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是游戏社的玩家,估计也没几个钱买装备,那就没有必要出动军队了。”司马一想了想继续说道:“让风吴找到这个玩家,将他淘汰吧,他身上那好几千的装备,淘汰一个普通玩家,绰绰有余。”
只是淘汰掉了魏军里的几个路人玩家,其实司马一便没有太在意。
要是游戏社的就算了,但是一个普通玩家,竟然也敢来挑衅他们魏军,这已经触及到了面子问题,所以司马一必须派人淘汰掉刘茫。
离开北壁大道大概四五公里,刘茫找到了一处偏僻的林子,这里没有玩家,所以刘茫才停下来,跟鼠大王商量去当山贼的事宜。
当山贼看上去随意找个地方就行,其实里面还有很深的门道,比如地势啊,周围环境等。
而刘茫打算,选一个易守难攻,而且又容易建暗道逃跑的山头。
这样即便真的有魏军攻来,他也有能够与其周旋和逃跑。
令刘茫惊讶的是,鼠大王虽然是一个初中生,可是对游戏的研究却非常的透彻,当刘茫提出这个要求的时候,鼠大王立即给他指了一个地方。
梁山,这里山道崎岖,地形复杂,是个难以攻克的好地方。
而且山中还有许多天然的坑洞,可以为暗道起到掩饰的作用,最重要的是山顶,还有一个天然的温泉,除了能够洗澡外,还能提供水源。
毕竟睡梦游戏是仿照真实世界设定的,即便是玩家,不吃不喝也会被淘汰。
只是这个地方地理位置不太好,很少能够劫到NPC获得资源。
刘茫在意的是,这里的隐蔽性。
鼠大王告诉刘茫,像这样的山头适合那些实力低,猥琐发育的玩家,现在估计已经被占领了,所以让刘茫做好作战的准备。
对此刘茫也很乐意,正好收服个玩家,获得积分。而且,他对自己的装备,很有信心。
一万块钱,一些普通玩家肯定是不会充值那么多钱的,而那些氪金的,估计大部分都加入游戏社了。
选定了目标,刘茫就带着鼠大王朝着梁山的方向走去。
梁山,在游戏地图里,也就距离刘茫一公里左右,所以路程大概也就20分钟这样。
于此同时,梁山上,一个插着火把的山洞里,一个穿着貂皮衣的男子,正在洞中左右徘徊。
这个玩家的ID叫做‘马三’。
“怎么办,怎么办?”马三边踱步边嘀咕着。
在马三的后方,有10个NPC,正盯着他,马三往左边走,他们的眼珠子就朝着左边移动。
看了一眼这些NPC,马三叹了一口气。
一些没有任何智慧,只听命令的士兵,还解决不了他现在的烦恼。
“叮铃铃~”
这时,山洞里,几根细绳绑着的铃铛,开始剧烈的晃动起来,马三脸色顿时大变。
“是他们攻上来了吗?”马三嘀咕。
这细绳,是他在洞府的周围布置的小机关,一旦有人靠近,这些铃铛就会响起。
就在马三想要收拾东西,从洞里的暗道离开的时候,一个人影便出现在了洞中。
这时一个穿着黑色盔甲,年轻帅气的小伙,在他的肩膀上,还带着一只小松鼠。
这个人正是刘茫。
刘茫没有带士兵,而是让他们在洞口候着,毕竟他是来收服玩家,而不是来打架的。
“你不是天河帮的?”见到刘茫,马三脸上顿时露出一抹喜意。
“什么天河帮?我是来收服你的!”
刘茫穿着黑色铠甲,用雷霆枪指着马三,颇有一丝战胜的风范。
他已经想好了,要是马三不服,他就以雷霆之势,将其淘汰,不过这样就少了一个帮他打工的人了。
刘茫已经做好了准备,毕竟大部分玩家都是很有骨气的,自己辛辛苦苦得来的资源,这样被人剥夺走,换谁谁都不愿。
可这时,刘茫却发现马三脸色竟然露出了兴奋的神情。
马三激动的跪伏在地说道:“我愿意为大王赴汤蹈火,还请大王务必要收服我,这个山头,还有我都是大王的!”
刘茫包括鼠大王在内,都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切。
当初鼠大王虽然也是臣服于刘茫,可是至少还和刘茫对峙了一下,而这个叫做马三的玩家,竟然没有任何反抗?
“真是连鼠都不如。”鼠大王摇摇头。
而刘茫心里想着,是不是有诈,想在他靠近的时候偷袭他?
可是,看那马三脸上的表情,不像是有诈的样子。
想到这里,刘茫才小心翼翼的掏出游戏面板,在收服栏中输入了马三的ID,接着发过去了一个收服确认。
收到确认信息,马三兴奋的拿出面板,然后毫不犹豫的点击了确认。
【收服玩家,获得积分3000点,获得银两*600,金疮药*1】
【收服士兵,获得积分1000】
听到系统的提示音,刘茫有些难以置信,就这么顺利的收服了一位山大王,而且对方还很开心的样子?
这有些不对劲啊。
“大王威武啊,就这么简简单单就收服了一位大将,马三实在佩服!”确定被收服,马三立即说道。
只是这句话令刘茫有些纳闷,自己威武那肯定没得说,马三是不是一名大将,就值得深思了。
而且这人给流氓一种拍马屁的感觉,而且还顺带拍了自己一下。
游戏即将结束,刘茫还能零零碎碎的收到一部分的积分,看来是李存风那么,又给他招募了一些士兵。
......
又过了不久,刘茫从睡梦系统醒来。
一晚上的时间,他竟然获得了一万多点积分,而睡梦游戏币,也多了一万多。
要是氪金,还能给自己换一套新装备。
简单的洗漱了一下,便已经到达了7点多,吃过早饭,已经接近8点。
今天是周一,刘茫挤上了一辆去往文化大厦的公交车。
其实按照他现在的效率,虽然没有必要去上班,当时无奈,自己跟设计公司签订了3年的卖身合同。
在这个重视契约精神的世界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走人的说法,要想辞职,必须获得公司的同意,否者就是要付3倍未履行的合同金额的赔偿。
刘茫上了一个多月的班,按照2000块一个月的工资计算,那未履行合同的金额,就是70000块,再乘以3,就是21万。
现在刘茫哪里挣得到钱赔给公司21万?
所以就索性去上上班,就当挣个外快了,反正憋在家里也难受。