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录取:一甲三名,二甲七十七名,三甲三百一十九名。其中山东四十九名。
【孙光祀】(1614—1698)字溯玉,号祚庭。平阴县人,通籍后始迁历城县(今济南市)。二甲第六名进士,选庶吉士,未散馆,特授礼科给事中。疏陈慎铨选、核镇将、核赎锾、剔衙蠹、禁滥征、酌科议六事,皆中利弊,部议允行。又历刑、兵、户、吏四科都给事中。六年中,“疏凡二十余上,悉奉温旨褒嘉”。充湖广乡试副主考官,取士一百六十人,而考中进士者六十四人,得士称盛。擢太常寺少卿,乞假归。康熙元年(1662),补授四译馆少卿,转右通政。康熙十二年(1673),充殿试读卷官。由太常寺卿、通政使,擢兵部右侍郎。吴三桂告变,光祀密疏请诛其子吴应熊,以杜内患。康熙十八年(1679),又充殿试读卷官。坐事降职,自陈乞休。工诗文,著有《澹余轩集》。八十五岁卒。子:叔谐,举人,内阁中书;叔诒,举人,户部郎中;叔询,鸿胪寺丞。孙涵毓,工诗,善楷书,著有《焦尾集》。
【王骘】(1614—1695)字辰岳,号相居,一号几庵。福山县(今烟台市福山区)人。《清史稿》有传。自幼聪明敏绝,博览群书,究心于经世致用之学。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二甲第四十九名进士。由都察院观政,授户部主事,监督通州仓,拿获仓蠹王小槐、赵光德等。康熙五年(1666),充广东乡试副主考官。由户部员外郎,升刑部郎中,为海州知州马中矩冤案平反。康熙十九年(1680),出为四川松威道,时征云南,督运军粮,覆舟坠马,屡经险阻,师赖以济。康熙二十四年(1685)九月,其已七十一岁,改调直隶口北道未行时,正逢朝廷修太和殿,工部令四川采运杉木、楠木各四千根,经巡抚韩世琦上疏说明解送困难,减少到两千六百余根。骘向康熙帝备陈地形之险和民力之艰,康熙帝决定改用北疆松木,停止四川采运之役。未几,吏部循例疏请司道内擢京堂,骘未与,特命内升,遂授光禄寺少卿。又历通政司参议、鸿胪寺卿、太常寺卿。康熙二十六年(1687),升江西巡抚。不久,又充闽浙总督。康熙帝南巡,骘被召至镇江伴驾,赐给蟒缎、珍宝七种,又书赠“养素”二字及御制诗一首。康熙帝对其道:“尔任总督,实心任事,浙闽黎庶称尔清廉,故特加优赉。”康熙帝到了苏州,又向骘叮嘱:“两省事甚繁,以后省事加餐,着实休养。”再赐御笔临东坡《古风诗》一轴,以示宠爱。康熙帝回京下旨,骘升户部尚书。其离任时,闽浙两省绅士、兵民列队数十里相送,并把其绘像分别供奉在四川、河北、浙江、福建等地。康熙二十九年(1690)元宵节,骘在出巡中不幸坠马摔伤,因伤势较重,奏请致仕。康熙帝闻此大惊曰:“他是汉官第一,个人正直,不入党,快著人去看视调治。”旋命内阁学士朱都纳、一等侍卫神医倬班,至寓审视。奉谕:“卿品优长,简任司农,正资料理,贤奏患病,著在任调理,不必求罢。”康熙三十二年(1693),在康熙帝一次接见骘时,见其下跪起立敏捷如轻,笑道:“八十岁的人尚能如此轻便,真可谓福德老翁矣。”骘乞求致仕,康熙帝不允。康熙三十三年(1694),康熙帝召大学士、九卿等同河道总督于成龙入对,上责于成龙“排陷靳辅”,并旨骘与左都御史董纳、内阁学士李应荐等审理。但他们三人畏惧而附和于成龙,将前河督靳辅正确的治河方针掩盖。康熙帝大怒,将董纳、李应荐交部议革职,唯独对骘以原品级休致。致仕后,其书写“有子能文何必贵,为官致富不如贫”以自勉。著有《养素堂文集》八卷、《诗集》六卷、《义圃传家集》二卷、《大司农奏议》八卷。康熙三十四年(1695)卒于家,赐祭葬,谥“文襄”。
【曹申吉】(1635—1681)字锡余,号逸庵。安丘县(今改市)人。少时与兄并有文誉。天资颖异,八岁能下笔成文。顺治八年(1651)举人,二甲第五十五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编修,为日讲起居注官。顺治十五年(1658),以湖广布政司参议,分守上荆南道。次年,改按察司副使,分巡睢陈兵备道。所至抑豪强、雪冤狱、治盗贼,社会秩序井然。从顺治十七年(1660)始,历左通政使、大理寺卿、礼部右侍郎、吏部右侍郎(县、省志载兵部右侍郎)。康熙十年(1671),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充贵州巡抚。康熙十二年(1673)冬,平西王吴三桂在云南叛清。贵州兵力有限,省城失守,申吉被俘羁于阳明洞。康熙十九年(1680),申吉以蜡丸密报朝廷,事泄后被劫持云南。十二月初五,在昆明双塔寺被害,时四十六岁。康熙帝原以为他投降吴三桂,定其为逆臣。及事情昭然,雍正帝撤销其逆臣罪名,准入忠烈祠。工诗文,尤长于诗歌,清醇粹美。著有《又何轩诗集》、《澹余集》、《南行日记》、《黔行集》、《黔寄集》、《贵州通志》等。兄贞吉,康熙进士,学政。
【刘祚远】(1611—1673)字子延,号石水。安丘县(今改市)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二甲第五十六名进士,选庶吉士,未散馆授吏部主事。历吏部郎中、吏科给事中、太常寺少卿、大理寺卿。为官廉洁尽职。在回籍待补时,山东巡抚以祚远宅第低下狭小,且被水淹,欲赠金帮助改置其他地方。祚远谢曰:“先人敝庐不敢易也。”顺治十五年(1658),在为陕西乡试主考官时,有奸吏从中为弊,祚远立即立案查处。顺治帝称其“不负任使”。顺治十七年(1660),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任直隶巡抚,旋以受株连罢职,归时行李萧然。子仁雨,工书法。
【刘】字兴尧。文登县(今改市)人。家中藏书颇丰,父辈弟兄十二人皆读孔孟之书。自幼聪颖,博学多识。顺治三年(1646)举人,与堂弟刘辉同榜进士,位列二甲第七十一名。授兵部主事,升至郎中。出为云南开化府知府。所属无州县、无城郭,处在荒茅丛棘之间。少数民族有十几种语言,对上交租赋置若罔闻。在任十余年,像父母保护赤子一样,循循善诱,教化开导,收到了“久之豁然”之成效。时值吴三桂在云南擅作威福,称王称霸,朝廷号令不行于西南。断然弃官而归,等到吴三桂叛乱平定后,胁从者多获罪。辞官在前,得以独免,时人佩服其有先见之明。曾祖父必诏,贡生,府同知,著有《四书习录》;祖父濡恩,优贡,府同知;子一良,太学生,考授州同,精通医术,好卜筮之术,著有《周易研悦阙疑》二卷;孙孔昭,雍正进士,翰林,知县。
【刘辉】(1624—1672)字玉函,号西山。文登县(今改市)人。幼承家学,天资颖异,立志尤专。进士赛玉纮评其文“整练华赡,在班范之间”。顺治八年(1651)举人,二甲第七十二名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充会试同考官。顺治十七年(1660),充广东乡试副主考官。不久,迁礼部主事。辉有仁爱之心,将年老无依的老师王元升奉养家中,代交租赋;设义学以教族人;代谋聘娶者二十多人;同室遇有争讼者,必委曲排解;为邻里排难解纷。邑人以鲁仲连目之。四十九岁卒,祀乡贤。父越,明崇祯拔贡,知州,著有《治通政略》;子一元,贡生,考授州同。
【张嘉祚】字乔若。泰安州(今泰安市)人。顺治二年(1645)举人,二甲第七十四名进士。
【綦汝楫】字松友,号胶崖。高密县(今改市)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九名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检讨。在朝十余年,奏对称旨。历秘书院侍读学士、国子监祭酒、弘文院学士。其博学能文,诗清丽超逸,尤工五言、七言诗。著有《四友堂诗稿》二卷行世。弟汝盐,举人,知县;侄绛,举人,诗文有汝楫之风。
【袁州佐】字左公,一字秋水。济宁州(今济宁市)人。《清史稿》有传。明崇祯十二年(1639)举人,三甲第十三名进士。授陕西乾州知州,时兵燹之余,民不聊生,州佐抚恤慰勉,遂成乐土。充陕西乡试同考官,所拔皆知名士。顺治十七年(1660),被行取工部员外郎,升郎中,有清直声,胥吏不能售其奸。以按察司佥事,分巡甘陕道,地近西海诸部,时值满汉合剿河西,入牧大草滩,舟车不通,州佐悉心运筹军需物资,士饱马腾,政绩卓著。康熙九年(1670),诏举荐天下为官之贤者,以备内升,仅得十人,州佐被列其中。转布政司参议,整饬直隶口北兵备道,此地土瘠、田荒、民贫、役重,所说“仓糈”有名无实,赋税多拖欠。州佐日夜筹划,以劳瘁卒于任。著有《孝经注解》、《奉天志余》、《植香斋集》、《词集》等行世。
【刘胤桂】府志载为尹桂。字云事,号公振。寿光县(今改市)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十八名进士。授合水县知县,廉介不苟,与民休养,劝课农桑,使荒残之地得到恢复利用。兄毓桂,顺治进士,府推官。
【傅扆】(1614—1684)字兰生,一字彤臣,号丽农。新城县(今桓台市)人。读书十行下,过目终身不忘。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二十八名进士。授直隶河间府推官,治行为畿辅第一。以卓异擢山西道监察御史,巡按江西,舟抵彭泽,听说九江兵变,疾驰湖口逆风而渡,至向官兵相告:“缺饷七月,是主管者贪占所致,当以法处置。应畏法纪,遵约束。立即发给军饷。”即命九江知府将军饷如额拨给,事得平息。不久,以养亲告归,居家二十余年,以“砥名行,厚风俗”为事。康熙十八年(1679),举博学鸿词不就。著述甚多,有《奏疏》二卷、《古赋》二卷、《诗文集》十二卷、《姓谱增补》十卷、《韵府补遗》六卷、《瀛海诗集》、《燕居诗集》、《桓台诗集》、《于役诗集》、《南游诗集》、《家居诗集》等二十五种。
【于可托】(1622—1687)字阿辅,号龙河。文登县(今改市)人。生而颖异。顺治五年(1648)举人,三甲第四十五名进士。授广西抚州府推官,访贤问士,为民除害,抚州人为立清风碑,以志遗爱。行取工科给事中,升至工科都给事中,所奏数十疏,皆忠国爱民大事,屡蒙允行。顺治帝叹为“真谏”。康熙十一年(1672),授顺天府丞,历太仆寺卿、宗人府丞、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及户部右左侍郎。康熙十八年(1679),京察自陈罢职还乡。六十六岁卒,祀乡贤。著有《龙河奏稿》、《龙河诗稿》等。子:其玿,拔贡,著有《树笔堂遗稿》;其珣,副贡,按察司副使。曾孙令淓,由举人钦赐翰林院检讨,工书法,著述颇多。
【杨鼐】临清州(今改市)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五十二名进士。仕至通政使。
【李曰桂】字丹一。山东成山卫人。入载《荣成县志》。博学经史,精研理学,能够洞悉宋代理学家的精髓。顺治三年(1646)举人,三甲第八十五名进士。授湖南长沙县知县,立身治民,勤于政务,无积案。晚年告归,终身读书自娱。
【马光远】山东大嵩卫人。入载《海阳县志》。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九十三名进士。授河津县知县。
【于鹏翰】字六息,号山白。文登县(今改市)人。顺治三年(1646)举人,三甲第九十七名进士。授江西峡江县知县。时值兵革之际,南方尚有清廷尚未收复之府县。鹏翰到任见百姓受兵火之苦,与民休息。自己捐资运送军饷,而不扰民。当地多年鼠荒,不忍心摊派缴纳军粮,设法分征上缴。并将所乘之马卖掉,给百姓买牛和种子,劝其耕作。建立保甲,剿抚兼施,清除山寇。在任二年,峡江境内,百废复兴,民风日厚,士气日振。丁父忧,峡江绅民思慕不忘,将其入名宦祠供奉。有诗集传世。兄鹏翀,顺治进士,卫教授;弟鹏翥,举人;子琏,顺治进士,郎中,以军功晋阶一品,特赠四代正一品封典。
【梅光鼎】字象三。滋阳县(今兖州市)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一百零一名进士。授福清县知县。
【丛大为】字祥子,号尧山,晚号携雪老人。文登县(今改市)人。明尚书丛兰裔孙。颖慧绝人,读书过目成诵。崇祯十五年(1642)乡试解元,三甲第一百零六名进士。授江南句容县知县,清操骨鲠,至任不久,遭谗言罢职。寓居句容县崇明寺,与野叟老衲及邑中文士相处融洽,性淡无欲。士民为其泣诉,助其金银,供以薪米。石城名士周铭作赠《浩浩歌》,有“苍生倘命穷,吾道甘蹉跎”之句。因久未昭雪,遂绝仕进之意。其常往来诸多名胜古迹之地,赋诗见志,萧然尘埃之外。归里后,仍好学不倦,贯穿经义,博通子史,人称“东海宗匠”。著有《携雪堂诗草》。工书法,其草书得二王笔意,金沙蒋超称其书“静如深山老衲”,落笔辄为人携去。
【吕凤梧】长山县(今属邹平县)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一百一十三名进士。授山西崞县知县。
【杨通久】字圣宜。济宁州(今济宁市)人。素尚气节,英敏博学。初与两兄游江淮,流连山水,放逸诗酒间。及归,方奋发力学。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进士。初以母老不出仕。顺治十六年(1659)冬,方授直隶献县知县,邑处南北冲要,迎来送往颇多,且有不少意外需索。前任知县篡改册籍正额,侵没数千金,并遣蠧役交结势要人物,要迫通久代为开销,通久不从。前知县挟上官施压通久,且数次恣睢谩侮。其到任仅四十日,愤懑而死。工科给事中刘大谟参劾前知县,逮至刑部革职。其著有《诗集》。
【张为仁】(1614—1679)字致堂,号沧粟。海丰县(今无棣县)人。顺治三年(1646)举人,三甲第一百三十三名进士。授直隶内黄县知县,治行三载,以卓异擢内阁中书,充广西乡试副主考官。历刑部主事、员外郎、郎中。有八十名重囚已拟定死罪,为仁引律力争,得以改正为流放。在京任职十三年,京察连为优等,名誉籍甚。以广东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政,政务宽大,不为苛细,教诸生以器识为主,而文艺次之。以病乞休。能文,有才名。著有《四书隅说》、《孝谱》。六十六岁卒。
【丘时中】字心尼,号拙叟。济宁州(今济宁市)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一百三十五名进士。授仪征县知县,时疮痍未复,至则减徭役,革火耗,与民休息。又煮粥施药,以救饥疫。《仪征县志》称其:“端毅明悟,作士爱民,精于吏治,邑无冤民。”丁母忧,服除,补遂溪县知县。邑三面环海,土瘠人贫,时有移民之命,力请等待夏熟后再迁,迁民拖欠赋税过千,虽节次报竣,却以盐课不足被罢免。归里,以授徒为乐,弟子将其所授经书内容,手录为《四书讲义》三十六卷。
【王震起】字省庵,号海屏。潍县(今潍坊市)人。顺治三年(1646)举人,三甲第一百四十二名进士。授太康县知县,以劝农桑、端风化为治本。治狱以中正为标准,不枉不纵。任职三载,行取刑部主事,升员外郎,迁户部郎中。以按察司佥事,充广西(县志误载福建)学政。又转布政司参议。时年已古稀,旋辞归。
【孙宗元】字柳下。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人。顺治二年(1645)乡试亚元,三甲第一百四十六名进士。授山西临晋县知县。《聊斋志异》中的《太原狱》一文,即记宗元授临晋县知县的轶事。又历滦州知州和开封、思恩府同知。工诗,著有《碧梧草堂遗诗》。
【李赞元】(1623—1678)榜名立。赞元之名为顺治帝所赐。字公弼,号望石。山东大嵩卫人。入载《海阳县志》。幼年丧父,家贫无力延师,由其母教读。自小事母至孝,且有恻隐之心。长从师致仕家居的府通判赵景星,刻苦攻读,造诣颇深。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一百四十八名进士,选庶吉士,未散馆特授山东道监察御史。其屡屡上疏奏言,刚直不讳,被顺治帝称为“真御史”。奉旨巡按湖北、三楚和两淮盐政,捕办恶豪内多奥和作恶凶僧,捐资籴谷赈饥,倡捐筑堰护堤,减缓征收,鼓励生产,使兵燹之余的百姓得以安生。尤其在巡察两淮盐政时,疏请改革盐政,清除积弊。顺治帝批谕:“所奏与盐政有裨,下户部皆议行。”顺治十八年(1661)奉诏还京,历户科给事中、右通政、大理寺卿、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在都察院复立建言牌,鼓励同僚上书建言。康熙十三年(1674),擢兵部督捕侍郎。康熙十七年(1678),病卒。赐祭葬,祀湖北名宦祠和乡贤祠。赞元家教甚严,以“四勿诗”,即“手勿释诗书,身勿著华服,心勿思邪事,行勿恃荫势”,作为教子格言。工诗文,著有《信心斋稿》、《巡楚诗稿》、《滴翠园诗稿》、《杜诗解》、《天文·河防纂》等。子孙中人才辈出。在十三子中,有一进士(本涵)三举人(本澂、本漋、本淳);在孙中,有三进士(果、桐、椅)一举人(栏)。子孙中多有高官。果,知府;桐,按察司副使;椅,武进士,左都督。孙朴、香,皆工绘画、篆刻。
【徐州牧】字诚庵。济宁州(今济宁市)人。顺治三年(1646)举人,三甲第一百五十名进士。授直隶庆云县知县。
【伊辟】(1622—1681)字庐源,号翕庵,新城县(今桓台市)人。《清史稿》有传。性恬退,与物无竞。顺治五年(1648)乡试解元,三甲第一百五十四名进士,选庶吉士,未散馆特授广西道监察御史,改京畿道。奉命巡按山西,清白自矢,政务宽大,尤慎治狱,前后疏请减释者七百余人。又历光禄寺少卿、通政司参议、左通政、太仆寺卿、太常寺卿、大理寺卿。康熙十九年(1680)三月,朝廷出于云南战事的急需,授其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充云南巡抚,兼辖建昌、毕节等地方,从事赞理军务。抵任后,诸路大军云集,由于所需紧急,处境窘迫,异常劳苦,头发皆白。次年,发病而卒,年五十九。著有《辑录名臣奏稿》、《按晋奏稿》。工书法,喜临晋人帖,入能品。弟,顺治进士,知县。
【唐炌】(1624—?)县志载作玠。字介玉。益都县(今青州市)人。明崇祯十五年(1642)举人,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进士。授山西洵阳县知县,实心任事,讼庭一空。补其父《训族格言》未备之处,续为一篇,勒石家塾。父焕,明万历进士,右布政使。
【任琪】字仲玉。高密县(今改市)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进士。由府教授迁礼部主事,风度蔼然。康熙十七年(1678),监督北新关税务,顺道里门时,值饥荒年,与弟各出粟千余石赈济灾民。抵任后,厘奸剔弊,关政大肃。以卓异升监察御史,因与弟同在谏垣,按例改补礼部郎中。以病卒于官,祀乡贤。弟玥,顺治进士,监察御史;子培,知县;孙士镒与士鋕皆举人、知县。
【温泮】德州(今德州市)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进士。官广东按察司知事。
【黄维祺】字五先,号洸洲。山东济宁卫人。入载《济宁州志》。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一百六十五名进士。授故城县知县,廉正自矢,宽徭役,恤刑囚,劝农桑,兴学校。有寡妇,家富裕,其夫堂弟欲夺其财产,行贿千金,维祺假装收下,在庭审时,询问其人曰:“尔嫂有淫行乎?”其人愕然,无以回答。维祺厉声道:“既然无淫行是节妇也,尔嫂为尔兄守节,忍行贿?”遂将其人赶出堂外,并将行贿之钱交给其嫂,对其嫂曰:“用以旌汝杖其人。”上官以维祺才能举荐,其以老病力辞不就。去时,士民哭泣相送者数千人。精于《周易》、《诗经》,著有《易诗随记语录》、《批点性命圭旨》。八十岁卒,祀故城名宦祠。孙孙懋,乾隆榜眼,内阁学士、礼部侍郎。
【徐杆】《山东通志》载名杄。蓬莱县(今改市)人。顺治八年(1651)乡试经魁,三甲第一百六十八名进士。敦尚廉节,秉正不阿。历直隶唐山、乡宁、定远县知县,恩威并著,吏畏民怀。前任亏空未补,慨然担当,毫无难色。告归后,与他人一起创修县志。卒祀乡贤并忠孝祠。
【王如辰】(1626—1692)字中台,号北野。胶州(今改市)人。父柱今,廪监生,以授徒为业。如辰秉承家学,由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一百六十九名进士。授山西交城县知县,以计擒杀山贼魁首。擢户部主事,升至郎中。以按察司佥事,提督广西学政。其倡言修复兵燹后各府破败学宫,建立省会华掌书院。著有《北野逸诗》。弟如春,举人,著有《粤游草》;子懿,康熙进士,翰林,工部右侍郎。孙与曾孙中,有举人五人,主事、知县六人,郎中、按察司佥事二人。
【张荩】字献彤。濮州(今属河南范县)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一百七十三名进士。授舞阳县知县。
【刘渡】字卜洲。章丘县(今改市)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一百八十三名进士。授广东龙门县知县。致仕后,在县城北置绣江园,与诸名士唱和其中。
【荣开】字文启。新城县(今桓台市)人。以孝义称。顺治三年(1646)举人,三甲第二百一十四名进士。授青州府教授,以文行与诸生相砥砺。迁国子监助教,擢工部主事。以京察高等,奉命督催南河工程。丁母忧,旋病卒。著有《洞门文集》、《感应篇赘言》。
【丘璐】字荆石。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人。明崇祯十二年(1639)举人,三甲第二百一十六名进士。授山西沁水县知县。改直隶大兴县,升扬州府江防同知。为官亲民利民,遇饥则赈济,遇疫则施药,见王赋不能完成则代补,见商民有需则制放生船,多有善政,士民赞颂。惜英年早卒。
【孟瑞】字祯之,号丰溪渔叟。淄川县(今淄博市淄川区)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二百二十名进士。授东昌府教授,改福建宁德县知县,以病告归。为人沉静寡言笑,以厚德称。对之如坐春风,横逆不与计较。生平作诗甚多,颇散逸。著有《燕翼堂集》。
【王士禄】(1626—1673)字子底,号西樵。新城县(今桓台市)人。《清史稿》有传。明嘉靖进士、户部侍郎之坦曾孙;明万历进士、布政使象晋孙。自少能文章,工吟咏,以诗法授诸弟,咸有成就。清介有守,笃于友爱。顺治五年(1648)举人,三甲第二百二十一名进士。授莱州府教授。又历国子监助教和吏部主事、员外郎。康熙二年(1663),充河南乡试主考官,以磨勘狱牵连被革职逮捕,而士禄却坦然以对,唯写经赋诗自娱,经审讯无所得,释放为民。康熙七年(1668),起复为吏部员外郎。好持正论,又被免官归。其性至孝,母丧时,以哭母致疾而卒。乡人私谥节孝先生,入乡贤祠。一生勤于著述,有《十笏草堂集》十八卷、《燃脂集》二百三十卷、《司勋五种集》二十卷、《焦山古鼎考》、《西樵诗集》、《读史蒙拾》等二十余种。弟:士禧,不入仕途,精医术,著有《抱山堂诗集》;士祜,康熙进士,吏部员外郎;士祯,顺治进士,刑部尚书,一代诗宗。
【杨国相】字工亮,高唐州(今改县)人。明崇祯十二年(1639)举人,三甲第二百二十八名进士。幼失父,事母至孝,遗产全部让于兄,兄去世,扶孤成立。好施济贫困。教授生徒,多所成就。
【盖范】字宾玠,号凤仙。莱阳县(今改市)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二百三十三名进士。授福建建阳县知县。
【纪中兴】字华西。即墨县(今改市)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二百三十五名进士。授南召县知县。
【刘朝宗】字肖韩。章丘县(今改市)人。顺治八年(1651)举人,三甲第二百五十五名进士。授河南祥符县知县。
【张联箕】字德生,号即公。益都县(今属淄博市博山区)人。顺治五年(1648)举人,三甲第二百七十名进士。授威海卫教授,改山西乡宁县知县。力行开垦,多达千顷;革除陋规,广抚流离;尊老敬贤,温暖人心。为政十年,弊绝风清,县人为立生祠。邻邑吉州空缺知州,吉州众多百姓,至乡宁衙署伏地求请其到本邑为官。上官顺从民意,即派箕署吉州事。在吉州为政,有州人以“空庭惟落叶,闭户见秋山”之诗赞扬。遂升江宁府同知,负责军盐诸务,弊政一清。不久,又升云南澄江府知府,值朝廷征讨吴三桂,奉命购买饷米,毫不扰民。督抚欲委以缺位学政,推辞不就。致仕归,家徒四壁,靠门生周济才得以安家。著有《西征草》、《海上吟》、《清上阁集》等。父晓,明万历进士,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兄:联翼,岁贡,知县;联轸,乡试经魁。
【张我鼎】字渭璜。清平县(今属聊城市)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二百七十六名进士。授四川盐亭县知县,多有善政。擢户部主事,督查粮储,出入严明,吏不敢欺。卒于任,贫不能殓。祀乡贤。
【李栋朝】邹平县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二百七十七名进士。授安徽宣城县知县。
【史崇恂】字鲁庵。阳信县人。顺治五年(1648)举人,三甲第三百名进士。授陕西麟游县知县,升广西河池州知州。
【孙继】字曰可,号书台。德州(今德州市)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三百零七名进士。授长洲县知县,到任查知赋税缺额五十万金,不忍百姓难堪,即延缓征收,且曰:“吾已办下下考矣”。为官以公正廉洁称。其与上官据理力争,为数名受诬渔人死刑案平反。有富家怀金四千两,要求他杀其所仇恨者,被他痛斥而去。时人皆称其清介先生。终因未完成赋税定额,被罢职。礼部尚书韩菼为其作墓表时称:“循而吏,可也;循而失吏,其可惜也。”继收李文科之子李勷为长子云锦之后,改名孙勷,教其读书,成康熙进士,翰林,学政;曾孙中,有一进士(于)、五举人(于盛、于盙、于盘、于盩、于宣),荣极一时。
【杨霞】临淄县(今淄博市临淄区)人。顺治十一年(1654)举人,翌年联捷三甲第三百零九名进士。历直隶青县、安肃县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