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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在楼梯上小便

真是个没规矩的孩子,隔壁楼的一位年轻母亲心想,她刚才又试了一次,想让安德斯说出一句你好。可他从来不会回答,只会扭过头去或者转向一旁。

算了,她寻思着,继续走她的路。

任何一个看着孩子们玩耍的人,都会注意到那个几乎总是独自待着的男孩。他会在一旁观察,什么活动都不参与。可繁忙的家长们光是跟上自己的孩子就已经够辛苦的了。天丝单元楼周围的花园里和小路上都挤满了孩子。

紧接着,这片住宅区里发生了一件新鲜事。一些没有售出的单元被奥斯陆市议会买下,分配给了难民家庭。从伊朗、厄立特里亚、智利和索马里前来寻求避难的人,搬进了蓝色、绿色和红色花园周围的公寓里,渐渐地,大蒜、姜黄、多香果[14]和藏红花的香气从敞开的阳台大门里飘了出来。

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奥斯陆的斯古耶恩都是一片白得耀眼的地区。很少有外国人会一路找到挪威来。上一个十年开始的时候,挪威国内非西方移民的数量还不到一千:一九七一年,挪威政府为应对劳动力短缺,向巴基斯坦发出邀请,第一批外国劳工蜂拥而入。当年有六百名单身男性前来务工,从事那些大多数挪威人不愿意做的工作。不过外国劳工并没有搬进斯古耶恩。他们住在城里的破败地带,居住环境狭小恶劣。

一九八〇年,第一批避难者抵达了挪威。难民们来到挪威的边境,请求庇护。这样的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一九八三年,布雷维克一家住进天丝公寓的第一年,有一百五十名寻求避难的人来到了挪威。第二年有三百人。三年后,人数已接近九千。

一户智利人住到了布雷维克家楼下。他们在奥斯陆的避难中心待了将近一年之后,拿到了一间天丝的单元房。温彻是第一个出现在他们门前的人,带着一句温暖的“欢迎”,一手牵着一个孩子。

安德斯喜欢上了这家最小的女儿,一个头发卷卷的小丫头,比他小两岁。

艾娃逐渐开始跟在这个三楼的男孩身后,不管他去哪都追着跑。而他呢,和这个新认识的小女孩在一起,也让他变得随和了,变得更加健谈,每天都会教她新的挪威语单词。和这个拉丁裔家庭共处,他觉得很安全。

艾娃在他上的维格朗公园托儿所拿到了一个名额,安德斯毕业的时候,她还要在托儿所里待上两年,那段时间,他每天下午放学都去等她。

在斯梅斯塔小学,安德斯觉得自己相当不合群。这是一所给家境优越的孩子上的学校,学生们的父亲都穿着刚刚熨好的衬衣,有上流社会的中间名,还住着附带大花园的别墅。哈拉尔国王战后就在这里上学,后来,他自己的孩子,哈康王子和玛塔·路易斯公主[15]也追随父亲的脚步而来。王子比安德斯大六岁,安德斯进校的时候,他刚好念完小学的最后一年。

这个学区是奥斯陆的“深蓝”阵营,曾在一九八一年帮助右翼在选举中获胜。一波私有化和房产价格管制撤销接踵而至。合作公寓单元房的价格不久就开始飞涨。

一九八六年春天,安德斯·布雷维克开始上学的那一年,工党重新上台。保守党首相科勒·维洛克在提议汽油加价之后面临了一轮信任投票,却未能赢得极右翼进步党的支持。

一夜之间,格罗·哈莱姆·布伦特兰又成了首相。这一次她准备得更加充分,组建了一个男女部长人数均等的内阁:十七个内阁席位当中,女性占了八位,加上职位最高的她本人,这在全球政府首脑当中前无古人。

这是一个全新的工党,充分发掘时代精神,继承发扬了不少由科勒·维洛克的保守党政府所引入的经济改革。

与此同时,布伦特兰的政策也赋予女性一系列其他任何国家都无法比拟的权利。作为一个讲求实效的人,她力图让女性和男性的生活都变得更加务实。她的政府延长了产假,建起了更多托儿所,给予单身父母更为充分的权益,还着重改善妇女和儿童的健康状况。紧随这些改革而来的是一批自信的新女性,渴望在社会当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并不是人人都对此满意。一些人喊出了国家女权主义的骂声。母权社会,另一些人抱怨道。后来又有人发明了“阴道国家”的说法。然而依旧是格罗·哈莱姆·布伦特兰,在安德斯上学的那些年里,为挪威打上了比其他任何政客都更深的烙印。

安德斯自己也在一个由母亲、姐姐和艾娃所构成的女性世界中长大。艾娃觉得和安德斯一起玩很有趣,至少有一段时间是这样。因为决定他们要玩什么的人总是安德斯。只有在自己家里她才有发言权。他们俩在客厅里搭小窝,玩她的洋娃娃,或者就泡在厨房里,和她的父母待在一起。在楼上的安德斯家,他们从来不去有他母亲在的地方玩。在那个家里,他们也绝对不被允许待在客厅里,客厅总是收拾得一尘不染,厨房也不行。他们只准待在安德斯的房间里,而且还得关上房门。安德斯的玩具和做游戏用的东西都在里面,全都整整齐齐地成排列在架子上。实际上温彻情愿他们到外面去玩。因为安德斯的母亲喜欢清静。

每当艾娃想和别的孩子玩,安德斯就会把她拉走;他想把她留在自己身边。最喜欢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

但有时候大队人马会占据上风。天丝公寓里的孩子太多了,不让其他人靠近很难。公寓的地下室里有个房间,一个家长在里面安了一张乒乓球台。孩子们会把磁带录音机带下去,听着迈克尔·杰克逊、普林斯和麦当娜的音乐跳舞,后来则听起了饶舌。安德斯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他总是坐在角落的通风管上,跳舞和打乒乓都不参与。在那儿他什么都能看见,而且还没人打扰。那个角落里有一股尿味。只要那股味道传遍了地下室,安德斯就会挨骂。“小便臭死了,一定是安德斯!”其他人笑道。

墙缝里的蚂蚁有一条固定的路线,从草地出发,穿过碎石柏油路面,沿着人行小道的边缘,通过一排格栅,爬上楼梯。安德斯会坐在那里等着。

“你死定了!”

“抓住你了!”

他一只一只地把它们捡起来压扁。有时候用拇指,有时候用食指。“你你你还有你!”由他说了算,在那几级台阶上,他就是生死的主宰。

小女孩们都觉得他很讨厌。性格非常过激,对动物也很残忍。有一阵子他在笼子里养了几只老鼠,还会拿钢笔和铅笔去捅它们。艾娃说她觉得他把它们弄疼了,可他根本不理。安德斯会抓来黄蜂,把它们丢到水里,再用滤网捞到水面上来,好看着它们淹死。天丝公寓里养了宠物的成年人都明白无误地告诉自己的孩子,安德斯不得靠近他们的猫狗半步。他也常常是唯一一个没有被请来摸一摸其他孩子新养的小狗或是小猫的人。

渐渐地,艾娃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可她不敢跟父母说自己不想再和安德斯一起玩了,因为现在她的母亲和温彻已经成了好朋友。温彻正在教他们如何适应挪威的新生活,还把安德斯和伊丽莎白穿不下的衣服转送给他们。

艾娃始终没有告诉父母,是安德斯把邻居家那株玫瑰的花骨朵折了下来,只留下花秆;是他往敞开的窗户里扔进了石头又跑走;又或者是他会去捉弄和欺负比自己小的孩子,最好就是新来的、还没学会用语言维护自己的那些。要是能把别人弄哭,他就会心满意足,眼睛也会放光。可他平常的样子却非常严肃认真。

他的受害者之一是一个瘦骨嶙峋的厄立特里亚小男孩。有一次,安德斯找来一条旧毯子,把男孩卷在里面,在他身上跳上跳下。“别这样,你把他弄疼了!”艾娃喊道。然而她还是站在一旁,一直看着。

只有一件事情安德斯受不了。挨骂。这个时候,他就会悄悄走开,而其他孩子则被留了下来,因为偷苹果或是按响了门铃又跑掉而遭受一顿训斥。等到一切恢复平静,安德斯又会神不知鬼不觉地重新出现。

有一次,他没来得及逃走,让布洛赫太太给逮住了。被叱责一通之后,为了报复,他就在她家的门垫上小便。他在她的报纸上小便。在她的信箱里小便。后来还跑去她的储藏室里小便。就是在那之后,大家才把地下室里陈年的尿味怪到他头上的。

其中一个被他欺负的受害人是一个智力有缺陷的女孩。一天,安德斯把一只烂苹果按到了她最喜欢的洋娃娃脸上,当时女孩的父亲刚好经过。“你再来烦我女儿一次,我就把你吊到地下室的晾衣绳上去。”那位父亲,一位大学教授,大声地吼道。

安德斯听进去了。来自父亲的威吓是他非常重视的东西。他再也没接近过那个女孩。

现在,他在学校放假的时候,也能见到自己的父亲了。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四岁半,父亲带着他去海边的小木屋里度了一个星期的暑假。延斯偶尔会打电话给温彻,说他想见儿子。小男孩有时候会跑出去躲起来,邻居们就会被派去四处找他。

通常延斯都在诺曼底的一处乡间别墅里度夏。于是温彻便会把安德斯送到奥斯陆机场,交给斯堪的纳维亚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飞行两个小时之后,父亲会到巴黎来接他。有时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们也会在那儿。一家人出门远足,或是前往海滩。在避暑别墅里,照看这个小男孩的主要是延斯的第三任太太。她自己没有孩子,便渐渐喜欢上了安德斯,而安德斯对她也变得非常依恋。每次她主动说要念故事给他听,他都高兴得不得了。“你真的想读吗?”他会问她,“你确定有时间吗?”听她念故事的时候,他会蜷成一团,在她的大腿上坐上好几个小时。在那里他非常平静。似乎忘记了身边的一切。

艾娃开始上学的时候,安德斯正在念三年级。他再也不搭理她了。更确切地说,是在学校里不搭理她了。

蓝色花园、公园和森林,它们跟学校是分开的——就像两块不同的大陆一样。他们的友谊只存在于其中的一块。

这就为女孩提供了她所需要的空间,能交到属于自己的朋友。其中一个小姑娘曾经在他们这栋单元楼的一层住过。她也被安德斯吓坏了。每次走出家门,都很害怕他会从三楼往她身上吐口水。虽然这样的事情只发生过一次,却已经足够让她被黏湿口水的恐惧折磨一整个童年了。

艾娃最终有了她自己的一群朋友。如今,安德斯想要她出来玩的时候,她已经足够坚强,可以说不了。

安德斯又是独自一人了。

不过有一天,他黏上了几个同班同学。事实证明这终究也没有那么难。他只不过是说了一句你好,而他们也回了一句你好。

读小学的那段时间,安德斯身上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事情。他在那儿,却没有让自己引起旁人的注意。他参加童子军,踢足球,和朋友们一起骑着自行车到处逛。

让他与众不同的是父母从来没有在身边支持过他。学校的足球队要靠父母们轮流开车送球员去参加比赛和锦标赛。而他总是只能搭别人的便车,多半都是住在附近的克里斯蒂安。团队项目其实从来都不是安德斯的强项。他控球不佳,对传球的判断也经常有误,可他在那儿。

安德斯在大多数方面都很普通:中等身材,在学校里成绩平平,一个普普通通的校园小霸王。他继续欺负着那些允许自己被他欺负的人。就像许多其他人一样——他远不是最恶劣的那个,而且他还能表现出几分关心,比如帮一个被人欺负、被雪球打中了脸的孩子找眼镜之类的。要是眼镜上盖满了雪,他还会先把雪拍干净,然后再递回去。

班上有一个男孩特别容易成为欺侮的对象。艾哈迈德衣着得体,身材高挑,深色皮肤——他是学校里唯一的巴基斯坦人。休息时间他一般都坐在图书馆里读书,这样就不用一个人面对学校的操场了。

他们管他叫布朗尼。

接着有一天,艾哈迈德第一次还了手,把安德斯推倒在地。当鼻青脸肿的安德斯挣扎着站起身来的时候,一切都变了。

这是一段友谊的开始。

他们一块儿在森林里东奔西跑,打篮球,去彼此的住处看电影。即便是在上小学,两个人也热衷于赚钱。每天都会等着报纸送来。《晚邮报》一送到,他们就把它搬到自己的手推车上,拉着车跑到小区里每户人家的门垫跟前。

安德斯找到了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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