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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思自叹

少年三偷

我不知道别人小时候有没有这样的活动,但我是有的。羞愧吗?也曾羞愧过,不知为什么,现在回想起来,更多的却是温馨,是愉悦。

事情过去将近三十年了。

一 偷馍馍

今天吃好饭。那时我们似乎还不习惯“改善生活”这个较为文明的说法,就这么赤裸裸地说:今天吃好饭。

好饭的标志不在菜,而在主食,三两重的一个雪白的馍馍。这天也不例外,但意义又非同往日。不是遇上什么重大的节日,而是因为前些日子我们的生活太清苦了。

1959年夏天,似乎还没有什么灾害的迹象。农村吃食堂,我们这些家在镇上的“通学生”,也无一例外地住在学校,吃在学校。我家在镇边上一个叫韩家场的村子,与镇子只隔一条土路或者说是一条渠——平日走路,下了雨流水便成为渠。镇子叫临晋镇,学校叫“镇完”,临晋镇完全小学的简称。我是六年级学生。

学校的伙食,起初就不怎么好,后来就更其糟。六个人一组,围成圆圈蹲在地上,中间是一个农村用作尿盆的粗糙的小瓷盆,釉子只涂到三分之二的地方。盆里常常是水煮南瓜,上面漂点葱花油。每人还得有一个大粗瓷碗,喝那稀稀的白面汤或玉茭面汤。吃的常是硬硬的绿豆面馍。

这几天不知怎么搞的,连绿豆面馍也没有了,一连几顿,总是煮扁豆。那玩意儿平日混在汤里还好吃,真要当饭吃,就不是个滋味了。嚼在嘴里跟沙子一样,尤其是那汤,铁锈色,看着比泔水还要脏。

今天晚饭是白馍!这消息活动时间就被打听清楚了。心情激动,想一想都要流涎水。果然是一人一个大白馍。要是绿豆面馍,有那么一个也就饱了,偏偏是白馍,糊里糊涂都不晓得怎么咽下去的。吃过饭,我们这些男孩子仍围在灶房门口不走,看还有没有剩下的,看事务长是不是开恩,每人再分上半个。往常有这种情形。

没指望了,大都灰溜溜地走了。忽然有一位同学扯扯我的衣袖,悄悄对我说:“馍馍在后面案上放着。”绕到灶房后头,只见一位同学正脚蹭住墙根的砖楞,手拽住木窗格子往里窥探。窗户很高。

“够得着吗?”跟前的人问。

“够不着。”那同学伸手往里抓挠着。跳下来又说,“有根长点的筷子就能够着。”

我用的恰是双长点的筷子。蹭住砖楞趴在窗口一看,果然里面的案上,满满一筛子馍。试了试,只差一点点。“卡住我屁股!”下面的人死死托住。我侧过脸,伸长胳膊用力一扎,嘿,扎住了!扎一个,往下面递一个,大概扎了五六个吧,跟前的人都有了,又给自己扎了一个便跳下来。不等走到教室,那个大白馍全下了肚。现在回想起来,有一点很奇怪:每个人只要一个,绝没有多要的。毕竟都是纯洁的少年。

晚上躺下,这事早就忘光了,迷迷糊糊的,有人来叫我,说班主任王老师找我。会是什么事呢?前几天刚考过试,准是我考得很好,王老师要我总结总结学习经验,给同学们讲讲。要不就是我这次的作文特别好,王老师要利用晚上时间帮我修改,然后抄出贴堂。我心里暗暗得意。

一进王老师的房间,就傻了眼。只见宋校长坐在桌子后面,王老师坐在旁边,地上站着三个同学。叫着我原先的名字,王老师问:

“馍馍是你偷的吗?”

偷,多么可怕的字眼,我当时可没这么想过。一时间又清醒过来,这确实是偷。首先想到的是抵赖。一看其他三个同伴,马上就明白抵赖是没有用的。

“是我用筷子扎的。”我嗫嗫嚅嚅地说。

宋校长又问一共扎了几个,都给了谁。我说大概五六个,我脸朝里扎,别人在后面接,究竟是谁确实不知道。

第二天午饭前,开全校师生大会,我站在队伍里,吓得不敢抬头。说罢事情的经过,宋校长开始点名了,头一个就是我:“都上来!”

教导处前面有一平台,半人高,宋校长就是站在平台上讲话的。校长的话就是命令,极不情愿地,我还是乖乖地走上去,后面跟着昨天晚上查出的那三个同案犯。校长要我们每人写一份检查,再看今后的表现,若不改正,定给校纪处分。

散会后我心里难受,没有去吃饭,回到宿舍蒙头便睡。后来我们吃饭小组的一位同学告诉我,他以为我会去的,便捎上我的碗,给我盛了一碗面汤,放在地上。直到他们都吃过饭,见我还没来,便将那碗面汤倒掉了。

多少年后,我还常常想起那个孤零零的放在地上的碗。

二 偷小米

今天轮我们班劳动,就在学校里。不分轻重,在那个年月里,最好的活儿一是帮厨,二是去学校加工厂磨面或碾小米。倒霉,这两样活儿都没我的份儿。

不过,这也不是说就沾不上光。比如抽空儿去加工厂转悠一下,碰巧管机器的师傅不在跟前,还是可以抓几把玉米塞在兜里,晚上爆玉米花吃。这天我也去了,加工厂里,正在用机器碾米。本想抓几把,不幸的是管机器的师傅总守在跟前,没法下手。

天无绝人之路。是晚饭前那会儿吧,天快黑了,我正朝教室走去。我们班的一位同学推着小平车过来了,车上是个大笸篮,里面是黄澄澄的小米。碾罢米去入库。此时不偷,更待何时!我过去连招呼也没顾上打,嗖嗖抓了两把塞进袄兜里。旁边又有两个同学看见了,也照此办理。

“干啥的!”忽地一声大喊。原来管机器的师傅就跟在后头,吓得我们撒腿便跑。

那两个同学不知用的是什么隐身法,师傅不追他俩,只盯住我紧追不舍。前面是一年级教室,心急火燎,急忙蹿进去躲在门后。

“哪儿去啦?”师傅在外面盘问。不知哪个叛徒告的密,师傅一进门就逮住了我。

小米自然是被搜去了,老师的处置更是免不了的。不是不害怕,更多的是惋惜,眼看就到嘴的小米又眼睁睁地不见了。那是1961年的冬天,三年困难中最困难的时期。记得秋天帮助生产队摘棉花时,棉花地里有套种的绿豆,我们一边摘棉花,一边就那么揉下绿豆粒儿生嚼着吃。星期天回到村里割草,一到地里见四周没人,便站进玉茭地里,拣那还不太老的玉茭棒子,掰下一个撕去皮儿,嚓嚓啃着吃。白汁儿顺着嘴角流下来都顾不上擦,味道香极了。冬天没这些便利,每天都是大锅清水汤,趁劳动时偷点粮食便成了唯一的解馋门径。黄澄澄的小米,用洋瓷缸子在炉子上炒一炒,吃起来别提多香了。可惜!

处置来了。晚自习后,我们三个同学被叫到班主任樊老师的房子里。樊老师是退伍军人,“红旗班主任”,不代课专管学生的思想纪律。现在回想起来,也不过是个平平常常的老师,可当时我们却觉得他凶极了。

他是坡上人,说话土音很重,一训起学生,总是咬紧后槽牙,说些农村的歇后语之类的话。他大概觉得这样便显得很有水平。

“嗬,是你们三个呀!三分钱一个李子,谁还不晓得谁的底子!”他不坐,挥着手走来走去。我们三个一排站在他面前,低着头听他训斥。忽然他大喝一声:

“举起手来!”

这叫干什么?我们大惑不解,承认错误还不行,还得叫我们投降吗?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愿举起手。

“举起来!”樊老师猛地一拍桌子。

我们只得乖乖地举起来。这动作不用人教,看电影早就学会了,但从未实践过。只觉得怪好笑的。

“看看你们的手!”樊老师又说,“看呀!”

我们只好抬起头,看看自己这只手,再看看另一只。看不出什么名堂。

“数一数,都有几只手!”又叫着我的名字问,“你说,你有几只手?”

“两只。”我老老实实地回答。

“不对!再说。”

“两只。”

“不对!是三只。只有三只手的人才偷东西,你们偷东西,怎么能不是三只手。说吧,是几只?”

“三只。”我只得老老实实地承认。我们那儿确实给小偷叫三只手。

接着又审问另外两位同学,他俩也只得承认自己是三只手。

我上过十七年学,在后来的学校生活中,也住过学习班,也上过批判会,比这都重得多,但印象最深的却还要数这次。主要是樊老师的办法太新奇了。

顺便得说一下,我在这里写出这件事,绝不是记恨樊老师。自从我当过多年教员之后,再回想当年教过我的老师们,哪一个都觉得怪亲切的,尤其是少年时教过的,又要多几分。

三 偷西瓜

不管是饥饿还是顽劣,偷馍馍和偷小米,过去和现在,我都得承认那确实是偷,完全符合偷的定义和偷的规范动作。只有这一样,偷西瓜,过去、现在乃至将来,我都没有偷的感觉,也就不认为是偷。虽说它大体符合偷的定义和偷的规范动作。

农村孩子,偷生产队种的西瓜,还能叫偷吗?

最早激起我们偷的勇气的,是大人们。比如生产队长,他到了瓜地里,看瓜老汉总要给他切个大西瓜,叫他尝尝。可我们只要一走近瓜地,那老汉就和赶野狗似的把我们赶跑。我们早不是小孩子了,总有十四五岁吧。

太不公道。他们不叫咱们吃,咱们不会偷吗?生产队的瓜,不是他看瓜老汉的,也不是生产队长的。我们是学生,也是人民公社的小社员。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偷瓜方案便制定出来,且一一落实,且年复一年地坚持下来。直到有一天,我们自家觉得不再那么有趣,才洗手不干了。

偷瓜确实是个有趣的活动。用活动这个词,很准确。城市孩子,有各种各样的游戏,锻炼他们的勇毅和机敏;对于农村的孩子,最好的锻炼活动,莫过于偷瓜。偷下的瓜吃着分外的香。

这项活动一般在晚上进行。白天不是没进行过,总不如晚上来得有趣。

地形是早就勘察好了的。平川地,瓜地附近免不了还种着棉花和玉茭。棉花最好,行子间可以自由地爬来爬去,很快就蹿进瓜地。玉茭就差点了,叶子哗啦哗啦地响,极易惊动看瓜老汉。有时也不做什么准备工作,而是即兴式的。傍晚时分,两三个好朋友聚在一起,百无聊赖的,若有一个提议:“吃个西瓜怎么样?”

于是便出发了。

灰蒙蒙的月亮地里,悄没声地走着。转一个大圈,绕到瓜地对面的棉花地里,爬在地畔上朝瓜地里窥探。满地的西瓜,又圆大大,在月光下闪着幽幽的光。看见这些可爱的瓜们,你不能不馋涎欲滴,情绪亢奋。且慢,还得看看瓜庵子那边的动静。看瓜老汉还没有睡。椽头上吊着马灯,昏黄的灯光里,他正走来走去地警觉着,且不时咳嗽两声。

耐心地等着吧。不多一会儿,他拧小马灯,躺下了。还有一点红光,那是蒿绳,熏蚊子用的。

“行啦。”我低声对同伴说。

我俩同时抬起身子,猫下腰蹿进瓜地里。不敢细细挑选,只拣那个儿大又发亮的摘,砰,揪断瓜蒂的响声,常使人疑心会惊动看瓜老汉。西瓜大,一手只能抱一个,要抱三个就得用两个西瓜夹住一个抵在胸前,那是需要点技巧的。

返回棉花地里,歇一歇,再把西瓜转移到别处,这回最好是玉茭地里。这么些瓜,当天晚上顶多吃两个,其余的要第二天再享用。玉茭高,躲在里面吃最保险。

也不是没有失误的时候。有一年夏天,我和好朋友平定去偷西瓜,看瓜的是赵老汉。刚刚看见他睡下了,我们抱起瓜要走,他却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喊着要抓住我俩。欺他年老,我们跑开了,仍抱着西瓜。这老汉还真有股狠劲,也不怕跌倒,竟追上来了。我只好扔掉西瓜。

这一夜一无所获。我俩会齐后,犹愤愤不已。

第二天中午上工前,队长搬出几个西瓜,叫社员们吃,说是头天晚上有人去地里偷瓜,被赵老汉撵跑扔下的。我和平定都在场,相视一笑。我们也吃了瓜,都是熟的。过后我对平定说:

“要不是咱们,他们能吃上西瓜吗?”

我们偷瓜,还遵循着一个原则:只偷生产队的,绝不祸害社员自留地里的。倒不是觉悟多高,是不忍心。

后来长大了,就不再做这号事了。不过,仍有例外。上大学后,有一年放暑假回到村里,我还和表弟偷过一次瓜。那已不单是为了吃,主要是想试试,看自己的身手是不是还像先前那么矫健,那么敏捷。毕竟个子太大了,眼睛又是近视,效果不太妙,差一点没被抓住。

现在是绝不会进行这项活动了。只是每到夏天吃西瓜,偶尔会想起少年时偷瓜的乐趣,觉得还是那时候的西瓜香,甜,有滋味。

1988年7月18日

妻子

不久前,有人说我已抛弃了农村的妻子,另有了新欢,且说新娘子如何的年轻。我回到家里,把这话告诉妻子,她笑着说:

“总是你这么想过。”

这么想过吗?也许想过,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是那么地爱着我的妻子,甚至是满怀感激之情地爱着她。

她是可怜我才嫁给我的。

她与我家有点亲戚关系,按辈分管我妈叫大姑。我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吕梁山里教书,加上家庭成分不好,提亲的很少。母亲常为此哭泣。后来提说她,大概是经过痛苦的思考吧,她答应了。当时我已二十七岁,而她却年轻得多。旁人劝她慎重考虑,说我这样那样,最后她说了实话:

“我是见我大姑恓惶才……”

也就是说,她当初嫁我,主要不是看中了我的什么,而是可怜我的母亲,当然也是可怜我。以她自身的条件,是不愁找个比我好得多的丈夫的。

婚后她待我很好,尽她的所能,给我以妻子的温暖。

而我待她,就很难说了。我工作的地方,离家乡五六百里,每年只有假期才能回家看她。我曾想将她接到我那里,让她当个民办教员,在那年月里,这也是办不到的。她一直在老家劳动,跟母亲、诸弟生活在一起。我工资有限,大家庭里人口又多,每次回家,我只能给她三五元的零花钱。记得有一次,给了她五元钱,临走路费不够。她又默默地把那五元钱递到我手里。

后来我们有了两个孩子,跟母亲分开家。为了使我负担轻点,她拼命劳动,每年除挣回她母子三人的口粮款外,竟还能稍有长余。第一次领下分红款,她没有给自己做衣服,却给我做了一条裤子。那些年,每当我回到家,看到一双小儿女在门前的土堆上玩耍,看到妻子扛着铁锹从地里回来,心里总不是滋味。

其时我已开始写作,知道她常为此担忧,我在外面,无论受了怎样的屈辱,也不告诉她。“揭批清”一开始,我受到牵连。不等放假,便被传到县城,放假十多天了,才准许回家。她问为什么回得这么迟,我说:“给进修的教师讲课哩。”真是天大的谎话,我连给学生讲课都讲不成了,哪能给教师讲课。这事终于还是被她察觉了,她问我:

“你惹下人家谁啦?”

“没有呀。”

“总是你不小心。”

直到我在文学讲习所结业,由省作协通过组织手续,安排到基层任职后,才将她母子三人接出来与我同住。一家人团聚后,她更加尽心地负起为妻的职责。我身体不好,又常抽烟。她劝说无效,便鼓动两个孩子制止。孩子听妈妈的话,我一拿起烟,不是被抢走,便是被吹灭火柴。可是,一见我那么想抽,她的心又软了,轻轻地对孩子说:

“叫爸爸抽一支吧。”

跟她在一起,给我的写作也带来不少方便。她在农村劳动了十几年,对家乡的一切都很熟悉。我写作中遇到一些疑难,常要问她。有时没有可写的了,她便说一些村里的事,末了问:

“这能写吗?”

在我的好些作品中,都有她的影子。如果说我对农村青年妇女还有所了解的话,可以说,全是从她那儿来的。

近几年,我有些稿费收入,想到先前的种种困苦,除过买书和接济亲友外,所余都乱花了——我原本是一无所有啊。倒是她,仍像先前那样节俭,很少为自己添置什么衣物。我外出回来,给她买下贵点的东西,她反而埋怨我。

“买这些做啥,”她说,“我在家里穿啥不一样?”

我说:“你还年轻,该穿好点。”

她说:“只要你不嫌就行了,穿那么好叫谁看?你常在外头跑,该讲究点。”

有一次,我开玩笑地对她说:

“你不怕我把你……”

“你要没良心,我能把你怎么呢?”

我在外面,也不是没遇到过可人的女子,但一想到那些年她们在哪儿呢,便顿时怅然而又索然了。

来世不敢说,此生此世我是绝不会辜负我的妻子的。不是为了她,而是为了我,为了我的事业,为了我的良心的安宁。

1984年4月11日

蜕衣小史

我是一只蝉。我像蝉蜕壳那样,一层一层地脱下了我的皮——母亲为我缝制的衣服。

这个联想,是看见妻子晾晒衣服时产生的。农历六月初六,在我的家乡,是晾晒冬衣的日子。如今住在城市里,妻子还保持着这个传统。早饭后,见天气好,她将压在箱底的冬衣取出,一件一件全搭在院子里的铁丝绳上。其中一件引起我的注意。

那是一件棉衣,面子是青咔叽布,里子则是家织布的。红蓝白黑四线经纬交织成小方格,厚厚实实,远看很像一种绒布。袖口已磨破,露出白色的棉絮。

这是我穿过的一件棉衣。

十五年前,我大学毕业后,要去山区工作,母亲特意为我缝制了这件棉衣。在我的穿衣史上,它可说是个分水岭。从此之后,我再没有穿过这种家织布的衣服。

想起以往的穿衣史,我便产生了那个奇特的联想。蝉,从幼虫演变为成虫,要蜕下一层皮来。而我,从小到大,又蜕下了多少层母亲为我缝制的衣服啊。

我的家乡在晋南平原的一个小镇上。这里盛产棉花,女人大都会织布。我家人口多,收入少,我和哥哥小时候穿的衣服鞋袜,全是母亲织布做成的。几乎可以说,自呱呱坠地、剪断脐带后,母亲又用家织布这一新的脐带,将我们的身体和她连在一起了。

家织布,我们那儿俗话叫“棉子”。母亲是织棉子的好手,她织的布,名堂可真多,什么格格布,道道布,还有麻麻布。那麻麻布,很像现在市面上流行的“雪花”呢。我穿着母亲做的衣服,常被不相识的妇女拦住,一面赞叹,一面研究是怎么“缕线”的。

记得50年代初,我们那个小镇上,忽然兴起穿大氅的风气。大概是见别的孩子有,怕自己的孩子心里委屈吧,母亲彻明彻夜地织布,总算为我兄弟俩缝制了两件大氅。我至今还能回想起,自己穿着长及脚面的大氅(为了多穿两年,故而很长),冒着风雪上学时的快乐样子。

穿家织布的袜子可就不好受了。布袜子,怕现在的年轻人连见也没见过吧?那样子就跟古装戏中武生穿的软底短靴差不了多少,当然没有那么花哨,是全白的。布袜子有夹的,有棉的,却绝没有单的。乡下人讲究实用,觉得与其穿单袜子,还不如光脚板好了。我长这么大,夏天很少穿袜子,或许就是小时候养成的习惯。

但是,这根连系着我和我母亲的脐带,随着年龄的增大,越来越脆弱了。

记得上初中时,夏天,还穿着母亲为我缝制的蓝道道家织布衫子,麻麻布裤子。冬天则是一身黑棉袄棉裤。同学中也有穿洋布的,不多。

高中我是在运城上的。在晋南,运城要算大地方了。可能是考虑到儿子要去大地方念书,母亲为我做了件白洋布衫子。第二年春节,又请人为我做了一身蓝咔叽布的制服,可以套在棉袄棉裤的外头,显得体面点。

第一次穿上制服,那高兴劲儿就别提了。母亲也乐呵呵的。可是,她哪里知道,这也便是我最终远离她的开始!

外面是学生制服,里面仍是中式棉袄棉裤,这种“西学为体,中学为用”的装束,一直持续到我考上大学以后。其程序是:春节前做一身新制服,过年时套在棉衣上;夏天当单衣穿;冬天再套上。一年一换,周而复始。

制服上衣里面套件中式棉袄还没有什么,制服裤子里面套件中式棉裤,那可就不妙了。明明直溜溜的双腿,总像罗圈腿似的。最难看的,还要数小腹和两腿之间那个地方。中式棉裤的腰是打褶的,一打褶,那个地方便鼓起来。外面穿的是制服裤子,里面却一天到晚鼓得高高的,叫人多难为情哟。

唯独家织布做的内衣内裤,穿起来最为舒服。刚上身有点硬,洗过几水后,柔软如丝绸,又没有丝绸那种凉凉的感觉,可谓内衣中的上品。母亲知道我喜欢穿,总是旧的还未破又做下新的,有时干脆同时做两件,让我替换着穿。

由外而里,可说是我的蜕衣史的又一个新时代。在我是一种进步,在母亲呢,那就只能说是一种退步了。她是高兴还是忧愁,直到多少年后,我才明白过来。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吕梁山的一个村子里教书。正值“文革”中期,家境十分艰难。当时社会上忽又时兴穿中式上衣,以咖啡色的绸子面最为贵相,连农村小伙子也争相仿效。我虽有工资收入,却做不起那样的衣服。母亲猜出我的心思,便为我做了一件黑咔叽布面、家织布里子的棉衣,即本文开始提到的那件棉衣。这倒也符合我当时的身份。

两年后,我找下对象,是个农村姑娘。母亲欣喜之余,曾叹息地说:“往后有人给你做衣服了,你也不用再穿我做的衣服啦。”

这话叫人心碎。她老人家知道,她的儿子从此之后,再也不仅仅是她的儿子了。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母亲为我做的最后一件棉衣,这多少年来,一直舍不得丢弃,虽说我早已不穿它了。

粉碎“四人帮”后,妻子和儿女都转为城镇户口,妻子还参加了工作,后来又全家迁到省城。母亲年事已高,又离我千里之遥,连见一面都不容易。我这一辈子,怕再也穿不上她老人家用家织布为我做的衣服了。每念及此,总叫人心里不是个滋味。

1985年7月12日

我有这样一个名字

我的本名,意思是平安而长远。有一半是祖父给起的,因为末一个字是家谱上我们这一辈人的法定字眼。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就叫那个名字。母亲若叫我,为表示亲昵,便将爷爷给起的那个字用叠音喊出,这可说是我的乳名。至于更小的时候,母亲管我叫过猫娃、狗娃没有,年代久远,已不可考。

上学时还是用那个名字,该称学名。参加工作后曾想改个名字。后来听人说得写申请,经领导批准后再去公安局备案;而且半路改名,会被人怀疑是不是做过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因为咱们中国人向来讲究“行不改名,坐不改姓”。麻烦事本来就多,谁还想自找麻烦,遂作罢。于是那个学名便正式升格为“大号”,即前面所说的本名,或称正名。填什么履历表时第一项总是填上它,写什么检查或请示,最后也要缀上它。十数年间,它没有跟我荣耀过,却跟我蒙受过许多不白之冤,那平安而长远的字意,恰成为绝妙的讽刺。

后来舞文弄墨,便附庸风雅,为自己起了个笔名,即写在此文标题右下侧的末两个字(这里指本文首次刊发时,标题右下侧署名为“石山”)。原来不带姓,后来见有人叫我“老石”,怕忘了祖宗,才仓皇加上去。

还有没有?有。上学时曾有同学给我起过一个无伤大雅的外号,若叫,我也答应。该算作“曾用名”之一。只是在那吠影吠声的年月里,我从未在履历表的这一栏中填过。倒不是怕丢人,主要是怕一填它,别人会以为是个“特务”代号,那可就跳到黄河洗不清了。现在说出,权当个过时的交代吧。

还有没有?似乎没有了。仔细想想,还是有的。究竟是什么,一句话难以交代清楚。我此刻要说的,就是这一个名字。

十几年前,我毕业于一所省立大学,被分配到吕梁山里的一个村子里教六年级。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是套用时下报刊上的说法,实际未必),当时已二十五岁,还没有对象。又过了两年,才与老家农村的一个姑娘结婚,她就是我现在的妻子,看样子,将来还是我的妻子。她的相貌强我一倍,文化低我一半,若两两相加再除二,则无论文化还是相貌,在现今的社会上我们还算得上个中等家庭。中国古称中央帝国,在这样的大国中又能居中,若自我解嘲,说我们这是第一流的家庭亦不为过。

据说古代的贤妻,给丈夫端饭时要将食案举到齐眉处,我的妻子没有那么高的教养,我那易饥的肚子也耐不得这份麻烦,总是她端来了,我接过便吃,连声谢谢也不说。轮到我端饭也是一样的。她小我数岁,我要叫她,便直呼其名。而她呢,依照我们家乡农村的古老习惯,从不叫我的名字。这样一来,问题就复杂了,尤其是当我们有了两个孩子以后。

四个人在一起,孩子说话,带着称谓,说给谁听,一开口就明明白白。我也好办,麻烦的是妻,她本要跟我说话,因不叫名字,孩子常接了茬儿。比如她正在后边的厨房里做饭,忙不过来,而我们父子三人正在前边闲着,她喊:

“过来呀!”

孩子耳尖腿快,噔噔噔地跑去了,却被训回来。

“喂,快过来呀!”

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奉命唯谨地前去,但往往已迟了,不是米汤溢出,就是菜已炒煳。当我在大门外或邻居家闲坐,她若有事,本可以吆喝一声的,因有不喊名字的禁忌,不管多忙,她总是过去,到了跟前,才说要做什么。时间长了,我劝她还是直呼我的名字,也许是积重难返吧,她嘴上答应了,并不实施。于是我便想到,该仿照前人有名有字的做法,给自己起个表字,作为夫妻间的专用名。比如什么甫,什么臣,叫起来亲近点,不像那个大号,一听就给人一种公事公办的冰冷感觉。查了几次字典,又参考了数十个古人的表字,总算确定下来。

“这个名字好听吧?”灯下对坐,我说出自己的新名后,含笑而问。

“好听。”妻含笑而答。

“那以后你就叫我这个名字吧。”

“嗯。”

又碰上短距离内叫一声名字便可免去跑腿的事,她还是不辞劳苦地走到跟前。若我没注意到她的到来,还须扯扯我的衣袖,这才开始说要说的话。看她实在辛苦,我几乎生了气,但没办法,要叫她当众呼唤丈夫的名字,这是她的道德观不允许的,也是她那温顺善良的天性不允许的。

我又想了个办法。我们那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男的大,单名一个“波”字。我对妻说:

“往后你就叫我‘波娃爸’好不好?”

“多难听。”

“有好听的你不叫,总不能老叫‘喂’呀。还是叫我波娃爸吧。”

“我不。”

这事只能不了了之。后来有一次,我才发觉她自有她独特的巧妙的变通办法。

那天傍晚,我正在附近一个麦场上散步,猛听得妻在喊孩子的乳名。这乳名也是仿照老家的习惯,将那个单字叠起来。妻的喊声是:

“波波——”

我立即意识到这是在喊我。若真的喊儿子,她的声音必定亲昵而焦躁,悠长而高扬,末尾还要带个“哎”的滑音。这次的喊声不同,短促而平稳,温存而略带嗔怪,末尾也没有那个轻巧的滑音。别说孩子不在跟前,即便在,我也能听出非我莫属。我答应一声。相距五六十米,茫茫的暮色中,我仿佛看见她正羞涩地笑,为自己的成功而欣喜不安。

一连几次,屡试不爽。这并不是她的发明。在我们老家农村,中年以上的妇女喊自己的丈夫,大都是用这个办法。若孩子的名字是两个字就更方便了。喊丈夫,两个字一齐喊出,音调庄重短促。喊孩子则是乳名(将其中一字重叠或在某一字后加个“娃”字),音调亲昵悠长。外人也许会听错,而在他们之间,是绝对错不了的。区别的标志不仅是学名与乳名,更主要的是靠音调的感情色彩的差异。

“这个办法好!”又一个夜晚,灯下对坐,我忍不住提起这个话头。

“是吗?”妻惊喜地问。

“就是好,又亲切又含蓄,完全符合语言美的要求。”

“我还怕你嫌呢。”

“不嫌,我要向你学习。”

是的,时间一长,我也感到直呼妻的名字确有些不恭。此后我便仿照她的办法,用我们小女儿的名字做她的代号。怪得很,纵使她和女儿在稍远的地方,也能一下子听出我是在喊她。一回也没错过。

过去有的人家,父母叫什么,孩子便叫个小什么(男孩从父,女孩从母)或少什么(多系男孩),风雅得很。我家则反其道而行之,父母亲分别用儿女的名字作代名。也不失为风雅之举吧。

这就是我的另一个名字及其来由。虽说填履历表时不会写上它,但它确确实实是我的一个曾用名或专用名。别说听见妻这样呼唤,没事的时候想起来,心里也是暖融融的。

1983年10月1日

帘子

在我住所的墙上,正对房门的地方,挂着一个帘子。来人见了,称赞之余,常要表示疑问,我总是肃然答道:

“这是母亲送给我的。”

似乎答非所问,实际上意思是很明白的:只能挂在这儿。

它是母亲亲手为我制作的,又是千里迢迢送来,其意义也就可想而知了。

我大学毕业后,局处吕梁山里十五年,去年8月间才举家迁到省城。机关住房紧张,先是没有,后来有了又要整修,我一家四口便暂栖在招待所里。国庆节前,一位表亲去山东德州看望我的父母,正好母亲要回老家,便相随来到太原,打算小住几天,再回晋南老家。

母亲原在老家生活,几年前落实政策才转为市民户口,跟五弟六弟到了父亲身边。在这期间,我和四弟也先后来到太原。看看我和四弟,可说是她老人家此行的一大心愿。

来到我这儿后,表亲将一个尼龙袋子解开,露出一大堆花花绿绿的纸棍儿。母亲忙上前帮着往外取,小心翼翼地,怕弄乱了。什么玩意儿?不等我问,母亲便说:

“帘子。给你和小四一人一个。”

取出来了,表亲将它举起来,我的女儿拍着手喊:“真漂亮!”母亲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我却有点不以为然。母亲上了年纪,眼睛又不好,费这么大劲做这个干什么。再说这种花花绿绿的东西,挂在我的门上,也未必相宜。她老人家看出了我的意思,喃喃地说:

“我在那儿闲着没事……还有一个呢。”

另一个的颜色素淡点。取出后,没有合适的放处,都挂在房里的墙上。第二天四弟来了,他是新婚,便将那个艳丽点的给了他。母亲住了三天就走了,再没有说帘子的事。

初挂起,我并不介意,后来见来客总是称赞,这才细细端详。

它是朴素的,也是精美的。论质地,不过是许多各种颜色的小纸筒儿,用线绳串起,一根一根系在一条本色的长木板上。或许正是这种朴素的精美,才使人看了发出由衷的赞叹吧。

这样的帘子,我在别人家里也见过。那纸筒儿,大都是用白纸卷起,再涂上颜色和油漆。花哨光亮,俗气得很。这帘子的纸筒却不同,是用一种彩印纸裁开卷起的。每个约四寸长,纸筒之间,还有一个圆圆的塑料片儿,黄色的,小纽扣那么大。

整个帘子的颜色,搭配得很和谐。上部是淡淡的绿色和浅浅的红色,其间又有白色和黄色相衬。越往下,颜色越重,以深绿色为主,又杂以褐色和红色。最下边是红塑料布剪成细细的流苏儿。骤然看去,好像一条瀑布,从山崖上倾泻下来,激起一团团飞溅的浪花。又像一座山峰,愈往上愈加苍翠,阳光从树隙间穿过,看得见摇曳的光束。那纸筒,并非一字排开,而是连续的W形,宛如起伏的波浪,连绵的山峦,给人一种旷远的感觉。

再好,也不过是个好帘子罢了,我并未往深处想。直到父亲来后,我才知道我是怎样地伤害了母亲的感情。

父亲并不是专程来看我的。六弟在山东上中学,那儿的教育质量稍微差点。我们弟兄几个都主张让他回老家念书,且三弟就在县城中学教书。父亲便是送六弟到太原,然后让他独自回老家上学。

闲谈中,话题扯到帘子上,父亲说:

“为这两个帘子,你妈可费了心。卷纸筒,穿线绳,都是亲手做,我和你弟弟要帮她弄,她都不让,嫌我们弄下的不好。大热天,一个人坐在家里,戴着花镜,一个一个地卷,一根一根地穿。做好了,又发愁没法往这边捎。正好你表弟来了,可把她喜坏了,这才决定提前回老家的。你知道一个帘子上有多少小纸筒和小塑料片吗?”

“好几百吧。”我信口说。

父亲叫我的女儿数一数。

“1232个纸筒,”三年级小学生很快数出来了,“1232个小塑料片。”

“真有那么多吗?”我不太相信。

“88条,一条14个纸筒,14个小塑料片,还不算下边的流苏儿。不信你数嘛。”

不用数,我信。这种事情小孩子最认真。但我还是有点吃惊,一个帘子,竟近3000个小部件!同时也就生出惭愧来:母亲为我做下这么精美的帘子,又几乎是专程送来,我却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说,她老人家该是怎样的伤心。

后来我迁入新居,果然没有合适的房门挂这帘子。怎么办呢?我便将它挂在正对房门的墙上——只有这样,心里才安然些。

又是一个大暑天。一看见帘子,我的面前便浮现出母亲卷纸筒的情景,伛偻着腰身,戴着老花镜,卷起一个,又是一个,那么专注,那么细致。汗水在她那慈祥的脸上涔涔流下。

不要再引申什么国家民族的大道理了,这是一个母亲对她的儿子的心意。只要常记住这一点,仅仅是这一点,也就够了,足够了。

1985年8月13日

本命年

往后的几天内,若没有飞来之祸,农历的壬戌年就算平平安安地过去了。这天晚上,我坐在椅子上看报纸,一条腿压在另一条腿上,腿腕处露出红秋裤的裤口。瞥见它,便不由得看了妻一眼。她坐在床上,正在给孩子们的新衣钉纽扣。

“还真灵呢。”我侧过脸说。

“说啥?”她停住手中的针线。

“它还真灵呢。”我指指玫红色的裤口。有孩子在跟前,说话得含蓄点。

妻莞尔一笑,脸颊上掠过一抹红晕,羞涩中带着几分得意的神色。

“灵不灵吧,就那么个意思。”

这话,她年初就说过。说罢也是这样莞尔一笑,只是光有羞涩,没有得意。若细细分辨,还有几丝忧虑。当时她提出了一个在我看来是荒诞的要求。

“你说啥?”明明听清了,我还是惊讶地问。

“我原说给你做一条红裤带,晓得你肯定不答应,才想到给你买一条红秋裤。套在里面别人又看不见。”妻怯怯地解释。

这不是开玩笑吗?除过上衣口袋上别的钢笔的杆儿是红的,这多少年我从不记得自己身上披挂过红色的衣物。“文化大革命”开始的时候,我曾羡慕过别人袖子上的红布子,自己却没那个福分。后来虽也得到过一个,怎奈其时已心灰意冷,故而一次也未戴过。我崇敬这个颜色,但不愿把它缀在身上,当作某种权力的标志。

像是看出我的疑惑,妻继续解释:

“今年是你的本命年,要说周岁,又逢暗九,我总有点不放心。”

是有这么个风俗。十二生相,每十二年一轮,逢到你的生相年,即为本命年。按迷信的说法,凡本命年总多灾多难,而系一条红裤带或穿件红兜肚,据说可以避邪祛灾,遇难呈祥。我是狗年的生人,今年恰是本命年。所谓暗九,是说三十六中暗寓着四个九。乡谚:“四九三十六,不死掉块肉。”确是不吉利的年头。

“系条红裤带就把我拴住了。红秋裤更好,连腿也套住了。是不是?”

“图个吉利吧,”妻看出是嘲讽,仍不露愠色,“我也不信,咱那儿就是这么个讲究嘛。”

我俩是同乡人。虽说在远离老家的外地工作,我们的生活,仍大体上恪守着家乡的风俗习惯。

“我不是有条蓝秋裤吗?”

“膝盖都破了,反正要买一条,这次就买条红的吧。”

“穿一条红裤子……”

“嗳呀,穿在里头,谁晓得呢。还是买吧。”

我的心软了。我俩结婚十几年,而过正常的夫妻生活,还是近两三年的事。先前她在老家带孩子种地,我在这偏僻的吕梁山里教书谋生,每年相见的次数,跟牛郎织女差不了多少。前年冬天,才把她和两个孩子接出来住在一起。如今朝夕相伴,她尚且如此不放心,那些年又该是怎样的提心吊胆。委实不该违拗她的好意。

“听你的,怎样都行。”

妻笑了,那么惬意。又问:“你从没系过红裤带吗?”

“八九岁时系过,长大后就不系了。”

“妈不给你做吗?”

“我不让她做。”

我兄弟六人,父亲在外地工作,我们都是母亲带大的。母亲很爱孩子,毕竟太多了,有点照护不过来,这类事也就马马虎虎。妻问这话,又有别一层意蕴在里面。她虽小我几岁,但总愿意负起母亲的责任,给我以更多的温存和体恤。

“你喜欢啥红的,玫红,还是大红?”

“随便。”我说,“要买你去买。”我想象不出一个年近四十岁的男人,买红秋裤时该是怎样的尴尬。那年轻的女售货员,会以为我神经不太正常吧?

第二天,妻特意上街,买回此刻我仍穿在腿上,露着裤口的这条秋裤,一百〇五公分,鲜艳的玫红色。

穿上它,我才认识到它的不同寻常的意义。这不是一条普通的衬裤,可说是一个紧箍咒。古人言“祭神如神在”,一点不假。我自信是个不信鬼神的人,此后却不能不常想着这一年是我的多灾多难的本命年,凡事总格外谨慎小心。不是怕自己受了什么磨难,而是怕伤了另一颗温柔善良的心。

往年我常外出,有时一半个月,有时七八天不等。今年,除过春天去广州、夏天去大同、冬天去太原无法推辞外,还有两三次外出,都婉言谢绝了。纵然如此,冬天去太原这次,还是叫她操碎了心。

说来怨我,怨我太任性了。我右耳患慢性中耳炎有年,时犯时愈,并不介意。这次是为别的事去省城,恰巧耳病复发,便去山医二院就医。偏偏碰上一位认真负责的大夫,劝我住院手术治疗。我说明春再来吧,他说开春后床位紧张,还是现在好些。我欣然同意,当天就办了入院手续。晚上睡觉时,看见红秋裤,顿时愣住了:真是在劫难逃。我长这么大,住院动手术,这还是头一回。明天出院吧,又怎样向那位好心的大夫解释呢?是好是坏,只好听天由命了。

我将住院的事写信告诉妻,因为两个孩子无人照管,我要她千万别来太原。很快就接到她的复信,信中说:“我们夫妻近两年才得团聚,你又是头一回住院,我却不能去伺候你,想到此,我忍不住要哭。”看那信笺上,有两处字迹水渍过似的,想来她是挥泪而书的。此后每隔几天,她总要来信问候我的病情,我都一一作复。虽说省城的师长和朋友们常来医院看望我,但最能给我以安慰的,还是妻的信,信上那用稚嫩娟秀的字体写的脉脉含情的话语。信放在枕畔,就好像妻正在跟我娓娓耳语。

手术还顺利。一个月后平安出院。明知是大夫的医道高明,不知为什么,我总愿意把这顺利与腿上的红秋裤联系起来。

从太原返回吕梁山里,离春节只有半个月的时间。以往备年货,都是我亲自出马,因为有些东西不是拿上钱就能买下的,还得用脸皮去蹭。在这方面,我的脸皮比妻的总要厚些。今年一则知我动了手术,再则市场供应好转,在我回家之前,妻已将年货大体办妥。一家人的新衣也都做起。此刻妻正在为孩子的新衣钉纽扣,这是最后一道工序。一双小儿女,分坐在妻的两侧,眼巴巴地盯着母亲手中的针线,只等钉好扣子试穿新衣。

最后一个纽扣钉好了,孩子们站在床上,喜欢得咧着嘴笑。我放下报纸,倒了一杯茶水递给妻。她双手接过,抿了一口。柔和的灯光下,她那青春的颜色尚未完全消退的脸上,漾着红润的涟漪。

“这次动手术,全凭它保佑。”我摩挲着红裤口,感叹地说。

“就那你还不情愿穿哩。”妻斜睨了我一眼。

“你真信吗?”

“信不信吧,就那么个讲究嘛。”

“这话有意思。”我点点头,又进一步发挥说,“这个风俗,虽有迷信的成分,可也不能说没有道理。12岁,24岁,36岁,48岁,60岁,这些本命年,可以说分别是人的少年、青年、中年、壮年、老年的分界,如何平安地度过它们,是人生的关键,总应当谨慎才好。再说,这里面还包含着很浓的人情味呢。”

是啊,再过几天,我的这个标志中年期结束的本命年就平平安安地过去了,往后该是我的壮年期。现在可以舒一口气了。只是一时间我捉摸不准,这一年来暗中对我起保护作用的,是这玫红色的秋裤,还是妻那红润和善的笑脸?

1982年1月14日

外婆

外婆,是个温暖的称呼。我总觉得,一个人没有外婆,日子过得再舒畅,也是人生一大缺憾。这缺憾是不可弥补的。没有姑姑有姨姨也行,没有姐姐有妹妹也行,没有外婆拿什么顶替?外公吗?外公跟外婆可大不一样。

我的外婆,活到我近四十岁,前些年才去世。我在母亲面前,早就是大人了,但是一到了外婆面前,什么时候也觉得自己是个孩子。我孩子的外婆下世早,不管他们怎样自我感觉良好,我却只觉得他们可怜。没有外婆的孩子,有了委屈找谁去诉说?

大概是十一二岁的时候,有次母亲打了我,又委屈又气愤,我决定离家出走。走得远远的,叫你再打!

走啊走,不知怎么就到了外婆家,一见外婆,就哇地哭了。

“哭啥呢?”外婆把我拉到怀里,抚摸着我的头。

我哭得更厉害了,抽抽噎噎地说:“我妈打我哩。”

“她敢打我娃,看我不打她才怪哩。你先回去,待会儿我就去打她。”

外婆是妈妈的妈,妈妈敢打我,外婆当然敢打妈妈。我听信了外婆的话,神气得像是带着千军万马的将军那样,回家去报仇雪恨。不用说,待了几会儿也不见外婆的踪影,可我的气也早消得无影无踪了。

我到外地上学后,一回到家,不管多忙,第二天准去看望外婆。晋南农村,对外婆的称呼跟祖母一样,叫奶。实际的发音,介乎娘和奶之间,又比娘和奶都好听。娘太浊重,奶又太清脆,这个奶字的音却是平舒而稍为上挑,一出口就有一种暖融融的感觉。

我总是一进门,不管见着人没见着人,先喊一声:“奶!”好像急着过过叫奶的瘾似的。这时她若在房里,总是笑着说:

“村里的娃娃放了假,我估摸你也该回来了。”

我爱吃饺子,这也是外婆信惯下的。外婆家在乡下,光景不太好,要招待我,最好的当然是饺子。买不下肉,也买不起肉,馅儿多是韭菜、白萝卜,或者茄子。精工细作,倒也分外可口。我离家前,外婆总要送我四个或六个鸡蛋,必须是双数。外婆是小脚,身材又较为高大,看着她颤颤巍巍忙里忙外的样子,我常忍不住心里发酸。

外婆的一生是艰辛的。我舅家成分不好,是在外婆的公公手里发的家,直到土改前,正房还未盖起。其时她还是个媳妇,操劳家务,侍奉公婆,终日不得清闲。土改时外婆的公公早已去世,一切苦难又都落在她和外公的身上。

三年困难中,外公、大舅、大妗接连去世。原来一大家人,眨眼间就剩下了她和大舅的三个孩子,祖孙两辈四口人。最小的孙女才六岁,而外婆已是六十岁的人了。二舅在外地工作,离得远,孩子又多,指靠不上。

日子本来就艰难,偏偏又赶上了“文化大革命”。刚开始那阵子,村里一开会,就得斗她这“地主婆”。开会前,她总是先将小孙女安顿好,开会回来,该做啥照样做啥。靠着她的苦力支撑,终于将三个孩子都抚养成人。孙子有了孩子后,她又照看重孙子。整整侍候了四代人!

外婆的身体很硬朗,再苦的日子都没有压垮她,叫她难受的是,孩子们因她而受的委屈,还有孩子们对她的误解。我大表姐的孩子,该是她的重孙子了,当时还不到十岁吧,有次去外婆家,憨里憨气地问:

“老奶,你的鞭子呢?”

外婆没听明白,说什么鞭子呀。

孩子说:“人家不是说地主都有鞭子嘛。”这孩子大概是唱“地主鞭子抽我身”一类的歌唱得多了,以为地主一定是有鞭子的。

对这么小的孩子,她能说什么呢,只好笑呵呵地说在箱子里锁着。这时候,她老人家的心里该是多么的痛苦。

外婆是大前年冬天去世的,享寿八十岁。其时我正在太原住院,没能去奔丧,只在病床上写了一封短信。表弟们都说我太没良心,可他们哪知道,我当时的悲痛,岂是笔墨所能宣泄的。

1986年12月31日

我的走路

头微俯而身前倾,左肩高而右肩低,若走得快点,那就左臂紧贴肋部,右臂频频摆动。这是我走路的姿势。不用别人评价,自己都觉得怪难为情的。

最早发现我这个毛病的,是初中时的一个同学。当时少年气盛,听了很不以为然,甚至认为他是“诬人清白”。直到结了婚,妻子也常这么说,却不能不承认了,虽说嘴上仍不服气。

“你呀,”我对妻子说,“光看见我走路的缺点,就看不见我走路的优点吗?”

“哟,还有优点呢,没看出来。”

“我走路时从不抄背着手。”人家看不出来,我只好忝然相告。

“那,倒也是的。”

我便趁机对她解释,这是我当过十年中学教员养成的一个好习惯。还有一个原因,却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的了。——它要复杂得多,也久远得多。

我的小学和初中,是在家乡上的。小学在城内靠北,中学更在北关外。这样,我上学时,便须穿过东关和城内,走很长一段路。

人在少年时期,最爱模仿大人们的动作。不知怎么一来,我觉得大人们抄背着手走路的姿势挺神气的。在学校里不能这样,放了学又急着回家,那就只有在上学的路上过过这个瘾了。胳膊往背后一抄,迈着戏台上官老爷那种八字步儿,嗬,多有气派!

然而,很快就被母亲发觉了。家父在外地工作,我们弟兄几个,都是母亲管教大的。她是个农村妇女,不识字,那管教的宗旨,要言不烦两个字:“学好。”不是学习好,是向好的学习。凡她认为不好的行为,便不准我们学。这抄背手走路的姿势,在她看来,当然是不好的了。

每天饭后上学,她总是站在家门口,瞅着我和哥哥(那时弟弟还未上学)一起走到村口,拐过弯儿。有一次,我刚走出一截儿,便抄背起手,迈开八字步儿。

“回来!”母亲在后头大声喊。

我以为要我回去做什么,或对我说什么,真的走回来。

“你是怎么走路的!”

我这才知道,她是嫌我抄背着手。又走了,当然不敢抄背手了。

总是积习难改,没过两天,又犯了老毛病。这回母亲可就不客气了,当即把我叫回家,打没打,记不得了,很有可能是在屁股上拍了几下,然后严厉地说:

“你怎么不学好呀!叫你再不学好!”

那时我还体会不到家境的艰难,但我分明记得,母亲说这些话时,眼圈儿红红的。此后,每当我走出家门,想抄背起手时,总由不得往后看一眼。一见母亲站在门前的皂角树下,正忧郁地瞅着我,赶忙规规规矩矩地走起来。

“瞅什么,总不学好!”

于是连往后看也不敢了。

在家乡上完小学和初中后,我去运城上高中,又去太原上大学。再后来,便在外地工作,开始了我那艰辛的人生的途程。母亲一直在家乡。不用说,我早已认识到了母亲的那份苦心,认识到了自己当年是何等的可笑。几十年过去了,我的孩子也到了我当时的年龄。可我总担心,说不定哪一天,我做下什么不学好的事,母亲还会像当年站在我家门前皂角树下那样,大声呵斥一句:

“回来!”

就在不久前的一天,我跟两位同事上街闲转,也许是太消闲了吧,那两位同事都背着手,我也由不得将手伸到背后。蓦地,我愣了一下,抽回手并扭回头一看。

“老韩,看什么?”一位同事奇怪地问。

“没,没什么。”

我笑着回答。实际上心里清楚,我是在突然间下意识地想到母亲,想到我那不学好的少年时代。

这么久远的事,这么复杂的心理,又怎么能给妻子解释清楚呢。

如今,母亲还健在,只是她老人家已难得见上我一面了。我仍在艰辛地走着我的未了的人生的途程。我将铭记着母亲那简单而又包容一切的家训,规规矩矩地走下去。因为我知道,无论走到哪儿,背后总有个生我养我、为我操尽了心的人,在不远处正默默地、忧郁地瞅着我的一举一动。

1984年7月6日

泪痣

我小的时候,左眼睑的下边,靠近鼻梁的地方,有颗黑痣。大人们说,这叫泪痣,有这种痣的孩子,爱哭。

这说法,我信。上小学时,我们的班主任王老师,也有一颗这样的泪痣,他已是四十多岁的人了,我却认为他肯定是爱哭的。他一说话,我就觉得他马上要哭了。实际上我一次也没见王老师哭过。

所以相信这种说法,主要的还是因为,我那时确实是爱哭的。

比如说吧,跟同村的孩子在一起玩耍,我跟他“好耍”,他竟跟我“恼耍”起来,破了口地骂我。我受不了,就哭了,很是伤心。

再比如吧,1960年,全村人上大灶。我是学生,回来得迟点,灶上给我的汤又少又稀,馍馍还是碎的。我嘟囔几句,人家就训我,说我“咬槽”。我心里一难受,端着饭碗,眼里的泪珠子便滚下来了。

时间一长,我把所有这些委屈,都怪罪在那颗米粒般大小的泪痣上。它是懦弱的标志。长在脸上,等于明白无误地告诉别人,这孩子是可以随便欺负的。

我恨死了它,总想把它除掉。它给我造成的思想负担,比那不光彩的家庭成分对我的压力还要大。我曾悄悄地对着镜子,用指甲使劲地抠,都抠得流血了,它还是赖在那儿不肯掉。后来听人说,即便抠掉了,以后还会长出来的。

这真叫我绝望了。影子还有摆脱的时候,脸上的泪痣是无法摆脱的。莫非我将带着它,这个怯懦与屈辱的标志,终此一生吗?

1962年,到运城上高中,不用说,那可憎的泪痣也跟着我同去了。它比先前更大了,也许并未增大,是我感觉它大了。这时我对它的仇恨,已不仅仅是屈辱,还包含年轻人爱美的成分在里边。本来就不白净的脸上,再加上这么显眼的一个黑点子,你说晦气不晦气。好在这时,我已知道它是可以除掉的,绝不会除掉了还会长出来。但我也不敢张扬地打听哪儿可以治“衍子”——我们那儿给这种黑痣叫衍子——怕同学们笑话我“臭美”,只是暗中留意而已。

这一天终于来了。一个星期日,我见同班的一个同学脸上有几个粉红色的小点子,一问才知道,他是在治衍子。我的心突突地跳起来。

“在哪儿?”

“二郎庙。”

“贵吗?”

“一个一毛钱。”

二话没说,转身直奔二郎庙。这是当时运城的自由市场,各类小摊小贩都麇集在这儿。东寻西觅,果然路边有一位老太婆,摆着个小摊儿,地上铺着一块白布,上面画着一张满是黑点子的人脸。

“给我治治吧,这儿——”我指着自己左眼睑的下方。

她用一根细铁丝,在一个盛过链霉素的小瓶瓶里,蘸了一点粉红色的药膏,朝我脸上伸过来。一边说道:

“这儿一个,这儿一个,这儿还有一个……”

不等我反应过来,一连点了好几下。我还以为她是主治一个而捎带其余呢。顺便说一句,我脸上确实还有一些小黑点儿。我正要递过一毛钱去,她那里已伸出手,叉开五指说道:“五个呢。”还说什么呢,我只得将身上仅有的五毛钱全给了她。回来一看,脸上所有的小黑点儿,全被点上了,连眉毛里边的那个也没放过。

钱是花了,能不能治掉呢,并不放心。

大约过了一天吧,万幸的是,被涂上药膏的地方,独有那颗泪痣掉了。其余四处,只是周围被蚀去一层皮,留下几个小疤儿。时至今日,仍然依稀可辨。纵然如此,当时我还是很高兴的,以为此后我再不会那么懦弱,不会因屈辱而哭泣了。

我错了。在此后的十几年里,我哭过的次数,一点也不比前十几年少。

为学业的中断,我哭过;

为家庭的厄运,我哭过;

为恋人的离去,我哭过;

为爷爷的暴亡,我哭过;

为弟弟的失学,我哭过;

为种种难言的羞辱,更不知哭过多少次。

次数既不比先前少,伤心的程度,更非昔日可比。那原本是个令人痛哭的年代啊。

所不同的是,不再在人前哭了,哪怕是当着亲人的面。更为不同的是,在这一次又一次的痛哭中,也许是泪水已快流干了的缘故吧,我发觉自己变得坚强了,或者说变得顽强了。是水,就蹚过去;是山,就冲上去;是那些奸邪的小人呢,连看也不看他一眼。

倒是近几年,还哭过有数的几次。不过,那已不再是悲伤,更多的却是欢乐了。记得粉碎“四人帮”后的第二年,在老家过春节。正月十五那天,当事隔十年,又一次看到踩高跷、划旱船、舞龙灯的队伍过来时,我竟忍不住哭了。

有泪痣的人,是爱哭的,至今我仍愿意相信这个说法。

1984年10月20日

我的小房间

我在这儿任职,不觉已五个年头了,最叫人爱怜的,还要数我一家人居住的这个小房间。

它原是我的办公室,说得文雅点就是书房,我曾为它取名叫“潺湲室”,且堂而皇之地写过一篇《潺湲室记》并发表出来。我一家四口,原住在另一房间,因为背阴,不宜居住,终于在两年前搬到这儿了。

说它小,委实不怎么大。长3.4米,宽3.1米,合11平方米。这还得感谢伟大的“四舍五入”法则,因为尾数的那个1,恰是由0.5入上去的。

房内放单人床两张,书桌一张,椅子两把,还有砖砌的炉台等,合计占地面积为6.6平方米。剩余地面4平方米,呈曲尺形,宽窄不等,最窄处不足2尺。初搬来的那天晚上,我在曲尺形的过道上踱了两个来回,瞅着布置一新的房间,喜不自禁地对妻子说:

“咱这小房间,有苏州园林的味儿,就说这甬道吧,不就是一处绝妙的‘曲径通幽’吗?”

妻子无此雅兴,顾自说道:

“一家人都挤在这儿,看你往后怎么写作,孩子还要学习呢。”

她的担忧不能说没有道理,但毕竟是“妇人之见”。没过多久,我就摸索出一套巧妙的办法,既不妨碍我的工作,又不影响孩子们的学习。若说这是一项“发明”,我并不认为受之有愧。

白天好办,两个孩子都上学去了,一张书桌,全是我的。朋友来访,另有一把椅子可坐。需要对付的是晚上。两个孩子都有家庭作业,而且是非完成不可,不像我的写作,今天写不完可以推到明天。好吧,老子不跟儿子争,先让你们去做。于是乎,小兄妹俩,一人一把椅子,一人占据书桌的一侧,吃力地做起来。

反正没有坐处,我和妻子便脱鞋上床。妻子做针线活,我呢,或看书,或靠在被摞上,构思我那平庸的文章。有时,夫妇俩也谈些家务琐事,如猪肉价涨到一元五角(自由市场上的),明天是个什么节日,是否买上一斤。此情此景,常使我想起农村冬日的夜晚,在热炕头上,一对老夫妻盘腿相向而坐,感叹日月,闲话桑麻,其情也切切,其乐也融融。

两个孩子都是小学生,往日做家庭作业,常要问这问那,我嫌烦人,总是推给妻子。现在好了,我就坐在跟前,又不写什么,凡他们有不懂的地方,只要一侧身,就可以问我。我当过十年教员,也乐于重操旧业,给以指点。有时,看书看得累了。技痒难耐,甚至会觍着脸问孩子:

“有啥不懂的,我给你们说说,啊?”

正巧碰上孩子有要问的,便津津有味地讲解起来。这种情况毕竟很少。更多的是,孩子翻个白眼,不耐烦地说:

“哎呀,少打搅我学习嘛。”

碰上一鼻子灰,只好讪讪地笑笑,乖乖地坐着,同时心中不住地祈祷:快点完了吧,你们完了我还有事呢。

好在孩子们的作业,大都在八点半钟左右就完成了。于是我和妻子,一人下床经佑(山西方言,招呼、照料意——编者)孩子洗脚,一人在床上铺被子。九点钟,孩子睡下了。我先舒展一下腰身,再捶捶坐麻的双腿,这才趴在书桌上,拿起笔来。经过先前的阻遏,我那细流如线的文思,此时已蓄成一洼池水,写起来还颇有点文思泉涌的感觉。若没有事前靠在被摞上的思索,没有那焦躁的等待,能产生这股泉水吗?

妻子的坐功比我强,为了不打扰我,也是为了陪伴我,这时仍坐在床上。那半边床,被两个孩子占了,她只能坐在靠桌子的这半边。无论做针线活,还是看书,她要借用桌上的灯光,须得往前探探身子。床头和书桌之间,只能放一把椅子,我写累了,身子往后一仰。常能感到她那轻微的温馨的呼吸,有时耳朵竟触到她那柔软的痒人的鬓发。

“累了吧?”她问道。

“不累,”我揉揉太阳穴,笑着说。想到稿子登载出来,将随着刊物传到遥远的地方,觉得心境也开阔了。“你先睡吧。”

“我不困。”

妻子原在晋南老家,前几年才迁到这吕梁山里。在广阔的平原上劳动惯了,住在这样局促的房间里,每每感到烦闷和急躁。我常这样劝她:

“紧张而有条不紊,杂乱而丰富多彩,这才是现代生活的节奏。嫌家里太挤?这说明咱们的生活充实呀。”

对我这种凡事都嘻嘻哈哈的态度,妻子讥为书生的穷酸,甚至说我是不知荣辱,不知羞耻。

这小房间的优点确实不少。先前我一个人在这儿,写起东西来,没明没夜,常累得生病。如今可好,孩子一回来,我就自动停笔,腾出桌面,让他们去做作业。星期日,干脆玩儿。过去晚上写作,常抽烟。如今考虑到有碍孩子的健康,便自觉地少抽或干脆不抽了。

这是对我的好处,还有对孩子的好处呐。

门内那截过道,不足二尺宽,两个人很难错开。天长日久,我们家里便形成了自己的交通规则:门一开,我要出去,正好孩子要进来,孩子便在门外恭候片刻,等我出来,他或她再进去。有次在机关大门口,儿子遇见我,也要退到门外恭候。一位同事见了,大为惊奇:“哎呀,你们两口子是怎么教育孩子的,这么懂礼貌。”

本该无忧无虑了,只是妻子总担心影响我的写作。一天下午,我正趁孩子不在的时候写点什么,她问道:

“你真的不嫌我和孩子打扰你吗?”

“打扰?从何谈起!”我说,“这是上苍念及你我夫妻多年分离之苦,一朝团聚,便让我们形影不离呀。”

“先前离得太远,如今又离得太近了,”说着她轻轻叹了口气,“快写吧,孩子快放学了。”

是得快点写。我手里捏着笔,心却想到了别处。“君子安贫,达人知命”,敝同乡——唐代诗人王勃这么说过。若将这“命”理解为客观规律,那么,当全民族都在奔向一个宏伟目标的今天,作为她的一分子,在辛勤劳作的同时,取安贫知命的处世态度,也不失为一种美德,至少也是无可厚非吧。处窳陋之室而能看到世界的广阔,于纷扰之中而能求得心境的平和,又有什么不好呢?

也许在不远的将来,我会离开这吕梁山上的小房间,一家人会住上较为宽敞的房子。然而,无论何时何地,在这个小房间里度过的这些日子,将永远铭刻在我的记忆深处,成为我此生享用不尽的精神财富。我的两个孩子还小,你们长大了,也别忘了和爸爸妈妈度过的这段岁月,别忘了咱们的这个可爱的小房间。

1984年3月17日

女儿的嫁妆

女儿十五岁,初中学生,半憨不精,已初识嫁娶之事。我们父女的关系,平日又那么马马虎虎,套一句文雅的话,可说是介于师友之间,常开些当开不当开的玩笑。每天她放了学,我放下笔,有妻子做饭,父女俩便在客厅里说笑嬉闹。客厅紧傍着厨房,也是对正在“火线”上的妻子的慰劳。儿子在外地上学,这是我们一家三口每天最热闹的时辰。

这天我对女儿说,爸爸笔耕大半生,已垂垂老矣,等你兄妹俩成家时,怕无充裕的钱物应付。不过我有数千册书,还有这些家用电器,到时候可全给你们,两相比较,家电比书值钱,你是要家电还是要书?

这玩笑以前就开过,记得那时她是说要书,我想引诱她说要家电,冰箱、彩电、录像机这些,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总该有吸引力的,然后再好好奚落她一顿。她似乎看出了我的鬼把戏,眼珠一转,说道:

“我都不要。”

“那你要什么呢?”

“我要你。”

“一个老爸爸,你不嫌弃,你那口子还嫌弃哩。”

“那可不会。”女儿说,“到了我家,我把你锁在一间房子里,让你写文章,稿费都是我的。有了你,不是啥都有了?”

哈哈哈,我笑得快岔了气。

“就樱儿能想出这号鬼点子!”妻在厨房听了,佯作嗔怪地说。

得承认,这次斗嘴,我是彻底失败了。斗嘴,是我们家的常课。先前我总能七绕八绕,把她装进去,连妻子也时常被我暗算。女儿还小的时候,上六年级吧,有次我们上街回来,路上我对她说,女孩子大了当个售货员就不错,樱儿你愿意吗?她说愿意。我说只是当售货员也得算账,你数学不好,算错了咱们可赔不起。她说那账还不好算?她能算得了。我说,那你算算三加五是几。至此,妻子和儿子都已听出这是个圈套,她还傻乎乎地朗声答道:“八!”我说:“哎呀,樱儿真聪明!”她才发觉上了当,跑着撵着要打我。过后好久,我们要寻她的开心,总是亲热地说:

“樱儿你算算,三加五是几呀?”

这几年,她学业上有多大长进,我不知道,斗嘴上可是大有长进了。比如前些日子,为件什么事,她母女俩“得罪”了我,便引用孔夫子那句话挖苦她们:

“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你妈是女子,你是小人。”

但见她格眨格眨眼,顺口答道:

“爸,你说得很对,不过你对孔子的话理解错了。那句话是说:女人和孩子是你这样的人难教育的,为什么呢?离得远了你就怨恨人家,离得近了你就对人家不尊重。”

妙哇!我忘了正在斗嘴,当即大加赞赏。不过,那话虽也机警,却不似今天要我做嫁妆这话来得率真可爱。有意思,她怎么能想出这么刁钻这么俏皮的话儿。没啥可羞的,能为女儿做嫁妆,也未尝不是人生一大乐事。至少说明,我这个当爸爸的,还是个有用之物,还没落到“老而不死是为贼”的地步。可一想到他兄妹俩小时候的种种遭际,又不免有些辛酸。

我少小离家,负笈求学,又在外地工作,成家后夫妻天各一方,他兄妹俩都是在老家农村出生的。阖家团聚,不过是近十年的事。孩子出生时,因工作忙,更因经济困窘,均未回家照料。稍大点,也未能给以更多的爱抚,一般孩子多有的玩具,几乎没给买过。只记得给儿子买过一个塑料西瓜,八毛钱;给女儿买过一个布娃娃,一元四角。妻子曾给我说过这么件小事,今日忆及,仍不胜唏嘘。

是女儿三岁上吧,一次妻子带她去镇上玩,来到百货商店,孩子见了一种小推车,哭闹着要妈妈给她买。一辆小车不过二十几元,但对我家来说已是不可想象的大数目;我那时一月工资五十元,要养活四口之家。妻哄孩子说:“等爸爸一月挣上八十块钱就给你买。”售货员听了,露出鄙夷的神色。那时候,要挣上八十元,少说也得当上县委书记!

这事,妻怕我伤心,从未对我说过,直到前两年才无意中提起。我曾问女儿,可记得此事,她说不记得了。孩子能忘了,当爸爸的既已知道,是再难忘的了。这遗憾,怕至死都会刻在我的心头。至今每次上街,走过卖儿童玩具的地方,看见小推车,我总不忍多看。当然,这亏欠也可以用别的方式加倍地补上,但那不过是自欺,任你什么方式,能补得上孩子幼年心头的创伤吗?纵然她未必知晓。女儿现在很爱收集小动物,也爱做些布娃娃之类的小手工,挂在床头,摆在书桌上,我疑心这正是童年时心灵上的缺憾的补偿。

太伤心,也太残酷,我从未点破。

别说孩子了,我现在爱和孩子们在一起嬉闹玩耍,又何尝不也是一种心灵上的补偿?

有人说南唐李后主所以无能,是因为“生于宫掖之中,长于妇人之手”。确否不敢妄论,但我总觉得长于妇人之手,实在不能说是坏事。家父一辈子在外地工作,很少回家,我是母亲一手带大的。与妻子团聚后,穿衣吃饭,全由妻子料理。将来年迈体衰,卧床不起,能在床前侍奉汤药的,怕也只有女儿。人的一生,幼年有母亲抚爱,成年有妻子照料,晚年有女儿侍奉,也算得上大福大贵了。想到这儿,我对女儿说:

“爸爸就作你的嫁妆吧,只是到了你家,别锁在房子里就行了。”

“那可不行。”女儿笑着说,“不锁住,过两天你又跑到我哥哥家去了。”

我想倒也是的,一双儿女,哪头也放不下呀。

1990年10月16日

潺湲室记

我们机关的院子,有点像农村的三合院,当然要宽敞得多。大门朝北,西边一道围墙,东、北两边是窑洞,南边是房子。这房子有点特殊,东头一层,西头却是两层,可算作半个楼房。

潺湲室就在楼上,南边最东头那间。这第二层,原是施工中临时加的,下面四间,上面要辟为八间,还有一条楼道,因此房间既矮且小,也就是九平方米的样子。原先分给我的是对门那间,我嫌它背阴,又正对着机关的院子,太嘈杂,没多久便换到这边。

当时这间房子是机关武装部的兵器库。想来兵器们是不怕嘈杂的,我向武装部的部长提出,要跟他的兵器们换一下防。部长劝我说:

“这边漏哩,一下雨就唰唰地漏。”

“一年里头,总是下雨的时候少。”我笑着说。

“下面是大灶的炉子,到夏天热得很哩。”

“不妨事,我图清静。”

我在这儿任职,在同事们看来,不过是“暂厝”。总有一天要“迁葬”的,凡事总尽量给以方便。见我执意要换,部长不再说什么,当天就换过来。

这小房间确实可爱。清静,向阳,豁亮。在桌前一坐,不用仰头,远处的山岭,近处的庄稼地,横空而过的电线,辛勤耕作的农民,均历历如画,全在眼前。

当时是春天,一入夏就不妙了。下面的炉子,终日炭火熊熊,烤得脚下的地板发烫,泼上一桶水,很快就干了。炉子的烟囱从房间的墙壁里穿过,等于火墙,坐在桌子跟间,明显地感到左边的脸颊热烘烘的。房里溽热难当,只好到楼下的会议室里去“避暑”。好在山区的盛夏没有多少日子,不等秋凉便重返“家园”。

部长的话又应验了,一下雨果然唰唰地漏。冒雨爬上楼顶察看,水泥抹的顶不平整,恰在我的房间上头积了浅浅一泓雨水。在凸起的房檐上凿了个小豁口,雨水便顺着墙壁飞流直下。遇暴雨时雨脚如麻的局面基本得以控制。可恼的是下连阴雨的时候,但也别有一种乐趣在焉。

那不叫漏,而是渗。渗水的地方有好几处,偏偏都在办公桌一带。房间小,桌子无法远移,唯一有效的办法只能是接水。我动员了这个小王国里几乎所有的带“皿”字的成员,计有脸盆、花盆、茶杯、涮笔盂、暖瓶盖等,就差墨水瓶盖和药瓶盖没有上阵。我也亲临前线指挥,坐在桌前,根据渗水的大小,调整将士们的作战位置。它们也确实卖命,非满不溢,非动不移,真可谓鞠躬尽节,破而后已。这只是壮烈而已,还谈不上什么乐趣。

乐趣在我的这班将士们,不仅能忠于职守,且有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在戎马倥偬之中,还不忘临风长歌,挥笔作画,这才是最难能可贵的。

既是渗水,其小也可知。天花板上,这里那里,悬着一滴水珠,晶莹透亮,欲滴不滴,恰似美人眼角的泪珠,叫人看了又是爱怜又是揪心。我巴望它们永在。可惜的是,那美人的泪珠不像我的皿字军那样坚强,也许是太伤情吧,它们总要掉下来。但毕竟是泪珠,而且不是作家们笔下那种“断了线”型的,只是隔一会儿才落一滴。间隔的时间也不一,短的几秒钟,长的要三五分钟。

我的皿字军不是早已在桌面上严阵以待了吗?几经调整之后,它们每个都对准了一个渗水处,也不妨说都盯住了一只美丽的眼睛。那泪珠落下来,不偏不倚,恰在它们的口中。于是美妙的乐声便骤然而起——

落在脸盆中的声音是:噗!噗!

茶杯和涮笔盂中的是:叮!叮!

铝质暖瓶盖中的是:当!当!

至于落在花盆中,先打在花叶上又掉在泥土中的,那声音就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了。

这还是最初的声音,是单声,待到这些皿器里积存了一定数量的雨水后,声音又发生了奇妙的变化:由单声变为双声。比如落在涮笔盂中的,不再是“叮,叮”那样单调,而是“咕——咚!”盖因水珠落下,打破水面,穿了一个小洞,周围的水又很快将此小洞弥平,故有此奇妙的双声。其他皿器,也莫不如此,只是音质不同而已。

于是乎,我的桌面上不再是平日看惯了的茶杯和脸盆了,倒像是横亘着一架无形的古琴,又有一只无形的纤纤细手,在嘈嘈切切的弹拨着。初听这乐声,我的惊讶非同小可。若不是一直坐镇指挥,深知此中奥秘,真要以为是哪路神灵在作法呢。当我从惊讶中解脱出来之后,欣喜得差点喊出声来:我竟有这么大的福分,雨中独享这绝妙的仙乐!此刻,哪怕楼下的火炉变为炼铁炉,窗外的阴云压垮这简陋的楼房,也不遑他顾了。然而这还不是我所说的乐趣的全部,更有精彩的在后头。

滴水的难题解决后,不幸的是皿器中的雨水常要溅出来,弄湿脸前的桌面,使我无法铺开稿纸。找来一块不用的窗玻璃,紧贴住茶杯、涮笔盂和花盆(脸盆离我稍远点),竖在桌面上。这就相当于在我和茶杯等物之间,砌起一道安全墙,水点子再也不会溅过来了。不等我重铺开稿纸,眼前又出现了另一种神奇而壮观的景象。

花盆里溅出的水花是褐色的,涮笔盂里的带着墨色,只有茶杯中溅出的是清洁的。这三色水花(无色也算一种色吧),在那有点浅浅花纹的玻璃上分层皴染,交错涂抹,仿佛一支大笔在泼墨作画,一幅成了又是一幅,幅幅都是山色空蒙的雨中山水。人们常用“鬼斧神工”来形容艺术的极境,若此说成立,我面前的这些山水画是当之无愧的:它们是真正的神来之笔啊。只是神鬼气太重了点,不,简直是神出鬼没,这一幅还来不及细细审视,又被下一幅遮住了。大约错乱迷离,炫人眼目,也是臻于艺术极境的一个重要条件吧。

那位部长同事雨中来访,见我桌上的阵势,惊问道:

“你这是在搞什么名堂?”

“在研究调兵遣将的艺术,音乐艺术,还有绘画艺术。”我笑着一一说明这些“艺术”的所指。

“你们这号人,不管在哪儿都能发现艺术。”

室内阴湿,不便久坐,没多一会儿他便起身告辞。还有自己的事情要做,我也不再沉醉于这迷人的艺术氛围了。玻璃挡住飞溅的水花后,在我脸前的桌面上出现了一个比那块玻璃稍大点的太平世界。它是一个梯形,上底边与那块方玻璃的一边相同,下底边是桌沿的一部分,正好使我能够铺开稿纸,放下弯曲的胳膊。就在那仙乐的伴奏声中,在那变幻莫测的国画艺术的辉映之下,我开始写我那未必有人会看的文章,沙沙沙的笔声,似乎盖住了窗外轰轰的风雨声。

写着写着,一走神,我忽然想到,该给我这个小房间起个室名,才不辜负上苍的这番美意。住笔凝神,搜索枯肠:叫它“赏雨轩”吧,太俗;叫它“琴画斋”吧,又有点脂粉气。斟酌再三,莫若取屈子《九歌》中的“荒忽兮远望,观流水兮潺湲”句意,称之为“潺湲室”。既是实指这小房间的逢雨必漏,也是乞求我的文思能如那雨水一样潺潺而流。雅致古朴,以庄寓谐,正合我的口味。

主意已定,赶忙推开手头的稿子,援笔作此短文,名曰《潺湲室记》。

1982年11月3日

贫贱夫妻

是她为我而生,还是我为她而生,两个人就这么组成了家庭,生儿育女,恩恩爱爱,转瞬间已是十几个春秋。也曾吵过,也曾闹过,吵过闹过之后,感情的河流却更其深沉,更其欢腾。

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什么在起着主宰的作用?没事的时候,我常这样问自己。太简单了,也太复杂了,太浅显了,也太深奥了,上下求索,不得要领,左右掂掇,无以名之。最后,也只有到了最后,我把这一切都归之于一个字,就是:命。

命里注定,她该是我的,我该是她的。命里注定,我们要经受多少苦难,才能有今天这一点点甘甜;而这一点点甘甜,也许只是为往后更大的苦难积蓄一点糇粮。纵然有千般苦难,我们将白头偕老,永不分离,这也是命中注定的。我知道,她也知道。不是一起生的,也不会一起死去,若能预作安排,我愿意将苦难留给她而先走一步,因为我想象不出,这个世界上没有她,我的生活该会是什么样子。

一提起笔,先写下这么几段激情荡漾的文字,连我也觉得惊奇,往日自许的恬淡与平和,都哪里去了?怨不得我,只怨编辑同志给出了这么个题目。我不能写有关妻子的文章,一下笔就激动起来,由不得自己,这会儿心还咚咚地跳呢。

大学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吕梁山上的汾西县当教员。县城是不敢指望的,只求能到离铁路线较近的公社里就行了。没那好事儿,管教育的指着地图上后山的四个公社说:“你挑一个吧。”落到这步田地,还挑什么呢,“你说哪儿就哪儿。”我将这宝贵的权利放弃了。于是便到了这个县西北角上的一个公社学校,教六年级。

一个出身不好,当然也就是思想落后的“臭老九”,能领上国家发的工资,我很满足。当时困扰我的是另一个问题:找对象。二十五岁,正是俗话说的“衣服破了没人补”的年龄,更何况,需要补的不仅是衣服。

最理想的,自然是志趣相投,又有工作。还得加一个“自然”,就是模样儿也得漂亮,至少不那么难看。也不是没努力过,都可羞又可耻地失败了。原因很简单,你是“富农”,不干。

几经碰壁,我终于极不情愿地,又是非常坚决地放弃了“双职工”的奢望。葡萄不是酸的,摘不着也得走开。哪里去?到家乡去,到广阔的大后方去,采一朵“向阳花”去。大学生,四十几元的工资,采一朵向阳花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吗?

想得倒美!向阳花也不是那么好采的。那年月,人们的思想觉悟都够高的,不怕生活苦,只怕背黑锅;跟一个富农家庭联姻,别说这一辈子了,下一辈子也别想翻身。托人说了几个,都没说成,有的是人家不情愿,有的是我不情愿。

这当然也是因为我还有个标准。如果一点标准也没有,瞎子跛子,总还不至于一个也找不下。我的标准是,年轻点,漂亮点,绝不多,只要那么“点”。这是我要牢牢守住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座巍峨的万里长城。

就在这前后,外婆提出,何不让她的孙女即我的表妹跟我结为夫妻呢?这是我不敢想望的。表妹是漂亮的,在我看来甚至是很漂亮的,不是我设想的只漂亮一“点”。又是年轻的,我已二十大几,她比我小得多,远远超过了我那“年轻点”的标准。再说,我家富农,她家地主,她又为这可诅咒的家庭成分而自幼失去了双亲,这没有尽头的苦难,她能受得了吗?

果不出我所料,托媒人去说,她不答应,甚至决绝地对媒人说:“以后你再别来了。”我因先前并未存此奢望,听后也觉得理所当然,母亲可受不了啦。亲侄女都不答应,还有什么指望呢。

就在这时,有一天晚上,表妹做了一个梦,梦见她大姑即我母亲,将我的六弟弟引到集市上去卖。大姑六个孩子,就数六儿长得英俊,竟落到这步田地,她在睡梦中哭醒了。后来,当我家再度提亲时,她将这个噩梦对她的二哥说了。二哥将这话告诉祖母,当祖母再问她时,只说了一句话:

“我大姑可怜。”

就这样,她因可怜我的母亲,是违心地,又是极坚决地应允了这门婚事。

就这样,我这荒野游魂,终于有了着落。

我们成亲了,是在1972年农历正月初四。她叫卫淑娟,小我七岁,一个年轻俊秀的农村姑娘。

漫长的夫妻生活开始了。

我教学的地方,离老家五百多里,只有学校放了假才能回家。交通又极不便利,两头坐汽车,中间是火车。像我们这种丈夫在外地工作,妻子在家乡劳动的生活,人们常用“牛郎织女”作比,实际上,哪里比得上人家。学校一年放两次假,我倒是比牛郎多见一次淑娟,可牛郎隔着天河,能夜夜看见他的织女,我呢,关山阻隔,就是脖子伸得再长,眼睛瞪得再大,也看不见我的淑娟。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每当夜静月明,我只有低吟着苏东坡的这句词,来排遣心中的思念之情。

淑娟在家里,真也够苦的。

她从小失去父母,是祖母拉扯大的。嫁给我,算是有了依靠,可又哪里能靠得住呢?

我们是一大家人,父亲在外地工作,除了母亲和已成家的哥哥外,我下面还有四个弟弟,其中三个还在上学。人口多,劳力少,淑娟过门后,就一天三晌不停地下地劳动。那年月,妇女干的是和男人们一样的农活,不是握锨把,就是握镢把。我回到家里,夜间夫妇在一起,握住她的手,看着她手心那长年不褪的茧皮,看着她明显消瘦的面容,心里总有一种愧为人夫的感慨。

除过下地和帮母亲操持家务外,淑娟还要纺线织布。我们那儿是产棉区,我的内衣内裤,那些年都是她纺的家织布做的。我穿的布鞋,也大都是她在地头利用劳动的休息时间做的。为带针线活下地,她,当然不光是她,不知挨过生产队长多少难听的训骂。

她做鞋的手艺也确实不错。那时刚兴起一种有松紧带的鞋,正式名称该叫“相巾鞋”吧,她嫌方口鞋不好看,总是给我做这种鞋。她做的相巾鞋,手工精细,样式大方,穿着合脚,走着轻快。吕梁山里,当时还处于方口鞋时代,我的鞋常引起村里人的新奇。有次我将鞋洗了,晾在房外的窗台上,听见外面有人叽叽咕咕地说话。出去一看,原来是几个年龄大点的女学生,在那儿赞赏研究我的鞋呢。

在那苦难的年月,妻子的温柔和贤惠,就是生活的希望。我的一切屈辱,再也不是我一个人承受;我的一切努力,也再不是为了自己。

可我又带给她多少幸福呢?

说来真叫人害羞。

我那时工资是四十二元五角,每月得给母亲二十元。除过伙食和吸烟,来去的车费,剩下的也就没有多少了。半年才回一次家,总得给妻子买点什么吧?好东西有的是,看一眼罢了。几乎每次回家,我总是给淑娟买一双尼龙袜子。当时一双尼龙袜子不过两元多钱。

不管买回什么,她总是很高兴。见她很高兴,下次我又买一双尼龙袜子。就这样,她身上常穿着家织布的衣服,尼龙袜子却攒下好多。直到我们搬家到太原,她还穿着我当年给她买的尼龙袜子。这西洋景,是不久前她才戳破的。一次我从街上回来,对她说,街上卖一种尼龙袜子,很好看,问她买不买。

“你那几年给我买的,还有一双没穿呢。”

“多少年了,怎么还会有?”

“你每次回来,都带一双,八九年,一年回两次家,你算算买下多少。”

“我还以为你喜欢呢。”

“不喜欢又能怎样呢。”

现在我还能想象得出,淑娟一次次接过我为她买的尼龙袜子,该是怎样一种欢乐而又凄苦的心情。

结婚的当年冬天,我们就有了儿子,过了两年,又生下女儿。又要下地,又要照料孩子,虽有母亲帮衬着,那劳碌和辛苦,也是可想而知的。我对她的唯一的帮助,是假期回家后,代她去下地劳动。有时队上夜里加班,我也要去,为的是多挣几个工分,将来少缴点口粮款。

日子虽说清苦,也还平平安安地过着。

忽然有一天,淑娟提出要跟母亲分家。这是我无论如何想不到的。

是婆媳关系不好吗?我问淑娟,淑娟不说什么,只说要分家。问母亲,母亲也是茫然,我更其糊涂了。

“淑娟,”晚上躺下,我温和地问她,“妈给咱看孩子,你下地劳动,这不很好吗,为啥要分家呢?”

“迟早要分,还是早点分了好。”

“那样你不是更苦了吗?”

“我不嫌。”

既无芥蒂,她又一意要分,趁过年父亲回家,我们便跟母亲分了家。她也不争究,除过我们住的房子外,又分了一间厨房。有多余的盆盆罐罐,要了几个,其余物件都是我们新置备的。下面还有几个弟弟,得给他们留着。

分了家,她更忙了,劲头也更大了。

分了家,我的钱当然不用给母亲了。

分了家,她跟婆婆的关系更好了。

第二年年底队上分红时,她居然领回三十几块钱。至此我才明白了她的一片苦心。她是为了我,为了孩子,为了我们这个小家庭的未来。

此中缘由后来我也悟出来了。当时两个弟弟已长大成人,参加队上的劳动,又有父亲的工资收入,母亲那边的生活情况并不比我们差。如果我们仍和母亲生活在一起,于母亲无补,于我们反而有害。分了家,凭着她的吃苦耐劳,精打细算,我们多少还会有些积蓄的。

直到1980年,我将她母子三人的户口迁到汾西县前,六七年间,她一个人劳动,抵了三口人的口粮款,每年还能分些红,最多的一年,竟分了一百多元。当年为可怜姑母而跟我成亲,后来又为了我而跟姑母分家,这是怎样的精神,又需要多大的毅力啊。妻子,几乎就是牺牲的代名词!

迁到汾西后,一家人团聚了,她的心情也舒畅起来。消瘦的身体,也渐渐丰满。可她总不闲着,不是收拾家里,就是做饭洗衣服。

我这人,邋遢惯了,穿衣吃饭都随便得很。每个星期日的早晨,她便把要换的衬衣衬裤整整齐齐地放在我的枕头旁边。见人家穿上什么新式的衣服,总要催我也买上一件。

“还是给你买吧,”我说,“你还年轻,正是穿好衣服的时候。”

“叫你买你就买吧,我又不出去。你穿上那么旧的衣服出去,不怕别人笑话吗?”

“干我们这一行的,只看文章,不看衣服。”

“说是那样说,你穿的衣服这么旧,人家会笑话的,说你家里人没心肝。”

每次为买一件衣服,夫妻俩总要这么争论半天,有时还闹得怪不愉快的。

还是在汾西,有一个时期我身体不太好,每天早晨,淑娟都要为我煮两个荷包鸡蛋。洗过脸后,一碗热腾腾的鸡蛋便端了过来。

“你也煮两个吃吧!”我说。

“我身体好,不用。”她总是这么说。

实际上,那时她的身体并不太好。她最担心的,不光是我的身体,还有我的写作,总怕出个什么事儿。初开始写作那几年,“四人帮”还在台上,她那时还在农村,每次我回到家里,她总是问:

“会不会出啥事呢?”

要不就说:

“算了吧,这年头搞写作,不会搞出啥名堂的,还是平平安安地过日子吧。”

后来到了一起,我写下小说,总愿意让她看一看。她熟悉农村生活,常能提出一些具体的意见,虽然更多的是凭着直感。有她在身边,就等于有一本农村生活字典。比如我写到了棉田里的事,便会问:

“淑娟,棉花是什么时候播种的?”

她总能很准确地告诉我。

淑娟的个性又是极强的,实在说吧,我有些怕她。她参加工作后,总是那么认真,我有时说,何必那么认真呢,过得去就行了。她反问我:

“你写作怎么那么认真呢?那是你的工作,这是我的工作呀。”

她容不得我懒懒散散,容不得我邋里邋遢,更见不得我那种嘻嘻哈哈,凡事满不在乎的毛病。我的写字台上,常是乱七八糟的。每天早上,她都要逼着我把书和稿纸码得清清爽爽。可恨的是,积习太深,我总不能长久坚持,那就得她亲自动手了。

有时,为了她的这种“穷讲究”,我们会吵起来的。真要吵起来,我可不是对手,三下五除二便败下阵来。有一次,就是前年秋天我去南方参观那一次,临走前,为我穿衣服的事,我俩大吵一通,几乎动了手。我是参加中国作协组织的参观团去南方的,心想,都是些文化人,衣着上不必过分讲究,干净一点就行了。她呢,却认为出远门一定要穿上新衣服才不丢人。

一套新衣服取出来了,放在床上,任她怎么说,我就是不穿。

“你这人,都给你取出来了,你怎么不穿?这么破破烂烂的,出去人家不笑话吗?”她又搬出这套陈腐的理论。

“人家笑话是笑话我,不笑话你。”

“笑话你就是笑话我!”

“谁知道世上有个卫淑娟!”

这么婆婆妈妈的,我真的火了,一把推开她,就要穿我的旧衣服。那一把显然推得太重了。她哭了,像老虎一样扑过来:

“你打吧!不是世上人不知道我,是你心里就没有我!”

真是不可理喻的东西,就算我那句话说错了,能这样蛮横撒泼吗?本想开导开导她,至少在离家前别这么不愉快。然而,时间来不及了,送我上站的司机在院里喊叫了。还说什么呢,我只好提起旅行包,恼悻悻地出了家门。

到了火车上我就后悔了,这是做了场什么事呢?十几年的夫妻,往日那么艰难,都没有这样吵闹过,今天竟差点大打出手。这会儿淑娟在家里不定怎样生气呢。

那次南方之行,就像上帝安排好了似的,每到一地,宾馆里都放着信封信纸和圆珠笔。一住下来,不管别人干什么,我的头一件事就是给淑娟写信,告诉当天的活动,下一步的去向,最后求她饶恕我的鲁莽。

二十天后,我回来了。一进门像个做错了事的孩子似的,先看淑娟的脸色。她像是早就忘了这回事,这反而更使我惴惴不安。因为我知道,这么严重的事件她是绝不会忘记的。晚上,孩子们睡了,我时刻准备着她的发作。该让我怎么说呢,谁知躺下后,她依偎在我的怀里,第一句话竟是:

“你一出门我就后悔了,叫你这么出门,我恨死我了。”

我的眼泪滴在她的脸上。亲人,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1986年3月25日

偷祭器者的自供

如果说文学是一个神圣的殿堂,我觉得,自己就像个混入殿堂的偷祭器者。善男信女们在那里顶礼膜拜,烧香祷告,我却一边装作磕头的样子,一边贼眉鼠眼地左顾右盼,看有没有一个偷祭器的机会,看有没有人在注视着自己。

但是,就在这左顾右盼之际,我被殿堂的肃穆气氛震慑住了,被拜谒者的虔诚感动了。于是,我又想在这殿堂里找个隐身之处,长久地住下来,以净化我那卑污的灵魂,虽然还存着一线再偷的想法。

可能有那么一天,我会被殿堂的执事们发觉,被善男信女们斥为“非我同类”,甚至痛打一顿。与其那时蒙屈受辱,有口难辩,倒不如趁现在能说话的时候,及早老实交代。也许还能得到神明的宽恕,收下我这个不成器的偷儿。

据说,有作为的人,出生之前,必有某种奇异的征兆。仅凭这一点,我也是个凡夫俗子。不过,我也有我值得庆幸的地方,这就是,我生于1946年农历腊月十二日这天。甚至不妨说,正因为生得适时,我才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当然,推迟几天或是提前几天也可以,但不能太长,一长,现在就面目全非了。

说起来有点玄,但实际情况确实如此。

我的老家是山西省临猗县临晋镇韩家场。我小的时候,孩子要八虚岁才能上学。我是腊月出生的,跳过年就可算作两岁。这样,到1953年夏天,就上小学一年级了。此后一帆风顺,直到高中毕业,没有留过级。这样说,又好像我是在吹嘘自己少年聪慧,敏而好学。不是的,没这个意思。我是庆幸我终于在1965年考上了大学,也就是说,在那场可怕的灾难到来之前,及时地躲进了一个避难所。真可以说是,一路紧跑慢赶,刚闪进大学的门,那门就哐当一声关上了。多么及时,多么侥幸,今天回想起来,还有点后怕呢。

试想一下,我妈若是晚生我一个月,我就不能在1953年上小学,也就不能在1965年闪进那大门。我若是在高中毕业前留过一次级,也是同样的后果。1966年毕业的高中学生,要到十年之后,才能得到参加全国统考的机会。当然,他们之中,也有人在那十年期间,找到工作并有所作为。但对我来说,却绝对没有那个可能。等着我的,将是在农村担茅粪,陪着“四类分子”挨批斗。

这与我的“子弟”身份有关。我的父亲是从解放军转业到公安部门的干部,至今还在某省的一个劳改队当着管理干部;我的哥哥是个工人。要说什么子弟的话,我不是该着是个地地道道的“干部工人子弟”吗?没有那么便宜的,我的家庭成分是富农。我的祖父原是我们镇上百货公司的干部,“文化大革命”初,被定为“漏戴”富农分子,开除公职,回乡劳动。于是乎,我便理所当然地享受着一个富农子弟在那时应得的一切政治经济待遇。几年后,祖父为了不连累儿孙,保持家中无人被关、管、杀的纪录,上吊自杀在我家门前的一棵槐树上。这除了使我填政审表格时可以不填他之外,一切待遇并没有丝毫降低。我说这些,并不是诉冤枉。在那些年里,比我“清白”得多的人,比我受的折磨还要多,我受的那点磨难,委实不值一提。我是觉得有点可笑,倒好像我是我爷爷的儿子,又是他的弟弟;要不,怎么派我个“富农子弟”呢?但那是“天翻地覆”的年月,好在我还没有成了我祖父的父亲,实在应当感激涕零了。

当然,主要的,还是我们的社会制度好,大学毕业就有工作。要不,我妈生我再适时,也是白搭。

不管怎样,1970年8月,总算熬到了大学毕业。那时分配工作,很有点像“天女散花”,又有点像农民种田的“乱撒籽儿”,撒到哪儿算哪儿。“高者挂罥长林梢,下者飘转沉塘坳”,孰高孰低,冥冥之中有神明安排,并不曾乱了法度。

我当然是下者,一下子就被撒到吕梁山里的汾西县。记得学校的卡车送我们到火车站时,我曾“吟”了一首诗:

思乐村里不思乐,

红土沟中脸不红。

我师良言犹在耳,

车未发动途已穷。

当时学校战备疏散到昔阳县,我们就是在那儿被“集装箱”式地装上卡车,就近送往阳泉火车站的。思乐村和红土沟,都是我在昔阳住过的村子。“一打三反”开始后,我曾被半夜抄家,上批判会,住“学习班”。“不思乐”和“脸不红”,即指此。“车未发动途已穷”,是我当时的真实心情。后来,曾把这首诗寄给我大学时的一位老师,碍于当时的形势,把最后一句改为“披荆斩棘是前程”。

这一前一后的两句诗,可说是我后来相当长时期的生活写照。两者互为表里,相辅而成。有时心里想的是“途已穷”,做的是“披荆斩棘”;有时说的是“途已穷”,想的又是“是前程”。实在有点像个两面派,阴谋家。

来到汾西县后,那分配工作的方法也还是“天女散花”式的,当然,暗中也自有法度。我的工作是:当教员;地点是:后山里的一个村子。后来又换了一个村子,再后来到了一个小镇上,再后来到了县城。先是教六年级,继而是七年级,再继而是八年级,九年级,复习班。看这趋势,也许多少年后,我还能进北京城,当大学教授。

但我却等不得。我这个人最大的弱点是浅薄。我总相信报上的话,认为“形势越来越好”。对那些独具慧眼,能看透世事的人,我是很佩服的。但一想到“看透”之后,只有沉沦或抗争,又有点害怕,觉得还是不要看透为好。回想起来,那时的我,确实有点像鲁迅笔下的阿Q。所不同的是,阿Q常说:“老子先前阔多了。”我想的却是:“老子将来阔多啦。”说得豁达点,就是“天生我材必有用”,或“我辈岂是蓬蒿人”。这叫志气吗?连我也不敢承认。这实际上也是一种精神胜利法。

就是靠着这个法宝,在四害猖獗,个人遭受种种不幸的时候,我还能“打肿脸充胖子”,不泯灭做人的志气。比如吧,有人批判我,倘是比我年纪大的,我就想:你也许过几年就死了,而我还活着。歹毒是够歹毒的了,但不这样想,又有什么办法可获得精神上的“胜利”呢?

文天祥在他的《指南录后序》中曾感慨地说:“予之及于死者,不知其几矣。”他当时官拜右丞相兼枢密使,又处在内政不修、强敌压境的时候,出使被扣,兵败被俘,只要一死,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名垂千古。而我们这一代青年人,逢此形势永远大好的“太平盛世”,虽时有内忧外患,但常苦于报国无门,要成就一点事业,比文天祥要难得多。至于像我这样一个既卑贱又浅薄的凡夫俗子,就更其艰难了。几乎可以说,每遭逢一个挫折,都可能就此沉沦下去,为时代的洪流所湮没。

浅薄的人往往有点虚荣心,容易得到满足。我也是的。如果学校一切工作正常,能好好教学,那么,我也会勤勤恳恳地工作下去,以求能博得学生的爱戴,领导的器重。隔上那么一年半载,能领上一张奖状,也就心满意足了。不料,这样菲薄的理想也不能实现。那时的学校是个什么样子,这里就不赘述了,总之是要当个好教员而不可得。

我那时不过二十几岁,刚结婚不久,正像当年周郎一样,是“英姿勃发”的时候。离家又远,业余时间有的是,总想找点事做做,以消耗过剩的精力。如果对医学有兴趣,我可能去看医书,学针灸;如果对音乐或体育有兴趣,也可能去学习唱歌,或打乒乓球。这三样,都是那时比较时髦的业余爱好。可惜的是,这些我都不爱。毕竟认得几个字,读过几本书,于是便开始练习写作。这样做,固然有“做一番事业”的积极成分在里面,更多的似乎是,“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的消极成分。

1971年后半年,报上偶有小说之类的东西发表,我不胜欣喜。第二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见到一份名为《革命文艺》的刊物(《晋阳文艺》的前身),便写了篇“革命故事”寄去,名叫《倔师正梁》。编辑部经过一番“作者调查”,证明确非阶级敌人所为,给登出来了。这便是我的处女作,实际上早已不贞洁了。

第一篇作品的发表,至少说明我这样的人还可以写作,遂大受鼓舞,索性写了一个电影文学剧本,寄给北京电影制片厂。回信说还可以,让我去北京参加他们办的电影文学剧本创作学习班。其时是1973年。电影终于没搞成,贼心不死,又写了一部近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并油印出来。附带说几句,那时我似乎已感到我写的作品要发表是很困难的。因此,凡我所写的东西,都设法油印出来,装订成册。前面说的那个电影文学剧本和这部长篇小说,都这样“出版”了。

总之,在四害剪除前,我一直在写着,发表的却很可怜,不过四个短篇小说,三个童话而已。就这一点点收获,在那些年月里,也给我的生活增加了不少的乐趣和信心。

古人云“穷而为文”,信哉。不过,以我的理解,这个“穷”,不仅是生活上的“贫穷困苦”,更多的是指政治上思想上的“穷愁潦倒”吧?

当然,我之所以还能写点小说之类的东西,绝不仅仅是因为“穷”。一个人如果“穷”到胸无点墨,就是愁得白了头,也不会去写文章的。我能写点东西,与我的学业也有关系。

不错,我是进过大学的门槛,但也仅止于进过而已。五年大学,有四年半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度过的。它给我的知识,似乎更多的是在“知人论世”上。截至今日,有人问起我的学历,常感到不好回答。说是“大学”吧,无异于欺世盗名;说不是吧,又近似故作姿态。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文学创作方面,人们的认识已发生了改变,似乎学历越低,写的东西才越好,作者也越有才气。因此上,我常是含含糊糊地说:“也算是大学毕业吧。”细细分析,颇有点“趋炎附势”的小人味儿。只有在填调资一类的表格时,才毫不犹豫地写上“大学历史系本科毕业”等字样。

真正给我以文化知识的,是在中学,尤其是三年的高中生活。

高中,我是在康杰中学上的。这是山西省一所颇有名气的中学,校址在晋南的运城,离我老家一百里地。它是嘉康杰烈士创办的,后来就以他的名字命名。这所学校的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尤其是学风好,使我受益匪浅,所获甚多。

在上高中前,我无所谓爱好,说得漂亮点,就是“全面发展”吧。但也绝不是什么“尖子”,充其量只能算个中等偏上点的普通学生。后来,大概是生性不好活动的缘故,渐渐地,就迷上了看书。康中的图书馆,当时已拥有图书十数万册,还有一个相当大的阅览室,订有各类报纸杂志。这给我以很大的便利。课余时间,不是从图书馆借了书看,就是到阅览室翻看各种杂志。整整三年,几乎一直是这个样子。

我的看书,并不专在文学方面,基本上是爱看什么就看什么,只要有趣。最爱看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回忆录,还有一些文史方面的杂著。这类书,一般都不很厚,看起来又不那么费劲,几乎每一两天就看一本。对小说,尤其是大部头的小说,并不怎么爱看,当然,也绝非一点不看,比如《红楼梦》《三国演义》,就是那时看过的。如今,我已专搞创作了,还是不怎么爱看小说。一想到那是“编”的,就兴味索然,深以为苦。只有那些人人都说好,或都说不好的小说,才找来看看。一般刊物上的小说作品,只是随手翻翻,那目的,多是在了解一下当前的行情。总归是,我爱看真的,实有其事的;我看《文史资料选辑》或《近代史资料》的兴趣,就比看小说的兴趣大点。这也有我的道理:看真实的,才能将假的写成真的;如果看假的,再写假的,那就不堪设想了。

写到这里,不由得想起了我的语文教员唐天榜老师。他是湖南石门县人,东北师范大学毕业,当时已四十多岁。从高一到高三,他一直教我们。这种情形,在康中是少有的。康中很重视高考升学率(常在百分之八十左右),学生一升入高三,就要换一批老教员上课。我们考入康中的那年,因为招的班少(四个),他便代了我们的语文课。也可能是因为他是语文教研组的组长,而康中偏重数理化,他有意要从低年级起抓抓语文教学。

他学问渊博,教学认真。我一直是他的课代表,与他打交道多,颇得他的器重。每当有人听课(这是常有的事),他总爱叫我回答问题。有一次,我竟出了丑。那是高二吧,前一天下课时,他布置作业,用三个词各造一句话。第二天有外县的几个教员听课,一上来他照例检查作业,让我将造好的三个句子念出来。偏偏那次我没有做作业,便急中生智,拿起作业本,顺嘴胡诌了三个句子,也还不错。他很高兴,让我再念一遍,我只得硬着头皮又“念”了一遍,与先前的小有出入。他听出来了,过来看我的作业本子。见我没做,他摇摇头,不满地说:“这个孩子呀!”他批评学生,好像就这么一句话,要不就是:“怎么能这样呢!”再没有别的更厉害的话了。

我考上山西大学后,觉得辜负了他的期望,无颜给他写信。那时,我已偷偷地给《火花》(《汾水》的前身)投稿,很想发表一篇作品后再给他写信。谁又能料到,没过几个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了,我的计划成为泡影。不久,就听到他上吊自杀的消息,我曾为此而悄悄地哭过。十几年来,我总觉得对不起他。我隐隐约约地感到,他的死似乎与我有关。在我和他接触中,我发现他常感叹人心难测。他那样器重我,我去太原上学前,他还请我到他家里吃过饭,而我一去之后,连片言只语也没给他寄去,不正是“人心难测”吗?每念及此,我常痛恨我的品质的卑劣,同时眼前便闪现出他那颀长的身影、漠然的神态,似乎又在摇摇头,用他那湖南口音说道:“这个孩子呀,怎么能这样呢!”

唐老师,你若地下有知,请接受你的不成材的学生的忏悔吧。

高中三年,我每天写日记,这也是唐老师要求我们的。所记的内容相当驳杂,有社会见闻,有读书心得,还有胡诌的一些诗词。我至今还记得,有一首似词非词的东西是这样的:“蓰年寸拃,少年白发,天蔚蓝,地依然。桃一口,有母遗,当日崇上今期君。问因甚?苍穹啜泣难回音。”题目叫《读史有感》,实际上是另有所指的。

写日记的习惯一直到上大学之后还保持着。今天,我所以能较熟练地驾驭文字,在很大程度上,是得力于此的。但它也给我带来过不幸。毕业前那次抄家,人家就是要我交出“反动日记”,而且终于从十几本日记中找出了几句“反动言论”。解脱后,我一怒之下,将十几本日记全部付之一炬。现在,也还写日记,不过已失去了先前的热情,纯粹成了流水账式的了。

“文化大革命”初期的写大字报,也给了我一次显示写作能力的机会。我写的大字报,并没有什么新鲜材料,但嬉笑怒骂,妙趣横生。每篇都不长,也就那么一千字左右。贴出之后,往往观者如堵,常有人抄下并油印出来。这情形,当年山西大学文科各系的同学也许还能依稀记得。

参加工作后,我敢斗胆写点东西,而且至今还在不知耻地写着,如此说来,也算是“空穴来风,其源有自”了。

“人从三岁看到老”,这是农村知人论世的格言。我三岁时是什么样子,确实记不得了,想来光屁股,嘬手指,尿在母亲怀里,屙在炕上之类的丑态丑事,总是有的。我现在能记得的,是十岁以后的事。此文一开始,我就说过,我是个偷儿,这不是自轻自贱,我确实偷过东西。

那是1959年,我在家乡的高小上学。到后半年,“大跃进”的后果已显示出来,上灶的学生已很难吃到白面馍了,有时干脆是水煮扁豆。有那么一天,灶上蒸了白馍,每人一个。饭后,一些学生仍围在灶房门口,总想再吃上点,我也在其中。不知怎么一来,我们几个人转到灶房后头,从那高高的窗上看见里面放着一筛子白馍。有个同学探了一下没探着。我拿着一双长点的筷子,别人在后面抵住我,我爬上窗台,伸手用筷子扎馍,扎住一个,往下递一个。直到跟前所有的同学都有了,又给自己扎了一个,才从窗上跳下。

睡到半夜,被人叫醒。到了校长那儿,只见站着一溜儿同学,一看就明白,是偷馍的事发了。铁证如山,只得低头认罪。第二天,全校开会,我和同案犯一起站在台子上挨批评。毕业鉴定时,我的操行成绩被定为“乙中”,险些儿被取消了考中学的资格。

再往后,就是偷瓜了。农村的男孩子,几乎没有不偷瓜的。这样说,近乎诬蔑,但在我们那儿,却是实情。不过,跟同龄的孩子比起来,我的偷瓜的胆略,似乎更大点。

夏天,甜瓜、西瓜相继熟了。晚上,天高月小,风轻云淡,田野上一片寂静,我们几个“偷瓜贼”相约来到村外。目标和路线是白天已侦察好了的。这个时候,我常常是第一个摸进瓜地。偷下的西瓜,当晚饱餐一顿,剩下的藏在野外的隐蔽处,第二天白天再吃。那成功的喜悦,回想起来,并不比现在发表了一篇作品差。万一被抓住了(确实被抓住过),也绝不乱咬同党,这一点,颇得同伴们的敬重。

直到我上了大学,甚至参加工作之后,放假回到家里,有时还重操旧业。就是现在,每当看见大片的瓜地,也还常有技痒难捺之感。只是想到被抓住之后,会多么难堪,才打消了念头。在我的记忆中,再没有比那时偷下的西瓜,吃起来更香甜的了。

至今回到家乡,和老年人闲谈起来,他们还会突然问一句:“还记得那时你偷瓜的事吗?”而我们村的小青年,论起偷瓜的本领,还推崇我哩。看来,我当年偷西瓜的名气,似乎比我如今写小说的名气还要大点。

偷馍和偷瓜,都不是好事,本没有什么津津乐道的必要。唯一可以自慰的是,我偷馍的时候,给跟前的每一个同学都扎了一个;偷瓜的时候,总是第一个摸进瓜地,而且被抓住之后,没有胡咬乱攀,委过于人。我不知在此后的生涯中,自己还能保持这些纯朴而可贵的品德吗?

我曾细细地做过自我分析,我得坦率地承认,一般人所有的一切缺点,我都有。即使和那些流氓、无赖、恶棍相比,我也不敢说比他们高贵多少。比如说吧,见了年轻漂亮的女人,我也时常想入非非。所以至今还能洁身自好,不过是我能随时用理智约束自己的行为罢了。

在前面几节中,我写了我的出身、经历、学业,还有我的品质,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就可想而知了。而这样一个浅薄卑劣的人,能写出什么样的文学作品,也可想而知了。

但是,“大盗亦有道”,我虽不过算个“小毛贼”,也还是有自己的为人与为文之道的。

我原名叫韩安远,发表第一篇作品时,署名“石山”。后来觉得这不像个名字,才加上了本姓。所以取名石山,也自有一番考虑。本来想叫“他山”,取“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之意,又觉得太露,才以“石山”为名,而以“他之”为字。以此可见,在写作之初,已心怀“鬼胎”了。

我的作品的题材,以农村生活为主。自幼生长在农村,参加工作后,也是在农村学校教书,平日接触的,也多是农民。我熟悉他们,也还爱他们,我愿意用我的笔,写出他们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来。前两年,报刊上发表了许多写“伤痕”的作品,看那内容,大都是写干部和知识分子的。他们的“伤痕”当然应该写,但与他们相比,农民身上的“伤痕”更严重,更应当写。西方有句谚语:掉在地上才一样。十年浩劫期间,他们不过是从高低不同的天上掉在地上,而农民几十年来就一直生活在地上。将心比心,不是更应该掬一把同情之泪吗?如果说他们是农民,活该如此,那不是连人道主义也没有了吗?

搞创作,我是半路出家。如前所述,我的文学知识,得之于纯文学书籍的,似乎还不如得之于杂著的多。这就决定了,我的文字是平实的,质朴的,硬要派个文学的名目,就叫它“白描”或“白描手法”吧。文学,不是文学家随意编织的华丽衣衫,它的实体是生活,既应当像生活那样绚烂多彩,也应当像生活那样实在自然。鉴于眼下的文学作品日趋华丽,我宁愿将自己的小说写得不像小说,也就是返归自然的意思。

我长期从事业余写作,时间有限,只能是平日观察构思,有了较长的空闲时间,才匆匆写出。在这点上,我推崇鲁迅所说的“平日静观默察,熟烂于心,然后凝神结想,一挥而就”。这种写法,往往构思时间较长,但写作时间,却可以缩短到最少限度。有时一个短篇,在我心中要孕育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时间,而写起来,也就那么一两天便完了。凡所作,总得有点切实感受,并对所写的人和事了然于胸,才敢下笔。写的时候,总愿意性之所至,本其自然,尽量不受成法的限制。当然,这只能算作我“心神往之”的境界,眼下的作品并未达到这个地步。

粉碎“四人帮”后,我曾受过一点小小的磨难,直到1978年才正式发表作品。至今发表的小说和散文,有三十多篇。一部分收入短篇小说集《猪的喜剧》,即将由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最近的一部分,将收入另一短篇小说集。我的作品,大都是些浅薄无聊之作,报刊上偶有评论,也大抵是不称之誉。这一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1980年春,我参加了全国作协办的文学讲习所的学习。这对我来说,确实是个难得的学习提高、开阔眼界的好机会。此届文讲所,学员大多是近年来在短篇小说创作上卓有建树的中青年作者,讲课的老师又多是国内知名的老作家、老学者。我得以厕身诸学友之间,虽时有自惭形秽之感,然众位师友的高谈阔论,发聋振聩,使我茅塞顿开,受益良多。

9月,文讲所结业后,便离开学校,来到汾西县城关公社任副主任,长期深入生活,从事写作。这是省文联和省作协的安排,也是我省前辈作家马烽同志、西戎同志对我的关怀和爱护。在我省,这二位老同志对青年作者的提携和鼓励,是尽人皆知的。只是我才疏学浅,恐怕有负诸位师长的期望。不过,事已至此,只有勉力而为了。

记得去年在北京时,某评论刊物编辑部邀请文讲所的学员去座谈,会上,我曾说过这样的话:“人家的写作,是为国为民,为人生为艺术,我的写作,这些意思也不能说没有,但也有为妻子儿女,为油盐米面的成分掺杂在里面。别说我写不出好作品,就是写出来,一查动机,怕要打一半的折扣。”会后,有几个朋友颇不以为然。不是危言耸听,我说的是实话。当然,在我的心里,也时常燃烧着一团火,想写出无愧于时代的好作品来。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如我的别人,我要不停地写下去。也许穷毕生精力,能够写出一二佳作吧。

这就是我,一个偷祭器者的自供。青天在上,此心可鉴。神圣的文学殿堂哟,可容得下我这个偶然混入的偷儿吗?

198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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