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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青花瓷 (1)

初见青花瓷,是在米心的家里。

米心是我的同桌。她的名字,我相信,独一无二。至少在我们那个小镇上。

小镇很古,古得很上年纪——千年的白果树可以作证。白果树长在进镇的路口上,粗壮魁梧,守护神似的。有一年,突降大雷阵雨,白果树遭了雷劈,从中一劈两半。镇上人都以为它活不了了,它却依然绿顶如盖。镇上人以之为神,不知谁先去烧香参拜的,后来,那里成了香火旺盛的地方。米心的奶奶,逢初一和月半,必沐身净手,持了香去。

小巷深处有人家。小镇多的是小巷,狭窄的一条条,幽深幽深的。巷道都是由长条细砖铺成,细砖的砖缝里,爬满绒毛似的青苔。米心的高跟鞋走在上面,笃笃笃,笃笃笃。空谷回音。惹得小镇上的人,都站在院门口看她。她昂着头,目不斜视,只管一路往前走。

那个时候,我们都是十七八岁的年纪,高中快毕业了。米心的个子,蹿长到一米七,她又爱穿紧身裤和高跟鞋,看上去,更是亭亭玉立,一棵挺拔的小白杨似的。加上她天生的卷发,还有白果似的小脸蛋,更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气质。在一群女生里,极惹眼,骄傲的凤凰似的。女生们都有些敌视她,她也不待见她们,彼此的关系,很僵化。

但米心却对我好。天天背着粉红的小书包来上学,书包上,挂着一只玩具米老鼠。书包里,放的却不是书,而是带给我吃的小吃——雪白的米糕,或者,嫩黄的桂花饼。都是包装得很精致的。米心说,他买的。我知道她说的他,是她的爸爸。他人远在上海,极少回来,却源源不断地托人带了东西给米心。吃的,穿的,用的,都是极高档的。

米心很少叫他爸爸。提及他,都是皱皱眉头,用“他”代替了。有一次,米心趴在教室的窗台上,看着教室外一树的泡桐花,终于说出一个秘密:我上小学的时候,他在上海又娶了女人,不要我妈了,我妈想不开,上吊自杀了。米心说这些话时,脸上的表情,幽深得像那条砖铺的小巷。一阵风来,紫色的泡桐花,纷纷飘落,如下花瓣雨。我想起米心的高跟鞋,走在小巷里,笃笃笃,笃笃笃。空谷回音,原都是孤寂。

米心带我去她家,窄小的天井里,长着一盆火红的山茶花。米心的奶奶,坐在天井里,拿一块洁白的纱布,擦一只青花瓷瓶。瓶身上,绘一枝缠枝莲,莲瓣卷曲,像藏了无限心事。四周安静,山茶花开得火红。莲的心事,被握在米心奶奶的手里。一切,古老得有些遥远,遥远得让我不敢近前。米心的奶奶抬头看我们一眼,问一声,回来啦?再无多话,只轻轻擦着她怀里的那只青花瓷瓶。

后来,在米心的家里,我还看见青花瓷的盖碗,上面的图案,也是绘的缠枝莲。米心说,那原是一套的,还有笔筒啊啥的,是我爷爷留下来的。

见过米心的爷爷,黑白的人,立在相框里。眉宇间有股英气,还很年轻的样子。却因一场意外,早早离开人世。至于那场意外是什么,米心的奶奶,从不说。她孤身一人,带了米心的父亲——当时只有五岁的儿子,从江南来到苏北这个小镇——米心爷爷的家乡,定居下来,陪伴她的,就是那一套青花瓷。

米心猜测,我奶奶,是很爱我爷爷的吧。我爷爷,也一定很喜欢我奶奶的。他们多好啊。米心说着说着,很忧伤。她双臂环绕自己,把头埋在里面,久久没有动弹。我想起米心奶奶的青花瓷,上面一枝缠枝莲,花瓣卷曲,像疼痛的心。那会儿的米心,真像青花瓷上那枝缠枝莲。

米心恋爱了,爱上了一个有家的男人。她说那个男人对她好,发誓会永远爱她。她给他写情书,挑粉红的信纸,上面洒满香水。那是高三下学期的事了。那时候,我们快高考了,米心却整天丢了魂似的,试卷发下来,她笔握在手上半天,上面居然没有落下一个字。

米心割了腕,是在要进考场的时候。米心的奶奶,闻到血腥味,才发现米心割腕了,她手里正擦着的青花瓷瓶,“啪”的一下,掉地上,碎了。

米心的爸爸回来,坚决要带米心去上海。米心来跟我告别,我看到她的手腕上,卧着一条很深刻的伤痕,像青花瓷上的一瓣莲。米心晃着手腕对我笑着说,其实,我不爱他,我爱的,是我自己。

十八岁的米心,笑得很沧桑。小镇上,街道两边的紫薇花,开得云蒸霞蔚。

再没见过米心,没听到米心的任何消息。我们成了隔着烟雨的人,永远留在十八岁的记忆里。

年初,我路过景德镇,周杰伦的《青花瓷》正流行:“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月色被打捞起,晕开了结局,如传世的青花瓷自顾自美丽……”我想起米心来,我的眼睛落在一些青花瓷上,我买了一只青花瓷的小盖碗。

不久前,我回我们一起待过的小镇去,原先的老巷道,已拆除得差不多了。早已不见了米心的奶奶,连同她的青花瓷。

让友情穿越一个迷茫冬季。物理课上,正当我被玄乎至极的相对论吸引得忘乎所以时,辛小歌忽然猛拍我的肩膀:“小子,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这可是很多学者都容易忽视的一个问题!”

辛小歌故作高深的模样,让我产生了好奇:“你说,哪个问题?”“傻啊,当然是关于这些伟人的爱情问题啦。譬如,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你知道爱因斯坦最喜欢的人是谁吗?”辛小歌这个绝对八卦的问题,真把我给难住了。

辛小歌得意至极,在课后挨个挨个地询问。所有人眉头紧蹙,都不知道这个伟大人物最喜欢的人到底是谁。辛小歌在一片嚷嚷声中道出了答案:“爱因斯坦,爱因斯坦,那他最喜欢的人一定是因斯坦啦!人家都在名字里告诉你们他最喜欢的人是因斯坦了,你们还问,真笨!”

结果,自以为聪明绝顶的辛小歌被全班同学冷落了整整一下午。她在后面一个劲儿念叨:“小子,你也不理大姐了吗?我可是比窦娥还冤啊!”

辛小歌的乐观情绪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每次恶作剧后,不管我们如何攻击她,冷落她,甚至是侮辱她,都无济于事。她总是咧着嘴巴,像拍牙膏广告的那些明星一样,露出一排洁白的牙齿,嬉笑着说:“来吧,来吧,高尔基说了,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不过,近些日子,辛小歌似乎变成了另外一人。她很少说话,耷拉着脑袋,偶尔碰到老师提问也是心不在焉。就算讲到爱迪生,她也不再兴奋异常地问我爱迪生最爱的人到底是谁。我心里犯了嘀咕,辛小歌的乐天情绪是不是也已经进入了落叶风尘的秋季?

傍晚放学,我骑自行车跟在辛小歌身后,一遍又一遍地问她:“小歌同志啊,我作为全班少先队员的代表来问你,最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

辛小歌不理我,把自行车蹬得呜呜作响。街道上车水马龙,人潮汹涌,我再不敢招惹她。万一她真有个三长两短的话,那我剩下的这几十年就得由寒窗苦读换成铁窗含泪了。

“辛小歌,你慢点儿,我决定不追你了!”任凭我把嗓子喊哑,辛小歌也没有半点减速的意思。斑马线上的同学齐齐回头看我:“你何时喜欢上辛小歌的?你可真够勇敢的!大街上也能这么直白?”

我差点喷血。辛小歌啊辛小歌,我的万世英名,就这么让你给葬送了。

关于我在马路上狂追辛小歌的传言,终于在第一场冬雪后平息。

谣言不但泛滥得神乎其神,还添加了不少韩剧的情节。同桌一本正经地问我:“小子,真看不出来啊,你受外国思想的毒害这么严重!”

面对这样的传闻,我和辛小歌都已经习惯了沉默。起初,兴许我会打趣地说:“哪里,哪里,绝对是狗仔队的绯闻,稍后我的经纪人会替我澄清的!”可后来,我再也不这样了。因为我发现,以玩笑对待传言,犹如火上浇油。

更让人难以想象的是,一向英明神武的班主任,竟然对这样不着边际的传闻起了疑心,先后找我和辛小歌谈了几次话,语重心长地说:“你们两个啊,平时得注意自己的言行。既然是班委,就得做好表率嘛!”

我欲哭无泪。最让我惋惜的是,辛小歌为了平息流言,竟然放弃了我和她的纯真友谊。她在我的外语课本里夹了一张惨白的字条,上面赫然写着:“以后咱们还是不要说话了吧,我不想再让其他同学误会!想想,你成绩那么差,我怎么可能喜欢你?”

辛小歌以近视为由,调到了前排。我与她的友谊,如同这个季节的温度一般,直线下降。兴许,我该更为决绝一点,用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方法给辛小歌写去一张字条,郑重其事地告诉她:“我也不可能喜欢上你这个刁蛮任性的丑八怪!”

我始终没有那样做。不论怎样,我都敬重我和辛小歌曾经的那份友谊。即便我们从此再不能做朋友,可我还是希望她能一如从前地开朗。

辛小歌坐进了班里的黄金地段。周围不是科代表就是老师的重点培养对象。她是该坐进这样的位置的。她成绩那么优秀,且努力上进,怎么能坐到一个名次倒数的男生后面呢?

我开始有些懊恼,为辛小歌的世俗。但这又能怎样?

刚开学,我便收到了一张莫名的字条。淡蓝的笔迹,字体俨然是辛小歌的风格:“我断定你一辈子都只能倒数!窝囊废!”

虽然,这张字条上没有明文写着我的名字,但我似乎就是确定,这张字条绝对是辛小歌给我的。我眼里蓄着委屈的热泪,努力睁大了眼睛,不让它们掉落出来。此刻,辛小歌在前排人才济济的战营里谈笑风生,眉宇间充满了趾高气扬。

我开始了昏天黑地的苦读。我想,在过期的友谊和受损的尊严之间,我该作一次重大抉择。我选了后者。至少,我不想让所有“人才战营”里的成员们看扁。

在这一个万物复苏的时节,我的名次如同风中春笋般,细致而又艰难地向上攀缘。我习惯了晚睡早起的生活,习惯了题海战术,甚至习惯了周围一切堕落同学的冷嘲热讽。我心里聚集一团愈渐热烈的火,只有这种一刻不息的奔跑才能让它获得片刻解脱。

周考,月考,期中考,我亲眼看着自己的名字,一点一点地向着辛小歌的名字浮动。我买了许多习题册,没日没夜地在草稿上演练。我的目的很简单:我只想有一天,辛小歌恭敬地捧着一道无法解开的题目前来找我,那么,我便可以痛痛快快地对她说上一句:“这种题目你都不会解?你真是个窝囊废!”

事实上,直到我的名字越过辛小歌的肩头,她都不曾主动跟我说过半句话。我的课桌里堆满了年级颁发的奖品。我有些忧伤。如果是去年夏天,辛小歌一定会不由分说强盗似的将它们掳去大半。而现在,我们早已各自丧失了这种分享快乐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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