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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怦然心动(三)

十六岁那年,我遇上十七岁的少年。

他眉目如画,一言一颦,倨傲不驯。

关于他的点点滴滴,一直盘踞在心头,想忘忘不掉,想记不敢记,折磨过我,折磨过时光。

曾经,爱上他,是我干过最疯狂的事,我疯狂地给他写了十封情书。

记忆这个东西很神奇也很磨人,好的坏的,都藏在脑海中,记住了根深蒂固的,忘记了行云如水的。

他的出现帮助我们四位女生解决了同学之间的矛盾纠纷。

这要感谢我的朋友方晓丽将他带到我的面前,从此以后,缱绻难忘。

回忆起这场无趣的纠纷,也许只是冥冥之中上天的一次安排,安排我遇上他。

自那以后,我给自己一个画地为牢的界限,然后站在里面再也出不来。

从见到他的那一日起,他的身影总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思来覆去,我摊开一张粉色信纸,执笔的那一刻,几行情字,行云如水,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然还有写情书的天赋,绵绵情意寄托予文字:初识你那一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看着你,我乱了方寸,你莹亮的眼,仿佛能让全世界都变得通透而清明,这种感觉,不知算不算喜欢。

搁下笔,我把信塞进淡蓝色信封里,兴致匆匆交给方晓丽,托她替我转交。

往后的每一日,我都追着方晓丽问,他有看过我的信吗?方晓丽摊摊手,对我说,至少没见到他当场扔垃圾桶,已经很不错了。

我就琢磨着是不是情书表达的力度不够,恰好在书上看到一首古诗,李之仪的《我住长江头》,所以告别上一封的含蓄,我把诗句搬到了信上: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直白是直白了些,热烈是热烈了点,犹豫了两天,再次把信交给方晓丽。

结局雷同。

两封情书石沉大海,连浪花都没有激荡起一丝一毫。

我开始愁绪万千起来。

某个周末,方晓丽生日,我们去KTV替她庆生,让我惊喜的是,那一天他也在,他给我的印象始终只有两个:一、帅,无敌帅;二、沉默,无敌沉默。这样的他近距离相处会让我手足无措起来,整个过程我除了故作矜持就是拍手充愣,由始至终,我们之间没有一句话的交流。

心灰意冷间,我回到宿舍把写好的第三封情书丢进垃圾桶,发誓,从此以后,形同陌路,即便,我们一直都形同陌路。

恰巧,第二日清晨,操场早锻炼时,我扭到了脚,他路过,朝我跑来,问:“你不是晓丽的室友吗?”

我就想,难道他没看到我写给他的情书吗?

我也不觉得难堪,花痴病不分场合发作,卯足了劲点头,直到脑袋发晕,然后金鸡独立,难过地两眼冒光,室友欲跑来搀扶,我白眼纷飞将她们拍死在操场,然后一瘸一拐在他的搀扶下走去一旁休息,他递给我一瓶矿泉水,我有些受宠若惊,望着他的眼神一时收不回,生怕自己起得太早没睡醒,所以眼睛都不敢眨地盯了他半天,他突然问,你的眼睛也动不了?这是他对我说的第二句话,声音很好听,那一刻,我小脸一红,瘸着脚逃走了。

回到宿舍,我一头扎进垃圾桶,寻找昨晚被我丢弃的第三封情书。

虽然有些褶皱,毕竟蕴含了我的绵绵情意,最后折成心形,托方晓丽送去。

情书上写:你相信缘分吗?相信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吗?这些,我信。那日,你从阳光下走来,深邃的眼如若星辰,那一刻,你就住进我心里,挥之不去。你来时身后七彩的光,瞬间,犹如宇宙的行星相撞,碰撞出绚丽的火花。听着,我是X班方晓丽的朋友名叫陈可琪,不追到你,誓不罢休!

渐渐地,因为方晓丽的关系,我们见面次数逐渐增多,我的脸皮之厚,无人能及,每一次见面,我都可以伪装成一只无辜的小白兔,那些一封封的情书好似与我没有任何关系,如同X班方晓丽的另一个朋友也叫陈可琪一样,与我同名同姓同班,即便,我追他的事情已经传得人尽皆知,我都可以做到脸不红心不跳,本人只是路过。

还有一次,我躲在篮球场的草丛里偷看他打篮球,恰巧他们班有个叫朱烨的男生是他最要好的朋友,投篮时,篮球飞过篮框,在空中快速旋转后朝我飞来,眼疾手快的他纵身一跃,在篮球与我如花似玉的脸亲吻的瞬间腾空接住球,他吓得喘着气,而我若无其事欣赏他绝妙的身姿,气息未定的他问,你在草丛里抓蟋蟀?

抓蟋蟀?他为什么会认为我在抓蟋蟀呢?这都是小学生才会干的事情啊。

我撑起傻白甜的笑,只好装模作样趴在地上找蟋蟀,结果找到一条蚯蚓,吓得脸色苍白,我害怕所有不长脚的物种,尤其是蚯蚓和蛇。

说到蛇,我确实见过蛇,在他宿舍前面的河边,一条小水蛇朝我游来,瞬间,我的腿就不见了,瘫在地上寸步难行,急得眼泪流下来。恰巧他路过,跑上来,替我赶走了水蛇。

我无时无刻思念着他,大胆而炽烈。

第四封情书开始,我不再拜托方晓丽,而是自己行动,我会在晚自习之前,把信偷偷塞进他的书桌,我不清楚写的每一封情书他有没有念,或许他从未拆开看过,而是直接送给了垃圾桶,如同他收到的别的情书一样,我虽沮丧,却一再告诉自己,自己该庆幸他不乱收情书,至少说明我的眼光还不错。

写到第五封的时候,我有了一丝气馁,付出的一直得不到回应,中途有半个月时间,我决定放弃对他的追求。刚好迎来一年一度的运动会,我们班女生的体育基本偏弱,体育老师点名要我参加八百米长跑,老师,我是哪里得罪您了吗?要如此置我于死地?得知他是八百米的学生裁判时,我宁可从桥上跳下去,也不想在他面前丢脸。

比赛当天,我使出了十七年以来所有的力量,在第一圈时排名适中,第二圈时体力严重下降,第二圈一开始,已落后至最后一名,比最后第二名同学慢了起码一百五十米的距离,战况已经够惨不忍睹了,中途绑马尾的皮筋还不要命的断裂,发丝耷拉在脸颊的湿汗上,人就跟梅超风附体般披头散发在风中凌乱不堪。

隔壁班有位男生来陪跑,我们班的同学见状也跟着陪跑,隔壁班男生当众呐喊:“陈可琪,我一直在关注你,加油,在我心里你是最棒的。”

男生的话吓得我脊背一凉,陡然清醒,望向前方,拼命加速最后赶超前面一百五十米处的同学。

终点一到,同学们欢呼:“爱情的力量太伟大。”

促成我最后加速的根本不是隔壁班的同学,而是,那一刻,我想到终点有他,我若放弃,岂不丢脸。

当然,同学们那句“爱情的力量太伟大”的话,我还是无比赞同的,终点刚到,还没来得及看清他的脸,眼前一黑,栽倒在地。

醒来时,他陪在医务室的床旁,微蹙着眉,目光柔软。

所以,我决定写第六封情书:谢谢你送我去了医务室,她们说,爱情的力量太伟大,可我伟大的爱情并不是途中的风景,而是终点有你,无论那里是否艳阳高照,我所期许的,只是一个你,你在哪里,哪里就会有我。

那之后,见到他的机会越来越多,有时候在食堂、有时候在操场、有时候在教学楼的走廊上、也有时候在寝室的楼下,我的视线里,有他越来越多的身影,也因此,越来越多的烙印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田,又骄傲又满足。

我一共给他写过十封情书,当递完第九封情书之后,依旧无动于衷的他让我倍受挫折,爱慕他、谈论他的女生越来越多,在那些女生的眼中,说我白长一张俏脸其实就是一只厚脸皮的猪,她们的评论让我难过和沮丧,我开始在心里扼杀一切关于他的幻想。

我给了他第十封情书:我失败了,无论你有没有看过我写的信,我还是要替这些日子给你照成的骚扰道歉。其实,我的脸皮也不是别人说得那样厚,我只是觉得,爱一个人就应该飞蛾扑火,即便下场惨败,至少我不会后悔爱你的时候自己不曾努力过。

傅常川,恭喜你,成功了,从今以后,我放弃对你的追求,江湖不再见!

……

一辈子,有多长,我不知,我只想简单的每天见到他,无论刮风和下雨,无论悲苦和灾难,这便是我当年的心愿。

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们之间会真的相忘于江湖,所有的思念变成痛苦的脓水在我心间腐烂。

年少的我相信,我们的爱,固若磐石,我愿为他倾付所有。

所以,我把自己与我的心一并打包给了他,他带着我最好的姐妹离开了。

青春,终究抵不过命运,我们终究散落天涯。

我被脸颊冰冰凉凉的泪水唤醒,快速用手拭去,对自己说,陈可琪,我太看不起你。

六年了,我终究还会因为一个有点像他的背影失了理智,终究还会因为那段过往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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