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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世界很大,我想去看看

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女子,她渴望成长,渴望见识不一样的天地,所以,当同龄的女孩选择相夫教子时,她踏上漫漫求学之路。无论是上海,还是北平,都有她的足迹。她用行动诠释了,一个人的心有多大,路就有多远。

上海,一个新的起点

寒假一开学,王剑虹就去了上海。

到了上海平民女学,把一切安顿好之后,她马上给丁玲写信。接着,丁玲在一个初春的日子从家乡启程,奔赴她梦想中的理想生活。

王剑虹亲自到车站来接丁玲了,她一身素雅的学生装,站在依然寒冷的春风中,那娇小的身材给人弱不禁风的感觉,她大概在风中站了很久了,一看到丁玲就远远迎过来,并伸出手。那只纤秀的素手有些凉,但是丁玲依然觉得有一股暖流在身上流过,在举目无亲的大上海,有这样一个同乡兼校友,她就不再孤单了。

严格地说,王剑虹并不是丁玲的同乡,她是四川酉阳龙潭镇人,而且是土家族,从小和母亲在家乡生活,父亲王勃山在外面闯世界,很早就是同盟会会员,后来任孙中山广州国民政府秘书。小时候,父亲很少回家,她在故乡上小学,一年也见不到父亲一两次。小学毕业了,王剑虹想跟随父亲到外面读书,又放心不下一贯体弱多病的母亲,却没想到,母亲在她12岁那年病情加重,撒手人寰。

革命党人王勃山那时节还一心想着干大事,动荡的生涯让他无法把女儿带在身边,便把她送到了湖南常德姑妈王醒予家寄养。

王剑虹还没来得及考虑是不是到姑姑家去,就被父亲送到了湖南常德。

在那座湘西小城,说着一口浓重四川话的少女王剑虹显得与众不同,她不但口音怪怪的,人也不太合群,小小年纪失去了母爱,使她性格孤傲而敏感。然而,五四运动爆发后,这个性格怪僻的女孩子突然像是变了一个人,她满腔热情地投入到学生运动中,成为桃源县女师的学生会领头人物,她操着一口四川话口若悬河地上台演讲,她的演讲煽动性很强,大家这才发现,王剑虹原来还有如此才能。这个才能是天生的,是父亲遗传给她的,平日里显现不出来,一旦遇上合适的土壤,便会开出花来。

在演讲台上的王剑虹激情四溢,有点女汉子的感觉,但是她安静下来的时候,却是娴雅静美的。静若处子,动若脱兔,用来形容她再好不过了。丁玲当初最欣赏王剑虹的就是她的这种不同于凡人的个性。当然,丁玲也是有个性的女孩子,而且,她的性格与王剑虹很像,两个女孩子后来之所以能走近,并成为闺蜜,与她们相似的个性有很大关系。

学校在南成都路辅德里,丁玲对上海完全陌生,由王剑虹引领着来到学校驻地。

王剑虹指着前面一栋石库门里弄房子对丁玲说:“到了。”

“就这里?”

“是啊,就这里。”

丁玲之所以发出疑问,大约是觉得这个地方实在不像学校的样子。她在长沙上学的时候,那里的中学环境都是非常优美的,她曾经设想,到大上海这样的国际大都市上学,学校环境怎么也不会比长沙差吧,没想到校舍却是这般简陋。

在丁玲张着嘴巴惊讶的当口,从学校门口走出一个眉清目秀、穿着长衫、戴着眼镜的斯文男子,王剑虹迎上去和他说话,并向丁玲介绍:“这是李校长。”

“校长好。”丁玲恭敬地对校长鞠了一躬,暗想,学校虽然看起来简陋点,校长倒是蛮像个青年才俊的样子,这个传说中的湖南乡党李达,还是蛮英俊潇洒的嘛。

校长李达对丁玲微笑着点了点头:“你就是蒋冰之同学吧,欢迎欢迎。”

王剑虹说:“蒋冰之同学被安排到了高级班,我帮她安顿一下住处,稍后就带她去登记报到。”

丁玲跟着王剑虹走进那座楼,路过一楼时,丁玲透过门窗看到,一楼的一个房间内,有些女子在埋头做绣品,丁玲悄声问:“她们也是学生吗?”

王剑虹点点头:“初级班的。”

“她们看上去年纪好大呀。”

“就是长得显老,其实没你想的那么大。”

“哦。”

丁玲闭上嘴巴,默默随着王剑虹来到楼上的厢房,那里是学生宿舍,正是上课时间,宿舍里空荡荡的,里面已经住了一些人,看上去住宿的人不是很多,王剑虹解释说,这所学校一共就30个学生,分成初级和高级两个班,所以一个班也就是十几个人。

“就这么几个学生啊?”丁玲有些失望,整个学校的学生加到一起,比她过去在长沙的时候一个班的学生都少。

“这里的学生都是半工半读,除了读书还从事革命工作。”

丁玲对革命工作很有兴趣,当初她之所以放弃长沙到上海,也是因为这所学校的革命性质对她比较有吸引力,要革命就不能像一个娇小姐,她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宿舍,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小木箱放到王剑虹床铺旁边。

学校是共产党创办的,是专门培养妇女干部的平民女校,校舍确实有些简陋,共产党刚刚成立,经费还很紧张,李达用自己的稿费支付每月五十元的校舍租金,课堂上用的桌椅板凳是黄兴的夫人徐宗汉捐助的。徐宗汉是妇女运动的先驱,当时是上海中华女界联合会负责人。

这30个女学生年龄有大有小,小的十一二岁,大的三十多岁,像丁玲这种即将中学毕业的在这里算是文化程度最高的,她们在楼上居住上课,在楼下吃饭和做工。高年级女生大都是有些小资背景的,学历比较高,读书上课的时间多一些。低年级的则是年龄大一些的工农出身女子,来学校前基本属于半文盲,她们一般是半工半读,上午上课,下午做一些缝纫、摇袜之类的手工活。

虽然是工读学校,课程一样也不少,请来的教师也都是高水平的,都是名校的老师义务来客串讲课,陈独秀、李达、陈望道、沈泽民、张太雷、恽代英、刘少奇等都曾在学校任课或者作过政治报告,被这些革命家亲手培养出来的学生,每一个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里的生活是崭新的,许多道理都是丁玲过去没有听到过的。

王剑虹是上海中华女界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的成员,她有时候会让丁玲帮她校对女界联合会的《妇女声》周刊,还带她参加过一次沪东纱厂的妇运活动。最初,丁玲是带着好奇心参加那些活动的,当她懂得了一些道理,准备有意识去做一些有意义的革命工作时,一九二二年秋后,因为李达和夫人王会悟离沪,也因为经费等等诸多问题,上海平民女学停办了。

在这所学校上了一年学,丁玲已经喜欢上这里了,学校却停办了。

寒冷的冬日,校舍里已经人去楼空,原来总是欢声笑语的宿舍里,现在只剩下她和王剑虹在默默收拾行装。其实她没什么可收拾的,不过就是那个随身携带的小木箱。

就这样回常德吗?连一纸毕业证都没有,这样回去能做什么?

自从接触到共产党的革命理论,她已经渐渐被红色理论所吸引。从小在封建家庭长大,正统的环境让她觉得压抑,但在这里,她感悟到自由平等的可贵,她骨子里是叛逆的,她还不想回家,想在外面继续做一些有益的事情。

王剑虹和她的想法是一样的,她们一拍即合,决定到南京去寻求发展。

两个女孩子都没有去过南京,在一个飘着零星雪花的寒冷日子,她们来到南京。

南京的冬季似乎格外冷,比湘西冷得多,比上海好像也要冷一些,雪花细细弱弱的,落到身上和地上便溶了,两个人只有一把油纸伞,挤在伞下,只能遮住半个身子。

六朝古都确实有许多可玩的地方,但她们眼下是顾不上游山玩水的,两个人把全部的资产凑到一起,发现刚够她们租一个月房子的。

两个陌生青年女子,找工作不是件容易的事,为了活着,一些技术含量不是很高的工作也不得不压低身段去做,比如当用人、当卖花女。两个漂在南京的女孩子一直在寻找着机会,王剑虹一直没有和党组织失去联系,她们渴望继续为党组织做些工作。

有时候,她们整天找不到事情可做,实在无聊的时候,两人便把一件披肩拆了,织成其他物件,毛衣、手套、围巾之类的。织好的毛线活拆了又打,打了又拆,在拆线、缠线、织线的重复手工劳作中,两个女孩子苦中作乐。好在她们互相陪伴,不过,这种失落、忧伤的情绪还是会延续到找到事情做的时候。

夏天,团中央书记施存统到南京来了,他从北京来,这次来南京是为了筹备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平民女校的时候,施存统教过课,年龄比王剑虹和丁玲大不了多少,所以他们属于亦师亦友的关系。两个女孩子不忙的时候就到施存统那里帮着抄写文稿,整理文件,偶尔也会邀请他到她们租住的小窝里闲坐。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一九二三年八月在南京东南大学召开,一共有三十多名代表,这些参会代表里面,有一些是丁玲和王剑虹在上海平民女校时见过面的,虽然两人没有参会资格,见不到他们,但一想到这么多朋友云集南京,心里的感觉还是很不一样。

会议已经开了两天了,闲来无事的夏夜,两个女孩子躺在床上,便谈论开会的事。

王剑虹说:“听说各省都有代表参会呢。”

“咱们湖南的代表是哪一个呢?”丁玲瞪着大眼睛好奇地问。

两个人正闲聊着,笃笃的敲门声把她们惊得从床上坐起来,两人四目相对,谁呢?她们立即穿戴整齐开了屋门,灯影中门口站着三个青年男子。

最前面的那一个是施存统,后面有一个人也是她们熟悉的,在平民女校时就已认识的柯庆施,在团中央工作,另外一个看上去很陌生,瘦高个头,进了屋子坐到床上,才看清这个陌生人戴着一副圆眼镜。施存统介绍说:“这位是瞿秋白,上海大学教务长和社会学系主任,是来南京参加团的二大会议的。”

瞿秋白在两个美丽的女生面前,表现得很有分寸,他没有多说话,只是适时插上几句话,让两个小美女听出了他的口音是在这一带很普遍的那种南方官话。他说这仅有的几句话时,是机警俏皮的,看女生的目光也微波不惊,非常斯文睿智。

有了这次接触,王剑虹和丁玲便与瞿秋白成了半个熟人。

会议安排得不紧张,晚间闲来无事,施存统带着瞿秋白遛弯遛顺了腿,就又来到两个女孩子的住处。

一回生,两回熟,这次谈论的话题就宽泛了,从政治谈论到文学。她们说最喜欢的是托尔斯泰、普希金、高尔基的作品,恰恰瞿秋白就是刚从苏联回来的,谈论俄国文学是他的强项。

谈话中,瞿秋白发现,那个个子高一些的女孩子更多一些文学浪漫气质,那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看似很强势,其实骨子里是柔静文弱的。他对这两个女孩子都有好感,这种好感或许只是来自于有个性、有特色、有才气的异性对他的吸引,毕竟,在那个时代,像这样人格独立、思想独立、观念独立、经济自立的女性是凤毛麟角的,更何况她们还那样青春美丽。

谈完文学,便会谈一些与生活更贴近的人生,两个女孩子的人生经历其实还很简单,除了上学,就是当下漂泊不定的生活,她们的日子过得很不易,但是很快乐。

瞿秋白听着她们调侃,插言说:“你们难道不想继续上学吗?”

“继续上中学吗?”丁玲反问。

“我们不想再上中学了。”王剑虹口气看似很坚定,底气却不足,有些无奈的幽怨。

“你们想上一辈子中学啊,我是说上大学。”瞿秋白用南方官话打趣,却又不像是玩笑。停顿片刻,他接着说:“建议你们到上海大学去上学,上海大学培养年轻党员,还可以接触到一些在文学上有修养的人,你们不是喜欢文学吗,就到文学系听课。”

施存统摇摇头,对瞿秋白说:“我觉得还是社会科学系比较好,上海大学是国共联合办的,社会科学系由共产党负责,你和邓中夏负责这个系,有蔡和森、萧楚女、张太雷、恽代英、沈雁冰那么多好教员,她们两个过去在上海平民女校上过学,可以很快适应那个系的教学。”

瞿秋白歪头默默看着她们:“还是你们自己做决定吧。去了文学系,也可以到社会系自由听课,学到一点社会主义,选择权交给你们自己啦。”

施存统和瞿秋白走后,她们兴奋得一夜没睡。

王剑虹倾向于去社会系,她对那个主管社会系的瞿秋白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丁玲却想去文学系,她的理由是,哲学太深奥,不如学文学顺手,如果在文学系读书,然后到瞿秋白掌管的社会系自由蹭课,便是一举两得。

王剑虹觉得丁玲这个方案更缜密可行,于是,那个夜晚,两个女孩子做出了她们人生中又一个重大决定:去上海,到上海大学中国文学系读书。

瞿秋白与闺蜜的爱情

告别了南京,上海大学一开学,王剑虹和丁玲便来了。

她们已经在上海生活学习过一年,对于这座城市不陌生,但是,上海大学的校址闸北青云路青云里却从来没去过。

按照瞿秋白留下的地址,找来找去,她们终于在城郊结合部一个小弄堂里找到了一座老式石库门楼房,那里的两层楼加到一起也不过十余间房子,不远处就是大片的荒地,正是夏秋之交,荒地里不算太荒芜,长着各种绿葱葱的杂草,间或有零星野花摇曳期间,这条件,比她们过去的上海平民女校看起来还要差一些。

丁玲怕她们找错了地方,想找个人再问问。

王剑虹拦住她:“不用问了,这不挂着学校的牌子吗,不会错。”

是的,石库门楼上堂而皇之地挂着“上海大学”的牌子,有学生模样的青年出出进进,他们的胸前都别着一枚校徽,上面是海上红日东升的图案,图案的中间嵌着“上大”两个字,没错,这里就是她们要找的地方。

在一间简陋的办公室,她们找到瞿秋白,貌似整所学校就这一间办公室,里面没有一件像样的办公设备,在一张办公桌上还写着“东南高等师范学校”的字样。瞿秋白一袭素色衣袍,比在南京见到时更显儒雅帅气,对于王剑虹和丁玲的到来,他似乎特别高兴。

一见到瞿秋白,丁玲就像是见到了久违的亲人般,把手中的小木箱往地上一放,用手往脸上扇着风,俏皮地说:“热死了,这所大学真难找,问了多少人,都不知道有这么所大学。”

王剑虹却显得安静矜持一些,她看瞿秋白时,发现他的目光也正深深望着自己,便慌忙移开目光,去看办公桌上那几个字。

见王剑虹把目光移到办公桌上的“东南高等师范学校”字样上面,瞿秋白便解释:“这所大学是从东南高等师范改建的,桌椅板凳还都是过去留下来的。你们想好了学哪个专业吗?”

丁玲抢先回答:“想好了,学中国文学系。”

瞿秋白把目光转向王剑虹:“你呢,王剑虹同学?”

“我也是。”王剑虹说这话的时候声音很低,很柔,与她平日里的说话风格相差甚远,丁玲不解地看了看她,发现她的脸红红的,丁玲以为这是王剑虹在路上走得太急还没喘过气来,就没在意。

瞿秋白做事很细心,帮她们安排了宿舍,并亲自带她们过去。

所谓的女生宿舍不过就是在这个弄堂里租住的亭子间,很狭窄也很昏暗,如果在过去,丁玲一定会为自己在这种地方居住叫苦不堪,不过,因为在南京度过了几个月艰苦的自食自立生活,她们租住的地方比这种亭子间强不到哪里去,对眼下这个奇特的学生宿舍,丁玲一下子就接受了。

上海大学规模不大,校舍简陋,二楼过去的客厅、厢房都设成了教室,系和系就那么拥挤地在一起,但各个系的设置还是很全的,各系的老师学生之间也没有距离感,比如瞿秋白是社会系主任,却经常到中文系讲课,像王剑虹、丁玲这些中文系的学生,也会偷偷到社会系、英国文学系听课。

她们喜欢听沈雁冰讲小说研究,不过他在英文系讲希腊神话更吸引人,每到沈雁冰上英文系的课,她们一定会去蹭课。社会系最让她们欣赏的是瞿秋白的课,他神情从容,语调平缓,不时爆出点冷幽默,学生笑了,他却依然故我,似乎那笑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不过,在老师中,最搞笑的是田汉,他才从日本回来不久,还没有什么上讲台讲课的经验,上课的时候总是盯着天花板,不敢正眼看课堂上的学生,大家在下面嗤嗤笑他,越是这样,他越紧张,好在还能继续把课讲下去。

傍晚上完课回到居住的亭子间,一想起田汉老师上课时的样子,丁玲就忍不住笑出声,她总是操着湖南官话学着田汉的样子望着屋顶讲话,这时,王剑虹便会一本正经地制止她说:“这有什么好笑的,能不能正经点儿。”

丁玲刚刚进入她自我营造的快乐状态中,一时收敛不住,她觉得最近王剑虹怪怪的,原来她比丁玲闹得还欢,像一团火、一把剑,但自从进入上海大学,王剑虹越来越矜持了,像是变了一个人,一副大家闺秀的面貌。王剑虹最近突然喜欢起宋词来,每每俞平伯讲宋词的时候,她都全神贯注,随着他一起沉醉在词的意境之中。丁玲过去就觉得王剑虹骨子里是婉约的,没想到她这次回到上海,便成了这种温婉小女子的闺秀模样,仿佛王剑虹一下子就长成了一个女人,而丁玲还是一个青涩的青春少女。

白天的课程上完了,丁玲想好好放松一下,却发现王剑虹回到宿舍后又换了一件漂亮旗袍,这会儿正往胸前别校徽,丁玲便好奇道:“下课了,一会儿就睡觉了,你打扮那么漂亮给谁看?”

王剑虹说:“听说晚上的夜校是瞿秋白老师给学生上课,我准备去听,你去吗?”

“有瞿老师的课啊,当然去啊,等等我啊,你打扮这么漂亮,我也得打扮打扮啊。你有没有觉出瞿老师看我的眼神充满爱慕啊,有没有?”丁玲自作多情地对着镜子扮个鬼脸,她没有注意到王剑虹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嘴里酸酸地说:“是吗?”

丁玲确实对年轻帅气的瞿秋白有着别样的好感,她喜欢看他上课时的样子,偶尔他的目光飘过来,她都会为之一动,只要有机会,瞿秋白的课她是必听的。在她心目中,瞿秋白是老师,又像兄长,有些拿不定的事情,她会毫不犹豫去请教他,比如对于自己的未来,她拿不定主意,便去问他:“我将来做什么工作好呢?”瞿秋白对这个有个性的女生总是很放心的样子,笑着告诉她:“你嘛,和王剑虹不一样,就按你喜欢的去学,去干,飞吧,飞得越高越好,越远越好。”

丁玲其实对瞿秋白的这个回答不甚满意,我和王剑虹为啥不一样,她不就是现在被宋词闹得多愁善感的,你哪里知道我丁玲才是浪漫的文艺女青年。她为了展示自己的文艺范,开始写起小说来。时不时地,她会下意识地把瞿秋白挂在嘴边,但是,王剑虹一听她提起瞿秋白却总是闪烁其词,让丁玲有些看不懂。她虽然和表哥订过婚,却属于情窦未开的那类女孩子,她隐隐觉得,其实王剑虹对瞿秋白的感情不一般,她的变化似乎是为了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不是瞿秋白呢?王剑虹没说过,丁玲也没问过。

她们依然是好闺蜜好姐妹,依然形影不离。

沈雁冰的课也是她们最喜欢的,那天该是他的课,不知道因为有什么事他没到,正当学生们失望的时候,瞿秋白夹着讲义来了,他是替沈雁冰来讲课,学生们顿时精神起来,当然,最兴奋的是王剑虹与丁玲。

王剑虹和丁玲坐在一起,但王剑虹看似在认真做笔记,私下却偷偷在一张白纸上为瞿秋白画素描,丁玲用眼角的余光看到了,她偏过头去看,王剑虹不好意思地挡住了。下课了,王剑虹抢先站起来,拦住还在讲台上收拾讲义的瞿秋白,把画的那张素描递到他面前,柔声说:“看我画得像不像?”

王剑虹从桃源第二女子师范毕业后曾在上海美术学校上过一段时间学,因为看不惯老师调戏女模特,给了老师一记耳光,被学校开除了,所以,她的素描是专业水平的,人物素描画得还是很像的,瞿秋白一看就知道她画的是自己,嘴里却明知故问:“这画的是谁?”

“画的是你啊,像不像?”王剑虹一双秀美的眸子含情脉脉,期待地看着瞿秋白。

瞿秋白讪笑着摇摇头:“不像。”

王剑虹顿时失落到极点,目光中的激情也黯淡了,她觉得这是自己画得最好最像的一幅素描,没想到瞿秋白并不喜欢。

她收回那张素描,垂头转身,正要离去的时候,瞿秋白低声在她耳边说:“你把我画得太英俊潇洒了,我有那么帅吗?”

“有。”王剑虹的脸色由羞愧转为羞涩,她把那张素描又塞给瞿秋白,带着满足的笑意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所有的一切,丁玲远远地都看到了,她不知道他们都说了些什么,但是从他们的表情中,她看出了,瞿老师和王剑虹之间有一种感情上的默契,这默契让她心里酸酸的,她承认,自己有些吃醋。

王剑虹已经深深爱上瞿秋白,这爱深深埋在心里,她不敢对瞿秋白明明白白表达,怕被他拒绝,也不敢告诉最好的闺蜜丁玲。女人之间的友谊是很奇特的,她们正因为相像才成为最好的朋友,也是因为性格和志趣上的相像,也有可能爱上同一个男人,王剑虹敏锐地感觉到,丁玲也是喜欢瞿秋白的,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她是自己潜在的情敌,怎么可以把自己的爱情隐私告诉情敌呢?

受瞿秋白邀请,施存统和妻子也到上海大学社会系来教课了,他们夫妇到了上海后,便在一个周末的日子,邀请瞿秋白、王剑虹、丁玲一起去游览宋教仁公园。

几个人是分头来到公园的,施存统从他们住的地方来,丁玲和王剑虹从她们的亭子间学生宿舍来,瞿秋白则从教职工宿舍来,远远的,瞿秋白看到这边的几个人,却招呼都没打就溜掉了。

他其实也爱上了王剑虹,但对这份爱他自己也没有多大把握能否担当,所以他选择了逃避。

丁玲对瞿秋白的离去感觉莫名其妙,她轻声责备:“这个瞿老师,今天怎么啦?”

施存统夫妇也有些尴尬和意外,王剑虹默默看着瞿秋白的背影,眼里噙着泪水。

过去,瞿秋白经常到她们的小亭子间来,聊天,教她们学俄语,从那天起却不常来了。坠入情网的两个人互相猜着对方的心思,互相折磨着,王剑虹被爱情折磨得实在忍受不了了,便痛下决心要离开这里,正好在上海的父亲也要回四川老家,她准备随着父亲一起回酉阳,把这份情彻底忘掉。

丁玲看着王剑虹收拾行李,心里很落寞:“我们不是说好了在这里好好读书吗,你为什么突然变卦了?”

王剑虹苦笑着回答:“一个人的思想总会有变化的,请你原谅我。”

丁玲长叹一声:“不知为什么,最近我越来越看不懂你了。”她想出去透透气,便走出亭子间,一个人到外面散步。在弄堂口,遇上了从学校里走出来的瞿秋白。

瞿秋白习惯了看到丁玲和王剑虹手拉手黏在一起,这次只看到形单影只的丁玲,就问:“王剑虹没出来散步?”

“王剑虹要回四川老家了,自己收拾行李呢,以后你再也不用教我们学俄文了。”丁玲语无伦次地回答,她发现自己话音刚落,瞿秋白便把她丢在弄堂口,急急地又返回弄堂里面,看样子是奔她们住的小亭子间的方向去了,丁玲愣愣地站在那里,望着瞿秋白的背影消失在拐弯处,心里第一次为一个男人而失落。

在外面转了一圈,初冬的街头有些冷,实在没什么好玩的,她便又转身回去了。走到屋门口,透过虚掩的门,她发现瞿秋白与王剑虹居然拥在一起,他们紧紧相拥着,忘记了那扇门并没有关严。

丁玲僵在那儿,不知自己该怎么办,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她感觉到一阵寒气逼来,连心都冷得发抖,他们居然抱得这样紧,她暗恋的老师和她最好的闺蜜。

她下意识地把门“当”的一声带上了,一个人飞快地逃离这个地方。眼睛里什么时候流泪了?寒风吹过,泪水冰冷。

王剑虹并没有改变回四川老家的行程,但是改变了退学的主意,这次只是回去看看,还会回来。她走后,丁玲打扫卫生,从王剑虹的垫被下发现了一页布纹信纸,上面是一首用隽秀文字写的小诗《他》:

回自赤都的俄乡,

本有的潇洒更增新的气质,

渊博的才华载回异邦艺术之色。

他的学识、气质、形象,

谁不钦羡敬重,

但只能偷偷在心底收藏!

这首情诗是写给谁的,一目了然,原来王剑虹早就爱上瞿秋白。此时的丁玲把儿女情长埋在心底,很有些江湖女侠的豪气,她拿起那张纸笺去找瞿秋白了。

丁玲把王剑虹的诗稿默默递给他:“这是剑虹写的。”

瞿秋白接过来细细读了,心情很激动,不过,想起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女孩,他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认真把诗稿收好,然后握住丁玲的手,意味深长地看着她:“谢谢。”

这声谢谢,丁玲能懂,从他的语气和眼神中她就读懂了。瞿秋白知道丁玲也暗恋着他,但他的爱情只能给一个人,他感谢她的赏识和爱慕。

王剑虹回家小住几天便匆匆回来了,瞿秋白却去广州筹备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了,当时他已经是中共领导人之一。一九二四年一月,瞿秋白从广州赶回上海,当时,上海大学迁到了西摩路。他便在上海大学附近的慕尔鸣路彬兴里三零七号租了间房子做新房,迎娶了他的新娘王剑虹。

房间布置得很雅致,家具不多,临窗是一张宽大的弹簧床,贴墙放着三个装满精装外文书籍和线装书的书橱,写字台很大,整整齐齐摆放着文房四宝,床头放着一盏笼着粉红色纱罩的台灯。这摆设古雅温馨,是王剑虹喜欢的风格。

丁玲参加并见证了他们的婚礼,作为王剑虹的闺蜜,作为瞿秋白的朋友兼学生,她送上了自己最美好的祝福。

新婚燕尔,瞿秋白又回广州参加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他和王剑虹柔情蜜意,王剑虹天天写情诗诉说自己的思念之苦,瞿秋白写回来的信也是诗意浓浓,情意浓浓:

……你偏偏爱我,我偏偏爱你这是冤家,这是“幸福”。唉!我恨不得插翅飞回吻……

闺蜜找到了理想中的爱情,找到了深爱她的男人,丁玲为她的幸福由衷高兴。两个人依然是好姐妹,好朋友,有时候丁玲看着王剑虹那副幸福的小模样,便暗想:幸亏自己没有傻乎乎地向瞿秋白做过任何表白,看人家爱得死去活来的样子,自己如果不留神掺和进去,三个人的关系该多尴尬啊。

那个春天,那个初夏,是王剑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瞿秋白非常疼爱她,并且给她起了个美丽的昵称,叫“梦可”,王剑虹——梦可,她灿若夏花的生命尽情燃烧着,那是她生命中最美丽的一个春夏,丁玲不知道,她的好闺蜜每天午后脸上的那抹胭脂红,并不是好兆头。

失意的北漂之梦

王剑虹和瞿秋白结婚不到半年,就病倒了。

她经常咳嗽,动辄娇喘吁吁,无奈,只好卧床休息。

那段时间,瞿秋白格外忙,白天上一天课,偶得空闲还要给共产国际驻中国代表鲍罗廷当翻译,晚上加班写文章,他其实是个恋家的人,忙碌中,却总是无意地就把娇妻忽略了。瞿秋白在慕尔鸣路租的是一幢两楼两底的弄堂房子,房间很大,瞿秋白和王剑虹是住不过来的,他们住楼上,还约来一个表亲夫妇同住,瞿秋白在上海大学上学的二弟瞿云白也与他们同住在这座楼上,王剑虹就让丁玲也搬过来住,闺蜜之间互相有个照应,自己寂寞的时候,丁玲还可以经常陪伴身边。

春天过去了,王剑虹还是不时咳嗽,开始以为是因春寒染上了感冒,但是,春天已经走了,人们都换上单薄的裙装了,王剑虹反倒病得越来越厉害了,食欲很差,什么都吃不下。温暖的初夏之夜,她依然觉得冷,一个人躺在宽大的弹簧床上,盖着薄薄的被子,笼着粉红色纱罩的台灯把淡红色温柔的光打在她的脸上,使她的脸色比白天显得红润好看了些。

丁玲看着她日益憔悴,心疼地说道:“嫁了人反倒成了林黛玉了,身体这么差,你必须到医院看看去。”

“秋白带我去了,医生说是怀孕的反应。”王剑虹摸着肚子,带着几分骄傲和羞涩说。

“怀孕反应这么严重?好可怕,那我以后不嫁人,不要孩子了。”丁玲开玩笑。

王剑虹躺在床上,一边笑一边咳喘,瞿秋白恰好回来,一身笔挺西装衬得他更加英俊挺拔,他给学生上夜课去了,按说这个时候他不应该回家,因为不放心病床上的新婚妻子,他上完课便匆匆回家。上次去医院检查,医生说王剑虹这病是怀孕的初期反应,瞿秋白觉得好端端的一个女子,嫁了自己就变成这等憔悴样子,他感觉自己责任重大,总是多挤些时间照顾妻子,这会看到王剑虹和丁玲有说有笑,他心情畅快了许多。

瞿秋白回来了,丁玲就可以回自己房间了,走出房门遇上住在瞿秋白隔壁的瞿云白。云白比丁玲大两岁,模样长得和哥哥很像,俄文也非常好,只是比哥哥瞿秋白显得更文弱,他有些喜欢楼下的这个邻居兼校友,暗恋这个女孩,却不好意思说出来,一见到丁玲就脸红。不过,在照顾丁玲方面,他是无微不至的,当初丁玲刚搬进来的时候,天还冷,瞿云白便给丁玲的房间装了煤油炉子,瞿秋白和王剑虹到这里围着炉火聊天的时候,他也会加入进来,不过,总像一个多余的小跟班。

看到丁玲从哥嫂房间走出来要下楼,瞿云白本是想邀她进自己房间坐坐,等话出口,却变成了:“还没休息呢?早些睡。”

“你也是。”云白的心事,丁玲能看懂,但她装作不懂,云白对她的好,她都记着呢,虽然他比自己还大两岁,不知为什么,在丁玲心目中,总会把他当做弟弟。

王剑虹身体每况愈下,到了六月末,已经彻底卧床不起了,还大量吐血。再去复诊,医生这次不再说怀孕之类的话,而是用心诊断,结果,王剑虹患的是肺病。

丁玲在六月中旬就从上海回湖南了,她回去前王剑虹还能撑着陪她说了半天话,丁玲以为到自己再回上海的时候,说不定王剑虹的病就好了。

回到常德后,丁玲发现自己离开的日子里,妈妈有些老了。余曼贞看到女儿回家,无比兴奋,她像所有絮絮叨叨的妈妈那样,嘴里有说不完的话,一一汇报着丁玲离开的日子里,家乡发生的一些事情和变故。丁玲不忍心打断妈妈停不下来的温馨唠叨,却又不得不匆匆走出家门,替王剑虹看望她的姑妈。从王剑虹姑妈那里,丁玲知道了王剑虹的母亲和姐姐是患肺病死的,她心里便是一沉,更加牵挂远方的闺蜜。等安定下来,她便给王剑虹写信,一则是报平安,二则是不放心她的病情。

民国年代的书信,在路上要经历一段漫长的时段才能送达,到了上海,已是炎热的七月天,王剑虹长卧病榻,无力再写回信,由瞿秋白替她回了一封信。信上,瞿秋白诉说着自己的痛苦和内疚,因为他本人就患有肺结核,他怀疑这个病是自己传染给王剑虹,王剑虹病情不断向着不好的方向发展,瞿秋白在信中写道:“我好像预感到什么不幸。”

他的预感是对的,就在那个七月,王剑虹没能继续撑下来,灿若夏花的生命在美好的夏日凋零了,她不过刚刚二十挂零,和瞿秋白结婚才半年时间。

瞿秋白懵了,无论如何都不敢想,他美丽温柔的爱妻,他的梦可永远走了。她的死,带走了他的魂、他的心。等丁玲听到闺蜜逝去的噩耗,再赶到上海,在他们的住处,见到的只有一幅用洁白绸布裹着的王剑虹的遗像。瞿秋白不在,瞿云白正往墙上挂那幅遗像,他见到丁玲便哽咽起来。

丁玲的泪水一直在流,在流。等见到瞿秋白,她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语言安慰他,她知道,瞿秋白深爱着王剑虹,“尽管他们这段生活是短暂的,但过去火一样的热情,海一样的深情,光辉、温柔、诗意浓厚的爱情,却是他毕生难忘的……剑虹在他心中是天上的人儿,是仙女。”她在《我所认识的瞿秋白同志》中这样描述瞿秋白和王剑虹的爱情。她替王剑虹感到欣慰,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好男人这样深爱着她,一个女人,不管她生命的长度是多少,生命中能得到一份真爱,就值了。

王剑虹死后,丁玲的心情一直处于悲伤和孤独寂寞之中,无法排解,上海变成了丁玲的伤心地。挚友逝去,上海大学所传授的知识与那些学术性很强的大学相比,还是有差距的,在这里,她不但没有寻找到自己的梦想,连最好的朋友都失去了。

那个夏天,她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到北京去发展。

一九二四年暑期,丁玲从上海回了趟常德,然后独自一人前往陌生的北京。

坐上北上的列车,丁玲心里是忐忑的。从瞿秋白那里,经常听到鲁迅这个名字,鲁迅是她的精神偶像,她知道鲁迅此时在北京大学任教,她要去北大做鲁迅的学生,亲耳聆听鲁迅讲课。

带着这个梦想,她来到自己心目中神圣的北京。来之前她和妈妈长谈了一夜,妈妈意味深长地说:你长大了,不论你做什么样的选择妈妈都支持,就盼望我的女儿寻找到出路,飞向自由天地。

这里是自由的天地吗?虽然是盛夏时节,草木葱茏,古老的北京城依然显得冷峻呆板,到处都是灰蒙蒙的老式四合院,中规中矩地散落在城中,与南方有灵气的山水秀美的园林式建筑相比,总让人提不起精神。此时,由于正处于北洋军阀混战的白色恐怖中,这座城市的许多文化人已经南下了,丁玲选择这个时候北漂,连瞿秋白都劝她,观望一下再去,但她很执拗,说去就去了。

北京大学不是谁想上就能上的,听鲁迅先生讲课是需要有听课资格的,她这个从上海冒冒失失闯过来的小女生,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走进北大的课堂?

在北大校园里转了一圈,傍晚的日光已经不再炽热,照在红砖砌成的大楼上,北大红楼安静中透着青春活力,三三两两的学子在背书,那种儒雅的生活状态是丁玲渴望的,但是,这里没人认识她,没人能帮到她。

她心怀落寞,决定先在北京住下来,慢慢寻找机会。

她先在西城辟才胡同的一个补习学校的宿舍住下来,这个地方住宿便宜,还可以跟着补习班的学生蹭蹭课。不过,这种补习班的课程太浅显了,她根本看不上,大多数时间是在自学,有时候也到旁边一家私立图画学校学习绘画。那片地方居住的几乎都是像她这样怀揣梦想到北京来寻梦的北漂青年学生,那里的氛围不太好,大家都生活在失意和无奈中,这些北漂们家庭条件一般都不太好,条件好的不会住在这个地方。

丁玲从家里带出的那点钱已经所剩无几,她不好张嘴向妈妈要钱,便缩衣节食,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窘迫日子。当初在南京的时候,她和王剑虹也生活的很艰难,两个女孩子互相支撑和鼓励着,苦日子也过得很有味道,她便又开始想念王剑虹,忍不住拿出她们的合影看着,直到泪水涟涟。在私立图画学校学的绘画这时派上了用场,成为她化解寂寞的一剂良药,她在本子上勾画着王剑虹的模样,勾画着妈妈的模样,勾画着印象中父亲的模样,勾画着瞿秋白的模样,画着画着,纸张就被泪水打湿了。

她的内心充满矛盾,这里的现实距离她的浪漫主义理想相去甚远,她不知该去还是留。

好在,补习学校里有许多湖南老乡,她认识了来自长沙的女生曹孟君和谭惕吾,她们都是性格开朗的激进女子,曹孟君在长沙稻田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时候,因为带头剪辫子被开除了,后来转到周南女校,又因为反对禁锢学生思想的会考制度再次被开除。谭惕吾在长沙湘南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时候,参加过新民学会领导的湘南学生抵制日货和驱逐张敬尧运动。相同的经历,使她们迅速成为好朋友。

美丽的曹孟君比丁玲大一岁,她正在谈恋爱,男朋友叫左恭,也是湖南人,他和别人同租一个公寓居住。几个女孩子闲来无事就结伴到左恭居住的公寓去玩,与左恭合租这个公寓的是一个北漂的福建人,名叫胡也频,这个清瘦的南方大男孩戴着一副与瞿秋白一样的眼镜,或许因为他的形象和气质很接近瞿秋白,和他一见面,丁玲便对他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

大家都熟络起来,来往也就多了,有时候,左恭来补习学校宿舍看望女朋友,也会把胡也频带上,聊天中丁玲知道,胡也频在北京办一个民众文学周刊,职业是一个文学编辑。她很喜欢文学,和胡也频之间的话题便很多。刚刚认识,只是一般性的朋友,对于胡也频,丁玲并没有产生一见钟情的心动感觉,在她眼里,胡也频不过就是个漂在北京的大男孩,在一起说说笑笑还可以,她没想过要和他谈恋爱。

曹孟君和左恭的志向就是报考北大,他们的重点就是补习投考大学的功课,谭惕吾已经进北大学习了,补习美术功课对于别人来讲不过就是个消遣,丁玲却发现自己对美术很有感觉,并渐渐喜欢上了美术,她决定先投考艺专,如果考不上再试着考别的。

为了更好地温习功课,她搬离了西城辟才胡同补习学校的宿舍,居住到一个名叫通丰公寓的地方。搬家的时候,她本来想悄悄搬走就得了,全部的家当就是那个随身的小木箱。但是,湖南老乡们不同意,他们陪着她从那边搬到了这边,与左恭一个公寓的胡也频主动帮她提着小木箱,这让她感觉很温暖,这是一种久违的温暖。

独自搬出来之后,她想全力以赴做最后的冲刺,那些日子与湖南的那些老乡来往就少了些,但是,那个胡也频却会经常过来看望她,不仅仅是经常,他差不多每天都跑过来看望她。

他来了,女主人并没有特殊的招待,有时候连杯白开水都没时间给他倒,她要准备考试,胡也频便自己在书桌旁边看书。书桌上放着四个颜料碟,一叠红色九宫格习字用纸,抽屉里放着一枚印章,一本素描册子和一本相册,胡也频已经对那些东西非常熟悉了,他默默陪丁玲坐在那里的时候,除了看书,就是翻看丁玲涂画过的素描册子和那本相册,那枚玉质图章他只看过一次,研究了一下上面刻的字,想问丁玲点什么,看她忙于复习功课,便欲言又止。

那个冬季,胡也频成了丁玲交往最多的一个朋友。

送花少年与湘西老乡

丁玲有些依赖胡也频带来的温暖了,如果他一日不来,她便会觉得少了些什么。

看丁玲整天闷在公寓里看书画画,胡也频打算带她到室外透透气。他说要带她去拜访一位朋友,这位朋友叫沈从文,经常给他编辑的《京报》投稿,是丁玲的湘西老乡,长得很帅气。

本来丁玲对这个马上要见的湘西老乡并没有抱什么交往下去的愿望,只是不好驳胡也频的面子,只好陪他去了,好在二人的住地相距不远。

一见面,熟悉的乡音,相近的年岁,那个男子带有的文人气质,一下子拉近了他们之间的距离。

沈从文从湘西老家凤凰城走出来后,有过几年的军旅生活,后来想进北京的大学进修,却无缘大学梦,做了一段时间北京大学的旁听生之后,开始做文学梦。这个北漂湘西青年,这几年就靠微薄的稿酬维持生计,他轰炸式的到处投稿,许多作品在《晨报》《语丝》《晨报副刊》《现代评论》发表,已经在文学界有了一点小名气。他租住的公寓说好听些叫做公寓,其实是一间又窄又小还有些潮湿发霉的房间,沈从文给自己的小屋起了个名号,叫“窄而霉斋”。

“窄而霉斋”旁边有一个天井,那一日,他闲坐窗下正望着天井中没有融化的积雪聊发诗情,胡也频带来个圆脸大眼睛长眉毛的女子,这女孩子穿着灰布衣服,系着青色绸围巾,装扮不显山不露水,让沈从文觉得这女孩子不会打扮。

在丁玲眼里,沈从文俨然是见多识广的北漂成功者形象,青涩小女生丁玲和沈从文一见如故,很有几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感觉,他们用胡也频根本听不懂的家乡话攀谈起来,他们的家乡相距七百里,两个地方被同一条河连在一起,君住河头,我住河尾,同样的单桅篷船,同样清澈透明的河水成为他们童年少年时代共同的记忆,同样的怀乡病,同样喜欢文学让他们没有一点陌生感,他们谈笑着,像久不相见的老朋友。

胡也频被冷落到一边,基本上听不懂两人在说些什么,偶有听懂的,却又插不上话,隔在他们中间显得痴痴傻傻的。他临窗户桌边坐着,落寞地翻看着一本都德的《小物件》。

两个湘西乡党好不容易说够了,天也黑透了。胡也频那天感觉自己好累,时间过得好慢,自己喜欢的女孩,和别的男人说的这般投入,他心里多少也是有些酸溜溜的。

离开时,丁玲回身对沈从文客气道:“有空到我那里去玩,我住在出街口向西,过了木厂再往前走一点就看到了,那个地方叫通丰公寓,很好找的。”

胡也频说:“什么时候去告诉我,我带你去。”

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沈从文暗想,看来胡也频已经爱上这个女孩了。这女孩完全不像书上提到的恋爱中的女子,她们一般都是无限的聪明和完美,可是这个丁玲,她清纯、天真、任性、素面朝天,脸上连粉都不搽,头发剪得那样短,也不怎么会打扮,不知道如何去料理自己,没有一般女生的细致和娇媚。不过,如果做朋友倒是蛮可爱的。

胡也频来北京之前,曾在大沽口海军学校学机器制造,因为海军学校停办才流浪到这里,所以,沈从文总喜欢管胡也频叫海军学生。既然是胡也频喜欢的女孩,沈从文不好主动到丁玲那里去,但胡也频第二天就主动去约沈从文,“什么时候陪我一起到你那个湘西老乡的公寓去?晚上去还是明天早上去?”

“呵呵,这么心急,你是不是坠入情网了?”沈从文玩笑道。

“大概是吧,我真的很爱她。”胡也频在沈从文公寓坐了一会就走了,他来的那段时间,嘴里总要提到丁玲。沈从文觉得,他有些走火入魔了,如果一个男人爱上女人就会变得这样发呆发傻吗?他自己还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爱情怎么会有这样大的魔力。

两天后,沈从文在胡也频的陪伴下到丁玲的住处回访。

冬尾春初,残雪尚未消融,那里的地面很潮湿,有的地方貌似已经发霉了。屋内摆设很简单,一张硬木板床,床四周的墙上贴满报纸做墙围子,报纸看上去也不新了,泛着破败的黄色。窗户上贴着窗纸,窗纸已经满满当当画上人头像,乍看上去很诡异。

他们去的时候,丁玲正坐在条桌前面看书。沈从文见过的女子中,能这样安安静静看书的没有几个,她看书的样子文静娴雅,那种文化女性的气质,使沈从文对丁玲的印象有了一点改变。

过去胡也频到这里来,是主动翻看丁玲抽屉里的东西,这次则是丁玲主动把抽屉中的相册、图画本子拿给沈从文看。

她还把自己的那枚玉质印章拿出来,让沈从文观赏。

沈从文看上面篆刻的文字,“丁玲”两个字,疑惑地问:“丁玲是谁?这是谁的章?”

“我自己的,以后我准备用这个名字,不用旧名字了,所以就刻了这颗图章。”

沈从文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胡也频也拿过印章看,他有些不解地摇头,复又摇头。

生活在这样冰冷杂乱的环境中,丁玲身体还能扛得住,她不害病、不头痛,还怀揣着美好梦想,这让沈从文觉得这个女人不一般。

很快,这个不一般的女人所怀有的美好梦想就被一些残酷的现实碾碎了。

北京的美术学校招生,她投考了美术学校,本来还是抱了一些希望的,没想到开榜的时候,她居然榜上无名。

这次落榜对丁玲的打击很大。

这两年接连受到打击,那个寒冷的初春,是丁玲懂事之后人生色调最灰暗的一段时光,她本来开朗的性格也变得阳光不起来了,她消沉、沮丧、悲观,如同那些很小资情调的女孩子,动辄就哭鼻子。她哀怨自己的命运,有时候整天整天躺在公寓的床上,有时候到南城外的陶然亭芦苇里发呆,有时候去西城外田野里痴坐痛哭,她把自己从出生到眼下这二十年生命历程中所有的不幸之事都翻腾了一遍,童年时父亲的死,少年时幼弟的夭亡,如今连个上学的地方都找不到,想来想去,便愈发抑郁,觉得命运于她不公,忍不住就哭哭啼啼地抽搭出声,像着了什么魔。她无端地便会想到自己前些年夭亡的弟弟,哭起来常常嘴里喊着“弟弟”,胡也频从侧面打听到丁玲有个夭亡的弟弟,这是她永远解不开的心结,遇上伤心事,就会想起弟弟。

胡也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他想为她做些什么,至少让她开心一些,可是,做什么事才能让她快乐起来呢?

那几日胡也频去看她,很多时候是找不见的。夜深了,她还不归住处,四处去找,找到时她一个人刚下了洋车,正跌跌撞撞往这边走,满身酒气,昏黄的电灯光下,她的背影孤独瘦弱,胡也频过去搀扶她,她的酒劲大约已经被寒冷的夜风吹散了一些,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对胡也频说:“去朋友家喝酒,醉了。”

胡也频觉得丁玲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他要拯救她。他自己是没有办法的,就去找沈从文帮他出主意。

沈从文正要去西单办事,胡也频随着他一起出门一起走。沈从文默默走在路上,他也不知道怎样劝女人,就告诉胡也频,虽然丁玲的这份感情由对生活不满而起,倘若来了那么一个男子,给了她一张男性的嘴唇与两条臂膀,她的生活即刻就会快乐一些。

胡也频觉得沈从文太不了解丁玲这样的女子了,她看似很一般,表面上与平凡女子差不了多少,骨子里却是与众不同的,不是随便哪个男人的嘴唇和臂膀就能征服她。

沈从文告诉胡也频,莫急,慢慢来,既然她因为弟弟的夭亡有怀恋弟弟的情结,那就以弟弟的角色进入她的情感世界。她弟弟死了,你现在就去做她的弟弟。

胡也频受到点拨,恍悟这是个好办法,他在沈从文肩上轻轻拍了一下,意思是说,谢谢哥们的指点,然后就匆匆离去,大约是筹钱买玫瑰。

第二天一大早,胡也频就用一个纸盒装满黄玫瑰,花下塞了字条:“你一个新的弟弟所献。”

玫瑰送去后,丁玲手捧鲜花,嗅嗅花香,复又放回去,冷淡地说声:“谢谢。”

只一声谢谢就不再多言。

胡也频送去的温暖还是有效果的,那天丁玲没有去野外痴哭,而是躲在公寓内想以后的路。初来北平时,本不是奔着考什么艺术学校,是想聆听鲁迅的教诲,怎么到了北平,却把为什么出发忘却了?丁玲决定重拾当初的旧梦,她认认真真给鲁迅写了一封信,诉说自己对先生的仰慕和崇拜,倾诉当前的窘迫境遇,倾诉一个女子在社会上生存多么不易,盼望先生能给自己指明一条希望之路,或者帮她找个能糊口的工作,哪怕到报馆或书店当印刷工人都可以。信的落款署名丁玲。

丁玲的字和沈从文、胡也频的字迹非常相像,他们都习惯用硬笔在窄行稿纸上写密密麻麻的小字,这小字隽秀纤细,非常秀气,三个人不但字迹相像,连书写款式都像的很。那时候沈从文正以休芸芸的笔名在各个报刊四处投稿挣稿费糊口。编辑们都熟悉他的笔迹,鲁迅的朋友那天恰好来串门,一看这个笔迹,便怀疑是笔名休芸芸的沈从文写的,鲁迅信以为真,便没有给丁玲回信。

这场误会像多米诺骨牌,就因为字迹很像,导致的一系列误会不但殃及了丁玲和沈从文,后来也殃及了胡也频。沈从文无辜受到冤枉,这件事让两个文化人从此结下梁子,沈从文和鲁迅一生保持距离,不但从来没有晤过一次面,连一次直接的通信都不曾有过。

丁玲总也盼不到鲁迅的回信,愈发心灰意冷,在一个初春的早晨,收拾行装回湖南老家了。北京寻梦宣告失败,走的时候,她心情无限沮丧,与任何朋友都没打招呼,就走了。

胡也频带着一朵玫瑰花来到丁玲住处的时候,那里已经人去屋空,问公寓门口打杂的小哥,他说,蒋小姐回湖南老家了,早上刚走。

胡也频想去追,小哥说,追不上了,走了一上午了。

追不上也要去追,不就是回湖南老家了吗,她就是到了天涯海角,想追也能追上。此时胡也频发现,自己爱丁玲如此之深,没有她,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意义了。

去湖南需要路费,他摸了摸衣兜,那几个铜板只够一两天的饭钱,这点经费哪够去追赶爱情啊?

他赶回编辑部,向同事朋友们借钱,大家给他凑了二十块钱,作为他爱情的启动资金。

怀揣着这二十元钱,胡也频踏上寻找爱情之旅。

和胡也频的浪漫爱情

丁玲带着绝望的心绪回到湖南常德。

对于女儿的突然回家,余曼贞感觉很意外,她不是去北京寻梦去了吗?看来出师不利。丁玲这次回来后,与以往不同,情绪异常低落,不愿意多说一句话,余曼贞问她什么,她都不想回答。

于是,余曼贞便什么都不问了,她想,女儿回来也好,毕竟是个女孩子,在外面闯荡了这些年,外面的世界也见识过了,即使她不甘不愿回家,总归是回来了,妈妈这里永远是她的港湾,她折了翅膀回家了,就好好替她疗伤,等她想振翅远飞的时候,也不拦着她,她已经长大了,一切按她自己的思路去做,将来才不会后悔。

在家中的日子安逸宁静,家乡的春天温暖湿润,比干燥寒冷的北平要舒适得多,丁玲回到这熟悉的环境中,竟有些慵懒了,那两日她不分白天黑夜地蒙头大睡,脑子里混混沌沌,一片空白,直到这片混沌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

有人在敲她们的家门。

那年,自他们从舅舅家搬到这里,这个偏僻的小院,很少有人光临,一年到头也不会有人来敲她们的家门,到底会是谁呢?

丁玲和妈妈一同去开门,门开着,门口站着一个穿着月白色长衫的青年,他脸色苍白,头发乱蓬蓬的像茅草一般在风中飞扬着,他身上最大的亮点是,手里居然捧着几枝玫瑰花,这与他邋里邋遢的形象有些不符。

“胡也频!”丁玲诧异地看着站在门口的男子。

胡也频身后站着一个拉黄包车的,还没等他开口说话,拉黄包车的车夫先说话了:“这位先生,你不是说拉到了地方就给钱吗?紧着把车钱给了吧。”

胡也频无奈地向丁玲摊开双手,丁玲明白了,他已经身无分文,无钱支付打车的费用,便让妈妈进屋取了车钱替他支付。

丁玲向妈妈介绍说:“他叫胡也频,我在北京认识的一个朋友。”

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朋友,人家不远几千里从遥远的北平来到了你的家里,也要好好接待。那青年手里捧着玫瑰花,仅凭那几朵花,余曼贞便看明白了,这个男子是爱女儿的,都没钱付黄包车费了,还没忘记买玫瑰,这是个单纯浪漫的、有些不食人间烟火的年轻人。余曼贞并不愿意女儿未来的夫婿是这样不着边际的浪漫之人,但是,年轻人自有他们自己的爱情,她不愿意多干涉,一切顺其自然吧。

那几朵玫瑰是打动不了女孩子的,但他的单纯、执着与热情足以感动丁玲这样的性情女子。北平到常德,那么遥远的距离,走千山过万水,他一路寻到了这里,他的目光中是真诚的爱意,他比丁玲还大一岁,却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丁玲的弟弟。这份纯情,又怎能让人拒绝?

丁玲落寞的心中顿时被温暖和甜蜜充盈。

他说:“跟我回北京吧,以后你就不是一个人在拼搏,还有我呢。”

“回了北京还不是要过之前那样的日子?”丁玲一想起自己在北京失败的人生,便不寒而栗。

“你的文学素养很高,你可以像沈从文那样写小说,你一定能成功的。”胡也频的话很恳切,丁玲想过写小说的事,从来没人鼓励过她,胡也频的鼓励让她对自己有了些信心。

他的造访,给了她一个措手不及,一切都来得如此仓促,这个不请自到的男人,还有不请自到的爱情,都让她纠结起来。她还没有做好恋爱的准备,不知道该不该接受胡也频的爱情。他其实不是她梦中的那个白马王子,他不是不够帅气,而是不够阳刚,丁玲虽然总是在怀念弟弟,却不想找一个弟弟做爱人。

不管怎么说,胡也频来了就是客人,湘西人好客,客人来了要好好招待的。胡也频住在常德的那些日子里,丁玲陪着他游览了家乡的美好景色,那里僻远幽静,在这样的环境中,一男一女两个人肩并肩静静地走着聊着,心越聊越近。丁玲被胡也频说动了,她决定跟着他回北京,家乡不是她圆梦的地方,她终究要离开的,不如这次就跟着胡也频走罢了,这样路上也有个伴,互相照应着点。

重又回到北京,丁玲没准备立即接纳这份匆匆来临的爱情,但是她随着胡也频一起回来,朋友们便纷纷猜测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发展到了一定地步,否则,他去了,她便乖乖随着他走?丁玲是随便某个男人就能劝得动的人吗。

友人们背后议论纷纷,无形中加速了他们感情的发展,别人的误会有时候是感情的推进剂和催化剂。丁玲开始时对那些误解很生气,她排解这种气愤的方式很奇葩,不是就此远离胡也频,而是一气之下与他同居了。

他们回到北京后,发现他们的朋友、丁玲的湘西老乡沈从文已经有工作了。

前几天,沈从文刚刚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到香山慈幼园做图书管理员,月薪二十元。有了这份工作之后,沈从文明显安静从容多了,少了前些日子的窘迫之态,他也不用再住在破旧的“窄而霉斋”了,工作的那个地方有职工宿舍,他便住到了香山慈幼园的宿舍里。

胡也频去“窄而霉斋”看望沈从文,听说他去香山工作居住了,胡也频忽然想到,香山是个好地方,空气好、风景好,最重要的是,那里的房租一定便宜。他和丁玲回京后,过去就职的那家刊物停办了,同居后两人总是过着衣食无着的日子,基本上是靠着丁玲的妈妈给他们寄钱维持生活。到香山租房子住,虽然远一些,可以省不少钱啊。还有,他们的好朋友沈从文住在香山,互相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秋天,丁玲、胡也频在香山碧云寺下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个小屋,也搬到香山这边来。

胡也频住到香山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香山慈幼园看望沈从文。

恰好沈从文不在,他就留了个字条,上面写着:你的两个老朋友搬到碧云寺下边的某某号居住了,如果有时间来找我们玩。字条上面没有落款。

沈从文见到字条后,觉得好奇,自己哪个朋友搬到香山这边来住了?他决定选个空闲日子去看望那两个神秘的朋友。

中秋节的午后,沈从文去看望留字条的朋友。

沈从文选择了这个特殊的日子拜访朋友,大概是为了陪他们一起过节。找到他们的住处,那个地方的景色很美,香山如黛,古塔插入云端,那环境有一种脱俗的美。他们租的小屋,房租每个月九块钱,屋子的地面干爽洁净,院里有一口水井,房前屋后栽满枣树,正是枣子红熟的时节,满树都缀满红玛瑙似的枣子。

在枣树后面,站着笑盈盈的胡也频,他一见沈从文,就迎上去呵呵笑着:“见到我给你留的字条了吧?”

“我一直在猜想,是谁搬到这边来住了,居然是你。”

“不单是我,还有一个。”然后他便对着屋里喊,“还不出来一下,家里来客人啦。”

丁玲闻声便出现在屋门口。

这次见到的丁玲像是变了一个人,她对沈从文腼腆地浅笑着,身上散发着女性温柔文静的气息,脸色红润多了。这便是青涩女生和女人的区别吗?过去那个有些粗糙的不似女孩子的丁玲,在爱情的滋润下,居然也成了一如其他女子的娇羞样子。

沈从文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更喜欢这个湘西老乡原来的样子,还是她现在的样子。他忍不住笑着调侃:“现在还喝不喝酒?”

丁玲微笑着,并不作答,仿佛过去偶尔在朋友的酒局上喝醉的那个女子与她无关一般。

沈从文又问:“搬到这边了,还去芦苇里读诗吗?”

丁玲笑着把沈从文让进屋,不明白这位老乡哥哥为什么总喜欢问人家过去的伤心事。屋里的摆设有些家的味道了,一张床,一个藤椅,一架小煤油炉,炉子上的锅里正炖着什么东西,有香气飘过来,浅浅淡淡的人间烟火味让这间小屋很温馨。

沈从文以为这个有些男孩子气质的女性,已经完全被爱情改造成温柔驯顺的小女人了,但当胡也频提出陪沈从文到四周游览一下,丁玲立即关掉了煤油炉子,装扮整齐,要陪他们一同去。沈从文忍不住笑了,江山易改禀性难移,看来这个女子还是过去那个率真的性格。

胡也频纯真、丁玲浪漫,两个人走到一起,便过着纯真浪漫的生活。他们搬到山上来住,过的是非常简单的生活,吃饭、睡觉、读书、游玩,他们全部的家当中,书籍不过就是《郑板桥集》《倪云林诗》《花间集》《玉台新咏》和几本翻译小说,那几本书反过来倒过去地读,早已经读得烂熟了。如果有足够的资金支撑,这种桃花源式的生活确是幸福快乐的,但是,他们的日子经常过得捉襟见肘,这种时候,有时是去城里向朋友借,有时候是典当几件一时穿不着的衣物。他们的全部衣物都放在床底下的一个柳条筐里,实在饿得头昏眼花了,便把柳条筐从床底下拽出来,从里面挑一两件稍好一些的,用花包袱包了,两个人手拉着手,跋山涉水奔赴城里,回来的时候,衣物就变成了白米、菜肴和其他生活必需品,不过,穷成这样,买一朵鲜花还是不可少的。弹尽粮绝实在没东西可典当的时候,也不怕,他们还有一个好朋友在附近的香山慈幼园做图书管理员,沈从文那里的单位食堂有粗面馒头,厚着脸皮到他那里蹭吃蹭喝,至少可以少挨一顿饿。

他们青春的生命有爱情相伴,便不知道什么叫忧愁。从他们居住的西山碧云寺到当时的北京市中心,路途是极远的,下了山还要绕过玉泉山长长的围墙,再经过青龙桥、颐和园、挂甲屯、海淀,然后进西直门,即使在今天开车,也要走上一段时间。两个人全凭着两条腿,却从来没把这长长的路程放在眼里。手拉手走下山去,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出发,被路边的某个风景迷住了,他们便停下来。在玉泉山小河边赏月到深夜,到圆明园的废墟中看夜景,到卧佛寺后面看雨后的泉水,到院中枣树下去看流星,到小团城看晚霞……最惊险的一次是两个人被玉泉山后面的美景吸引,不断往前走,天色已晚,看不清前面的路,走着走着就陷进了深深的泥泞之中出不来了,那时节已是冷冷的深秋,夜晚寒冷的露水和夜霜把他们冻得瑟瑟发抖,两个人紧紧拥在一起,还诗兴大发看星空呢。如果不是一个赶驴的山人走夜路发现了他们,把他们救出来,那个长长的夜晚,说不定两个人的小命就留在荒郊野外了。

他们像长不大的孩子,快乐着别人看不懂的快乐。

许多人都看不懂他们,连沈从文那种文人气很重的人,也对他们浪漫得有些不靠谱的生活看不太懂。

他们不需要别人看懂,趁着年轻,他们不想错过流年里匆匆走过的美好,年轻人偶尔做些幼稚的事情,别人笑话也不必在乎,因为,生命中的那些最美好的片段都是年轻时候留下来的,他们留下了,所以没有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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