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录取:一甲三名,二甲四十名,三甲一百五十七名。其中山东二十八名。
【李鸿霔】字季霖,号厚余。新城县(今桓台县)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二甲第三名进士。授内阁中书。充浙江乡试副主考官。仕至云南元江府知府。元江主要为苗民部落散落居住地区,号称难治。鸿霔为政清和,劝农兴学,并加强戒备,以防发生边患。未几,以病卒于任,入名宦祠。著有《观海集》、《观海余则》、《滇南集》。
【田雯】(1625—1704)字紫纶、纶霞,号山姜、漪亭,又自号山姜子,晚号蒙斋。德州(今德州市)人。《清史稿》有传。生于寒士之家。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二甲第四名进士。授内阁中书,转户部主事,升至郎中。康熙十一年(1672),充顺天乡试同考官,力举人才。康熙十九年(1680),提督江南学政,订教策十五则,所取士多异才,文风大振。康熙二十三年(1684),迁湖广督粮道,筹齐军需漕粮六万石,剔除漕政弊端十二项,惩处漕运蠹虫。历光禄寺少卿、鸿胪寺卿。康熙二十六年(1687),擢江苏巡抚,连上五疏,以解民难,受到康熙帝嘉奖。翌年,改贵州巡抚,阻止两广总督欲调三省军队会剿少数民族反抗的动议,此事得到妥善处置。康熙二十九年(1690),授刑部右侍郎。康熙三十六年(1697),充会试副主考官,为殿试读卷官。康熙三十八年(1699),擢户部左侍郎。康熙四十年(1701),以病乞归。当年十月,康熙帝南巡,“初五日,驻跸德州”,居雯家中山姜书房。康熙帝赐御书五言诗一首,并书“寒绿堂”匾文以示褒奖。雯为官清正廉明,清苦志坚,没有什么过失。其诗文博丽、造诣高深,与王士祯、宋琬、施闰章、朱彝尊并称。著述甚富,有《山姜文选》十五卷、《古欢堂集》十二卷、《黔书》二卷、《长河志籍考》十卷、《幼学编》四卷和《诗传全体备义》等。父绪宗,顺治进士,知县。弟:需,康熙进士,翰林,乡试主考官;霡,拔贡,县教谕,著有《鬲津草堂诗》。子肇,荫生,郎中,著有《有怀堂诗文全集》;孙同之,举人,会试明通榜,国子监学正,著有《西圃丛辩》三十二卷等五种。
【庞见龙】聊城县(今聊城市)人。顺治二年(1645)举人,二甲第五名进士。
【李伯臣】字柱星。曹县人。生而颖悟,读书数行并下,遇有艰深难晓处,一经过目,洞彻无余。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二甲第十名进士。授府推官。丰姿秀异,仪度娴雅,为谦谦君子,时人爱而敬之。母早逝,事继母曲尽孝道,待异母弟情谊有加。工诗文书法。其书法遒劲,追踪王右军。三十三岁卒。
【李迥】(1625—1695)字奉倩。寿光县(今改市)人。生而沉静,寡言笑,怒不形于色。顺治八年(1651)举人,二甲第三十三名进士。授内阁中书,勤于职事。康熙帝命其书字进览,应对详雅。转礼部主事,改刑科给事中。在征剿“三藩”时,所掠子女多归旗下,迥疏请开赎,得到允准。康熙十七年(1678),充江南乡试副主考官。又历都察院左佥都御史、顺天府尹、通政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刑部右侍郎。为官谨慎,务持大体,不为矫激之行。每以哀矜狱谳,虽九死必获一生,人以行善称之。后乞假归,以林泉自娱。康熙三十四年(1695),无疾而终,年七十岁。父汝英,举人;兄适,顺治进士,知县。子:懋,康熙进士,翰林,乡试主考官;枬,举人,候选国子监学正;樸,贡生,知县。孙:煊,举人;炎,举人,知府。曾孙:封,乾隆进士,翰林,巡抚;铎,乾隆进士,翰林,府同知;楫,举人,候补知县。
【吴自肃】(1631—1712)字在公,号克庵。海丰县(今无棣县)人。为人慷慨,有大节。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二甲第三十五名进士。授江西万载县知县,到任方三月,值湖南告变,长沙失守,人心风鹤,事势汹涌,士民欲挟自肃投降,其坚贞不屈,与僚属、绅士以忠节相砥砺,奋勇抵抗,无有陷于不义者。万载县连遭两陷,民亡田荒,自肃绘图详报,前后数万言,字字欲泣。大兵攻长沙,长夫接济,催檄如雨,自肃抗词申详,在致知府公文中,批有“领教”二字,被称为强项令。升任之日,士民为其建讲堂,以表爱戴之情。入京为内阁中书,改户部主事,升至刑部郎中,视学滇南。在充学政期间,修文庙,创书院,人才多所造就。后外任山西按察司佥事,分巡河东道,立有战功。以老告归,八十二岁卒。著有《万行草》、《我堂存稿》。子:象宽,雍正进士,知县;象弼,举人,著有《杞屋诗集》。孙绍诗,由廪生举贤良方正,官至吏部侍郎(加尚书衔);曾孙垣,举人,巡抚;坛,乾隆进士,巡抚。
【王士骥】(1632—1680)字陇西,一字杜称。新城县(今桓台县)人。顺治十四年(1657)乡试解元,二甲第三十六名进士。授内阁中书。以母老乞归,母终未赴补,四十八岁卒。著有《听雪堂诗集》、《听雪堂词集》、《游大梁诗集》。父玫,喜收藏,尤工行草尺牍,战死,著有《宠鹅馆集》四卷。
【孙元亨】字贞子,号卢卿。莱阳县(今改市)人。性孝友,轻财尚义,博通经史,尤善骑射。顺治五年(1648)举人,二甲第四十名进士。授直隶肃宁县知县。充顺天乡试同考官。为政尚宽,振兴文教,与民休息。修筑孟长河堤。其常道:“亲民如子,我之职也。”告归卒,传至肃宁,人为巷哭罢市,许多人前来祭奠。
【刘玮】(?—1667)字荆公,号龙麓。沂水县人。性勤敏,博览群书。清初,由岁贡廷试高等,例授推官,不赴。其父在明末任吏部郎中时,有人夜间到他家行贿,玮峻拒不纳。崇祯十三年(1640),山东大饥,玮出粟千石赈济。考取三甲第十一名进士,三年后,未仕而卒。工诗,著有《龙麓诗稿》。父应宾,明末进士,入清由通政使升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弟玠,廪贡,工诗文,著有家训《日省录》。
【王俞昌】高密县(今改市)人。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三甲第十二名进士。授垫江县知县。著有《素园诗集》一卷、《教家俚言》三卷。子童蔚,康熙进士,知县;孙立韩(知县)和曾孙清昕皆举人。
【单务孜】字予思。高密县(今改市)人。幼颖异,笃志好学。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三甲第二十五名进士。授内阁中书,改内阁典籍,守拙勤职,不事夤缘。康熙十三年(1674),佐简亲王西征,安抚逃亡,放还子女,全活西安百姓数万人。又历兵部员外郎、礼部郎中和江苏淮安府知府。淮安为天下财赋聚集处,治河转漕,岁例可得数十万,务孜一切皆予革除。以父丧归里,唯图书数卷而已。家居近十载,杜门教子,不与外事。祖父明诩,明万历举人,巡抚;父若默,拔贡,知县。孙:履晋,举人;履豫,举人,工书法,兼工墨竹,著有《遗诗》;履萃,举人,盐大使;履咸,拔贡,知县。
【张翕】茌平县人。幼失父,依叔父成立。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四十四名进士。著有《怡情集》。热心修志,曾主持重修《茌平县志》、《博平县志》。
【孙若群】字公焕。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人。品端学赡,言动有则,乡人以小圣人称。虽平居端默,但遇问难者,则滔滔不倦。明崇祯十二年(1639)举人。顺治十六年(1659)会试亚元,当年未参加殿试,后补殿试成三甲第四十八名进士。授山西交城县知县,升云南晋宁州知州(省志载四川知州)。所至多异政。尤善论文,穷通寿夭,皆能以文决之。卒于官。
【刘深】(1625—1707)字源长,又字惭蓼。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人。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三甲第六十名进士。授香河县知县,邑处京畿,为八旗屯牧之地,其民皆宗室佃人,素号梗顽,深严立科条,不畏强御,旗人皆无敢触法者。在职三年,以卓异擢行人司行人,迁湖广道监察御史,补福建布政司参议。为监察御史时,持大体,不细苛,所上“定品级以崇国体”疏,为时人所赞赏。在闽中,地处海疆,满汉兵驻守者八万人,深精心筹划,供给满足,兵将颂声大作。其将侵占他人坟地的豪右置于法,以明断称。未几,以老告归,八十二岁卒。
【王大年】号天木。章丘县(今改市)人。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翌年会试贡士,当年未参加殿试,后补殿试成三甲第六十二名进士。授江南昆山县知县,治理有方,士民赞颂。父濂,顺治进士,知县。
【于瀗】字秋一,号阜台。宁海州(今烟台市牟平区)人。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三甲第七十九名进士。授四川纳溪县知县,赴任抵保宁,值吴三桂之变,其妻遇难,其也被逮,迫降不屈,诱以伪职也不屈,乘隙逃走南部,长达六载。及乱平,阆中南部诸生,以其抵死不受伪职,上呈大吏,欲予重用,但瀗称疾不赴,游历江湖,数载而归。著有《抗忠实迹录》、《溯洄吟》。
【卜镜】字水心,号莲友。东平州(今改县)人。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顺治十八年(1661)会试贡士,当年未参加殿试,后补殿试成三甲第八十二名进士,候选知县。奉文截取,乃向巡抚乞请终养,以“家世清寒,并无兄弟,父年八十一,母年七十九,日在风烛中,奚可顷刻离”之语,使巡抚为之动容,叹曰:“今人中古人。”遂具疏题请。知府以“天伦至乐”、“寓忠于孝”、“行重孝隐”之匾额嘉之。曾孙于汧,武举。
【曹贞吉】(1634—1698)字升六,又字升阶,号实庵。安丘县(今改市)人。《清史稿》有传。少时与弟并有文誉。康熙二年(1663)乡试解元,翌年联捷三甲第八十三名进士。授内阁中书。初出佐安徽知府,洁己奉公,逾年大治。旋署祁门县知县,废除船课、磁土、水库等苛捐杂税,士民作《却金歌》赞颂。新任知县到任,劝告戒贪不听,未几,激起民变,百姓围署罢市,知县自缢而死,但仍群情激愤,后患难料。知府请于上官曰:“非曹某不能定此乱。”贞吉到后,按法处置,苛政尽除,得以安定。擢户部员外郎,迁礼部郎中。充顺天乡试、武会试同考官和广西乡试副主考官。以按察司佥事,提督湖广学政。以老病告归。生而嗜书,以歌诗为生命,词尤有名,造诣颇深,时称“康熙十子”之一。吴绮撰《名家词选》以为压卷,流传江左,一时推为绝唱。著有《朝天集》、《鸿爪集》、《珂雪诗词》、《黄山纪游诗》、《十子诗略》。弟申吉,顺治进士,翰林,巡抚、兵部侍郎。子:涵,举人,知府;霂,荫授七品京职,著有《枣花田舍诗》、《冰丝词》、《黄山纪游词》。
【陈恪】字肃揆。临朐县(今属青州市)人。事亲以孝闻。笃学力行,少怀济世之志。曾立下誓言:若能为州县官吏,为政必以端教化、正风俗为首务,奖励以启其善念,严惩以革其非心,庶仁厚之风渐染可致。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三甲第九十二名进士。授兵部主事,旋患急疾而逝。临终时,告诫其子曰:“我本想为国家尽力,但命赋有限。我不怕死,遗憾的是对国家未尽忠,对你的祖父未尽孝。”工诗文,著述散佚无存。族侄纬,顺治进士,知县。
【傅廷锡】高密县(今改市)人。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三甲第一百一十一名进士。授洋县知县。祖父钟秀,明崇祯进士,太常寺少卿;父亶初,顺治进士,府推官;叔父京初,康熙进士;子维义,举人。
【牟国须】栖霞县(今改市)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三甲第一百二十四名进士。授河南渑池县知县。父钶,武举人。
【李元直】字敬公。濮州(今属河南范县)人。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三甲第一百二十六名进士。
【王承露】字湛生,号毅庵。益都县(今青州市)人。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三甲第一百三十二名进士。授广宁县知县。某逆之变,其宁死不屈,持将军傅鸿烈密书,间关虎穴,万里奔告,使叛乱得平。特授洧川县知县,大兴文教,暇则与诸生讲学课艺。丁忧,服除,补山西临汾县知县,行取户部主事,升至郎中。康熙二十六年(1687),以按察司佥事,提督广西学政。所至皆有善政。祀平阳名宦。
【张泌】字绍邺。郓城县人。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三甲第一百三十六名进士。积学励志,英年有为,尤工诗赋。惜未出仕,以病卒。
【孙蔳】乐安县(今属东营市)人。顺治五年(1648)举人,三甲第一百四十四名进士。
【韩维基】字贞子。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人。顺治十七年(1660)举人,三甲第一百四十六名进士。历山西闻喜、博野县知县。
【李观光】字宾王。堂邑县(今聊城市东昌府区)人。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进士。授内阁中书。历礼部主事、员外郎和刑部郎中。以按察司佥事,提督山西学政。父之矩,明崇祯举人,府同知;兄观我,康熙进士,知县。
【王劼】字毖献。郓城县人。顺治十四年(1657)举人,三甲第一百五十三名进士。高第后,三十余年不乐仕进,隐居独善,有子陵、元亮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