“修士,妙溪附近,有什么好玩的吗?”叫夏天的女孩问修士道。

“这里啊,也就是秋露园,卢园,兰花渡那些地方,不过,很少有人秋天专门过来这里的,这个季节经常下雨,又阴冷潮湿的,一般春天和夏天的时候这里人多。”

“那好,我明天出去转转。”

“屋子里不冷吧?”老枪问着女孩道。

“还好有你给我的电暖气,第一天我的被子都是潮的。”女孩说道,她轻轻放下红衫军,它慢慢跳下长凳,喵呜了一声,开始在屋子里巡视起来。

“为什么叫它红衫军?”女孩看着布偶猫问老枪道。

“因为拜仁的队服是红色的。”老枪很是认真地道。

“那,毛笔呢?为什么要叫它毛笔?”女孩指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门口,打着哈欠的柯基问道。

“那是因为它小时候调皮,打翻了千寻准备上桌的日本汤面,千寻气坏了,威胁说要把它的狗毛拔下来当毛笔。是不是啊,千寻?”老枪问着刚刚从后面操作间走出来的千寻。

“叫我千,今天我叫千。”女孩冷冷地说道,一点也不像是在开玩笑。

“你太麻烦了一点吧,”修士抱怨道,“你这名字换得,比咱们这边的菜单还勤。”

“是啊,我说你,好歹有个正经名字,我们也叫得顺溜点的。”老枪也说道。

千想了一下,然后好像很郑重地征求他们的意见一般地问道:“黑寡妇怎么样?”

修士和老枪听了她的话,两个人正在喝着的啤酒差点喷了出来,然后互相对视了一下,修士说道:“千挺好的。”

“千寻也不错。”老枪也接着道。

听到他们的对话,不但夏天乐不可支,就连在一旁的陈默也不禁莞尔一笑,心内想道:这个女孩,还真是有个性。

夏天笑完,问道:“为什么想要叫黑寡妇?”

“我喜欢斯嘉丽·约翰逊。”她淡淡地说道。

“那你直接就叫斯嘉丽·约翰逊得了,这也好记,还能给我们酒吧赚点关注度。”修士说道。

“名字太长。”千寻道。

“那你叫赫本,这个名字短。”修士一本正经地道。

“或者叫褒曼,都够短。”老枪也很认真地说道。

几个人又都笑了起来,甚至连千寻冷冷的脸上,都闪过一丝不易被察觉的笑意。

这时,红衫军走到了陈默的画案旁边,一下子窜上了陈默旁边的椅子,看着陈默喵喵地叫着,陈默抬头看着自己旁边的小猫,它正试图伸出肉肉的小爪子,去够陈默的笔记本电脑。

夏天走过来抱起它,无意间看见陈默电脑屏幕上的标题,“十一月的雨?”她不由自主地念了出来。

陈默看了她一眼,笑着道:“对,十一月的雨。”

“这是你写的文章,还是。。。,”女孩欲言又止地问道。

“只是一个小说的题目。”陈默说道,“刚好和这个酒吧的名字是一样的。”

那个女孩似乎感到很不可思议地摇着头,然后问陈默道:“这是你准备写的一部小说,是吗?”

陈默点点头。

“我也正在看一本书,那书的名字,也叫这个的。”女孩咬着嘴唇说道。

陈默诧异地扬了扬眉毛,看了一眼电脑,说道:“小说重名的事,也不是没有的。”

“可是你小说里的这个人,”女孩指着陈默电脑屏幕上的小说开头里陈默的名字,说道:“这个人,是不是你小说里的人?”

陈默点点头。

“我的小说里,也有这个人。”女孩很是肯定地道。

“这个不会了吧?”陈默惊讶地说道,他重新又看了看自己的电脑屏幕,说道:“难道连名字都有重复吗?”

女孩抱着猫坐到了陈默的对面,说道:“我当时还觉得,这本书带得还挺巧,和这个酒吧的名字一样,没想到,居然还看到你在这里,在写着和我正在看的小说,一样书名的小说。”

陈默听着,笑着看着女孩,女孩也笑了,说道:“怎么我说得,跟个绕口令一样。”

陈默想了想说道:“能不能,下次你再来酒吧的时候,让我看看你说的那本小说?”

“好的,你等等,我这就去拿。”女孩说着就要起身。

“会不会很麻烦?要是麻烦就算了。”陈默说道。

女孩很爽快地摇着头,说道:“一点也不,我就住在这里。”

“你住在这里?”陈默问道。

“对啊,你不知道吗?这两边的厢房都是出租的,还都有很有意思的名字呢,比如我住的地方,就叫重庆森林,很有意思吧?”女孩得意地笑着道。

看着女孩明媚的笑颜,陈默不禁问道:“我能问问你叫什么吗?”

女孩有些警惕地看着陈默,没有说话。

陈默看着她的神情,知道她误会了,连忙说道:“我是想问问,怕万一我再把你的名字,写进我的小说里。”

女孩笑了起来,陈默第一次发现,一个女孩笑起来居然会这么好看。

“我叫欧阳夏天,他们,都叫我夏天。”女孩笑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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