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还没有必要用语言来劝服大众时,人类使用的最早的语言,同时也是最生动、最普遍和唯一的语言,就是自然的简单呼喊。它是在紧急情况下由本能激发出的声音,用于希望减轻疼痛或者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求救。这种语言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使用,这是由于人们平时的感情比较节制。当人们的观念开始发展,并逐渐增多的时候,人们之间的交往也变得更密切,人们此时就会努力创造更加丰富的语言和更多符号,他们增加声音的抑扬变化,又辅以手势。手势本身就有更强的表现力,且更少依赖预先规定的含义。于是人们开始学会用声音来模仿听得见的事物,用手势表达那些移动的和看得见的事物。
但是,手势只能表达便于描述的或者实际存在的事物,以及能看得到的行为,别的事物就很难表达。而且手势也并非在任何时候都有用,黑暗和物体的遮挡会让手势失去作用。除此之外,手势不能确保别人一定能注意到,而只有引起别人注意的要求。所以人们最终决定使用发音语言来代替手势,声音尽管不能与特定的概念产生相同的联系,但是却能作为约定的符号来更好地表达它们。然而,这种约定完全是通过人们的共识得以实现的,对那些原始人而言,他们粗糙的器官还无法适应任何这种情况,因此他们必然是经历了艰难困苦才接受这种方式的。这种约定本身就很难理解,因为它要获得人们的共识就必须有可行的理由,并且,要使用语言,就必须得先有语言。
我们可以合理地假设,人们最开始使用的词语比后来语言形成以后的词语的含义要广泛得多。最开始,人们并不知道要将句子分成结构不同的几部分,所以他们把一整句话的含义都放在一个词语中。当他们开始区分中心词和名词、动词时,这种做法本身就已显示出非凡的天才了。在最初,动词只有现在时态,名词也只有许多专有名词,而形容词概念的发展必定经历了艰苦的努力,这是由于每个形容词都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将事物抽象化是一个既不自然又费力的过程。
在语言创立最初,每个事物都有一个特定的名称,而且没有种属差别,因为最初创造语言的人无法区分种属,每个物体都照它自然的样子独立反映在他们的头脑中。假如这棵橡树叫做A,那么另一棵橡树则叫做B,因为此时人们认为这两个物体是不同的。人们通常需要花费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发现这两者的共同点,所以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越浅薄,他们所创造的词语就越庞杂,但是使用这些词汇所造成的困难却不会轻易消除。那是由于要给事物分类命名就必须认识各种事物特有的属性,而这便需要定义和判断,也就是说,需要远比那时的人类所能拥有的程度更深的抽象概括能力和更加深厚的自然知识。
另外,如果不借助词语,人们在内心中就不能形成概念,而且一定要借助于词句,否则人们也无法理解这些概念,这也是动物无法形成这种观念并因而获得自我完善的能力的原因之一,而自我完善能力正是依赖于这些观念的形成。当一只猴子吃掉一个坚果后去摘另一个坚果时,我们当然不能认为它明白坚果的一般含义并用这个一般含义和两个具体的坚果作比较。不过我们可以设想,当它看到一个坚果时,便会想起以前接触过的另一个坚果的那种感觉,由于它的眼睛受到这种特定接触的影响,因而能预知到吃这个坚果时的味道。只要想象一参与,每个纯抽象的概念就立刻变成具体的事物了。
假如你试着在脑海中勾勒出一棵树的一般形象,你是怎样也描绘不出的。无论你怎样做,你只能想到一棵具体的树,小树或者大树,长满叶子的或者光秃秃的,深色的或者浅色的。假如你想看到一切树的共同点,那你看到的反而不太可能像是一棵树了。要认识纯抽象的事物也只能通过这种方式,换言之,就是只能借助于语言。虽然一个三角形的定义本身就能给你一个关于三角形的真实概念,然而当你想象一个三角形时,你想出的一定是一个具体的三角形,而不是其他的。你会不由自主地想象出特定颜色的区域和具体的线条。所以我们必须使用语言和词语来形成概念,因为一旦停止想象,我们便只能借助于语言来思考。假如语言的最早发明者只能给他们已经认识的事物命名的话,那么,最早的名词也只能是专有名词了。
但是,当最早的文法学家以一种我无法理解的方式开始将词语概念化和扩展观念的时候,发明者的无知一定会将这种方法限制在极窄的范围内。假如当初因为不知道种属而制造出太多的个别名词,在后来又因为不能认识所有事物之间的差别,他们必然只能作简单的分类。要把事物之间的区别恰当地归类,确实需要比他们更多的知识和经验,也需要付出比他们更多的艰苦努力和探索。假如说直到今天,人们还不断发现那些以往未曾被发现的新种类,那么可以想象仅靠表面就定类的人们忽视了多少种类!更无须说忽视了多少原始类别和最普遍的概念。比如,他们怎样理解或是想到诸如风格、形象、动作、物质和精神这些词语呢?就算现在那些经常使用这些词语的哲学家们,也难以理解它们的含义,何况这些概念本身的含义就是高度抽象的,在现实中找不到任何原型。
讲到这儿,我暂且请评判员们停下来考虑一下,在创造了物质名词这一语言最简单的部分后,要使用固定的形式和精确的语言来表达想法,让语言满足公众的需要并且对社会产生影响,人们还要走多少路?请你们想象一下,人们要花费多少时间、运用多少知识才能发明抽象名词,数字,不定过去式和所有动词的时态,句法,冠词,词句的推理形式、连接方式以及所有的语言逻辑。至于我自己,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困难所震撼,我坚信,几乎已经可以证明单凭人类的智慧不可能建立起语言体系了。我将把这一问题留给任何一个有志于此的人去研究:语言的产生对社会建立的意义,以及社会的存在对语言产生的意义,哪一个更为必要呢?
无论社会和语言是怎么产生的,然而至少可以推断,在用相互需要来联结人们并让他们易于使用语言这方面而言,自然几乎没为人们提供多少社会性,同时也几乎没有为创造这些联系进行过任何努力。事实上,在自然状态中,我们很难想象一个人需要另一个人的帮助时,会比一只猴子抑或一只狼需要它们同伴的帮助更加迫切;就算他真的需要,别人为什么要来帮助他?就算别人愿意帮助他,他们又怎么才能达成一致呢?我经常听人谈起,没有什么比自然状态中的人更加悲惨的了。事实上,假如确实像我认为已经证明的那样,人类只有在经历了漫长的时期以后才能有脱离自然状态的机会和愿望,那么我们所控诉的对象就不是自然不幸创造出的人类,而只能是自然。但是,我所理解的“悲惨”这个词无任何意义,它也许仅是指艰苦的贫困生活或者是指心灵或身体的痛苦。
那么我倒乐意有人能够解释一下,一个内心平静、行动自由、身体健康的人能遭受怎样的悲惨状况呢?我还想追问,到底是自然生活还是社会生活能让一个身处其中的人感到难受呢?看看我们的文明社会,几乎人人都抱怨自己的人生,我们甚至可以看到许多人甘愿放弃自己的生命,就算所有人的法律和神的法律都结合在一起也不能制止这种混乱。我还想继续追问,有人听说过原始人存在过这类想法吗?有人听说过原始人有空儿就会抱怨人生或者自杀吗?因此,只要稍微放下我们的虚荣心,便能判断出来到底哪一种状态才是真正的悲惨。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原始人困惑于科学研究,或被欲望折磨,总是纠缠于探索一种异己的状态,那才是真正的悲惨。好像天意是如此地深谋远虑,它让人类所拥有的潜能只在合适的时机才会得以发展,不会发展太晚,以至于不能满足后来产生的需要,也不会发展太早而陷入无穷无尽的困惑之中。仅仅就人所拥有的本能来说,它足以应对自然状态的生活了,但要想在社会中生活,他便更需要发展智慧了。
初看上去,好像原始状态的人彼此之间没有规定的义务,也没有任何道德联系,既没有善恶之别,也没有好坏之分,除非从生理意义上理解这些词,将那些对人的生存有害的叫做恶,对人的生存有利的叫做善。这样一来,最有道德的人就是那些对自然的原始冲动最不加以抵抗的人。假如我们只从常规意义上来理解这些词,便不会急着对这个问题下论断,为了防止偏见的可能影响,我们应该不偏不倚地衡量一下在文明人当中邪恶和美德哪一个会更多,美德给他们带来的益处是否超过了邪恶给他们带来的害处?当人们学会彼此爱护时,我们能否认为科学的进步足以弥补人们彼此之间的伤害?或者从总体来说,人们何时会感到更幸福,是在他们普遍依附于别人、为别人尽所有义务但别人可以对他没有任何回报的时候,还是在人们既不互相惧怕又对彼此无任何要求的时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